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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愛文學網 -> 都市言情 -> 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 第325章 不讓人喜歡的余華 第325章 不讓人喜歡的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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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個新地方,認識新人,獲得新友誼,這是余華這次來北京參加改稿會的切實體會。
他人年輕,為人活潑,來的那天就跟大伙兒打成一片,都稱兄道弟,尤其是和室友史鐵森特別合得來。
別人提起作家的生活,自動帶入古代文人的浪漫,比如李白式的“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甦軾的“竹杖芒鞋輕勝馬”“左牽黃右擎蒼”好像一天天的都是詩酒風流,都是玩。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很枯燥的,因為要寫作,而寫作又是一件需要消耗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事兒。
余華和史鐵森是文壇新人,新人有個特點,想法特別多。有了新想法,馬上鋪開稿子就要干,行動力驚人。實際上,在過去的一年中,二人都是碩果累累。余華在大刊物上一口氣發表了三篇小說,史鐵森更厲害,每月都能收到稿費。
二人已經有點新中國第一代職業作家的味道——寫作是他們生命中為數不多的樂趣——除了當作家,其他也不會呀。
在外面和同伴胡鬧完回到旅館房間,二人又開始碼字。依舊隔著書桌相向而坐,寫著寫著,又偷偷朝對方那邊看上一眼,看寫多少字了。
朋友歸朋友,拼字這事兒卻不能輸,他們都在暗中較勁。
今天余華的寫作不是太順利,感覺筆頭很生澀,寫不了兩行就提筆抹了,從頭再來。可從頭再來也不對勁,得,把稿子扯了,糅成一團扔廢紙簍中。
那邊,史鐵森卻顯得逍遙,筆下生風,面帶微笑,時不時摸摸下巴,露出喝到美酒時的愜意表情,他進入狀態了。
余華一看,不行,這樣下去我不是要輸了嗎?眼珠子一轉,就有了主意︰“鐵森,火柴給我用一下,我的都潮了。”
北京多麼干燥的氣候,火柴能受潮?史鐵森把火柴盒扔過去。
“鐵森,剪刀漿糊借我一下,我改兩個字。”
余華拿起史鐵森的剪刀,擦擦擦擦剪著紙片。
“鐵森,我鋼筆不出水了,借你用用……嘿,你文具盒里有六支鋼筆,都是名牌……您等會兒,圓規量角器是怎麼回事,這玩意兒你用得上嗎?”
“鐵森,紅藍鉛筆我使使。”
“鐵森,你文具真多啊!”
……
史鐵森的寫稿子的節奏被打斷,一時間再進不了狀態,坐在那里愣神,心中一陣陣窩火。
“鐵森你怎麼了,寫不動了嗎?”余華得意洋洋道︰“寫小說多簡單的事兒的,還能難倒你這個快手?”
余華說,寫小說傳到底就是講故事,我們可以假設這篇小說是通過一個人的口說出來給讀者听。這個說書人對故事的起因經過發展高潮和結局一清二楚,這叫上帝視角。這種寫法適合宏大敘事,適合表現人物和深刻的思想。
也可以通過主人公的眼楮觀察這個世界,隨著他的觀察,一步步講這個故事的背景、人物和故事展開,這叫主角視角。因為未來對于主角都是未知數,所有整個故事充滿了懸念,頁給了讀者期待感。這種寫法特別適合寫緊湊的故事……
余華倒好,反向史鐵森傳授起寫作經驗。
史鐵森無奈,把筆一扔︰“不寫了,睡覺。”
余華︰“鐵森,開水沒有了,去伙房打兩瓶。”
史鐵森看看自己的輪椅,不知道說什麼好。
“鐵森,你洗衣服啊,等等。”余華把自己換下來的背心扔進盆里
很快,《北京文學》的編輯和一眾參加改稿會的作家們見面了。
編輯先帶大家去雜志社參觀,其實也沒有什麼好看的,也就一個院子,十幾個房間,里面放著寫字台和藤椅什麼的。
唯一有可看性的是陳列室,里面陳設著《北京文學》以往每期所出的刊物,牆上還貼著歷任編輯的照片。
在照片中,大家看到了許多大師。有趙樹理,老舍、張志民、汪曾祺。
負責這次改稿會的是一個姓林的中年男人,很嚴肅,他也是余華、史鐵森的責任編輯。余華忍不住對史鐵森道“有緣,有緣。”
林主編介紹說,《北京文學》創建于五十年代,前身是老舍擔任社長的《北京文藝》和趙樹理主持的《說說唱唱》,後來兩個刊物合在一起,改名《北京文學》。
老舍的小說風格樸實,寫作手法以白描為主,故事性很強。至于趙樹理,更是山藥蛋派的代表人物,小說更接地氣。所以,《北京文學》上刊載的小說在外人看來都很白,但真正的作家才知道,這種很白的東西特別難寫。因為祛除了賣弄文筆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如果你人物故事寫不好的話,太容易露怯了。
《北京文學》帶著兩位創刊人的風格烙印,這也是一種文化傳承。
另外,里面還陳列著不少北京文學旗下作家出版的實體書。
看到這麼多文學大師的照片和作品,大家都是心生敬仰,甚至戰戰兢兢。
余華卻不以為然,吐槽︰“老舍的《正紅旗下》又沒有在北京文藝發表,擺這里做什麼?”
