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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朕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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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怎么才回来?”绕过一处院落,一个温润的语音响起,随着语声,一个穿着宫装的美艳少妇走了出来。

    李世民哈哈一笑:“观音婢,佳客到访,还不快点准备御膳?”

    “见过母后!”

    “见过皇后娘娘!”

    来人正是母仪天下的贤后长孙无垢。

    “原来是灵雁啊!你这丫头很久没有来了呢。”长孙无垢见到笑容可掬的李灵雁,连忙上前,一手拉着长乐公主,一手牵着李灵雁,慈祥可亲

    李世民笑道:“观音婢,你可说错了,雪雁是自家人,当然不是佳客了。”

    “咦!这位英才是……”长孙皇后上下打量着秦风,眼中露出了饶有兴趣的神色。

    “晚辈秦风见过皇后娘娘!”见大家没有出头,秦风只能自我介绍了。

    “原来贤侄就是秦风啊!”

    不卑不亢、气质不凡,初见见面,长孙皇后心里给秦风很好的印象。

    脑中想起昨日与李世民闲聊时,李世民称赞秦风的话来:“评人如评画,画重意境,人重气质。秦风那小子身上有一股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尤其他那副指挥马球时露出的神态,更加将这种气质表露无疑。这种气质朕在药师身上看到过,在玄龄、克明身上看到过。药师统帅三军,玄龄、克明统御百官,他们都是万中无一的人才。秦风,朕无法确定他成就能否高于他们,但只要培养得当,一定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甚至,叔宝都远远不如,这点朕可以确信!”

    长孙皇后展颜微笑,道:“贤侄,我与你杨姐姐是好姐妹,也听说你一直称皇上是叔叔,既然到了这里就称我一声阿姨吧。”

    “小侄见过阿姨!”

    “好,好,好!都是一家人,到了这里就像到自己家一样,贤侄千万不要客气。”长孙皇后乐了,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有人这么称呼自己了,即便是自己的孩子见面时也是恭恭敬敬。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在风光背后,也有着高处不胜寒的孤寂。

    秦风仪表非凡,再加上这一份独有的从容气质,长孙皇后于瞬间就产生了好感。

    秦风道:“阿姨,请问客气怎么写啊!”

    长孙皇后笑道:“这孩子,真有趣。”

    呆会看到李承乾,就更有趣了。秦风无不恶意的想着。

    来到房内,大家分宾落坐。

    “父皇、母后,儿臣来啦!”就在大家说笑之时,李承乾风风火火的在门外叫喊着。

    “咦!乾儿,你这是怎么了?谁打你了。”顶着两只熊猫眼的李承乾,瞬间吸引了长孙皇后的注意力,站起身来,满是怜爱的把李承乾拉到身边坐下。

    秦风忍笑道:“阿姨,这不是被人打了,而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和印记。”

    “怎么回事?”长孙皇后看着李世民一脸诡异的神态,知道事情肯定不简单。

    “阿姨,承乾兄近来武艺见长,心痒难搔之下,就和小侄比了一下,小侄情知承乾是一代宗师,故而全力出招。承乾兄怕小侄输得太难看,只是使出了平时的三成功力,大意之下中了小侄两拳,而小侄也被承乾兄至刚至阳的内力震伤了内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最少也要休息两个多月以上。”

    秦风说得有板有眼,把长孙皇后唬得一愣一愣的!

    李世民翻了白眼,心想:这小子太能掰了。

    “贤弟,你就饶了我吧!”太子哥一脸的无奈。

    “你们也真是的,只是比武而已,怎么一个二个都弄得伤痕累累的,你们还小,伤了身子骨可不好。”

    “母后,皮外伤而已!说真的,儿臣还要感谢贤弟呢,平日里,儿臣打遍东宫无敌手,自认为厉害得很了,现在才知道侍卫们是让着儿臣。秦贤弟让我知道了我真实的水平,如果不是他,儿臣还在沾沾自喜呢。”承承乾有些无地自容了,自己连人家的衣服都沾不到,怎么可能两败俱伤嘛?

    长孙皇后闻歌而知雅意,虽然心疼李承乾,却也没有责怪秦风的意思,她太了解李承乾的性子了,得天之宠的李承乾向来自视甚高,对弟弟妹妹们虽然也很关心,只不过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而现在他似乎已经放下了高傲的架子。

    这是个好事!

    长孙皇后如是想。

    李世民哈哈一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经此一事乾儿总算明白了自己的水平,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这是一件好事儿。”

    李承乾向秦风郑重感谢道:“却是要感谢贤弟,让我看清了自己!如果不是贤弟,我还在宫里坐井观天呢!”

    “客气了!太子哥。这样的事儿咱们改天再来,如何?”这小子是打人打上瘾了。

    “不打了,打死我都不打了,我要学父皇,做一个治人的人,嘿嘿,饶你小子精明似鬼,还不得在我手下乖乖做事?以后你可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我手里。”李承乾得意洋洋的笑着。

    “这样也行?太子哥,人不能过于无耻吧!李叔叔我抗议!太子哥以势压人,作弊!”

