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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01章 红颜枯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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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爱情,关于欲……

    究竟是个什么?!

    只怕世上没人能说得清楚。

    文人墨客将这个说的很是骚情,尽可能的将之美化,帝王将相将其当做雄伟人生的点缀,平民老百姓又将之当成人生仅有的乐趣,当然,也有痛苦的。

    可无论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留下了多少关于此间事情的描述,最终,都不曾影响到我对此事的判断,果真要我形容,我只会给予它两个字的评价——罂粟。

    不管外表是多么的美丽,也始终改变不了它内在是毒药的成分,一旦触碰了,就会上瘾。

    让我上瘾的,并不是欲,而是情。

    这些神女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也总是那么的优秀,细心温柔,体贴异常。

    在这里,那种彻入骨髓的孤独没有了,我不再是那个在大漠里远离群体行走的苍狼,反是变成了一个沉溺于灯火辉煌和花天酒地的堕落者。

    是的,我似乎是迷恋上了这里的一切,也忘乎了自己的责任,日日有这些女子作伴,拨弄琴棋书画,偶尔也逗逗此地豢养的那些灵兽,我的人生在这里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莫要笑我沉沦,古来多少人杰都死在了这个上面?我亦不过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生与苦难作伴,忽然给予了我如此的人生,谁又能拒绝呢?

    我开始变得忙碌了起来,也可以说是悠闲吧,日子总是排的满满当当,今天在此处游览,明日在那里采风,今天与这个为伴,明天和那些群聚。

    我一生中,从未如那时一样瞩目,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论走到那里,总会有那么几道悦耳的声音在耳畔回荡着,也总会有那么几双美丽的眸子时刻注意着。

    这不是男人的天堂又是什么?

    惰性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的劣根性,以前我觉得自己没有,其实是高看了自己,以前没有,只不过是因为我没有那个条件,现在忽然这样的生活推到我的面前,很快,我就忘乎所以。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倒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沉沦这里,只为堪破这里的一切,脱困而出。

    可后来,这样的生活是摧毁人的志气和骨头的,我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原本坚定的信念和道心又一次动摇了。

    每每当我想挣脱的时候,心里总会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再多过一个月这样的日子,一个月就行,一个月以后,我一定要做自己该做的事儿!

    可是,一个月以后,那个声音又会冒出来——再过一个月,给自己点假期,一生那么苦,难道不能偷闲片刻吗?

    如此,一直循环往复,以至于最后自己的信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甚至,我在想,既然我喜欢这里,那么,我为什么又一定要摆脱这里呢?

    我又为什么要为了别人而活着呢?

    倦怠、贪婪、饕餮以及**……

    人性有七宗原罪,我在这里犯了四条,道心如何还能坚固?最终崩溃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明明是在这样一个灵气充沛的地方,我的道行却始终无法精进。

    而这些人性的原罪,就像是一张无形的大手一样,把我束缚在这个地方,一动不能动。

    当我从菩提树下起身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踏入这如渊似海的**以后,我未必能挣脱,果真做到不忘初心太难了,事实也证明,我确实没能挣脱,英雄没能做成,倒是成了狗熊。

    ……

    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

    在这片世界里,在这样的生活中,从不会觉得度日如年,时间过的很快,不过眨眼的工夫便也过去了。

    十年光阴,就这样流去。

    我已多年不用刀,活在深宫之中,处在妇人之间,几乎都快要忘记血腥味道,曾经习武在手上留下的老茧都退去了一些,只留下了一层黄黄的,类似于胶质物一样死皮,身上的衣着也是尽可能的华美,皮肤也越来越白净,甚至,身上都带上了香味。

    有时候,对着镜子的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以前自己是个什么模样。

    也就是这一年,蛮荒中不再平静。

    频频有强大的凶兽领主靠近这里,神女宫中风起云涌。

    兽潮,快要来了。

    神女们大概是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纷纷询问我该如何应对。

    那时,多年来我头一次感觉到了害怕,我害怕兽潮会夺走我现在拥有的一切,于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逃!

