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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金錢鼠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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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過一家典當行時,良臣拿了兩個金飾進去換了不少銀錢和銅板。

    西李給他的首飾並非宮中銀作局打造,這省了良臣不少麻煩,要不然被人盤查起來,他還真難以解釋。

    畢竟,他和許顯純不同,人家雖然不入流,可怎麼也是皇親國戚,他算什麼?小爺的道友?

    官府能听他這解釋?

    換了錢,囊中底氣足,加上牢籠中得脫,又沒人追著自己切鳥,良臣的心態變得很端正。

    于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鋪,買了一套讀書人穿的儒衫。

    白白淨淨的,看著就是牌子貨,比肅寧鄉下裁縫做的就是襯頭。

    在銅鏡前來回看了又看,良臣總覺得差了點什麼,又不知道少什麼。想了想,脫下腳上的布鞋,要伙計拿來對靴子換上。

    這一換,很是滿意。

    從店里出來時,當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見一大臉微黑少年,身著儒衫,腳穿皮靴,左手拎二斤豬肉,右手提兩壇燒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側目不已。

    拉風,不是一般的拉風。

    良臣覺得二叔要是看見自己現在的樣子,肯定會為他驕傲。

    他對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滿意,走得累了,就靠牆歇會。

    來往女眷頗多,有可人的,良臣總會朝人家諂媚一笑,眉宇間寫著一句話——“美女,約麼?”

    自我感覺這東西,是個人都有,只是人貴有自知之明,擱良臣這,卻有點飄飄然。

    他現在是篤定了,他老魏家雖然十八代貧農,但打今兒起,就得脫貧奔小康,朝著康莊大道邁進了。

    為啥,因為他和當今小爺是道友!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沒瞅見,他都把二叔弄進東宮了麼!

    什麼是成就感?

    這就是!

    “…啊,我們意氣風發走進那新時代…我們講著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著別人听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對美好未來的向往之中,渾然不理會路人那驚異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實在別人眼里,那是徹頭徹尾的不倫不類。

    衣服,不是這麼搭配的。

    良臣,壓根就是大明朝的“殺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過,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會有羞恥感,反而會認為自己引流時代潮流呢。

    今兒也不知什麼日子,遠遠的,良臣就瞧見前方圍著不少人,似是有什麼熱鬧可看。

    天子腳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們有誰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視的掃了眼一幫興高采烈的吃瓜群眾,然後嘴里嚷著讓讓,擠進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佔是傻子,有熱鬧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擠不到前面去,因為前面還有不少人堵著,其中幾個還長得特別人高馬大,打赤膊的也有兩個,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個家伙被良臣擠得有些嫌煩,扭頭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臉上明晃晃的寫著四個大字——“找打是不!”

    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來,這等人物也是萬千書作者筆下主角的墊腳石,八流龍套的存在。

    良臣絕對無法容忍自己在這種人面前退縮。

    只是考慮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懶得跟他們一般計較。

    真實原因卻是,他對自己的小拳頭有著清楚的認知。

    和諧社會,吵吵罵罵的成何體統。

    良臣識趣的從大漢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擠到邊上的牆角,將酒壇和肉放好後,彎腰搬了幾塊磚頭疊上,然後踩了上去。

    因難再大,也要克服。

    熱鬧這東西,錯過這村可沒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個幾點什麼的…

    熱鬧還沒看到呢,良臣就已經聯想了,一手捂著鼻子,一邊準備喃喃自語︰“剌激…真剌激。”

    豈料,前面沒什麼剌激的存在,圍觀眾人看的是茶鋪里幾個吃茶的人。

    是男人,沒有女人。

    幾個大男人喝茶有什麼好看的?

    良臣大為失望,對京師群眾看熱鬧的素質表示了大為不屑。

    白耽擱小爺這麼一會功夫!

    良臣正要從磚頭上下來,視線卻突然定格在那茶鋪。

    準確的說,他的視線落在了一個男人的頭上。

    凶光,重生這麼多天來,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現傳說中的凶光。

    何為凶光?

    就是吃人的眼神。

    伴隨著凶光的是良臣急促的呼吸。

    他看到了,他沒想到自己竟然會在這里看到,被後世無恥之徒稱為“新朝雅政”的金錢鼠尾辮!

    茶鋪里坐著的是一幫十幾年後被呼為韃子的滿州人,現在,他們的稱呼是建奴,源于建州女真一詞。

    建奴與眾不同的發式是這場熱鬧的根源。

    上百北京吃瓜群眾好奇的圍在茶鋪四周,對著吃茶的建奴指指點點,有知道點邊事的則是趁機在那賣弄自己的見識,以便獲得周圍人佩服的目光。

    茶鋪里,十多個建奴卻是不為外界所動,他們埋頭吃著點心,一個個好像從來不曾吃過飯的餓鬼一樣,狼吞虎咽的。

    韃子怎的現在就出現在京城了?

    良臣的凶光一點點褪去,腦子里滿是困惑。

    眼下是萬歷三十七年,據他所知,眼下那老奴還在白山黑水整合女真部落,因此,何以派人來京城呢?

    瞥見前面有個中年人正在和周圍的人說這些建奴的來歷,良臣便費力擠了過去,听了幾句恍然大悟。

    原來老奴現在還是大明的臣子,按規矩每年他都要派人進京朝貢的。茶鋪里這些建奴就是此次建州女真進京朝貢的團員。

    “瞅見了嗎?要不是李大帥,這些個蠻子怎的會這麼乖乖的向咱大明臣服?關外平靜這麼多年,李大帥功不可沒噢。”

    “是咧,李大帥可是咱大明的頂天柱,沒了他,蒙虜建奴不知要怎生鬧騰呢。”

    “……”

    良臣不動聲色的听了幾句,李大帥自是說的是遼東邊帥李成梁了,算起來,這位李大帥今年怕也七老八十,活不了多久了。等李成梁一死,老奴哈赤才敢公然造反。

    但願,李成梁能多活幾年,給大明多一點時間吧。

    良臣眉頭皺了皺,給大明多一點時間,何嘗不是給他魏小千歲多一點時間。

    既然建奴尚未反叛,良臣自是不可能和這些朝貢的建奴發生沖突,他便想離開去二叔那里。

    建奴的事固然重要,二叔的事也同樣重要。

    正要轉身,卻听茶鋪里有個建奴操著很熟悉的漢話叫了句︰“阿敏,吃飽了沒?吃飽了我們就去找阿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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