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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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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和老顾他们在一起多喝了点酒,加上胸中被柳若姒堵着的那口气一直没顺,笠超下班回家后一直坐在沙发上闷闷不乐地玩着手机,他那副郁郁寡欢的模样惹得青柔好心疼,连她准备好的食材笠超也没心思去做。

    青柔上前来摸了摸他的额头问:“没发烧啊,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我陪你去医院里看看?”

    笠超摇了摇头,继续玩他的手机,青柔问他三五句,他才懒懒地答上一两句,青柔想着法子逗他开心,也没见他有什么反应,便无趣地进到书房里练字去了,让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上一会儿。

    后来,还是笠超自己忍不住了,跑去书房找青柔,把柳若姒开除张志然的事情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说给了青柔听,完了,还气咻咻地说道:“她这样做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嘛!张志然毕竟是我的人,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杀人越货、罪不可赦的恶事,她非要开除人家,连我这样为志然求情都被她和铃铛漠视,现在想想我这心头还堵得慌,真尼玛后悔,上午要是我坚持,看她们能把我怎么样?”

    青柔瞧他赌气的样子和乐乐一个模样,忍不住好笑,放下笔过来挽住他坐回客厅的沙发上后才说道:“要我说说?”

    “是的,柔儿,你来评评理,她们也太不把我当回事了,再怎么说我还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嘛。”笠超气哼哼地说道,他想青柔肯定会站在自己这边,指责柳若姒她们、说她们的不是,给自己以精神上的声援。

    青柔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记得我小时候,我爸爸给我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你肯定也听过,这故事讲的是唐王朝的事情:有一次,魏征又在朝堂上跟唐太宗李世民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唐太宗实在听不下去了,想要发作,又怕在大臣面前丢掉了自己闻过则喜、接受意见的好名声,只好强忍住,退朝以后,憋了一肚子火气的唐太宗回到后宫,见了他的妻子长孙皇后,气冲冲地说道:”总有一天,我要杀死这个乡巴佬的。“

    长孙皇后很少见太宗李世民发这么大的火,忙问道:“不知陛下想杀哪一个?“

    唐太宗说:“还不是那个魏征!这乡巴佬总是当着众大臣的面侮辱我,我实在受不了啦!“

    长孙皇后听了,一声不吭地回到自己的内室,换了一套朝见的礼服,出来向太宗跪拜。

    唐太宗惊奇地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呢?“

    长孙皇后说:“我听闻英明的天子才会有正直的大臣,现在魏征这样正直,不正说明陛下的英明和神武,我怎么能不向陛下祝贺呢?“

    长孙皇后的这一番话就像一盆清凉的泉水,把太宗满腔的怒火给浇熄了。

    大约在公元643年吧,直言敢谏的魏征得病去世了,唐太宗很难过,他流着眼泪叹息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

    这堪称是太宗皇帝对魏征人生价值的最佳注释了。“

    青柔娓娓道来,笠超听得津津有味,紧皱的眉头也慢慢舒展开来。

    其实魏征权劝谏唐太宗的故事,从小到大笠超不晓得听过多少回了,但从来没有哪一回像今天由青柔讲来那么震撼他的心灵,这时听青柔又说道:“超,我觉得人家柳总也只是坚持原则,并不是有意要和你抬杠,如果你们公司的人要都像张志然那样,那公司还像个公司吗?迟早会垮掉的。虽然我没做过生意,现在还是个学生,但我心里都挺佩服你们那个柳总的,她能顶住你这个当董事长的那么大的压力,处罚张志然,让其他人看到不遵守规则的恶果,真的很让人钦佩。而且我相信我的笠超是做大事的人,心胸会像大海一样宽广,不会把芝麻这么一丁点大的小事放在心上的,是不是,超?”

    笠超肯定不愿在心上人面前表现出自己心眼很小,容不下人的样子,而且他也确实想通了,于是他抓起青柔的小手亲吻起来,动情地说道:“谢谢你,宝贝儿!你可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可人儿,你就是我的长孙皇后。”

    哪知青柔听了这话猛地抽回自己的手娇嗔道:“好啊,如果我是皇后,那你给我说说,你把你的那些嫔啊、妃啊什么的都藏在哪里了?”

    笠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闻言一愣,呆呆说道:“什么嫔妃,我这不就打个比方麽?”