    “哈哈……你们的事情你自行处理,关老子何事?”李世民看着开朗了许多的李承乾,心怀大畅。

    秦风故作狠狠道:“以后我不当将军了,我决定改变志向。”

    “你想做什么?”眼见两人耍宝,性情活跃的李雪雁忍不住问。

    “弃武从文!当一名史官,把太子哥的所有事情,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通通写上。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太子哥和某人比武,被打得鼻青脸肿,难以见人。”

    “太狠了吧!”这一回,轮到李承乾傻了眼了,古人重名,如果真被这么一写,自己真是名垂千古了。

    秦风得意洋洋道:“就看你小子识不识趣了。”

    看到两人耍宝,长孙皇后也忍俊不襟的开怀大笑。

    随着众人的打趣,宫女把美食陆陆续续的送了上来,一道道精致的美食让秦风这个乡巴佬见了,忍不住猛吞口水。

    众人见了,忍不住好笑起来。

    李灵雁更道:“难道你家里没有这么好吃的?”

    “当然没有了,你以为家家的厨师都有御厨一样的水准啊!难得吃一次大户,我决定用秋风扫落叶一样的残酷把这些美食消灭掉。”

    “哈哈……”

    “咯咯……”

    “呵呵……”

    一语既了,惹来阵阵笑声。

    长孙皇后笑过之后,暗自感叹:很久没有这长开怀了。

    看了李世民一眼,而李世民也正在看她

    两人目光相对,良久良久,谁也不曾说话,无限幽寂,更胜人语。

    李世民哈哈笑道:“难得这么高兴,来人啊,把朕的美酒端上来。”

    “那可是父皇还是秦王的时候,亲自酿的葡萄酒,你小子有福了。”李承乾看了秦风一眼,猛的吞着口水。

    秦风不屑的想着:真是没见识,老子连百多年的葡萄酒都喝过,区区几十年的算个毛啊!

    待宫女从酒窖搬出了自己十多前亲手酿制的葡萄酒,然后屏退了所有的人,宝贝似得打开了封泥,亲自给各人都满上了一杯,献宝似的向秦风道:“尝尝味道!”

    秦风看着碗中的酒,突然想起了一句古诗,一口饮尽,道:“好酒,酸、甜、苦、咸,四味俱全啊!”

    李世民笑道:“饮这葡萄酒犹如品味丰富多彩的人生,什么滋味都有,所以是朕的最爱。”

    秦风看不得他得意的样子,却道:“酒是好酒,但却没有用到合适的饮具!叔叔可知,这和葡萄酒需要配以夜光杯,唯有如此,方才能够喝出个中滋味。”

    李世民不信,让人送来了夜光杯,将酒倒在夜光杯中,在烛光的印象下,见杯中那殷红的液体在酒杯的映照下竟与鲜血一般无异,不由得怔了怔。

    秦风哈哈一笑,高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李世民动容高叫:“好,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配上了夜光杯饮酒有如饮血,加上这激昂的诗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啊!贤侄文采,可谓冠绝古今,让人震撼!”

    盯着杯中酒,长乐公主眼中异彩连连,忽然嫣然一笑道:“诗是好诗!过于悲壮了一些。”

    李世民笑道:“没气势?秦小子,来道有气势的给我家长乐。”

    尼玛!

    当老子卖艺的啊!

    秦风不满的白了李世民一眼,道:“秦子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扑”

    李世民把心爱的红酒喷了出来,哭笑不得的说道:“你小子,能不能不要这么石破天惊啊!”

    秦风品着红酒,笑道:“没办法,天性如此!”

    蓦然,他心神一动,想起了一段话,不由道:“对了,难得有机会,李叔叔,我教你一个关于喝什么酒用什么杯的常识,免得你以后出错,丢我大唐的颜面。”

    李世民笑骂道:“不给朕说出个所以然,非治你小子一个大不敬之罪。”

    “昏君!”憋了半天,秦风说了两个让李世民干瞪眼的字来。

    “扑哧”看着往日英明神武的李世民接连吃憋,长孙皇后笑将出来。

    不待李世民发火,秦风忙道:“‘饮酒之道,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喝汾酒当用玉杯,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众人点头赞成,秦风接道:“‘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李世民就是一个好酒之人,宫里什么美酒都有,只是对酒具却是一窍不通,此刻听得秦风侃侃而谈,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秦风心下暗想:金大侠不好意思,借用你的论杯了。

    “‘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在下有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李世民听了秦风此语,高声赞同,连同看长孙皇后和长乐公主也微微点头,如此妙论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看似玩闹,然仔细品味却也有着几分道理。况且他说的“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确是豪气干云,令人胸怀大畅。

    当然了,语中的一个个妙句,也让精通诗词之道的长孙皇后、长乐公主赞不绝口,总之,她们已经认可了秦风的“才华”,无不认为这些诗句都是秦风的作品。

    短暂的停顿后,秦风道:“‘至于这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李叔叔,世人眼光短浅,只道大禹治水,造福后世,殊不知治水甚么的,那也罢了,大禹真正的大功,你可知道么?’”