    远离蛮荒和兽群。

    神女们很无奈,她们说可战,我不同意,最终,还是决定搬迁。

    那一日,整个宫中很忙,我在卧室中品茶,做出决定后,我安宁了不少,脸上带着笑容,看着一身素衣的霓裳赤脚在地上收拾东西。

    忽然,伴随着“铿锵”一声脆响,一个柜子最底层包袱落在了地上。

    霓裳看见这个包裹,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连忙就要将包裹收拾起来,却被我阻止了,原因无他,只因我依稀觉得这个包裹有些眼熟。

    终于,我上前,颤抖着双手打开了包裹。

    包裹中,是一件染血的衣裳,和一把收在鞘中刀。

    刀,是黄泉刀,十年前,我决意留在这里时,将它封存,压在箱底,多年不曾触碰。

    血衣,是我来时的衣裳,在我踏上通天古路前,我一路血战,衣裳残破不堪,全都是触目惊心的血迹,有敌人的,也有我的。

    这一刹,我已被乱红迷住的双眼渐渐恢复了一丝清明,徐徐拿起了那把刀。

    哐啷!

    黄泉刀出鞘,寒光四射,多年后我再一次将它拔出,它仍旧愿为我发出轻鸣。

    最后,我又轻轻抚摸着那件血衣,当我拿起衣裳时,一张照片悄无声息的从我的口袋里滑落了出来,那张照片也被鲜血渗透,留下了暗红的痕迹,照片中一个女人温柔的笑着。

    霎时,我眼中泪光涌动。

    照片里的那个女人,是我的母亲。

    每每当我在漠北苦寒之地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看眼这张照片,又能重燃斗志。

    可是这一刻,我心中并没有什么斗志,有的皆是浓浓的愧疚。

    我……怎么能活成这样?我,又怎能这么做?!

    管涔山中还有妖王虎视眈眈,家中老母还在等着我提刀杀回去……

    我,怎能沉湎于这里!

    此时,我泪流满面,从最开始的呜咽,变成了嚎啕大哭。

    “相公,你……”

    霓裳看着我,有些局促。

    可,我终无心回应她,多年后,当我再一次想起初心时,心中只有悔恨。

    嗤啦!嗤啦嗤啦……

    一声声布帛的破裂声响起,我近乎疯狂的撕扯着自己身上的锦衣,只觉得这华美的衣裳穿在身上,比带上了枷锁还要让我难受。

    与霓裳共度十年,我又有何不好意思在她面前赤身?

    终于,我穿上了曾经的衣裳,带上了曾经的刀,心头才有了片刻安宁。

    而后……我一声不吭的盘坐在地,轻轻闭上了双眼。

    我想家了,更想母亲了,我想……再一次审视拷问自己的内心。

    时隔十年之后,当我再一次去思考十年前就已经有过的思考时,一切,都已不一样。

    相比于我曾经的苦难,我所挚爱的一切,这十年来让我迷恋的生活,忽然之间又变得无比乏味了。

    这种感受,似乎与我曾经还在那个世界时,听到的一个富豪的言论颇有相似之处,他说——我曾经疯狂的追逐财富,可是,当我拥有了财富以后,我却发现这并不重要,我更怀念的,还是创业时的那种艰辛,以及……伴我创业的那些人所给予我的温暖。

    那时,我听这句话,觉得他在装逼,谁不喜欢财富呢?

    可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天下间最美的东西,还是自己的初心。

    轰隆隆!

    这一刻,我体内发出了可怕的轰鸣声,我的道心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坚韧,然后,我睁开了眼睛,再看霓裳,她已经变了模样。

    ……

    作者风尘散人说:嗯,看了一下评论区,有些读者朋友认为高雅猝不及防的成了低俗,认为这一段有些失败。失败么?其实我倒是觉得不失败,主角如果对感情特别小白,那么在他日后的路上,会碰到更厉害的敌人,那一天,对手无所不用其极,他还能保持本心吗?与其说是写YY,实际上不如说这一段我是在写一场蜕变。嗯,就是这样,小黄书?种马?这些和我的书没太大关系的,我不喜欢触碰那些内容。第一本书摸金天师做的是民俗文化和情感、人性,那么黄泉守夜人这本书,我要写的,其实就是一种人的信念这些东西。这一段呢,对于主角的成长至关重要,所以,昨天那一段也是不得不写,虽然,有点雷人,咳咳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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