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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镇静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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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的好:

    不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

    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

    给您续上一杯茶,您哪慢慢地品,听我细细地跟您说。

    话接前文,王直和夏静塘陪王煜演的这场戏究竟还何去何从?王煜心中是否早有决断?

    “如此一来,我定阳就要在短时间内整合定阳郡,长定郡,和魏家的江阳郡。”王煜笑着说道。

    “大帅此事其实不难。”夏静塘说着站了起来。

    “长定郡我们可以以王林为郡守,让他徐徐图之,江阳郡的魏静中下官曾经听闻那魏静中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子嗣,这倒方便我们行事,我们可以悄悄策反他身边的大将,然后在由少镇亲率大军击溃他,在以此为由头娶那魏静中的女儿做平妻,想来筹码也不小了。”夏静塘笑着说道:“如此一来,我定阳郡就可以一举成为蜀地第二大镇,坐拥长定郡,定阳郡,以及江阳郡三郡在手,想来也不怕那魏存东。”

    王煜仔细地听着夏静塘的谋划,越听王煜的眼睛越发的亮,行得通,他心里狂欢着,这定阳郡终究是在自己手上得到发展,没有辜负大帅的期望。

    一时间,王煜的眼里蓄满了泪水。

    王直轻声叫着:“大帅。”

    “哈哈哈,叫你们这些小辈见笑了,只是想起这么多年的心愿终于要实现了,两代大帅的梦想啊。”王煜感叹着。

    “这样,过几日我便要收直儿为嗣子了,你们好好准备一下。”他拍了一下王直的肩膀说道:“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任命你为亲直营指挥使。”

    “嗯。”王直点了一下头说道。

    定阳郡府城·节度使府·休沐

    “来了,直儿坐。”王煜说着:“亲直营乃我王家立足定阳郡乃至天下之根基所在,现在我把它交给你,莫要让我失望啊。”

    “定不负大帅期望。”王直跪倒在地上说道。

    “李贤记太宿县令王直,击溃敌军,攻占济水县,击退敌人反扑,以孤军奋战之力保住济水县,特简拔其为正六品检点校郎兼任亲直营同知,此命令即刻执行。”王煜说着。

    “下官告退了。”李贤拱手退了出去,听完之后就去润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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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这样的命令一般来说,都要经过润色才会发布出来。

    数日间,王直除了在军营便是在大帅府,并未回去,自然也就无从得知家里却来了个大麻烦。

    这事说来可就话长了。

    原来,那日王直“不寻常”的表现,被那几个有心的官员看在眼里,于是乎…;…;

    “林大人,你说早间少镇是不是有何意指啊?难道是看上了那家的小娘子了?直接带走就好了呀,他们还不得感恩戴德。”旁边一个严重发福的大胖子滴溜溜地转着小眼睛,一副奸滑地面相让人心生厌恶。

    “蠢材,少镇难道还会明目张胆的去抢吗?。”那个所谓的林新林大人喝道,官架子十足,其实,他也不过是一个区区的从八品的陪官而已,当然了,这对于这些还在小吏和官之间徘徊的人来说,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是,是,是,林大人教训的极是。”那个胖子连声应道。

    林新自己心里也没有把握,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接触少镇这样的大人物,也许这样的大人物就喜欢这样雾里看花的调调呢?若是自己事情办得不合心意,那马屁不是拍在马腿上了。

    可是,若是少镇他不喜欢这样雾里看花的感觉呢?只是他不方便动手罢了,那又该如何?是了碗,少镇早间摸着那个碗,定是如此了,碗形同什么?形同笼子。

    林新兴奋极了,他自认为自己终于掌握住了少镇的心思了,一条光明大道正在向自己铺开,一条升官发财,平步青云的门路就这样不期间来到了自己的身边。

    他迈着八字步,走来走去,有了。

    “走,我们到城防军那里去。”林新拍着手笑着说道。

    “城防军?找那些疙瘩蛋子做什么?”其中一个问道。

    历朝历代都极力地贬低武人的地位,从汉朝以后,每一个朝代都有其特殊的政策。

    在王直原来那个时空里的古代,有一个国家叫宋朝,士兵的脸上都要刺字。士兵刺字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正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士兵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的低贱阶层。

    因为,宋朝时期只有两种人要在脸上刺字,一种是罪犯,另一个便是士兵。

    刺额涂墨,本是古代的一种刑罚,称为墨刑或鲸刑。汉文帝把它废除了。但此后各代仍间有采用的。唐时捕回逃走的奴婢,常在脸上刺上“逃走奴”之类的字样,叫做“私鲸”。到宋太宗时才明令禁止。

    中国古代南方的少数民族有文身的习惯。唐和五代许多地区,特别是一些大城市,下层居民中文身的风气盛极一时。这种风习当时称作“雕青”。

    士兵刺字,就是从鲸刑和“雕青”的风尚演变而来,经过唐末五代而逐渐形成制度的。

    唐末五代,战乱频仍,割据各地的军阀四处强征人民当兵。为了加强控制,防止逃亡,军阀们纷纷实行在士兵脸上刺字的办法。从此,士兵刺字不再是为了装饰或者夸功显勇,而成为屈辱地位的标记了。

    大概从后梁太祖朱温经过后周太祖郭威再到北宋,在士兵脸上刺字逐渐形成了制度,成为募兵的必经手续。此后,当兵成了一种特殊的职业,一旦当上兵,刺了字,就得终身隶属军籍,不能再从事其他职业了。这样,士兵就成了社会上的一个特殊阶层。

    由于士兵刺字的影响,刑法里又正式恢复了鲸刑。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开始,凡是流配的犯人,脸上都要刺字,称为“刺配”。而这些犯人又多半发到军中服役,称为“配军”。这样,士兵的地位也就跟犯人相差无几了。

    士兵刺字终究是一种侮辱人格的做法,必然要遭到人民的反对。南宋时,有时募兵就只在手臂上刺字,不再刺面了。元朝统一中国之后,士兵刺字的制度无形取消。而犯人的刺字从此也改为刺手臂而不再刺面了。

    募兵制度大备于宋,重文轻武的习俗也以宋朝为重。士兵刺字制度反映了唐宋之际随社会经济变化而引起的武人身分地位的变化;而刺字制度本身又促进了这一变化,使得士兵成了社会的特殊的低贱阶层,使得重文轻武的习俗思想更加流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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