    青柔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戳着他的脑门嗔道:“不经逗。”

    笠超这才反应过来,猛地翻身把青柔压在沙发上,装作恶狠狠的样子说:“好啊,连你也来取笑我,看我不好好收拾你。”说完伸手便挠青柔的痒痒。

    青柔拼命挣扎着喊道:“哈哈哈……我错啦,再也不敢了……哈哈哈……真错啦……哈哈哈……饶了我吧……“

    笠超不住手,青柔便挣扎着又去挠他的痒痒,笠超便哈哈大笑着躲……两个人闹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停了下来,然后安安静静地说了会儿话,青柔起来整理好自己凌乱的鬓发和衣服,拉起笠超说:“走吧,今天就不在家里吃了,我请你出去吃饭。”

    笠超嘟起嘴巴撒娇道:“我要吃肉!”

    青柔笑道:“呵呵呵,管够!”

    笠超也没开车,拉着青柔的手,两人一路说说笑笑、优哉游哉地来到了离锦天府邸不远处的一家新开张没多久的“七星上将”牛排馆。

    两人进去找了张靠窗户的卡座,要了牛排、蘑菇浓汤、蔬菜和水果沙拉,还要了一瓶红酒,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刚吃到一半,青柔忽然用手碰了碰笠超说:“超,你后面那位不就是你们公司的柳总麽?”

    笠超回头一看,果真是柳若姒,她和一个年轻的小帅哥儿坐在另一桌临窗的情侣座位上,看上去两个人的关系好亲密,柳若姒还时不时切下块美味牛排喂那帅哥儿,温柔甜蜜的样子,哪儿有一丁点公司里那冷若冰霜、拒人千里之外的冰美人样儿。

    笠超小声嘀咕道:“真倒霉,想清清静静吃个饭还遇到了她,真够添堵的。”

    青柔娇嗔地瞪了笠超一眼说:“刚刚在家里你不全都想通了吗?”

    笠超心里确实是想通了,但这并不代表他马上就能转过这个弯来,男人吗,面子上多多少少还有些拉不下来。又听青柔问道:“她对面那位你认识吗?应该是她男朋友吧?”

    笠超哼哼唧唧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快点吃,吃完了我带你去蜀风雅韵听戏去。”

    两人吃完饭买单的时候,笠超迟疑了一会儿,用手朝自己身后指了指对服务员说:“把那边靠窗的那张卡座的账单一起结了。”

    服务生答应着结帐去了,青柔对男友露出了赞许的笑容,还俏皮地向笠超竖起了大拇指。

    笠超心里好生受用,装作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男人嘛,有多大点事嘛!”

    结完帐,笠超大大方方地带着青柔走到若姒他们那张餐桌前向他们打招呼。

    若姒看到他俩,惊喜问道:“你们也在这里吃饭呀?”

    笠超笑笑说:“嗯,我住附近,看这里刚刚开张,装修也不错,过来尝尝。”正说着,若姒的手机响了,若姒掏出手机,面带歉意朝他俩笑笑。

    笠超于是朝他俩摆摆手说:“你们慢慢吃,我和柔柔还有事,先走了,帐单已经结了,祝你们胃口好,拜拜!”说完拉着青柔要走。那帅哥也站起来笑着向他们合掌致谢,笠超见他比自己还高出一截,心想:“真想不到我们这位柳总还好吃口嫩草,这小鲜肉高是高了点,但还稚气得很,看他那样子比柔儿也大不了多少,呵呵呵,人还真尼玛不可貌相啊!”

    等柳若姒接听完电话,那小帅哥问道:“姐,你老板啊?”

    若姒颔首称是,那帅哥惊诧道:“这么年轻啊,肯定是个富二代吧?不过,他那个女朋友可是真心漂亮哈!太赞了!”

    若姒佯怒着用汤勺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嗔道:“管你什么事,快吃!”

    那帅哥摸了摸头讪笑道:“呵呵呵,姐,我觉得还是没有你漂亮哈,气质比你差远了。”说完忙切了一块牛肉喂若姒吃。

    若姒娇嗔地瞪了他一眼说:“贫嘴!”

