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变硬金刚》 第1章 异虫孵化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不是绰号,而是身份证上的姓名。 听到这个名,更多的人好奇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父亲,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奇葩,才会将儿子取名为孙大圣?这个奇葩父亲,到底有多想成为大圣他爹,又或者,他有多粉《西游记》? 六年级的时候,孙大圣就在奇葩老爸蛮荒之力的逼迫下读完了古本《西游记》,还被要求写下读后感。 孙大圣上交的作业是这么写的:“人最悲哀的是没本事,最最悲哀的是有本事没胆子,因此天蓬元帅变成了猪,猴子变成了齐天大圣。” 他从小喜欢地理杂志,所以对旅行情有独钟,跟一般驴友有所不同的是,他是独行客,而且从初三就开始了——课余开淘宝挣点钱,一放假就背包出去。 一路的风景无人分享,只能独自美丽,这对一个15岁的少年来说,有些不一般。当然,也有倒霉的时候,或者钱包被偷,或者丢了行李,然后不得不餐风露宿,回忆说,半夜冻醒抬头看到星星,很美;哭过后看天空,很清澈。 独自美丽,又独自倒霉,这很自我,需要强大的内心,真不像一个少年能做到的。 上大学之后,孙大圣千里走单骑的爱好没有改变,只是装备上升为5越野摩托,带着一顶帐篷,从不住旅馆,而是在野外露营,披着夜的斗篷,犹如一只潜伏的、落单的孤狼。 孙大圣,他的“鲁点”永远跟同龄人不一样。 …… 8月15日,农历七月十五,这是中国农历的中元节,也就是鬼节,孙大圣在离江源市4公里外的一座古朴石拱桥边上扎好了帐篷,石拱桥下的河水离他的帐篷不到10米。 七月半的夜晚,纸钱的灰烬翻飞,缭绕的烟雾使得祭鬼之人都面目模糊,这样的氛围,让人觉得孤魂野鬼无处不在…… 这个夜晚,一般人都不会在外游荡,即使不能回家,也不敢待在野外,而孙大圣不仅继续在野外露营,还选择在水边扎营,按照迷信的说法,水属阴,利鬼。 夜渐渐冷下来,孙大圣在帐篷里盘膝而坐,自然呼吸,上虚下实,“上虚”令灵魂轻盈,“下实”令心绪沉稳。 他很喜欢道家的吐纳之术,不为长生,只求身安神定。在他身边,摆放着电击棒、拳刺、一套四把飞刀,还有一小袋糯米…… 电击棒具有三合一功能:包括电击、强光、麻醉枪;拳刺属于短兵器,适合近战缠斗; 四把飞刀,刃材为CTS-HP粉末钢,那可不是用来看的,他认认真真练过三年,五米内杀伤力极大,如果能标中心脏部位,一击击杀也非不可能。 至于那一袋糯米,是用来对付“暗物质”的,万一来个僵尸什么的,也可以聊以***实在不行了,还可以生嚼了吃,糯米很有嚼头,一个人就着糯米看夕阳西下,感觉挺好的。 这个将胆色当成座右铭的家伙,其实并不是外人想象中的胆大包天,反而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只因为这些年的独行侠经历,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能为他的安全负责的,只是他自己。 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在他的身上,还有隐藏的武器,比如牛仔衬衣口袋上插的那支笔,其实也是钨钢头战术笔;还有他的腰带,也是304精钢的材质,从皮带头可以拔出一柄隐藏的短匕…… 吐纳至神疲力倦,孙大圣便钻进睡袋躺下,睡到后半夜,突然响起的铃铛声将他惊醒。 这铃铛是他睡前设的装置——在帐篷周围将短树枝插地,以鱼线缠绕之,中间吊上铃铛,藏于草丛之中,夜间极难被发觉,如有人或者兽类接近,就会触发。 这个装置孙大圣在露宿的每晚都用,但还是第一次被触发,他悚然起坐,人刚醒的时候,四肢无力,神志昏沉,也是最无力最脆弱的时候,他猛吸一口气,然后尽力憋住,令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清醒过来。 他右手套上拳刺,左手将电击棒抄在手里,然后轻轻拉开帐篷,天兀自黑着,目之所及却一片灰白,犹如在这夏夜悄然下了一场薄雪! 发生什么事了?八月飞雪?极端天气?就在他一怔之间,余光见到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侧面冲了过来,转瞬将帐篷撕开,而孙大圣在激灵间一个前滚翻从帐篷里跃了出去!这一刻他表现得反应速度超乎常人,完全靠的是条件反射。 落地之后,他马上意识到不对,因为地下白絮一样的东西竟然带着极大的粘性,使得他动作为之呆滞,几乎无法顺利从地上爬起来! 而此时那扑倒帐篷的怪物已然再次扑了过来,刻不容缓间,他也不及细想,按亮手中的电击棒照去,强光犹如雪白的利剑刺破夜幕,光柱下,一个令人肝胆痉挛的怪物出现在孙大圣的视线之中—— 那东西长着蜘蛛一样的八条腿,其个头比磨盘还要大,腿上的刚毛犹如狼牙棒上的尖刺,令人触目心惊,而更叫人恐惧的是它那脑袋部位,支棱着一只突兀的喷管,上面是一溜密密麻麻的眼珠,闪烁着暗红的折射光!这长相,好似胡拼乱凑的,没有一点美感。 这东西绝对不是蜘蛛,但是地球生物中,也就蜘蛛跟它的路数略相似了。 好丑好恶心!孙大圣已经无暇思忖这是什么东西了,一按电击棒,唯一的一颗麻醉弹射了出去! “叮!” 那子弹射中巨蛛的背部,竟然发出了金属撞击之声,孙大圣一击不中,心里凉了半截,不由腹诽:“马蛋!这东西竟然有金属护甲?玩我啊。” “呼!” 那巨蛛喷管突然喷出一把丝状物来,孙大圣心头一凛,身子一侧就待避开,没想到的是,那丝状物凌空突然一声爆响,然后张开如渔网兜头就罩了下来,猝不及防的孙大圣被那丝网罩住,努力挣了几下,悲从中来——这丝网的粘度和坚韧度都是远超地下的丝絮,他这边还没挣开,那边巨蛛又连珠炮似的又连续喷了三张丝网过来! 孙大圣长叹一口气,双手交叉护在胸前,同时尽量撑起手肘,以期在手臂和胸部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间, 几张网包裹下来,孙大圣就像是被黏在蜘蛛网上的蚊子,再也无力逃生,那巨蛛窸窸窣窣地爬了过来,此时孙大圣的视力渐渐适应了夜色,凑近了才发现,那巨蛛的嘴巴长在喷管下,锯齿状的牙齿结构一看就不是吃素的…… 好在那巨蛛似乎并不想马上吃他,它掉了个头,看样子似是要在他的头上拉屎,但是孙大圣马上知道,事情比这可怕得多,因为那巨蛛要在他身上产卵,而且将卵产在他的脑袋里,让小崽子们一出来就吸食他的脑髓长大。 果然,巨蛛伸出了尖利可怖的尾器——是一个中空的弯钩,照着他的脑袋上稍微瞄了一下,然后便以极快地速度扎进了孙大圣的脑袋!他的身子顿时抽抽起来,不过脑袋瓜还是清醒的,想到巨蛛的卵正排进自己的大脑内,他已经生无可恋了…… 产完卵之后,那巨蛛开始以八爪掌控住孙大圣的身体,然后一边吐丝一边快速旋转,很快就将他包裹在丝茧之中。 孙大圣并没有感觉到多么疼痛,想必那巨蛛的尾器还带有麻醉功能,而且他的身体还有知觉,特别是双手也没有失去运动能力,估计那尾器伤害的是大脑中认知、运动和感觉功能不易识别的非运动性语言中枢区域,而且也并未伤及脑干及向大脑供血的重要动脉,所以他现在除了无法说话,四肢乏力之外,并无生命之忧。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却是更加残忍的,他就要清醒地忍受着那即将孵化的幼虫的噬咬! 值此绝境,事情还有没有一丝转圜呢?他在最后的时刻,用手肘撑开了一部分空间的余量,此时却起了大的作用,他的手可以在小范围内活动,只要给他一定的时间,也许能将这丝茧弄破也不一定。 他侧耳细听,好像在产完卵包裹好丝茧之后,那巨蛛已然离开了,外面死一般的寂静。凝了凝神,孙大圣咬紧牙关,尽力撕扯那粘住自己的丝茧,然而却发现事情有点麻烦—— 这些蛛丝不是不能扯断,只是相当困难,必须要将蛛丝分开成一缕缕,然后再用皮带头上的短匕割开。 之所以这么难,是因为这些蛛丝坚韧度太高,孙大圣认真观察,觉得这些蛛丝中间应该也含有金属的成分,这可真是有够怪异的,那巨蛛本身的披甲就带有金属性,现在连蛛丝也有金属特性? 对于碳基生物而言,虽然血液中不乏各种金属元素,但那只有极少的含量,可以像巨蛛一样将含量提高到如此之大的生物,在地球上是没有的,而科幻中倒是有,那就是赛博坦星的汽车人和霸天虎——纯机械生命。 孙大圣才挑开几缕蛛丝,突然感觉自己的右手开始麻痹起来,那是运动中枢受到侵害的预兆!也就是说,虫卵开始孵化了! 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要么死在巨蛛幼虫的噬咬之下,要么,找机会同归于尽! 他的左手还拿着那支电击棒,可以选择对自己的大脑进行电击,也许可以将那些巨蛛的幼虫击杀在自己的脑髓中,当然,自己也可能被这号称2万伏高压脉冲电击给电成痴呆,甚至当场死亡! 孙大圣宁死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身体成为这些虫崽子的饲料,他将心一横,将电棒抵住自己的额角,然后毅然按下电击钮—— 滋滋!电弧闪烁,随即轰的一声,孙大圣脑袋里一阵霹雳,感觉就像是被一只大号的铁锤在太阳穴上掼了一下,白眼一翻,瞬间昏迷了过去……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章 金属变形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也不知过了多久,孙大圣悠悠然醒了过来,他想爆一句粗口,结果张嘴结舌不知从何骂起,看来他的语言中枢所受的伤害还没有缓解。 他现在的情况属于语言中枢S区受损:能看懂文字和听懂别人的谈话,但不会说话,也就是不能用词语表达自己的思想。也不知道会不会成为永久性的损伤,从此成为哑巴。 他暂时不清楚那虫卵有没有被杀死,反正目前头痛欲裂,如果再来一下电击,估摸着自己的脑髓非变成豆花不可。 当下也不想别的,继续细心地撕扯那虫茧,这个工作比他想象的更为艰难,等到天大亮,他还是没能撕扯出一条口子来,他只能通过听觉来判断外面的情况。 令他意外的是,他选择露营的这个地方离公路不远,平常到了这个点,一定会有汽车路过,但是今天一片死寂,好像一夜之间,所有的汽车都消失了,世界倒是清净了,惶恐却笼罩在孙大圣的心头—— 究竟江源市遭受了什么样的攻击?这些巨蛛又是从何而来?是从生化实验室跑出来的么?这个地方倒有不少番号属地,比如803、813,这些都是“进山进洞”时代留下的兵工厂,早已经废弃多年,除非是有人秘密恢复了它们的功能。又或者,这些巨蛛是从外太空入侵的?这些猜测,每个都是似是而非。 而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他的左手慢慢恢复了运动能力,也就是说,那虫卵很可能真的被他杀死了,没再在他的脑髓中作怪了。即使最凶恶最庞大的生物,在幼年期都是很脆弱的,比如恐龙,比如鳄鱼,看来这凶恶的巨蛛也是如此。 继续耐心地用短匕挑割丝茧,大约花了两个多小时,他才撕开了一个小口子,刚好可以伸出手去。 此时时间大约到上午10点,日光应该较为充分,但是目之所及,光线很暗,一团团灰白色的浓雾犹如活物一般在空中涌动,而地下则是一片灰白的丝网,偶尔还可以看到一个个大小不等的丝茧,估计是巨蛛捕捉到的活物,也许是野兽,也许是人,这些都不得而知。 这些巨蛛的入侵,是局部的还是大规模的?从现在都看不到汽车奔驰的痕迹来看,估计整个江源地区已经沦陷了。 他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没有车流,因为这些蛛丝都是带有粘性的,车轮滚过,要不了多久就无法动弹了。然后根据蜘蛛的生物特性,蜘丝本身就带有侦测猎物的作用,一旦有汽车被困住,没过多久,这些怪物就从四面八方过来了。只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清楚巨蛛白天会不会发动袭击。 那被压垮掉的帐篷离他不过三米远,只要找到帐篷里的背包,他就能找到水喝。于是他伸出一只手去,吃力地抓住丝网密布的地面,就像一条驱虫一样踊动着,拖着自己的身躯向帐篷中爬了过去。 爬进帐篷,他翻出背包,找到水壶,这些平常举手之劳的事情,此时都费了他九牛二虎之力,喝了几口水,缓解了自己的干渴,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块仅存的面包,小心撕成碎片塞进嘴里,他做这些的时候异常谨慎,伸长耳朵随时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他将一些必需品从袋子里翻了出来,包括水壶和那袋糯米,只留一件换洗的衣服,至于别的东西,他都决定舍弃。 野营的时候尽量多带装备,逃亡的时候尽量轻装上阵,这么些年的独行侠生活,将他锻炼成一个很有原则且执行力极强的人。 当然,他也没忘记拿手机,令他无法理解的是,手机竟然没有任何信号,切换到电台,也是一片噪声,最后尝试GPS导航,也没能寻到半颗星……仿佛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静默了! 难道事情比他想象的更为可怕,真有所谓的外来生物入侵,不但解决掉了外太空的卫星?而且还屏蔽了地面基站的无线电信号?这一切都太不寻常了,那自己千里之外的徽市亲人,他们会不会也受到影响?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令他意外的事情,那就是他以为自己只是昏迷了个把小时,结果一看日历,时间到了8月19日,也就是说,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 这件事其实也是疑点重重的,按理说电棒击晕之后,只要不死,大约二三十分钟就可以清醒过来,可这一次怎么会整整昏迷了将近72小时呢?在他昏迷的期间,他的身体发生了什么变化吗?现在找不到任何变化的迹象,但孙大圣的潜意识里,总觉得有些蹊跷。 比如说,他昏迷了三天三夜之后,却并没有感觉有多饿,除了稍微感觉有点渴之外,那么昏迷之后,难道自己的身体完全处于休眠状态吗? 不过这样也有好处,三天三夜那虫卵都没有孵化,说明自己真的干掉了那虫卵,虽然只是干掉了巨蛛的幼虫,但从名义上来讲,他已经是反杀巨蛛的第一人了。 正千头万绪间,蓦然,他将身子蜷缩回了虫茧之中,平稳住呼吸,一动不动! 就在他身后不到三米,一只丑陋的巨蛛窸窸窣窣地爬了过来,它虽然身形庞大,但是动作非常轻盈,如果不是孙大圣谨慎,根本就听不出它的响动来。巨蛛自然是感受到了丝网的振动,可等它凑近了,除了自己的虫茧,却又没有任何发现,狐疑了一阵子,再次滚动虫茧,吐出蛛丝将之加固了几圈,又缓缓隐没于浓雾之中。 孙大圣心中骇然,没想到这巨蛛会全天候地守护着自己的虫茧,不过令他稍感欣慰的是巨蛛并没有多少智慧,它没能看出自己对虫茧的破坏。 同时他也用实践证明了一件事,这个丝茧可以作为保护伞使用。 因为巨蛛只加固了几圈,他很快再次割开那条口子,然后寻找到自己爱车,令他大吃一惊的是,那辆5摩托车,除了塑料和一些皮革,金属件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看起来面目全非。他心中惊疑不已:难道说,金属物就是这些虫子的“补品”么?如果是这样,那么它们的蛛丝中含有金属成分也就不足为怪了。 眼下的当务之急,他要尽快从虫茧中逃出去,如果再捱到天黑,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不可控的事情呢。 他一边用短匕挑断蛛丝,一边心里觉得奇怪,这短匕好像越用越锋利了?怎么回事呢?难道这虫茧还有磨刀石一样的功效?应该不可能,因为他是直刃切割的,如果丝茧像磨刀石,那只会越割越钝。 只不过现在稀奇的事情越来越多,想不明白他也懒得想了,当他在切割中手指酸痛不已的时候,不自觉地奢望,如果这把短匕带有细密的锯齿,由切割变成锯拉,那效率就会高得多了…… 越是疲累,这种念想越是强烈,大约半个小时过后,他突然停止了机械的切割运动,将那把短匕举在自己的眼前细细端详:乖乖里个咚!那短匕的锋刃,俨然变成了一排细密的锯齿!咋回事?天!难道自己的意念可以改变金属的形态? 很久以前他看过一些有关特意功能的书,说有些高能的气功师,可以用意识改变金属的形状,他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属于这种,又或许,跟那该死的巨蛛下在自己脑袋里的虫卵有关?虫卵虽然被杀死了,但是它基因中一些特殊编码被自己“消化”了么?孙大圣百思不得其解,他心里是很高兴的,拥有了这特异功能,以后没准能开发出许多创新型功用来。 短匕“长”出了锯齿之后,速度就快得多了,没多久,他就从头部到胸部拉开了一条大口子,如果他想的话,就可以轻松从虫茧中爬出去了。但是考虑到虫茧对自己的保护作用,他又犹豫了,如果从虫茧中爬出来,一旦惊动巨蛛,让它在自己的脑袋瓜上再扎一下,估计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于是他做了另外一个选择,将脚部的虫茧割开,可供双脚有活动的余地,这样他就可以套着虫茧行走,一旦有需要,他还可以缩回虫茧中躲起来。当他将虫茧割开之后,人变得越发小心,他仔细观望四周,发现小河两岸都被蜘蛛网覆盖,看起来就像是下了一场薄雪,那感觉真是诡异至极。 在他的身下都是细密的蛛丝,如果自己动作过大,势必会惊动那躲藏在浓雾中的巨蛛。这些会吐丝的恐怖怪物,显然跟地球原生蜘蛛的习性比较类似,它们能够通过足部的刚毛,清晰地感觉到丝网传来的振动,好在这些丝是结在地上的,那么振动的灵敏度就会低许多,就算传过去振动波,也有一定的“容错性”,它们也不会马上就过来,因为很多时候,比如落叶或者大风,都会使得蛛网振动,它们需要接收更多的信号来确定振动来自猎物。 所以孙大圣决定采取间歇性缓慢爬行的方法来离开此地,这里有两个要领:第一,减少跟蛛网的接触面,在爬行的过程中尽量少扰动蛛网;第二,每爬行一步,必须停下来超过20秒不等的时间,以免引起巨蛛的连续关注。这套“间歇性无序爬行”的效率是极低的,爬行100米,比跑1千米还要累。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章 嚣张的代价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小心翼翼地爬了一个白天,因为爬行过程中姿势难度大,再加上精神高度紧张,直累得人欲仙欲死的。 而一到晚上,他就选择潜伏起来,躲在丝茧中吐纳和睡觉。因为他始终觉得巨蛛在夜晚会变得更加警觉,他不想冒这个险,宁愿慢一点。 直到夜幕退去,天又大亮,他才开始继续爬行…… 如此爬行了将近一天一夜,离巨蛛入侵已经过去了四天四夜,也不知道爬行了多远,他突然感觉到地面隐隐传来一阵震颤,心中不由一凛:难道是江源市的武装力量杀出来了?当下就缩回虫茧中,只露一只眼睛,躺在路边密切注视着。 没过多久,随着巨大的柴油引擎的轰鸣声,一辆大型的工程铲车出现在孙大圣的眼前。平常这种车动静没这么大,但是现在世界一片死寂,这大家伙的出现,战天斗地的,嚣张得就跟擎天柱出场似的。 铲车的架势室两边站了四个人,手里拿着自制的双管猎枪,警惕地四下张望着,那车前方足有5个立方的铲斗里站了两个人,每人背了一支喷火器,不断向外喷吐着火舌,清除着路面上的蛛丝。这些蛛丝本身有金属成分,被这油气混合的烈火一烧,熔化了许多。而工程铲车本来就是金属履带的,就算沾上蛛丝,也不会轻易陷住。 孙大圣心里暗想:“这铲车速度虽然慢点,但是这个法子倒是可行的呢。但也仅限能够行走罢了,要想突破巨蛛的封锁线,恐怕没那么简单,否则的话,部队依靠坦克和喷火器就可以轻易搞定这些巨蛛了。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队并没能打通野外的道路。” 如此想着,他抬高了脑袋,发现在那驾驶室里坐了三个人,一人一副农民工模样,正全神贯注地驾驶着铲车,另外两人,一个是秃头,很有气场,面部表情透露着上位者的倨傲,在此人身边有个女孩,表情木然,一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 本来经历了这种大灾难,见到人类那就是看到亲人,可孙大圣一来现在是躲在虫茧里的,二来不能说话无法沟通,因此他一时倒不敢主动亮相,怕的是“认亲”不成,反被人当成怪物给突突了。 说实话,此时如果他能够说话,那肯定要站起来,让他们不要再往前了,如果巨蛛过来,那他们那几杆毛枪真的没多大作用的。他是不想露面,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有点不由人控制的,孙大圣躺的位置离路面有点近,那背着喷火器的家伙,拖曳着火龙,一不留神就向着他藏身之处扫了过来! 无奈之下,他只能跳了起来,躲开那火舌,避免了被烤香的下场,但如此一来,却惊动了铲车上的众人,面对黑洞洞的枪管,孙大圣从虫茧中探出了头来,但他却咿咿呀呀地说不出话来,只能焦急地举起手机来,放在耳边做了接电话的模样,意思是想告诉他们,自己会用手机,是个不折不扣的人! 要说孙大圣现在的样子还真是古怪至极,四肢和脑袋从虫茧中钻出来,那虫茧就像是他的白色龟壳一般,样子古怪诡异,手里还操了一只手机,看他嘚瑟的样子,那手机形状也不算什么“奢侈”品牌啊……当然,以上都是那小女孩的看法,至于她旁边的父亲,江源市号称占了沿江路半条街的地产商陈宏利,根本就是另外的观感,他招手示意驾驶室边上的保镖,让保镖立刻搞定孙大圣,免得耽误事。 孙大圣虽然口不能言,但是警惕性始终是蛮高的,见那保镖跟陈宏利耳语了一阵之后,枪管往自己身上一照,顿时明白大事不好,立刻不加思索地往旁边一个鱼跃,“砰!”随着一声巨响,一颗子弹就在他刚才站的脚边激射! 动辄就杀人!? 孙大圣大惊之下,就地一个前滚翻,躲进道旁的一个沟渠里,然后右手捏了把飞刀,如果那保镖敢下车来追杀自己,那他也只能放手一搏了。 他隐蔽起来没多久,就听到外面的枪声大作,但子弹却不在自己的头上飞,于是探出头去一看,人可是吓得不轻,虽然他已经跟巨蛛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是却从来没见过它们大规模的行动,此时外面可见密密麻麻的巨蛛,漫山遍野一般地向工程铲车冲了过去!陈宏利那帮家伙知晓了厉害,立刻让司机倒车,准备撤了。 但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可是晚了,那些巨蛛就像潮水一般涌上来,子弹打进去,就像是石子丢进汹涌的海水里,连个涟漪都没有……倒是那喷火器看起来还有几分威势,火舌卷过,那些巨蛛纷纷避开。 孙大圣看在眼里,心里暗想:“这些巨蛛是金属性的,而火克金,这一招说不定还真能奏效呢,嗯,还是我们老祖宗的五行相克理论牛叉啊。” 正如此想着,却马上被打脸了,只见一些巨蛛迎着烈火以跳跃之姿攀上了铲斗,看来烈火的烧灼虽然令它们不好过,但也不会有什么致命的伤害,更不会让它们持续燃烧,火烧过后,立刻就熄灭了,那油气混合物也起不了多少作用。 巨蛛爬上了铲斗,铲斗里的两人顿时就慌了阵脚,哪里还顾得上喷火,不管那陈宏利给了他们多少钱,或者是曾经如何对他们有义气,此时对他们来说,逃命最要紧,两人争先恐后地从铲斗上跳了下去,但却没有落到地上,还在空中就被巨蛛射出的蛛网给裹了个正着。 而同时,铲车上的四名持枪保镖也已经被蛛网搞定,捆成一个个白色的粽子一样动弹不得。驾驶室里的三人已经吓得面如土色,陈宏利这厮虽然刚才对孙大圣很不友好,有草菅人命之嫌,但此时却表现出了一个男人应有的本色,将女儿护在身后,手里抄起一支猎枪,用仇恨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驾驶室外的巨蛛。 但外面的巨蛛可不是他经常可以恐吓得逞的同类,它们根本不管你什么身份或者气场,“咔擦”一声,一只巨蛛冲了过来,轻松撞裂了车窗玻璃,硕大的身子卡在了车窗玻璃上—— “砰!” “呀——” 陈宏利手中的猎枪喷出火舌,身后他的女儿同时发出无法自控的尖叫。 子弹射中了那巨蛛,一个一元硬币大的窟窿出现在巨蛛的腹部。要说这陈宏利也算是够厉害的了,关键时刻还懂得要射击巨蛛的薄弱部位。不过可惜的是,虽然腹部中了一枪,但那巨蛛并没有从毙命。 陈宏利咬了咬牙,又轰了一枪,他从黑市买来的这些猎枪一次只能装两颗子弹,他射完了两颗子弹,却没再装子弹,而是看着那巨蛛的腹部,眼中露出绝望的神色,因为那巨蛛腹部的窟窿竟然以可见的速度慢慢地填平恢复了,一切都完好如初,就跟刚才只是吃了颗爆米花一般。 他不再反抗了,而是回头怜惜地摸了摸女儿的头,他心中甚是愧疚:“女儿啊,爸这次可保护不了你了。” 巨蛛那长满刚毛的腿伸了进来,就像是钩子一样将他钩了出去,然后又将魔爪伸向他那身子薄弱的女儿…… 面对蜂拥而入的巨蛛,那驾驶员发出一声惨叫,闭着眼从驾驶室跳下去,结果却是跳进了密密麻麻的巨蛛堆里,好在这些巨蛛为了哺育后代并不会噬咬得他肢体零落,被丝茧裹了之后,又多了一个孵化器。 当然,这一切,孙大圣是看不到的,因为那些巨蛛已经将整辆铲车完全湮灭了,看起来那铲车就像是一辆虫车,然后,那重量将近40吨的铲车就像是奶油蛋糕,以飞快地速度被分解着,叫人瞠目结舌…… 孙大圣离得有点远,始终没能看清楚这些恐怖的巨蛛是怎么吃掉铲车的,用嘴吃么?还是吐出某种可以溶解金属的唾液? 虽然很好奇,但他一点都不想过去看清楚,哪怕是爬近一厘米都不愿意,他只是将身子默默地缩进虫茧里,蜷缩起来,不断扫描着自己的每个部位,生怕有一丁半点地露在外面……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章 致命寒冰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外面终于重归寂静,但孙大圣并没有急于行动,而是耐心地再等了半个小时,这才伸出头去,外面那40吨重的铲车已经消失不见了,那些从浓雾中钻出来的巨蛛大军也消失不见了,原地中留下了几只白色的虫茧。哦,天,还有一只巨蛛! 孙大圣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只巨蛛为什么会独自留在这里呢,根据他的观察和分析,这些巨蛛是有巢穴的,一般情况下都会躲在巢穴之中,只有发现敌情才会出来,而且是根据外面的动静出动不同数量的部队,可这只巨蛛为什么还要死赖在这不走呢? 他再仔细观察,突然发现这只巨蛛好像有点不对劲,首先它比别的巨蛛要显得更白,这个白当然不是它保养得比别的蜘蛛好,而是它的身上似乎披上了一层薄冰!它的屁股往上撅起,后面几只爪子还搭在一只虫茧上,那造型就像是一只倒推推粪球的屎壳郎,这种姿势肯定是不正常的,巨蛛当然不会在意美观不美观,关键问题是,这个姿势是不放松的,它不可能持久保持! 孙大圣心里掠过一丝惊诧:“难道说,这只巨蛛给干掉了?这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怪物,竟然怕冰?可究竟是谁冰冻了它?” 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测,孙大圣从身旁扒出了一颗石子,用指头弹了出去,练过飞刀的他准头还是很不错的,这颗石子落在那巨蛛的背上,然后滚落了下来,但那巨蛛却没有丝毫的反应,果然死了? 孙大圣从虫茧中探了出来,然后站直了,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钛钢飞刀,发力丢了出去,“铛!”随着一声脆响,飞刀被反弹了回来,这巨蛛的背部护甲真是蛮厉害的。这下他可以确认它暂时没有行动能力了,至于是否死透,那可不一定。 于是他大胆地走了过去,先摸了摸巨蛛,果然气温极低,身上都散发出一层冰雾,一摸就粘掉了他一层手皮!而它爪子下的那只虫茧,气温却是正常。孙大圣不知道究竟是谁冰晶了这只蜘蛛,但他下意识地觉得跟这虫茧里面的人有分不开的关系。 想了想,他大着胆子将那只虫茧给割开,他现在人在外面,要切割开虫茧就容易得多,何况那只虫茧并没有成型,只是薄薄的一层而已,扯开一看,是一个留着刘海的小脑袋,应该是属于那个女孩的,他将手探在她的鼻端,发现她的气息还是很平稳的,说明人没问题,又在她的头顶摸索了一遍,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被尾器刺穿的痕迹,难道说,真是这个女孩拥有寒冰异能,在巨蛛产卵之前将它给冰晶了? 不管是不是,他决定先将这小女孩带走再说。 他没想在原地切割开她身上的虫茧,他真心怕那巨蛛并没有死去,等到温度上来它又复活了,所以要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于是他就连人带茧扛在肩头带走。 好在此时他倒不必太在意脚下的蛛网了,因为铲车过来的时候,那金属履带和喷火器已经破坏了地下的蛛网,他可以顺着这条路走进江源市。陈宏利一心要逃出江源市,孙大圣却要回到江源市,因为他想着这些人能够开着铲车来到这里,说明江源这个地级小城一定比这里的情况好得多。 因为热衷锻炼和冒险,孙大圣的身体比同龄人要强健许多,不过背着小女孩走了一里多路之后,也是累得够呛是。这一路所见令他触目惊心,路上到处都是汽车的残骸,可见城里人不是不想出来,而是根本出不来,如果不是巨蛛能够“吃”掉汽车的金属部件,估计现在路上堵的车足有好几公里长了。 仔细辨认的话,还能看到一些绿色长木板,那是军车的挡板,可以想象,这里一定发生了非常激烈的战斗,这些都在他昏迷的那24小时发生,所以他一点都不知道。 他很快就要进入江源市了,但眼前的一幕令他驻足踌躇起来,他已经渐渐走出了浓雾,好像有一条分界线,接近城区渐渐没有蛛网也没有浓雾,看这情形这些巨蛛并没有入侵江源市,只是将之封锁起来,使之成为一座孤城,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 怎么会这样呢?根据孙大圣的了解,这些巨蛛的I相当有限,不可能有这样的战略图谋,要么是城里有什么东西是它们忌惮的,要么就是在这些巨蛛后面还有居心叵测的黑手。 虽然巨蛛没有侵入江源市,但这些人冒死都想离开,肯定也是有事发生的,所以孙大圣决定停下来,找那女孩问清楚再说。其实女孩在他的肩头也早已经醒过来了,一直都在虫茧内扭动,这也是他不得不放她下来的原因。 孙大圣顺着原先割开的口子,很快将那女孩给救了出来,女孩子从虫茧里出来之后,她的脸色苍白,脖子和裸露的手臂也很白,白得妖异,白得眼瞳都泛着蓝色的光晕;女孩也很瘦,额角细腻肌肤下青筋隐约可见,她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自己回到了江源市,身边只有那个古怪的青年,一双大眼睛顿时变得惶恐不安,颤声问道:“我的爸爸在哪里?他没出来吗?” 孙大圣不知道怎么回答,从兜里掏出手机,准备打几个字安慰她一下,可没曾想,女孩突然发起飙来,扑过来使劲推孙大圣:“你这个混蛋!你能救我,为什么就不能救我爸!为什么!?” 救你还救错了?小孩真麻烦,孙大圣皱起了眉头,但他还是隐忍了下来,他还有事要问她呢,反正她的力气也不大,等到她发泄完了,弯腰撑着膝盖在一边喘气儿,他就在手机的记事本上写了两个问句递过去:“江源市现在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你们要离开江源市?” 女孩看了看上面的字,又看了看眼前这个安静的怪男子,这才意识到此人是个哑巴,于是想拿过孙大圣的手机写给他,但孙大圣摆手阻止了她,在手机上说:“你说,我能听,就是不能说。” 因为对方残疾,女孩的态度要好了许多,她平息了一下心绪,说:“江源市全乱了,到处都是抢劫的人,很多人被杀了……” “警察和武警呢?”孙大圣问道。 “不知道,没见着他们。”女孩的回答很不负责任。 武警和警察是纪律部队,就算和平时代腐蚀了他们,但也不会一击即溃做鸟兽散吧。孙大圣不是对他们抱有太大的幻想,而是觉得他们不至于败得如此快。这当中,肯定有什么问题。 至于普通百姓的表现,倒是和他预想的差不多,现代人类对互联网和无线通信的依赖程度极高,一旦发现自己的世界被静默了,肯定会陷入极度的恐慌中,于是一部分尝试着想要坐车离开,发现被围城之后,马上想到的是掠夺更多的食物和生活物资,就算是警察也是人,他们也有家人,也一样想获得更充足的食物,所以掠夺食物就成为一种共识,加之没有政府约束,为了资源自相残杀也就变成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而且越是灾难发生的前期越混乱,因为对现实的不适应,因为对未来的恐惧,他们会变得极端自私和暴力。 孙大圣想了想,在手机里写了一些话:“现在肯定是出不去了,只能回江源市,你在江源市还有亲人吗?” 女孩木讷地摇了摇头,眼泪又无声地落了下来,孙大圣提到亲人令她又想起了父亲的死,她一直都很叛逆,一直都不屑被父亲管着,但当父亲真的永远离开了,那隐藏于心底的爱才突然冒了出来,令她痛彻心扉。 孙大圣眉头皱得更深了,事实上,这个女孩可能拥有寒冰异能,并不算累赘,但他一向不爱跟人打交道,就是因为不愿意迁就,刚才小女孩失控发作的小脾气就令他很头痛。 想了想,他在手机上写了几句话递过去:“我现在要回江源市,你有什么落脚地吗?我送你过去。送你过去之后,我就离开。”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章 妖女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女孩想着自己也没地方可去,这个哑巴虽然看起来怪模怪样,但是能够孤身一人从巨蛛的领地活着回来,一定也是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于是她点了点头说:“谢谢了,我家在江景一号有套房子,如果你不怕麻烦,就送我去那吧。” 孙大圣点了点头,将身上的虫茧细心地折叠起来放进背包里,然后又指了指女孩的那个虫茧,用征询地目光看着她,女孩有点无语:“怎么?你要这个吗?好的,你拿去吧。” 看着他将虫茧又折叠进自己的背包,女孩轻声嘀咕:“这事问我干吗?这虫茧可是那怪物的,又不是我的。” 两人一前一后往江源市走去,慢慢的,路上已经见不到任何蛛丝的痕迹了,这些巨蛛真的蛮奇怪,对城市围而不攻,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难道有什么诡异的力量在下一盘大棋? 虽然没有了巨蛛的威胁,孙大圣却变得更加谨慎了,他找了个条小溪,带着女孩蹲在下面隐蔽起来。 女孩很奇怪地问:“怎么不走了?” 他在手机上写:“天黑再进城,安全一些。” 女孩不置可否,虽然城里一团糟,但是她在父亲的羽翼下受到保护,所以并没有什么深刻的认识。 孙大圣用水壶在小溪里装了一些水,那水看起来并不干净,但他知道此时已经顾忌不了这些,将水倒在瓶盖上,稍微沉淀一下就喝掉,看得女孩直皱眉。 天色渐渐暗下去,女孩肚子饿得咕咕叫,她问孙大圣:“你有吃的吗?”末了又加了一句,“我给你钱。” 孙大圣本来想给她一些吃的,但听她加了这一句,有点不想给了。 女孩没奈何:“我现在是没钱,等到了家里,我会给你钱的,不然这个项链你先拿着?” 看来女孩是误会他了,孙大圣本来想提醒她,现如今的形势下,钱算个屁!可又懒得跟她说太多,于是就从兜里掏出那小袋糯米,抓了一小把给她。 女孩接了过来,眉头紧锁:“这什么啊?” 孙大圣无语,这女孩难道是只知道吃饭从来没见过米么?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啊。 女孩又加了一句:“这能吃吗?” 不能吃还回来,孙大圣冲他伸出了手。 女孩无奈,她已经从孙大圣的表情中看出了不友好的意思,于是塞了几粒米送进嘴里,嚼了嚼,觉得还不错,表情也就愉悦得多了。 孙大圣闭上了眼睛,平稳呼吸,开始进行气息吐纳。 女孩一边嚼糯米,一边偷眼观看身边这个哑巴男子,窄脸高鼻,气质上佳,眼睛清湛,眉毛秀长,一想到这样的男子竟然是个哑巴,不由就叫人心生同情。 孙大圣突然睁开眼,把女孩给唬了一跳,正想说什么,却见他手指竖在嘴唇上,示意她不要出声。 紧接着,女孩听到了人声,她被孙大圣的情绪所带动,人也变得紧张起来,两人俯下身子尽量隐蔽自己,但是祸躲不过,躲过不是祸,来了两名青年,他们是过来小溪打水的,除了拎着铁皮水桶,每人手中还拎了一把大砍刀,这世道果然不同往日,打个水都要全副武装了。 两人哼哼唧唧的就过来了—— “麻辣隔壁的,这彪悍的日子爽倒是爽了,就是不方便,连自来水都没有,还得轮流着提水。” “缺子哥,你T知足了吧,要不是花哥有手段,咱可能跟那些小市民一样,每天缩在家里当乌龟,连饭都吃不上。” 缺子嘴唇被人砍了一刀,所以得了这么个绰号,此人本是郊区农民,跟同村的花哥一起混黑,他听同伴这么说,心中顿时来了火:“小四,你懂个屁,没有花哥地球还不转了呢?时势造英雄,没了花哥还有你缺子哥我呢。” 小四嘿嘿一笑:“那是那是,缺子哥,待会我们先洗洗,刚才C的那娘们,一股子的骚味。咦?缺子哥,意外的惊喜啊,这里有对小夫妻,那女的长得……有句台词怎么说来的?嗯,就跟T白雪公主似的。” 缺子一听就激动了,从昨天到今天,他们到处劫掠肆无忌惮,当中也不乏大行***之事,略遗憾的是,他们的地盘在郊区这一块,好货色都上北上广打工了,留守家里的都一些老幼病残。 他从公路上跳下来,眼睛带着钩子,在女孩身上一阵逡巡,哈喇子都差点流出来:“不错不错,这妞够鲜的,归咱了,今天值了,艳福不浅啊。喂,小子,背上的包丢过来,慢一步老子剁了你喂狗!” 缺子恶狠狠地逼视着孙大圣,一副一言不合就要人命的模样。 女孩看了看孙大圣,发现他在褪下自己的背包,一副要认怂的状态,心中不由一急:“哑巴大哥,你说了要送我回去的,你说话可要算数。”说完又转身看着缺子,大声喝道,“你别过来,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动我,保管你后悔!” 缺子看了看她,跟小四两人嘎嘎怪笑起来:“这妞还挺辣的,待会可一定要保持住辣劲哦。” “我叫凤珑玲,你们或许没有听说过,但是我的老爸陈宏利,你们一定听说过吧。你们不要怀疑,我是跟我妈姓的,如果你真认识我老爸,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 缺子他们确实听说过陈宏利,无论黑道白道,江源谁能不认得陈宏利?虽然他不是本地人,却是江源房地产的大佬,号称能够买下江源最繁华地段滨湖区沿江半条街的人物,要是在平日,缺子一定立马放下身段赔笑,可是现在,狡猾的他想了想,咳嗽了一声:“原来是陈老板的千金,你怎么到这里来了?难道是跟小情人私奔了?” 说到这,缺子那一双贼眼不怀好意地扫了扫孙大圣:“小子,你竟然敢偷拐陈老板的千金,胆子倍粗啊。咋的,不说话啥意思?瞧不起咱哥们?” 凤珑玲说:“你误会了,他不会说话,是哑巴,是我在路上碰到的。” “路上碰到的?”缺子心中有点明白了,“你好好的不在家呆着,到这旮旯来干吗?哦,想起来了。早些时候听人说,有一辆铲车轰轰烈烈地开过去了,上面坐着一个人,看起来很像是陈老板。” 凤珑玲发现自己做了傻事,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缺子走过来,嘴角挂着得意而狡黠的笑:“看来我们的陈大老板是英勇牺牲了,那他留下的那大把的家产可怎么办?小妹子,就凭你可是守不住的。我倒是帮你想到了一个辙,这样吧,你嫁给我,陈家的家业我来帮你打点,怎么样?” 凤珑玲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她看了看身边的孙大圣,他就像根木头似的,真是个废物。 “走吧,今天咱就洞房,你乖乖的,我会疼你的。” 缺子搂过凤珑玲的香肩,半抱半拖地往前拽。 凤珑玲一边叫喊孙大圣帮忙一边竭力想要挣脱,急切之下一口咬在了缺子的腕子上,缺子痛得龇牙咧嘴,一巴掌甩了过去,恶狠狠地骂道:“我C你麻痹的,你真以为自己还是千金小姐?就现在这形势,老子还不是随便玩你,小四,这妞不上道,咱们就当着她小情人的面轮了她!” 说着他又去抱凤珑玲,凤珑玲低下头,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就跟一蛮牛似的冲撞过去,将那缺子一头撞倒在地。 小丫头爆发起来力气还真是不小,不过在撞倒缺子的同时,自己也一屁股瘫倒在地,人软软地晕了过去。 小四吃了一惊,就去拉缺子,一伸手就惊叫着往后跳了半步,原来那缺子已经凝结成了一坨冰块,鼻端也再无半点气息,刚才还那么彪悍的一个流氓,竟然在小丫头的一撞之下一命呜呼了!他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掌,被冰块粘住,硬生生撕去了半拉皮肤,鲜血淋漓很是吓人。 他举起刀来对着凤珑玲,看似要往前,人却往后退了半步,嘴唇直哆嗦:“妖女,你是个妖女。” 很可惜,凤珑玲又晕过去,看来每次释放寒冰异能都会给她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消耗。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章 神奇护腕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如果凤珑玲没有晕过去,此时他定能唬得小四发足狂奔。很可惜,当小四这个流氓发现凤珑玲已经晕过去了,立刻从又振奋起来,举起手中的大砍刀就向凤珑玲那天鹅颈一样的美丽脖子上砍去! 还真下得了手去啊,孙大圣扭胯、蹬地、挥臂、扬手,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道寒光从他的手中电射而出! 而在他的对面,小四砍人的动作戛然而止,两眼如蛤蟆一样暴突,在他的下巴底下,一支飞刀几乎没柄而入! “哐当!” 小四的砍刀坠地,然后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表情,死死地盯着这个安静的怪男子,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家伙,为什么会突施辣手呢?而且飞刀技术还那么精湛,到底是什么来头?一开始为什么深藏不露?他想不明白,但也只能去地底下问阎王了。 孙大圣没想到自己会杀人,虽然他表面看起来很冷静,心底里实际是波澜壮阔,用了几次九节呼吸法吸,才逼迫自己散乱的心绪沉稳下来。他没敢再去看小四的死状,虽然他有过各种冒险的梦想,却从来没想过要杀人,这种场面,始料不及。 但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水到渠成,异常自然,他的心非常不安,又默默站了一阵子,突然想起了慧可求法的故事:达摩在嵩山面壁九年,慧可求法,达摩不愿收他为徒,说:“除非天降红雪,方可收汝为徒。” 慧可于雪地中举刀断臂,鲜血染红了白雪。 但他尘缘终究未了,有一日他对达摩说:“和尚,吾心不安!” 达摩答道:“汝心在何处?来,吾为汝安之!” …… 孙大圣低头看凤珑玲,这个小丫头,再次“发功”之后,脸色白得越发不健康了,隐隐那头发都透着莹莹的蓝光,那小四没说对,这不是个小妖女,是个小魔女。 此地不宜久留,那些人见这两货总不回去,肯定要派人来查的,孙大圣叹了口气,将凤珑玲背起来,加快速度离开了此地。 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孙大圣更加谨慎,因为他从缺子和小四两人的对话中得知,现在的社会秩序在短时间内已经完全崩溃,各个地方被各种势力盘踞,一个不留神,就会才出狼窝,又入虎穴。 于是他离开了大马路,专挑人烟稀少的偏僻小路走,当下这世道,人聚集的地方最不安全了。有时候,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带着凤珑玲往城里去是否明智,但又能怎么样呢?人总要有个目标,总要面对一些事情吧。 凤珑玲再次醒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到了西山头。那日头没一点夏日的热情,看上去冷冷的,淡淡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山岗下面,四周有些菜园子,见不到一个人影,远处的村庄起码在三里以外,好像是离江源更远了。 “那两个坏胚子呢?”她问。 孙大圣没说话,只是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好像撞倒了那个叫缺子的,他……好像突然变成了冰块。” 孙大圣很欣慰,看来这小妮子还有记忆啊。 “那另外一个呢?”凤珑玲又问。 孙大圣写:“另外一个去拉被你撞倒的那个,结果也变成冰块。” “啊?死了吗?” 孙大圣:“不知道,我用石头敲,敲一块碎一块。” 凤珑玲感觉她在开玩笑,所以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看,可他脸上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能够冰冻人呢?” 孙大圣:“我不知道,但这个,很科幻啊。” 凤珑玲毕竟是小女孩,顿时就兴奋起来:“那么这么说起来,是我救了你。” “可以这么说吧。你为了救我,还杀了两个人,我很感激。” 凤珑玲感觉孙大圣怪怪的,写的话明明有调侃的意味,可却始终板着一张脸。 她很讨厌这厮装逼的行为,于是愤愤说:“你也太废柴了,我被那流氓欺负,你就拿眼瞅着?” “对不起啊,只是我……没有科幻的能力啊,但是你有。” “你早就知道我有这个能力了?” 孙大圣点了点头,又写了句话:“其实你第一次的表现更牛,冰冻了一只巨蛛!” 凤珑玲听他这么讲,脸上露出了一丝自豪,却又转瞬而逝,她中午没吃东西就嚼了点糯米,现在肚子饿得直叫唤,她睇了孙大圣一眼:“我负责保护你,你负责找点吃的来。” 孙大圣觉得这分工不错,他写道:“我倒是找了点吃的,只是有副作用,你愿意吃吗?” “什么副作用,会中毒?过敏?放心,我吃什么都不过敏的,我可不娇气的。” 娇气的人从不认为自己娇气,就像喝醉的人从不承认自己喝醉。孙大圣这样想,然后写道:“不会中毒,也不会过敏,但会放毒气。” “那是什么东西?快拿出来我看看。”凤珑玲顿时好奇起来。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一颗硕大的果实出来:“红薯,生的红薯,吃了会放屁的。” 这完全是当凤珑玲是白痴啊,她一把接了过来:“哼,你真当我是生活白痴啊,我也吃过烤红薯的好不好?嗯,吃就吃,谁怕谁,你帮我削皮。” 孙大圣从身边拿出了一柄飞刀递给她,然后什么话也没说。他可不会惯她这毛病。 凤珑玲接了过去,倒也没有抱怨什么,估计刚才那个让孙大圣削皮的要求也是习惯使然,现在明白过来,就重新定位了自己,拿了刀子,慢慢地削着红薯,虽然动作很别扭,但她做得很认真。 孙大圣点了点头,对嘛,这才是对待生活应有态度,什么事都指着别人来做,那还要手脚来干嘛? 在凤珑玲吃红薯的时候,孙大圣继续行吐纳之术。异能的释放消耗是很大的,不然凤珑玲也不会饿成那样。而他刚才趁着凤珑玲昏迷,一直都在尝试着检验自己控制金属的能力,而这也对他造成了很大的消耗,不过比起凤珑玲的吃回来,他发现吐纳之术能够更快地使自己恢复,也许这就是能力上面的差别吧。 