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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章 龙蛋美轮美奂·征兵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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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龙蛋?”詹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虽然是最后一代坦格利安王朝的御林铁卫,但还没有见过真正的龙蛋。

    龙蛋如精美的陶瓷或珐琅,或是吹制玻璃,表面非常光滑。如果有一丝光亮照射在蛋壳表面,就会有美丽的反光。

    三枚龙蛋,颜色各异,蛋壳表面有细小的鳞片。鳞片边缘有些锋利,层层叠叠,就好像紧密的鱼鳞。

    “某人,你看中哪一枚,任选。”褴衣亲王说道。

    詹姆伸手拿起一枚龙蛋,龙蛋入手冰凉,沉重,就好像实心的石头。詹姆猫着腰,摄手摄脚的把龙蛋拿到窗前,轻轻揭开窗帘一角,看见蛋的鳞片上有火焰的纹理。

    这是一颗黑色的蛋,在窗口下的太阳光中中闪闪发亮,微微一动,鳞片上的光辉流转,整颗蛋就好像是活物一般。

    “某人,你要哪一颗?”褴衣亲王催促,“我们得快一点。”

    詹姆返回,把黑色龙蛋放下,拿起一颗深绿色,再拿起一颗乳白色,再次猫腰到窗下。深绿色的龙蛋轻轻一转,没片鳞甲的火焰纹理中心有一个青铜的斑点;而乳白色的龙蛋的鳞片上,有一条一条暗金色的条纹。

    三个龙蛋,都是美轮美奂。

    “化石?”詹姆不肯相信这是化石。

    世界上还有如此美丽的化石?

    随着光线的明暗转变,龙蛋上鳞片的反光也是不同,颜色也分深浅,看得人叹为观止。

    “某人,要哪一颗?”

    褴衣亲王已经拿好了装龙蛋的袋子,袋子鎏金描银,上面以火焰为图。

    “如果是瑟曦,她会选哪一颗?”詹姆扪心自问,“瑟曦喜欢颜色鲜艳的,而我喜欢黑色,当然得以瑟曦喜欢的为准。”

    “我要乳白色。”詹姆说道。心里寻思:“瑟曦一定最喜欢乳白色的龙蛋,暗金条纹在光芒下闪烁的金子般的光亮太漂亮了,也是我们多金家族的标志。”

    乳白色的龙蛋非常漂亮,上面的暗金色条纹在阳光下会发出金子一般的反光。乳白色也配自己的御林铁卫白袍。想到这里詹姆自嘲一笑,御林铁卫,自己当年做御林铁卫并非自愿,也并非瞒着父亲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而是因为瑟曦。

    是瑟曦要自己去做御林铁卫,也是她暗地里努力的结果,在这件事情上,父亲泰温·兰尼斯特跟疯王决裂,辞职了首相职位。至今,父亲都还一直以为是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故意这样安排的,要让泰温心目中的继承人詹姆无法继承凯岩城和兰尼斯特家的事业。

    这令父亲内心深处深恨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

    那年,詹姆十六岁,瑟曦折腾了他一夜,每次当他困得想入睡的时候,瑟曦都会激情满满的让他重新恢复战斗力,了;两个人一直缠绵到天亮。天亮时分,詹姆终于答应瑟曦,进宫做御林铁卫。

    那年,詹姆·兰尼斯特十六岁。

    当时,瑟曦和父亲泰温·兰尼斯特在王宫里。父亲泰温·兰尼斯特是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的国王之手,两个人私交也很好。泰温一心想把瑟曦嫁给雷加,雷加娶了多恩的马泰尔公主为妻子后,他又想把瑟曦嫁给雷加的弟弟,泰温一心要瑟曦嫁给王子。

    瑟曦在王宫里无法和在凯岩城的詹姆约会,她找到机会说服詹姆来当御林铁卫,就是为了方便和詹姆在一起;詹姆答应之后,瑟曦又想尽办法找到机会说动了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只是詹姆和瑟曦都没有想到的是,当詹姆如愿当上了御林铁卫之后,泰温·兰尼斯特立即找了个微不足道的借口辞职首相,把瑟曦从王宫带回了凯岩城。导致两人依然无法在一起,只是位置对换了。

    “瑟曦,我马上就回来了,为你带回一只美丽无比的龙蛋,你一定会喜欢的。”詹姆把乳白带金丝暗纹的龙蛋装进口袋,“褴衣亲王,我要这只白色。”

    “好!”

    褴衣亲王立即把另外两只龙蛋装进口袋:“我们走!”

    “西门走水路,我要渡海去维斯特洛。”詹姆说道。

    “好!我要去争议之地,成立褴衣佣兵团。”

    争议之地是佣兵们最多的地方,也是各大佣兵团驻扎的地方。里斯、密尔、泰洛西都宣称对争议之地拥有主权,那么该怎么解决主权纷争呢?自然是战争,战争就需要佣兵,大量的佣兵。

    每一方都需要。

    多斯拉克人从东边的平原而来,日出门外,必然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多斯拉克骑兵。嗜杀和抢掠为生的多斯拉克骑兵军队,还是避开为上。

    半个时辰后,詹姆和蓝衣亲王来到了西门。

    城门已经关闭。

    尖刺盔的无垢士兵和城防卫队拉起了吊桥,关紧了黑色的橡木铁门,所有的人排队从小门出去。

    一骑飞来,穿着青铜铠甲,头戴两根尖刺青铜盔,表明他的身份是无垢者的中级军官。果然,其后还有三骑士兵,都是尖刺青铜盔青铜铠甲,长矛在手,短剑悬在腰间,盾牌挂在马上。

    军官大喊:“总督有令,城市里所有的男人,不得离城,全部拿起武器,去东边日出门,马上开战,马上开战。”

    唰唰唰!

    护城卫队全部亮出了刀剑,对准队伍里的男子们。高声喝令他们走出队伍,立即接受改编。

    褴衣亲王已经装扮成一个普通的穿着乞丐装的男子,头发剪成了糟糕的锯齿装,脸上皮肤黄黄的,大病初愈的样子,牙齿也是黑色的,肮脏不堪。

    詹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子,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突出的地方,但有一点,两个人身材都较旁人高大。

    “你,出列!”无垢小军官喊到,“给他一把刀。”

    当啷一声,一把短刀丢在了褴衣亲王的脚下。

    “流浪汉,算你运气好,这下你不用再愁吃穿了,也无须乞讨看人脸色了,捡起刀,站到我这边。”西门城防小队长咒骂似的说道。

    褴衣亲王只好捡起刀,站到队长身后。

    “还有你。”队长手里的刀一指詹姆。

    “大人,我不是潘托斯人,我是维斯……”

    啪!

    旁边一士兵立即给了詹姆一个耳光,另外士兵的长矛抵在他的肚子上:“死,还是参军?”

    詹姆说道:“大人,给我一把剑吧,如果要我打仗,我要一把好剑。”

    士兵和小队长哈哈大笑。

    一把短剑扔到詹姆的脚下。

    詹姆捡起剑,站到褴衣亲王身边。

    就算他们两个人杀光这里的一个小队和一个无垢者小分队也出不了城,城门已经关闭,上面布满了卫队士兵的弓箭。

    全城戒严,自由民房屋里面的男人都被驱赶出来,咒骂声不断,都是向东边去向东边去的命令声。

    小半个时辰,詹姆和褴衣亲王来到了日出门,被无垢者士兵驱赶着跑上了城墙。詹姆向下瞄一眼,城墙下,黑压压的全部是多斯拉克骑兵,他们没有列成队列,散漫如密密麻麻的蚂蚁,一眼望不到边,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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