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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5章 懲前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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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刺史,這件案子不好斷判?”

    他轉向了陳蕃,說道,“陳兄大人是福王府的法曹參軍,正該比一般人更曉得法度之嚴。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會是因為與福州有涉吧?”

    說罷,高峻微笑著看向陳蕃,眼中精芒一閃而逝。

    陳蕃心頭一顫,連忙回道,“高大人多慮了,我們王爺、福州大都督身為親王,一向注重維護律法威嚴,豈會以尊藐法?他更不會干涉泉州判案。”

    高峻道,“我想也一定是!那麼晉江縣無須多慮,只管依法判來,逐級上報州、部也就是了。”

    晉江縣劉縣令回道,“高大人,此案,下官已與趙刺史溝通過,雖是一件命案,但犯案的卻是兩條狗,于律法款項上沒什麼適用的……”

    縣令也想過了,既然此案難斷,那麼正好當面提出來,得了兵部尚書、欽差大人的示下,也省得刺史趙嘉為難。

    陳蕃暗中觀察高峻的表情,不知他接下來要怎麼說。

    這是一件不大不小的難題,如果他能識趣,那麼劉縣令的話也可當作一個說辭。

    兵部不管刑事,欽差大人只須以此為借口,說上一句“從長計議”也就可以了。

    判案是州縣之責,他這麼做也這樣完全說得過去,即使給福王個面子,也不著痕跡。

    高峻略略思索,說道,“按理說本官不該深摻此事……”陳蕃方在心里想到,果然不出我所料。哪知高峻轉而問刑部郎中翟沈生,“我于刑法不甚精通,不知翟大人作何見解?”

    翟沈生知道,高峻早晚會有這一句,因而在心里早就準備好了答復。

    聞言,他回道,“高大人,案情千奇百怪,不可能出一件新奇、便擬一道相應條款,那會無從應對的。人命案子也同樣如此,致人死命乃是案中之最惡劣者,懲治元凶的事,不該因任何原因而受影響。”

    翟沈生身在刑部,卻是一位都官郎中,主管的不是刑律,但在大庭廣眾之下,他仍要維護本部威嚴,將劉縣令方才所言“沒有適用條款”的話給頂回去了。

    高峻點頭,“有理。”

    翟大人再道,“嚴肅律法,只為懲前毖後。今日不懲,則後日不戒,懲之不準,則戒之不明。因而在大唐律中,凡涉及人命案的條款雖然明面上是三則,其實只有兩則︰一為故意、二為過失。而第三則——在‘市眾中驚動擾亂致人死命’這款,實應歸在‘過失’一項中。”

    高峻一樂,心中暗贊翟大人應對之快︰誰都別說人命案的適用條款少,三條都有些多了。

    他說,“這就對了,華洲村人命案雖然看起來與狗有涉及,但我們不要只對著狗說事。不然,下次可能無人敢縱狗傷人、但卻要養虎傷人了!這便有失了‘戒’字的要義!”

    刺史趙嘉听罷,心中暗舒了一口氣。此案扯上了福王,說心里話,他在被福王府兩位護衛威脅時,心中就有過猶豫,但有欽差表明態度,泉州、晉江縣在斷案時就再無擔心了。

    陳蕃道,“高大人英明,卑職本來也是這個意思!在橋邊時、卑職就說過要把看狗不嚴的兩人留下、讓我們趕路。但群情洶洶的、非讓將兩頭烈犬也留下來,這才耽誤了我們王爺的大事。”

    兵部尚書剛剛提到不要只對著狗說事,他就順竿兒爬上來了。

    高峻哼道,“陳大人不要說了,本官並沒說過狗就沒事!你剛提到了‘群情洶洶’,那麼我們在這里坐而論道就不成了!我們速去華洲村!”

    ……

    縣令、刺史及福王府法曹參軍離開後,華洲村的木橋邊倒有過一段平靜,因為人人都听說欽差到了,這件案子總會水落石出。

    但三位官員去了這麼久不見回來,死者萬頃的妻子就擔心他們官官相護,此時八成在那邊商量著如何大事化小,讓萬頃的冤情不了了之——誰肯輕易得罪福王呢。

    賑災的糧物到了,村民們的生活有望,但她與另一家的主梁卻倒塌了。她拉著十歲的小兒子,與另一家的家屬悲悲切切、哭個不停,最後連孩子也哭起來。

    先頭給陳蕃出主意、污陷泉州民眾要截路吃狗的那個人此時說了句,“一百二十斤銅,夠你們母子花用下半輩子了,還哭個什麼!”