在尝试中,他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控制丝茧中的金属元素比控制金属制品中的金属元素要容易许多。 比如,他要改变飞刀的形状,必须要意念专注半个小时,才能达到一些诸如锋利度或者小锯齿的小改变。 而丝茧就不同了,它里面的金属元素是被巨蛛改造过的,他可以很快改变它的形态。仅仅了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消耗掉了一部分丝茧,在左手弄出了一个银色的护腕,宽6cm,厚度大约1mm。圆环是无缝链接的,跟手腕恰好契合,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的间隙。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章 小哑巴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还发现,自己越是专注,念力就越强,那么控制金属变形的速度就越快,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念力达到一定程度,瞬间改变金属的性状或者遥控金属物也不是什么难事。 正如此想着,突然心生警惕,竖耳细听又没什么异样,一琢磨,明白了,是凤珑玲那小妮子一直在盯着自己看呢。当他的念力越发强大,第六感也就变得越清晰,甚至于目力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也能被他捕捉到。 本来他不想理会,可是小妮子好像很有毅力,一直在打量着他,这令他有些不适应了,于是睁开了眼睛。 也许是因为孙大圣闭着眼睛像老僧入定的状态保持得太久,这么一睁眼,反而吓得凤珑玲小小的一弹,她讷讷问了一句:“你醒了?” 孙大圣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但在心里想:“这孩子什么眼神?我根本没睡着好不好?” “那个,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先前凤珑玲不觉得自己会跟眼前这个哑巴大哥有多少交集,所以就无心问他的名。 “孙大圣。” 看着他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凤珑玲觉得这小子一定是开玩笑的,这厮看起来木讷,实际上很装逼,很爱玩冷幽默,于是她撇了撇嘴:“不想说就算了。” 孙大圣苦笑,这种误会他也司空见惯了,于是他又写了几个字,发现手机电池快玩完了,于是关机之后拿出了那带太阳能电池的电纸书,在上面写道:“你可以叫我哑巴叔叔。” 叔叔?凤珑玲扭头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冷笑着说:“好的,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哑巴了。” 这孩子也喜欢装成熟,孙大圣没想纠缠这个问题,于是干脆闭上了嘴巴。 凤珑玲却满腹疑问:“小哑巴,你是不是从实验室里跑出来的?” 这话问的,既天马行空,又没有礼貌,孙大圣瞪了她一眼。 “你别不承认,你看你手上的那个环,很高科技的,无缝链接,根本就不是后来套上去的,而且也褪不下来……这很像秘密科研单位里的人体试验品,那个手环里,一定有你的编码信息吧?” 孙大圣无语得很,这孩子还真挺有观察力的,不过,她所谓的科研单位,应该是科幻影视剧里的吧,她不是知道得太多了,而是电视剧看多了。 “那么,你觉得那个科研单位要拿我来做什么实验?”孙大圣写道。 凤珑玲歪着小脑袋,认真地想了想:“会不会是超能力的激发?我刚才看你打瞌睡的样子,装模作样的,有点像是冥想。” “那你觉得我是冥想着打瞌睡,还是打瞌睡似的冥想?”孙大圣觉得这小孩思维很混乱。 “不知道啊,所以我问你。” “跟你解释起来很难,而且我还要打字,更麻烦,所以,我不想说。”孙大圣说,“但如果我是试验品的话,那恐怕你也逃不掉,你看起来,更像是吞了变形药水。” “你才吞了变形药水呢。”凤珑玲啐道,一点都不肯吃亏,然后想起什么似的,拿手机照了照自己的脸,有点吃惊地说,“啊,我怎么好像真的变了,头发都变得有点蓝了呢,但是,我为什么好像并不担心呢……” 孙大圣抬头看了看天空,突然在心里喟叹:“也许在造物者那里,人类都是试验品呢?也许……还是被抛弃的残次品?” 凤珑玲突然跳了起来,跑到边上去了,过了好一阵子,才神情微微有些别扭地回来。 孙大圣拿电纸书给她看,上面写着:“你刚才走错方向了,应该去下风处的,唉,你的生化武器真厉害,可以辟邪。” 凤珑玲恼怒,脱口而出:“你这人怎么这样子,怎么可以偷听人放……” 后面那个“屁”字她适时地给掐了,看来生红薯吃下去,确实容易屁儿滚滚流的,对女孩子而言,很不雅。 凤珑玲虽然有点恼羞,但是却慢慢觉得,这个人还真是挺有趣的,有幽默感的人,一般都不会太坏。 “喂,小哑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你看,天都黑了。” “你怕黑?” 凤珑玲很大声地:“你怕人?” “……” 凤珑玲很自信地:“放心,我会罩着你的。” 孙大圣却很坚决:“如果你愿意,那么我们就呆到凌晨2点之后再进城,如果你不愿意,那你就自己回家吧。” 凤珑玲没想到孙大圣还很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而且还根本不给人民主商议的余地,心中愤愤然骂他胆小鬼。 这就是孙大圣喜欢独行的原因了,人一多主意就多,如果都觉得自己是对的不让步,那就更加纠结了。在孙大圣看来,目前城里应该是步步惊心的,为什么呢?一是世界静默,无法跟外界联系,人的情绪会变得很压抑。 二来现在警察武警不管事,说明政府职能也已经失去了,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在开始阶段是最可怕的,随时都会有火拼抢劫杀人等恶性事件发生。要想有所好转,除非一方势力做大,可以制定出新的规则来约束大家的行为。 第三,考虑到以前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放射物泄露事件引发国人抢盐,那么在如此重大的灾难面前,只怕到了城里,也不见得会有好生活在等着他们,既然如此,那又何必着急? 孙大圣之所以选择在凌晨2点进去,那是因为按照一般情况,此时人是最疲累的,大多数人都会处于睡梦之中,那么他们偷偷摸进去,无疑就会安全很多。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此乃是救命真理。 凤珑玲自然不敢一个人进城,虽然她自以为是个女超人,但是她的胆子却不足以支撑她做出超然的事来。 当天完全黑下来,一开始她还在不断地跟孙大圣唠叨,但是因为对方是个哑巴没有回音,没多久,她就沉沉睡去了。这丫头,这一天折腾下来也真够她受的了,睡着之后开始说梦话,哭着喊爸爸,完全没有了白天的坚强。 孙大圣心中也是一声惋叹,值此大灾,人命如草菅,亲情如敝履,一切和平时代被视为珍宝的东西,此时都显得微不足道。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衬衣,盖在了凤珑玲的身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章 银色护臂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晚上10点,离凌晨两点还有4个小时,孙大圣没想过睡觉,继续行自己的吐纳之术。 他发现,吐纳之术比睡觉更能长精神。首先,将身心放松至极致,虽然没有躺下,但脏腑悬空而挂,气血反而更加通畅。 再者,吐纳之时,需要精神守一,这个“一”极其玄妙,似守非守之时,精神获得的补益最为神奇,哪怕就是睡一个囫囵觉都无法与之比拟。因为睡梦之中,大脑皮层并未完全抑制,甚至某些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为活跃,所以才会有人做了个恶梦醒来,反而比睡前更加累。 而且灾难发生之后,孙大圣发现自己的吐纳之术也功效更加明显了。 不过吐纳之术虽然神奇,但是目前他的功力尚浅,不可能做到传说中的“不倒禅”境地,每次吐纳一两个小时,就会坐不下去,心开始浮躁起来,就像吃撑了一般,到这个时候就不能硬撑下去了,硬撑的话效率就会很低下,必须站起来走一走,活动一下。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虫茧,他想做一个真正的护臂,将整个前臂全部保护起来,而不仅仅是一个“手环”那么简单的东西。 先用虫茧将自己的左前臂全部包裹起来,然后以念力注入,这种感觉极其诡异,闭上眼,念力像是拥有了自己的“眼”,在这只眼睛里,那虫茧中金属元素散发出一层迷蒙的白光,它并非是固体,而是可以缓缓流淌的凝胶……在念力的关注之下,物体固体和液体的界限似乎被打破了。 在整个变形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沟通,孙大圣必须用念力沟通金属元素,如此才能控制它们,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变化,但这个沟通的过程极其消耗精力,他忙到夜里12点,才完成一半。 到12点,万籁俱寂的时候,偶尔可以听到间歇性枪声传过来,很缥缈,似梦似幻,跟着末世灾难一样不真实,令人难以接受。 孙大圣为了恢复精力,再次盘腿吐纳,大约半小时后,他继续做护臂,一直到凌晨1点半,他才完成了这只护臂,月下看了看——从肘部到腕部,全部被一层薄薄的金属包裹,而且不是一种圆筒状,就像是肌肤一样非常贴合,如果不是颜色银白,根本就看不出来是肌肉还是护臂。 他想知道这仅仅1mm厚的金属护臂可靠性强不强,就用自己的钛钢飞刀扎了扎,结果完全刺不进去,而令他吃惊的是,他好像跟这些与自己很“亲近”金属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联系。 比如说,虽然他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他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飞刀的刀锋对护臂的破坏度,1mm的护臂,被飞刀狠扎了一下,只留下了不到0.1mm不到的印痕,而且还很快就愈合了。没错,只要他的念力到位,这护臂可以快速愈合,这实在有点变态强啊。 又比如说,那把飞刀,它的锋刃钝了1.2mm,刀尖几乎卷了,这些也被孙大圣瞬间洞悉。他同样可以让它复原,只是这个“愈合”的时间却要慢上不少。 为什么呢?是因为护臂的金属来自虫茧,被那巨蛛加工过?还是因为这护臂被自己加工过?这个,他只能留待以后慢慢研究了。而现在,世界慢慢沉寂下去,却是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了。 他准备去叫凤珑玲,这小妮子睡相可不好,原本侧着睡,现在髋部侧着,胸部朝天耸立着,头却是歪斜的,一副坠楼而亡的可怕姿势,那胸部,虽然货不大,却很坚挺,侧睡仰睡都不影响其形状,年轻就是好啊,可以自然克服地心引力。 想叫醒她,可是他哑着呢,想了想,凑过去,用两根指头捏住了她玲珑的鼻翼。 凤珑玲四肢不断屈伸,挣扎了一阵子,突然从睡梦中醒来,叫了一声:“我勒个去,差点被淹死。”说完之后,看到月色下一脸无辜的孙大圣,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嗯,做了个可怕的恶梦,被水淹了。幸亏是个梦,太吓人了。怎么的?要出发了么?” 孙大圣点了点头。将那被她甩到地下的衬衣捡起来收进背包里,然后就领头向山下的小路走去。 凤珑玲跟在后面,突然指着他的左臂说:“你这是什么东西?你原先的腕环呢?”她心里想的是,这护臂在月下泛着银光,看起来还蛮酷的呢。 孙大圣可没心思跟她扯这个,干脆从背包里摸出了一件长袖衬衣穿上。 凤珑玲见了,心里暗自嘀咕:“小气鬼。”不过她心里的疑虑可是一点都没打消的,因为她记得那环是摘不下来的,难道说,自己说了他,他就用锯子把环给锯断了?他这么在乎我的看法?嘿,闷骚的假正经男人。 但她很快就没有心思再想这些了,因为前面的孙大圣越走越快,走到最后,她必须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了。不过她也是个倔脾气,硬是咬着牙跟上,没服软。 两人大约走了4公里,到了进城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孙大圣停了下来,凤珑玲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管什么脏不脏的了,她可算是累瘫了。幸好这次离开江源市,她穿的是牛仔裤配T恤,要是穿个连衣裙,现在可是糟糕透了。 孙大圣没去理会她,而是趋近过去,躲在电线杆后面仔细观察这条路口。可以肯定是,江源市的电力是中断的,路灯是黑的,放眼望去,所有的大楼都是黑黑的,没有亮一盏灯,而且附近一排的楼房,临街的门面都是开着的,从那些被撕开大口子的卷闸门,不难想象这里发生了什么。 在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孙大圣在电纸书上写了几行字,回到凤珑玲的面前:“从哪条路去江景一号近?” 凤珑玲不假思索地回答:“左转走霞光路要近许多。直行的话就去火车站了,不过到火车站之后再左转也是可以的。” 孙大圣想了想,写了一句:“那就左转吧。这里到你家大约多少公里?” “6公里吧。”凤珑玲扁了扁嘴,“我不是很清楚,平常回秦州都会走这条路,坐车也就是10来分钟的样子。” “你不是江源本地的?” “不是,我爸在这里做生意。” 孙大圣想问她秦州还有什么亲人,可是想想,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于是就没再多问了。只是现在离目标近了,心里反而有些荒谬感,无论是他或者凤珑玲,去江景一号都有点不知所谓。 不过,不管去不去江景一号,他必须都要进入江源市,无论这里会有多难,总归比跟巨蛛打交道要好一些。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章 秘密储备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月华如水,勾勒出城市的轮廓,犹如兽背踊跃的巨兽,两人犹如老鼠,溜墙根躲进暗影里,孙大圣在前面走着,凤珑玲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走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却比走在丛林里还要安静和危险。 这次孙大圣走路的速度没那么快了,他绷紧了弦,力争不错过周围一丝涟漪。 两人顺利地穿过了北城区,到达银仙桥。 银仙桥,这是座老桥,修建于76年,桥上还刻着“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的铭文。但历经这么多年之后,此桥路面狭窄,平常总是会堵车。 令两人无法想象的是,桥头横躺着几辆废弃的汽车残骸,将桥头完全堵死,而在残骸边上,有三个人背着枪械,来回走动着,骇然是封路了…… 孙大圣心中好生奇怪,这些人敢如此嚣张行事,一定是得到什么人的支持,也就是说,南北城区,已经划分了势力范围了? 他的疑问又回到了原点:警察跟武警哪里去了?他们都不管么?地方势力再强,哪怕能够端掉警力薄弱的公安局,但恐怕也斗不过驻地的武警吧? 这才五六天功夫,其实只是被巨蛛锁城,但城里的光景犹如一场大战后的势力割据。他心里真正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社会秩序一旦崩溃,几十年的建设可以毁于一旦。 孙大圣将凤珑玲拽进临街的一个废弃门面里,这是临街的一个小门面,平时做的是纸马生意,饶是如此,也被人砸了个稀巴烂。 凤珑玲看着那些死人用的东西,心里很是发毛,孙大圣拿出电纸书来写了一阵子,然后递给她看:“你父亲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这里有没有被封路?” “封路了啊,但是我父亲好像跟他们熟,交涉了几句,给了几袋子大米,就放我们过去了。” 孙大圣想了想,写道:“那你觉得,我们拿不出一粒米来,还要通过这里,可能吗?” 凤珑玲虽然只有十七岁,而且娇生惯养长大,但是脑瓜子并不傻,她点了点头:“不可能。我想,他们不仅不会放我们过去,还有可能像郊区那些人一样对待我们。” 江源市由两个城区构成,北边的叫江北区,南边的叫源峰区,目前来看,这两个区各由不同势力把守了。虽然说还有别的路可以通过,但那些地方路更宽广,那么封堵路的武装力量也肯定更加强大。 孙大圣又问:“这里的警察和武警呢?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这是他第二次问她这个问题了,他不想听到上次的答案。 凤珑玲显然是不想事的,哪怕末日来临,一切也全交给父亲。现在见孙大圣问起,她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那样子,虽然很努力,但孙大圣却深刻地觉得很欠揍,如果自己有这么一个女儿,肯定直接一掌拍死省事。也不知道那些娇惯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你能娇惯孩子一辈子么?你能指望自己老了之后,别人还会像你一样娇惯你的孩子么? 还好凤珑玲突然一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在整个城市突然被静默了之后,那些武警和警察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开辟道路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下孙大圣恍然大悟了,原本他就在路上见到过军车的,只是金属件被虫子给吃了,只剩下一些木质的挡板,想来这些武装力量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只是一个地级市的武装力量有限,一个武警支队实际也就六百来号人,而江源市又是重要的交通枢纽,要打通的道路极多,第一日早上的攻坚战,肯定让这些对困难估计不足的武装力量消耗得差不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靠剩下的力量来镇守一个人口达到120万的城市乱局,恐怕是力有不逮。 那么,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来联系外面呢? 孙大圣记得军用的光缆线是深埋于地下的,就算无线通讯被全部切断,那军用专线还是可用的。只不过,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为这些怪物是以金属为“补品”的,所以不排除它们会将地下的军用专线也切断,如果真到了这一步,那么所有的城市都会成为孤岛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次的诡异袭击,是仅仅针对区域性的还是全局性的,世界各国是不是同时都受到了攻击呢? 先前还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孙大圣,心中突然涌上一种无力感,以前想知道什么信息,上网或者用手机一搜就是,可是现在突然信息静默,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要想知道外面的世界,简直比登天还难。 “现在怎么办?”凤珑玲在他身边悄声说,人有点失神,像是问他,又像是自言自语。 “活着。” “那我们就必须要回源峰那边去。”凤珑玲说,表情很认真,语气很坚定。 “为什么?你在那边既无亲人,也没朋友,至于房子,现在还重要吗?” “因为——那里储藏着食物,够我们吃很长时间。” 凤珑玲终于吐露了这个秘密。原本她是不想说的,因为这个秘密,父亲曾经叮嘱过她,对任何人都不能透露,那里面不仅储藏着粮食还有黄金珠宝。但凤珑玲想明白了,如果这个世道继续崩溃下去,黄金珠宝什么的一钱不值,那些粮食如果不能拿出来,也一样会白白霉烂掉。 “很长是多长?” 凤珑玲想了想,说:“如果依照我的食量,一两年都没问题,加上你,至少也能够挺半年吧。” 孙大圣想笑,哥可没那么大的食量。不过凤珑玲能够自动算上他这一份,他的心里倒是挺受用的:“你将这个秘密告诉我,就不怕我图财害命,省了你这份粮食?” “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他们手里好。” 凤珑玲看着远处那些荷枪实弹的人,幽幽地说。 孙大圣一时无语,看来这末世还挺能锻炼人的,这娇生惯养的小丫头,一夜之间就好像成长起来了,就这种决断能力,还真不可小觑。从她的角度来看,不管怎么样,至少她抛出这么一个诱饵,自己一时半会就不能离开她了。 他也不是个磨叽的人,从纸马店里搬了一摞纸钱,然后坐在上面,慢慢地行起吐纳之术来。 凤珑玲想说话,孙大圣举起电纸书,上面写着:“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飘》里斯嘉丽说的话,她处的年代跟他们现在所处的年代,一样动荡困窘。 很奇怪,凤珑玲觉得这个哑巴男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她很快镇定下来。按理说,她拥有寒冰异能,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她先前也口口声声说自己保护他,但在她内心深处,这个男人就像主心骨一样,跟在他身边她就会觉得安全许多。 这个纸马店虽然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但有这个不会睡觉的男人坐在身边,她暂时忘记了眼下的纷乱和困难,趴在纸跺上竟悄然入睡了,这丫头随遇而安的能力也是超强的。 而在她睡着之后,孙大圣睁开了眼,就像一只暗夜的狸猫熠熠生辉。他拿出了三柄飞刀,分别放置在离自己1米、1.5米、2米的距离,然后就念力专注,改变飞刀的形状。 经过大约1个多小时的摸索,他发现,就目前而言,第一,他对金属控制的极限距离为2米,超过2米就很难跟金属物保持“沟通”; 第二,在1米范围内,他可以在5分钟内改变金属的形状,比如使飞刀弯曲,如果是1.5米,则为10分钟,2米的话,就需要将近半个小时,也就是说,随着距离的增加,这种念力控制效力的衰减非常明显。 他之所以做这个测试,目的是要对付眼前封路这三人,如果能够靠近他们,然后拖延5分钟的时间,那就有足够的把握然让他们的枪报废。只要他们的枪废掉了,以他们的本事,就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章 变异人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凌晨3.45,孙大圣决定出击。虽然他一向小心谨慎,但是该拼的时候是绝对不含糊的。 然而就在准备跨出纸马店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街口望去—— 月下,一人从十字路口大步流星而来。 孙大圣窥见其侧脸,瘦削而苍白,一身白衣,几疑是那白无常,此人身量极高,看起来有两米出头,但走路却轻盈如猫,凭借着夸张的步幅,只几步就到了桥头。 今年南国的秋意比往年来得更早,三人用废弃的油桶烧了些火,正围着抽烟聊天,突然见到此人如鬼魅般的出现,齐齐吃了一惊,三人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同时抬起枪来,恫吓道:“什么人?举起手来!” 那人背起手来,嗤笑道:“嘿,实在是你们的肉臭吃不得,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这话来得嚣张,一人一都抖枪栓,喝道:“你小子蛮狂的,知道这是大坤哥的地盘么?” 那人似乎不耐烦跟他们聊天,只见他一语不合就开打,也不知道他如何出拳的,只听蓬蓬蓬几下,那三人就脱离了地面,斜着飞了出去,滚落在地之后,再也没有了声息,竟然是被此人瞬间给打晕了。 孙大圣目力不错,不过也是一阵咂舌,此人本来就身高臂长,出拳之时,那手臂又长了将近半米,悍然就是天马流星拳。近战之时,一寸长一寸强,何况突兀增加了半米有余? 看着那人扬长而去,孙大圣暗想:“这人难道也跟凤珑玲一样是变异人类么?只不过类型有点不同,看他这样子,手臂可以自由伸展,跟长臂猿似的,难道是返祖现象?” 此时过桥,倒是最好的机会。 一念至此,孙大圣推醒了凤珑玲。 “天亮了么?”凤珑玲睡眼迷离。 但孙大圣懒得跟她啰嗦了,做了一个“Followe”的手势,迈开大步就向桥头走去。凤珑玲虽然全身懒洋洋的,可也不敢被他落下,起来紧追了几步跟了上去。 到了桥头,凤珑玲看到那三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心中好生奇怪:“小哑巴,这些人是你干掉的?” 孙大圣懒得跟她多说,将其中两支81式自动步枪拎在手中,并褪下了剩下一支枪的弹匣,然后丢了一支枪给凤珑玲。 凤珑玲抱着那六七斤重的步枪,心里略有点发慌,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不同了,男人抱着枪,心里肯定觉得安稳些,女人抱着枪,就像抱了雷,反而慌乱,她轻声嘟囔道:“拿枪给我干吗?我又不会用。”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不管会不会用,一枪在手就有威慑力。其实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又有多少人善用枪械呢?他也是军训的时候学会的。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身边的男人强大些,这样更有安全感。 孙大圣摇了摇头,然后不再多说,带着她加速过了银仙桥。 现在离黎明越来越近,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到达江景一号,否则大白天地背着步枪招摇过市,那可真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了。 凤珑玲一路小跑紧追孙大圣,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却也不敢叫苦,只是孙大圣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个不留神撞在了他那厚实的背上,她摸了摸脑袋,正想数落他几句,蓦然发现在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月色下,此人脸色阴鸷,拎着半边脸笑着,显得格外的坏。 孙大圣没有动枪,此人正是前面那长臂猿,不知为何在此地截住了他们。 见两人不说话,还很沉得住气,那人打了个哈哈:“你们两个倒会捡战利品,我辛辛苦苦撂倒了那几个人,你们却把枪给顺了。” 凤珑玲这才明白,他们原来占的是此人的便宜,她知道孙大圣是哑巴,于是挺了挺胸,大声说:“我们没想要,你要你拿去。” “哈哈哈,我要那些破烂干什么用?放心,我拦你们不是为了那些破烂,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那人看了看凤珑玲,有点狐疑地问:“你是进化人?” 凤珑玲反问了一句:“什么是进化人?你也是进化人吗?” 这一句反问聪明,孙大圣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那人顿了顿,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变异人。” “进化人和变异人有什么区别吗?” 那人倒也不瞒:“进化人会使用一些特殊的元素,比如火、寒冰、闪电之类的。而变异人,拥有一些兽类的力量。”他说自己拥有兽类的力量,一点都没有害臊的意思。 凤珑玲“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自己是进化人的话,那这种进化早已经慢慢发生了,只是以前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难怪前些日子老爸总怪我用美瞳会损坏视力,原来那蓝眸子也是进化的一种表现…… 见凤珑玲陷入了沉思,那人说:“我叫谢云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凤珑玲知道,不管这个朋友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比现在翻脸成为敌人要好,于是她点了点头:“我叫凤珑玲。”然后又指着孙大圣说,“他是我的朋友,叫……小哑巴。” 谢云翔听到她介绍孙大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刚才他说的交朋友,根本就没有包括孙大圣在内。他说:“我从你身上能够感觉到进化人的力量波动,如果我们联手,强强合作,那么即使这世界破败下去,我们也能够很好地活下去。” 凤珑玲听到他在公然招徕自己,一时有点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凤珑玲,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终将属于进化人和变异人,普通人,他们将被淘汰。”说到这,他又有意无意地斜睨了孙大圣一眼。 孙大圣一直没有说话,但他知道,谢云翔不可能是最近两天才变异的,否则他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在大变发生之前他早已经变异,只是一直蛰伏着而已。 凤珑玲抬头说:“你真的是高看我了,可是我现在一点都没感觉到自己有什么进化。” 谢云翔可不信,他嘿嘿一笑:“那是因为你还没发现自己身上的强大潜力……你的眼界要开阔一些,不要拘泥于进化人和变异人的区别,你只要知道,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强者就行了。” “我只是个女孩子,可不想做什么强者,现在我只想回家找我的父亲,只要能找到我的父亲,比什么都强。”说到这,凤珑玲触动自己的伤心事,竟然流下泪来。 谢云翔有点意外,但他对凤珑玲并不能感同身受,只是假惺惺地问了一句:“需要我帮忙吗?” “就不劳烦你了。”凤珑玲说,“如果以后有需要,我会来请求你的帮助的。“ 凤珑玲将话说到这份上了,谢云翔也不便再勉强,毕竟他现在是来招徕人,不是抢人的,于是他略遗憾地说:“那就先这样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来源峰区政府吧,我想,这段时间我都会住在那里的。” 说完他转身准备离开,但末了又回头魅惑一笑:“凤珑玲,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不仅还会见面,还会在一起发生许多许多事。这些事,一定非常非常有趣。” 凤珑玲:“……”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章 鸠占鹊巢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目送谢云翔离开之后,凤珑玲回头尴尬一笑:“这人自信得有点可笑了。” 孙大圣却没在意,向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向前走去。被谢云翔这么一耽搁,东方已经渐渐发白了。 凤珑玲在后面跟着,忍不住主动说:“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不答应他吧,毕竟他那么强大,至少比你强大得多,是不是?按照正常的思维,我是应该选择他的吧。” 这丫头片子还真是直接啊,但孙大圣并不在意这些,作为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青年而言,他的内心已经足够强大,绝对不是语言的飓风能够刮得倒的。 但凤珑玲继续在后面唠叨:“其实很简单,我没选择跟他合作,是因为不想做别人的喽啰。而且,我信不过他。” 孙大圣心里暗叹:“其实你也不应该信任我,信任,是多么沉重的东西。” “其实我也不那么信任你。但我们同舟共济过,我希望以后,我们能够继续同舟共济……说到这,我好饿啊,还有红薯吗?” 虽然她的话没有错,但是孙大圣很不以为然,这个小丫头片子显然是受了谢云翔的影响,自以为是什么进化人,然后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她刚才那些话,虽然貌似很懂事,但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却隐隐浮现,令人很不舒服。 孙大圣现在虽然没心思跟她扯这些,但很想给她一个当头棒喝,告诉她,就凭你现在的异能,一“发功”自己就躺下,装逼就是纯粹找死。在小溪边自己救了她一次,下一次可就未必了,因为他不想老追在后面帮她擦屁股的。 世界的残酷真相这个娇娇女能够理解么?就孙大圣而言,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那绝对是会舍弃她的,因为在他的人生观里,自己的生命,一定是高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 这个人生观,也是他那奇葩老爸从小灌输给他的,他老爸的说法是:为了活命,如果有必要,老爸你也要舍弃。因为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惜,那更不要指望他去爱别人了。那种将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挂在嘴边的人,不是被忽悠的傻子,就是想忽悠世界的奸贼。 对于凤珑玲红薯的要求,孙大圣也没有理会。饿几顿是饿不死的,眼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面对孙大圣的冷暴力,凤珑玲很无奈,可又发作不得,毕竟对方是哑巴,哑巴不理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略有些欣慰的是,他们端着枪一路走进江景一号,虽然有点扎眼,好在没有出任何事。这个黎明,路上没有跑步的人,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匆匆的上班族,一切显得那么怪异…… 但孙大圣很清楚,在那些窗户后面,许多双目光正牢牢地盯着他们,甚至充满了敌意。如果不是他们各自背着一支步枪,就冲他鼓鼓囊囊的背包,就会引起许多人的觊觎。被封城之后,粮食暂时成为了不可再生的资源。 既然没办法低调,那就干脆放得更开一些,孙大圣一反先前的谨慎,单手将步枪举起来,昂首挺胸地往前走着,然后目光挑衅地射向那些窗户后面的眼睛,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姿态。 果然,许多躲在窗户玻璃后面的目光,跟他有毒的目光一经接触,就受惊地缩了回去。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下,即使你不强大,也要扮得强大一些,确实可省却许多麻烦。 进了江景一号小区之后,凤珑玲走在了前面。令孙大圣略有些奇怪的是,凤珑玲家的房子不是独立别墅,也不是很好的楼层,而是座落14楼的一个普通套间。后来认真想了想,也可以理解,这套房子陈宏利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藏东西的,不显山露水才好。 现在电力已经完全中断,他们要上14楼,只能一层层爬上去。 孙大圣发现,许多楼层是不住人的,房门已经被砸烂,里面一片狼藉,偶尔还能够从一些房间里飘出腐肉的恶臭,不知道这些恶臭的源头是人肉还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肉,令人感觉既恐怖又恶心。 1404,这是凤珑玲家的门牌号,无论楼层还是门牌号,以4结尾都是犯了国人的忌讳,但陈宏利就是要利用这一点,将非常重要的东西藏于此。 房门是紧闭的,那防盗门上虽然有几道砍砸的痕迹,但这扇门显然是经过了特别加固,并没有被损坏。 门是密码锁的,只是那面板已经被人砸烂,凤珑玲看在眼里,一脸的无奈,怎么进去呢?她摊开了双手。 孙大圣示意她让开,然后自己从袋里拿出了一支飞刀。 凤玲珑以为他要撬门,结果发现他用飞刀锯门,那她就有些想不明白了,这小小的飞刀又不是锯子,能锯开这门么? “小哑巴,你开什么玩笑啊,你拿把小刀就想锯开这门?你当门板是豆腐做的,你没见到门上的斧头砍砸痕迹吗?” 孙大圣不理她,但接下来的一幕令凤珑玲目瞪口呆了,因为不过十几秒钟,孙大圣的小刀就顺利地在门板上锯开了一个口子,而且是直接贯穿了门板! 其实孙大圣能够这么快锯开,凭的不仅是小刀的锋利,还有改变门板金属的质地,使得它变软,如果不是怕惊了凤珑玲,他甚至都可以直接让这金属门板自己张开嘴来! “小哑巴,你怎么做到的?你这把小刀,难道是什么传奇利器?”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但是刹那间,他感觉到一丝异样,正要有所反应,那门却突然打开,然后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袋! 屋里竟然有人,这可真是个意外,天大的意外!看来先前所见是一种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出门未被破开的假象。这屋内的人,真是有够狡猾的! 站在孙大圣面前的是一名女子,瘦高个,应该在180cm以上,比孙大圣都还要略高几公分。她双手紧握手枪,枪口在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之间摇摆,只听她大声冲凤珑玲叱道:“放下枪!你马上放下枪!不要逼我!” 孙大圣在锯门,枪放在一边,现在持枪的只有凤珑玲,而她根本就不会开枪,局面有些不妙啊。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凤珑玲不仅没有放下枪来,反而一扬枪口做出要持枪对峙的动作! 要糟!随着孙大圣下意识的念头,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他的耳轮飞过,然后直听一声惨叫,凤珑玲小腿中枪,人扑倒在地! 那女子声音更大了:“不要逼我!放下枪!!否则下一颗子弹,就会打爆你的头!” 孙大圣本来可以在短时间内废掉女子的手枪,可惜事情发生得太快,而凤珑玲又太着急,没给他留下操作的时间,更烦人的是,这凤珑玲也是个倔脾气,都已经到这份上了,竟然挣扎着还想举枪。 情急之下,孙大圣扑过去,将她手中的枪抢下来,使劲丢给那女子,然后抓住凤珑玲的双手,用沉静地目光看着她,希望她能够冷静下来,不要再做斗气般的挣扎,造成无谓的牺牲。 凤珑玲气得双目蓝芒闪烁,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用吃人的目光狠狠地盯着门口的那名女子。 孙大圣不想多说,一使劲将她从地上抱起来,然后向12楼走去,他记得12楼有一间房,门是开着的,应该没人住。 进了房门,他将凤珑玲放在沙发上,看她的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当即扯下衬衣的一只袖子,然后将她的伤腿暂时包扎起来,先止血再说。 凤珑玲的情绪依旧很激动:“这个贱女人,强占我的家,还用枪打我,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心中也很生气,从兜里拿出电纸书,问她:“你明明不会开枪,为什么还要举枪?你这是找死!” “我,我怕她用枪打你,而且,我的是步枪,看起来吓人一些,我以为可以唬住她!那女人真是太可恶了,闯进了我的家,鸠占鹊巢,还敢那么凶恶!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默然,过了一阵子,他写道:“以后不要做这种冒失的事了。你当时应该稍微冷静一下,人家拿枪指着我们,不是非开不可的,否则开门就直接射击了,现在秩序崩坏,人心险恶,大家都很紧张,一不小心就会做出违背内心的事来。” 这一次,孙大圣多说了一些,原本是希望凤珑玲理解时下的变化,遇事冷静,没想到凤珑玲却哼了一声:“我看你这些话,怎么好像是在替那女的开脱呢?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见到漂亮女人就全无原则了。我知道她长得美,跟明星似的,还有一双大长腿,但这就能说明她是好人了?” 孙大圣心中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跟女人讲道理,这完全是找罪受。 凤珑玲皱起眉头:“这房间怎么这么臭?你让一下,我去个洗手间。” 她咬牙站起来,一副很坚强的模样,一瘸一瘸地走到洗手间门口,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来,那叫声,好像比中枪的时候还要惨烈。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章 取弹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走过去,发现洗手间里的一幕有点令人作呕。 有个男人被杀死在洗手间,尸首分离,脸部侧对着门口,五官已经被老鼠吃得面目全非了,皮开肉绽处可见翻滚的驱虫。 孙大圣镇定地将门关上,然后去主卧看了看,发现那里的洗手间是干净的,于是回头向凤珑玲努了努嘴。 凤珑玲会意,一瘸一瘸地走进去,然后将门关上。 孙大圣坐在沙发上,想了想,从兜里摸出了一个红薯,用飞刀快速削好,等凤珑玲从卫生间出来,他将红薯递了过去,凤珑玲想到刚才看见那恶心的一幕,根本没有胃口,摇了摇头。 她现在腿上中枪,成了累赘,而且自己原本的优势,那密室中的食物也被人给占了,她顿时有些担忧起来:“小哑巴,我们怎么办?不会就住在这里吧。”说着她心有余悸地往洗手间瞥了一眼。 “我先帮你将子弹取出来。”孙大圣答非所问。如果等到血结痂再去打开伤口,那处理起来更加麻烦。 “会不会很痛?那贱女人,都拜她所赐,姑奶奶我成为中过枪的人了。” 孙大圣苦笑,他怎么知道痛不痛,他又没中过枪。 他让凤珑玲横着躺在沙方上,然后揭开包扎的袖子,发现血已经慢慢止住了,于是他用飞刀割开了伤口处的牛仔布,然后用手覆盖在她的伤口上,以念力感应那颗弹头的位置。 凤珑玲扭过头去,她不敢看,根据她平常从电影中看到的剧情,取弹头都是极痛的,孙大圣又没有工具,估计要先拿刀切开一个十字伤口,然后用手指塞进去搅来搅去,如果分不清骨头碎片和弹头,那就要摸鱼似的摸很长时间,让她受更多的受罪,小哑巴想必也不懂外科手术,那么她受罪的几率高达99.99%…… 越想她越胆寒,忍不住叫起来:“你拿个布团让我咬住啊。” 孙大圣好奇地看着她,觉得她这个要求有些怪,然后又用两根手指捏着一颗变形的弹头给她看。 凤珑玲呆了:“已经取出来了?怎么这么快?我还没准备好痛呢……小哑巴,你不会是学外科的吧?” 孙大圣可没想向她解释,那实在太复杂了,事实上,他是让弹头自行爬出来的。 他起身向厨房走去,摸了半天万幸找到了一小包盐,然后兑了点水,摇匀之后,倒在凤珑玲的伤口,聊以消毒。 一开始,凤珑玲还没在意,以为清水洗洗无所谓,等到那盐水侵入伤口之中,直痛得她小脸痉挛变形,就跟演恐怖片似的,但意外的是她这次竟然没叫出声来。人经历越多越成熟,凤珑玲也知道,女人动不动就叫唤,实际是很丢脸的。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比较干净的衣服,撕开了,然后将她的伤口包扎起来,心里默念:“消毒条件这么差,希望不要感染才好。” 然后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用电纸书对凤珑玲说:“你的寒冰能力,也许可以帮助你止血消炎。” 低温消炎止血,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凤珑玲点了点头,但她两次使用寒冰异能,都是在绝境之中被逼迫出来的,她还不太会用。 孙大圣写了几个字给她看:“戒骄戒躁,精神专注,用心感悟,你会掌握这种力量的。” 然后他自己就盘坐在沙发上,开始了自己例行的吐纳之术。自从发现吐纳之术可以提高自己对金属的控制力,他就更加努力了。 在以前,他也专门研究过道门的吐纳之术,而且还颇有心得。 道家认为心属火,而肺属金,引申一下,那么就是意识属火,而呼吸属金,吐纳之术,在于以呼吸入手,引导意识以虚空之光朗照下丹田,这就是道门不传秘术的火逼金行。 而这个火,又分为文火和武火,所谓文火,在于滋养,所谓武火,则是加强意念,用于冲关或者释放念力。 原本在孙大圣看来,所谓的周天运转,打通任督二脉,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他练习道家的静坐吐纳,不过是为了心神的宁静和专注,可是没想到经过这一段的锻炼,他竟然在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只要一运用火逼金行的秘术,一股暖流就会穿过会阴升腾而起,过玉枕后从头顶百会而下,再至下丹田为一周天。 打通任督二脉有什么好处呢,那就是不用刻意盘坐吐纳了,只要放松肢体,控制呼吸和意识,火逼金行,就可以无论坐、卧、行不间断地运转小周天。 通了小周天,这只是第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接下来要继续所谓的“炼精化气”,直到第二个质变的产生,那就是所谓的打通大周天了,进入“练气化神”阶段。 以前他觉得这些道家典籍说的太虚无,直到自己实证打通了小周天,他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可行的,而且这“呼吸操”也是科学的。 