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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初入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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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慰亭面色一沉“放肆!妄议上官,该当何罪?”

    赵冠侯心里有数,这又是他的枭雄手段,明明心里高兴,表面上偏要做出一副发怒的样子,让人琢磨不透他的想法才好御下。只是这些手段,他在前世见的多了,袁慰亭的心机,却瞒不过他。

    因此,他也就装出害怕的样子,单膝下跪“卑职该死,请大人责罚!”

    “责罚倒也不必,只是以后说话小心点。耕娱公乃是国朝老臣,于我新建陆军向来宽厚,怎么能背后说他的坏话?跪着干什么,坐下回话。”

    先是做势威吓,随即便赏座位,赵冠侯表现的诚惶诚恐,心里却对这位上司的性情摸了个清楚,也就谈不到有多少畏惧。袁慰亭则从自己的案头,将那本赵冠侯献上的拿破仑传拿起来,这书还不算译完,但是袁慰亭显然颇为喜爱,每天都要看上几段。

    “你译的这书,不好!波拿巴出于行伍,却最终做了帝王,这不是人臣之道。然其中有泰西兵法,阵列操练之道,又是我辈带兵之人应读之物。是以这书,绝对不能流散到外面,否则人心就会变坏。这个天下,经过几番动荡,已经经不起折腾了,若是再出个狼子野心之辈,这天下怕是就无可挽回。”

    “卑职明白。此书只献给大人,绝不敢再给其他人看。”

    “我知道你是个有分寸的,也就信的过你。”袁慰亭将书翻开,颇有些感慨道:“那位简森夫人说我日后必有重用,这话实在是她不懂我金国体制之故。我是连秀才功名都不曾中,又如何能蒙重用?若是在洪杨之乱时,靠军功不知保举了多少黄马褂,二十二行省内,一品提督不知凡几。可如今局面不同,朝廷重出身科甲,我这出身在此,能做个道员,就已经是朝廷恩典。其他的事,便不再做妄想。朝廷终究不是泰西,拿破仑以布衣之身,而至元戎,国朝之内,这出身二字,就不知让多少人束手无策。”

    他看看赵冠侯,显的推心置腹“冠侯,本官限于出身,你又何尝不限于出身?要知道,保举你一个七品武职,本官身上就受了多少物议?这次观操是你的机会,也是本官的机会。是龙是虫,就只看这一遭了,内中的干系,你可明白?”

    “大人放心,卑职定会约束部下,加紧操练。”

    “糊涂!我跟你说的不是操练的事情。”袁慰亭露出一丝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们的操练已经很好了,再好也没什么用。我说的,是关节。你啊,还是太年轻,很多的事,根本还要多学多看。太后来看操,若是只知道出操,那是注定没好果子的。这功夫,要在戏外。你拿我的手令,去粮台那里,提两万两银子银票,想办法送到皮硝李手里reads;。现在太后身边,皮硝李权势第一,若是这两万银子能买动他,咱们这次会操,就万无一失。这差事,一般人做不来,本官只信的着你,千万不要办差了。”

    “至于这入股的事……你回头去找粮台,就说是我的话,拿几千两银子入股玩玩。但要跟那女人说明,只是以袁某私人身份,朝廷方面的助力,她就不要想了。拆城墙修电车?真亏她想的出来!这样的折子谁敢递上去,包准被言路群起而攻,等着革职开缺吧。”

    赵冠侯暗道:袁慰亭果然高风亮节的很,以军储而入私股,且声明绝不会因私害公当真称的上公私分明。想来洋行从征地到移民,再到用工用料,身为津门道的袁慰亭绝不会大开绿灯,行以方便。大金官吏若皆如此,何愁天下不兴。

    等到赵冠侯领令而出,袁慰亭捻髯微笑,简森夫人身家丰厚,比国虽小却富。这等人选择自己做合作伙伴而非王文召这个上官,看来,这天下终有慧眼识英之人。这赵冠侯虽然精通洋文,也足够精明强干,但是官场经验终究是太少,自己能压的住他。日后便是手中的一柄利刃。

    赵冠侯出了这帅厅,心里也在想着,袁慰亭多半认定,自己是他夹袋里的人物,注定受他摆布。且让他这么认为下去也好,目前的自己还不具备单飞的气力,在这么个强人的羽翼庇护下,才好发展。至于将来的事,那就走一步,说一步吧。

    至于为什么这个差事派给自己,其实也简单的很。李连英是当今太后身边第一亲信,想走他门路的人不知道多少,两万两虽然是个大数目,但是是否真能送到李连英面前,或是能否打动他,却说不好。手里虽然拿着猪头,却未必找的到庙门,总要有个引见才好。而自己和十格格的关系,就是最好的门路,袁慰亭这种安排,也是人尽其材。

    走出城南马家堡车站时,赵冠侯取了打簧金表来看,只见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望着车站里来往的行人时,心内暗自嘀咕了一声:京城,我终于来了。

    车站位于永定门外,原本是个大村子,天桥说书的先生说黄三太镖打猛虎救驾,就是在离此不远的大红门皇家围场。由于修了车站,这里也变的繁华热闹起来,脚夫苦力,以及卖吃食的客商,让这里变的喧嚣异常。偶尔还能看到些金发洋人,来往经过,俨然一个热闹集镇。,

    临动身前,赵冠侯已经找到简森夫人,给十格格拍了电报,想来她会派个人来接待自己。走出车站,并没有见到人,就只好扛着行李包,继续向前走。走了不到百十米,就见几个小贩行色匆匆的跑过来,边跑边道:“这位爷,可别往前走了,前面两位爷打起来了。那阵仗,看样子是要打场大架,离近了留神崩一身血,趁早离他们远点。”