    只這一句話,一下子激起了眾怒。

    橋邊再一次騷動起來,有人喊道,“看他講的什麼混帳話?我們打殺了他,再給他老婆捎去一百二十斤銅如何?”

    雙方劍拔弩張,犬吠聲不停,晉江縣的衙役們兩邊喝止,生怕鬧出亂子。正在此時,欽差率著天南地北,外地本地的官員們趕到了。

    場上立時整肅起來。別說欽差和尚書省的三部郎中駕到,便是泉州刺史,如果不是因為災情,平日里誰又能輕易得見?

    兵部尚書府的三十名勁裝護衛一到,先在兩邊駐馬站定,刀、弩在手,誰都知道,不能再輕舉妄動了。

    萬頃妻子拽著兒子跑過來,也不知道哪個人才是欽差。

    她明明看到眾位官員簇擁的中央是一位年輕官員,連三十歲都不到。在他身邊一匹周身火紅、四蹄烏黑的駿馬上坐著一位美貌夫人,卻斷定不是他。

    她認為人群中一位年紀五十上下的官員儀表威嚴,以為他是欽差,便上前哭訴道,“欽差大人,你要為小婦人作主,替我丈夫伸冤!”

    此人正是刑部的都官郎中翟沈生,听了她的話,連忙道,“這位夫人你認錯了,欽差大人是這位,還不快來見過高大人、柳夫人!”

    婦人這才認準,她顧不得驚訝,認準了女人好說話,便轉向了柳玉如,哭道,“柳夫人,你可憐我們孤兒寡母!”

    柳玉如安慰道,“姐姐你放心就是,今天在場的每位大人,都是長安有名的公正官員,你稍安勿躁,且听大人們斷判。”

    高峻道,“劉縣令,你便在這里升堂!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地如實斷來!律法大如天、縣令為父母,你不要顧慮什麼欽差,欽差也大不過天!”

    劉縣令已經听得很清楚了,欽差這是給自己吃定心丸。高峻說的是自己,但言外之意是︰你只須審案,也不必考慮什麼福王。

    當時,便有衙役們上來在兩邊站定,有人由村中搬來一只飯桌權當公案,一只矮登子權當縣太爺的椅子,而在場的另外那些官員們有一個算一個,只能在馬上坐著。

    劉縣令知道,今天不同以往,案子判的要準、而且還要快,不然只有他這個小小的縣令坐著,遷延一時、自己難受一時。

    有縣內的文吏,就在飯桌的另一邊蹲下來、將筆墨擺開,審案開始。

    片刻之前鬧得最凶的福王府兩名護衛,此時也把頭耷拉下來,因為他們看到,法曹陳蕃大人此時瑟縮在對面最不顯眼的角落中。

    劉縣令道,“是哪兩條惡犬害人喪命?”

    有村民紛紛用手指著道,“那兩條!!!”

    劉縣令問,“給本官去驗過了犬籠,看有沒有奪門而出的痕跡。”

    有衙役跑上前去,站在籠外看過,回道,“回大人,籠門完好,鎖鏈完好,無人解鏈開籠、狗斷然不會自己跑出來。”文吏一一記錄下來。

    劉縣令問,“是誰負看管之責?誰開的籠門?”

    給陳蕃出歪主意的護衛不得不站出來,回道,“縣令大人,是我。”

    陳蕃低聲道,“他是陳小。”

    陳小為自己分辨道,“因這兩頭斗犬最為值錢、我看它們餓的可憐……但法曹陳大人先說過的,出錢十緡買他這驢他也不賣,我想,只要將驢咬傷,他便不得不賣了……”

    “可有人指使?”

    那人看看陳蕃,咬咬牙挺胸道,“大人,一人做事一人當,沒有人指使。”

    縣令今天也沒有醒木,只好狠狠一拍飯桌,喝道,“大膽狂徒,人家不賣你就敢作此打算!簡直比強搶還可惡!今天不判你何以服眾!”

    陳小再辯解道,“可他們若非舉棒擊犬,也不會發展至此,大人你斷判時必要加以考慮。”

    劉縣令沒功夫听他胡攪,判道,“貞觀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福州都督督府護衛陳小,運犬入京,途經泉州清源郡、晉江縣華洲村。因橋斷受阻,犬饑撞吠,陳小買驢喂犬不成,放犬噬驢……”

    陳小高聲道,“大人!我方才說的十緡因何不說?十緡一頭驢,能證明我們福王府並未虧待賣主,”

    劉縣令喝道,“住嘴,再敢攪撓公堂定不輕饒!”

