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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愛文學網 -> 歷史軍事 -> 崇禎有家店 -> 第十五章 弗格森步槍 第十五章 弗格森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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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皇帝回到後宮,早早的洗漱,謝絕了周皇後侍寢的要求,讓王承恩安排了人在門外站崗,然後才回到自己的屋子,準備睡覺了。或者說準備回自己的門店了,將洛洛克十七壓在了床頭。
雖然知道沒人能在皇宮里面刺殺自己,可是崇禎皇帝還是覺得這麼做有安全感。
沉沉睡過去之後,崇禎皇帝再一次睜開眼見,自己再一次出現在了門店里面。
四下看了看,與自己上一次離開的時候沒什麼區別,打了一個哈切,崇禎皇帝百無聊賴的坐在櫃台前發呆,一邊思考著自己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老板在不在?”門外突然有人推開門,說的居然是華夏語。
崇禎皇帝一抬頭,發現進來居然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者,一看就知道華夏人,面容非常的和藹,正看著崇禎皇帝微笑。
透過門店的玻璃向外看,崇禎皇帝發現外面停著好幾輛車,看起來非常的奢華。門口已經被幾個人站上了,看的出來老頭子的來歷並不簡單,只不過他的保鏢都留在外面,讓崇禎皇帝很詫異。
“老先生,歡迎光臨!”崇禎皇帝笑著和老者打招呼。
“我听說老板這里有不少好東西,不知道有沒有咱們華夏的好東西啊!”老者抬起頭,炯炯有神的看著崇禎皇帝。
微微一笑,崇禎皇帝盎然的說道︰“做古董生意的華夏人,如果沒幾件擺的上架子的好東西,說不過去啊!”
老者也來了興趣,笑著說道︰“老板這話說的大氣,不過老頭子只對好東西感興趣,希望老板不要讓我老頭子失望。”
崇禎皇帝也不說話,從櫃台下面拿了一件東西擺在桌子上,對著老者做了一個請手勢,笑著說道︰“這件東西可是一件好東西,不知道老先生覺得怎麼樣?”
老者對崇禎皇帝的話不置可否,可是目光落到崇禎皇帝拿出來的東西上,目光就再也沒移開。
那是一件淡青色的瓷碗,看起來古樸大氣,上面帶有一點細微的紋路,看起來更具歷史感。老者伸手捧起桌子上的瓷碗,用手輕輕的摸索著,身體都有些顫抖。
將瓷碗翻過來,看著碗底的標識,老者不敢置信的抬起頭︰“真的?”
崇禎皇帝一笑︰“老先生,這話問的外行了吧?看老先生的氣質,在這個行當浸淫時間不短了吧?”
听了崇禎皇帝的話,老者頓了頓,隨即苦笑著說道︰“太激動了,沒想到老板這里還有這樣的好東西,老板勿怪,老板勿怪!”又反復看了半晌,老者說道︰“老板,我需要找幾個人來幫我掌掌眼,沒問題吧?”
擺了擺手,崇禎皇帝無所謂的說道︰“當然,這是老先生的權力!”
老者戀戀不舍的將瓷碗放回到櫃台上,從懷里拿出了張名片遞給崇禎皇帝︰“老板,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人看上了這支碗,千萬要給錢打電話!”
接過燙金的名片,崇禎皇帝微微一笑,點了點頭說道︰“沒問題!”
老者邁步向門外走去,似乎很著急,還是不時的回頭看那只瓷碗,最後一咬牙,快步的離開了。
崇禎皇帝微微一笑,這東西可是自己從大明帶過來的,拿出來之後果然不同凡響,從老者的反應就能看的出來。希望大明皇宮的好東西能給自己換到足夠的好處,讓自己能盡快做好這個皇帝。
將瓷碗收起來,崇禎皇帝看了一眼老者的名片,上面只有一個名字和一個電話。
“賴永福?”崇禎皇帝重復了一遍這個名字,輕輕的一笑︰“老賴?”
崇禎皇帝沒心情關心這些,他現在想要找的是亨特,不知道這幾天過去,亨特的事情辦得怎麼樣了。因為簽訂了神鬼契約,崇禎皇帝直接在大腦里呼喚亨特。
很快,亨特就開了一輛破舊的老爺車出現在了店鋪的門口。
大大大帽子蓋著臉,還粘了一臉的胡子,崇禎皇帝看著喬裝打扮的亨特,擺了擺手說道︰“自己找地方做,讓你做的事情怎麼樣了?”