    赵冠侯一笑,逆着人群走过去,走不多远,就听到了争吵声。等离的近了,却见是两辆马车停在路上,两辆马车上,各有一人指着对方叫嚷,马车前,各自的跟班列成阵势,如同两军对阵撕杀。

    这两辆马车一辆是极为豪奢宽大的十三太保,另一辆略为小巧,但价值比起十三太保只贵不贱,乃是泰西传过来了“亨斯美”前档西洋两轮车。拉车的马,也是泰西的高头大马,与十三太保的马大不相同。两下的人,火气都极大,嘴里喝骂不停,手上就也有推搡之类的动作。

    赵冠侯等离的近了些,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那大喝着“你这是没事找事,我的车爱停哪就停哪,与你有什么相干,难不成你是步军统领,还是巡城御史?”

    而另一边的声音则比较粗“你平日里爱去哪去哪,我管不着。可是今天这事我是非管不可的,听说你是在这接野汉子的。我不能让你接了野汉子,你们两个去快活。你家里人不管你,我得管你,要不然,你就变成你娘那样不要脸的贱人了。”

    这句话瞬间点燃了导火索,金十顿时大喝起来“与我打!混帐东西,居然敢胡说八道,辱骂我额娘。今天打轻了他,你们就别在我手下当差。”

    两下的人原本只是随意的冲撞,这下顿时变的激烈起来,赵冠侯已经看见,金十正站在亨斯美马车的御手位置,挥着胳膊指挥着手下动手reads;。另一边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身材倒是很高大,生的也颇魁梧,生的满面横肉,嘴唇高高翘起,仿佛里面含了半只香肠。

    他的年纪不大,但是声音倒是极高“给我打!把她的车给我砸了,马也杀了,绝对不能让她接个野汉子去厮混,毁了我们完颜家的脸面!”

    他的嗓音洪亮,一喊就喊出老远,金十已经气的身体直抖,可是她带来的人,对上这个少年的手下,并不怎么占便宜,两下里只能算个平手。既奈何不了他,也就没法阻止他叫骂。

    忽然,两名守在这少年身旁的护卫,发现从车站那边走过来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似是看热闹一样,朝着这辆马车过来。两边的人打斗的很混乱,拳脚殴击,棍棒交加,还有几个人手里拿着匕首,总归除了洋枪不能动,其他的家伙都是可以的。这种场合,一般人有多远躲多远,远远的看着热闹还可以,径直走过来,这就太奇怪了。

    更为奇怪的是,这么混乱的场合,居然没有一棍子落在来人身上,这也有点让人想不透。这两名长随到底是见多识广的,一人快步迎上去,伸手拦住赵冠侯的去路。可是还不等他说话,一根坚硬的金属管,已经顶住了他的小腹。

    赵冠侯带了巨款出门,为防不测,两只左轮手枪全都带在身上。右手拎着行李,左手的枪已经顶住来人,那人神色一变,刚要喊叫,赵冠侯小声道:“别嚷嚷,否则我就给你们主子一枪。这个距离内,我不会射空。跟他说一句,道歉。让他向对面那位道歉。”

    “爷们,你是哪府上的?庆邸的人,难道还敢拿枪打儁二爷?”

    “儁二爷?对不起,我是外地来的,对你们京师特产不熟,不知道这儁二爷是个什么玩意变的。咱身上背着几十条人命,也不差多这一条,我知道你有功夫,想试试是你快,还是它快么?”

    那人摇摇头“既然你这么说,那好,我去跟主子回一声,至于听不听,我们当奴才的做不了主。”他向后一退,赵冠侯却已经跟了上去,一进一退之间,距离并没拉开。从场面上看,倒似是这名长随倒退着,给赵冠侯领路。

    另一名跟班看出来情形似乎有些异常,喊了一声“老三,怎么回事?”

    “别过来,当好你的差使!”

    另一名长随先是点点头,应了一声,随即猛的大喊道:“二爷小心,有刺客!”人已如巨鹰一般凌空飞起,向着赵冠侯扑击而下,而那名被枪制住的长随,则不顾自己安危,合身向前一扑,用的乃是柔然摔交的路数,想要拼命制住来人。

    赵冠侯右手的行李卷,如同一柄流星锤脱手丢出,大喝了一声“看炸蛋!”而左手的短枪当做匕首向前一推,右拳猛然击出。

    听到一声炸蛋,那名本已经冲天而起的长随,不再扑向赵冠侯,转为扑向那个行李卷,抱着行李卷滚到了路边,用身子死死的压住。那名被制住的长随,被戳的后退几步,随即却又扑了上去。双手屈指成爪,用的是正宗的北路鹰爪功。

    赵冠侯却压根不理会这一抓,丢出行李的同时,人已经如同猎豹一般向前疾奔,三两步间已经来到马车之前。这名少年带来的扈从正和金十的人互殴,听到刺客二字,一时反应不过来。

    几个离得近的,这时已经不管身边的人冲过来,意图阻拦。几个拿匕首的,已经将匕首朝着赵冠侯这边捅过来,包括金十的人这时也要以抓刺客为主,两路人马同时朝着赵冠侯冲来。

    金十却也在马车上看到了赵冠侯,厉声吩咐道:“这是我的朋友,你们给我护住他!”

    那名长随的铁爪,已经抓住了赵冠侯的后心,可是随后,就是一声痛呼,一柄匕首已经在他的手腕上划了一记,血光与衣服碎片差不多同时飞起,而赵冠侯却已经冲到了马车顶上,冰冷的匕首,顶住了那名少年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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