通了小周天之后,他对金属控制的力度也大大的加强了,在1.5米内控制普通金属变形,以前需要10分钟,现在可以在10秒内达成,真的是质的飞跃。而且他沟通的金属元素的极限距离也延伸到了10米外。 如此看来,他对金属的控制力,跟那些基因突变的进化者不同,跟变异人也不同,他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就要增强自己的念力,也就是精神力,而道家周天运转之术,对他有莫大的裨益,因为那本就是一种精神锻炼术。 凤珑玲运作了数次之后,发现自己确实能掌握寒冰异能了,她很欣喜地说:“我按你说的去做,果然有效耶。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又没有异能……” 孙大圣凑过去看她的伤口,果然发现伤口上的血痂已经凝固,红肿现象正在快速消退,伤口因为低温而变得灰白,这个小妮子,慢慢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异能,没有因为要冰冻伤口,把自己的一条腿给弄成冰棍。 凤珑玲很骄傲地说:“小哑巴,等我腿上的伤好了,我要去把那女的冻成冰块,然后让你来敲!慢慢敲,一点点地敲碎她!”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他本来是不需要特别盘腿吐纳的,但是为了掩饰自己,就装模作样地正襟危坐起来。 凤珑玲见他不理自己,也无趣了,终于又捱不过肚子饿,拿着那削好的红薯,去卧室里偷偷吃了,然后因为昨夜到现在一直都没怎么睡好,加上今天中枪失血又消耗异能,人确然是身心疲累,没多久竟然歪歪斜斜地躺在床上睡过去了。还真是大心脏啊,瞌睡虫一来袭,连洗手间里那可怕的尸体都忘记了。 孙大圣替她关上了卧室门,然后拿出电纸书来,一会儿皱眉思忖,一会儿奋笔疾书,忙得不亦乐乎,大约写了十来个文档。 他决定要上14楼去跟那女的谈一谈,所以就模拟两人见面可能发生交谈内容,预先写下一些文档。除此之外,他还找到几张白纸写了几句话,用以敲门用。 哑巴还真是不好做啊,跟人沟通起来,很费时间。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章 巧取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爬上14楼,一边敲门,一边将一张白纸板举起来,那纸上写着几个大字:“我为和平而来,身上没有任务武器。” 要说没带武器这句话,其实还挺亏心的,虽然没带枪,但他身上称得上武器的,至少还有三样:战术笔,皮带,飞刀。当然,这还不算极科幻的防御性武器,那完美的护臂。他不是没带武器,是武器多得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猫眼上人影一闪,然后一个女声响起:“我跟你没有什么好说的,枪也不会还给你!” “你开门,我们谈谈。枪在你手里,你没什么好怕的。”孙大圣拿出了第二张纸。 “如果你不开门,那么我今天晚上会来锯开防盗门。”孙大圣拿出了第三张纸。 这次迟疑了一下,门开了,显然,那女的知道孙大圣有这个能力,不是虚言恫吓,刚才他开始锯门的时候,她也没当回事,可没想到他竟然会在十几秒内锯穿了门。 “你想谈什么?”那高个女孩手里端着步枪,在她身后,这次还多了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手里拿着手枪,一齐对准了他。 孙大圣扔下了白纸,从屁股后面去拿电纸书。 女孩一个激灵:“你想干嘛?” 孙大圣尽量慢地拿出了电纸书,然后点开第一个文档:“我身上没有任何武器,枪也在你的手里,你不要紧张。” 不过这句好像已经是废话了,他马上关了,点开了第二个文档:“我想告诉你,这套房子真正的主人,是那个被你打伤的女孩。” 那高个女孩微微一怔,但马上横眉道:“你没有证据!” 孙大圣这次没再点开文档,而是临场写:“那你告诉我,是谁告诉你开门的密码的?” “我自己家的门,自然知道密码。”女孩说,表情很自然。 “那你现在能够告诉我密码是多少吗?” 女子一怔:“我凭什么告诉你?” 孙大圣笑了笑,点开下一个文档:“密码输入板已经被彻底毁坏,你告诉我密码有关系吗?你不说,只能说明你根本不知道密码。你强占了人家的房子,还用枪打伤了主人,这说得过去吗?” 见自己的姐姐被逼问,后面的少年突然上前一步,报出了一连串的数字,然后昂然道:“这就是密码。” 孙大圣倒不吃惊,他笑了笑,甚至往前逼近了一步,吓得那女子顿时绷紧了身子。 孙大圣也不紧张,他低下头,继续输入文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事情是这样的,你弟弟是个数学天才,他破解了这道防盗门,然后你们又从外面砸了密码输入板,这样不仅可以遮人耳目,而且就算是原主人回来了,也无法进来了。” 少年呆了,他不知道孙大圣是如何想到的。女子的脸上也闪过了一丝慌乱。 孙大圣又写了一句话:“小伙子,既然你对数字很敏感,那么你有没有发现这套房子跟别的房子有什么不同?” 少年更加吃惊,他姐姐则脸色变得更加的苍白,通过他们的表情,孙大圣马上明白,他们应该已经打开了储藏粮食的房间,于是在电纸书上写道:“既然你已经发现了秘密,那么你觉得就凭你们姐弟俩,能够守得住么?” “那是我们的事,现在你赶紧离开!”姐姐大叫起来,有点色厉内荏。 孙大圣不仅没有后退,反而上前一步,走进门内。 姐姐顿时激动起来:“你退后,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孙大圣没有理会他,径直走进了房间,一副闲庭信步的样子。 姐姐气得不行,不过她毕竟不是刽子手,就算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弟弟,也做不出射杀孙大圣的事情来,但是她要守住自己的成果,就必须要给对方以颜色,她故技重施,冲着孙大圣的腿部开了一枪。 然而令她难以置信的是,她虽然扣动了扳机,却没有射出子弹来,难道这步枪是坏的,她赶紧扑了过去,拿过弟弟手中的手枪,再次对准孙大圣的大腿开了一枪,同样的,这支手枪也哑火了。 孙大圣看都不看她一眼,心情轻松的四下里走了一圈,心中计算,这房子跟下面的房子结构是一样的,大约140平,可是从这套房子来看,顶多就是110平,少了一间卧室,客厅也小了许多,那么这30平,肯定就被开辟为秘间,用来装粮食了。 姐姐有点抓狂,她没想到依仗的火器会失去效力,看着孙大圣在家里走来走去,转身从厨房拿出了一把斩骨刀,冲着他呐喊:“你到底想干什么?快滚出我们的房子!” 孙大圣转悠完了,回过身来,冷冷地看着她,那眸子很冷,没有一丝怜悯,却透着一股自信,好像盯着猎物的猛兽,令那姐姐一阵阵地发憷。 他蓦然伸手,从姐姐的手里将刀夺过来,然后一刀砍在自己的护臂上,那刀一下碎裂成五六块,哐啷啷地掉了一地! 这怎么可能,为什么一把斩骨刀会变得跟冰块一样脆呢?他的手臂为什么不怕斩骨刀?姐姐感觉自己要崩溃了。 她哪里知道,说话间,孙大圣改变了那斩骨刀的性质,令其变得跟冰块一样冷脆。 他没再言语,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在电纸书上写道:“现在,你觉得谁是房子的主人?现在,你觉得开枪射了我的同伴,需不需要负责?” 姐姐顿时慌了,她明白了,眼前这人非常非常厉害,也许就是外面盛传的那种进化人,根本就不是她能够对付的。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她的神色突然变了,原本是冰块,现在融化了,变成了一汪春水。 姐姐好像力不能支似的突然瘫坐在孙大圣的身边,虽然没挨着孙大圣,但那样子好像随时就要扑倒在他的肩头:“帅哥,你能不能行行好,放过我们姐弟俩,你知道的,现在世道这么乱,我一个弱女子,还带着弟弟,有什么做得出格的地方,还望你海涵。” 孙大圣原本只是意外她的态度变化,这女子刚才还那么坚毅冷漠,怎么突然就妖媚入骨了呢?但一碰到她的眼睛,他的心顿时就像铁水一样熔化了!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媚眼如丝,娇不胜力,让人那么怜爱,那么不忍心伤害。但随即,孙大圣感觉大脑好像被针刺痛了一般,他顿时往后缩了缩身子,那是第六感的警惕,这女子,竟然懂得精神攻击!竟也是变异人!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4章 挠人的八爪鱼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知道,女人最是难缠了,从白骨精到紫霞仙子,一沾上就是欲生欲死的。 面对女子的脑波入侵,他眼神迷惑,表情痴呆,女子表情略有点得意,以性感十足的口吻说:“告诉我你的秘密,你是怎么让我的枪支失效的,又是怎么让我手中的斩骨刀变脆的?” 孙大圣好像更困惑了,良久,他俯下身子,从地下捡起了一块斩骨刀的碎片,伸到女子的鼻子底下,慢慢的,一点一点地捻成碎末。 女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意思?你用电纸书告诉我。” 孙大圣低下头在电纸书写道:“你那套,我免疫。如果你觉得自己的骨头比斩骨刀还硬,可以继续攻击我,魅惑我。” 女子绝望了,孙大圣向她展示了一种绝对的实力和绝对的无情。 “帅哥,那你想怎么处置我呢?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弟弟,你怎么处置我都可以。”女子心里非常惶恐,她不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自己,这年头,杀人越货是常有的事,至于劫色,那就跟上厕所一样稀松平常。 想到这,女子忍不住拢了拢领口。 孙大圣没有说话,顺着她的动作瞥了她领口下的深沟一眼,然后低头在电纸书上写着…… 女子说:“你可以对付我,甚至杀了我都可以,但请你放过我的弟弟,他才十一岁啊,而且获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牌,他可是人才啊……” 孙大圣举起了电纸书:“如果我的同伴来,那你们死定了,趁她还没过来,赶紧搬离这里,既然你弟弟是人才,我就留着你的命去照顾他吧。但愿他这个人才还有用武之地。” 女子没想到自己还能全身而退,毕竟她曾经做出过伤害他们的事。其实真正救了她自己的,是她心里未泯的善念,如果她一开始射击的是胸膛而不是腿部,那孙大圣应该会毫不犹豫地下杀手。 这一对姐弟在乱世飘摇,要活下来其实是不易的,但孙大圣能做的,就是让两人在离开之时,可以一次性带走厨房里的食物,意思就是,厨房里的东西,只要你们带得动都可以带走,但统共只能带一次。 然后,孙大圣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少年抱起了一袋差不多20斤大米出来,而那女子,则直接将米桶扛在了肩头,不看不知道,这是个虎妞啊。不过看着她那一闪一闪的细软腰肢,还真令人担心会折了,这是个既虎又可怜的妞。 他们出门之后,没有下楼,而是向楼上走去。看来这里他们很熟悉,这楼上估计还有空着的住房。这种地级小城空置房是很多的。 夺回了住房,孙大圣下楼去,见凤珑玲还在睡着,也不多说,一发力将她抱起来扛在肩头,然后就往楼上走去。 凤珑玲醒来,发现自己被孙大圣扛起来了,虽然不是第一次,但心里好生奇怪:“小哑巴,你干嘛呢?喂喂喂,你放下我,我自己走!” 孙大圣不管她闹,一直将她扛进了1404,这才放了下来。 凤珑玲傻了,单腿站立在家里蹦蹦跳跳地转了转,惊喜地问:“你收复了失地?” 孙大圣点了点头。 凤珑玲突然发起颠来,一下跳进他的怀里,就像八爪鱼一样抱住了他:“你太强大了,竟然从那恶女人手里将家枪回来了!哇哈哈,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她也是太兴奋了,双腿夹着他的腰,手环住他的脖子,上下翘动着,嘴里“噢耶噢耶”的吆喝着,孙大圣被她胸前两团一顿摩擦,几乎怀疑这妞也有魅惑术了。 冷静下来之后,凤珑玲感觉自己真是有点疯,差点把胸罩都弄掉了…… 兴奋之余她就问道:“那女的呢?哪里去了?对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告诉我告诉我。” 这妞兴奋得有点语无伦次,孙大圣告诉她,那女的离开了,带着弟弟,但并没有离开这栋大楼,而是去楼上了。至于他是怎么搞定这一切的,任凤珑玲怎么问,他都不说。向人解释自己的金属操控能力?他才没那么开放呢。 凤珑玲想到那女的吃瘪的样子,挺解恨的,不过听到那女的还带着一个年幼的弟弟,略略有点不忍心,她的这个表情也被孙大圣捕捉到了,于是他写道:“走之前,我让他们将厨房的米带走了。我想,不排除过一段他们又来借米啊。” 凤珑玲大喇喇地指责他:“你这是妇人之仁!对了,他们知道我们藏着粮食的事情吗?” “知道。很意外啊,那个小弟弟很聪明,是个数学天才,看样子是能够破解任何密码锁。” 凤珑玲一副老谋深算地样子:“完了,小哑巴,你的妇人之仁会害死我们两个。他们借米倒是小事,如果将我们藏有粮食这件事情说出去,那么我们可就麻烦了。当时,你应该直接杀了他们的。” “我杀不了他们,我又没有科幻的能力。”孙大圣故意刺激凤珑玲。 凤珑玲立刻露出虎牙,做出恶狠狠的样子来:“那好,我去冰冻了他们,然后你去将他们一点点地敲碎!” 孙大圣点了点头,一副欢迎的样子。 凤珑玲很意外,她原本以为孙大圣会阻止自己的,没想到他是这种态度,顿时就泄气了。道理谁都会讲,但杀人可不容易。 凤珑玲马上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她神神秘秘地说:“小哑巴,来吧,让我来带你看看我们的存粮吧,睁大眼睛,可不许尖叫哦。” 暗门在电视墙的边上,开启的开关是电视机下的电视机柜,往里一推就可以打开,而平常人根本不会去推电视机柜,这个做工还算巧妙,也不容易被误触打开。但依旧没有逃脱那小男孩的眼睛,这男孩,虽然小,但绝顶聪明,就算在这个动荡的年代,也不见得比成人的生存几率小。 打开走进去,里面是L型的直角房子,地上放着毯子,那姐弟俩晚上是住在这秘间里的。 房间大约30平米,专门用来放置黄金珠宝以及名人字画。孙大圣看到了一堆堆璀璨的黄金和一摞摞名人字画,价值应该在1个亿以上,这陈宏利果然是有钱人,只不过这些东西,目前一文不值。许多玩意,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有价值。 食品都是临时买的,当发生食物短缺的时候,陈宏利通过关系从超市抢购到一些物资,仓促间,他只买了1吨粮食、半吨面粉、百斤盐,以及十箱水。占据了空间的三分之一。 除此之外,中间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些药品,甚至包括各种维生素这样的保健品,看来陈宏利此人不简单,能够在第一时间想得更远。试想看,如果巨蛛封城继续下去,那么药品、维生素等等东西都成了不可再生资源。 而且不要小看维生素,比如如果没有了维生素C,又没有蔬菜水果可食用的话,即使不会饿死,也会引发败血症。 看着这满当当的粮食储备,孙大圣心中也是欣喜异常,毕竟,有了这些食物储备,他们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了。同时他也有些理解那姐弟俩了,突然拥有了这么多的储备,然后又突然被人拿走了,那种失落感,确实难以接受。 同样,现在他们两个拥有了这些储备,但不排除有人强抢强要,又夺了过去。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除了低调谨慎之外,还要尽快地变强。 不过,孙大圣其实并不太担心那姐弟俩会带强者过来夺取自己的粮食,因为那损人而不利己,这个世道下,强者其实才是最不可靠的。比如谢云翔那样的,他就认为普通人注定会被淘汰,那又怎么会在意普通人的感受呢?所以,强者是不会跟普通人分享资源的,他们只会夺取资源,奴役弱者。 时间很快来到了中午,凤珑玲凑过来,笑眯眯就跟一朵太阳花似的,仰脸冲孙大圣说:“小哑巴,干嘛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果然,她见孙大圣不理会他,就马上“图穷匕见”了:“中午咱吃什么呢?呵呵,话说终于可以吃到一顿丰盛的午餐了,我好期待啊。” 孙大圣笑了:“吃什么这个问题,难道不应该问女主人么?” 凤珑玲这样的白富美,什么时候做过饭,她皱眉道:“我受伤了,是伤员啊。” 现在管道煤气停送了,要做饭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孙大圣虽然几乎是生活全能,但对于吃的,他一向不太讲究的,因此立刻就回应了她:“没煤气,吃米吧。谁叫你酷得像冰,你要是个放火的,现在就可以吃饭了。” “吃米?”凤珑玲突然发现这一屋子的粮食都不可爱了,“你怎么那么喜欢吃米?我又不是鸡,我不吃米!我要吃饭!吃饭!!” 鸡?就你那小身板,做鸡也得有人要啊。 孙大圣可不管她,抓了把米,丢进嘴里嚼了嚼,间或还端过那从小溪里打来的水啜一口,糙米配脏水,一副很美味的样子。那态度就是在说,哥就爱吃米,爱吃不吃吧你呢。 凤珑玲气得够呛,但也没奈何得很,一个没做过家务活的千金小姐,配上一个不怕开水烫的猪,守着一屋子不会自动变成饭的米,这日子有点过不下去了。 (吾乃纯处PS:球票呢,球票呢,狂求推荐票,看着推荐票的排行,心里拔凉拔凉的,现在猛人太多了,金刚都没办法存活了666……)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5章 黄金甲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吃过米后,孙大圣花了点时间将门上的那个锯开的口子补好。 他的方法很不一般,直接让金属自己愈合,愈合之后,连个疤痕都没有,完美无缺。 他做的这些事情虽然很小,但几乎都跟神迹似的。 然而这一切,凤珑玲都熟视无睹,她粗心得很,富二代都这样,不关心身边的事和身边的人,习惯使然。 这套房不朝阳,但是临街,孙大圣没事的时候就会呆在窗口看外面。 街道偶尔也会有人走过,他们有的拎着水桶,是去一条街外的河边打水的。一个个都像受惊的兔子,走得很张惶。 偶尔还会走过十几个武装人员,他们肩头扛着各种武器,叫嚣着,闯进临街的小区,搞得鸡飞狗跳,能抢就抢,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搞得人人自危。 家里没水了,都被凤珑玲给糟践了,这小妮子为了吃到自以为干净的水,将水倒进杯子里,使用寒冷能量冷冻它,可是她的寒冰能量太强大了,往往会失控将杯子都给冻爆了,那水自然也就洒了。至于储藏室里的那几箱矿泉水,自然要留着应急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乱动,这个凤珑玲倒也算懂事,没去糟践它们。 午后,孙大圣发现街上打水的好像有点多,看来午后这段时间相对是比较安全的,在这件事情上,他愿意跟随大流,除了全副武装,他还将那女的留下的一支手枪插在身后。 手枪和步枪都没有坏掉,他只是卡死了扳机。 拎着水桶出去,路上遇到一些打水的男人,一个个低眉顺眼,但是眼底里都隐藏着深深的警惕。也有一些膀阔腰圆的男人,三五成群,嘴里嚷嚷着,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这都一个礼拜了,救援没有,也不出面给个说法,还拿老百姓当人么?好歹空投些食品过来啊。那些怪东西虽然厉害,还能厉害过炸弹?还能厉害过核武器?” “老五,你跟省城读书的闺女联系上了没有?” 叫老五的回答道:“哪里联系上?怎么联系,就跟见鬼似的,电话打不通,连个收音机都没有信号。” “难道省城也跟这里一样?” 老五叱道:“乌鸦嘴,那肯定不得。省城多大,会跟我们这破地方一样?不可能的!除非国家全乱套了。” 有一人凑过来说:“我猜是政府封锁了这里,这些怪物是生化实验室出来的异种,所以我们才没办法跟外面联系。” “你看多了科幻片吧。快些走吧,要不那些混混过来,又得倒霉。” “麻戈壁的,这些该死的混混,无法无天了,等事情过去,政府一定要收拾这些人的。乱世用重典,一个个全毙了!” 老五谨慎地四下看了看,低声说:“小声点。” “就你懦弱!” 老五干笑,他还要等自己闺女回家呢:“就你能,弱一点有啥关系,弱不死人的。” 孙大圣打水的路上意外碰到了那高个女子,她穿了一件长袖的男式衬衫,改了发式,头发剪得很短,戴一顶太阳帽,看起来非常中性,看那胸部,也变平了,估计是束了胸。 这一路上,很少见到女人抛头露面,加之她的个头那么高,自然很显眼,不过她刻意弯腰驼背,她低头看路,尽量避免跟人有眼神接触,所以孙大圣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自己。 不过在打水的时候,有人好像认出她来了:“咦,美女,你不就是那,那个奚蒙蒙吗?” “哇,果然是奚蒙蒙,国际超模,我们江源市的骄傲呢,呀,这要是往日,可没办法见到真人啊。” 打水人群一下轰动了,看来这追星的毛病,一时半会大家还没改过来。 奚蒙蒙似乎是没想到会被人认出,无奈之下,她也不打水了,连桶子都落在了码头上,掉头就落荒而逃了。 孙大圣看着这一幕,苦笑着摇了摇头。国际超模,好牛叉的感觉,可惜的是,大灾来临,这些头衔还当不了一口饭。 打好水回到家中,凤珑玲用筷子插了一块冰,一边有滋有味地舔着,一边在看着一本画报。那舌头看起来好柔软,就跟一小猫似的……看来她操控寒冰的能力是越来越强了。 她倒是不吃独食:“小哑巴,想吃冰棍吗?看在你提水这么辛苦的份上,我可以免费帮你做一支。”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太无聊了,他准备去储藏室,用那些黄金配上丝茧,做出更为完备的护具,而且这件事,他也不准备跟凤珑玲说。黄金到底还值不值钱,孙大圣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自己的这个特殊能力,可以救命,更不是几块黄金可以比拟的。 就在准备进去储藏室的时候,凤珑玲突然叫唤起来:“小哑巴,小哑巴,大发现大发现,你过来!” 孙大圣莫名其妙,他走过去,凤珑玲指着一个走秀的女人,故作神秘地说:“你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孙大圣看了一眼,那就是奚蒙蒙走秀的画报,他也不隐瞒,点了点头,又指了指楼上。 凤珑玲顿时感慨起来:“不会吧,那个打我一枪的女人竟然是奚蒙蒙?我的天啦,我记得我老爸在在碧园小区剪彩的时候,还花了二十万请她来做剪彩表演嘉宾!” 那又如何?这小女孩这么惊诧,为什么? 孙大圣无法理解凤珑玲的惊诧,而凤珑玲也无法理解孙大圣的淡定,这个年纪的男女,怎么可能不追星?其实孙大圣也追星的,只是他追的是大闹天宫的悟空,这个,算是有代沟么? “不会吧,不会吧,怎么会这样?”凤珑玲兀自唠叨。 但孙大圣已经没心思继续跟她磨叽了,他走进了储藏室,准备利用黄金和丝茧做一个护甲,暂时做成背心那么大。 黄金的柔软度很高,如果只有几毫米的厚度,会不会随便什么利器都可以轻松刺穿呢?更别提防弹了。 孙大圣不知道,不过他想先做出来再说,如果不够坚韧,那么就可以用丝茧里面的金属来替代。他现在做了两个护臂,已经消耗掉了半只丝茧,目前而言,丝茧是稀罕的物品,他要省着点用,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这一次,他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做这个背心,在念力的作用下,那些块状的黄金很快就像冰块一样融化成为液体,然后慢慢流向他的胸腹之间,就像是活物一般,又爬过他的肩头,直到变成一件金灿灿的背心。 这个背心,极薄,厚度只有0.4mm。 做好之后,孙大圣运动了一下,发现极薄的背心完全不会阻碍肌肉的牵引,但同时,它的硬度却相对有限,用刀可以轻松挑开。另外他发现,经过自己的念力加工之后,黄金的延展性被大大的加强了,变得就像橡皮筋一样富有弹性,这倒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那些巨蛛的丝茧,是非常有弹性的,而自己加工的黄金背心,也同样变得有弹性,这说明自己拥有了跟巨蛛一样的特殊能力,可以在改变金属属性的时候大大增强其坚韧度。 孙大圣再次运用念力,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黄金,硬度还是不够,继续叠加,一直到叠加了10层,达到3mm以上,那背心就完全不同了,虽然硬度不如钢铁,但是强韧度远远超过地球常见的金属元素。 为了检验其防护能力,孙大圣尝试用飞刀切割,结果发现,背心虽然会变形,但是吸能作用异常强大,就算倾尽全力扎下去,最多也只能刺穿4层,然后能量就消耗殆尽了。 这种叠加式的护甲,虽然在受到冲击的时候破坏掉两三层护甲,但是吸能作用却大大加强了。 也就是说,用同样的力量刺护臂,可能只产生0.1mm的刺痕,远小于背心的1.2mm,但对于孙大圣而言,他感受到的冲击力,却是护臂远大于背心! 为什么呢?因为背心受到冲击之后,它会将动能吸收掉,然后分散传导出去,使得受力面积大大地增加,从而使得受力点的压强大大的减少,如此一来,减伤害的能力就非常明显了。 孙大圣心中略略有些激动,但实验到这,一切都还不算完。他需要重新来制作这个背心,因为金属的硬度和韧性是一对矛盾体,黄金韧性很高,但硬度就很低,丝茧做出的护臂硬度高,但是韧性相对就较低,那么一套完美的护甲背心,应该是兼具韧性和硬度的,怎么做到?不是弄成合金,而是采用夹心的方式。 第一层,是0.4mm的黄金层,第二层则是0.2mm的丝茧金属,以此类推,总共叠加到15层,外表金灿灿的黄金护甲就算完成了。 如此再用刀去刺,即使倾尽全力,也只能刺入3层,这是以为这个背景兼具了吸能和硬度,虽然他没敢试,但是他很肯定,这个背心,可以轻松地抵抗子弹的射击。 还有一件更加玄妙的事情,那就是他可以用念力改变金属的硬度,也就是说,如果有需要,他可以使背心和护臂变得更加柔软。 逆向的,他也可以让金属变硬,但这个变硬不能超过它本身的硬度。 无论变软变硬,却是很消耗念力的,一旦失去念力的控制,它们又会恢复到原先的硬度。 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他也可以改变金属的硬度,使得其超过核定的洛氏硬度,但这对念力要求更高,他目前还达不到这个等级。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6章 午夜惊魂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弄完这些,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 走出储藏室,发现凤珑玲躺在沙发上歪歪斜斜地睡着了,可笑的是,这个拾掇一下完全可以装女神的家伙,嘴角竟然流着长长的、亮晶晶的口水,真叫人不忍卒睹。 孙大圣觉得,这个凤珑玲的发展方向跟自己完全不同,她贪吃贪睡,也许就是异能长足发展的前兆。 这个房子还有两个卧室,但孙大圣并没有和她各睡一间,而是走过去,将她抱起来,然后准备丢进储藏室里去。 有凤珑玲在,孙大圣总觉得很难静下心来,两人离得越远,受彼此飞扬的荷尔蒙影响越少。 其实虽然凤珑玲看起来稚嫩,但是也有17岁了,从年纪上来讲,两人说是男女朋友也很搭,但孙大圣这人,是很奇葩的,从青春期以来就习惯独自巡游,想法也很多,完全没有时间去探索女性的奥秘,所以他一直都未曾认真交过女朋友,即使偶尔有撸管的行为,那也是精满自溢的一种发泄。 但现在孤男寡女在一起,孙大圣心有点痒痒的,凤珑玲上次八爪鱼一样抱着他,用身上那两团肉使劲摩擦他的情景,总是不断在他的眼前晃动。 他一直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按理他现在念力很强,意志更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但为何在这件事情上变得有些野性难驯了呢?他自我总结了一下,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跟运行周天有关,在炼精化气的过程中,精气充盈到极致,那凶器常常就会莫名勃举,昂若怒蛙! 本来这种勃举,跟男女之事毫无关系,应该是先天精气充盈的一种表现,但人在这种状况之下,却很容易被“银欲”左右,顺理成章地做出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事情来。 第二个原因则跟末世有关,每当有大灾难降临,人类应激基因会起作用:繁殖力会增强,男女都会热衷于做爱做的事情,以抵消压力;同时,生男的几率会远高于生女。这个是很科学的,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中,男性的出生率远高于女性。 所以,人类一些看似很细微的异样行为,冥冥之中却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掌控着的。 悟空虽然是泼猴,但是不色,所以孙大圣也不愿意让下半身指引自己的上半身。 他将凤珑玲抱进储藏室,放到床垫上的时候,凤珑玲突然抱住了他的脖子,梦呓一样的娇嗔起来:“别走,别走嘛,我要抱抱……” 这话很轻柔,但是听在孙大圣的耳朵边上就跟晴天霹雳似的,他那固若金汤的城池差点就跟纸糊似的被摧毁了。 好在凤珑玲还有下文:“臭爸爸,老是不陪玲玲,讨厌,讨厌你……” 好汗!好险!好心酸…… 漫漫长夜,孙大圣先是运转河车两个小时,到了10点半,他开始做各种创新型的实验,比如想办法将金属拉成丝线,试验其坚韧度;尝试改变金属的颜色,也许以后自己可以成为变色龙;尝试用合金为自己打造金属手套……他在创新金属变形这条道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折腾到夜里12点,他再次河车运转两小时。 到凌晨2点钟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法子,他可以做一个鱼钩,不需要食饵,通过念力去河边钓鱼。储藏室里除了大米就是面粉,如果能够钓到鱼,也许可以开开荤。 鱼线他的背包里有,鱼钩也有,但他决定不用那个鱼钩,换一个牛叉些的,就用一根直的铁针,当年姜子牙用直钩钓鱼,今天他也要来试上一试。 鱼竿肯定也是没有,他直接拆了一个挂衣柜,取了一根木棍出来,然后拎着水桶就出了门。 出门之后他将门锁上了,他不怕没办法进屋,以他目前对金属的掌控力,想进屋真不用再锯门了,在他这,那些门栓就跟小狗一样听话。 他原本想在码头上钓鱼,结果发现有具尸体躺在码头边面,这感觉可真不好,凌晨两点无人的街,邂逅一具被暴力杀死的尸体,有点瘆人啊。 这人怎么死的呢?抢水么?那倒还不至于吧,江水滔滔,一江的水满满当当的,也不见有多稀罕啊。 但孙大圣也能理解,为啥呢,他喜欢看动物世界,在非洲丛林里,杀戮最重的地方,就是水源边上,凶猛的野兽会在水源附近伏击。现在这个残酷的丛林法则,也应验到人类的身上了,有人死在水源附近,渐渐也会成为一种常态。人类的文明正在慢慢褪去,动物性的一面渐行渐长。 孙大圣放弃了在码头上跟一尸体呆一块,但他并没有远离。为什么呢?尸体是可怕的,是一般人要远离的,那就好了,那它也可以给人带来清净甚至安全。 在离码头不足15米的地方,孙大圣丢下了鱼钩,然后又甩了一把米出去,尽量将周围的鱼引过来。本来,酒糟配上米饭是最能吸引鱼的,但是现在这条件,也就不讲究了,希望江里的鱼儿虾米,它们也知道形势,不那么讲究。 那条大号的铁针,就是孙大圣的一个探测器,在念力的帮助下,他要通过这根针来感悟水里的情况。 水里不乏鱼儿游动,但是运动中的鱼儿很难捕捉,孙大圣放开自己的感官,同时更加专注地使用自己的念力,他就像是一条老谋深算的鳄鱼,静静地待在水边,一动不动,就像一根漂浮在水中的木头,直到一条倒霉的鱼儿主动游到他的嘴边…… 孙大圣微微闭着眼睛,感悟着水下的一切,突然,他睁开了眼睛,眸子中带着一丝电芒,他差点暴喝出声,然后突然一拎鱼钩,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被他提出了水面,发出泼刺的声音。 真的可以呢,孙大圣乐得眯缝起了眼睛,看来自己的念力正在飞速增长,现在都能够遥控金属在水下运动了,假以时日,控制飞行中的暗器,甚至子弹转弯那种炫酷的事情,也未必做不来呢。 那鲤鱼倒也不大,十几公分的样子。孙大圣提上岸丢进水桶里,然后将鱼钩取了下来,那原本是一根直针,现在已经变成弯弯的鱼钩了。刚才那一瞬间,他的念力就像是火药一样爆发,在瞬间完成了铁针刺穿鲤鱼,同时又变成弯钩钳制住挣扎的鲤鱼的过程。 就在他准备再次丢下鱼钩的时候,突然像是警觉到了什么,然后放下了鱼钩,借着月光,扭头往码头处望去。 那一幕真令他有些脑皮发麻,因为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条黝黑的野狗,个头很大,是普通中华田园犬的两倍,但又不是狼狗的品种,这莫名的恶犬就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一样,它正低下头啃食那具尸体,不时发出崩格崩格的声音。 更叫他意外的是,在更远处,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影正犹犹豫豫地往这边走来,那身材,那发式,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蓦然认出,奚蒙蒙! 她来干嘛?明白了,原来白天她没有打到水,就选择夜深人静的凌晨过来。 孙大圣估计她也见到了那条恶犬,不过她还是坚持着往前走,也许在她的心里,最可怕的应该是人,现在这条听觉灵敏的狗能够在此觅食,那反而预示着安全。 他一时忘记了钓鱼,看着哆哆嗦嗦走过来的奚蒙蒙,心里暗自嘀咕:这个嫩模,她敢从尸体边走过?她敢面对那恶犬狰狞的牙齿? 奚蒙蒙越走越慢,但是没有退缩,始终向着河边的方向走去。 孙大圣心里头突然掠过一丝不安,他不知道这种不安预示着什么,他的第六感现在很灵敏。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在暗夜中响起,因为环境太安静,这突兀的枪响犹如放巨炮。 奚蒙蒙被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在她不远处,那条恶犬突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低声哀嚎。 “砰——” 再起一声枪响,那恶犬的脑袋被削了一半去,血溅了一地,在月下那血不是红色,乌黑而诡异。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7章 血腥的味道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两声枪响过后,从对面的街口,走出了三个人,其中一人手里抱着一支85狙,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对身边的同伴说:“武哥,我的枪法还不错吧,狗肉火锅到手了,还有意外的收获,我听那声音,是个女的,哥几个有乐子了。” 武哥绰号武蛮子,一身疙瘩肉,人很敦实,一双三角眼时不时翻出凶芒,三人中,唯有他没带武器,晃荡着两条膀子,一副很自信很凶顽的样子。他高兴地说:“嘿嘿,不错啊。东子,一会叫老曲送一箱啤酒过来,今儿咱喝爽了。” 东子手里抱着一支老式步枪,屁颠屁颠地跟在武哥后面:“大哥说现在物资要统一分配,只怕老曲不给我啊。” 武蛮子哼了一声:“你就说我要的,老曲他敢不给?就算是鳄鱼哥,我要的东西,他也要给几分面子,一箱啤酒,算毛线。” 东子连连点头,因为他知道武蛮子跟自己不同,他也是变异人,自然在鳄鱼哥的心里位置不一样。 这大鳄帮的三个家伙真是野蛮而残忍,竟然用人类的尸体做诱饵来捕食流浪狗!真是没有一丝人性了。 三人没怎么去管那条被毙掉的狗,东子走过去将奚蒙蒙从地上拽了起来,惊喜地叫道:“捡到宝了,武哥,这妞正点啊,跟个大明星似的,咱老二有福了。” 武蛮子“嘿嘿”一笑,却朝孙大圣藏身之地看了看。他嗅觉极其灵敏,已经发现到孙大圣的藏身之处,决定过去将人揪出来一起虐。 奚蒙蒙意外地没有尖叫,她也没有要挣脱东子的手,只是软绵绵地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那东子就跟疯了似的,突然一甩枪,将边上的那抱狙击枪地射成了筛子! 孙大圣躲在一棵树后面,看到这一切,心里暗想,奚蒙蒙看来已经用上了脑波攻击,就不知道能不能对那变异人武蛮子管用。他也清楚武蛮子已经发现了自己藏身之地,那么接下来,他也要做一些准备工作了。 他有种强烈的预感,直面血腥的人生,就从今夜始! 武蛮子本是朝着孙大圣那里去的,听到枪声吃了一惊,回头大喝一声:“东子,你他妈的疯了!?” 东子转过头来,一脸的痴笑,然后毫不犹豫地冲他扣动了扳机,那是要用子弹射他一脸。 武蛮子心中一凛,不退反进,闪电般地冲了过去,叉开手指,那爪子犹如金刚狼一样一下刺入了东子的脖颈,然后一发力,那脖子被生生撕裂,仅留着几缕筋肉连着脑袋,自然是无法支撑,脑袋一下坠到背上,颈动脉血冲天而起,看起来极其骇人。 这个武蛮子真是有够狠的,就算对自己人,下手也毫不留情。 接着他扭头盯着奚蒙蒙:“老子真是没想到,你也是变异人,很好,老子就慢慢玩你到爽。来吧,你可以享受,也可以尖叫,老子随便你折腾……” 奚蒙蒙眼睛闪过一丝异芒,再次对武蛮子发动了精神攻击,但武蛮子显然技高一筹,他突然一挥掌抽在她的脸上,将奚蒙蒙击倒在地。 奚蒙蒙趴在地上想爬起来,武蛮子从后面冲过去,兹拉一声撕开奚蒙蒙套在外面的宽大衬衣,一把抱住她的髋骨,银笑道:“老子最喜欢老汉推车了!” 说着,他伸出爪子去撕奚蒙蒙的牛仔裤,那牛仔裤在他的利爪之下,就跟纸皮一样,被他撕开一条大口子,露出一个白皙的翘臀来。 奚蒙蒙虽然有魅惑之术,但在武蛮子这样的狼人面前,武力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她尖叫着往前爬,不顾自己的膝盖被粗粝的地砖磨破! 武蛮子似乎很享受这个反抗的过程,他并不急,变异之后,他的爪子尖锐无比,并且带着弯钩,此时他伸出一根尖爪勾住奚蒙蒙的****因为弹力被拉得老长,只需稍微一使劲就会断掉,他却并不使劲,反而一放手,任由那内裤像橡皮筋一样弹在她的翘臀之上。 随着“啪”的脆响,武蛮子嘿嘿怪笑,嘴角流出腌臜的哈喇子。 就在此时,一道寒光闪过,一把飞刀电射而至,直指武蛮子的脖子!如果射中目标,那么颈动脉会在瞬间被切断。 刹那间,武蛮子往后一仰身子,那刀子从他眼皮底下飞了过去。 “什么人!” 他扭头望去,那已经射空的飞刀却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再次射向他的颈部! 武蛮子听力极其敏锐,听得脑后疾风生起,光速一闪,但依旧是慢了半步,被那飞刀切开了喉结,鲜血滋滋溅起! 使刀的自然是孙大圣,不过他并没有能够控制飞刀进行回旋飞行的能力,他只是使了个巧,在飞刀的后面加了一根细小的金属线,可以牵拉进行二次攻击。 武蛮子用手捂住喉咙,眸子充血,死死地盯着河岸边,样子狰狞而可怕,他并没有受到致命的伤害,变异人的恢复能力也是极强的,没多久,他放开捂着手掌,那喉部的血竟然已经止住,并且伤口也看起来也没那么可怕了。 他上前一步,阴狠地喝道:“什么人,给老子出来!” 孙大圣站在河边的一棵树下,不说话,也不动弹,笼罩在一片暗影下,显得格外的神秘。 武蛮子虽然自恃武力,但是刚才差点被对方出神入化的飞刀给杀死,所以也是心有忐忑,他顾不上光着屁股遁逃的奚蒙蒙,一步步紧逼过去,他想知道,这个神秘的敢于捋虎须的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他是变异人,而且是变异狼人,嗅觉和听觉都非常灵敏,对于进化人和变异人,他也有很高的嗅探能力。 但是他嗅探了半天,却发现这个躲在树下的家伙,没有一丝异常的能量波动。 “你是普通人,下等的普通人?”武蛮子一边说,一边不解,他竟然会在一个普通人手里见了血,这无论如何都让他无法抑制住心里的怒火。 他咆哮起来:“垃圾一样的家伙竟然也敢暗算老子!速速出来受死!” 你让出来就出来?孙大圣不能说话,只能在心里暗暗嘲讽,他甚至都往后退了半步。 “想溜?门都没有!小子,你惹了自己惹不起的人,那就要有必死的觉悟!” 说着他飞扑过去,然后在那树边,脚下突然被什么绊了一下,噗通摔了一个嘴啃泥!武蛮子很悲愤:“你妹子的,竟然用金属丝做绊马索,这个劣等的垃圾,真是有够阴险的!” 见他如期摔倒,孙大圣突然一个虎扑过来,对准他的武蛮子的后脑勺就是一拳轰下! 这一拳,带着金色的辉光,那是他耗费了几个小时做的黄金拳套,可惜关键时刻武蛮子表现出了速度的优势,往边上一个葫芦滚,躲开了这一拳,那拳头落在地砖上,砸得灰尘飞溅,地板龟裂了一大块! 武蛮子从地上爬起来,心里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个下等人类真是不可小觑,这一拳威力极大,如果被砸中后脑勺,估计他此时的脑袋就变成了拍黄瓜。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8章 凶起来让人战栗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武蛮子怒不可遏,这个卑微的普通人,一直暗算他,压制他,让他好几次都处于生死的边缘,自从发现自己变异人的身份以来,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大的瘪。就算在大鳄帮帮主鳄鱼面前,他都从来没有这么憋屈过。 他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嘴角獠牙支棱而出,他已经狼血沸腾,将自己的变异能力提升到了极致:“你这个下等人,我要将你开膛破肚,然后抽出你的肠子,勒住你的脖子!” 这家伙竟然还会活用《大话西游》的台词,孙大圣现在不能说话,好不郁闷。虽然自己两次必杀都没有得手,但是他并不慌乱,对方所依恃的,无非就是尖牙利爪,他并不那么在意。 孙大圣无疑是个谨慎的人,但他绝对不是个胆小的人,一旦他决定面对什么,那么就会以浑身是胆形象出现! 武蛮子后足蹬地,人就像一颗炮弹一样冲了出去,一爪扫向孙大圣的脖子,孙大圣往后一仰,然后这一爪却是虚招,武蛮子接下来的一爪直袭孙大圣的胸腹! “唰!” 这一爪来得凶悍,孙大圣的衣服被瞬间撕开,武蛮子的爪尖似乎挑起了一丝金芒。 “我说了要让你开膛破肚,老子说的话能不算数?” 武蛮子一招得手,好不得意,他以为已经让孙大圣挂彩,于是将爪尖放在嘴里,似乎要品尝一些孙大圣的鲜血味道。然后可惜的是,他并未能如愿,爪尖没有一丝鲜血的味道。 他狐疑地看着孙大圣,发现他胸前一片明晃晃的金光,这厮,竟然还穿着黄金甲? 孙大圣则计算这护甲的损伤,武蛮子这一爪,还真算不错了,比他飞刀的伤害都不遑多让,足足破坏了四层防御。不过护甲背心有15层防御,这令他心中更有信心。 武蛮子冷冷地说:“穿了护甲?很好,就算是穿了乌龟壳,老子的目标依旧不变,你必须被开膛破肚!” 孙大圣岿然不动,双膝微微下蹲,舒张双臂,来了一招太极拳的“卷肱式”,摆出一副你且来攻,看我四两拨千斤的架势。 武蛮子被逗乐了:“你妹子的开什么玩笑,太极拳?太你妹子的蛋蛋!” 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然后陡然发难,双爪似镰刀一样向孙大圣脑袋割去—— “擦擦擦!” “杀杀杀!” 武蛮子的速度真是够快,眨眼间爪子如飞轮一般地攻出了十几招。 孙大圣从容后撤,同时双手翻飞轮动,似云手似缠丝…… 突然,武蛮子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惊骇地发现,自己的双爪被一些近乎透明的金属丝给捆缚住了,那些金属丝有极大的弹性,加之数量众多,他纵然使劲挣扎,却也不能一举挣脱! 狂躁之中,武蛮子团声向前,气咻咻咆哮着,犬牙戟突,张嘴就向孙大圣的脖子咬去! 面对他的血盆大口和尖利犬牙,孙大圣脸上毫无表情,但蓦然止住后撤的脚步,足根似钉在地上,脚踝一拧,力从脚生,催发于胯,拧转于腰,尔后无迹可寻的一拳呼出,带着爆鸣,正中武蛮子的獠牙之上! 武蛮子发出一声压抑的惨叫,一只獠牙被生生打断,脑袋被打得往后仰起,露出脆弱的颈项来。 孙大圣得势不饶人,快速欺身上去,弓起食指,一个凤尾拳正中武蛮子原本受伤的喉尖! 随着一声瘆人的碎裂之声,武蛮子眼珠子差点暴突而出,窒息的他,恐惧替代了原本的凶狂,他知道怕了,他开始怕自己被对方活活打死,他往后暴退,想要避开孙大圣的拳头。 但此时可由不得他了,孙大圣如影随形,一拳又一拳地击打在他的咽喉部位,直到仰面倒在地上,迎接孙大圣末日终结般的一拳! 这最后一拳,孙大圣半跪于地上,由上向下发力,带着雷霆之势击碎了武蛮子的颈椎,余力不歇,又将下面的地砖震碎! 武蛮子脸上的表情,由恐惧变为空洞,看那样子,生命特征正在飞速地离开。碎了颈椎,断了神经,他的一切抽抽都只是条件反射,而他自己,已经完全感觉不到胸部以下肢体的存在了。 好凶狂的孙大圣!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不管不顾,好似一部按照战斗程序运作的机器,精准而无情,犹如战神附体,不愧是跟“斗战胜佛”同名的奇葩啊,凶起来真是叫人战栗。 孙大圣收回了自己的拳头,缓缓站了起来,他盯着地下的狼人,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让一个生命死在自己的拳头下,原来是这种感觉么? 这些年来,他报过无数的武术班、搏击班,在千里走单骑的时候,只要有机会,他一定会去拜访当地有名的拳师和武术名家,但他从来没有真正体味过淋漓尽致的以命相搏,直到此时此刻,所有的理论和实践才第一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在出拳的时候,孙大圣根本就无暇他想,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本能行动,将自己的力量、怒火还有技术完美地发泄出去,可打完收工之后,他自己心中的震撼,却还要远超那躲在对面街灯下的奚蒙蒙。 和平时代,武技是止戈的仁者之术,混乱年代,武技就是以暴制暴的杀人术! 他不知道奚蒙蒙为什么没有逃走,当他拎着水桶准备离开的时候,奚蒙蒙竟然款款走来,这经常走T台的女人,一旦放松自己走几步,那是很有韵味也很有气场的,就算是屁股漏风后背走光,她也可以走出一种另类的时尚风。 看着她向自己走来,孙大圣微微收敛心神,心里暗想,可不能中了她的暗算,虽然她的攻击值不高,连狼人武蛮子都未能攻克,但自己还是要适当设防比较稳当,毕竟他这一段时间对女色的防御值很低。 “帅哥,谢谢你救了我。” 