    他接著判道,“……放犬噬驢,欲先傷後買,但惡犬頑凶、逼驢主萬頃及村民一人墜江喪命……”

    陳小再嚷道,“大人!萬頃和那位村民揮棒擊犬、致犬狂怒,你因何不說到里面?不然因何會出人命?!”

    劉縣令喝道,“好賊!數次咆嘯公堂,不殺你威風實難服眾。來人,給他掌嘴三十,看他還囂張不囂張。”

    衙役有了仗勢,跑過去揪住陳小一痛狠揍,周圍民眾喊道,“打得好,他就比狗還可惡,先還出主意要污陷我們泉州!”

    縣令再道,“按大唐律,因過失殺人命者,以故意殺人條款減去一等論處。陳小因過失至兩人死命,該加役流三千里、住作六年不得回籍,”

    話方至此,劉縣令就听到身後的柳夫人嘀咕,“兩條人命,豈可這樣輕判,看這些孤兒寡母有多可憐!”

    高峻低聲道,“夫人不可多言,不然斷你個咆嘯公堂,我也不便說話。”

    柳玉如道,“我只對你低聲說話,哪有咆嘯了!那些狗們此時才是咆嘯個不停。”

    劉縣令大聲說,“本該加役流三千里、住作六年不得回籍。但該犯明知烈犬不馴、仍執意放出,則故意在先、過失在後,且身為王府差官知法犯法,數次當眾藐視公堂,不殺不足以平民忿,判絞刑!”

    陳小癱坐于地,似抽了脊梁,早嚇傻了。有晉江縣衙役奔過去,一把提起陳小就走,陳小也忘了呼喊。

    陳蕃驚駭莫名,看來晉江縣一點都不看福王的面子了,此時他出身回稟道,“欽差大人,下官此行的差事,是專犬專人,臨時換人的話,下官擔心這兩頭犬不進食了……可不可以先讓陳小戴罪、護送這兩頭斗犬進京?待完成王爺的使命,下官一定押他至晉江縣……”

    高峻笑道,“狗的事還沒提到呢,陳大人莫急。”

    村民們一齊頓著鎬把子在外圍喊道,“打死惡犬、打死惡犬!”那兩條狗又在籠中撲撞著狂吠起來,抖的狗鏈“嘩嘩”作響。

    劉縣令不由得回頭,不知兵部尚書要如何處置這兩條狗。

    高峻道,“人要懲戒,狗也要懲戒,”

    陳蕃惶恐地制止道,“大人不可!這兩犬幾乎就抵得過半車狗了!真要打殺了,下官不好與福王交差!”

    兵部尚書在馬上對他道,“陳大人說差了,本官一向听聞福王律下甚嚴,從不仗勢欺壓平頭百姓,你這麼說,豈不是往福王臉上抹黑?!”

    陳蕃听了張口結舌,無以應對。

    只听欽差道,“來人,將那頭驢牽過來,讓本官與眾位大人、鄉親們看一看這兩頭犬有多麼可惡!”

    欽差下令,就輪不到那些衙役們動手。

    兵部尚書府的護衛們立刻將那頭驢由橋頭牽過來,“高大人,接下來要如何做?”護衛問。

    “將二犬木籠再給本官打開!本官要讓各位大人、眾位鄉民看一看,劉縣令是否冤枉了它們。出籠後二犬如敢再撲、噬此驢,則亂棒打殺!”

    欽差的護衛中站出來四位,各由村民手中接過鍬柄、鎬把,在籠前把著方位站定,有人過去開籠解鏈。

    剛剛把其中一頭高大的黑犬放開,它頸下帶著鏈子,“呼”地一聲撲了出來,直奔那頭驢去了,它再也不吠,瞠目呲牙奔至驢前、高高地騰空躍起。

    一名尚書府健壯護衛手疾眼快,凌空一棒擊去,“噗”的一聲正中犬頭!惡犬翻身回落,在地上打個滾兒,立刻沖護衛撲過來了。

    場外有人驚呼,仿佛再現了萬頃遇難的場景。一切都明白了!

    其他三名護衛哪敢容它機會,就近的一人看看狗至身前,再揮起一棒,準確擊在惡犬的前腿之上,眾人耳中只听“ 嚓”一聲,狗腿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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