    吃了他送到嘴边的牛肉后又说:“弟,你多吃点,你要打球,运动量多大呀!别管姐姐,我正减肥呢。”

    笠超从饭店出来后,带着青柔先去太古井商场逛了逛,自从上次打香月那儿回来,笠超对付青柔又有了新招数。每次陪青柔逛街、逛商场,看到了漂亮的衣服,便用手机拍下吊牌的条码,然后在网上搜买。

    等青柔怪他又胡乱买东西时,笠超便振振有词说道:“宝贝儿,网上的东西可比商场里的便宜多了,我们可以把节约下来的钱存起来,到时拿去帮助师姐他们大山里那些可小朋友。“他的歪理又多得很,他常跟青柔说,他这辈子才不当守财奴,钱只有用出去了才真正是自己的,像他老爸和玉娘那样,坐在金山银山上头,可天天还省吃俭用的,这样的人生过得还有什么乐趣?

    有时候青柔嫌他买多了或胡乱买东西时,笠超就会反驳青柔说:“我这是想多省点钱给山里那些可爱的小朋友买东西,多买才能多省啊,你不想帮助那些可怜的娃娃些啊?“反过来还把青柔数落一番。

    青柔哪能诡辩得过他,便只有由着他了。

    当他俩逛完商场坐在蜀风雅韵的雅间里喝着茶看着戏时,笠超收到柳若姒发来的一条短信,就两个字:“谢谢!“

    笠超心里说道:“谢什么谢啊,以后多气气我,多跟我抬抬杠哈!“

    洪刚到山城了,笠超自然得过去陪陪。

    豆豆和锦台大摆筵席,热情地为洪刚接风洗尘。

    晚上回到饭店,洪刚让笠超到自己的房间里,把一个很大的旅行箱交给他,戏谑道:“咯,都是你的,人家硬逼着我给你扛过来的,从加拿大啊,毛毛!”然后又举起个随身的小提包自嘲道:“这我的,几件换洗的衣服,唉,我没人管,不能和你比啊!”

    笠超接过旅行包拎了一下,呵,好沉!在心里埋怨铃铛道:“也太能整了,万一要把洪爸爸的老腰给闪了,我可真的就臭名远扬了!”忙讪笑着道谢说:“洪爸爸,真辛苦您了!这铃铛也是,太不体贴人了。呃,洪爸爸,您还和我们回锦都吗?铃铛让我给她带些我们店里的卤味回去,呃,主要是给您和林妈妈当下酒菜的,她说她在那边想得心尖尖都痛了。”

    洪刚颔首微笑道:“正要和你爸爸碰碰头,那我这驮马大叔就当到底吧。唉,你们俩啊!”

    第二天和相关政府官员见过面,谈妥事情后,洪刚和博宽他们一同回锦都。

    还没有完全倒过时差的洪刚上了车就沉沉睡去。笠超怕他受凉,拿了自己的一件马甲搭在他的身上,看着洪刚斑白的鬓发和额头上深深地皱纹,他不由得感叹道:“我洪爸爸这一辈子什么都好,就是少了一个儿子,铃铛虽然能干,可毕竟是个女孩,什么事都得靠洪爸爸自己顶着,太辛苦了!哪像我家老爷子和玉娘这般享福!”

    博宽回过头来调侃说:“你洪爸爸和林妈妈不是一直拿你当儿子麽,你啊,干脆咬咬牙,赶快把铃铛娶过门,真真正正给他们当儿子,尽说这些没用的干什么!”说完,合着公司开车的司机呵呵呵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笠超瞪了他一眼,没搭腔,心里却骂道:“要给人家当女婿你自己去啊,你个趋炎附势的宵小之辈!”

    傍晚回到家,笠超也顾不得辛苦,下厨为洪刚做了好几道可口的菜肴。

    吃饭的时候,洪刚看都没看那些从加拿大带回来的红鱼子酱、黑鱼子酱、野生三文鱼、枫糖浆,一个劲儿地猛吃笠超为他做的那几道菜肴。

    倒是玉娘对洪刚带回来的东西大家赞赏,称赞道:“想不到加拿大也有这么好的鱼子酱,我看比俄罗斯的皇冠牌都不差哟!琳儿这丫头真有心,这么远还能想着我们,也不怕把他爸爸累着。“

    洪刚笑道:“我累点怕什么,就是这丫头啊……唉,来,毛毛,我俩喝一杯,我听小柳说啦,这么好的项目,你最先想到的是我和铃铛,洪爸爸感到很欣慰啊,这辈子不管咱爷儿俩能不能做成翁婿,但这情分都在了。来,干了。“

