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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論男女、木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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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8996清影在人間最新章節!

    是日,我與懷仁慢慢行走于杭城古道,沿湖遙望甦公堤,白公堤岳飛祠等古跡,其間諸多書院茶室。

    我便想起了祝英台赴杭州求學遇梁山伯的傳說。實際上傳說本就是現實中不存在的事︰古代的社會制度和傳統是女子不能上學的,男權社會形態中,社會主導地位還是男子,女子不能參加科舉、也不能從軍。從禮教上男女授受不親,自古社會階級很嚴格,什麼“女駙馬”和“花木蘭”,在當時是違背常理的。

    “同窗共讀整三載,

    促膝並肩兩無猜,

    十八相送情切切,

    山伯永戀祝英台”。

    我用懷仁能理解的語言講起這個民間故事,迷人的傳說大概源出于這小小的事實︰一個女子喬裝為男,到學堂讀書,後來愛上了一個男同學,卻不肯說出自己是女的。父母不知道,將她另許了人家。男同學知道她是個女的,想訂婚,已經遲到了。結果,兩人都郁郁而死……

    听完他蹙眉道︰“人世間怎有這樣的事,若我是那男子,必帶著這女同學遠走高飛,怎可听家中安排”。

    “這男子也太傻,竟然不知道對方是個女子”他又說。

    “中國古時對女子的禁錮是非常殘酷的,不僅僅是三從四德的道德綁架”。我指指前面緩緩困難行走的小腳老太太︰“還有很多肉體上的折磨。”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纏足開始于北宋後期,興起于南宋。明清時期纏足進入鼎盛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什麼三寸金蓮,還有很多此中癖好者,真不知這樣有什麼好看”。我感嘆。

    “男子女子,皆為天主的孩子,是平等的,只不過構造不同罷了,男女都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使之健康”。他認真道︰“其實西方也有很多謬論,說夏娃是亞當的肋骨,無非也把女子看成男人的附屬品,而所謂的紳士風度,下意識中也是把女子放在需要相讓的弱勢地位。”

    “還有東西方都有個古怪的毛病,女子和男子成婚後都要跟夫姓。”我補充。

    “男子女子,生理構造也許有差異,他們在精神高度上是平等一致的”。懷仁再次強調自己觀點,他身處這樣的時代,卻有這樣的認知,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斜陽將我和他的身影拉得長長,並肩而立,我想起幾百年後詩人舒婷的《致橡樹》︰

    我如果愛你——

    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愛你——

    絕不學痴情的鳥兒,

    為綠蔭重復單調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來清涼的慰藉;

    也不止像險峰,

    增加你的高度,襯托你的威儀。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這些都還不夠!

    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緊握在地下;

    葉,相觸在雲里。

    每一陣風過,

    我們都互相致意,

    但沒有人,

    听懂我們的言語。

    你有你的銅枝鐵干,

    像刀,像劍,也像戟;

    我有我紅碩的花朵,

    像沉重的嘆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

    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

    仿佛永遠分離,

    卻又終身相依。

    這才是偉大的愛情,

    堅貞就在這里︰

    愛——

    不僅愛你偉岸的身軀,

    也愛你堅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我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但在這個時代,我大概只能做你身旁一顆隱形的木棉,我輕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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