    李世民心神一动,嬉笑道:“造酒!”

    秦风竖指道:“正是!”

    众人一齐大笑。

    “‘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至于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饮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秦子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们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李世民感叹道:“喝了半辈子美酒,却不知酒器还有这么多的门道,长见识了。改日集齐各种酒杯,定要和贤侄一道品尝。”

    “我很期待这一日早点到来。”品酒也是杀手日常生活中重要一个环节,君不见《****特工》里各位美女的优雅姿势吗?

    或许影视稍有夸张,但很多常识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贤侄,论及武艺一道,叔宝兄武艺刚猛,重气势,他的枪法和锏法都有一往无前的豪迈,我观贤侄的武艺却和叔宝兄截然相反?这是何故?莫非这是叔宝兄近年来之所悟?”李世民也是一流武将,虽远不及秦琼、尉迟恭、程咬金,但是常年和这些时代精英呆在一起,眼光自是毒辣。

    秦风摇头道:“其实小侄艺承两家,马上功夫自是家传武艺,而步下则是江湖之技,我有两位武道师父,第一位是家父,第二位是教我江湖技艺的师父了。”

    “哦?”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

    “你师父是何方高人?”

    “道门中人!”

    李世民额头上冒了一根黑线,粗声粗气道:“我问的是你师父姓甚名甚。”

    “早说嘛!”

    秦风白了他一眼,振振有词的说道:“我师父叫张三丰,曾是墨家子弟,其父得罪某个势力,惨遭灭门之祸,我师父放牧未归,而逃过一劫,为雪深仇,家师隐居五十余载,苦思破解敌人武功之道,后从《德道经》悟通武学义理,遂重出江湖,此时仇家均已死去,余下当年一少女,也已年迈,家师有鉴于此,对自己为仇恨而偏执感慨万端,遂将毕生所学写成《九阴真经》。小侄幼时贪玩,独自一人偷偷外出,得罪了一众孩童,被人饱揍一番,师父恰巧路过,将小侄解救而出,后观小侄资质还行且心性逍遥,甚是契合他的武道,故而收了小侄以做传人。”

    “世间竟有此事?”李世民将信将疑,这小子油滑得很,他可没有全信。

    “李叔叔你看!”秦风笑吟吟的拿起筷子,运起真气,随手就在坚硬的楠木桌上捅了一个小洞。

    一桌子张口结舌、目瞪口呆,愣得半晌都作声不得。

    “真是奇人也!”李世民无疑是见识最广的人,但是想破头也没听谁具此神仙。

    “这只是小道而已,还有更厉害的呢!”此刻的秦风表现像个向大人炫耀宝贝的孩子一样。

    李世民惊道:“还有更厉害的?”

    “《九阴真经》分上下两卷,上卷是内家心法,下卷包罗万象,几乎无所不容,包含了武学、兵法、战阵、机关、剑法、枪法、掌法、拳法、掌法、轻功……”

    说到这里,秦风差点喷笑出声,但是为了取信于人,只能拼命的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

    李世民虽是皇帝,但是秦风很多“专业”术语他是闻所未闻,而经过秦风的解释,几乎颠覆了他对于武道的看法。随着秦风深入的讲解,李世民哈哈大笑起来,指着秦风道:“好小子,差点上了你的当了,你说的哪里是人嘛,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仙法了。”

    “嘿嘿……就知道你不信,不让你们这些乡巴佬见识见识,也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你把所谓的轻功说得神乎其技,如果你真做得到,朕就相信你不撒谎。”

    秦风笑道:“这有何难,待我练与你们看。”言罢,便使出《武学禅宗》上的轻功来。

    众人本不信他之所言,谁料秦风步子滔滔,东进西退,飘闪如电,当真有“体迅飞岛,飘忽著神”之态,至若蹿高伏低,更有轻云蔽月,流风回雪之妙姿,恍恍然只见满室人影,却似有形无质一般。这固然是步法神奇无伦,也因秦风轻功早臻化境,屋室虽窄厌,却未碰到桌椅床摄,直如天马行空,无所羁绊。

    包括李世民在内,人人看得魂摇魄荡,直到秦风走了一遍,众人才如梦初醒一样清醒过来。李世民拍案道:“好,好,好!真乃奇人奇事也!”

    秦风笑了笑,忽然一跃而起,离地足有两尺有余,但见他人在空中,身子却忽然一旋,于空中倏然转向,平平的横移一丈有余才缓缓落地。

    “朕信了!”面对现实,李世民再也没有半点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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