“老板,事情並不是很順利!”亨特有些尷尬,實在是錢少了一點,五十萬美金拿出去,想要找一支訓練有素的雇佣小隊,實在是有些困難,讓亨特也有些無奈。
崇禎皇帝點了點頭,他也知道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看來只能等做成其他的生意。
“給你一個新的任務,給我找一種搶,弗格森步槍,听說過沒有?”崇禎皇帝看著亨特,直接問道。
弗格森步槍,真正意義上能夠用于實戰的後裝燧發槍,崇禎皇帝準備搞回去復制研究的。對于崇禎皇帝來說,復制研究很關鍵。以自己現在的能力,搞一批K47,自己也帶不回去。
“差點打死華盛頓的步槍?”亨特聳了聳肩,瞪著大眼楮說道︰“您確定沒開玩笑?”
听到亨特提到華盛頓,崇禎皇帝就知道亨特沒說錯,自己說的就是這種槍。
發明這種槍的人名字叫做帕特里克•弗格森,是一名聲音甦格蘭的英國槍械師。其發明的後膛裝彈快速射擊步槍申請了專利,但未能就步槍在北美獨立戰爭中的價值說服上司。
他還是一名優秀的狙擊手,但真正讓他揚名的卻是他那“未開的一槍”。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弗格森是英軍一名上尉狙擊手,使用的武器是老式的滑膛燧石槍,有效殺傷射程為73米。而美軍狙擊手使用的卻是肯塔基步槍,有效射程達180米。
最致命的還在于燧石槍是前膛裝填彈藥,裝彈藥動作慢且無法臥姿裝填,極易暴露目標。裝備上的差異使弗格森在與美狙擊手對抗中總是處于下風。在一次戰斗中,弗格森在先于對手發現目標的有利態勢下,由于武器射程達不到而沒有擊中敵人,反而因為開槍暴露自己而被對手擊傷。
傷愈後的弗格森痛定思痛,決心自行研制一種後膛式裝彈且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槍。他的想法引來人們一致的嘲笑,因為在他之前已有許多專業槍械設計師們試圖設計後裝步槍,但都沒有成功,不是容易燒傷射手就是射擊後火藥殘留物太多影響下一次射擊。
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槍門外漢,沒人相信他能成功,但性格堅毅且天資聰穎的弗格森沒有退縮。多年用槍的經驗使他能更準確地了解戰場上真正需要什麼樣的武器。
經過潛心研制,他終于造出了後來以他名字命名的“弗格森”步槍。這種步槍是真正意義上的後裝步槍,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鐘內進行裝填彈藥和射擊6到8次,而一般的滑膛槍每分鐘只能進行3次這樣的操作。
然而,弗格森的步槍並沒有引起英軍高層的注意。為了推銷自己設計的武器,弗格森經常拿著他的步槍在各種場合進行射擊表演。
1776年,弗格森在英國伍爾威治兵工廠向英軍高層展示他的新槍。弗格森用他的槍擊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楮。高超的射擊技術和新槍優異的性能使英軍高層感到震驚。他們當場決定立即生產100支弗格森步槍,並破格提拔弗格森為少校,任命他組建和指揮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槍的特別部隊。
弗格森和他的特別部隊很快被派往美洲戰場,他們的任務就是射殺美軍高級軍官。弗格森們像幽靈一樣活躍在美洲戰場。他們那令人無法琢的行蹤和準確冷酷的射殺讓美軍感到恐慌,他們的出現對美軍士兵就意味著死亡。
崇禎皇帝想要的就是這一百支步槍里面的一支,甚至是幾支,因為那是純手工打造出來的。
現在的技術雖然很容易仿制,但是和以前不一樣,他們是用現在的技術做出來的。即便是真的找人原汁原味的仿制,崇禎皇帝也覺得不會有那種真槍的感覺。
至于未開的一槍,崇禎皇帝也知道,那是1777年,賓夕法尼亞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頓戰役打響,弗格森和他的特別部隊被美軍包圍,但弗格森指揮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槍後膛裝彈的結構優勢,命令部隊采取臥姿射擊的全新戰術。結果,他們從容突圍,無一傷亡。
突圍成功後,弗格森看見一個美軍官騎馬轉身離去,他認出那個人就是喬治•華盛頓。他迅速瞄準,準星與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華盛頓的後腦勺。他調整呼吸,平穩地預壓扳機。
華盛頓並沒有察覺死亡即將來臨,繼續策馬離去,此時的華盛頓距離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槍的有效射殺範圍內。弗格森清楚,槍響人必倒。但就在這個時刻,弗格森突然收槍起身,命令部隊撤退,他放棄了一個改變歷史的機會。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國王山戰役中,被美軍的肯塔基步槍手在411米距離上打死。他死後,他的特別部隊向美軍投降。
“我需要你給我弄到這種槍!”崇禎皇帝看著亨特,語氣異常堅定的說道。
亨特有些為難,這種槍存世很少,大多在博物館里,私人手里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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