虽然孙大圣本意是自救,不过事实上,也确实救了她,所以这声谢,他也受之无愧。 说实话,他对奚蒙蒙没什么好感,这个女人为了利益,是很敢下手的,貌似柔软,实际乃绝色武器。 所以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拎起水桶往前走,那条鲤鱼在水桶不停翻腾,激起了奚蒙蒙的一丝好奇:“帅哥,你抓了条鱼啊,好厉害哦。” 抓条鱼就厉害了?一个女人夸赞男人厉害,是很容易让人误解的,由此联想到别的隐喻。 听着她嗲嗲的声音,孙大圣回过身想告诫她:“你离我远点,你魅惑人的那套对我没用,你的脑波攻击对我也没用,这些我先前已经告知过你。” 结果他指着她,只说出了一个“你”字,然后自己就惊呆了。 奚蒙蒙也有点意外:“帅哥,你会说话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9章 美女,不要对我献殷勤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我……”孙大圣又说了个“我”字,但马上就结巴了。 他闭上了嘴,发现自己真的会说话了,只是还没有完全恢复,在表达上还不够完全,会结巴。 奚蒙蒙捂着小嘴吃吃笑了:“帅哥,原来你不是哑巴,是个结巴……对不起啊,你不会生我的气吧,是我没礼貌,不该这么说你的。不过呢,我说实话你别介意啊,其实你结巴起来,也蛮可爱的。” 孙大圣无语了,这个国际超模,果然会糊弄男人啊。这还是那个开枪对付自己和凤珑玲的人么?会玩变脸的女人可要忌惮。 “我——” “你什么呢?慢慢说,不急的。”奚蒙蒙一脸鼓励的表情。 “不——是——结巴”孙大圣终于憋出了这句话。 奚蒙蒙憋着笑,假模假样地安慰他:“知道知道,你不是结巴,你一点都不结巴。” 但她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你不结巴我结巴,还不行么? 孙大圣有点欲哭无泪,不过他不想说了,扭头就走。奚蒙蒙追了上来:“帅哥,你等等我,今天多亏你出手救了我,我必须要谢谢你。请给我一个表达谢意的机会好吗?” 你妹的不是已经说过谢谢了吗?孙大圣很想吼她,可是结结巴巴的实在太丢脸,于是干脆不理她,继续往前走。 奚蒙蒙撵着屁股在后面追,孙大圣大怒,停下来逼视着她:“滚!”嗯,发一个字真是太爽利了。他是很厌恶这种女人的,明明是狐狸,却要装羊羔,有意思么?你那狐狸尾巴我都看到了。 奚蒙蒙一脸的无辜:“帅哥,我也要回家啊,你忘记了,我们同路,我住你楼上。” 孙大圣有点窘,这女子是个老司机,一旦放松下来,套路玩得顺溜,他不是对手。 于是他干脆不走,让奚蒙蒙走前面。 奚蒙蒙等了等,明白了孙大圣的意思,她那会说话的眼睛忽闪了一下,像是看穿了孙大圣的心事,然后大方地走在他的前头。 等到奚蒙蒙走到前面,孙大圣一抬眼,看到她的洁白的裸背和翘臀,扭啊扭,闪啊闪,在月色下显得格外暧昧诱人,他心里格登了一下:马蛋,哥又背锅了。 爬到14楼的时候,奚蒙蒙又不走了,在上面等着。 孙大圣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正要开门,却被奚蒙蒙一把拽住了水桶。 孙大圣心里更是一惊:不会吧,讹上我了?不要以为你有脸蛋有身材就可以公然耍流氓! 奚蒙蒙低声说,显然是怕惊醒了屋里的凤珑玲:“帅哥,我真的想表示一下谢意,要不这样吧,我帮你做鱼,早上帮你送来。” 这个可以有,孙大圣放开了手,任由她抢走了水桶。 以为总算是打发她走了,孙大圣手放在防盗门的锁扣附近,专注精神准备开锁,奚蒙蒙突然又从楼梯上方探出一个脑袋,俏皮地说:“帅哥,你结巴的样子真的蛮性感的,不要在意哦。” 孙大圣心一颤,那开到一半的门栓又咔擦弹回去了。他心里腹诽不止:原来漂亮的女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无事献殷勤的女人。 进屋之后,他听到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声,没过多久,凤珑玲衣着清凉的出来的,上身一件宽大的T恤,没戴胸罩,下身一条三角内裤,两条白生生美腿晃得人眼睛发晕。 “你!”孙大圣怒,虽然提水不是很累,但也经不起这么浪费吧,这小妮子真是个败家子,不当家不知水的金贵,那奚蒙蒙为了打水,差点失身…… “你什么你,储藏室里好闷,我都热醒了,一身臭汗,冲个凉不可以啊?” 孙大圣:“我。” “我什么我,咦?你会说话了?”凤珑玲突然醒悟了过来,跳过来,抱着他的肩膀,那肘尖就触着她,好可怕啊。 “我,还,说,不,顺。” 孙大圣一字一顿地说,凤珑玲睁大了眼睛:“你原来不是小哑巴,是小结巴啊。” “滚,去,睡。”孙大圣没好气。 凤珑玲继续抱着他的肩膀,还不住地摇着,那就难免摩擦着那部位,让孙大圣有点兽血沸腾。 “小结巴,你老实交代,晚上跑哪去了?” “睡去!”孙大圣发现一次说两个字,也比较顺畅。 凤珑玲娇嗔起来:“不去,就不去。唉,小哑巴变成小结巴,真没劲,本来每次跟你聊天,还能找会点信息被静默之前的感觉。” 孙大圣有点莫名其妙:“为啥?” “因为我跟你说话,你会在电纸书上打字,那感觉很像网聊啊。” 孙大圣蛮无语的,他见凤珑玲不动窝,就站了起来,向储藏室走去。他还需要黄金来做点东西,正好。 凤珑玲见他进去了,也跟了过来,看他在搬弄黄金,有点鄙视地说:“真是个小财迷,这些现在一文不值。” 看着东方发白,凤珑玲无趣得很:“今天早上吃什么呢?小结巴,我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期待早餐了,我记得以前的自己可是一点都不喜欢吃早餐的,那太浪费睡眠了。可当我期待早餐的时候,有个无趣的家伙,就知道吃米,吃米,你是鸡转生的么?” 孙大圣不想听她唠叨,坐下来,运转河车几周,顿时神清气爽,打通小周天之后,他的精神力上升得蛮快的,不过这些只是量的变化,暂时还没有质的飞跃。 他双手各有一只合金拳套,是一层黄金一层丝茧金属合成的,他抽丝捆缚武蛮子,在飞刀后面加上金属丝,这些用的都是黄金,不过黄金虽然韧性很高,强度却不够,像那种用一根金属丝就可以抹掉目标脑袋的事情目前根本就做不到。 这不免留有遗憾,但孙大圣并不急,他相信,只要耐心寻找,他总会找到一种韧性和强度都足够好的金属,凭着金属丝就可以杀敌人于无形。 经历过这一次之后,他准备做一个全包围的合金头盔,既可以保护自己的脑袋和脖子,也可以起到面具的作用,藏匿真面目,这个真的很必要。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0章 不许走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天大亮,阳光虚情假意一般地升起,街道却依旧一片死寂。 末世之后的城市是不需要上班,但一切都是摆烂等死的感觉。 孙大圣慢慢悟透了,他相信这个巨蛛封城的事情,一定在世界各地上演,天空的卫星还有地面基站的无线电信号,应该都是被远超地球的文明给屏蔽了。 他不像那个闺女在县城的老五那么自欺欺人,虽然他的父亲远在徽市,但他能够接受。同时他也相信,自己那个奇葩父亲,在大灾难面前,一定比别人更能生存。 他也深切地认识到,这些巨蛛围城,不是结果,而是开始,这只是第一波,第二波的攻击随时都有可能展开。而第二波的攻击,会是什么?会在何时开始? “笃笃笃。” 有人敲门,孙大圣睁开眼,凤珑玲正在猫眼观望,突然大声叫起来:“是奚蒙蒙,那个拿枪打我的女人,她果然来借米了么?还拿了一个乞丐碗?那碗好大!” 正嘟囔,孙大圣走过来,拉开门。 凤珑玲更是愤怒,摆出一副要跟奚蒙蒙决战的姿态:“奚蒙蒙,我知道你,你拿枪打了我还敢出现在我眼前,看我将你冻成冰棍。” 奚蒙蒙没想到凤珑玲这么大反应,感情孙大圣没跟她说吗? 孙大圣拦腰将她抱走,然后将奚蒙蒙放了进来。他已经看到了那碗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她这么闹腾,一会打翻了鱼可不好。 凤珑玲见两人好像很有默契,更是愤怒:“好啊,你们两个,我知道了,小结巴,你昨天晚上没在家,是去找奚蒙蒙了吧?我就知道男人没有不偷腥的!” 孙大圣好尴尬,奚蒙蒙却如沐春风,一点都不在意,但她还是要跟凤珑玲解释的:“妹子,这你可冤枉他了,他钓了一条鱼,只是让我帮忙下厨而已。” 凤珑玲自然也嗅到了那股鱼香味,虽然知道奚蒙蒙的话不可信,但嘴上却很愿意相信:“真的吗?你会这么好心?” “举手之劳而已,我知道先前是我不对,拿枪打你。可是我还有个弟弟要照顾,我不想他有什么闪失……”说到这,奚蒙蒙好像动了真情,眼睛雾蒙蒙的,看起来更加楚楚动人。 “那你先吃一口。”凤珑玲嘴里已经伸出了手,可还是谨慎地说。 奚蒙蒙笑了:“妹子,你这是怕我下毒么?好,我吃给你看。” 说着,她就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然后又喝了点汤。还想再吃,凤珑玲制止了她:“别吃了,你想全吃光啊,你别吃,待几分钟看看。” 煎熬了三分钟之后,凤珑玲见她没有任何反应,确信这鱼汤是没毒的,顿时就兴奋起来,端起碗喝了一口汤,美美地舒了一口长气:“真是人间美味啊,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喝的汤。” 奚蒙蒙微微笑着,只当她这是夸赞自己的厨艺了。 凤珑玲吃了半个鱼身,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小结巴,你也来吃吧。” “你们,先吃。”孙大圣说着。从口袋里掏了把米,丢进嘴里嚼起来。 奚蒙蒙见他将一把生米嚼出了感情,不由诧异:“你们不煮饭吗?” 凤珑玲白了孙大圣一眼:“这家伙属鸡的,爱吃生米,懒得生火。” 奚蒙蒙感慨:“不煮也不用吃生米啊,来,我做点炒米给你们吃吧。” 她用高压锅做灶,劈衣柜做柴,支起锅生起火来,将生米丢进锅里,只炒了几分钟,一锅白里透黄的炒米就做好了。 孙大圣吃了一口,满嘴香,这国际超模,在厨房里也是超级厉害。 凤珑玲感觉奚蒙蒙就是魔法师,这个没心没肺的女孩,顿时就崇拜起她来了:“蒙蒙姐,你真是太太强大了,没想到你身为国际超模,厨艺竟然还能这么好。” 奚蒙蒙笑得有点沧桑:“玲妹妹,我可不比你,我是江源人,父母是普通工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何况我这种招弟地位的?” 她其实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打拼挣过来的,可不比凤珑玲这种富贵女,什么都有大人操心。 但孙大圣不以为然,虽然他承认奚蒙蒙很厉害,但凤珑玲是富家女也不是她自己的错,至少从大灾降临到现在,这个女孩表现出来的韧性让他有点刮目相看。 两人一番交流之后,凤珑玲很快就成为了奚蒙蒙的粉丝,一口一个蒙蒙姐,热乎得不知道北,吃了一阵子,她还大呼小叫起来:“呀,看我们这些大人,做的什么事,怎么不叫你那小弟弟下来吃鱼了。” 这话也真好意思,那碗里现在只剩下一具没有肉的鱼骨了。 奚蒙蒙说:“没关系的。他有吃的。大圣那天不是送了我们一些米吗,还没吃完呢。”说着,她用依稀带着点感激的目光扫了孙大圣一眼,孙大圣站在沙发上嗑米,脸冲着街口,样子有点出世。 凤珑玲低声笑道:“蒙蒙姐,你还真相信那个家伙叫什么孙大圣?鬼扯呗,哪个老爹愿意给孩子起这么大的名?也不怕夭折了?” “管那么多,名字就是个符号,就算是他的绰号呗。他既然愿意叫这个名,那我们就叫呗。”奚蒙蒙说。 凤珑玲看了看奚蒙蒙,问道:“蒙蒙姐,有个事我不知道当不当问。” “问呗,能有什么关系?” “你是江源本地人,那你的父母亲戚他们呢?” 凤珑玲黯然神伤,但还是回答了小丫头的这个问题:“我母亲前年病逝了。至于我父亲,这世道一乱,到处都是抢劫的,家里越富有的,越容易被人关顾,我父亲为了让我们逃走……” 凤珑玲明白了,她跟奚蒙蒙两人是同病相怜啊,一个冲动的念头突然生起:“蒙蒙姐,你跟你的弟弟一起搬下来住吧,彼此也有个照应,何况,这里的存粮也够。其实谁也不知道我们能活多久,何必死守着一堆粮食呢?” 奚蒙蒙意外,她真是没想到这个富家女还能这么有同情心,联想到自己当初打她那一枪,虽然情有可原,但心里不由生出了几分愧疚。 “不行!” 孙大圣突然从阳台走回来,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奚蒙蒙意外至极,她没想到孙大圣竟然会不同意。 凤珑玲也意外得很:“为什么啊,咦,你这个小结巴,说不行的时候怎么一点都不结巴了。” “可以一起吃,但要分开住。”孙大圣在电纸书上写了这句。 “为什么?在一起还可以聊天呢,你个小结巴,跟你聊天还得累死。你是嫉妒我们女人会聊天是不是?” 孙大圣懒得理她,再加了一句:“这是底线。她来我走,你自己选择。” 凤珑玲好怒啊:“看把你嘚瑟的,离了你地球不转了是不是?” “我走。”孙大圣也不啰嗦。 凤珑玲心里一哆嗦,感觉好害怕,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如此害怕,不由脱口而出:“不许走!” 孙大圣平静地看着她:“凭啥?” 凤珑玲从他的眸光中看到一丝坚毅和力量,她无奈地回头:“蒙蒙姐,这人发神经,我们不如先依着他?” 奚蒙蒙站起来:“肯定是要分开住啊,他不放心我,我还不放心他呢。” 凤珑玲马上附和:“就是!小结巴,你就是个假正经,闷骚,别以为我不知道,哼哼。” 孙大圣无语得很,他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街口,突然拿起了背包,又拎了两个水桶,掉头就要出门。 凤珑玲暴躁:“你个小结巴,你耍王子脾气啊,不是依了你吗?你去哪?给我滚回来!” “提水!”孙大圣回了她两个字。 凤珑玲看着奚蒙蒙,不好意思哂笑:“靠,这什么人,提水还背个包,我还当他要离家出走呢。” (PS:哎,和谐的力量好邪恶,有些敏感字竟然直接被抹掉了,木办法,只能寄希望大家的脑补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1章 我还要杀你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虽然家里确实需要水,但孙大圣这次真正的目的并不在此。 自从昨夜过后,他一直比较谨慎,以他的想法,这三个人应该属于某个帮派,现在死在这里,后面的帮派势力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而昨天晚上,他们动过枪,有过打斗,动静不小,虽然没有人敢出来围观,但是可以肯定,有许多临街的住户,他们会躲在家里看着这一切。 这些目击者,肯定会对他造成不利,这些目击者跟他非亲非故,如果被强人逼问,不用多想,看到什么就会说什么,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但同时,目击者自己也会遭遇不幸,无论你有多配合,为了逼问出真相,少不得就会吃些苦头的。 所以孙大圣一直都在关注着街口的变化,刚才他在阳台上看到三人过来,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大鳄帮发现武蛮子死在了沿河街的街头,帮主鳄鱼有点吃惊,他觉得,敢于杀死武蛮子的人,肯定不会住在江景小区,而能够杀死武蛮子的,只能是那个号称“新世界”的组织,领头的是唐恒、李潇和谢云翔一帮子人。 虽然鳄鱼觉得自己分析得八九不离十,但还是派了三个人去调查一下。如果坐实了,就算“新世界”再牛逼,他也要跟他们撕咬一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山不能容二虎,源峰区只能留下一个码头。 前来调查的是鳄鱼的老弟豺狗,这两兄弟,名字一个比一个蠢,当然这只是道上的绰号,为了唬人,名字蠢一点没关系。 豺狗是变异人,尖利的爪子无坚不摧,厚厚的铁甲能挡子弹。他带了两个跟班,冬生和跳毛,两人抱着步枪,来到了武蛮子溅血之地。 这里离码头不远,这三人出现,携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煞气,那些原本准备去码头打水的居民,也吓得赶紧打道回府,缩回了家中。 豺狗站在街头四下一张望,发现对面的和怡园小区有几个住户有最佳视野,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情的始末,很好,这就是突破口。 于是他领着两人就向小区走去,那小区临窗的窗帘突然拉起,显然是被豺狗他们的行动给吓坏了。 二楼的住户已经逃离,很久没有人住了,门洞开着,就像一只被撕烂嘴巴的野兽。 到了三楼,精瘦的跳毛过去叫门,他懒得动手敲,直接就是一个飞腿过去,将门踢得震天响,嘴巴更是嚣张:“我知道你们在里面,麻溜儿给老子开门,今天咱大鳄帮武哥死在这,如果不出来个人说话,老子一把火将你们这鸟毛小区全烧了!” “给老子开门!”跳毛又踢了几脚,见门还没开,顿时怒了,“冬子,给老子用枪扫!” 冬生是个胖子,性格要温吞一些:“毛哥,急啥,这屋里的可是目击者,如果被扫死了,咱武哥的冤情怎么洗清?” 豺狗推开冬生,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微微一扎马步,一拳击在锁孔上,只听嘎吱一声响,那门竟然陷进去一个拳头大的凹痕,尔后他不稍停歇,探爪而出,将那锁芯都一把掏了出来。 跳毛跟了过去,一脚踹开门,有一对中年夫妇正抖抖索索地抱在一起。 豺狗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一边往客厅走去,一边吩咐道:“将房里所有人都给我找出来。” 说完他就大喇喇地坐在客厅里,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跳毛跟冬生两人从卧室里搜出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中年夫妇顿时就激动起来,那做母亲的扑通一声跪倒在豺狗的面前:“大哥,大哥,你行行好,我们什么都说,只要你放过我的儿子,他什么都不知道,昨天晚上他一直都在睡觉,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什么……” 豺狗从屁股后面掏出一把手枪,对准那妇女的脑袋就是一枪,那男人见妻子惨死,嚎叫着就要跟豺狗拼命,被跳毛一枪托砸在后脑上,人顿时就瘫倒在地。 那少年一边用变声的嗓音大叫,一边嚎啕大哭起来,但声嘶力竭的,也不知道他叫唤的是什么,估计对于这少年来说,母亲死了,世界塌掉了。 豺狗摇了摇脖子,颈椎骨咔咔响了一连串,他轻描淡写地说:“让你们开个门还这么磨叽,这算是给你们一个教训。现在我来问你话,慢一秒,老子就毙了你儿子!听明白了吗?” 那男人悲愤异常,可是为了儿子,却也只能无奈地点头。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气氛极为压抑。 豺狗正要开腔,门口却突然走进来一人,这人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头盔,特别是那完全贴合五官的面具,给人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好像此人不是戴着面具,而根本就是个金面人。 跳毛见到此人进来,先是一愣,马上就拿枪指着他大骂:“哪里来的不长眼的猪,给老子滚蛋,没见大鳄帮在办事吗?” 进来的自然是孙大圣,他根本就没理会跳毛的恫吓,继续往前走着,跳毛大怒,跳起来就用枪托去砸他。 孙大圣硬受一击,感觉这头盔的吸能效果也挺棒的,几乎没有没感觉到什么冲击力,然后他叉开手一把揪住跳毛的脖子,将他骂骂咧咧的话全部掐在咽喉里! “干掉他!”豺狗示意冬生。 冬生慌里慌张地抬枪扫射,结果却发现枪栓咔擦响着却射不出子弹来。 孙大圣眼睛盯着豺狗,将跳毛顶在墙壁上,然后一拳过去,将他的脑袋砸成烂西瓜,那红白物什污了一墙! 那温暖的血液顺着他的拳套和护臂流下来,孙大圣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那股腥臊,拳套和护臂虽然是金属,但就像他的皮肤一样,可以向他传递不一样的触感。 冬生看到眼前这一幕,人都吓呆了。 在大灾之前,他就是大鳄帮的成员。但他之所以加入鳄鱼帮,那是因为自己读不好书,想找个地方可以混吃等死,但这种血腥的场面,他不喜欢也不习惯,要命啊,他心一阵阵的颤抖。 豺狗站了起来:“不错啊,哥们,有两把刷子,怎么样,跟我混吧。我们大鳄帮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只要你跟我混,我保管你好吃好喝,过以前一样的日子,而且还有大把的美女随便你玩。” 孙大圣有点惊愕,这家伙失忆了么?自己刚刚杀了他的跟班,他竟然还有心思招徕? 豺狗似乎也知道孙大圣在想什么,嘿嘿一笑:“一个下等人而已,杀了就杀了。怎么样?兄弟,来不来?” 孙大圣尽量将话说顺畅了:“你的人,都是,我杀的。” 豺狗脸上抽了一下:“没想到老武也是死在你手里?果然有手段,没关系,不打不相识嘛。” 孙大圣点了点头:“我还要,杀你。” 豺狗一怔之下,那张被青春痘整得飞沙走石的脸顿时就狰狞起来了:“蠢猪,老子看得起你你应该觉得自豪,既然你没这福分,那今天豺爷我就超度了你!”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2章 给个跳楼的机会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豺狗放着狠话,却冲冬生一努嘴:“给我杀!” 这话说得轻松,怎么杀? 冬生好害怕,手里的枪又打不响,完全成了烧火棍,他嫌麻烦出门又没带刀,赤手空拳的,让他一个170cm180斤的胖子怎么杀?如果用体重可以碾压,那他还有点优势……但是既然豺狗让他杀,他就不能不杀,否则的话,就甭想回去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抡起枪托向孙大圣头上砸去,同时还“呀——”的大叫,给自己配音壮胆。 然后他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再然后,他看到了豺狗那双可怕的兽眼,咦?他明明是后脑勺对他的呀,紧接着,他飞到了墙壁上,又滑落到地上,好痛,全身就跟散架似的,他决定不再动弹了,能动也要装死。 这眨眼工夫,他成为了一件武器,在孙大圣和豺狗这两个狠人的手里转了一个圈,现在还能活着,太不易了。 豺狗狞笑:“蠢货,你以为头上套个套子,我就奈何不了你吗?看我在你头上插五个洞洞,让你妈的好透气!” 说完他就像一条猎犬一样噌地冲了过来,叉开五指,那尖利的爪子足有五六厘米长,看起来很是骇人,朝着孙大圣的脑袋就是一爪! 孙大圣抬臂一挡,他的护臂也已经改造了,现在身上都是15层防御的护甲,因此他不怕用手臂去硬抗对方的爪子。 豺狗一爪过去,见孙大圣用手臂来挡,心中顿时狞笑起来,狗东西,敢用手来挡,让你见到骨头吧!他曲掌一挠,利爪滑过孙大圣的护臂,激起一溜儿火星! 这一爪破了七层防护,这个豺狗果然比武蛮子厉害。 这一爪之后,豺狗也明白了一件事,这家伙竟然戴着护臂的?而且还是金属的,那好,老子就给你一招黑虎掏心! 孙大圣不急,以“缠”字诀应付,当那豺狗一招使老,他从后面一拳击中他的后背,这一拳虽然不是全力一击,但就算是铁板也要砸个坑。 但那豺狗却浑然不惧,受了一拳就跟个没事人似的。 有蹊跷啊,孙大圣变拳为爪,曲臂一爪,溜背一撕,唰唰三两下,将那豺狗的上衣给剥了,露出那可怕的上身,其上见不到一点肌肉,只有鱼鳞一样的黑色甲片,看起来很是恐怖。 那冬生躺在地下,眯缝眼睛观察战场,对孙大圣好生佩服,这兄弟,使得一手善解人衣的好功夫。 豺狗护甲会有多强?孙大圣思忖着反手持刀,剥鱼鳞一样从豺狗的肋间划过,这甲片虽然只是角质层,但那CTS-HP粉末钢制成的飞刀刀锋划过,竟然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根本未能伤及肌肤。 看来这甲片的吸能作用也很强大。 豺狗瞅准机会,横臂一扫,这一招并无多大杀伤,但攻击范围大,孙大圣一时不能使巧避开,无奈之下只能曲臂挡住。 豺狗这一扫含愤而出,倾尽了全部力量,孙大圣一挡之下,感觉一股巨力袭来,整个人都往后蹬蹬蹬退了三步之多,一脚踩中了地上冬生的手指,直痛得他一阵无声的抽抽。 嘿!这个变异人真是好神力! 孙大圣如此想着,心中却丝毫不急躁,原本他就擅长四两拨千斤,这次他又要故技重施,在缠斗中他再次使用金属丝战术,使得那豺狗每次出击都受到阻碍,空有神力而使不出,豺狗越打越暴躁,盛怒之下像坦克一样冲孙大圣撞过来,嘴里还大声吆喝着:“我干你粮的,有种跟爷好好过一招!” 孙大圣最喜看到这种无脑的打法,他一侧身,脚下使个绊,那豺狗扑通一下摔倒在地。 大圣同学最擅长的就是痛打落水狗,你气势昂扬的时候,先避着你的锋芒,一旦落水,那不好意思,他的雷霆一击就如期而至了。 见那豺狗扑倒在地,他如蛟龙出海,一跃而起,扑击豺狗的后脑勺! 豺狗听到脑后疾风呼啸,知道大事不妙,一个转身回来,曲臂在前,护住自己的脑袋。 “蓬蓬蓬蓬!” 孙大圣拳拳到肉,力大势沉,打得豺狗抱头翻滚,全无还手之力。 那冬生听这声音的节奏过瘾,偷眼一看,发现是豺狗被狂K,不由心中大乱,完蛋兮兮,这小子逆天了,连豺爷都不是对手,咱还是要想办法逃啊。 豺狗披甲虽厚,但是孙大圣大力砸下的拳头也够凶悍的,弄得他臂骨疼痛欲裂,心中惊骇莫名:这小子究竟什么来头,怎么力气这么大,看起来又不是进化人,怎么会这样呢? 惊怒交加之际,他一声暴喝,想将孙大圣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可一发力,他有点欲哭无泪了,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如此多的金属丝,竟然将他的双臂密密麻麻地缠了上百道,饶是他的神力惊人,却也无法挣脱。 而他略一惊诧,又被孙大圣抽冷子在太阳穴上砸了一击!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豺狗目前只有一级变异,护甲并没有覆盖到脑袋上来,这一拳下来,他整个人都不好了,手一软竟然放了下去。 于是孙大圣拳头就像暴风骤雨一般袭来,眉棱、人中、鼻梁处处鲜血飞溅,没多久,豺爷被打得面目全非,整张脸塌陷下去,从那凹陷的眼珠中流出来的白中带红的凝胶物,就不知道是脑髓还是眼珠了,这副惨状,估计就算是他哥鳄鱼过来也不认得了。 孙大圣一统狂K之后,感觉自己的气息稍稍有点乱,于是起身来稍稍平复了一下气机,同时心里暗想:“这样不对啊,赢得这么累,这些变异生物力量好大,虽然我的力气也在飞速的增长,但貌似赶不上这些变异人的增长速度,如果找不到新的方法,以后恐怕就没办法对付了。” 那冬生没办法再装死了,他实在没想到,那牛逼哄哄的豺爷,竟然直接被人跨骑揍死。他磨磨蹭蹭地向阳台走去,他思忖着要跳楼,这虽然是三楼,跳下去不死的几率还是挺高的,总比被这个变态一拳揍出脑髓来好得多。 孙大圣突然喊了一声:“站住!” 冬生哭丧着脸回过头来:“大哥,给个跳楼的机会吧。我就是个小喽啰,没资格做什么大恶的……那个怎么说来着,虽然我有罪,但是罪不至死啊。” “走门。”孙大圣觉得这胖子真是挺喜感的。 冬生听到这话,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啥?” 孙大圣觉得这胖子真有点脑抽,他有心放走他,让他宣传一下自己的英雄事迹,他竟然还不领情? 他没好气地说:“走门,跳楼,你随意。” 冬生这下听清楚了,他如遭大赦,从门口走了出去,转过来对孙大圣作揖拜谢,然后飞也似的逃了,那速度,在胖子界俨然可创记录。 他当然不能被摔死,摔死了,谁去报告鳄鱼,说那个戴金属头盔的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让他们去追查那个戴黄金头盔的金刚吧,这样此地才会恢复平静。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3章 世事艰难,人心不古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站了起来,那中年户主一脸谄媚地走过来,点头哈腰的,就快匍匐到地上去了,嘴里不断叨唠着:“老大,真是多谢您了,没您,我们全家就遭殃了。” 说着就到了孙大圣的跟前,然后头突然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匕首,使劲地往孙大圣肋间连捅两刀,这变化如此之快,就连他儿子都吓得一声惊呼。 孙大圣莫名其妙,这男子手劲不错,这卯足劲两刀,足足刺破了他两层防护,刚才还说谢谢,怎么眨眼就翻脸了呢?人与人之间还有起码的信任么? “为啥?”孙大圣问,同时一把抓住了他那紧握匕首的手。 那中年男子表情变得异常阴狠:“为啥?你为啥放那人离开,你在我家杀了人,我家还能好过?如果不是你杀了人,我老婆怎么会死?你还觉得自己无辜了?” 孙大圣明白了,除此之外,这中年男子铤而走险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如果他能够杀死孙大圣,到时候鳄鱼他们来了,也许就能将功赎罪了。他的想法倒也没错,但他挑错了对象。 “咔擦!” 中年男子手腕断了,疼得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脸也有点扭曲,他不明白孙大圣怎么还不死? 孙大圣将他的匕首抢过来,放在手掌里,一点一点地捏面团一样捏成一个丸子。 这也太变态了吧!急中生智的拼死一击也没能奏效,中年男子顿时崩溃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孙大圣的腿哭起来:“我该死,我该死,放我儿子走,我任您处置!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儿子吧。不要因为我的过错就惩罚我儿子。大哥,大哥,我求您了。” 孙大圣深刻地认识到,这种随便就给人下跪的家伙,其实是最可怕的,动辄不要尊严,其结果是什么不要尊严的事都干得出来。 对于他抱着自己大腿的行为,他更是厌恶,于是微微一抬膝盖,一下顶在那人的面门上,顿时鼻血狂飙,样子看起来惨极了。那人一点都不在意,甚至伸手扇自己的耳光:“我该死!我该死!我该死!” 那耳光抽得真是够响亮的,只不过,孙大圣感觉那耳光抽在了自己的脸上,普通的人类,在目前的世道下要保住尊严,真是太难了。 “走吧,别再回来。”孙大圣说。 大鳄帮的行事是非常凶残的,杀几个普通人对他们而言连眼都不眨一下,这个中年男子竟然还异想天开杀死自己来讨好鳄鱼,那真是太好笑了,要知道这次死的可是鳄鱼的弟弟,鳄鱼如果前来,势必要掀起腥风血雨的。 孙大圣只想将祸水引到“黄金头盔”的身上,让这个帮派不要滥杀无辜,还江景小区周边一个清净,但事情真会像他预想的那样发展吗?现在看来,那也未必,因为他远远低估了这些末世帮会的凶残程度。 中年男子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了家,中国人对家的留恋是全球第一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房奴愿意买一些水泥块付出黄金的价格,但孙大圣相信,要不了多久,大家会习惯颠沛流离的日子的。 …… 看到孙大圣拎着水回来,凤珑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对面的小区传来枪声,让她很不安心。 “喂,小结巴,你提桶水而已,怎么去了那么久?” 孙大圣纠正她:“两桶水。” 凤珑玲笑得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你还蛮贫的。嗯,拎了这么多水,今天晚上又可以冲凉了。” 孙大圣起身,拎起一桶水向楼上走去。凤珑玲冲着他的背影龇牙咧嘴。 虽然他不愿意跟奚蒙蒙住在一起,但是考虑到这个女人为了打水还冒那么大的风险,举手之劳就帮她一把。 见到他拎着水上来,奚蒙蒙有点意外,在她的身后,那十二岁的奚壮壮皱了皱眉,转身离开。 “谢谢你啊,大圣,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孙大圣直起腰来:“我没,别的意思。” 奚蒙蒙笑,倚在旁边的柜子上,就跟一没骨头的蛇一样,这模特要摆起pose来,那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万种的,她暧昧地看着大圣:“我也没别的意思,你说话越来越顺溜了,人也越来越性感了。” 无聊当有趣,孙大圣转身就走。 奚蒙蒙在后面追着叫他:“喂,你到底怕我什么?我又不是白素贞,难道你怕我吃了你?” 孙大圣没回头,这女人是老司机,像他这样纯洁的人,不搭腔是最好的防御。 “你知道吗?你不愿意跟我住一起,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没必要送一桶水来示好的。” 孙大圣怒了,他噔噔走回去,逼视着她,一直走过去,可惜他的气场真不够,那奚蒙蒙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挺着傲人的胸迎接他的挑衅。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住了,掏出电纸书,写了一段话给她:“我帮你提水,是不想你被人掳走。以你的个性,被人掳走肯定会出卖我和凤珑玲,所以,我提水给你,不是向你示好,也不是表示歉意,是为了我自己。” 奚蒙蒙笑:“逻辑好严密。不过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那种会出卖你们的人了?” “防患于末然。” “哦,你要这么说那还差不多。对了,好像珑玲根本不知道你是变异人?你为啥瞒着她?你看,这件事,我也没有跟她说,我还是一个口风很严密的人嘛。”奚蒙蒙说着,习惯性地往后撩了撩头发,结果却撩了个空,因为她已经剪了短发。 “我不是变异人。” “那你是进化人?” “都不是,我是普通人,你对我不要寄希望太大,我不像你期望的那样。所以,你也不必事事讨好我,没用。”孙大圣说话是很直接的。如果要说情商,那真是太一般了。 “不是就不是呗,谁稀罕呢。”奚蒙蒙轻描淡写般的说,但是脸皮还是微微泛红,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么被孙大圣当面打脸,对她来说真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灾难,像孙大圣这种等级的男人,只能做她的粉丝,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孙大圣转头回了1404,凤珑玲见他回来,脸色好像不太对,不由开玩笑似的说:“怎么的?现在想到道歉了?被讽了吧?热脸贴在人冷屁股上了吧?我呸!我这什么比喻,就你那脸,哪有资格贴!” “……” 孙大圣真心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世上最可怕的。看上去很美丽,一接触心灵俗不可耐。 (PS:最后一句,仅代表大圣童鞋不成熟的看法,不代表作者看法,女童鞋不要迁怒于我。)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4章 杀人放火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搬了根凳子,坐在阳台上,他在等待大鳄帮的人杀过来。 看似很闲,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接下来的事情可能会很麻烦,他在尝试改变拳套的形状,可以变成爪型,也可以变成拳刺,只是这拳刺比较夸张,中指的尖刺长达5公分! 尖刺的金属是从拳套中抽离出来的,只不过没有用到黄金,而是硬度极高的丝茧金属。自从飞刀都割不开豺狗那家伙的鳞甲,他意识到,必须要增加武器的锋锐度,一味防守是不行的。 过了一阵子,奚蒙蒙带着弟弟也过来了,快到中午时分,奚蒙蒙是过来搞饭的。嘿,弄个超模做保姆,这要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也算是灾难带来的福利了吧。 街面上终于有了动静,来了两辆车,一辆敞篷的极光,一辆卡宴,此时不是说车是否豪华,能开上车,这件事情本身就蛮豪华的。 极光在前面开,后座两个枪手,副驾驶上坐了冬生那个胖子,他手里拿了个喇叭,声音很尖细的那种,他在喊: “戴铁壳壳的,你有种就出来,再不出来,鳄鱼哥放火烧了你这一片!” “有看到的马上过来举报,期限是15分钟,否则放火烧了你这一片!” …… 这个死胖子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话。 听到这动静,凤珑玲他们也马上挤到窗前来看热闹。 “那死胖子说什么?要放火烧了我们这里?我考!信不信姑奶奶我将他冻成冰棍!”凤珑玲嚷嚷道。 奚蒙蒙苦笑:“不是他要放火,是一个叫鳄鱼的大哥。” “鳄鱼?变异人?” “可能吧。但是大鳄帮这个帮派,在江源市早就存在了,我读书的时候都听说过。”奚蒙蒙解释说。 凤珑玲突然四下里张望:“咦,小结巴呢?哪去了?” 奚蒙蒙没有回答,但她的眉宇间流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担忧。 15分钟时间很快过去,极光上面的两名枪手下车,开始往边上的房子倾倒汽油,看那样子,真是要烧房子了。 临街的住户从房子里出来,跪在地上哀求,被他们用枪托打得一片惨叫。 在冬生又喊过两遍之后,和怡园小区的房子开始着火燃烧,一些住户从楼里冲出来扑火。 两名枪手开始扫射,子弹横飞,许多人倒在血泊中,场面看起来非常混乱。救火都会被枪扫,这些人真是疯狂到了极致。 孙大圣已经到了巷口,他没有动手,只是静静地观察,他知道正主应该就在那辆卡宴车里。 和怡园小区的楼上也响起了枪声,一名枪手中弹,胸部被大口径子弹射出了一个大洞,看样子已经是凶多吉少,这是自制的土枪,子弹侵彻力极大,一旦被打中,能撕开一个超乎寻常的创面。 孙大圣微微感觉到一点希望,反抗,总是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发生。 卡宴车打开了门,从里面出来两个人,一人拥有熊一样健硕的身材,另外一人同样敦实,但是个头很矮小,看起来不到160公分。这两人,健硕的那个是大鳄帮的老大鳄鱼,矮的那个,是他的得力打手墩子。 他们下车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楼里奔去,竟然有人敢反抗,这简直不可容忍。这大鳄帮的人,以沿江这一片为自己的势力范围,怎么可能容忍普通民众的反抗。 开枪的是和怡园小区的居民,他们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搞到了枪支,本来也不想反抗的,但是刚才亲人下楼扑火,竟然惨遭杀害,一时红了眼,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有两人蹲守在楼道口,端枪锁定那唯一的入口,耐心地等待着。他们已经见到两人跑进了楼道,电梯停了之后,这是进楼的唯一通道,死守住这里,人是没办法冲进来的。 然后令人惊悚的一幕发生了,其中一人旁边的墙突然倒塌,从里面暴冲出一人来,此人正是人形怪兽鳄鱼,埋伏着的居民还来不及举枪,被他一拳过去,生生地砸嵌进了墙体中去! 剩下一名居民反应挺快,也不敢开枪了,直接从楼梯口跳下去,落地崴了脚,但哪里还顾得上痛,一瘸一瘸地继续奔逃。 鳄鱼正要追击,突然听到电梯门传来嘎吱嘎吱的声响,他心中异常好奇,难道电梯突然恢复了工作?咋可能? 他走过去,发现一名戴着黄金头盔的家伙撕开电梯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孙大圣自然是从电梯井爬上来的。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鳄鱼压制住怒火,喝问道:“你就是那个戴铁壳壳的人?” 太没文化了,铁能有金黄色的?孙大圣反问:“你是,老大?” “没错!你杀了我弟弟?” 是老大就好,擒贼先擒王,孙大圣早就知道,要想以最小的牺牲结束这场风波,就只有搞定大鳄帮的老大鳄鱼。 “是的,如果你,指的是那只穿山甲的话。”孙大圣越是压力大,人越冷静得可怕,甚至结巴都没那么严重了,他的确是个天生的战士,拥有无与伦比的心理素质。 “很好!好极了,你个龟儿子,你以为藏在那个铁壳壳里就安全了,那我来告诉你,我要将你的铁壳砸扁,然后用车将你压成指甲片那么厚的肉饼!” 孙大圣没有说话,他发现此人貌似拥有人熊一样的变异,估计除了利爪,更凶悍的应该是力量。 果然,鳄鱼就像坦克一样地向他冲刺过来,带着燃烧一切的怒火和碾压一切的气势! 孙大圣站得笔直,在鳄鱼冲过来的时候,重心还稍稍往前倾了,一旦战斗,任你如何凶狂,不能让他有丝毫的胆怯,这就是胆似铁打的孙大圣! “嘭!” 两人几乎同时出拳,只是孙大圣的拳头上多了一根5公分的拳刺!两拳交击,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而鳄鱼的惯性要大得多,他的肩头撞向孙大圣的胸口,孙大圣扭腰一闪,原本就要像斗牛士一样把这蛮牛给放过去,但意外的是,鳄鱼虽然看起来比较笨拙,但实战经验竟然丰富异常,关键时刻突然横臂一扫,带上了孙大圣同时向前飞出—— “蓬!” 孙大圣飞出了三米远,狠狠地撞在后面的墙上,竟然撞出了一个人形轮廓,如果没有吸能护甲的话,就这一下,他可能都要内伤吐血。 变异人,果然够强。 但同时,那鳄鱼也发出了惊天的吼叫,因为孙大圣的拳刺,也深深地刺穿了他的拳头,他的右拳,在这一击之下,竟然完全被贯穿! 孙大圣松了一口气,这个鳄鱼以力量见长,防御力虽然也不错,但要抗住自己用丝茧金属加工的拳刺,那还差得远呢。 (PS:感谢书友160626165545079,本书第一个打赏啊,多谢啦,心意领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5章 新秩序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鳄鱼被击穿了右拳,但那创口并不大,他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从身后摸出了一件武器来,那是一只大铁锤,锤头比孙大圣的脑袋都要大一号,全金属的铁柄。 他挥舞着大铁锤冲杀过来,偌大的锤头被他舞得呼呼生风,只听一阵轰轰的巨响,锤头所到之处,墙倾砖碎,楼道都差点被这厮给强拆了! 孙大圣有心让那大铁锤砸上一下,看看自己的护甲能有多大的抗性,但这锤头实在是气势迫人,真是挡者披靡,无奈之下,他也只能尽可能地闪避了。 鳄鱼越砸越兴奋,这厮显然有破坏欲,一边砸一边凶狂大叫:“蚂蚁一样的东西,别躲,看老子砸死你!砸!砸!砸!死!死!死!” 楼道里充斥着水泥灰尘,视线变得模糊。 但那小臭虫一样的孙大圣却依旧活着,虽然看起来鳄鱼随便一锤就能将他捶扁了,可他偏偏就像小强一样顽强地活着,继续跟鳄鱼周旋。 孙大圣能够切身感受到鳄鱼强大的战斗意志,因为对方意志的强大,要想改变那锤子的性状,竟然也变得有些困难。 鳄鱼挥锤的速度慢了下去,如此大开大阖地攻击,确实也挺消耗体力的,同时鳄鱼也感觉自己有点二百五了,这么一顿乱砸,激起无数的粉尘,此时他自己也被迷了眼,更看不清楚目标了,所以他要放慢节奏,抓准时机,给孙大圣致命一击。 这机会说来就来,孙大圣在后退的途中被地上的烂砖头给绊了一下,身子一个趔趄,鳄鱼抓一个提前量,狠狠一锤下去,吆喝道:“死!” 这一锤果然结结实实地砸在孙大圣的胸口,但是慢着,那锤子怎么碎了?就跟面粉揉成一样的碎了…… 孙大圣终于成功侵入了铁锤的金属元素,改变了它的硬度,不仅让它变松软,还让它变得粉脆粉脆的。 鳄鱼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必杀一招最后废掉的是自己的锤子?任他蠢如猪,也不信胸口能比自己的锤子还硬啊,就算跑江湖的,也只听说过胸口碎大石,没听说过胸口碎大锤的。 而更反人类的事情还在发生,他手中的那铁柄,突然就像是活了,变成了一条蛇,绕了一个八字形,将他握柄的双手给铐住了。 这,你嘛嘛的……鳄鱼瞪大了三角眼,这一刻,他那凶残的眼睛竟也显出几分萌萌哒的感觉。 在他的对面,孙大圣突然跳起,是的,痛打落水狗的时间到了,大圣发飙的时间到了。 金光一闪,孙大圣探爪袭来,那拳套,此时悍然就变成了龙爪手! 这一爪,直接袭击鳄鱼的眼睛,鳄鱼一扭头,嘿,精准地闪开,爪子离他的眼睛还有1cm远呢,但意外再次发生,那爪子瞬间再长了2cm! “嗷!啊痛!” 鳄鱼狂叫,他的一只眼睛已经被孙大圣这一爪给抓瞎了,眼珠爆开,晶状体中的黑水迸溅。 “臭虫!我要你的命!” 话音甫落,回应他的是孙大圣更为致命的攻击! 孙大圣一拳击中了他的胸口,拳刺贯入6cm,可惜被鳄鱼舍命一挣,没中心脏,否则就这一下,他就要交待在这。 趁你病要你命,孙大圣一旦出手就毫不留情,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鳄鱼凶狂至极,一声嚎叫,将手柄变形而成的镣铐给挣断,然后一把拽住孙大圣的右手,不让他拔出拳刺,孙大圣左手变形出钢铁利爪扼住他的脖子,鳄鱼下巴一夹,卡住了孙大圣的手腕。 “死!!” 鳄鱼嘶吼!他要强迫孙大圣跟自己进行肉搏战,在他看来,自己的力量大得多,身量也高大得多,完全可以碾压对手! 他一把抓住孙大圣的膀子,一使劲就抡了起来—— “轰!”一堵墙塌掉,孙大圣可悲地沦为拆墙工具,绕是护甲吸能作用强大,这一下也让他的内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这鳄鱼还真是力量惊人,换个人,就这一下,就足以被挤压得七窍飙血了。 “轰啦啦!轰啦——” 又是两堵墙坍塌,孙大圣的髋骨感觉被撞裂了一般,但同时,他的嘴角挂着一丝诡谲的笑容。 鳄鱼突然跪倒在地,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先前一心要跟孙大圣肉搏,此时却只想将他推开,但只推了一把,就气力不足地轰然倒下! 在弥留之际,他使出最后的力气将身子翻转过来,不甘心地问:“你,你怎么做到的?” 孙大圣做了什么?很简单,既然鳄鱼不愿意他的拳刺离开他的身体,那他就让他好好享用一下自己的拳刺,让拳刺生出弯钩,将他的心脏刺穿。 面对鳄鱼的问题,孙大圣没有吱声,人的好奇心真是奇怪,你都要死了,还那么在意这个干吗? 擒贼先擒王,既然他已经搞定了鳄鱼,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会好办多了。 他发力将鳄鱼的身体扛起来,然后走到阳台上一使劲丢了下去。 随着“啪”的一声闷响,鳄鱼那硕大的身体从4楼坠下,狠狠地落在地面上。 众人一起发出惊呼,同时抬头往楼上看去。 他们看到了一个被喊了很久的人物,就是那个戴了铁壳壳的怪物。 