林編輯忍不住橫了他一眼,然後對大家說︰“嚴肅點,不要嘀嘀咕咕。”
他不是太喜歡余華,尤其不喜歡他身上吊兒郎當的勁兒。相反,他卻非常欣賞老成持重的史鐵森。
參觀完雜志社後就是開會,林編輯大概宣講了一下新時期的文藝政策和對作家的期望,然後說,大家的作品都寫得不錯,但我們為什麼不能做得更完美一些呢?這也是此番改稿會的初衷,接下來幾天我社編輯會分組負責大家的改稿事宜,直到把作品打磨出來為止。
……
接下來,就是一篇稿子一篇稿子的評點,讓大伙兒下去改稿,改完再交到責編手頭。責編看能不能用,再給出修改意見,繼續改。
這是一心要出精品的架勢了。
當過作家的朋友都知道,寫稿容易改稿難。
改稿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有改一篇稿子的時間,能重新寫十篇文章了。
最重要的是,寫新書的時候你有創作激情,就好像是懷胎十月的母親,期待著新生兒呱呱墜地,內心又是害怕又是期待,甚至有一種強烈的幸福感。改稿則相當于把一塊泡泡糖放口中反復咀嚼一百遍,嚼到後來寡淡無味不說,還咬得腮幫子都酸了,惡心想吐。
改稿的過程中,最順利的史鐵森。
史鐵森寫的是一篇散文,寫他在陝北插隊時的勞動場景,以及後來身體出問題回北京治療,來回兩地奔波的所見所感,很私人的體驗。
林編輯給的修改意見其實也不算是意見,他認為可以加強一下北京和陝北兩地生活方式的對比。
史鐵森覺得很有道理,改了一稿,順利過稿,擬發表于下個月的《北京文學》。
余華就慘了,他改了三稿,每次都被駁回,氣得不住抓頭發,抓得頭皮屑紛飛︰“鐵森,能不能幫我……”
“不能。”史鐵森不等他說完話,狠狠拒絕。
“好吧。”余華氣呼呼道︰“林編輯討厭我,對我有成見。憑什麼你一次過稿,我卻被反復折騰。他一定是覺得我太鬧,他不喜歡活潑開朗的青年人。”
史鐵森︰“你知道就好。”
余華又改出一稿,改得精神都恍惚的了,手疼得不行,但還是不能讓林編輯滿意。
林編輯︰“余華,你投稿的這部短篇《星星》很不錯的,就是太灰暗,太悲劇,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悲慘的事兒?”
余華︰“你是不是說要弄一個光明點的結局?”
林編輯︰“對。”
“我是不是寫光明點你就給我發表?”
“你寫光明的結局,我就發表。”
“那你給我打包票,不然我改好了,你反悔了,我不是白改了嗎?”
林編輯一向不喜歡余華,這幾次修改,他都在談怪話,這已經是不尊重編輯了。林編輯鼻子都氣歪了,忍無可忍無須再忍,拍案而起︰“余華,你想怎麼樣,要不要我給你寫個保證書?”
余華︰“我改稿子改煩了,你如果給保證,我就再修一次。”
林編輯︰“這麼說來你還不想修改了,是是是,你余華了不起,是大作家了,投稿到我們《北京文學》屈尊了。那你投去《人民文學》投去《收獲》啊。”
听林編輯說出這番話,余華驚訝地瞪大眼楮,忍不住道︰“我們幾個作者私下吃酒時的談話怎麼傳你耳朵里去了,這像什麼話,這不是挑撥離間嗎?”
林編輯哼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原來,就在昨天晚上余華和幾個作家去喝酒的時候,談到自己的創作經歷。他說,自己在文學創作上是有雄心的。剛入行,就朝《人民文學》和《收獲》這種國家級大刊物投稿,那邊不用了,再投《西湖》《山花》《紅岩》《莽原》這種省級刊物。如果再不用,則投地級和市級刊物,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他連呂梁地區的一個小刊物都沒放過。不料還是沒有發表,真是豈有此理了。
這次所寫的《星星》,剛開始的時候投的《十月》,人家不要。只能來《北京文學》踫運氣,結果林編輯黏黏糊糊,還讓改了這麼多稿,好煩啊!
他前腳說出這番話,後腳就有人告密。
余華禁不住心中感慨︰有人的地方就有斗爭啊!
