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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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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醒来,两个人依旧躺在玫瑰花瓣的床上,而安小夕的手,还搭在他的后背上,保持着那个抚摸的姿势。( 网)

    他挑眉,轻轻一笑,道:“原来你趁着我睡着,占我便宜。”

    安小夕微微一愣神,随意把手抽回来,就要穿衣洗漱。

    看到他的脸,她的心里一阵悲伤。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她真的要抛弃吗?

    再想到昨晚那个女人丑恶的嘴脸,安小夕轻轻的笑了。她有什么资格赖在他的身边,还是趁早离开的好。

    “你怎么穿着浴袍?”他皱眉,记得昨晚他明明把她脱光光,搂着她睡着了。

    “啊?”安小夕一愣,赶忙说道:“我,我那个什么。”

    “哦对了。昨晚你睡着后,我身上都是汗,不舒服,就去洗了个澡,才睡觉。”安小夕扯谎。

    她不能告诉他,有个女人和她谈话了。

    她更不能告诉他,她已经打算退出他的生活,准备离开了。

    她的笑容有些假,假到她自己都觉得半边脸的肌肉在抽动。

    她赶忙转过脸,不让他看到自己那不受控制的表情。她害怕下一秒,自己会哭出来。

    “那现在呢?要洗澡吗?”白浩郴伸了个懒腰,又顺势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

    她微微低头,闻到了他身上好闻的薰衣草的味道。

    安小夕把头使劲埋进他的怀里,不让他看见自己难过的表情。

    她咬着牙,把泪水憋回去。

    “你去洗澡吧,我去准备早饭。”安小夕推开他,迅速穿上衣服。

    白浩郴见她这般躲着自己,强求也是没意思,才拿起浴巾,走进了浴室。

    安小夕光着脚丫,在浴室门口听见他开始洗澡的声音,才蹑手蹑脚的跑回来。

    身份证,钱包,手机,准考证……

    内衣,袜子,外套……

    统统塞进一个不大不小的背包里,最后安小夕忍不住,把他衬衫上的第三粒纽扣揪下来,握在了手心里。

    有人说,得到男人衬衫上的第三粒纽扣,做成项链,戴在身上,就能让那个男人爱上你。

    因为那粒纽扣,是最靠近心脏的位置。

    安小夕不再奢求他能爱上她,她只希望自己能有个念想。

    纽扣静静的握在她的手心里,是时候该出发了吧。

    安小夕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打开包包,把那张金卡放在了桌子上,留下了一张便条。

    浴室里好像还没有什么动静,他应该还在洗澡吧。

    安小夕想着,逃也似的飞奔出门。

    出了别墅,拦住一辆出租车,她就上了车。

    “小姑娘,去哪里?”司机大叔问。

    安小夕犯了难,她要去哪里?

    学校?不行,白浩郴知道自己离开后,一定回去学校找自己的。

    夏晶家?更不行了,她一定会劝自己回去的,再说了,白浩郴也会找夏晶的。

    既然是要离开,那就一刀两断,藕断丝连可不是她的风格。

    没准过一段时间,他就有新的女人了,那样就能把自己忘到九霄云外了,她也就自由了。

    “想好了没有,去哪里?”司机大叔有点纳闷,这个小姑娘还真是的,上了车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去路西街。”安小夕想了想,终于报出了个地方。

    “啊?那可远着呢。”司机大叔抱怨一声,不过马上踩上油门,出发。

    路西街距离这里隔了两个区,典型的穿越五环的感觉。不过这一圈跑下来,司机师傅也能挣不少钱呢。

    昨晚根本没有睡好的安小夕,在颠颠簸簸的车上竟然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白浩郴和那个漂亮女人结婚了,她们生了个孩子,可是那个孩子竟然十分像自己,小孩儿还抱着自己不撒手。

    真是荒唐!安小夕明明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就是醒不过来。

    “醒醒,小姑娘,到了。”司机大叔推了推安小夕,终于把她叫醒了。

    小夕连忙说着抱歉,付钱下车。

    这条街还算繁华,刚才她是为了离白浩郴的家远一点,故意报的这个地方,没想到来了之后,感觉还不错。

    她很随意的逛着,在路边的小饭馆里解决了早餐。

    没有白浩郴准备的那么丰盛,也没有甘醇可口的红酒。简简单单的豆浆油条,却让她唇齿留香。

    好久没有吃到这样舒服的早餐了,安小夕微微一笑,觉得现在十分满足。

    接下来,她要做的,就是找一份工作。

    既然离开了他,也把他的金卡还回去了,那么自己就要找到一份工作,最起码要能养活自己。

    溜达了半天,最后安小夕决定在一家酒吧留下来。

    这家酒吧叫“执念”,里面装饰很简单,却经常是爆满。

    正因为如此,人手短缺,安小夕进去后,正好做个酒水推销员。

    每个月有基本工资,推销出去酒水有提成,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这么好的工作,安小夕当然求之不得了。

    安小夕在意的,倒不是什么酬劳。只要管吃管住,她就很知足了。

    她更加在意的,是这家酒吧的驻场十分有意思。

    她可以在这里听到各种各样的歌曲,锻炼自己的基本功,也为自己的演艺事业打下基础。

    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挣钱不多,却也足够她花,工作有点累,却让她觉得充实。

    或许,这才是她应该有的生活。

    安小夕在台下,听着那个大牌驻场在唱自己那首红的不行的《执手天涯》。

    熟悉的旋律在整个酒吧回荡,台下的客人纷纷叫好。

    安小夕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喜欢这首歌,还是喜欢唱这首歌的人。

    不过至少证明,她这首歌是很成功的。

    安小夕微笑着,坐在椅子上,闭眼仔细的聆听。

    她修长的脖颈间,垂着一条银色项链,而项链的最下端,是那颗银质的纽扣。

    她终究还是把他的纽扣做成了项链,戴在身上。

    让他的心脏离自己的心脏最近,也算是想念他的一种方式吧。

    “小夕,这边来客人了,你招待一下!”阿伟对安小夕招呼着。

    小夕连忙回过神来,利索的跑到门口去接应。

    阿伟酒吧里做推销酒水的小妹,见安小夕刚刚来酒吧工作,便对她十分照顾,刚开始的时候,小夕根本不会推销酒水,还是她一点一点教小夕做的。

    现在,两个人已经成了比较要好的朋友,在酒吧里工作,多少还能照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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