楼下的人很奇怪孙大圣,孙大圣同样很奇怪楼下的人。 按照他的预想,杀掉了鳄鱼,就会震慑住他身边的小喽啰,理论是没错,但问题是,大鳄帮的那些小喽啰都已经被搞定了,那个叫冬生的,没再喊喇叭的,而是被人擒住按在地上摩擦呢。 接替冬生的是另外一个人,他手里拿着喇叭,语气很严肃:“这是个新的时代,这个新时代需要新的秩序,只有这样,大家才能相安无事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像大鳄帮这样草菅人命的帮派,我们‘新世界’将予以坚决的打击!” 新世界?一个新的帮派么?来得还真是巧啊。 这个所谓的新世界势力,开了三辆车过来,其中一辆车边站着一个高个子,看起来很扎眼,那可是熟人,谢云翔。 新世界广播着自己的“教义”,然后恰逢此时孙大圣将鳄鱼的尸体给扔了下来,在普通民众的心里,这孙大圣就是新世界的人了。 巧,真是太巧。 新世界的核心人物谢云翔,他一抬头刚好看到了站在阳台上的孙大圣。 这次打击大鳄帮立规矩的任务,是他带队的,只是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古怪人物,直接击杀了大鳄帮的大哥,那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加好办了。 他想跟孙大圣说几句话,没准还能为新世界招徕到一位强人,可再抬头,那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6章 种子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谢云翔的身边,一人俯身在他耳边说:“翔哥,要不要派人去追踪?” 谢云翔想了想,摇头说:“既然对方不愿意露面,就不必节外生枝,免得造成不必的麻烦。” 他此举也是出于谨慎考虑,现在他们重点要灭掉不愿意归顺新世界的大鳄帮,没必要招惹上别的强敌。在他的分析中,这个“金面具”单枪匹马能够干掉鳄鱼,胆识和本事都是非凡,也不知后面有没有别的势力,所以还是不招惹为好。 一举端掉大鳄帮的核心成员之后,谢云翔让人在各大街区张贴新世界拟定的“新秩序”,也就是所谓的新行为准则。 其中有几条,倒是普通民众一直都盼望的,比如重点打击各类恶性抢劫行为,对于持械抢劫者,一律处死!这就是所谓的乱世用重典了。 源峰区所有居民,其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受新世界保护。新世界将会组织力量,在城区各处巡逻,发现恶行,一律惩处。 这些措施挺不错的,如果真的能够做到,那么以后至少可以出入平安了。 新世界的办公地点就在原先的区政府办公大楼内。看这个样子,这个所谓的由变异人和进化人主导的新政府就这么快速地成立了。 但一切真会如此容易呢?对于普通的民众而言,这一切是富是祸呢? 以孙大圣对谢云翔的了解,这家伙对普通人,可是相当不屑的,当饿狼开始圈养羊羔,不是改了口味,而是有了智慧。 …… 孙大圣收起头盔,扔进背包里,然后悄然去了河边…… 1404,此时过了饭点,厨艺出众的奚蒙蒙也已经做好了午餐,但大家都没吃,一直都在等着孙大圣。 大家都不说话,气氛变得挺凝重的。这个时候孙大圣还不回来,两个女人越来越担心。 凤珑玲盯着画报,但是眼睛发直,根本就看不进去,直到门咔擦一声,孙大圣从外面走进来,她的眼珠子才瞬间复活,丢下画报,叫了一句:“呀,你可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好日子来了,你却没熬过来呢。” 奚蒙蒙脸上也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像个家庭主妇一样说:“洗手吃饭吧。” 孙大圣则从身后举起一条红尾的鲤鱼,有点得意地说:“吃鱼吧。” 凤珑玲笑:“你去了这么久,原来钓鱼去了啊。” 本来大家准备吃奚蒙蒙做的炒饭,那饭凤珑玲偷尝过,刚熟的饭,撒点盐,在锅里抄一抄,又弹又粘,味道还挺好的。但是现在既然孙大圣带回了大餐,自然要等等了。 于是奚蒙蒙美滋滋地去弄鱼,凤珑玲则缠着孙大圣说话,至于那奚蒙蒙的弟弟奚壮壮,酷着个脸,窝在沙发里看书,书的封皮是《算术探索》,作者是高斯。这厮真是个CoolKids。 孙大圣问:“你说,什么好日子来了?” 听孙大圣这么问,奚蒙蒙顿时兴奋起来:“你没看外面张贴的告示?有一群厉害的家伙组成了一个叫‘新世界’的政府,从现在开始,大家都要遵守新世界颁布的行为准则了,知道不?” 孙大圣点了点头,他不是没看过那公告,只是不以为然。因为历史证明,无论是谁上台,一开始总要说一些漂亮话的,而这个所谓的新世界,连好听的话都没说,或者说是不屑说,还不定以后的日子会多难过呢。 凤珑玲看他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幸福”,顿时不乐了:“难道你没懂?知道吗?从现在开始,我们的粮食就是我们的了,再也没人敢来抢了。因为这个新世界会保护我们的财产的,这是源峰居民的财产权。” 孙大圣觉得这孩子还是太嫩了点,容易被忽悠。 凤珑玲不满地说:“你怎么一点都不高兴?难道你觉得他们没有力量保护我们的财产权?” “也许吧。不过他们为了权力拼命,可不是为了保护你的财产的。”孙大圣干脆写给她看,希望能够启发一下她的榆木脑袋。 凤珑玲白了他一眼:“你跟蒙蒙姐的说法一样,你们看问题真是太阴暗。我就不觉得,在这个时候,难道不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整顿秩序么?根据历史竟然,越是乱世越是英雄辈出……不管怎么说,至少蒙蒙姐再出去打水,就不用担心什么人会非礼她了。” “我认同。”孙大圣说,开始有点头疼了,这姑娘背起历史书来,那可很要命。 其实他也挺能理解凤珑玲的,因为作为一个“有产者”,凤珑玲急需财产权有个保障,但是经历这一段时间的洗劫,大多数的民众是一贫如洗的,当生命得到了保障,那么另外一个问题会更加突出,那就是食物。 如果新世界不能解决食物的问题,一群饿得嗷嗷叫的人类,他们不会为了食物铤而走险? 这个世界会变得太平?就因为一个杂牌军组成的政府?有公信力吗?开什么玩笑! 就算不提人类社会自身的忧患,巨蛛围城怎么说?信息静默怎么解?到底在灾难背后,隐藏着怎么样的秘密?孙大圣心里有一种无法排解的忧虑。 二十分钟后,奚蒙蒙的水煮鱼做好了,虽然没有佐料,但也够香的。 这一次,四人围坐在餐厅里吃饭,大家都变得很客气很斯文,好像是重新回到了文明社会。 奚壮壮虽然不说话,酷着个脸,但是他很放松,并不拘谨。 事实上,孙大圣很喜欢奚壮壮的冷漠。为什么呢?因为冷漠的人际关系会让大家都轻松,何况是并不设防的冷漠,那说明他的冷漠是内心的写照,他是什么人,对你什么态度,明明白白写在脸上。而用表面的热情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人才是最不好相处的,因为你不知道他内心究竟在想什么。 在饭桌上,奚蒙蒙提议说:“大圣,下午你陪我出去转转,也许可以弄到一些蔬菜的种子,咱们可以在阳台上种一些蔬菜。这样的话,我们的菜就可以多样性了。” 孙大圣点了点头:“好,我一个人去。” 奚蒙蒙问:“那你认得蔬菜种子吗?” 孙大圣想了想,有点懵逼。虽然他自诩生存能力强,但是种子这个东西,他还真是不认得的。 “还是带上我一起去吧。我不会有事的,毕竟这个新世界刚刚高调宣布了管制源峰城区,应该不至于马上就有出头鸟跳出来吧?再说了,我也是江源本地人,知道哪里有种子。” 孙大圣点了点头:“那好。” 凤珑玲的腿伤也已经痊愈了,作为进化人,她的恢复速度也在加快。 听到两人要一起去,她也叫唤起来:“那我也去。”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只对奚蒙蒙说:“我们,晚上出发。” 凤珑玲感觉孙大圣完全是故意针对自己:“晚上我也去,谁怕谁?我告诉你,小结巴,我根本就不怕黑!”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7章 内金刚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可不跟凤珑玲纠缠,这个头发越来越蓝的魔女,他根本惹不起。当一个原本娇生惯养的女孩,突然想要证明自己自强自立的能力的时候,那她各种好强的表现,真的很扰民。 其实他完全是被冤枉的,他选择晚上去找种子,不是因为欺负凤珑玲怕黑,仅仅是因为刚才在跟大鳄的打斗中受伤了,需要行周天搬运之术来疗伤。 他将自己关进了储藏室,一心一意地吐纳起来。 刚刚受伤那会,其实也没什么感觉的,但是过一段时间,髋部锐痛不已,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刚才从餐厅进来,他是尽力克制,否则那两女人又得大惊小怪。刚才那一战虽然取胜,但也很凶险,如果不是有护甲,估计这会儿身上都没几根好骨头了。 不行啊,看来他远远还不够强大,接下来的日子,应该更加低调地蛰伏起来,好好地将念力练起来。 不过失意之余也有惊喜,他盘膝端坐了一个小时,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愈合了,呼吸通畅,行走自如,再也没有疼痛的感觉。看来,他的周天运转之术也是一样神奇的东西。 在末世模式开启之前,他仅仅将这当作一种锻炼精神的“呼吸操”,可现在看来,这周天运转之术,暗含宇宙大道,真不知道老祖宗们是怎么悟出来的?孙大圣忍不住猜想,这些神奇的古老秘术,跟眼前这灾难有没有什么关系呢? 周天运转之术源自丹道,而丹道源自道家,两年多年前的老子,他又得到了谁的启示,写出那么一部远远超越时代的经典? 《黄帝内经》说:“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庄子道:“真人呼吸以踵。”他们所说的真人,是什么人? 先不说今天这些外域生物入侵,仅仅是地球本土,也是谜团重重。 …… 孙大圣站起来,决定再做一些腿部的护甲,但是因为丝茧已经快消耗完了,他只能选择做一些局部的防护。最终他选择做了一个足底、足背和膝盖的防护,这些重点部位,容易受伤,受伤后也容易致残。 做好之后,他将仅剩的丝茧金属加固在腕部,这样可以增加金属丝的使用率。 完成之后,他有些惆怅地想,消耗完了丝茧,普通的金属根本很难利用,难道说,自己要再次重返野外,寻找更多的丝茧来凑成一套完整的护具? 当然,这些他也只是想想,想起巨蛛吃掉大铲车的那一幕,他就有些不寒而栗,自己依恃的护甲,可也是金属的,只怕到时候根本就挡不住那些巨蛛。 因为没别的什么念想,孙大圣继续端坐练“呼吸操”,慢慢进入了传说中的胎息境界,人从后天呼吸进阶到了先天呼吸,专气致柔,以致婴儿,恍恍惚惚,骨肉坠离,精化为气,气化为神…… 周而复始,时间如灰尘萎落,仿佛刹那间,他跳进了另外一个时空,那个时空,时间极慢,血脉流淌如蚁爬;空间又极其庞大,神光罩处,三千大千世界全收眼底…… 尔后,他的身体出现了许多古怪的类似幻觉一样的变化,一开始腹部发热跳动,继而有种身轻如羽的感觉,那感觉极为诡异,貌似身外之身要从自己的驱壳中脱离出去,有点像是灵魂出窍…… 但认真甄别,却绝非灵魂出窍,用念力探查,念力所到之处,虚幻的肢体坚如磐石,粗壮如山,有一种金刚力士出世的骇人气魄。不过这种金刚力士的形象不是整体,而限于各个部位,比如念力到腿部,则如立地之巨柱;念力到臂膀,则有擎天之力!那种举手投足则地动山摇的感觉,真正让孙大圣有种霸气侧漏、无法自抑的狂傲感…… 同时他心里慢慢涌上来一丝明悟:自己做金属铠甲,修的是外部金刚,再修精神,那成就的是内部金刚,如果内外结合,那可能要走出一种完全不同于的道路来。 释家说顿悟,道家说悟道,在前人未开辟之前,许多先圣,靠的也是这种在修炼过程中的醍醐灌顶式的开悟。毕竟,许多东西,不能靠秘笈,要靠自己的慧根。 关键是,当慧光闪亮,珍珠一样的种子出现在你面前,你能否认识,及时从容地将之捧在手心…… 当这种“内金刚”,或者说是神之金刚慢慢萌发的时候,孙大圣默然发觉,自己对金属元素的控制再一次大大提高了,控制护甲变形,几乎可以在瞬间完成! 现在他终于不必每天将头盔分开成两片收进背包里了,他只要念力一动,头盔就能自动变形成为肩甲隐藏进衣服中,一旦有需要,一两秒内,头盔又能重新生成,真是神乎其技! 当然,如果要隔空控制不属于自己的金属元素,那速度就会大大下降。 虽然如此,隔空控制金属元素的距离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他站在窗口进行测试,他可以控制对面楼的金属防护窗变形,这个距离目测将近100米。 100米!从三两米倒100米,这才几天的工夫?没想到内金刚的萌发,会令自己的进步如此之大,孙大圣有点始料未及的幸福。 一旦这些内金刚修成一个整体,并夯实壮大,其进步将会更加神速,对金属元素操控更可以到达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想到这里,一向比较内敛的孙大圣,嘴角也不由流露出一丝轻狂的笑容来。也是,谁人年少不轻狂? 慢慢,他从坐定中出来,缓缓站起,渐渐恢复正常的新陈代谢。 储藏室里有也有透气窗,只不过伪装成洗手间的小窗而已。从那里看天色,已然临近黄昏,稠血一样的晚霞映得窗户玻璃一片血光。 晚餐早就准备好了,一来晚餐是比较简单的,二来奚蒙蒙不许凤珑玲去打扰他,所以客厅里大家各自做着自己的事,耐心地等待着孙大圣出来。 也不知咋的,大家不由自主地将孙大圣当成了家长,他这个家长没有出来,自然没人会先开动的。 本来凤珑玲是不懂什么规矩的,只是奚蒙蒙坚持等,她又有点崇拜这个靠着自己的努力杀出一片天地的超模,所以也就安静下来,在边上用水杯玩冰棍了。 至于奚壮壮,只要有一本书在手,不吃不眠?根本不算个事。 凤珑玲一边玩冰棍,一边斜睨着储藏室的门,她就不明白这小子躲在里面干嘛? 待门一开,她一眼射去,恨不得洞穿他丑陋的灵魂,可没想到,她看到的却是满面春风的孙大圣。这也难怪,大圣童鞋这次收获颇丰,一时幸福满溢,不小心被她看到了。 凤珑玲怪叫了一声:“你那什么表情,好YD,一副高潮余温的样子,难道你在撸管?” 奚蒙蒙小嘴成了O型,心里暗道:这小妮子咋如此火爆,不知道壮壮在这,少儿不宜…… 孙大圣走过去,出手如风,抓住凤珑玲的脑袋瓜一顿狂揉,一边揉一边骂:“你这小脑袋里,塞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凤珑玲蓝发凌乱,脑袋被他摇出了对鸡眼,末了,拢了拢头发,突然又是一声怪叫。 孙大圣警告她:“别叫了,不然新世界的巡逻队以为咱家遭了劫。” 凤珑玲兀自怪叫:“哇呀不好!小结巴不结巴了。” 这么一说,孙大圣也醒悟了过来,也是啊,好像自己痊愈了。 “我不结巴了为什么不好?你良心大大的坏了。” 凤珑玲哭丧着脸:“你不结巴不好玩,以后你继续假装结巴好不好?” “滚。” “真的,你结巴的时候气质特好,现在不结巴了,气质起码下降了两个台阶,太丧气了。” 奚蒙蒙帮起腔来:“我就说了,你结巴的时候很性感哦。” 孙大圣不理她们,他现在自我感觉神清气爽,气质很仙,比先前上升了十个档次都不止。这两女人,心理扭曲,审美畸形,话不投机半句多。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8章 空军来袭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残阳沉没于西山,晚霞褪去血色,犹如灰烬一般。 沿江风光带,在新世界一纸公文后,竟然也有了三三两两的人群。 孙大圣也见到了传说中的新世界“骑警”,他们骑着高头大马,在水泥路面上踢踏踢踏巡行。人很傲气,马却很颓废。 世界好像慢慢步入了正轨,人们终于可以从家那个“牢笼”走出来了,但是,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孤城这个牢笼呢? 奚蒙蒙走在前面,她毕竟是土生土长的江源人,记得农机公司前面有些门店是有卖种子的。此时她当然不奢求有大把的种子卖给她,只要能够从地面的缝隙里找到一两颗蔬菜种子就满足了。 跟在她身后的是凤珑玲,这个蓝发小魔女,此时却很沉默,她口口声声不怕黑,真的到了晚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走在最后的是孙大圣,他晃荡着肩膀,走得很放松,遇到路灯会停下来,在灯柱和旁边的门店之间划拉一番,神神道道的样子,如果穿破烂点,几乎让人怀疑是精神出错的流浪汉。 不过如果有人真的知道他在干吗,那恐怕就只剩下了惊叹了。因为他会在路灯和门店之间扯上一条细细的金属线,如果有人在后面跟踪,一撞上金属线就会被他侦知。这些金属丝,纯黄金制成,这和平年代的贵金属,却被他派上这种用场。 偶尔孙大圣也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可笑,因为不知不觉的,他有些地方变得跟巨蛛一样,比如这种“结丝”的行为。 “哐当、哗啦啦……哐当、哗啦啦……” 前方突然传来一阵阵卷闸门被敲砸的巨响。 三人走过去,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把长柄的锤子,敲打着变形的卷闸门。不过看那样子,他不是要砸烂卷闸门,而是在修复,这说明,此人很可能是这家种子店的主人。 见到三人过去,中年男子停了下来,但是一直紧握着那把长柄的锤子,不安地问了一句:“你们找谁?” 奚蒙蒙用本地话问:“阿叔,我们想问问,你店里还有没有蔬菜种子卖?” 中年男子立马沉下脸来:“没有。” “那别的种子也可以啊……”奚蒙蒙不死心。 “没有没有,都没有。”中年男子老大不耐烦。 凤珑玲好生气:“喂喂,你什么态度?我是来买你的东西,又不是来抢你的?告诉你,你如果有,我们可以用大米来换!” 一般情况下,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中年男子被凤珑玲抢白了一番,脸色反而缓和下来,他耷拉着脑袋说:“我这里真没有种子卖了,你看我的店子,被人砸成这样,还能有种子么?而且……” 说到这,他放低了声音,四下瞧了瞧,这才说:“现在新世界的不准种子交易,你不知道吗?” 奚蒙蒙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谁知道为什么?”中年男子忿忿然,“今天中午突然来了几个新世界的办事人员,说不准种子买卖,实行专营,我库房里的种子也都被他们没收了,哼!就算强盗都没有他们这么洗劫得干净!” “你库房的种子,他们怎么会知道?”奚蒙蒙不解。 “他们威胁我,以后不准私下种农业作物,只能由新世界统一种植,如果发现,就会严厉惩处,既然这样,我留着还有什么用?” 凤珑玲忍不住插嘴:“他们说不准就不准啊,大伯,我真不知怎么说你了,你这算是听话呢,还是胆小?” 中年男子被个小女孩耻笑,心里很不得劲,不过他还是好心劝告:“你们真的不要再找种子了,如果被新世界的人发现了,搞不好就会有牢狱之灾。” 奚蒙蒙很诚恳地说:“阿叔,你带我去你库房瞧瞧呗,说不定会落下点什么种子呢?” 中年男子没想到他们如此坚持,看了看两女的,又看了看站在后面一言不发的孙大圣,他最后叹了口气:“好吧,我那里确实还剩一包白菜种子,你真要的话,我也不要高价了,给我20斤米吧。” 凤珑玲想张嘴答应,被奚蒙蒙扽了下衣角,她赔笑说:“阿叔,你自己又不敢种,留着也是个祸害,不如送我们算了,还要什么米呢?” 中年男子此时生意人的嘴脸就露出来了:“那可不行,这样吧,15斤米,可不能再说了。” 奚蒙蒙皱眉:“我们上哪去给你弄这么多米……5斤米,不能再多了。” 中年男子愣了愣,估计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就跟明星一样漂亮的女人,怎么这么能砍价,想了想,屈服了,毕竟那些新世界的家伙,将他的库房搬空了,除了空头支票,也没见送他一粒米啊。 不过他又透露自己还有一包菠菜种子,如果要,相同的价格,一共10斤米了。 这次奚蒙蒙没再啰嗦了,谈好价之后,三人回到住所,取了10斤米,再次回到原先的种子小卖店。 中年男子从袋子里拿出两小包种子给他们,一再叮嘱说:“我可没卖种子给你们,你们如果被发现了,千万不要说是我卖的,反正我是不会承认的。” 奚蒙蒙很诚恳地说:“您放十万个心吧。种子店这么多,就算真出事了,我就说在你隔壁的地上捡到的,我供你出来又捞不着什么好,犯不着牵扯你出来。阿叔,以后你要有种子了,我们再交易啊。” “那就好,那就好。”中年男子踏实了,拎着那10斤大米,心里也乐开了花。 在回去的路上,凤珑玲一脸郁闷:“这个新世界还真不争气,怎么行事那么霸道,还要搞农业专种么?” 奚蒙蒙解释说:“这个很正常啊,现在我们江源最缺的就是食物,他们掌控了农作物的种植,就掌握了所有人的命脉。” 凤珑玲没吱声,有点闷闷不乐,看来小姑娘慢慢也认识到世界残酷的一面了。 她斜眼看孙大圣,他不说一句话,好像又变成了以前的那个安静的怪男子,她忍不住喊他:“喂,小结巴,你不会又退化了,再次变成哑巴了吧?” 孙大圣对这种毫无营养的搭腔没有兴趣,闭口不回。 凤珑玲突然意兴阑珊地叹了口气,就跟个小老头似的:“小结巴,你说,这个世界还会不会好了?那些可怕的蜘蛛,它们到底从哪里来的?来我们地球串门就不回去了么?” 孙大圣没有说话,却突然停下脚步,抬头仰望着天空,表情异常严肃。 凤珑玲跟在他身后,低头撞他的背:“又闹什么啊,快走啊。” 奚蒙蒙嘘她,示意她看天空。 凤珑玲抬头一眼,顿时吓得小脸都石化了。 只见月光下,有两只巨大的鸟状物从房顶飞过,那东西翼展超过5米,看起来就跟一小飞机似的。 最为奇怪的是它的翅膀,那就是一层薄膜,透光的薄膜,可以渗过暗淡的月光。 因为隔得远,加之光线不强,她看不清楚这个怪物的确切模样,只看出它有一对硕大的耳朵和尖利的爪子,它飞行的时候无声无息,就跟一隐形战机似的…… “这,这是什么东西?” 孙大圣说:“你这么问没法回答,因为这肯定是地球上没有的东西,不过如果要说像什么,应该是像蝙蝠,我们可以姑且称之为巨蝠。”说到这,他又自言自语般的嘀咕,“嗯,第二波是空军部队啊。” (PS:我昨夜梦见作者满脸是血,磕头如捣蒜,求推荐啊求推荐。)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9章 收割头颅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那巨蝠开始俯冲,速度极快,看那方向,应该是区政府。 “你们先回去!” 孙大圣说了这一句,然后顺着巨蝠俯冲的方向追了过去。 凤珑玲目瞪口呆:“这家伙当自己是谁啊,我们才是强者好不好?我们一个进化人一个变异人都要躲起来,他一个普通人,竟然敢跟着这种可怕的怪物去看热闹?这哪里是什么巨蝠,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地狱里来的魔鬼。” 奚蒙蒙暗笑,这个普通人可不普通,当下也不多做解释,拉了她一把:“咱们赶紧回家吧,路上要被人给抢了种子去,那可就倒霉了。” …… 源峰区政府的广场,这是整个源峰区唯一有亮光的地方。 新世界的领导层使用了柴油发电机,恢复了部分供电,他们就是要摆出一种姿态,世界因为他们而重新回到了正规,电力的恢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文明之光。 区政府前的广场上,虽然没有广场舞大妈的踪迹,但是民众比别的地方都要多,大家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不时地谈论着什么,偶尔还有人进行一些很私人的交易。 广场是骑警重点巡逻的地方,各个角落都有骑警那高大的身影,人数应该不少于十人。 其中一名骑警站在区政府的西北角,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同时对自己目前的身份也相当自豪,在这种灾难的岁月,他能够成为变异人,并且在新的权力机构里谋得一份差事养活自己和家人,比起那些获得一点庇护,就感恩戴德的普通民众而言,他已经是不同的阶层。 对于这一点,他丝毫都不怀疑,同时他也从周围人的目光中看到了羡慕,而且还有不少美女偷偷向他暗送秋波。 只不过,这美好的一切,转瞬就要灰飞烟灭。 他手里抱着一支步枪,严肃地监视着自己所在的区域,然后他看到许多民众突然看着他惊呼起来,这令他有点吃不消,本人虽然帅,可还没倒男女老少通吃的地步吧? 尔后,他终于明白有事发生,于是回头向空中一瞧,结果他看到的不是夜空,而是一只硕大的怪物,翅膀铺天盖地,长着恶魔一般的脑袋,嘴巴一张一合,里面剃刀丛生,闪烁着金属样的冷光! “呀!”他吓得打了个冷战,根本来不及有更多的反应,然后脖子一凉,那俊美的头颅就永远跟他说拜拜了。 这只巨蝠攻击的方式也是特别奇怪,它没有用嘴或者利爪去咬它,而是用翅膀那尖利的边缘削掉了骑警的脑袋,同时还将他的步枪削掉一截枪管,露出崭齐的切面! 好锋利的翅膀! 凭借着空中和速度的优势,加上这锋利无比的翼刃,这巨蝠收割人命的速度快得叫人咋舌,几乎每一次低空飞掠,都会挑起数个美好的头颅,而坐着高头大马的骑警更是首当其冲。 警笛长鸣!众人哭喊着奔逃,人与人相互践踏,场面混乱不堪。 “射击!射击!” 一名骑警头目从楼内跑了出来,一边奔跑一边射击,同时大声命令周围的骑警让子弹飞起来。 子弹在夜空中曳拉出华丽的弧线,从地面各处集中起来,目标是那滑翔中的巨蝠。 巨蝠的目标很大,子弹能够轻易射中它那薄如蝉翼的膜翼,但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些步枪子弹竟然没能射穿它,只在膜翼上流下点点光芒! 孙大圣终于赶到了,他看着眼前这一幕,内心异常震撼,这巨蝠的膜翼,其坚韧度真是令人吃惊,不出意外,绝对含有金属成分。 这些几乎由金属打造的怪物,它们降临地球,到底有何目的? 民众渐渐逃离了广场,下面只剩下一群人类的佼佼者,他们刚刚发现了自己不可一世的异常能力,却旋即受到了巨蝠的致命打击。 连子弹都不怕,还有什么力量可以对付这些恶魔呢? 终于,从人群中突然飞出一修长的男子来,此人浑身煌煌火焰,身后竟然还长了一对由火焰构成的翅膀,她飞在空中,挥出火焰之箭,想抗衡这两只巨蝠。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打了鸡血一样的喝彩来:“唐恒!唐恒!……” 孙大圣稍感诧异,竟然能够用火焰凝结成翅膀,这得多厉害了? 谢云翔也突然闪现,在政府大楼一棵高大白桦树上借力一弹,竟然也跃到了半空,遥遥一拳过去,竟然击中了其中一只巨蝠。 人群再起呼喊:“翔哥!翔哥!……” 但那巨蝠只是微微改变了一下飞行方向,其中一只悄然掠过,要将下降途中的谢云翔削为两段! 孙大圣顿时来了点兴趣,他悄然集中神念,想要跟那巨蝠翅膀中的金属元素沟通…… 唐恒见谢云翔遇险,倾尽全力挥出一团火焰,这巨蝠虽然不怕火焰,但显然也不愿意硬抗,它扑腾而起,速度更快地向谢云翔掠去! 唐恒击出那一记火焰之后,已经力竭,身后的翅膀也不再那么明亮,只能滑翔到边上缓缓降落,他心里很清楚,这些巨蝠还不是他们可以正面对抗的,有点担心谢云翔可能难逃一死了。 谢云翔在关键时刻,倒也果敢,面对极速飞来的巨蝠,他凌空一拳击出,那拳头突然伸长了两米有余,正中巨蝠的脑袋,巨蝠被中了一记,但并没有造成多大的伤害,它做出了一个非常极致的飞旋,谢云翔的一个拳头竟然被他的翼刃生生切了下来! 随着鲜血飙飞,谢云翔发出了一声惨叫,跌落在白桦树的枝丫上,带落纷飞树叶,砰然摔落,不知死活。 形势急转直下,唐恒知道现在不是硬撑的时候,必须要保持有生力量,他大声呼喊:“撤退,撤进楼里!” 这倒是个明智的选择,进了楼里,这些飞行生物就没那么好施展了。 两只巨蝠则继续追杀撤退中的人类,但突然之间,它们止住了杀戮,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向着政务厅大楼飞去! 孙大圣正好隐匿在那里,他刚刚沟通了巨蝠膜翼上的金属元素,发现这简直就是个宝矿,如果自己能够取得膜翼来改善自己的护甲和金属丝质地,那么防御和攻击都将成倍增加啊。 可就在试图改变巨蝠膜翼的时候,他的攻击被巨蝠侦查到了,这些生物虽然智力不高,但是敏锐得很,知道孙大圣的攻击才是致命的,所以就放弃追杀目标,转而来找孙大圣的麻烦。 这一幕恰好被地面几名变异者看到,他们忍不住大叫提醒同伴:“哇,是那个戴着黄金头盔的人,怪物追着他去了!” 唐恒也而看到了,一干人在政府大楼前停了下来,有点惊疑不定,要不要去帮那个戴黄金头盔的家伙呢?唐恒沉默了半晌,说:“大家保持戒备,防止怪物杀回来!” 听他这么说,他的手下就放心了,齐齐松了一口气,因为在巨蝠面前,他们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过去也是送死。就让那牛逼的黄金头盔去跟它们纠缠吧,如果那戴头盔的这样都能不死,那他们是真的服了。 (PS:孤独的裸奔之路,忧伤地召唤推荐票的陪伴。)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0章 反杀巨蝠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没想到自己的念力攻击也能够被这些巨蝠侦探到,心里吃惊不小,他原本是想偷偷地暗算它们的,如此一来,反而是他成功地吸引了巨蝠的仇恨,解救了那群抱头鼠窜的所谓新人类。 跟巨蝠正面来一战? 开什么玩笑,孙大圣撒腿就逃啊,而且专往小巷里钻。 巨蝠穷追不舍,显然被卑微的人类暗算,这大大地激怒了它们。 咔擦!嘎吱! 巨蝠追击过来,翅膀将一家住户的防盗窗给削断,掉下去了半截! “吱吱——” 一股尖锐的声音袭来,剐得孙大圣的耳膜一阵刺痛。 这巨蝠的叫声真叫人难受,孙大圣瞬间穿过一个街区,逃进一个还在修建中的小区建筑群。 这里无人住,至少不会殃及无辜,而且自己也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手段了。 他见巨蝠追得紧,知道在空地上,步兵是无论如何都快不过空军的,他一拳轰击墙面,击出一个小洞,然后快速掏大扒开,从那洞里爬进去,以躲避巨蝠的追杀。 他慢慢明白了一件事,就是这些巨蝠跟地球的吸血蝙蝠确实是有几分类似的,比如它们同样是用超声波进行定位的,那么他如果逃进室内,那就极有可能躲开对方超声波的探照。 “嗖——” 一只巨蝠阴魂不散地追过来,见孙大圣钻进洞里,竟然收起翅膀团身冲撞过来。随着“轰隆”一声响,那墙被撞出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来,灰尘弥漫中,那巨蝠张开翅膀,在地上爬动的速度竟然也是极快的。 孙大圣这下可是够呛,他确实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之猛,无奈之下,掉头就往楼上跑去。 巨蝠原地一蹦,后发先至,竟先孙大圣一步到达楼梯口,“唰”的一声,它一扬膜翼,那翼刃向孙大圣当胸切来! 这一下速度来得太快,前一秒孙大圣还在发力前冲,转瞬间他又要转身后逃,创促间,他根本无法收住自己的身体,竟然是迎着那翼刃冲了过去!孙大圣好无奈,此时他只能祈求护甲够强韧,可以硬扛下翼刃的无敌切割了。 “铮——” 翼刃划破他的衬衣,在护甲上拉出一溜儿金光! 15层防护全破!并且切入肌肤3mm!差点深入到骨头!孙大圣从楼梯上摔下,仰面倒下,重重地摔倒在地面上。 这一摔倒是问题不大,他在瞬间恢复了护甲,并以压迫的方式止血。好强大的翼刃,这东西就是个宝贝! 巨蝠也凌空跃下,那一刻它也有些迷惑,不明白这个人类的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金属制品,不过这正好可以成为它的食物。 此时的孙大圣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仅给巨蝠造成了一种死亡的假象,更能在无形之中藏匿自己的行踪,因为使用超声波回声定位的生物,对运动中的生物定位更为精准。 巨蝠缓缓靠近,孙大圣屏住呼吸,收敛心神,此时他绝对不能冒险对巨蝠进行念力攻击,因为那实在太难,生物越强大,其体内的金属元素越难以被他控制。 巨蝠探出利爪来,深深地扣进了他的胸膛,护甲失去了10层防护。还好,这利爪并没有翼刃那么锋利变态。 接着,令孙大圣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巨蝠垂下了脑袋,那张魔鬼一样的脸谱就在孙大圣的面前,孙大圣瞪大眼看着它,它张开了嘴,嘴里丛生锯齿一样的尖牙,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美味一般,竟然从嘴里掉下哈喇子,直接掉在孙大圣的护甲上。 “腐蚀!分解!” 孙大圣的护甲被那口水快速分解着,他终于明白那巨大的铲斗车是怎么像蛋糕一样被巨蛛吃掉的了,原来这些怪物的唾液中含有可以分解金属的成分。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这口水对黄金层的腐蚀很快,但对丝茧金属层的腐蚀就慢得多。 孙大圣一边修补被腐蚀的部位,一边继续保持不动的姿态。 “咔擦!” 随着瘆人的声音传来,巨蝠终于对他下嘴了! 这一口咬下去,如果是皮肉,估计十来斤肉都没了,而孙大圣的护甲脖子部位,也被咬穿了12道防护,并且那唾液通过尖牙还在快速地向下渗透腐蚀! 就是现在! 孙大圣突然动了,刻不容缓之间,他上身突然挺起,尔后双手一合,使用了一招双峰贯耳,狠狠地拍在巨蝠的两只蒲扇一样大的耳朵上。 而同时,他的手掌中还握有一对飞刀,双掌这么一拍,将那一对7公分长的飞刀全部拍进了巨蝠的耳朵里! 巨蝠受此一击,嘶嘶尖叫,张开大嘴搏命一般地撕咬孙大圣的脖子,而孙大圣却在一招得手之后,瞬间从地上滚开。 孙大圣一边修复护甲,一边走到楼梯边上,而那只巨蝠显然已经全面抓狂了,它不断翻飞撕咬,所到之处,砖石迸溅,灰尘飞舞,那气势,貌似整栋楼都要被它拆了! 不过经过一番观察,孙大圣完全镇定了下来,他一边跳跃着避开飞来的砖石,一边带着玩味的表情看着上跳下蹿找不到目标的巨蝠。 他的判断是准确的,这巨蝠靠着超声波回声定位,那么在它那巨大的耳朵里就有一套具有生物波定位的结构,通过发射生物波并根据其反射的回音辨别物体。现在他将一对飞刀插入他的耳朵里,破坏了他的回声定位系统,那么它就是个睁眼瞎,根本无法判断自己的位置。 孙大圣尝试操控巨蝠体内的金属元素,才将念力刺探过去,那巨蝠马上向自己扑了过来。因为早有准备,孙大圣从容闪避开,这危险的实验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念力控制巨蝠的金属元素,也会暴露自己的目标。 那么,他虽然弄瞎了这巨蝠,却对它束手无策了呢?当然不是,他在巨蝠的耳朵里还留有一对飞刀呢?那是属于自己的金属,不受巨蝠的影响。 他潜运念力,控制飞刀双管齐下,在巨蝠的脑袋里翻滚绞杀,没多久,那巨蝠就“啪”的一声跌翻在地,慢慢失去了运动能力。 老子竟然杀了一只巨蝠!? 虽然说他是靠着精准的判断和大胆的行动取得了胜利,但孙大圣还是觉得自己太幸运了,因为这巨蝠可不是一般的厉害,一只巨蝠的战斗力起码超过百十只巨蛛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1章 进化护甲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杀死了巨蝠,心理上的满足还只是低层次的,对他而言,更高层次的满足是巨蝠的尸体,那可是一个宝矿啊,那牛逼至极的翼刃,对他而言就是如假包换的无价之宝。 不过他也没有兴奋过头,先躲在房子的缺口边上瞧了瞧,结果没有发现另外一只巨蝠,估计这两巨蝠也不算是一对,这只追得近一些,跟着冲进了楼里面,而另外一只失去了目标,绕了几个圈就离开了。 既然没有了危险,加之这里也是无人居住的半成品建筑,孙大圣干脆就将那巨蝠的尸体拉进一间小房子里,决定躲起来好好研究研究。 他手掠过那巨蝠的膜翼,这东西如此坚韧,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只是边缘极其锐利,用吹毛断发来形容好像还弱了。 这东西的比重不大,拎起来就跟羽毛似的,却有超级厉害的高强度和高硬度,至于其锋锐度,那就更不用说了。孙大圣尝试抽出一根金属丝来,那金属丝比头发上还要细,但是竟然可以承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这、这、这也太牛叉了吧?”孙大圣再次结巴了,他畅想着,如果取六根扭成一股,那岂不是可以承受200公斤左右的拉力?用这做成暗器,或者设置陷阱,那岂不是可以杀人于无形?即使取20根扭成一股,那也不算粗,也许连巨蛛都可以轻松吊死! 而孙大圣当务之急是改造护甲,原本稀有的丝茧金属,现在有了膜翼替代,就可以完全舍弃了,只是用来吸能的黄金,他还没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于是他耗费了六七个小时,终于打造完成了一套全身护甲,从头盔、背心、护臂、拳套、护裆、护膝、护腿、鞋子,一全套下来,除了个别的关节部位,几乎没有死角。 这一套下来,为了减轻重量,孙大圣减少了黄金的配比,如此吸能的效果要少了一些,但整体防护却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套护甲,由5层0.4mm的膜翼中间夹着4层0.4mm的黄金构成,光是一层0.2mm的膜翼,就足以抗住子弹的射击,更别说总共9层叠加在一起了。 但同时,9层护甲加起来厚度只相当于一件毛衣,如果外面罩上衣物,根本就看不出来。而平时,那头盔可以变形为护肩隐藏起来,那鞋子等于是多穿了一双袜子,拳套也可以收起来作为护腕使用。 最玄妙的是,孙大圣发现,膜翼看起来是透明的,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念自动调整颜色,也就是说,孙大圣现在将它调整成肌肤颜色,旁人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整个全包围的护甲做完之后,也仅仅消耗了巨蝠的一只膜翼。 如果不是因为担心行动不便,孙大圣倒也不介意将这套护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种,只是那样一来,自己一出场就是金刚了,试想身上的披甲超过10cm,那整个人要大好几圈啊,虽然刀枪不入,但只怕连走路都困难。 但孙大圣直觉以为,总有一天,他会解决力量和护甲强度的问题,变成一个灵活自如、力大如牛、武威至极的金刚! 做好护甲之后,他又做了一些小东西,比如完全由膜翼金属构成的皮带,同样是膜翼金属的两只5mm厚的护腕,关于这个护腕,他不是要特别加强腕部的防护,这个护腕其实就是金属丝的金属储备。 接下来,他又替自己做了六把飞刀,直接就可以粘在皮带上。但是飞刀为了增加重量,他是用了黄金跟丝茧金属合金做刀身,刃材则用了膜翼金属,如此一来,既有重量可以保证射出去的速度和准度,又可以拥有非凡的杀伤力。 做完这些,看着天竟然已经大亮,他想了想,将巨蝠那残碎的尸体拖了出去,找了一间不起眼的民工杂物房,挖了个大坑掩埋起来,上面又堆上了杂物。 那单只膜翼还剩下不少的材料,孙大圣没有掩埋,而是用念力将之融成一大块,找了个大编织兜起来,然后趁着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号小区走去。 …… 江景一号再次恢复了死寂,估计经过昨天晚上那一闹腾,大家都明白了,那新世界保护大家的承诺又是个空头支票。 “咔擦。” 孙大圣打开房门,轻轻推门进去。 抬头一看,不由嘴巴0了起来,因为在他面前,凤珑玲搬了跟餐桌椅子,正对着房门坐着,只是她已经睡着了,歪斜着小脑袋,发出微微鼾声,至于那嘴巴,自然一如既往地挂着亮晶晶的哈喇子…… 孙大圣也不叫她,悄然进了自己的卧室,昨天消耗挺大的,他需要继续修炼自己的“内金刚”,他心里暗自觉得,如果没有“内金刚”的支持,那“外金刚”就支撑不起来。他目前的护甲对付眼前的状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再来一波更恐怖的生物,恐怕他又不得不升级了。 大约早上8点多一些,凤珑玲被敲门声惊醒,吓得摔倒在地上,那落地“咚”的一声传来,连孙大圣都替她觉得痛。 不过凤珑玲却没有喊痛,而是一把拉开了门,见是奚蒙蒙,有点失望:“是你啊。” 奚蒙蒙也有点急:“怎么?他还没回来?” 凤珑玲沮丧地点了点头,突然又发狠地咒骂:“这个自以为是的臭结巴,死就死了呗,我懒得操心他了。” 奚蒙蒙幽幽来了一句:“你操心也没用啊,不过我觉得他会回来的。” 她对孙大圣的能力还是相当自信的。 凤珑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没你这种感觉,你知道我的英文名叫什么吗?” “什么?” “Lonely!” 奚蒙蒙:“Lonely?珑玲,很谐音啊。” “我注定就是孤独的,这小子,自以为是,我看是不会回来了。等会我出去走走吧,看看能不能找回他的尸体,毕竟同居一场……” 孙大圣坐不住了,他怕这小妮子再说出什么更加出格的话来,就开门走了出去,开场白他不知道说什么,就咳嗽了一声。 凤珑玲跟奚蒙蒙面面相觑,凤珑玲那白得有点惨的小脸上竟然也飞过了一丝红晕:“喂,臭结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这是用嚣张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呢,但孙大圣不懂啊,云淡风轻地伸了个懒腰,回答道:“昨夜子时。” 子时,那可包含着两个小时呢,他不说一个精准的时间点,凤珑玲就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她皱着眉头回忆,好像在午夜的时候,自己还没睡着的,还在替这个死鬼操心的…… 奚蒙蒙不愿意参和:“那我去准备早餐了。” 孙大圣转头向储藏室走去:“我晚点吃,你们不要等我。” 凤珑玲叫他:“你别走啊,你昨夜看到什么了?听说广场那边发生大屠杀啊。” “等我出来再说,我现在要闭关。” 闭关? 凤珑玲看着他的背影,感觉这小子真是有点神经。不过既然人回来了,她的幸福感瞬间上身,向着卧室的床飞扑过去:“我要补觉,哎呀,困死我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2章 都有礼物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这一闭关,干脆就省了早餐,直到午餐时分人才出来。 在这段时间,他替自己做了一把弯刀,透明的、玻璃一样的膜刃材质的弯刀,宽背薄脊,好比圆月,很有西域草原民族的风格,适合骑兵。他之所以打造成这个样子,是想将之用于极速掠杀中。 同时,他又做了六把飞刀,全膜刃材质,薄如蝉翼,状如柳叶,极轻,巧妙地加了两片尾翼,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通过控制尾翼变形角度来改变飞刀的飞行轨迹。他之所以没有加重柳叶飞刀的重量,就是为了增加飞刀的滞空时间,在念力的控制下,柳叶飞刀甚至都能借助气流滑翔。 可以转弯的飞刀,孙大圣对自己这个创新思维还是非常满意的。 他也没有忘记同伴,替他们三人每人做了一把短剑。 在餐桌上,凤珑玲看着那把短剑,有点爱不释手:“小结巴,真有你的,这剑好漂亮,咦,这剑柄上还有一个珑字,你怎么做的,这个礼物我太喜欢了,谢谢你啊。” 奚壮壮没想到自己也有礼物,虽然他对打打杀杀的不感冒,却对短剑的材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凤珑玲说:“这剑是什么材质的?透明的水晶吗?好像水晶没这么轻吧,看起来挺锋利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太脆,随便碰一下就折了那就可惜了。” 奚壮壮说:“这剑虽然轻,但是绝对不脆,不信你拿菜刀跟它试试?” 凤珑玲白了他一眼:“小孩,你别想糊弄我,要试你拿自己的试。到时候折了,你就一边哭去吧。” 孙大圣忍不住问:“壮壮,你怎么知道它不脆的。” 奚壮壮解释说:“我用它刻了刻玻璃杯,发现硬度比玻璃还强,要知道,除了一些合金,大多数的金属都不如玻璃硬。而金属的硬度和坚韧度是一对矛盾体,硬度强的一般坚韧度就差,但我尝试着拗了一下,发现这短剑是有一定的弯曲度的,说明它的韧度也非常高,那自然会强过一般的菜刀了。” 孙大圣赞道:“壮壮观察挺仔细的。珑玲,你可以用它去砍菜刀或者钢筋,如果坏掉了,我赔一对给你。” “真的?”凤珑玲顿时来了兴趣,她走进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当着大家对面,使劲一剑斩下去,那菜刀应声断成两段,哐当掉在了地上。 凤珑玲没想到这短剑如此锋利,这简直就是削铁如泥啊,她还想回厨房再去拿把刀来试试,被奚蒙蒙拦住了:“我的大小姐,现在可没地方去买菜刀,不要再试了。” 凤珑玲于是只能从地上捡起那断掉的菜刀,用短剑一削,竟然就像削甘蔗一样轻松,她不满地嘟哝:“这菜刀太软了,怎么跟甘蔗似的?” 奚蒙蒙笑道:“不是菜刀太软,是你手中的短剑太快,我昨天用这菜刀剖鱼,可是相当锋利的。” 凤珑玲幸福得鼻孔冒泡,她看孙大圣眼睛里全是星星:“小结巴,我好崇拜你啊,你太会了,告诉我,你是怎么做的?” 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么不矜持的么?孙大圣有点不淡定了:“凤珑玲,我告诉你,你如果再追问我为什么,那么我就要将这短剑收回来了。” 凤珑玲赶紧将剑收回去,扁着小嘴说:“哪有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去的?你都在上面刻了我的名字的,好啦好啦,小气鬼,我不问还不行吗?” 孙大圣点了点头,奚蒙蒙会意一笑,她是知道孙大圣的神奇的,但她也理解孙大圣,因为对于凤珑玲来说,真的是知道的越少越安全,这句烂俗的话,真的管用。 孙大圣看了看凤珑玲,她小嘴里塞着馒头,手里抱着剑,一副幸福而满足的样子,这些馒头是奚蒙蒙用发酵的老料做的,有奚蒙蒙这个女人,这个家才像一个家啊。 “今天晚上我会出去走一走,你不要留门。”孙大圣说。 凤珑玲没在意他的话,因为他说的时候也没叫她的名啊,她兀自幸福地吃着馒头,抱着短剑,不知道哼着什么歌,应着节拍不断点头。 孙大圣皱了皱眉,还想强调一句,但奚蒙蒙笑着说:“放心啦,我会陪她的,等她睡了再走。而且那剃头蝠,只会晚上出来,躲在家里就不会有危险的。” “剃头蝠?”孙大圣有点奇怪,这是那巨蝠的绰号么? 奚蒙蒙解释说:“是啊,这是大家给那巨蝠取的名字,它专门抹人脖子取人脑袋,所以大家就叫它剃头蝠了。” 嗯,这个倒是形象。 孙大圣之所以要出去,主要是为了将那巨蝠的尸体慢慢带回来,而且现在他又想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巨蝠的唾液对金属有腐蚀作用,但它的牙齿却不受其害,这说明它牙齿中的金属元素,是耐腐蚀的,他决定过去敲了它的牙齿,在全套护甲外再加一道防护层。 