    笠超忙捧起酒杯,和洪刚碰了一下,一饮而尽。他想:看来那柳若姒没把我那天说的气话告诉给我洪爸爸,嗯,这还差不多!“

    第二天,笠超打电话叫小飞、蝈蝈和、泽宇还有瑶瑶、宏宇他们晚上来店里吃饭,还让菲菲把子溪一起带来。

    下午下了班,笠超开车到学校接到青柔和小萌,又上农科院接到自己的干妈还有乐乐,然后一起来到店里,笠超让卓子和小虎他们准备两个大的水晶玻璃钵,并用碎冰镇了,拿到屋顶花园里来,然后他把带来的两大罐红鱼子酱、黑鱼子酱分别倒进水晶钵里。

    那鱼子酱在夕阳光辉的照耀下,更显得晶莹剔透、粒粒饱满,好似那价值连城的红宝石与黑珍珠,调动着众人的味蕾,勾起来人们无限的食欲,让人见了垂涎欲滴。

    乐乐馋得不住的咽着口水,趁众人不注意,伸手偷偷抓了一把鱼子酱躲到花园的一个角落里大口嚼了起来。

    小虎见老大拿了这么矜贵的东西来,专门从柜子里翻出一套银子餐具放到餐桌上,想和鱼子酱做个搭配。哪知此举被小强狠狠地嘲弄了一番:“你个傻帽,鱼子酱最忌讳的就是银质餐具,银有氧化作用,要破坏鱼子酱本身的滋味和香气,尼玛,做大厨的连这个都不懂,往后还咋个操嘛?好生学习哈!”

    其实这也是他第一次吃鱼子酱时犯过的错误,当时被笠超狠狠奚落了一顿,今天终于让他也逮住小虎出了一口怨气。

    乐乐吃完东西,用手抹着嘴巴,跑到笠超跟前说:“舅舅,也莫得好好吃嘛,好有点咸哦!”

    笠超早就发现了偷嘴吃的外甥,只是没揭穿他,现在见他得了便宜还不叫声好,便揪住他的胖脸蛋儿说:“你个小吃货,猪不戒吃人参果一样,能尝出好滋味么?过来,舅舅叫你咋个吃,山猪吃不来细糠,说出去给人家听了,丢的是舅舅的脸!”说完,拿出一片苏打饼干,抹上鱼子酱,又添了一片切片的白水煮鸡蛋,还往上面撒了几颗葱花,就开始吃了起来。

    乐乐哪能吃亏,强拉过舅舅的手咬了一大口饼干,边嚼边点头说好吃,比光吃净的鱼子酱好吃。

    笠超又教外甥,用一根小勺舀起一两颗鱼子酱放进嘴里,小心地用牙齿轻轻将鱼卵磕破,闭上眼睛、静下心来用小耳朵欣赏那“啵啵啵”的爆浆声,再用舌头细细品味鱼子酱的美味,然后在慢慢咽下去,别像个小饕餮货,吃不出品味来。乐乐乐颠颠地照葫芦画瓢试了一回,被舅舅好一通的表扬,便马上跑到妈妈哪儿去显洋盘。

    婉如让儿子也来尝尝自己做的鱼子酱,她在一片烤脆的面包上面抹了点奶油,再抹上一点鱼子酱,乐乐尝了尝,也说好吃,还飘扬了一句:“耶,咋个你们个个都有绝招嗦!”

    儿子的话把婉如给高兴得,脸都笑成了一朵花!

    笠超还拿来一个四分熟的白水煮蛋,敲开蛋壳,摊上一小勺鱼子酱,那软滑朴素的蛋液包裹着鱼子酱,鲜美而又浓醇、复杂且又多变的口感,交揉出一种不可思议的鲜香,令人倾倒,青柔平常后,对笠超展颜一笑,颔首称好。

    乐乐当然不会错过任何美食,跑过来凑热闹,吃了一大口,鸡啄米似的猛点头,还埋怨笠超说:“舅舅,你给柔柔姨做的比给我做的好吃哟,咋个的嘛,好偏心哦!”弄的笠超哭笑不得。

    但甘容尝了尝笠超给她做的这种鱼子酱,皱着眉头直喊腥。婉如笑道:“妈,你还是尝尝我做的吧,超超那种西式做法,你肯定吃不惯的。”

    乐乐在一旁听了,乐得手舞足蹈,大声喊道:“婆婆是山猪吃不来细糠,哈哈哈……”

    “啪”,屁股上马上挨了婉如一巴掌,听妈妈骂道:“捣蛋鬼,怎么跟婆婆说话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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