听到動靜,社里一位六十多歲的女士走過來︰“怎麼了?”
余華笑嘻嘻︰“大姐,我們在討論文學。”
女士︰“余華,我看過你的稿子,很好的。老林,稿子有什麼問題?”
林編輯說了自己的修改意見,女士點點頭︰“意見很中肯,余華,你是有才氣的,我相信你能改好,將來也能成為一名優秀作家。年輕氣盛是好事,有沖勁有銳氣,但中肯的意見還是要接受,謙虛才能讓我們進步,你說呢?”
女士看起來很體面,說話和氣,給人好感。
余華心中受用,問︰“大姐是社里的編輯。”
女士點點頭︰“對,我是一個編輯。”
余華笑道︰“大姐你說修改,我就修改唄,但我有一個條件。”
女士︰“什麼條件?”
余華︰“我寫作上如果有什麼問題,是不是可以直接來找你交流。”
女士朝要說話的林編輯擺了擺手︰“如果你不嫌老年人嘮叨,隨時來找我聊稿子。”
余華︰“大姐你叫什麼名字,以後也好稱呼。”
大姐︰“我叫楊沫。”
余華吃了一驚︰“林道靜,《青春之歌》?大姐,我是讀你的書長大的。”
剛才余華和林編輯爭執的時候,其他作家都擔憂地看著眼前一幕。此刻听到這位令人尊敬的女士是楊沫,轟一聲都喧嘩起來。“
“楊沫,她是楊沫。“
“太好了,終于見到我的偶像了。“
“和我想象中的她一樣。“
《青春之歌》是楊沫寫的長篇小說,一九五八年正式出版發行,相當于她的半自傳體小說。故事說的是女主人公林道靜在抗日戰爭時期,從九一八事變到一二九愛國學生運動中,從一個普通學生成長為革命者。
其中還描寫了林道靜的兩段戀愛和婚姻,這在當時很驚世駭俗,很離經叛道。也正因為如此,小說一發表就受到了青年熱烈的追捧。
有人在里面讀出了愛情,有人在書中讀到了戰斗精神,有人在書中看到了青年人應該追求什麼樣有意義的人生。
後人或許不知道楊沫在當時相當于青年的精神圖騰,是頂禮膜拜的存在,就好像西方年輕人心目中的鮑勃迪倫以及四個利物浦的小伙子披頭士。
再後來,某作家還寫了一本《青春萬歲》,也是寫青年精神的。
九十年代之前,一提起最能代表青年人的文學作品,必然會有《青春之歌》和《青春萬歲》。
只不過,兩青春中,估計也只有《青春之歌》能夠流傳後世,《青春萬歲》還差了點火候,大師和一流作家的差距還是很大的。
余華這種瞪大眼楮的震驚表情,楊沫以前見得多了,也不意外,笑問︰“余華,你什麼時候讀的青春之歌,哪一版?”《青春之歌》先後出版過好幾次,期間她大改過。
余華︰“大姐,我看的是小人書。”
小人書的書名叫做《林道靜》。
眾人的面色都是怪怪的,余華你一個作家和前輩交流的時候,竟然說只看過人家的小人書,這這這……
楊沫︰“好看不?”
“好看。”余華回答說︰“畫得很好,林道靜好漂亮。”
楊沫哈哈笑起來︰“是很漂亮,我看過。”
史鐵森忍無可忍︰“余華,別說了,楊大姐,對不起,對不起。”
楊沫回到辦公室里,看到外面正在面紅耳赤爭執的史鐵森和余華,心中竟有種說不出的喜歡。她轉頭對林編輯說︰“老林,這次改稿會其實作家們的水平都不是太好,唯獨外面這兩人相當不錯。我有種預感,這二位將來都會成為偉大的作家。”
林編輯對余華還耿耿于懷︰“總編,我持反對意見,余華什麼態度。”
楊沫︰“你對余華有看法我能理解,這就是一頭野馬,跑得快,跑得沒有章法。但藝術是不需要章法的,一個能夠成為藝術家的人,需要的是天馬行空,而不是循規蹈矩。這樣,余華的稿子我來負責吧。”
林編輯吃驚︰“總編,你的身體,還有你的視力,再看稿子不好的。”
《北京文學》以前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是沒有總編和社長的,這涉及到特殊十年的所謂的斗爭。因此,一把手的位置長期空缺,直到前段時間,上級一看,如此重要的文學刊物沒有總編太不像話,就把楊沫調過來,請老先生暫時掌管刊物一段時間。
楊沫說要親自負責余華的稿子,那是對他相當地看重,要當成重點作家培養。
外面,余華和史鐵森吵完,和好,勾肩搭背去逛街,看到他的背影,林編輯怎麼也想不出姓余的身上究竟有什麼地方值得楊沫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