不过他思忖着那些牙齿量可能不够,也许需要再猎杀一只巨蝠,这样才能完成防护层的制作。 猎杀巨蝠,在一天之前对他而言还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从昨夜过后,他已经很有心得了。换了一套全新的护甲,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怕巨蝠的翼刃了,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它那带有腐蚀性的唾液。 夜幕降临,孙大圣独自从1404溜出去,当时奚蒙蒙一直还待在下面跟凤珑玲说话,见他出去,凤珑玲也不过问,其实她还是挺机灵的,虽然她一直以为孙大圣是普通人,但她心里也清楚得很,这个普通人其实并不普通,也许他拥有某种还未被人认识的能力。 孙大圣走在街头,寂无一人,原本叫嚷着要通宵巡逻的新世界骑警,现在也完全不见踪影,无论是谁,都不敢在夜里行走,生怕那剃头蝠突然过来摘了脑袋去。 孙大圣倒是很享受这种孤寂行走的滋味,要知道,他原本就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对黑夜的亲密度远高于常人。 他先回到区政府的广场,那里也没有一丝灯光,整个广场空落落的,静得叫人发毛。就在昨夜,这里血流成河,不知有多少大好的脑袋在地上滚了轱辘…… 看来新世界的领导层也做出了决策,虽然没对普通民众发布宵禁令,但是他们自己人都已经不在夜间活动了。 孙大圣丢出了一支飞刀,飞刀后面拖曳着一根细长的金属丝,飞刀卡在政务大厅的牌楼上,然后他顺着那金属丝爬了上去,这膜翼金属材质真是太厉害了,这条金属丝仅仅比头发丝粗一倍,却可以轻松承受住他的体重。 爬上牌楼,他躲在政务中心那个铁皮大字后面,在他的前方,是一弯带毛的月亮,光线熹微。习惯野营的孙大圣知道,有此天象,就是要变天的预兆。 “吱吱——” 孙大圣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尖叫声,他缓缓往空中望去,只见天空中出现了一只巨蝠,它在空中滑翔,不时释放出高频的超声波。 (PS:我的号子还不能发言,关于更新,新书期暂时是每天两更,早上7点一更,下午5点左右一更。新书期过后三更,早中晚各一更,晚上更新最迟不超过9点。爆发另说。)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3章 其心可诛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终于再次见到这魔鬼一样的剃头蝠了,孙大圣不仅没有觉得害怕,反而有一丝丝的兴奋,这证明他的判断没错,巨蝠是被猎物吸引而来,它昨夜在广场发现大量猎物,今天晚上又会凭着记忆再次前来捕猎。 孙大圣的位置稍微有点高,如果暴露的话,很可能就会被巨蝠捕杀。所以他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块石头一般。 那巨蝠在空中盘膝了几圈,发现广场上空无一人,肯定是比较失望,又吱吱叫了一阵,然后振翅而去。 孙大圣并没有想过要在广场上猎杀这只巨蝠,那实在太招摇了,如果被新世界的人看到,那也许会招致无法预测的后果。 待巨蝠远去,孙大圣从牌楼上滑了下来,就像幽灵一样钻进巷子里,消失在夜色之中。 区政府办公大楼的一间会议室里,坐着以唐恒为首的几名新世界核心人员。目前在新世界,唐恒以下,谢云翔、蒋鸿飞、李潇三人在地位上是平起平坐的,好比末世前的市常委。 谢云翔那被切去的手,现在已经完好无损,这个猿类变异人,血脉极其霸道,不仅可以任意伸缩四肢,还具有断肢重生的特别能力,他看着那巨蝠远去的背影,缓缓道:“看来,是夜间的活动吸引了这些捕食的怪物。” 蒋鸿飞身材高大,瓮声瓮气的嗓子共鸣声很大,震得人眉头发紧:“那我们以后实行全面宵禁,不让那些废柴们夜间出来活动就行了。” 谢云翔嘿嘿一笑:“那倒没必要,你自不必说,他们也不会出来,这些废物们别的本事没有,保命的意识挺高。” 唐恒一直没有言语,他看起来年龄不是很大,但是异能在众人中最为独特厉害,加之为人心机深沉,所以给众人很大的压迫感,他只是听着,那狭长的双目似闭非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潇也没说话,这是个中年男子,面白无须,看起来有几分儒雅,想必末世之前,也是个知识分子,他只顾缓缓地喝着桌上的茶水,并不发言。 谢云翔瞥了他一眼:“潇哥,你什么看法?” “我觉得嘛,如果能够猎杀这些巨蝠,那对我们获取民心会有很大的好处,后面的那一系列的维持计划也好顺利推出。” 谢云翔自以为有谋略,听他这么说,则不无讥讽地说了一句:“潇哥,你这话说得轻松,昨夜之战你也看到了,这巨蝠不怕子弹,也不怕唐老大的火焰,你凭什么猎杀它?” 李潇既然敢说出来,肯定也有所计算的,他点了点脑袋说:“就凭我们的脑袋。这些巨蝠虽然厉害,但是脑子并不好使,我们可以使用陷阱来捕捉它。” 谢云翔逼问:“你觉得什么样的陷阱可以捕捉到它们?你要知道,它们的膜翼削铁如泥,用网和铁笼这些,应该都不好使。” 李潇被他这么一逼问,也陷入了思索中。 唐恒突然睁开眼睛:“那不如就用炸药吧。哪怕是铜皮铁躯,就算震也要震死它!” 李潇貌似一惊,他是这个主意的始作俑者,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却老谋深算的不打算说出来。 唐恒站了起来:“三天之内,实施这个计划,就在广场进行!” 谢云翔也吃了一惊:“唐大,不要吧,你要炸这个巨蝠,起码得准备2公斤TNT吧,那破坏力很大的,弄不好周围的房子都会受到影响。” “几座房子而已,不用管那么多,尽管干就是。”唐恒说一不二,很武断。 就在此时,李潇突然忍不住插嘴了:“那用什么做饵?” 提到这个问题,几乎所有人意识到了什么,一齐闭上了嘴巴。 唐恒似乎早就心中有数,他看了看周围人,缓慢却有力地说:“我们很快就要颁布税法和徭役,这当中肯定会有人反抗,那这些人,就是最佳的诱饵。” 李潇没做声,谢云翔四下看了看,也没吱声。 蒋鸿飞浓眉一皱:“这样的话,会不会显得我们太暴戾了?” “乱世用重典,有些事情,不用雷霆手段来立威,是做不成的。”李潇突然说。 谢云翔也附和起来:“嗯,那些废柴,与其留着喂虫子,还不如做点贡献。” 蒋鸿飞摇头:“唐大,这件事啊,还是要深思熟虑啊,如果引起民变可就不好了。现在普通民众当中,也夹杂着不少新人类的,如果有人借机作乱……” 谢云翔训斥他道:“阿飞,你说的什么呢?新世界是我们兄弟几个牵头搞起来的,如果连我们都不能齐心,这事还能做得好吗?” 蒋鸿飞没再吱声,破坏团结这个帽子有点大,他感觉有点戴不起啊。 唐恒没有掺和他们的争吵,而是走到窗前,看着远处的星空,自言自语般地说:“新时代的车轮滚滚而来,一切阻挡者必将万劫不复!兄弟们,要么跟我一起跳上这辆快车,要么,就等着被车轮碾压吧。” 蒋鸿飞嘴唇哆嗦了一下,没再吱声。 李潇站起来说:“‘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我支持唐大,就干他娘的。此计一石二鸟,既可以捕杀巨蝠收民心,又可以杀反抗者立威,何乐而不为?至于所谓杀孽,每当时代轮换,哪次不是血流成河?” …… 同一时间,孙大圣回到了那烂尾楼区。 这里白天都空无一人,到了夜间,更是冒着一股死气,那些乱七八糟的沙堆、土堆、杂物堆,在月下看起来诡异莫名,似乎随时都会爬出一些恐怖的物什来。 当然,此时最恐怖的生物,莫过于孙大圣本人了。 这可是一个越来越硬的人形金刚,昨夜才逆天死磕了一只巨蝠,而今夜,他是刨尸来的。 将杂物房里的东西清理掉,他将拳套变形成为利爪,然后以极快地速度扒开了土坑,将那巨蝠的残躯从里面拖了出来。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4章 飞行的奥秘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拖出巨蝠的残躯之后,孙大圣将它的牙齿敲了下来,总共24颗,倒也不多。 那尖细的犬牙长约五六公分不等,掂在手里沉甸甸的,跟膜翼的材质完全不一样,这个逆天的金属耐受巨蝠那诡异的唾液分解,同理应该也能经得起巨蛛的唾液分解吧。要不然,他搞一套铠甲,将自己整成人形金刚,最后却被这些家伙几口唾沫给溶解了,那得多冤屈? 就是量不够多啊,24颗牙齿,头盔一层0.2mm的防护都不太够。但有总比无好,考虑到巨蝠就爱摘人的脑袋,孙大圣将这一层防护重点用脑袋和脖子上。 做好之后,又将巨蝠剩下的一只膜翼给摘了下来,虽然老大一块,但是重量很轻,也难怪巨蝠这么大的翅膀都能轻松飞行。不过想到这,孙大圣那创新型思维又开始作怪了,既然巨蝠可以飞行,那我也可以做一对翅膀来飞啊。 理论上没错,那个叫唐恒的,他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异能飞行。但细想一下,对于孙大圣而言,这个难度有点大,为什么呢?首先,飞行需要扇动翅膀,这需要强大的臂力和胸肌,人和鸟类是有区别的,人类比重大,那么需要更大的翅膀才能支撑自己飞起来,更何况,就算长出了翅膀,也不一定就能够自如飞翔。 以孙大圣的体重比例,他所需要的翅膀应该比巨蝠都不会小,那么一对翼展超过5米的翅膀需要多大的力量来扇动?孙大圣感觉以自己目前的状况,够呛。 想到这,他倒是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巨蝠看起来并不特别强壮,是什么样的肌肉结构支撑它灵活自如地扇动如此大的翅膀呢? 根据以往的知识,鸟类飞行的动力最主要来自强壮的胸肌,孙大圣摸了摸巨蝠那已经冰冷的胸肌,确实比别的地方要发达一些,但也不算特别夸张,真相就是这样么? 孙大圣觉得应该不止这样,他放开自己的念力,去探寻巨蝠胸肌内的金属元素,他很清楚,这些外域怪物对金属元素的使用达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探寻了几分钟之后,他整个人都有点痴呆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秘密:在巨蝠的胸肌纤维中,夹杂着一些金属纤维丝,也不知道这些纤维丝有何作用,但孙大圣的直觉是,这一定跟巨蝠的飞行秘密有关,也许,就是这些金属纤维提供给它更大的力量。 但是这些金属纤维究竟是怎么样给它提供力量的?孙大圣百思不得其解,甚至他大胆地猜想:如果我将这些金属纤维移植进自己的肌肉纤维,会不会因此大大改善自己的肌体力量呢? 想到这,他自己都吃了一惊,将金属丝移植进自己的体内?自己这是要变成怪物的节奏么?不过旋即他又释然,只要自己的意识还受自己的控制,就算外形有所改变,那又如何?现在可不是和平年代了。 他继续研究金属纤维,经过探知,他发现这些金属丝跟肌纤维一样,是通过肌腱牢牢地附着在骨头上的,也就是说,这些金属丝跟肌纤维拥有同样的结构! 研究到这,孙大圣脑中灵光一闪,他以前曾经读过一篇有关人造肌肉纤维的文章,人类的肌肉是通过收缩来制造机械运动,而人造纤维可以通过温度的调节来实现同样的效用——也就是说,这种纤维,在加热后,直径会变大,但是长度会缩小,以此来达到跟肌肉收缩相同效果。 除了这个基本因素之外,制约人造肌肉发展的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必须要有足够长的循环寿命,至少要超过一百万个线性收缩循环。 而巨蝠体内的金属纤维,显然是一种合成的类肌肉纤维,这些外域生物真是极其古怪,处处透露出一种“后天人造”的痕迹。为了证明自己的设想是否准确,孙大圣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加热手里提炼出来的金属丝。 实验的结果令孙大圣很受鼓舞,这巨蝠体内的金属纤维,加热后不仅有强劲的收缩力,而且其伸缩的坚韧度甚至强于膜翼金属丝! 天啦,真正的宝藏竟然在这里,孙大圣兴奋异常,他一直都在思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力量的问题,如果他能够依靠这些金属纤维做成人造肌肉,那么这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 以普通的人类肌纤维而言,力量上千已经是极致,但如果换上金属纤维,那上万不是梦啊。 孙大圣越想越欢乐,他沉下心来,考虑如何加热金属纤维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尝试过加热金属,因为没有这个需要,现在天气挺温暖的,也许再过段时间,天气寒冷起来,以金属的导热能力,他不加热金属都不行了,扛不住冻啊。 而现在,加热金属的事情,已经提上日程了。 他重新审视自己控制金属元素的能力,那是因为在念力之下,金属是粒子状态的,这些粒子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只要他的意念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就可以组合成为自己想要的各种形状,这就是金属变形的奥秘。 根据物理热学的原理,金属粒子运动速度加剧,就会产生热量,那么要想使金属纤维的温度上升,只要使粒子运动加剧就可以了。而这件事对他而言,并不算特别难,难的是精准加热从而实现各种机械运动效果,这肯定需要千百次的锻炼。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目前而言,他必须提炼出足够多的金属纤维来。 然而令他略有些遗憾的是,巨蝠的胸肌纤维中,金属纤维并不多,全部提炼出来,也不过是三四百根,而每一根却比头发丝还细,束在一起,也是很小的一股。 看来巨蝠将这些金属纤维跟肌纤维进行混合使用,其效率显然是非常之高的。孙大圣目前还不知道如何移植,只能慢慢地实验,他决定要将部分金属纤维,用到右手的肱三头肌上,这块肌肉虽然不像肱二头肌那么大块,但是在打斗中很有作用,他影响着刺拳、直拳和推挡的力量,应用非常广泛,突击的直拳常常也是最为迅疾的进攻手段。 说干就干,孙大圣可不怕将自己的身体改造金刚,值此乱世,怕的是自己不够强大。当年的孙猴子,那可是舍得一身剐,玉皇大帝都能拉下马! 先选择一根细金属纤维,加热至通红消毒,然后又瞬间冷却下来,紧接着,孙大圣吸了一口气,将之从皮肤中缓缓插了进去,一种刺痛感传来,但是并不强烈。 孙大圣闭上了眼睛,开启意识之眼,引导金属丝进入肱三头肌肉群的肌纤维中间,让其两头深入肌腱中,尔后,他停了下来,让肌肉慢慢适应异物的进入。他不准备再插第二根,完全起见,他要等一等,等到肌肉将此金属丝完全包裹起来。 同时,他也明白,此时他的右臂不能随便运动,否则的话,金属丝会发生移位。 接下来,他运转河车,修炼“内金刚”。因为他知道,在修炼“内金刚”的时候,他的身体自我修补速度是最快的。 大约一个小时过后,他再次探查那体内的金属丝,发现它的两段已经被肌腱牢牢粘住,完全融为一体,跟普通的肌肉纤维没有什么两样了。 此时他尝试着运动了一下,发现它本身对运动有本能的敏感反应,一旦肌纤维收缩,即使他不以念力加热它,它也会自动收缩,因为肌肉收缩的同时,本身就会产生热量,而这根金属纤维,对热量极其敏感! 孙大圣得到这个结果,真是大感意外,难怪它能够在巨蝠的胸肌里存在,原来它本身就有异乎寻常的“运动天赋”。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果持续使用肌肉发力,热量增加,那么会在需要松弛的时候,金属纤维却保持着收缩,这是跟运动指向相悖的,不过这对于孙大圣而言却不算难事,他只要以念力控制金属纤维的粒子运动速率,就可以轻松冷却下来,甚至还能帮助原有的肌肉加快冷却时间,恢复耐缺氧能力。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5章 大胆移植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世界,有些事情真是爱拼才会赢。 孙大圣一咬牙往自己的肌肉里移植巨蝠的金属纤维,没想到竟然成功了。于是他也就没有犹豫,继续往里移植,待到第二天黎明,他已经往自己右手的肱三头肌移植了一百根金属纤维,同时也往肱二头肌移植了一百根金属纤维。为了不至于造成左右手,他将剩下的两百根金属纤维,也分别植入了左手的肱三头肌和肱二头肌。 之所以不敢在一个地方移植太大的量,主要是怕力量突然增加太大,自己的肌腱会承受不起。 好在一切正常,接下来只要继续修炼“内金刚”,帮助金属纤维融合进体内就好了。 因为这一次融入的金属纤维比较多,他决定进行一次“闭关”式的修炼。而且他自己也感觉到,内金刚的修炼好像也到了一个即将破关的阶段,需要“武火”冲关了。 此时他的修炼阶段,如果用道家金丹修炼术来形容,应该是到了练气化神的阶段。但孙大圣自悟内金刚大道,则不再拘泥于此,自取天地精华之气,滋养真我之神。 他目前精神力非常强大,只一两息,就可以进入胎息境界,直觉身外有身,笼罩体外,聚成元形之物,如磁石吸铁,吸收天地精气而茁壮成长,在浩渺之间,两只手臂的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不断吸收阴阳二气,如鲸吸牛饮,畅快至极…… 依稀间,他感觉自己双臂粗壮倍增,一时豪情万丈,仿佛挥臂之间,可以摧梁断柱! 也不知过了多久,孙大圣突然心头掠过一丝烦闷,他当下明悟,知道这次闭关的时间足够了,再坐下去,只会效率低下,徒增烦恼。在道家修炼之术上,功行精深之余还需要适可而止。 经过这一次锻炼,他感觉内金刚又有了极大的进步,特别是内视之下,金刚双臂已然有了初级雏形。 孙大圣尝试了一下自己的力量,双手提拉测试,找一些水泥块进行测试,发现可达千斤,已经超过人类可以测试的极限。(普通人类的记录是457公斤) 而且只要他愿意,应该可以提起更重,但是考虑到刚刚实现成功,他害怕肌腱受损,就没再做极限的尝试。 至于直拳攻击,他试着打了几个刺拳,发现在力量的保证下,速度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即使戴着拳套,每拳打出,都是呼呼生风,发出只有鞭子才能有的啸叫之声,随便轰击水泥墙面,都会击打出一个大洞来。 对于改造的成果,孙大圣真是相当的满意,但是要实现全身肌肉纤维的改造,那恐怕需要猎杀更多的巨蝠才行。 同时他也对护臂部位进行了改造,因为他的双手上臂围,已然是粗大了不少, 等到一切完成之后,天已然大亮,他已经在这废弃的房子里坐了超过36小时了,在闭关的时候,虽然他没有睁眼,但对天地能量的变化是极敏感的。此时已经过了午饭时分,孙大圣终于涌上一股饥饿的感觉,于是再次将剩下的巨蝠尸体掩埋,而将那只膜翼变形之后放进背包里准备带回去。 “不知道奚蒙蒙会做什么样的午餐呢?”孙大圣第一次对奚蒙蒙的厨艺有了期待。 回到江景一号,他意外看到一派热闹的场景,小区的门口停着一辆卡车,卡车上放着许多麻袋,看那样子,装的好像是米?怎么?新世界的人会派发大米?孙大圣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有点幼稚。 在卡车边上还停着一辆敞篷车,车上坐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账本,正在计算着什么,在车旁,有个长腿欧巴很帅气地靠车站着,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但神情又相当倨傲。 那人孙大圣倒是很熟啊,谢云翔,那个懒得认真看他一眼的变异男子。 此时有个胖胖的大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拉着谢云翔的手说事:“帅哥啊,您这么帅,心肠一定好,我全家四口人,上有老下有小,他们让交40斤粮,我让哪去弄这么多粮食?我们自己有了上顿冒下顿,上哪去弄粮食啊,帅哥,您行行好,高抬贵手放过我家吧。” 谢云翔倒也不发怒,只是叫了一声:“冬生。” 然后那个原本是大鳄帮的胖子应声走了过来,将大妈连拖带拽地拉开,一边拉一边劝:“大妈,你也忒不懂事了,你家没米,那就甭交呗,只要家里派人去农场上班就好了,虽然暂时没工资,但是每天还能供应两顿饭,这多好……” 孙大圣无语得很,这竟然开始收税服徭役了?他同时也有点好奇那胖子冬生的生存能力,大鳄帮跨了,他又加入了新世界,照样过得好好的。 带着一点担忧,他快步走回1404,没闻到饭菜的香味,却听到一阵喧闹的声音。 老远就听到凤珑玲的声音:“我们凭啥交米给你?还每口人每月交10斤,你当我们是农场么?吃了还能再长出来?这些米现在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我凭啥交给你?你去,叫那个谢云翔亲自来收?” 收税的是三个小青年,估计见凤珑玲和奚蒙蒙长得漂亮,因此口气还可以:“小妹妹,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凭啥交?你想想看,如果不是我们新世界维持着社会秩序,你们家里的粮食有保障吗?还不是什么来点人就抢走了?再说了,你们要实在交不起,来个劳动力去农场干活不就结了?我们是好说话的,你这话要传到翔哥那里,那可就没你好果子吃的。” “如果不交粮,又不去农场,那会怎么样?” 三个小青年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回头看到一个跟他们差不多年纪的男人,穿一件长袖衬衣,手插在裤兜里,衣服鼓鼓囊囊的,一看全是肌肉块,这要是以往,他们肯定要吃一惊,可现在,他们可不怕。 见到他来,凤珑玲顿时喜上眉梢:“小结巴,你可总算回来了。还是你说得对,这些新世界的家伙,真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都要来抢米了。” 奚蒙蒙在门里拉了拉凤珑玲的衣服,提醒她注意用词,生怕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高个青年皱眉看了看孙大圣,语气变得不善起来:“那这位爷,也是你们家的?看来你们还得多交10斤米了。” 孙大圣不卑不亢:“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那高个青年横眉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挺厉害的?你不交税,也不去劳动,你想做蛀虫?” 凤珑玲又气了:“你说什么?就算是蛀虫,我们蛀的是自己的粮食,关你屁事!” 高个青年没跟凤珑玲抬杠,而是看着孙大圣说:“如果你想做蛀虫,那你就不是新世界的合法公民,得不到保护。” “我不需要你们保护,我只想知道,你们会不会对我这样的蛀虫,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 高个青年乐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人竟然如此强势,他呵呵一笑,说:“你觉得呢?蛀虫嘛,肯定是要被清除的。” 孙大圣想了想,说:“这样啊,我知道了。麻烦你让一下,我要回家。” 高个青年觉得这一家子有点奇葩啊,另外一青年则更是不耐烦了:“喂,我说你们到底打算怎么样?人或者米,你们交哪样?” 凤珑玲爽利地回答他:“你们耳朵聋了吗?那谢云翔不是在下面吗?你让他上来收,就说我说的!” 说着,她使劲将门关上。 高个青年有点懵逼,这小妮子这么大口气?她说的?她算老几?得,看她挺横蛮的,说不好真有背景,咱还是去叫翔哥来吧。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6章 胖子是个宝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关上门之后,凤珑玲马上不嚣张了,而是一脸紧张地问孙大圣:“怎么办?怎么办?” 孙大圣:“你如果寄希望于谢云翔,那你肯定会失望。” “那怎么办?要不,交点米给他们算了?反正我们也抗拒了半天,他们一定不会想到我们有的是大米。”这小妮子,倒也很有心计。 孙大圣摇头:“不给米,我去农场劳动吧。” “啥?” 听他这么说,奚蒙蒙和凤珑玲一齐惊呼。 “不许去,我们又不缺这些米。”凤珑玲很坚定地说。 “关键是,我想去看看。”孙大圣说。 “农场干活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任人奴役,我爸以前工地上的工人我可没少见,又脏又累。”凤珑玲还是想劝阻他。 孙大圣白了她一眼:“你没在工地做过,你咋知道那里的快乐?一边干活一边锻炼身体,顺便还把钱挣了,多好。干得不高兴的时候,还可以炒掉老板,换个城市换个工地再做。” “看你说的那高兴劲,一定没做过。” 孙大圣正告她:“那我还不怕告诉你,我真做过,而且还做过很多次,每年的暑假,我几乎都会有一段时间是在工地上呆着的。” 凤珑玲看他很认真的样子,也不得不信了:“暑假?你是学生吗?大几了?” “大三,现在看起来,永远也毕不了业了。” “我高三,现在看起来,我永远也考不上大学了。” 奚蒙蒙掺和了一句:“小弟弟小妹妹们,这么说起来我是最幸运的咯,我大学毕业了。” “咚咚咚……” 外面有人敲门。 三人面面相觑:“来了。” 凤珑玲打开门,谢云翔觉得她有些眼熟。 “是我啊,那天晚上遇到过的。你还让我有机会去区政府找你。”凤珑玲提醒他。 谢云翔恍然大悟:“哦,记起来了,美女是进化者……” 那三个跟着收税的青年吓了一跳,这女的是进化者么?幸好刚才他们的态度还算好。 凤珑玲懒得跟他套近乎,直奔主题:“既然咱是熟人,那这个税能不能免了?” 谢云翔干笑了几声:“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新世界,为新世界的秩序效力,那这个税自然可以免了。否则的话,只怕是免不了啊,既然条条框框做出来了,那就要按照制度来,否则还不乱套了。” “她不去。”孙大圣上前一步说。 谢云翔看到孙大圣,瞥了一眼,没搭腔。他是很心高气傲的,跟普通人,他懒得动嘴,而且他很瞧不上这个吃软饭的家伙,一个普通人,竟然能替变异者做主了? “我去。”孙大圣补充了一句。 谢云翔没有看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普通人要进我们新世界,还是很有难度的,而且就算进了,也是普通职员,免不了税的。美女,我看你还是再考虑考虑。” “我去农场干活。”孙大圣再补充了一句,他感觉这谢云翔听不懂人话,交流起来真T累。 谢云翔倒没想到,脸色顿时好看起来:“哦?那好,现在就跟我走,农场真是太需要人手了。普通人要都像你这么懂事,那就好办了,人啊,还是要认准自己的位置,干好自己力所能及的活,这样的话,也许还能勉强活下去。” 这厮废话多多,一分钟不秀优越感就会死的感觉。孙大圣瞥了他一眼,不卑不亢地来了一句:“去农场干活我愿意,但是老听你废话那就没意思了。” 谢云翔没想到孙大圣还敢回自己的嘴,一个软钉子过来弄得他有些下不了台,眼中闪过一丝狠色,脸色铁青地吩咐手下说:“好吧,带他去1队报名。” 那高个青年于是在前面带路,没好气地对孙大圣说:“走吧你呐。” 高个青年带着他到了冬生面前,然后大声说:“冬生,这是你们1队的人,过来领过去。” 冬生凑张胖脸过来,笑嘻嘻地说:“兄弟,手气不错,能够进我们1队。” 因为跟冬生有过交际,孙大圣好奇地问了一句:“咋的?1队比别的队好?有什么福利?” “1队嘛,排在第一,肯定要比别的队牛啊。再说了,1队有个好队长啊,这不是最好的福利是什么?”冬生恬不知耻地说。 孙大圣无言了,原来人可以厚颜到如此地步么? 冬生挤眉弄眼地说:“兄弟,以后我罩着你啊,你身上有吃的没?分享一点出来呗,孝敬孝敬队长,肯定不会吃亏的。” 孙大圣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米,说:“就剩这一把米了,留着宵夜的,可不能给你。” 冬生一愣,没想到孙大圣这么不上道,不过一把米什么的,他也不稀罕啊,于是一脸嫌弃地看着孙大圣说:“兄弟,看你挺壮实的一个人,没想到是个破落户,可怜死了。” “我们去几号农场?”孙大圣慎重地将米收回裤兜,问道。 冬生白了他一眼:“瞧你那破落户的样子,好像还生怕我会抢你的米似的。本来不想搭理你,谁叫我人品好呢,告诉你吧,我也不知道去几号农场。” 孙大圣:“……那你这个队长有什么用?” “哼,当然有用。虽然我现在不知道去几号农场,但是一旦上面有通知,我肯定比你先知道。” 孙大圣彻底无语了。 “而且,到时候分工监工什么的,还不是都由我来管?嘿嘿,兄弟,你想不想干点轻松的活?” “不想。”孙大圣很干脆地回答。 这下轮到冬生目瞪口呆了:“不想?为啥?” “因为我有力气,干重活更可以增加力气。” “你……妹……我服你。”冬生本来想骂粗口,结果发现孙大圣横着眉毛的样子很吓人,立刻就怂了。 冬生带着孙大圣上了一辆面包车,里面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人坐在第二排打瞌睡,用帽子盖在脸上,脚直接搁到前排的座位上。 冬生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腿:“喂喂喂,你弄什么东东,有你这样搁脚的吗?没一点规矩。” 那人将帽子拿了下来,打量了一下冬生,骂道:“冬生,你妈拉个巴子的,你吆喝个啥,信不信我抽你嘴巴!” 冬生也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人是他老相熟:“啊?原来是阳哥,你怎么也到这来了?” “艹你妹的,我可没你那么贱,大鳄帮倒了,你T就加入了新世界,我家里又交不出税来,不出来做工自己也得挨饿。” 冬生见他的话有点难听,难堪地看了看孙大圣,然后悄声说:“阳子,我现在是1号生产队的队长,虽然是个芝麻官,可那也是官不是,如果能够照顾的,兄弟一定优先照顾你。” 阳子白了他一眼:“就你那窝囊废样,还当队长?我要想当,那还有你的份?你照顾好自己吧,照顾我?滚犊子。” 见阳子如此不给面子,冬生也没奈何,他在大鳄帮的时候,阳子这帮人,一个不乐意就会踢他,现在虽然不在大鳄帮了,他还是心有余悸的。 车开动,将五人拉到了区政府,然后跟所有1号生产队的队员们见了面。 这个所谓的1号生产队,一起加起来有十五人,男人居多,其中又以大鳄帮的成员居多,而且大多数是不愿意接受招安的一些顽固分子。 冬生看着人就萎靡了,跟孙大圣嘀咕着说:“怎么碰上这群爷啊,我哪里敢给他们当队长,给他们当孙子还差不多。” “他们都是大鳄帮的?”孙大圣看着这些人群魔乱舞,不由问道。 “可不是,几乎全部集齐了。” “有变异者或者进化者吗?” “有啊,有一个。”冬生说。 “一个?哪个?”孙大圣觉得有些奇怪。 “我啊。”冬生说。 “你?”孙大圣有点不相信。 冬生也知道他不信,所以表情很无奈:“我确实是变异者。” “你有什么异能?特别能吃?”孙大圣其实不嘴欠的,可看着这张肥脸,他实在有点忍不住了。 冬生白了他一眼,昂然道:“我是治愈系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因为这世道,实在没什么人值得一救。” “治愈系?”这胖子是治愈系的?治愈系的女神情何以堪啊。 见他还不信,冬生终于忍无可忍,他张嘴将自己的大拇指咬了一口,这一口倒是挺狠的,鲜血顿时涌出来,这家伙,饿得看自己身上的肉都眼绿了。 冬生将另外一只手掌悬停在那有伤的拇指上,一副神婆的模样,然后过了十几秒,那伤口竟然神奇地止血痊愈了。 孙大圣差点吐血,这胖子还真是治愈系的啊。看来胖子一不留神就是宝贝,比如熊猫,比如冬生……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7章 人肉诱饵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服了吧?”胖子冬生见孙大圣有点目瞪口呆,得意地问。 孙大圣摇头:“不服,你有种在自己的脖子上割一刀。” 冬生:“……” 孙大圣有点好奇起来:“既然你有这种能力,为什么会混黑社会呢?你去医院做医生多好?” “你以为我一生下来就有这种能力啊?我也是最近这一个月才发现自己拥有这种能力的,然后我还没来得及去做医生,就碰上这该死的末世模式了。” “你这么胆小的人,真不是混黑社会的料。” 冬生眨了眨眼:“我也不想混啊,但是我懒得读书嘛,班上有个哥们加了大鳄帮,说不用读书还能吃香的喝辣的,我就加了嘛。再说了,加了帮派也没什么不好,走出去一大群人,多威风,报一个大鳄帮的名,谁敢惹你?” 孙大圣看着这个自欺欺人的家伙,其实他完全选错了方向,过上了一种他根本不想过的生活,做了一个他根本不想做的那种人。 “你的父母呢?” “父母?他们打工呢,一直都在外打工,我是奶奶带大的,我就是那种留守儿童?但我奶奶也死了,就在我发现自己有治愈能力的前一天!”说到这,冬生使劲揪自己的头发。 孙大圣拍了拍他的肩头,以示安慰。在孙大圣徽市老家,有句老话说“有福之人六月生,无福之人六月死”,像冬生这样生于天寒地冻的季节的,天生无福。 整个下午,他们被安排在一个礼堂里等人集合,但一直到晚饭时分,也只有十五人,这还包括队长冬生在内。 这十五人中许多是大鳄帮的人,原本就是混混,见此情景顿时闹腾起来: “怎么搞的?都到晚餐的点上,怎么还不吃饭?如果没饭吃,那我们可就回家去了。” “冬生,你不是那什么狗屁队长么?你去跟他们说说,再不开饭,咱就不伺候了!” 冬生也有点无奈,他虽然是队长,但真的和狗屁差不多,谁会在意他的说法呢?不过看着众人群情激昂,他不得已站起来,想去找个管事的人来说说,但是礼堂外有站岗的,荷枪实弹,见他探头出来,呵斥道:“干嘛?滚回去!” “我是队长,我想去问问翔哥,咱到底什么时候出发去农场。还有,现在是不是该开饭了呢?” “问什么问!?老实待着!” 礼堂里几个混混听到这对话,顿时就火大了,一人跳起来破口大骂:“你个看门的狗腿子,老子给你脸了是吧?你手里拿根烧火棍就想爬老子头上拉屎了?” 那守礼堂的卫兵闻言大怒,一拉枪栓,大声道:“刚才是谁在骂人的?有种给我站出来,老子不将你扫成筛子就不是你亲爹!” 这乱的,就跟进了罗马角斗场似的,恰好在此时,李潇走了过来,此人白白净净,看起来很文雅,他直接走进礼堂。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礼堂里又没有亮灯,里面有些黑,如果有人突然从暗处给他来一板砖,那也尤未可知,但李潇根本不在意,他走进来,不怒自威地扫了一眼,冷冷地说:“你们这些废物,叫唤什么?要不要我叫人将你们那张臭嘴洗干净?” “你臭嘴骂谁?” 边上一人比较油滑,还想玩文字游戏占李潇的便宜。 李潇过去,舒张臂膀将那人的脖子一把扼住,然后拎在空中,那人原本还双脚蹬空,但只过了几秒,整个人就变成了一具恐怖的冰雕。这个李潇,竟然跟凤珑玲一样,是个驭使寒冰异能的进化者。 “咔擦!” 李潇手上继续使力,那人脖子碎裂,脑袋和身子分开,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众人被唬得齐齐往后退去。 李潇痛下杀手,一招立威,环视四周:“还有人想闹事吗?” 众人寂寥无声。面对草菅人命的杀手,大家人人自危,哪里还敢当出头鸟。 李潇回转身走出去,同时轻声却又清晰地骂道:“一群贱骨头。” 待李潇远去了,众人才回过神来,一人恶狠狠道:“如果我们鳄鱼哥还活着,那容得他们新世界这么猖狂!怪就怪那该死的戴铁头盔的怪物,竟然杀死了我们的鳄鱼哥,帮了新世界这帮混蛋的大忙。” 冬生赶紧过去制止那人:“不要再叨叨了,你们嘴上是痛快了,脑袋却没了,这合算吗?” 那人看到冬生,更加生气:“你这废物,还好意思说我,你不是跟那铁头盔的见过面吗,你倒是说说,为什么那个铁头盔的杀死了豺狗的时候,却放过了你!说!是不是你背叛了鳄鱼哥!故意引诱鳄鱼哥去送死的?” 冬生指天画地:“天地良心,我是那样的人吗?你都不知道那黄金面具有多厉害,豺狗的能力大家是知道的,身上的鳞甲子弹也打不进去,就算对上李潇,也有得一拼的,但是那黄金面具就像个恶魔,一顿老拳过去,将豺狗的脑袋都打碎了……” 孙大圣心里感慨,总算有个人能分清楚黄金和铁了,他明明戴个黄金头盔,一直都被以讹传讹说成是铁壳壳……真无语。 听到这,又有人说:“也不知这人什么来历,杀了鳄鱼哥,前些天听说他一个人从广场引走了巨蝠,估计是被巨蝠给杀死了,已经有好多天没有露面了。” “听你那意思好像不想他死似的,那可是杀死鳄鱼哥的人,是我们的仇人。” 孙大圣听到这,轻声问冬生:“真奇怪,那人怎么会放过你呢?” 冬生苦笑:“他哪里是放过我,他是让我带话呢,不然的话,我哪里还有命在这里跟你说话。” 孙大圣笑:“你倒是个明白人。如果再见到他,你想不想杀了他?” “想啊,怎么不想?我也曾经是大鳄帮的人,要报仇的呢。不过呢,不要我动手就好了,你知道的,我擅长救人,不擅长杀人。” 孙大圣点了点头:“嗯,我理解。” “不过呢,说实话,我其实不希望他死。”冬生突然又在孙大圣耳边嘀咕。 “那是为什么?你不是要报仇吗?” “那只是说说而已。嘿嘿,不这样说怎么显得有义气?我不希望他死,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他那样的独行侠比较好,至少让我心里觉得有点希望。” 孙大圣大感意外,他没想到冬生这个胖嘟嘟的家伙还有这么深的认识,他不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么?这么深刻的东西他是怎么悟到的?果然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人生经历越比死读书好。 众人就这样被关在礼堂里,一直关到了晚上10点钟,然后谢云翔突然带着一批荷枪实弹的人过来了,一人大声吆喝:“起来!出来!现在马上上车!” 终于要去农场了么?为什么要选择在晚上呢?难道不怕巨蝠夜袭么?孙大圣隐隐觉得事情好像有点不对。 一行十四人全部上了车,那车蒙着军绿色的帆布,开动起来,没过多久又停了下来。接着,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绿色的帆布拉了下来,十四人惊愕的发现,他们所坐的车,竟然是一个钢筋焊接而成的大铁笼! 同时,聚光灯亮起,从两个方向齐刷刷地照在他们的身上,刺得他们眼睛都睁不开。 “他们想干嘛?什么意思?” “你们发什么神经?不是去农场吗?将我们关在铁笼子里干嘛?” “不好!车底下全是炸药包,你们来看!” 这辆军车本身就有点破烂,车底盘更是烂了几个大洞,有人从洞口窥见车下堆放着一些疑是炸药包一样的东西。 “他们想炸死我们!这些混蛋!我艹你祖宗!” 有人开始抓狂,使劲想将车底板拆了……场面一时异常混乱。 此时,谢云翔登场了,他大声说:“闭嘴,你们不要闹了,听我说。” 大家顿时安静下来,想看看他有什么说道的。 “今天的事情,关系到新世界的存亡,如果你们能够为新世界做出贡献,那我们是不会忘记你们的,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以后你们的家属,将会永远享受免税的政策!” 听他说到这,有人大叫起来:“你们究竟想干嘛?为什么要在汽车底下安装炸弹。” 谢云翔懒得解释:“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了,许多事情,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如果再有人闹事,破坏了我们的计划,那你们的家属就会成为下一批站在牢笼里的人!” 孙大圣走到铁栅栏前,盯着谢云翔,问道:“你们的计划,是不是要用我们这些人的性命去吸引巨蝠?” 谢云翔没想到孙大圣这么快就想到了,觉得这小子脑子倒是不笨,但是他干笑着说:“是或者不是,对你而言,又有什么区别?” 孙大圣再问:“你今天故意让我来一队,就是想让我来送死的是不是?” “是!想不通?死去!”谢云翔被他逼问得有些火气了,就给了他一个非常肯定的回答,一个普通人而已,而且还是瓮中之鳖,竟然敢对他咄咄逼人?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8章 谁找死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谢云翔骂了孙大圣一句,发现对方表情自然,似乎根本没在意,心中更是来了怒气,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个臭虫一样的东西,老子随便就可以捏死你,老子看得起你才让你进一队,让你死了还有点价值。” 孙大圣不笑不怒,沉静地说了一句:“你能捏死我?我不信。” 这句话倒是将谢云翔给逗乐了:“你个奇葩,今天如果不能揍死你,倒成为我生命中的遗憾了。” 冬生在旁边拽孙大圣:“你疯了?怎么敢去惹怒他?” 孙大圣没理冬生,只是看着谢云翔,心平气和地说:“一看你就是缺少爹娘教育的娃,今天我就替你爹教你怎么做人,让你懂得尊重生命,哪怕对方只是你眼中的一只爬虫。” 这话过瘾,冬生吓呆了,周围的人兴奋了,有大胆的家伙大声喝彩:“这位爷,老子服你了!” “我看你是茅厕里打手电——找死(照屎)!” 谢云翔一声暴喝,一拳犹如炮弹一样照着孙大圣的脑袋轰去,照他的想法,这一拳要将这个可恶的脑瓜打裂才能解恨。 但孙大圣岿然不动,只是挥臂一挡,便将这一拳稳稳接了下来。 “咦?”谢云翔心中略感诧异。尔后眉头一皱,那拳头就跟雨点般的向孙大圣兜头砸去! 他们之间虽然隔着铁栅栏,但是谢云翔的双臂可以自由伸缩,所以可以轻松穿越栅栏之间的缝隙击中孙大圣。当然,如果孙大圣往后退一段距离,谢云翔即使有变异能力,也会有鞭长莫及的遗憾。 然而,孙大圣根本就不退,他施展云手,腰胯有节奏的拧转,看似速度不快,却将那谢云翔的拳头尽数拦住。 身边的人看得眼热,齐齐叫好,有人大声呼喝:“谢云翔,你有种打开笼子,跟这位爷单挑!” 谢云翔原本是想一顿老拳打爆孙大圣的脑袋,可是左右开弓,打出了二十多拳,突然发现,自己的两只拳头被一些金属丝给捆在一起了,而且那些金属丝很坚韧,根本挣不断,如果多使点力气,都有种腕子要被勒断的感觉。 这什么玩意?这人什么玩意? 谢云翔想收回自己的拳头,可是也不能了,因为他的两只拳头是从不同的栅栏缝隙里进去的,现在被套在了里面……他突然有点害怕了,唯一能够安慰他的,就只有自我催眠了:这是个普通人,普通人,能有什么能力,不怕不怕。 铁笼子里的众人见谢云翔的拳头被套在笼子上,轰然叫好:“狗屎!还以为你多厉害!哈哈哈……” “你娘的,不是要用炸药炸我们吗?炸啊,大不了老子跟你同归于尽!谢云翔,你个狗日的,也有今天!” 谢云翔气得脸色铁青,他什么时候出过这么大的糗,他大声呵斥身边的一名保卫:“还看什么看,还不来帮忙,帮我解开这金属丝!” 那保卫战战兢兢地走过来,看了看孙大圣,孙大圣看着天空,他在等待,等待巨蝠的到来。 保卫抽出了一把匕首,想将金属丝割断,孙大圣突然出手,一拳正中他的额头,那人“呀”的一声惨叫,“咚”的一声倒地,再也没能爬起来。 谢云翔又惊又怒:“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我不是没有后手,你要逼得我翻底牌,那你再也没有了活路!” 孙大圣觉得好笑,这人脑袋是不是有毛病,我的活路从来就不是你给的。而现在的问题是,我不想给你活路。 他走过去,一拉谢云翔的腕子,“砰!”谢云翔的脑袋狠狠地磕在了铁笼子上。 “你——” 谢云翔“你”字没说完,孙大圣舒臂扼住了他的脖子,使劲一拉,“嘭!”他的脑袋再次跟铁笼子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 “住手!”谢云翔鼻下流出了血。 “嘭!”回答他的是更加凶悍的撞击声。 “嘭嘭嘭!” 又是三连撞,谢云翔感觉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都快瘫倒了。其实比起肉体,更受折磨的是精神,他实在是没想明白,这个普通人为啥如此厉害,一个下等人,一个该死的下等人,竟然让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这么大的脸。他相信,即使他能够全身而退,以后也要遭受李潇他们长久的嘲笑。 “杀了他!”谢云翔抓了个空隙,大声命令身边的警卫。 一名警卫终于醒悟过来,他冲过来,举枪对准孙大圣,毫不迟疑地扣动了扳机,然而,他的扳机扣下,却射不出子弹来了。 “嘭嘭!” 又是两连撞,谢云翔鼻青脸肿,脸都变形了。 于是那警卫向另外几人求助,又跑来三个人,然后,见鬼了,他们的枪都哑火了。 冬生在孙大圣的耳边说:“大哥,我知道了,你也是进化人,你能够控制金属,所以他们的枪都坏掉了。我怎么感觉你有点像那个黄金面具……大哥,你就说,你是不是?” “嘭嘭嘭!” 孙大圣继续虐待谢云翔的脑袋瓜。 周围人开始讪笑:“这厮脑袋倒是挺硬的,铁笼子都被他撞瘪了。” “哈哈哈,他不是脑袋硬,是脸皮厚。” “谢云翔,你还没死啊,真顽强啊。叫云翔的都是帅哥,就你不一样,是一屎蛋!” 铁笼中的人也是豁出去了,一个个对谢云翔极尽讥讽之能事。 如果这世上有人是羞愧致死的,那谢云翔应该要成为第一人,他那么高调的要来捏死孙大圣,结果反而被孙大圣逆袭,被虐得不要不要的。 “吱吱吱——” 孙大圣突然听到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巨蝠来了!孙大圣抬头看到天空有四只巨蝠滑翔着从楼顶掠过。 “离开!我们走!”孙大圣大声道。 然后一拉旁边的铁栅栏,那直径1.5cm的钢筋被他瞬间拉开,就跟面条一样柔软。 他率先从铁笼子里冲了出去,后面跟着一群激昂的匪类,他们就跟亡命徒一样,对那些新世界的警卫拳打脚踢,然后将枪支夺了过来。 他们见孙大圣向楼里跑去,一个个呐喊起来: “大哥,大哥,你等等我们!” “你留个名号,以后我们就跟你混了。” “大哥,你太彪悍了,我要做你的狗腿子!” …… 孙大圣无语了,他对身边的冬生警示说:“马上就近躲进大楼里,否则死路一条!” 话音甫落,巨蝠俯冲而下,一名警卫的大好头颅登时变作了葫芦滚。 一干人吓得够呛,顾不上追赶孙大圣了,一个个向身旁的楼道里狂奔,他们也不傻,这巨蝠个头这么大,在狭小的空间肯定就施展不开了。 此时铁笼子附近,就只剩下谢云翔一人了,因为他的双手被金属丝勒住,一时无法动弹。他曾经想过拼着脱一层皮,也要强行将双手拔出来,可是那金属丝好像是毒蛇一样,他越是挣扎,就捆得越紧,眼看着巨蝠就要从空中降落,他一咬牙,暴力一拉,双手齐腕切断,鲜血狂喷,要说这谢云翔,在关键时刻也挺狠的,正应了那句广告词,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而同一时刻,在政府办公大楼的一间临时指挥所内,唐恒、李潇两人看着远处的一切,脸色很不好看。 “怎么办?下决心吧,唐大。”李潇说,“再迟了,那巨蝠就要逃离此地了。” 说实话,此时唐恒真的很心疼,这个谢云翔是他的得力助手,用起来得心应手,可是这次计划不如变化,本来那些一队的废物们是诱饵,临了被孙大圣插一杠子,谢云翔自己变成了诱饵。 “炸!”面对稍纵即逝的机会,唐恒痛下命令。 广场之上,谢云翔刚刚从铁笼子里挣脱,此时巨蝠也刚好俯冲下来,几乎在同时,随着巨响,火光冲天而起,那辆带着铁笼的汽车被炸得七零八落,冲击波瞬间爆开,临街的玻璃都被震碎。 唐恒任由着碎裂的玻璃划过自己的脸庞,狠声吩咐李潇道:“查!一定要查出此人的底细!不管他有多强,杀!”撂下这句话之后,唐恒拂袖而去。 谢云翔最为可怜,临死还承受了断腕之痛,最后又被自己人炸成了肉泥,当那些汽车残碎的零件丁丁当当地落在地上,原地只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窟窿,至于谢云翔那血肉之躯,已经成为不可完成的拼图了。 巨蝠虽然强大,但是被火药这么一炸,也是倒在地上,虽然还没有完全气绝,但也只剩下抽抽的份了。 真是没想到,新世界的诱杀巨蝠的计划,最后竟然是这样一个收场。 但对于李潇而言,他很快乐,除掉谢云翔这个眼中钉,这是一件好事。而且他提议的计划也成功了,不管过程,结果跟他预想的完全一样:新世界捕杀了巨蝠。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39章 是何居心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李潇继续站在临时指挥所看着,虽然已经成功炸死了一只巨蝠,但现在还不是收获胜利果实的时候,因为还有三只巨蝠在空中盘旋呢。 过了十几分钟,盘旋的巨蝠相继离开,到了去检查胜利果实的时候了,其实李潇也很想验证一下,看看自己的寒冰能量对巨蝠的杀伤力几何。 可是就在他准备下去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了,他从对面政务大楼里滑了下来,看起来就像凌空滑翔一般,很不可思议。 那人的脑袋在月下闪烁着淡黄的光芒,李潇瞬间睁大了眼睛:“黄金面具?他还活着?” 上次这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引走了巨蝠,这次再出现,又是为什么? 考虑到黄金面具的厉害,李潇下意识地停止了进一步的行动,认真观察他的行为。 孙大圣戴上面具,以金属丝从楼上“空降”下来,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获取巨蝠的牙齿和胸肌。 但他这些行动看在李潇的眼里,那完全是另外一种感受了。看着孙大圣从巨蝠的嘴里取牙齿,他心里还在想,难道这些牙齿可以制成非常锋利的武器么?正想着,孙大圣开始割其胸肌来。 这下李潇完全愣住了:“这家伙什么意思?冒这么大的危险,仅仅是为了吃蝠肉?” 孙大圣自然不考虑他的感受,将肉块和牙齿丢进背包里之后,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他当然也不能做得太出格了,在众目睽睽之下还将巨蝠的尸体给拖走,那也太嚣张了一点。 但饶是如此,李潇也完全不能接受啊,这可是他们打下的胜利果实,凭什么这个戴金面具的家伙大喇喇过来分一杯羹,而且自己只能捡他挑剩下的。 不过火是火,他还能怎么样呢?在新世界的四人领导小组中,他的性格是最阴沉的,肯定不会在打打杀杀这件事情上做出头鸟。现在谢云翔挂了,蒋鸿飞因为不同意这次行动根本不愿意露面,他不可能用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跟金面具计较几斤蝙蝠肉。 待金面具走了之后,李潇带着众人叫嚣着到了广场,将那巨蝠的尸体给领走了。 领走之后,李潇自己单独做了个试验,用自己的寒冰能量冰冻了巨蝠的尸体之后,再用子弹射击,结果令他深受鼓舞,在冰冻之后,巨蝠的身体坚韧度大大下降了,子弹射中之后,出现了裂痕。 也就是说,这些巨蝠不怕唐恒的火焰,却怕他的寒冰,还真是始料未及啊。但李潇并不想将这个消息告诉给更多的人,因为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想作为突击队打头阵。 至于唐恒让他彻查孙大圣的事情,这个倒是简单,只要将昨天参与征劳动力的那些工作人员叫出来问一问就清楚了。 但是他并不想动杀机,反而要好好地结交此人。为啥?因为此人太强大,虽然没有新人类的名份,看不出来是变异者还是进化者,但也许是一种新型的人类呢?唐恒为了一时之愤,可以喊打喊杀,但他可不是唐恒的枪,指哪打哪,他需要做的是广交人脉。 事情吩咐下去之后,那高个青年以及他的两位同伴被带到了李潇的面前。 高个青年见问,立刻滔滔不绝地如实说出来:“那人住在江景一号小区,叫什么孙大圣,这名挺操蛋的不是。跟他住一起的一妞也是变异人呢,李爷,你要找他,我明天就带你去。” 李潇点了点头,又问了一句:“这件事情,除了你们知道,还有没有告诉其他人?” “我们倒没有告诉其他人,但还有人知道啊。一队的那个队长,就是大鳄帮以前的成员冬生,他也是知道的。不过今夜这么一闹,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大哥,要不这样,我帮你找?” 见李潇不吱声,高个青年拍了拍胸膛:“大哥,您放心,这事我一定帮你办得妥妥的。” 李潇点了点头:“这事啊,绝对不能告诉第三者,你们几个,没有乱说什么吧?” 那三人见问,也一齐摇头:“李爷,我们很懂事的,不会乱说。” “嗯,那就好。” 李潇突然一挥手,一道蓝色的寒芒闪过,三人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眉棱上全是冰渣子,却是被他一招给灭了口。 谁也不知道他那阴森心里是咋想的,但谁要做了这人的狗腿子,那还真是够可怜的。 …… 孙大圣明目张胆地弄到了不少的别人的战利品,自然选择躲了起来,那个废弃的烂尾楼,现在他越来越觉得是个乐园,以前也许有些流浪汉会光顾,自从灾难来临,这里连苍蝇都懒得飞来了。 那几颗牙齿自然是用来做“防腐”涂层的,不过也是远远不够,刚刚可以做好前胸那块。 重点是胸肌里的金属纤维,提取出来之后,这次他全部用于下肢,可是400余根金属纤维,用在下肢各大肌群里,效果不是很显著,看来还需要更多猎取巨蝠才行。 当然,通过修炼,内金刚的下肢也微微有点雏形了,只不过比起上臂更弱一些。 因为金属丝的成果开发,他最近又有了创新型的应用,那就是在护甲手掌、膝盖、鞋子上,生长出一层纳米级的细金属线,有点类似昆虫的刚毛,经过测试,效果惊人的好,他完全可以在90度的墙面上自由爬行了,熟练之后,飞檐走壁就跟玩似的。 然后就是翅膀的问题,他曾经想过,要想离开此地,弄一对翅膀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也许路途中有巨蝠的阻击,但应该也要好过穿越漫漫的巨蛛网区。但见到唐恒之后,他慢慢又有点不着急了,如果自己设想的这一切可行的话,为什么不见唐恒在天上飞来飞去呢? 再者说了,这域外势力能够快速地打掉卫星和静默无线电,那他们对空间的封锁应该更为厉害,否则也不会到现在都没见到有飞机出现在天空了。思来想去,孙大圣的计划是,飞肯定要飞,但却要在时机成熟后,至少要见得人类中有飞上太空的例子。 将一切都整理好之后,已经是猎取巨蝠后的第三天了。 他一心增强自己,此时才想到家里那三位,心中突然一惊。是啊,自己以孙大圣的名头闯下大祸,新世界的人肯定会找上门去。凤珑玲那货,说话又有点不知轻重,只怕…… 想到这,他心中略有点急,同时略懊恼,自己还真不适合拖家带口的。 没曾想回到1404之后,一切安静得出乎意料,虽然新世界的税收和劳役还在广泛地推开,但是他们的1404,就像世外桃源一样,完全不受影响。 凤珑玲好像已经习惯了他的动辄失踪的行为,但是见到他也还是略有点情绪的,只瞥了他一眼,就移开目光,看书去了。那是他留下来的电纸书,里面还有下载的几万本小说,现在凤珑玲在集中精力看末世危机类的小说。 孙大圣有点意外她的淡漠,忍不住想调动一下气氛:“喂,小凤,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凤珑玲没好气地说:“哪有什么好吃的,要么你自己做饭,要么啊,你就直接吃米,想吃饭,等蒙蒙姐回来吧。还有,对了,以后不许叫我小凤,我宁愿你叫我小玲,也不要叫小凤那么土气。” 孙大圣好奇怪:“奚蒙蒙不在家吃午餐吗?” “她啊,上班去了。” “上班?她替我去农场干活了?” “农场?那可不是,人家进化者,用得着去干那脏活吗?自然是去做领导阶层的。”凤珑玲好像有点醋溜溜的。 孙大圣想了想,这也对,既然不能逆着来,那只能顺着来。他对奚蒙蒙还是有点信心的,如果是凤珑玲去上班,那可就够呛。 “对了,你说,为什么我们这个末世,没有丧尸可杀呢?” 孙大圣对她这天马行空的问话毫无回答的兴趣,他只是觉得凤珑玲好像情绪有点不对,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最近看些什么书啊,感觉你气质都变了,不要乱看里面的书,有些可是少儿不宜的。” “变了吗?那敢情好。”凤珑玲很兴奋地说,“我最近都在看末日危机的书啊,人生活在末世,当然要酷一些,苦大仇深些,这样才应景嘛。” 孙大圣苦笑,世界已经够苦的了,还用装吗? “对了,新世界的人将巨蝠的尸体摆放在广场进行展览,以宣示对怪物的战斗决心,你去看了吗?” 孙大圣点了点头。 凤珑玲一拍脑袋:“对了,还有件事,你不在的这几天,有两个人找过你。” “哪两个?” “一个人叫你圣哥,胖胖的,我估计他看不到自己的脚趾头。” 冬生?孙大圣猜应该是他。 “另外一个人叫你孙先生,说他叫李潇,他说很欣赏你,会免了我们家的税收。还有,他让你不要随意抛头露面,说是新世界有些人可能不想看到你。” 孙大圣嘀咕:“这会是谁?能够免我们的税收,那应该是新世界的人。可是又让我躲着新世界的人,那说明那不想看到我的人,地位应该在他之上。” 凤珑玲听着孙大圣的嘀咕,觉得挺佩服的,想当初,他听到李潇的话,半天都没琢磨明白,觉得这厮就是个糊涂蛋,说的什么莫名其妙的话,现在孙大圣这么一理顺,她立刻思路一片清晰了,于是笑道:“小结巴,你说的跟我分析的完全一样啊,看来你的逻辑思维能力还不错。” “这个李潇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帮我们呢?嗯嗯,等胖子来,这一切就清楚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0章 我就是你的人了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那个胖子还会来?”凤珑玲眨巴了一下眼睛,“他是你收的小弟么?” 什么小弟不小弟的,哥有那么闲吗?孙大圣没理她。 凤珑玲幽幽然加了一句:“那胖子倒也挺懂事的,他叫我小嫂子,那大嫂在哪呢?” 孙大圣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很郑重地告知她:“他不是我的小弟,我跟他也不熟。” “那就奇怪了,既然这样,那他怎么知道你的名?还能找到我们的家?这不合情理啊。” 孙大圣想了想,说:“小凤,以后再有人上家来找我,就说我已经不住这里了。” 凤珑玲暴怒:“不是跟你说了,不许叫我小凤!太没气质了,记住,我以后的ID就是‘我不叫小凤’!” 孙大圣云淡风轻:“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许说我还住在这。” “你怕啥?不就是同个居么?又不是同床,有啥怕的?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再说了,我长得还行吧,虽然没有蒙蒙姐那么长的腿,但也不至于会丢你的脸吧?” “你扯什么犊子?我是不想有人再来打扰你。” “你是不是在外面惹祸了?没关系的,我就知道你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实际就是个麻烦精,我有心理准备。”凤珑玲很大人地说。 你妹的,真是跟你扯不清。孙大圣心里骂,决定不跟她说了,他要去找点吃的,这些日子,他无奈之下烤了点蝙蝠肉吃,那酸爽,现在想起来都要呕吐,这外域生物的肉根本就不是给人吃的。 好在奚蒙蒙做早餐的时候多蒸了点馒头,现在还剩几个,他立刻就笑纳了。这年头,能有白面馒头吃,那就是1949年前的地主生活啊。 正吃着,“笃笃笃”,有人敲门。 凤珑玲看了他一眼,褊狭的笑着,嘲讽道:“小结巴,捉奸的来了,你要不要躲衣柜里去?” 孙大圣没心思跟她闹,一闪身躲进门后面。 凤珑玲打开门,看到的是一张胖嘟嘟的脸。 “小嫂子,圣哥他回来了没?” 凤珑玲笑:“他说他不住这里了,回芭蕉洞大房那里去了。” “啊?”胖子没想到凤珑玲会开这种玩笑,他也是个拎不清的货,竟然顺着她说,“我问的是圣哥,齐天大圣的圣,不是问牛哥。” 孙大圣只能踱步出来,咳嗽了一声,免得这两货再说出什么不堪入耳的话来。 “我滴个神,圣哥,你终于在家了啊。没找到你的这些日子……你都不知道我是咋过来的……”胖子说着,不断眨巴眼睛,眼看着就要眨出泪花来了。 孙大圣及时制止了他:“不许哭!不许秀演技!” 胖子果然不哭了,巴巴地站在门口,不断向屋里窥探着。 “进来吧。”孙大圣无奈地说,谁叫自己还有话问他呢。 接到指令,胖子麻溜地蹦了进来,四下打量着,梦呓般的说:“真不敢相信,我竟然能够进圣哥的……水帘洞。” 这胖子挺逗的,凤珑玲被他逗得咯咯直笑。 “闭嘴!”孙大圣皱眉道,“那个,你说说,我已经饶过你两次了,为什么还要上门送死。” 这话虽然不友好,但胖子一点都没觉得有生命危险,他两眼观天,苦苦回忆:“圣哥,你好像是只饶了我一次吧?就是跟豺狗那次。” 孙大圣提醒他:“那天夜里,新世界设伏捕杀巨蝠的那次,其实我也可以杀了你灭口的。” 凤珑玲认真在旁边听着,她没想到孙大圣果然搞出了许多事,竟然连杀巨蝠的事情也有他的份。 胖子涎着脸,阿谀的表情很令人发腻:“圣哥,那哪能算呢,那会,我们不是自己人了么?” 孙大圣不想跟他扯太多了,直奔主题:“新世界有个叫李潇的,你认识吗?” “认识啊,太认识了,我恨不得拿把刀杀了他。” “哦,是吗?那我倒可以借你一把刀。” 胖子苦笑:“圣哥,你去杀他,我替你递刀还差不多。” “他在新世界什么地位?”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胖子艰难地吞了一口唾沫,有点绝望地说。 “上面一人是谁?会使火的那个?” 胖子点了点头:“正是,那人叫唐恒,非常牛叉。” 听到这,孙大圣明白了,这个唐恒,就是要对付他的人,换个人,李潇根本没必要帮自己还如此偷偷摸摸的。 如此看来,这个李潇是个有二心的家伙,因为他明知唐恒要对付孙大圣,却背着唐恒帮他。 孙大圣微微颔首,心里想:原来这个李潇是想拿我当刀使,那倒也不错,我就顺着他的这个心思,好好跟他周旋周旋。 胖子见孙大圣若有所思的模样,也没敢打扰,只是悄声问凤珑玲:“小嫂子,家里有啥吃的吗?我两天没吃饭了,饿得都快瘦一圈了。” 凤珑玲乐不可支:“那何止瘦一圈,你都瘦成皮包骨了呢。吃的肯定没有,刚才还剩几个馒头,都被你的圣哥给囫囵了,如果你会做饭,我倒是有米。” 胖子倒也不失望:“是吗?行啊,我来做饭。” 别看他胖,做起饭来倒是有一股子的麻溜劲儿,劈柴生火,淘米上锅,没多久就能闻到一股饭香味了,而且这小子在饭熟之前,竟然还先米西了一碗米汤粥,中间加了几块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方糖,喝得津津有味。 当然,喝之前他还先孝敬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看他放的那两块黑乎乎、黏答答的方糖,早就失去了胃口,自然是拒绝了,胖子也就乐得一个人享受了。 果然是胖子,很会搞吃的。孙大圣看着冬生,有点感慨。 “胖子,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你对李潇那么恨呢?” 见孙大圣终于关心起自己来,胖子幸福又激动:“圣哥,这个李潇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本来在他面前我算个什么?连个P都不算,可最近我收到消息,说他在满源峰通缉我,一旦发现就要灭口,这都什么事?我又没得罪他,我估计他姥爷的脑袋被驴踢了,抽风了……” 凤珑玲插嘴说:“他姥爷的脑袋被驴踢了,跟他抽风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胖子被她打断,激愤的情绪被中断,半天才挤出一个胖宝宝的表情来:“小嫂子,我说的那个‘他姥爷’不是代词,而是一个形容词,用来修饰后面的脑袋的。” 孙大圣警告胖子:“以后不许叫她小嫂子,叫她小凤就可以了。” “你敢叫我小凤,我让你瘦成皮包骨!” 胖子好为难啊,感觉这一对姘头一个比一个难伺候。 “到底李潇为什么要针对我呢?”胖子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孙大圣当然不会告诉他,那是因为李潇要讨好自己,所以需要将知道这件事情真相的人统统灭口。 “你暂时就在这里躲一阵子吧。”孙大圣说。 “什么!?” 这次胖子和凤珑玲异口同声地叫出声来。 凤珑玲虽然觉得这胖子不那么讨厌,而且还能做得一手好饭,可是毕竟了解不多,这直接搁家里,能放心么? 胖子除了意外,而且他也不想留在这,不安全啊。 对于凤珑玲的问题,孙大圣一句话回答她:胖子是信得过的。 为啥呢?因为认识敌人比认识朋友容易得多,因为敌人不会跟你装,而胖子一开始是孙大圣的敌人,所以更加容易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至于胖子的担忧,孙大圣也是一句话回了他:“以后李潇再找上门来,你就说是我的人。” 胖子幸福得冒泡啊:“圣哥,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人了啊。” 孙大圣嫌弃地喝了一句:“把鼻涕擦干净!滚一边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1章 直觉什么的,很玄妙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日子就在貌似平淡中度过,新世界的税收人员每天都会如狼似虎地在每个小区查户口,只有1404保持了难得的清净。 因为奚蒙蒙进了新世界的政界,为了安全,奚壮壮也住了下来,于是等于这1404,一共挤进了5个人。 两女的住储藏室里,三男的住外面。对于这原本有四室两厅的房子来说,算是刚好住满了。就是奚蒙蒙和凤珑玲两人稍微挤点,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境地,能够有容身之所就算万幸了,谁也不会计较太多。 这两女子,一个千金小姐,一个国际超模,竟然都很能吃苦。每天最大的消耗反而是水,没有了自来水,她们照样每天要洗澡,这对水的需求自然多了。 不过这个任务,孙大圣已经交给了减肥中的胖子了。 当然,胖子绝对没有要减肥的意思,他只是觉得在这里白吃白住的,如果不做点事情真是有点不安心呢。所以提水这个活,他干得相当得劲。至于新世界的那些人,因为有李潇的默许,也没再找胖子的麻烦了。 人就是相互利用的,有些东西玄妙得很。未到最后亮底牌的那一刻,谁利用谁,谁是赢家,都未可知。 在奚蒙蒙上班一个礼拜之后,孙大圣特意找了她,跟她有过一次开诚布公的聊天。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事情可以敞开了说。 当时奚壮壮、凤珑玲、胖子三人在客厅玩扑克,胖子已经被白条贴得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 而奚蒙蒙和孙大圣则不由自主地走到阳台上。 大灾之后,街道一片狼藉,虽然现在白天能够看到行人了,但是垃圾到处可见,空气中不时弥漫着一股浑浊的臭味,就连那每天照常升起的太阳,总是看起来有点没精神。 入秋已久,奚蒙蒙一头短发,穿了一件长袖的白色衬衣配裙裤,看起来很休闲很洗练。模特就是这样,随便怎么穿都很有气质。 “真想不到啊。”奚蒙蒙突然感慨。 孙大圣默然,他没有什么想不到的感慨,事实上,他的天性就是爱冒险的,只是这一次的事件来得太凶悍而已。 “想不到我会和一个叫孙大圣的人,趴在1404的阳台上看破烂不堪的街景。” 孙大圣回了一句:“原本你应该是‘维多利亚的秘密’的T台上走秀,穿着节省布料的内衣?可惜啊,本屌丝去不起现场,只能下载视频。” 奚蒙蒙自我解嘲地笑了笑,眨了眨魅惑的眼睛,突然挑衅道:“那你是不是想看我走秀?我可以走给你看的,不收费。” 她的诱惑术真是有点无孔不入,孙大圣感觉她那么一眨眼,身边就起了一股凉风,他掉转脑袋,转移话题:“你在那上班,还愉快吗?” “不愉快。”奚蒙蒙很直接,“一群只知道喊打喊杀的臭男人,毫无远见,更没有搞好上层建设的智慧。但是现在世道都已经这样了,源峰又只有这么大,就凑合着过呗。总算有个维持秩序的,至少,我去打水不用战战兢兢的了。” 孙大圣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奚蒙蒙看了看他,突然说:“要不,你也出来上班?以你的水准,肯定可以进入管理层的核心,这样的话,也许你可以带领大家走出一片新气象呢。” 孙大圣笑着摇头:“那你为什么没带领他们走出一番新气象?” “我?我只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还好些,至少他们不会跟你喊打喊杀,如果我去了,只会增加更大的变数。且让他们做着,走一步看一步吧。不过说实话,我对这个新世界真的很不感冒。” “是的,我也不感冒。” “别附和我。我是有根据的。” “那我听着。”奚蒙蒙两手支着下巴,一副侧耳倾听的样子。 “他们用人类做诱饵去捕杀巨蝠,光是这一点,我就觉得这些人跟大鳄帮的那些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是流氓多了点文化而已,从某个角度来看,更可怕。” “用人类做诱饵?”奚蒙蒙说,“我是文职,而且非核心,这些都不知道。” “其实他们不止是用人类做诱饵,而且还是一石二鸟,借此铲除自己的眼中钉。” “那确实是残忍了些。不过这些新人类,对普通人确实不够友好,总觉得普通人是要被淘汰的族群。如果这次农场办不起来的话,那么一旦食物紧缺,普通人可能还会遭到残忍的奴役,也许就会回到农奴时代。”奚蒙蒙说到这,人也变得忧郁起来。 “我同意你的观点。对了,你怎么看唐恒这个人?”孙大圣又问。既然不能离开,他必须要深入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奚蒙蒙倒是替他推开了一扇了解的大门。 “唐恒么?新世界的领袖。做事很果断,但是手段很辣。其实底下的人不那么信服他,但是他的能力最强,在实力面前,没人敢多说什么。以前谢云翔是他最信任的助手,也是他的智囊,现在谢云翔死掉了,李潇是的他智囊。” 孙大圣“哦”了一声:“唐恒,我记得他是可以飞翔的,那他为什么不飞离江源市呢,去别的地方看看,看看世界到底崩溃到何种程度了。” “这个么?倒是没人问过。不过,他真的会飞吗?” 孙大圣肯定地点了点头:“我亲眼所见。” 奚蒙蒙突然笑了:“原来是个鸟人啊。” 孙大圣则沉重地点了点头:“我倒希望自己也可以变个鸟人。” “对了,大圣,你觉得自己能打得过唐恒吗?” “能!”孙大圣肯定地说。 “哦?”奚蒙蒙好奇怪,她的印象当中,孙大圣可是非常低调而谦虚的人。 孙大圣解释说:“作为斗士,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都要有必胜的信心。” “哦……我还以为你有数据对比呢。” 孙大圣不想再扯这个问题:“蒙蒙,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见他很郑重的样子,奚蒙蒙倒是奇怪了:“说吧,这是我的荣幸啊,只要我能办到的。” “你找个空,问问唐恒,问他为什么不飞离这个地方。” 奚蒙蒙没想到是这么个破事,不过她也是个极聪明的人,突然吃吃地笑起来:“你想问这个,是不是也找机会飞离这里?到时候,可要记得带我姐弟俩一起走呢。” 孙大圣被她一句话说穿了心事,人略有点尴尬,他再次转换了话题:“你觉得李潇这个人怎么样?” 奚蒙蒙意外:“呀,怎么?这些人你都认识吗?他们可都是新世界的巨头呢。” 孙大圣没吱声,他不知怎么说啊。 好在奚蒙蒙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没继续追问他:“李潇嘛,看起来很聪明的一个人,但是貌似没什么存在感,很少接触大家,所以我也了解得不多。” “你的直觉呢?” 奚蒙蒙越来越惊奇孙大圣的问话方式了,不过她还是撇了撇嘴角说:“如果你要这么问,那我告诉你,这人可能比唐恒还要毒辣,野心也更大。你信么?” 孙大圣点头:“我信啊。不过,最终还是要等他露出原形来。” “你真信我?” 废话,孙大圣掉头进了房间。 奚蒙蒙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嘴角突然掠过一丝喜悦:竟然问我直觉,说明他还是很信任我的。嘿嘿,不是一直像防狐狸精一样防着我么? (PS:节目预告,今天晚上12点还有一更。)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2章 禁忌力量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天,孙大圣让奚壮壮帮了个小忙,找了几块太阳能蓄电池,拆了个汽车的疝气大灯,制成了一个探灯。这奚壮壮不仅数学厉害,物理也不落下,简直就是个科学奇才,而且动手能力也是特别强。孙大圣只要提供他所需的材料,很快就能收到成品。 奚壮壮慢慢跟孙大圣熟悉起来,两人还很对脾气,因为彼此都不爱多说话,但智商都不错,聪明人在一起,三言两语,就会情投意合。 过了两天,奚蒙蒙回来告诉孙大圣,她已经问了唐恒,但是对方的回答却非常诡异。 “诡异?”孙大圣皱起了眉头,‘诡异’这个词是被用滥掉的,一个女子嘴里蹦出“诡异”这个词来,最好不要反应太大,因为她接下来要说的答案,也许就跟夏天的一场雨、春天的一场撸一样惺忪平常。 “是的,非常诡异。”奚蒙蒙说,“他说——喂,你能不能配合一下,表现出几分渴望呢?” 孙大圣“哦”了一声:“我很渴望的,你那只眼睛看出我不渴望了?” 奚蒙蒙恍然大悟:“原来你这个表情表达的就是渴望?那我记下来,以后可不能错过了,嘿嘿嘿……” 错过什么?最后她那一串笑好吓人,孙大圣涌上来一股胆寒的感觉,发现跟这超模聊天很可怕,聊着聊着就聊出恐怖片的味道来了。 “那个,我说你能认真揭晓答案吗?” “好啦,不逗你了。唐恒对我这个问题很意外,然后眼中突然迷惘起来,然后竖起一根手指头在我面前摇,摇过来摇过去,然后说,记住,千万要记住,天空,是禁忌,绝对的禁忌。” “禁忌?”孙大圣听到这个答案并没有太多的意外,只是多问了一句,“那他,就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吗?为什么是禁忌了,他经历了什么,还是他身边的人经历过什么?” 奚蒙蒙摇头说:“他没再多说,而且看他那样子,似乎也不想多说。我跟他的关系并没有到那份上,有些话,只能点到为止。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一定相当诡异而恐怖……” “天空会有什么样的力量,令他用到‘禁忌’这个词?”孙大圣喃喃道。 “不知道,但一定非常非常可怕,也许在唐恒的心里,那就跟上帝或者撒旦一样无法抵抗。” 孙大圣看了奚蒙蒙一眼,这个超模可不是花瓶,她的智商比她的外貌只高不低。 孙大圣没再说话,他转过头去,走到阳台上,此时刚过傍晚,却丝毫没有饭后散步的气氛,因为事情发生到这境地,很多家庭已经揭不开锅了,饥饿正慢慢将一些逼至歇斯底里的地步,人类的群居规则,此时变得异常脆弱…… 他仰望星空,星空似乎亿万年都未曾变过,却透着一股诡异,那是真正的诡异,宇宙浩瀚空濛,地球孤悬,似不设防的标靶…… “总有一天,我会飞上天空,看看那所谓的禁忌力量究竟是何来头。” 孙大圣在心里暗暗说,而后他抬起头来,大声喊道:“胖子,出发!” 胖子立马奔过来,一脸的甜蜜:“圣哥,去哪?钓鱼还是打猎?好像没开荤了,就等着你发令呢。” “那个,打猎!”孙大圣略迟疑了一下说。 胖子更加踊跃:“好咧,今天咱目标是啥,野兔还是老鼠?” 孙大圣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今天夜里,咱们打大的,大家伙。” “大家伙?什么东东?剧透一下呗,肉多不多?能不能双手抓了,啃几口满嘴流油?”胖子的哈喇子流了一地,胖子的想象力是最丰富的。 孙大圣说:“走吧,今天还要挖很大的坑。”说着他又目测了一下胖子的身材,再次补充了一句,“很大很大。” 胖子兴奋得肥肉乱颤:“嗯,挖坑,挖大坑,肥肥胖胖,摔下去一堆肉,香喷喷的肉啊,撒点孜然,沾点酱料……” 凤珑玲对这两家伙毫无好感,成天说打猎,其实就是抓几只野兔和老鼠,特别是那胖子,还好意思每天扛步枪出去,就那老鼠,瘦得一颗子弹都能削成两片…… 两人出门向外走去,路上,胖子开始刷存在感:“圣哥,你说这事奇怪不,野外那些动物都哪里去了呢?虽然我们这里没有大型的动物,但野猪、麂子、狐狸这些还是会有的啊,可是这么久了,我们连一只都没见着,难道说,都被那些该死的巨蛛给消灭掉了?” 孙大圣点了点头:“嗯,应该是吧。巨蛛那铺天盖地的蛛网,还有什么样的动物能够逃脱巨蛛的魔手。不过我隐隐有种感觉,如果野外有幸存下来的物种,那一定不能再用过去的眼光来看待它们了。” “那圣哥,咱今天坑杀的大家伙是什么品种呢?” 孙大圣好意外,没想到绕半天,这家伙在这等着他呢。不能小看胖子的智慧啊,看起来很蠢,其实心有大智。 “胖子,你先别问,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今天夜里,你一定会看到大家伙,这个大家伙,肯定比你重,而且只要你胃口够大,你可以敞开了吃,撑死了吃。” “真的?”胖子好久没尝过吃撑的感觉了。 “但你一定要卖力。” “卖力?圣哥,我肯定连吃奶的力都使出来!”胖子胸部拍得响亮。 孙大圣有点过意不去,心里暗想:“但愿你胃口足够好,巨蝠的肉合你的口味啊。” 两人到了烂尾楼,此时天已经大黑,今夜星光也不太亮,胖子走得有点磕磕绊绊的,虽然对孙大圣很信任,但他还是忍不住抱怨道:“大哥,咱们不是去郊区吗?这地方鬼影不见一个,哪里会有猎物啊。” 孙大圣找了个空地,然后招呼胖子一起来挖坑,孙大圣现在有力量又有利器,挖起坑来那叫一个神速,胖子在边上只有看着的份,但他还是有用的,孙大圣挖好坑之后,让胖子跳下去,然后问道:“胖子,能蹲下来么?” “能啊。” “憋屈吗?” 胖子瓮声瓮气地说:“还好吧。圣哥,这个猎物是跟我的体型差不多么?” “不是啊,比你的体型大得多了。” “这样啊,那恐怕还要挖宽些,挖深些。” 孙大圣摇头:“不用,只要你蹲着凑合就可以了。” (PS:节目预告,晚上12点还有一章。)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3章 秒杀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胖子心中掠过一丝不好的感觉:“圣哥,我蹲着凑合,那怪物就盛不下了啊。” “谁说要盛下怪物了?” “那……” “这个坑,是专门为你挖的啊。” 胖子大惊,刨着泥巴爬了上来:“圣哥,圣哥,你不要活埋我啊,我虽然吃得多,但还是能干活的,要不,从明天开始,我饮食减半还不行吗?” 孙大圣好笑:“你小子,谁说要活埋你了?” “那为啥为我挖个坑啊?”胖子太紧张了,爬上来之后,嘴里都是泥,样子好可伶。 孙大圣有点不忍心:“这个坑,不是用来埋你的,是用来救你的。” “救我?”胖子可不好忽悠的,“我又没什么危险,为啥要救?” “可是,待会就会有危险了,到时候,我也照顾不到你,所以,你就要跳进坑里去。” 胖子想了想,心里更加悲痛:“圣哥,你告诉我实话,你是不是要让我当诱饵?” 孙大圣点了点头:“你怕么?” “我……圣哥,你要让我做人肉诱饵捕杀巨蝠么?” 胖子真的不傻啊,孙大圣看他楚楚可怜的样子,有点想笑:“是的,再一次做人肉诱饵,你有什么感言吗?” 胖子想了想,突然想通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视死如归了。” “为啥?”孙大圣意外,这胖子今天让他意外好几次了。 “因为,士为知己者死。”胖子斩钉截铁。当然,他并不像表现的那样视死如归,而是他断定,孙大圣绝对不会让自己死的。 “你这是真话?” “当然是真话。” “那你滚,我不需要你为我死。”孙大圣说。 胖子感觉自己拍马屁拍在马腿上了:“圣哥,你这是为啥呢?士为知己者死,这不是拍马屁的最高境界吗?” “嘿嘿,我从不信拍马者的忠心。” “反正你打死我我也不走。”胖子又拍起胸膛来。 “好了,那今天就坑死你先。” 说着他扭身走进杂物室,没多久拖出了一片巨蝠的膜翼出来。 胖子一见就瞪圆了眼睛:“圣哥,没搞错吧,这个是……剃头蝠的翅膀?” “只是一片而已。” “只是一片而已,但也预示着,你曾经猎杀了一只剃头蝠!” “别啰嗦了,这片翅膀也是救你命的。” 说着他将那膜翼盖在大坑的上面,然后对胖子说:“待会巨蝠来了,你听我命令,立刻跳进坑里,然后拉上膜翼将自己盖起来。” 胖子悚然:“圣哥,我滴神哦,你真让我做人肉诱饵啊。” “要不然,我们换一下,我做诱饵,你来杀它?” “咱不吃肉了还不行吗?” “不行。” 胖子莫名其妙:“这个巨蝠,它的肉值得我们冒这么大的风险吗?” “值得啊,巨蝠的肉,比龙肉还要好吃。” 胖子将信将疑:“好像说的也有点道理,那天在广场,那只巨蝠被炸死之后,你还要冒险回去割它的胸肌。” “那可不是,就算龙肉也不过如此。” “那咱就干吧!” 孙大圣很痛快,你妹子的,死胖子,太鸡贼了,总算坑了你一把,怪只怪你自己嘴馋。 “胖子,你站在这里,拿着这探照灯,往空中随便划拉。记住,要嚣张一些。” 胖子手里拿着那疝气探照灯,往空中一照,就像一道雪白的利剑刺破了寰宇,他一时威风凛凛,豪气万丈地吆喝:“剃头蝠,你在哪?给胖爷我出来,我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让你知道爷爷的厉害。” 一边吆喝一边问孙大圣:“圣哥,我这样够嚣张了吧。” “还行。” 孙大圣进了那个曾经被巨蝠撞了一个大洞的楼房,他要做些准备,在那里伏击巨蝠! 胖子继续在夜空中挥舞那支无形的剑,手舞足蹈的就像是唱大戏的神经病。 一般而言,巨蝠是靠着回声定位来锁定猎物的,按理说,胖子这种表演根本就引不来这些潜伏在暗夜中的杀手。 但是自从听了唐恒的那番言论,孙大圣开始相信,并非是巨蝠探测到了人类活动的信号而降临城市杀人,而是在天空中,有神秘的存在,会自动监控城中的一切行为,一旦有异常,就会发出信号引来巨蝠。 他要验证这个判断,那么就使用了两样东西,一是灯光,二是人肉诱饵。每次巨蝠出击,都是因为这两个条件。 胖子这厮,体力不咋的,喊叫了半天,不吱声了,只是无声地挥舞着探照灯,有气无力,一点都不走心,就像是人形木偶一样。 但孙大圣突然耳闻“吱吱”之声,心底一凛,一声大喝:“胖子,钻进坑里去!” 胖子身子一哆嗦,抬起探照灯一划拉,果然看到一只巨蝠就像是隐形战机一样飞过来,膀胱一紧张,差点尿失禁,然后一下跳进坑里,拉起膜翼盖在自己的头上。 几乎在同时,那巨蝠以每秒3米的速度俯冲而下,爪子扫过膜翼,发出嘎嘎的怪响。 胖子听在耳边,心理承受力差点崩溃:“我滴个乖乖,这膜翼能经得起几下折腾,圣哥,圣哥,快快显灵救我!” 孙大圣飞出一支飞刀,疾若流星,瞬间打中巨蝠的膜翼,铮的一声,又滑落在地。这是重刀,并不能自由飞行。 而巨蝠最恨的不是这把飞刀,而是孙大圣强大的念力,正在努力地改变它的膜翼! “吱吱!” 巨蝠顾不上胖子,向着那个破洞飞了进去! “铮铮铮铮……” 随着巨蝠扑飞进来,空中响起绵密的断弦之声。却是孙大圣在楼里拉起了密密麻麻的丝弦,这些丝弦,每根足能承受300斤左右的拉力,虽然依旧不足以将巨蝠分割,但对它的飞行,却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这巨蝠飞进之后,就像是落入了蛛网中的猎物,不断扑腾着,吱吱嘶叫着,想要尽快脱困。 孙大圣此时借助刚毛,整个人就像壁虎一样趴在墙上,突然飞出一支柳叶刀,那刀极轻薄,在空中就像纸飞机一样平稳地飞着,然后拐着弯儿钻进了巨蝠的耳朵里! 巨蝠受惊,扑着翅膀,奋力一挣,突然从房中的金属丝弦中挣脱出来,扶摇飞出了房间,然后它扑棱着翅膀,想飞离此地。 但到了此刻,哪里还容得了它,孙大圣的射入它耳中的柳叶刀,变形成为树根型发散的金属刺,瞬间搅碎了它的脑浆! 防御力和攻击力都异常惊人的巨蝠,竟然被孙大圣巧妙一击秒杀!它飞到空中,突然往下一栽,跌翻在地,滑去好远,“砰!”最后它撞飞了胖子头上的膜翼,半个身子跌进了坑里,一下压在胖子的头上! 胖子正在坑里祈祷大圣显灵,突然就被巨蝠给压了,这反差刺激实在太强烈,一时忍不住发出娘们一样的惨叫——然后一使劲竟然从巨蝠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头也不回边跑边喊: “这次死翘翘啦,圣哥救命啊——” 这小子一头撞在一人身上,那人身子硬得很,就跟铜墙铁壁似的,一个大包顿时鼓起,这又是什么怪物啊,这么硬?吓得半死的他抬头一看,却原来是孙大圣,精神一放松,人差点瘫软在地:“圣哥,你终于显灵了,救命啊。” (PS:爆发啦,求票子鼓励,求各种涨数据的东东啊。哎,偶一想到那可怕的榜,都木办法安静的码字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4章 核心力量升级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拍了拍胖子的肥脸,以示安慰,然后走过去,从巨蝠身上割下了胸肌肉,敲下了全副的牙齿。 胖子对他割下胸肌肉的行为不觉得奇怪,因为对于鸟类来说,胸肌肉是最好吃的,可是为啥要拿牙齿呢? 惊魂未定的胖子好奇地问了一句:“圣哥,这蝙蝠的牙齿有什么讲究?熬汤吃吗?” 孙大圣懒得理他,撂下了几句话:“我要在这里闭关几天,你不要打扰我。剩下的蝙蝠肉,都是你的了。膜翼不能吃,留下给我。” “闭关?”胖子觉得这话有点莫名其妙,不过重点是剩下的肉都是他的,这令他哈喇子瞬间就奔涌起来。 孙大圣转身进了杂物房,虽然他相信胖子不会来打扰他,但还是用金属丝弦加固了房门,房门横竖加了几百道,房间里面也横七竖八地拉扯了好几百根,,一个简单的杂物房,简直被他改造成了盘丝洞,此时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变异者或者进化者,进他的房间也是找死。 做完这些准备工作之后,这才安心地将巨蝠胸肌肉中金属纤维提炼出来。 刚刚走到这一步,就听到胖子在外面嚎叫:“圣哥!你阴我,这蝙蝠肉根本吃不得!我呸呸呸!这东西真是毒害我的味蕾啊,天啦,做人不能太圣哥!” 孙大圣听在耳边,心中一乐:屎胖子,不阴你阴谁?那么爱吃,活该! 孙大圣接着定下心来,准备做一个新的实验,这次,他不想像往常一样,使用巨蝠牙齿中的金属元素的做“防蚀”涂层,他要改一个方向:做一个合金材料,使用膜翼金属和牙齿金属,做成合金,然后使用巨蝠的唾液,来测试它的防蚀能力。 因为合金有两个通性:1、硬度一般比其组分中任一金属的硬度大;2、抗腐蚀能力有几率增强。当然具体效果如何,还得看实验效果。 在经过几十次的测试之后,他发现膜翼金属和牙齿金属的比例在15:1的情况下,既能保证硬度上升,坚韧度不下滑,也能有相当程度的防蚀性。 这种合金实际上比单纯一层薄薄的涂层防蚀性效果更好,因为在遭受攻击的时候,防蚀的深度和强度都有提升,总体效果增加了。 使用这些合金,他无需收集更多的巨蝠牙齿,利用现有的材料,就可以在铠甲的表面增加一层0.4mm的合金防蚀层,它不像单纯的防蚀层那么脆硬,坚韧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兼具了防破甲和防蚀层的优点。 当大圣完成这步工作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小时,从晚上一直忙到了第二天的下午。这当中他都没有出去过,饿了就吃点干粮,胖子做的炒面还不错,他在背包里存了点。饮用水什么的,自然不用说了,他本来就是一个细节做得很周全的人。 奇怪的是,胖子发现自己上当之后,再也没有离开,一直都在周围活动,偶尔还能听到香喷喷的肉味。孙大圣觉得好笑,这胖子就是不死心,可能是在变着法儿烹饪蝙蝠肉,但那爽臭腥臊的东西,你再怎么搞都令人呕吐。 接下来,他要做一个更有挑战性的工作,那就是升级自己的金属纤维肌肉,这一次,他决定全面升级自己的核心肌群,主要是腹肌,髋部肌群,与脊椎,骨盆联结的肌肉等等,这些肌肉群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作用非常大,对运动中的身体姿势、运动技能和专项技术动作起着稳定和支持作用。 跟往常一样,在嵌入了金属纤维肌肉之后,他采用修炼内金刚的方式来稳固成果。 比起嵌入了金属纤维,内金刚的修炼更加消耗时间,而且更难有进步。 而这一次,等到他稳固好肌体中的金属纤维,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天两夜。 他尝试着做了一些体操运动员一样的专业动作,比如李小龙的升旗法(仅肩部着地,身体竖直上升),需要极其强悍的腹肌力量,但他做起来一点都不吃力,完全没有感觉有多大的难度,轻松做到上百个,还不觉得有什么疲累。 核心肌肉群的加强,虽然没有增加手臂的力量,但是出拳的力度和速度,却因此而增加了一倍以上,因为腰腹之间的肌肉群,是力量的中转站,中转站的效率增加了,整体发力的效果自然也会倍增。 以前他出拳的时候,有蓄势发炮的感觉,而现在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甩鞭的感觉,四肢对于核心肌肉群而言,就像鞭子一样轻盈,其战斗力的提升,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踌躇满志的孙大圣走出了杂物房,发现那蝙蝠的尸体,真的只剩下了膜翼,他觉得甚是惊耸,吃货的潜力不可小觑,感觉自己再晚几天出来,也许胖子连膜翼都能吃掉。 胖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个汽油桶,拆了盖子做成一个烤架,现在上面还烤着一些黑乎乎的肉呢。 见到孙大圣满面春风的走出来,胖子从地上爬起来,一脸甜腻的笑:“圣哥,你闭关的时间还真长,我把肉烤的这么香,都没能够把你引诱出来,说实话,我太佩服你了,要是我,不被饿死,也被肉香给勾死了。” 孙大圣很好奇地问了一句:“这些天,你都在吃蝙蝠肉?难道你发明了新的烹饪方式吗?” 孙大圣提到这茬,胖子就要跟他算账了:“圣哥,你还真好意思提啊,骗我说蝙蝠肉跟龙肉一样好吃,我喷你一头盐汽水!这东西能吃吗?我能有什么好的烹饪方式?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这蝙蝠肉,比屎还难吃,给你一坨屎,你烹饪一下试试。嘿嘿,不过这也难不住我,这蝙蝠肉人不能吃,但别的动物爱吃,我就用它做诱饵,抓了许多老鼠,然后放在我笼子里喂胖了,烤串吃,啧啧,一口咬下去全是油,味道美极了……” 说到这里,他让孙大圣看它的笼子,那笼子里关了几只活的老鼠,吃着蝙蝠肉,活得挺欢快的。 “真有你的,这才几天工夫,你就发展了畜牧业。”孙大圣感觉自己真的是不服不行啊。 想了想,他又问了一句:“你小子怎么呆在这里不走?我说闭关的时候,你可以回家的嘛。” 胖子又开始拍胸膛了:“我胖子是那么不讲义气的人吗?圣哥你要闭关,我自然要帮你护关,不然万一来个人打扰一下,害你走火入魔了怎么办?我回去,大小嫂子还不把我生吞活剥了?我这一身的好膘,可得留给我自己的。” “拍什么马屁吗?你知道我不吃这一套的。” “圣哥,这哪里是拍马屁了?我是真情流露,你看我的眼睛都红了……” “滚蛋吧,好了,既然你喜欢护关,那再帮我护一下,等等我,我去做点东西。” 孙大圣说到这里,伸出手去,在胖子的胸部和后背上摸了几下,然后就若有所思的回到了杂物房。 胖子被他摸得痒不可支,人有点懵逼,自言自语的嘟囔道:“圣哥这是几个意思?干嘛摸我的胸?人家也是卖‘义’不卖身的好不好?” 这次,孙大圣拿了一对膜翼进去,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就出来了,他做了三套护甲,专门用来保护胸背,6层膜翼金属叠加而成,厚度不超过一厘米,重量不到两公斤。 因为考虑到他们没有变形金属的能力,护甲是分为前后两片的,连接处是金属暗扣,做工精致巧妙。 孙大圣将一套大号的护甲,递交给胖子:“你穿起来试一下,看看是不是合身。” 胖子也不多问,贴身穿了起来,扭了扭腰肢,非常happy的说:“很合身啊,想不到圣哥还有这手艺。这个是什么材质做的?” 孙大圣冲地下剩余的膜翼努了努嘴。 胖子顿时被惊艳到了:“是用这剃头蝠的翅膀做的?这个翅膀可是非常坚硬的,可以防弹的?我靠,有了这个护甲,我等于多了一条命!不对,应该是多了九条命!太谢谢圣哥您了,这么硬东西,你是怎么加工成铠甲的?算了,我不问了,用屁股想都知道答案一定是非常难理解的。” 胖子倒是聪明,不过他没再问这个问题,却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剩下的两套护甲是给谁的?” “凤珑玲和奚蒙蒙。奚壮壮的尺寸,我还没什么把握。” 胖子神秘地笑了:“圣哥,刚才你摸了摸我的胸,就知道了我的尺码。现在大小嫂子的尺码你都了然于心,那你一定摸了不少次吧。” 孙大圣愕然,竟然没有骂胖子,只是觉得有些惊悚:你妹,我怎么对她们的尺码把握得这么精准呢,这这这……真是有点尴了尬了…… 此时已经到了晚上10点多钟,孙大圣看了看夜空,说:“胖子,准备新的猎杀计划。” 胖子一哆嗦,差点尿失禁:“圣哥,你还要猎杀蝙蝠吗?就不怕它们的boss找上门来?” 孙大圣正要给吓破胆子的胖子打气,突然抬头望向天空,神色一凛:“胖子,你先躲起来,我去广场那边看看。” “怎么了?新世界的那帮混蛋又用人做诱饵了?这帮扑街,还有人性么,竟然拿人肉做诱饵。哦,那个,圣哥,我没有影射你啊,你没有拿我做人肉诱饵,我们是合作关系,不一样的……” 孙大圣:“……”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5章 BOOS来袭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不知道这次倒霉的会是什么人,他以极快地速度追踪天空中的巨蝠,逢桥荡过,逢楼翻越,比跑酷还要酷,凭借出色的攀援能力和金属索,他恍若蜘蛛侠一般洒脱。 到达广场之后,令他稍微有些意外的是,这一次巨蝠来了三只,其中有一只的个头显然比其它两只要大,而且颜色也不同,隐隐泛着一股银光。 难道真的是招来了BOSS么?孙大圣想,死胖子的乌鸦嘴还真是有够灵验的,这次新世界恐怕又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银色巨蝠开始俯冲,狭窄的街道似乎都难以承载它的体量,在俯冲迂回的时候,它的翅膀擦着了旁边一幢大楼的外墙玻璃,那玻璃墙面就跟纸糊的一样被撕碎,稀里哗啦坠了一地。 孙大圣看得目光发直,看起来,这银蝠的杀伤力更大,那翼刃也更为锋利,难道说,自己又需要改造金属肌肤了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孙大圣慢慢的不再将这些金属外衣当成铠甲,而是当成了肌肤一样。严格说来,就算是肌肤都没有他这么“私人”,因为这些金属护甲不仅可以给他触感,还可以自住修复,说是金属肌肤,一点都不算夸张。 新世界这一次在广场上安置了铁笼,下面却没有埋设炸弹,就等巨蝠过来收割人命了。 铁笼子里今夜只关了七人,在铁笼外面竖着一个大牌子,上面明白无误地说明此次事件的缘由,是因为这七个人相互撺掇,暴力抗税,打死了一名税务人员,于是唐恒亲自下令,将他们“蝠决”! 孙大圣潜伏在广场对面的一家小超市里。这超市在灾难降临之日,就被人抢劫一空,但毕竟曾经卖过食品,也许在某些旮旯缝里还有残留的食物,一段时间后霉变了,使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烂发臭的气味,令人极不舒服。 原本他可以用念力打开铁笼,但此时巨蝠已经降临,打开铁笼反而等于让笼里的人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无奈之下他唯有静观其变。在对自己无害的前提下,他倒不介意救人,即使是在末世。有些决断不需要逻辑,纯粹出于人性本能。 银蝠在广场的上空盘旋,而另外两只巨蝠则俯冲铁笼,它们的翼刃犹如激光刀一样掠过铁笼,那钢筋被崭齐削断,铁笼里的七人发出一阵阵情不自禁的惨叫,有人开始哀哀求饶,也有人开始歇斯底里地咒骂起新世界的领导层。 在临时指挥所里,唐恒站在经过特别加护的窗户前,目光深沉而狠辣。 而在隔壁一间会议室里,奚蒙蒙被捆在在椅子上,正不断扭动着身躯。李潇则一副老好人的模样劝她:“奚蒙蒙,你这是何苦?为了一些抗税的下等暴民,把自己的前途和性命都搭上,这样合算吗?再说了,你也知道唐大的性子,说一不二,你去批什么逆鳞?一会事了,你还是去向他服个软道个歉,没准他还能既往不咎。” “他们怎么就是下等暴民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不是那收税的办事员强J了人家的女儿,人家会奋起反抗吗?” “奚蒙蒙,我看你是糊涂了。这些道理,在和平时代可以好好说,但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局面,他们敢杀税务员,那就是要打新世界的脸,一伙下等人,仗着几分冲动劲,就可以打新世界的脸了?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还如何服众?必须杀了他们立威,在这一点上,我是支持唐大的。” “你们这样草菅人命才无法服众!”奚蒙蒙气得俏面通红。 “奚蒙蒙!”李潇突然厉声道,“你这人怎么好赖不分呢?我告诉你,别以为唐大他有那么几分喜欢你,他就会对你格外开恩了,对于敢于违抗他的人,下场只有一个,死!” 奚蒙蒙意外,她倒是没看出来那装逼犯唐恒喜欢自己,于是她冷笑了几声:“那我也不妨告知你一声,在江源市,他唐恒还不是老大,还不能随意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且不说江北区的青鬼帮,就是金面人,也是新世界无法掌控的力量。” 李潇没想到奚蒙蒙会抬出孙大圣来,他是很清楚金面人就是孙大圣的,虽然那天在广场上,孙大圣消失之后才戴上头盔杀出来,但以李潇的眼力,可以轻松看穿两者的联系。 而且他也记得奚蒙蒙也是住在江景一号的,一念至此,他再次放下身段:“奚蒙蒙,你跟金面人,是什么关系?你觉得他会为你出头么?” 奚蒙蒙就像看一个可怜虫一样瞥了他一眼:“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老想着什么制衡和拉拢,我也不在意金面人会不会为我出头,之所以提醒你们,是想告知你,世界已经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了,进化者和变异者不一定就是世界的主宰,还是少作孽吧,否则会有报应的。” 说到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阵惨叫声,却原来是巨蝠已经瓦解了铁笼,开始猎取里面的百姓,原本铁笼里的七人,现在只剩下了五个,另外两个,尸首已经分家,地上的污血流了一地。 唐恒原本只是想行刑,以酷刑震慑住源峰的居民,可是那只银蝠的出现,让他开始变得不安起来,于是他临时起意,决定让人进攻银蝠,看看它有什么厉害之处。 三名变异人出现在政府门口,他们手里抱着肩扛式火箭筒,打开瞄准镜,锁定了空中的银蝠。 “嗖嗖嗖!” 三支火箭弹曳拉着长长的尾烟,就像出鞘的利剑一样向银蝠射去! 银蝠虽然个头大,但是在空中辗转腾挪,异常敏捷,没几下就避开了火箭弹,火箭弹在空中爆炸如礼花,震得人人耳朵嗡嗡作响。 银蝠蓦然俯冲,如一道银色的闪电,急速冲向那扛着火箭筒的三名变异人。 三名变异人速度也是够快,见势不妙,撒腿就跑,兔起鹘落,速度快到了极致,但接下来,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那银蝠突然张嘴一喷,一道冷蓝的光带刹那间就飞了下来,三人原本还在矫健的奔跑,可下一秒,都变成了奔跑中的冰雕! 银蝠这招一出,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只银蝠果然不同凡响,它不仅比普通巨蝠更为强悍,竟然还拥有进化者一样的寒冰异能! 银蝠发一记冰弹,冻住三人之后,又飞掠而下,翼刃滑过三人的身体,三人就像是被棒球棍打中的玻璃樽,碎裂之后,四散迸溅! 好在银蝠杀掉这敢于捋虎须的三人之后,似乎也消了气,再次扶摇而上,飞到空中盘旋,将死亡阴影投射到广场之上。这家伙果然是有BOSS的范儿,好像杀人取头这种粗活脏活,不是它的份内事。 而另外两只巨蝠,正在追猎从铁笼中奔逃出来的百姓,看那样子,只要被巨蝠锁定的目标,那就只剩下不死不休的结局。 唐恒看在眼里,心中也是骇异至极,第一次跟巨蝠打交道,他还敢直面撄锋,可是面对这会喷寒冰的银蝠,他恐怕是连头也不敢冒了,他沉默了一阵,吩咐身边的人:“你去找李潇过来。” 没多久,李潇走了过来:“唐大,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刚才那蝙蝠喷的那股寒冰,威力比我强大十倍不止!说实话,原本我还做过实验,发现我的寒冰异能对剃头蝠还是有杀伤的,可这银色的蝙蝠一出来,我可是拿它们彻底没辙了。” 唐恒点了点头:“看来以后不能再招惹这些蝙蝠了,它们是越杀越强的……让大家躲避起来,不要出击,静待巨蝠自行离开吧。” 这一次,原本一直眼高于顶的唐恒,也终于明白,自己虽然一直将普通人当作是下等,但在这些怪物BOOS那里,他自己也是蝼蚁一样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6章 顺手牵羊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巨蝠的追杀之下,一男子从铁笼子里逃了出来,慌不择路直接跑进了孙大圣藏身的超市。 这男子是巨蝠锁定的目标,巨蝠哪能容他逃脱,膜翼卷起飓风,呼的一声冲进了超市之中。 男子跌跌撞撞地往里狂奔,他的心其实已经绝望,但是求生的本领让他继续逃遁。 巨蝠利爪扑击之下,货架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 那男子被货架压倒,摔倒在地,他一边想要从货架中脱离了出来,一边发出绝望的叫喊。 “嗖嗖!” 突然空中飞出两支柳叶小刀,它们直奔巨蝠而去,空中迂回旋转,循着一个诡异所思的轨迹在空中飞翔! 巨蝠一时之间也有点不知所措,因为这两只“金属小鸟”个体实在太小,在它的眼里,就跟苍蝇一般,但这苍蝇可不一般,它们的屁股后面还带着一条细细的金属丝,随着飞行的轨迹,在巨蝠的身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左绕右绕,上穿下钻…… 那摔倒在地的男子也傻了,他真心觉得,这一定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小鸟来拯救他的,就在他准备感谢上帝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还不快逃?” 男子循声看到一个戴着金属头盔的男子,就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神秘而令人生畏,金面人!男子恍然大悟,原来他的救命人是金面人啊,对于金面人,源峰的坊间已经传得神乎其神了。单枪匹马挑落大鳄帮的大佬鳄鱼,以一人之力引走巨蝠的追击还能全身而退,在新世界众多高手的注目下,从容割下蝙蝠肉…… “快走!”见男子还在发呆,孙大圣断然喝道。 男子如梦初醒,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转身向后门奔去。 巨蝠见目标要离开,哪里肯依,往前一扑,这下却摔了一个跟斗,那些金属丝本来就是用它膜翼上的金属制成,坚韧无比,绕了这么多圈圈,要杀它够呛,要绊倒它却不费吹灰之力。 巨蝠跌了这一跤,顿时焦躁起来,吱吱乱叫着,想向门口退回去。 孙大圣眼中闪过一丝笑意:“送上门来的菜,想走?留下胸肌肉和牙齿再说。” 这一次他不再畏畏缩缩,长身而起,一下跃到巨蝠的面前,那巨蝠欲张嘴撕咬,露出那狰狞的尖牙来,孙大圣冷笑着一拳击中巨蝠的嘴巴,击飞了几颗尖牙,然后翻身爬到巨蝠的背上,抡起了老拳来,一下一下砸在它的脑袋上,只砸了三拳,就听拳下有“噗哧噗哧”的声音,显然是瓢开了,瓜碎了…… “嘿嘿,真不经打,巨蝠,不可如此!” 经过几次跟巨蝠的交锋之后,孙大圣已经彻底占了上风,无论是取巧还是硬碰硬,他都已经不再怵它了。 搞定巨蝠之后,他割下巨蝠的胸肌肉,敲下它剩余的几颗牙齿,然后也从后门溜了出去,爬楼找一个安全的制高点,准备继续看戏。 三只蝙蝠过来,被他悄然干掉一只,剩下的一只完成了追杀任务,飞上了天空,跟随那银蝠绕场一圈,然后就相伴消失在茫茫的夜空之中。 孙大圣并不意外,他跟巨蝠打交道不止一次了,知道它们并不像人类那么团结,不会等着伙伴,也不会营救伙伴,它们就像是会飞行的战斗武器,接到指令,飞临目的地上空,发现目标,锁定目标,消灭目标,返航。 他隐隐觉得,最可怕的不是这些蝙蝠或者巨蛛,而是那天空中不可思议的禁忌。那个唐恒,他究竟知道些什么呢?嗯,趁着今天他备受打击,就去拷问拷问他。 临时指挥所里,唐恒看到那银蝠终于离开,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突然想起了什么,问身边的李潇:“奚蒙蒙呢?” “在隔壁会议室。” “怎么样,思想认识还是没有提高?” 李潇摇了摇头:“妇人之见,很难沟通啊。” “呵呵,李潇啊,你这个做思想工作的高手都遇到难啃的骨头了?” 李潇尴尬地笑了笑:“哪里,看来这个工作还得唐大亲自去做了。” “好吧,我去试试。实在不行,那也只能任由她去了。” 李潇不知道唐恒说的任由她去是什么意思,就试探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让她离开新世界的岗位吗?” 唐恒摇头:“那怎么可能?她知道新世界太多的秘密,如果非要一条道走到黑,那我只能成全她了。” 李潇没想到唐恒这么有决心,因为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唐恒对奚蒙蒙有爱慕之心,可是为了新世界,他好像什么都能抛下了。 唐恒到了隔壁的房间,先在门口站了站,礼貌地敲了敲门,接着推开门走了进去,然后又顺手将门关上。 奚蒙蒙鄙夷地说:“你敲什么门呢?还不是想进就进的?如果我说不想见到你,你可以立马出去么?” 唐恒讪笑了一下:“看来你对我的意见蛮大的。其实让人将你绑起来,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要知道,新世界看起来像是政府机构,实际上更应该是军队,军队里,必须要上下齐心才能有战斗力,你公然质疑我的决定,那等于是违抗军令。” “是吗?你的意思是要将我军法处置了?” “你又误会了,我只是想你以后别再这么鲁莽。” 说着唐恒走过去,将奚蒙蒙手上的绳索解了下来。 然后还动情地说:“蒙蒙,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感情,那么你更应该知道我的一片苦心。” 奚蒙蒙有点莫名其妙:“我怎么就应该知道了?我不知道啊。敢情你绑着我,是因为你爱我吗?呵呵,现在手上的绳结是解开了,可是心结是解不开了。我想,新世界处事的理念我是没办法苟同的,为了以后不再辜负你的一片苦心,我还是主动请辞比较好。” 唐恒一进来就已经释放了够多的诚意,其实以他现在的权势,要年轻美貌的女子,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主动投怀送抱的美女一抓一大把,只是他心气很高,觉得一般的女人根本就配不起自己,只有奚蒙蒙这种拥有女神气质,并且处事大方的女人,才是自己心仪的另一半。可是没想到奚蒙蒙根本不买账,竟然当面向他提出了辞呈。 这不仅仅是辞去了新世界里的职务,还拒绝他的追求,打脸要不要这么爽利? 唐恒怒火中烧,脸上的笑容都变得有些狰狞起来:“奚蒙蒙,你以为我配不上你?” 奚蒙蒙很诚恳地解释:“大哥,你别生气,我真心觉得,是我配不上你。” “那如果我说你配得上呢?” 奚蒙蒙有点郁闷,这小子是地球人吗?怎么听不懂地球话呢?有这么耍无赖的吗? “那如果我明天就要娶你,还让全源峰的居民来见证我们的婚礼呢?” 唐恒说到这里,一副傲然的样子,好像让所有人来见证他的绑架婚礼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似的。 奚蒙蒙看在眼里,恨得牙齿都咬碎了,心里暗自诅咒:你老妈生你还不如生个蛋,无耻当有趣,我呸。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7章 秒擒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奚蒙蒙已经出离了愤怒,但硬是没点办法,她还真是没想到,时至今日,自己竟然会被人逼婚,难道世界真要退化到过去的封建时代? “唐恒大哥,我想请你清醒一点,感情这种事,强扭的瓜不甜,以你的身份,如果捆绑成夫妻,那也太丢面子了吧?” 唐恒漠然道:“如果我就要捆绑成夫妻呢?先成亲再培养感情那也未尝不可。这新世界我做主,我说的话就是规则。” “你,你这人怎么能这样?有意思吗?” “有意思!因为我是唐恒,新世界之主!我重申一下,对于这一点,奚蒙蒙,你最好要有思想准备。” “那我宁死也不会嫁给你这样一个没脸没皮的人!”奚蒙蒙突然决绝起来,她知道,此时不能给唐恒半点念想,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她倒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以她对孙大圣的了解,如果她不在了,应该不会不管奚壮壮的。 听了她这句话之后,唐恒突然安静了下来,他久久地望着她,那眼睛里充满了不舍和难过。 奚蒙蒙不明白他是啥意思,硬的不行,要打悲情牌了? “奚蒙蒙,你知道吗?就在刚才,我已经救你数次了。”唐恒一脸悲切地说,感情相当真挚。 “什么意思?”奚蒙蒙莫名其妙,觉得这厮走火入魔要疯了。 “我已经尽力留你,但你自己把生的机会给无情地推开了。你知道吗?你进入的是新世界的领导层,没有人可以在进入新世界的核心层之后还能安然离开,除非——死。”说到最后一个“死”字,唐恒已经原形毕露,样子看起来相当吓人。 奚蒙蒙并没有害怕,只是怒道:“这是哪个王八蛋定的规矩!?” 这个规矩当然是唐恒定的,可是他一时很尴尬,如果他回答是自己定的,那那个王八蛋骂的岂不是他了? 唐恒冷哼了一声:“一般来说,我这人是不允许吃回头草的,但为了你,我可以破例一次,只要你放弃离开的念头,愿意做我的新娘,那么,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奚蒙蒙想了想,说:“好吧,你说的我都同意。” 唐恒意外至极:“你说的是真的。” “你还能有假?你对自己这么没自信,你多有魅力,多有权势,真假还听不出来?” 唐恒听出她的弦外之音,但他却装起傻来:“那好,既然你已经同意了,那么,嘿嘿,现在我们就洞房吧。” 奚蒙蒙气得嘴里一阵苦腥味,不知道是咬破了舌尖,还是气炸了胆,自从这个唐恒下命令用巨蝠处决人类,在她心目中,此人就已经是个畜生了,她怎么可能跟畜生同房呢?那还不如让她死了的好。 奚蒙蒙眼眸突然变得雾蒙蒙的,她出其不意地对唐恒发动了脑波攻击:“唐恒,你已经很累了,乖,听话,先躺在沙发上休息一下吧。” 唐恒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奚蒙蒙是在对自己进行脑波攻击,一时着了道,真的走过去,准备在沙发上躺下了,可人才躺下,就突然清醒了过来,毕竟奚蒙蒙的攻击强度不大,而他的异能等级又比她高得多。 他睁开眼,发现奚蒙蒙翘着屁股蹑手蹑脚地向门口跑去,一时兴起,猛扑过去,将奚蒙蒙拦腰抱住,奚蒙蒙尖叫一声,一个后踢腿,本来想踢他的裆部的,结果踢在尾闾上,虽然不碍事,但也痛得够呛。 唐恒心中邪火升腾而起,拧腰发力,“嘿”的一声,将奚蒙蒙丢在沙发上,然后就毛手毛脚地去扯她身上的衣服。 奚蒙蒙此时脑波攻击失败,只能靠着弱女子的力气抵抗,不过她经常健身,本身力气也不小,双手使出泼妇挠脸大法,差点让唐恒当场破相,他怒火中烧:“你真的想死,老子成全你!” 就在此时,外面突然传来了敲门声:笃笃笃。 唐恒顿时找到了发泄口,吼道:“是谁?给老子滚蛋!” “老大,有人找你。” “滚蛋!!” “老大,真有人找你。” “艹!你T还真是找死!我发誓,死定了!!” 说完,唐恒起身开了门,结果发现是新世界的一个变异者,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在此人的身后,站着他一直都在寻找的孙大圣。 孙大圣见奚蒙蒙衣冠不整的样子,讶异之余,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一脸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我就问几句话,问完之后,你们继续。” 奚蒙蒙此时就像女高音一样破口大骂起来:“继续你妹!孙大圣,我C你妈的!我快要被他**了,救我!” 孙大圣记得,上次敢这样骂自己的一个同学,鼻梁骨被他打折之后,休学一期。可是这次骂他的是个女孩子啊,他有点挠头:“奚蒙蒙,你别出口伤人好不好?太粗鲁了,我老爹要在的话,你就死定了。” 唐恒此时反而镇定了下来,这个孙大圣虽然他没有放在眼里,但是能够反制住谢云翔,那应该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孙大圣,我一直都在找你,没想到你会送上门来。”唐恒一脸倨傲地说。 孙大圣皱了皱眉头:“你找我啥事?” “拉拢你,或者,杀了你。”唐恒丝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孙大圣笑了:“那很遗憾,这两样,恐怕你都没有能力做到。” 在孙大圣面前那名变异者突然说话了:“您看,你们两位大佬说话,我在这不合适吧,要不然,我先撤了?” 他说这话,主要是在看孙大圣的脸色。 孙大圣摇了摇头:“有好戏看还走,你傻啊,好好待着吧。” 那变异者听他这么说,苦笑了一下,竟然也不敢走了,往后退了几步,低眉顺眼地待着,一副小太监的模样。 唐恒看在眼里,心中震怒,呵斥那变异者道:“混蛋!我现在命令你,马上出手,给我杀了他!” 那变异者一脸的讶异:“老大,我不是他的对手!” “你不动手,就是阵前抗命,我先杀了你!”唐恒威逼道。 孙大圣觉得好笑,安慰那变异者说:“你放心,他杀不了你的,既然是我让你留下来看戏的,我保证你的安全。” 变异者不知道该感激还是哭泣,反正他左右不是人,一脸的郁结。 唐恒见那变异者真的不动手,顿时火冒三丈,一张手,一道火焰化作拳头,向那变异者砸去,这要击中了,那变异者非被烧成火炭不可。 那变异者本身也很敏捷,往旁边一跃,一个前滚翻躲了开去。 唐恒没想到这小子敢躲,心中更是愤怒,又是一记火焰拳击出,这一拳威势更大,呼呼生风,眼看那变异者就要遭殃,孙大圣突然横空插进来,一拳击散那火焰之拳! 唐恒一怔,此人能够抵抗火焰异能? 正狐疑间,孙大圣已经一阵风似的冲了过来,速度快到令人目眩,只见他一把揪住了唐恒的脖子,拎了起来,凌空提起,又狠狠摁倒在沙发上,一脚踩在他的胸前,狂狷地喝道:“你很喜欢打架么?老子就跟你好好打打!先打服你再问你话!” 刚才他拳套挥出,那火焰异能仅仅侵入了他三层防护,根本不算什么。其实他早前见过唐恒攻击巨蝠,这火焰异能对巨蝠造成的伤害并不大,所以他也是心里有数的。 这一幕太突然,那刚刚逃过一劫的变异者被吓傻了,他实在没想到孙大圣竟然如此厉害,随便一出手就将唐恒给擒获了。要知道,唐恒不仅有厉害的火焰异能,他的力量也是非常惊人的,普通人都是被他拎起来扔的,但这一次,掉了个个了…… 变异者刚才被孙大圣轻松制服,就知道孙大圣很厉害,但没想到会如此厉害,可以随便将唐恒玩弄于股掌之中! 同样吃惊的还有奚蒙蒙,对于孙大圣的厉害,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在她心里,孙大圣至少是有能力跟唐恒一战的,至于鹿死谁手,她还真不好说,毕竟这个新世界牛逼哄哄的,而作为新世界的首领,唐恒肯定具有超群的实力,但结果却令她大跌眼镜,这个不可一世的唐恒,在孙大圣手里根本走不过一招。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8章 唐恒认知的天空禁忌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被孙大圣一招制服?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唐恒当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他怒火中烧,要让这地狱之火将孙大圣也吞噬! 孙大圣看着脚下的唐恒突然被火焰包裹,看起来一副就要自爆的样子,他突然一掌击打在唐恒的咽喉上,唐恒顿时就像一只被割了一刀的鸡,带着无法呼吸恐惧,瞪圆了眼球,身上的火焰也瞬间湮灭。 “变异者,你听着,不要妄动,现在我来问,你来答。” 唐恒好半天才回过一口气来,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但威风不倒,开口就骂:“混蛋!……” 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转成一声惨叫,因为孙大圣手里捏着一柄刀,直接一刀插在他的大腿上,直没至柄! 孙大圣说:“回答错误。很痛吧?但还有更痛的。” 说着他将刀从唐恒的大腿上拔了出来,将刃尖悬停在他的另一条大腿上:“如果我慢慢插进去,很慢很慢,那会更痛。” 唐恒捂着自己飙血的大腿,一时竟然不敢搭腔,眼前这家伙简直就是恶魔。自从末世以来,唐恒在此地势力如日中天,别说对他捅刀子,就算大声说话都不行,可是这个孙大圣,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对他是想踩就踩,想捅就捅,毫无顾忌。 孙大圣继续说:“你这个变异者,现在知道流血是什么感觉了吧?现在我开始问你的话,如果你不回答,或者回答错误,那么我会用这把刀子划开你的胸膛,然后将你的心脏取出来,放在你的怀里,再剁掉你的双手,环抱着它,这个造型,我们可以管它叫——拥抱良心。” 奚蒙蒙看着孙大圣,这小子一脸的平静,做着这些可怕的事情,气不乱,手不抖,不慌不忙,游刃有余,她由衷佩服。 “你要问什么?” “很简单,你曾经目睹过天空禁忌力量,现在我要你坦白说出来,不能有一点隐瞒。” 唐恒惊愕,他不知道孙大圣要问这个干什么,他联想到奚蒙蒙曾经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顿时明白了,这两个贱人,沆瀣一气,是一对的。但事已至此,说就说,更何况,那也不算什么大秘密,没什么不能说的。 “在灾难刚刚开始的那天早上,我曾经见过有战斗机被击落,哦,不,不是被击落,准确来说,它好像是在天空中撞上了什么东西,直接就碎裂爆炸了。” “它撞上什么了?” “不知道,天空中什么也没有,但是它却像是撞上了铁板似的,瞬间就碎裂起火,引得空间一阵扭曲……这才是可怕的地方,有什么无形的东西藏在这天空之中。”唐恒说着,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并不像是说谎。 “仅此而已?”孙大圣追问了一句。 “什么叫仅此而已,你懂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高空中有高等文明对我们进行了封锁,这意味着地球文明的反抗力量也许早已经被瓦解,这个世界,不会有人来救我们了,这世界,我们只能靠自己!” 孙大圣很明白,正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唐恒才会肆无忌惮地发展新世界的势力,以救世主之名大行奴役讹诈之实。 “而且坠毁的不仅是一架飞机,你也许不知道,在我们江源附近有一家小型的军用机场,平常停着一些老旧的J系列飞机,那天早上起码有四架飞机以相同的方式撞毁。”唐恒继续说。 从唐恒的描述中,孙大圣有二个猜测,第一个是,天空中隐藏着超级巨大的外域母舰,不过值得商榷的是,如果是外域母舰,那么它一定离地超过万米,不会让唐恒近距离看到撞击现象;第二个就是,外域母舰在外太空,但是在低层空间还有别的小型舰船,它们也有防护罩之类的东西,只要有飞行器飞到一定的高度,就会被撞毁。而且这个防护罩不仅可以阻止飞行器飞行,还能静默地球的无线电。 其实他之所以对唐恒的回答略有点失望,是因为他想知道天空中的力量还有没有别的攻击方式,特别是主动攻击。 “唐恒,你有翅膀,就没想过要飞离江源?”孙大圣问了一句。 唐恒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我为什么要离开江源?而且我的翅膀也不能够支撑我飞很长的时间,再说了,天空中的禁忌力量,应该对飞行这类行为是非常忌讳的,如果我贸然行动,那后果难测。” 孙大圣想了想,唐恒的考虑也算对,这小子在江源呼风唤雨,混得这么好,他何必冒险? 他问完了话,正想说什么,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吵吵声,看来是一些“勤王人士”过来了。 领头的是李潇和蒋鸿飞,他们接到消息,说有人控制住了唐恒,两人均吓得不轻,要知道,唐恒个人能力极强,就算是蒋鸿飞跟李潇两个联手都不是对手,现在竟然被人轻松控制住了? 蒋鸿飞是个大块头,见到孙大圣顿时咆哮如雷:“混账东西,好大的胆子!唐大要少根汗毛,我将你碎尸万段!” 奚蒙蒙觉得这个蒋鸿飞简直就是个白痴,唐恒何止少了一根汗毛,他少的血起码都有100毫升。 而在两人边上,更有人拿着自动步枪,对准了孙大圣。 孙大圣直起身子,环视了一周,皱眉道:“这个房间好拥挤,你们不要吵吵,否则休怪我耳刮子不认人。” “你!”蒋鸿飞可没见过这么狂的人,一时被噎住。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我什么我?看你这么白痴,一定不叫李潇,叫李潇出来跟我说话。” 李潇没想到孙大圣会点上自己,他上前一步,心里格登了一下,暗道这小子莫不是要拉我出来垫背吧,老子可不能上他的当,于是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就是李潇,想来你也从没见过我,不知道叫我有何事?我这人是很好说话的,这样吧,只要你放人,我可以保证你不会受苦。” 孙大圣讥讽道:“我叫孙大圣,前些日子蒙你照顾,那些收税的征劳役的都没有找我的麻烦,我叫你出来,是想当面跟你说声谢的,还有,我想问问你,我欠你一个人情,现在就想还给你,说吧,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李潇心中暗怒,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把事情就这么直白的捅出来了,还一脸无辜的模样,真想一铁砂掌过去将他的脸拍得鬼神不辨。而那边,唐恒也一脸疑惑地看着他,看来他必须要撇清自己的嫌疑了。 “喂,臭小子,你这种离间术可不高明,你竟然敢暗算我们的大哥,那就是我们新世界的敌人,我跟你这种人,怎么可能有交际?我数三个数,你最好放人,否则我一声令下,你就会被射成筛子!一、二……” “李潇,你少费心。我现在只问你一句话,我欠你一个人情,这个人情,你要还是不要?” 李潇怒不可遏:“混账王八蛋才要你的人情!” 孙大圣摇头叹息:“我以为唐恒是白痴,没想到你才是真正的白痴,好吧,既然你不要,那就算了。这样吧,我知道你看唐恒不爽,本来你也打不过他,但是他的大腿被我插了一刀,受伤了,现在你们两个决斗应该有得一拼了吧。我给你们做个中,你们干一架,谁赢了谁做新世界的头,怎么样?我就讨厌那种耍阴谋耍心机的人,有什么了不起的,最后还不是得一战,现在就来吧,李潇,你有种么?”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9章 反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李潇被孙大圣逼问,心中一口恶气无法宣泄,喝骂道:“你小子什么东西!?别以为你联合奚蒙蒙这个内奸暗算了唐大,你就天下无敌了,真是可笑了,还想来做我们新世界的主了,你算什么东西!?既然你活腻味了,就甭跟你客气了,兄弟们,不要手软,给我射成筛子!” 他身边的枪手不由一愣,他们手里端的可是自动步枪,如果要这么扫射的话,那很可能就会伤及唐恒的。 李潇见他们不敢动,心里一声暗骂,夺过身边一人的步枪,冲着孙大圣就扣动了扳机,然而,令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连扣了好几次扳机,子弹竟然没能射出去。 孙大圣冷冷笑道:“看来哥人品好,子弹都不愿意冲我来。” 李潇换了另外一支枪,结果相同,他不信邪,再换,同样不行,这下他明白了,这个家伙也是进化者,可以隔空控制金属物。看来他只能亲自上了,末了还没忘记邀一下蒋鸿飞:“老蒋,咱们一起上,杀了这小子,救了唐大再说。” “李潇,不劳你救了,我们,一战吧。” 说话的是唐恒,他缓缓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受伤的左脚微微有些发抖,但是他心中的怒火无法遏制,他很清楚,孙大圣此时可以随时杀了他,根本就没有必要撒谎,自己让李潇去查处孙大圣,没想到这小子暗地扶持自己的势力,那是为啥?用屁股都想能到,这厮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李潇苦笑:“唐大,你不会真信了这小子的胡说八道了吧?” “李潇,你战也得战,不战也得战,觉悟了吧。”孙大圣插嘴道。 唐恒面对李潇,战意笼罩,那股王八之气再次加身:“李潇,是男人就不要再唧唧歪歪的了,我给你一次做大哥的机会,希望你自己要把握好。”虽然李潇一直诋毁孙大圣,但是唐恒自己心里很清楚,孙大圣有这个实力替他们这一战做裁判。 蒋鸿飞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发展,他张嘴劝道:“两位大哥,你们这是何苦?咱们大敌当前,应该要一致对外。” 但无人理他,李潇从唐恒的表情中也看出来了,今天这一战,他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只是他心中很是不甘,原本是想培植更多的势力,然后找机会将唐恒灭了的,没想到被孙大圣这么一搅合,他得自己去单挑,作为一个谋士,最后要沦落到挽袖子抡胳膊的境地,实在失败。 “这里太小,我们去广场吧。” 说着,唐恒一挥手,一道凌厉的火焰飞向窗户,那窗户的玻璃碎裂钢筋熔断,他就从那窗户口跳了出去。 李潇苦笑,只能跟着跳下去。 蒋鸿飞看着孙大圣,思忖着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拿下他。 孙大圣貌似知道他的想法,就劝了一句:“有戏你不看吗?你想对我出手,等看完戏再说吧。” 奚蒙蒙对蒋鸿飞的印象并不差,这个傻大个虽然有时候有点白痴,但是做人还是有底线的,至少不像唐恒和李潇那样泯灭人性,视普通人的姓名为草芥。因此他莞尔一笑:“蒋哥,我劝你最好看戏,演戏哪里有看戏的舒服呢。” 蒋鸿飞闷哼了一声,没再多说。 …… 广场之上,月已西斜,天地一片银辉,一股若有若无的萧杀之气在空气中蔓延。 李潇正面唐恒,依旧不忘劝告他回心转意:“唐大,只要有你在,你永远就是新世界的老大,我们何必为了外人的离间大动干戈?再说了,此人还暗算了你,不如我们同心协力,共诛此獠!” 但唐恒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他败在孙大圣的手里,甚至连一招都没有走过,自信受挫,几乎没脸再做新世界的领导者,他此时极需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来振奋一下精神,当然心里也憋了一股邪火急需发泄,既然打不过孙大圣,那就只能用图谋不轨的李潇来做出气筒了。 “多说无益,放马来战!” 说到这,唐恒身子一震,一股明黄气流从他的身子里荡漾开来,好强的战意!看来他已经是急不可耐,差点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火焰异能了。 李潇知道此战避无可避,只能拿出压箱底的东西来了,他从背后取出两块铁板一样的东西,左右半圆,然后嵌在一起成为一个圆形的盾牌。 要说这李潇也是煞费苦心,为了对付唐恒专门铸造了这块盾牌,由钨铁合金打造而成,厚3cm,因为熔点极高,是对抗唐恒的利器。 一个蓄谋已久,一个盛气凌人,这两人的对垒,目前来看,还真说不清到底会鹿死谁手。 唐恒对阵李潇,有心理上的优势,一出手就攻势如潮,他控制着火焰异能,变幻出火焰刀、火焰箭、火焰拳,挟着呼呼的风声,一下一下轰击在李潇的盾牌之上。 要说李潇虽然一直处于被动防御的模式,可是在对方的猛攻之下,竟然也能安然无恙。那盾牌极有针对性,防御唐恒的火系异能非常有效,再加上他会在盾牌上附加寒冰,那火焰能量一挨上那盾牌,顷刻间就会消散于无形。 孙大圣很乐意见识这场进化者之间的大战,在他看来,这火系的异能确实要强于寒冰系的异能,为啥,因为火系异能可以远程攻击啊。 唐恒久攻不下,显然有些着急了,他不惜耗费火系异能,幻化出翅膀飞临李潇的头顶,空中连续发出火能攻击。浑身是火的唐恒,这一刻在夜空中显得格外灿烂,说实话,这辉煌形象真的很能唬住人的。 “看我砸烂的你的龟壳!” 说话间,唐恒瞬间接近李潇,一拳砸在盾牌上! “哐——” 那盾牌应声陷下去一大块,同时被击飞的还有李潇。 唐恒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兼具进化者和变异者的双重身份,他不仅有火系异能,还有凤系变异,所以才能幻化出翅膀,而刚才那一拳,超过千斤,李潇感觉自己的手臂骨都差点被生生震裂! 但受此一击之后,李潇不仅没有颓废,反而意气风发地一声长啸:“唐恒,你也来吃我一拳!” 只见他长身扑击,第一次反攻唐恒! 唐恒有点不对劲,左手连续发出火焰拳截击李潇,而他那右拳,似乎在刚才那一击当中受了伤,再也无法出击了。 当然,在蒋鸿飞这粗人看来,这李潇敢跟唐恒对着冲锋,那纯粹就是找死。 这李潇真是心机过人,平常一直都对唐恒示弱,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真实实力,其实孙大圣是很清楚的,寒冰异能一旦击中目标,其后果是致命的,他家里那蓝发小魔女能够一击冰冻住一只巨蛛,这李潇虽然差点,但要冻坏唐恒一条胳膊,那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孙大圣不由感慨:好个傻缺唐恒,本来可以依靠自己的远程优势通过游击战术完爆李潇,他却自恃武力不可一世,想近战碾压对手,如此一来,只怕要被对方反杀了。 (PS:看了看评论区,关于末世女人问题,首先声明,猪脚是个情感白痴,末世前就是,末世后更甚,猪脚不会轻易付出自己的感情,即使有真爱,他也不会沉湎于情感,因为这是末世,谈不起恋爱,这个是大的基调。但是冒险过程中不排除擦出些火花,同时,也无法排除有大美女小萝莉对猪脚青睐有加~~但在情节发展上,不会因为无脑救女人弄出什么郁闷的情节的,大家尽可以放心,即使我想这么做,大圣童鞋也不会同意的,我会尊重大圣的独立人格,我保证。)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0章 唯武是尊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李潇冲杀过去,举盾挡住唐恒的火焰能量,右手却摸出一只短柄金瓜锤来,金瓜只有成人拳头大,短小精悍,方便携带。 他这武器还真是出人意外,跟他的气质完全不符,只有孙大圣明白,这家伙用寒冰配合金瓜,一边用寒冰冻住对手,然后用金瓜捶之,可谓相得益彰。 “砰!” 李潇的金瓜果然一举捶碎了唐恒的右臂! “呀——” 观战的人几乎齐齐发出一声惊呼。 许多人根本就没看明白,为什么形势会如此急转直下。 唐恒并不觉得有多痛,只是看着自己的右臂被李潇敲碎,挫败感令他无法自抑,心中的怒火令他整个人变成一团恐怖的火焰! “去死!” 唐恒发出至强一击,挡住李潇的攻击,而后他展开火焰翅膀,飞至空中,准备拉开距离,用远程攻击对方李潇。 但李潇何等人物,心机极深沉,既然发动攻击,那自然还有一连串的后手在等着呢,没等唐恒飞高,他一抖手,那金瓜脱手飞出,砰的一下砸中了唐恒的心窝,唐恒发出一声惨叫,被他这一锤给砸了下来,跌扑在地,双手撑地,瑟瑟发抖,想要爬起来,却半天未能成功。 而同时,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李潇在一锤击落唐恒之后,没再继续追击,而是朗声道:“唐恒,今天是你逼我,非我负你,你误信外人的谗言,对自己人动手,有现在的下场,纯属咎由自取。今天我虽胜你,却不做这新世界之主!此心天地可鉴!孙大圣,你这宵小之辈,我且留着这大好河山于你,看你有何能耐,今天我将话撂在这里,新世界的兄弟帮我作证,他日我回来,必将取此人狗命!以泄我心头之恨!” 说完之后,他掉头而去,身影只是几晃,就消失于夜色之中。那速度,孙大圣思忖着立马追上去也赶不上,毕竟两人离得远,这小子又逃得清新脱俗,出人意料。 这家伙口气狂大,但最后逃得慌忙,屁股追不上腿脚,露了怯。 孙大圣对李潇这一手还真是感觉有点惊艳,这家伙不愧是个耍心机的高手,他前面口口声声要跟孙大圣干,其实内心知道孙大圣的厉害,更知道孙大圣擒下唐恒不是侥幸,只是他装得像,蒙蔽了所有人而已。 他在赢下唐恒之后,竟然也没有一丝骄傲,在不知孙大圣深浅的情况下,果断以退为进,反将了孙大圣一军。 拿得起,放得下,逃得快,活得长。李潇虽然是敌人,但孙大圣还是跟他学了不少东西。 蒋鸿飞跳下楼去,奔到广场上扶起了唐恒。唐恒心窝中了一锤,那寒冰异能侵入心脏,阻隔了心血的回流,他已然是气绝身亡。这唐恒也算是个有理想的枭雄,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死在了自己人手里。 新世界的两大巨头,竟然在今夜,一人陨落一人离去。 蒋鸿飞目眦欲裂,放下唐恒的尸体,猛然起身,几个起纵,再次回到了房间,指着孙大圣喝道:“都是你干的好事,今天我跟你不死不休!” 奚蒙蒙喝止他:“蒋鸿飞,你一大把年纪了,别跟个愣头青似的好不好?我倒是觉得,这两人离开了,新世界才能步入正轨。” 蒋鸿飞脸色铁青:“奚蒙蒙,你这荡妇!你伙同姘头,陷害唐恒,弄得我们新世界支离破碎,现在还敢蛊惑我?” 奚蒙蒙就算是个泥菩萨,被人这么骂,那也会发飙:“你妈才荡妇,你一家全荡妇,你一大把的年纪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我好心劝你,你好赖不分,什么意思,这个暴君死了,你还想陪葬不成?” “姓孙的,今天你休想活着离开这里,兄弟们,家伙准备好,不要放过这一对狗男女!”蒋鸿飞毕竟是个大男人,感觉跟奚蒙蒙对骂颜面上有点过不去,于是他转而将矛头对准孙大圣。 此时房间里有两名段位较高的变异者,他们一向比较信服蒋鸿飞,听他这么说正待动手,突然眼前一花,然后听得“啪”的一声脆响。 却原来是孙大圣移形换位一般地冲到蒋鸿飞的面前,抬手就给了他清脆的一记耳光。 那两变异者吓傻了,此人好大的胆子,好快的速度! 蒋鸿飞被这一记耳光打得有点懵逼了,他都没看清楚孙大圣是怎么出手的,脸上就火辣辣的开了花,他老脸通红,抡拳砸向孙大圣的脑袋。 这蒋鸿飞一身牛劲,比之鳄鱼只强不弱,但可惜的是,他对上的孙大圣,经过内金刚的修炼和金属纤维的植入,孙大圣的力气已经上升到三千斤有余,不仅远高于人类极限,就算是变异者,也轻易难达到这个高度。 孙大圣一把擒住他的腕子,拧腰发力,拎起他那高达2米的庞大身躯,抡了个圆然后丢出去,只听轰的一声,蒋鸿飞屁股先着力挂在了墙上,此时他人还在这间房,屁股却到了隔壁房间去了。 蒋鸿飞暴怒啊,他从墙壁上跳了下来,嘶吼着,身量原地增长到2米5有余,人看起来真跟金刚似的,然后气咻咻地向孙大圣扑了过去! 他这一跃击就像人肉坦克,估计孙大圣如果让开,他后面那面墙一定会被撞塌。 但孙大圣不愿意退,更不愿意取巧,他要硬碰硬,看看自己的气力到什么层次了,他站一个弓步,鞋下突然伸出无数条金属丝,刺入水泥地里,然后迎着蒋鸿飞就是一拳! 两拳相击,砰然有声,孙大圣脚下的水泥地,蛛网一样蔓延直至墙根,但他双脚牢牢扣在地上,连半步都没退,倒是蒋鸿飞,跟孙大圣硬碰硬对了一拳之后,指骨碎裂,腕骨脱臼,偌大的身子硬生生向后击飞,落地之后滑出老远,最后脑袋狠狠地撞在了墙壁上。 蒋鸿飞被他这一拳打蒙,人反而有点清醒了,他原本以为唐恒是被两人合伙暗算的,现在看来事实未必如此了,因为他是以气力著称的,如果要将变异者进行分类,他属于人熊一族,熊的力气是很吓人的,而蒋鸿飞也有将近1400斤的本力。可是面对孙大圣,硬碰硬的一拳他竟然完败,这孙大圣,还是人吗?难道真的是孙悟空转世吗? 要说蒋鸿飞这种人,为人一根筋,讲道理没用,如果你不能在武力上压制住他,那说什么都不好使的。 “你,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竟然比我的力气还要大得多……你也是变异者?人熊族的?”在力气上,蒋鸿飞还没服过谁,这一次他是真的颓败了。 孙大圣摇了摇头:“你不是瞧不起人类么?告诉你,我就是普通人类,你不是要跟我不死不休么?尽管放马过来,今天如果我不打得你七荤八素,就算我对不起你。” 蒋鸿飞哭丧着脸说:“我原先以为你擒住唐恒靠的是下三滥手段,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这家伙是武力崇拜者,读书那会,读了五年才初中肄业,也没什么完整的价值观,对他这个大老粗来说,谁强他服谁,孙大圣以强制强,他瞬间就臣服了。 孙大圣点了点头:“那你原先以为奚蒙蒙是荡妇,现在呢?” 奚蒙蒙从后面拿脚尖踢孙大圣的小腿,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小子是故意的呗。 蒋鸿飞脸色更加不好看了,笑得比哭还难看:“奚蒙蒙,我错了,你就当我是放屁好了。” 孙大圣突然又追问了一句:“你还说我们是姘头呢?现在怎么看?” 蒋鸿飞不知道孙大圣这什么意思,问题是他为人是有点笨的,脑瓜不是特别灵光,情商更是聊胜于无,他讷讷道:“那你们,是……还是不是?” 奚蒙蒙虽然挑逗过孙大圣,但也不能被人当众指认为姘头什么的,她一声清叱:“蒋鸿飞,你妈才是他的姘头!” 蒋鸿飞被骂得有点来火:“奚蒙蒙,你咋这么大的反应呢,老话说,笑假不笑真,你这么激动,那岂不是不打自招?” “好啦,好啦,你们两个就不要狗咬狗了,新世界的骨干,也就剩你们两个了,怎么的,要不要我主持一个战局,你们打一场,谁赢谁做一号?”孙大圣专出馊主意。奚蒙蒙才入新世界几天?哪算得上什么骨干?只是现在他赢了蒋鸿飞,主宰了一切,自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当然他这么安排也是有道理的,像管理源峰这种极费脑汁的事,还是需要奚蒙蒙帮忙才行的,靠蒋鸿飞,要不了几天就得鸡飞狗跳。 奚蒙蒙施展了一招“死亡之瞪”:“要打也是你们打,我对新世界没兴趣。” 蒋鸿飞灰溜溜的:“我不打,打不过。大圣,你做我们的头我没意见。” 孙大圣觉得这蒋鸿飞倒一是个直爽的人,虽然一根筋,却也很通时务,但孙大圣也很清楚,自己不是新世界的人,坐这个位置的话,有点名不正言不顺,更重要的是,这个位置,他根本毫无兴趣,他可是孙大圣,怎么会在意眼前的蝇营狗苟?世界不止眼前的苟且啊。 因此他很诚恳地说:“我肯定是不做的,既然你们这么谦虚,不然你们可以组建一个领导小组,有什么事大家商量着办。考虑到你们只有两个人,一旦意见不同无法表决,所以我帮你们物色了另外一个人选进入你们的领导小组,组成一个三人领导组,这个人曾经也是新世界的人,他叫冬生。” 蒋鸿飞皱眉道:“冬生?那个死胖子?那可不行,他一没能力二没魄力,不够格!” “你很有能力吗?”孙大圣很不客气地问。 看了看孙大圣,蒋鸿飞略有些心虚地说:“至少比他强吧。” “不见得,你不要小看胖子,他是个宝,只是你那拙眼看不见而已。” 蒋鸿飞虽然不信,但孙大圣这么推崇,他能有什么办法,谁叫他打不过孙大圣呢。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1章 进化体?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圣哥,我们组成三人领导组我没意见,但是我想提议,如果我们三人意见无法统一,我建议你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出来做决断。” 这个建议竟然是蒋鸿飞提出来的,真不知他怎么想的。 “你们三个已经够麻烦的了,何必再弄个‘太上皇’,不累么?”孙大圣很不解地问。 奚蒙蒙可是很聪明的,她解释说:“大圣,他是怕我和胖子联合起来欺负他。哈哈,你就答应了吧,否则别想他安心。” 孙大圣有点无语了,他倒是真没想到这一层:“你宁愿相信我,也不相信他们?” 蒋鸿飞没吱声,却有力地点了点头。 孙大圣觉得这蒋鸿飞跟小日本一样贱,没事总爱挑事,可只要你打服他一次,以后就跟一条狗似的。 孙大圣有点无奈:“好吧,既然你们非要这样,那我就勉为其难吧。不过你们不要事事都要我来做决断,否则我就弹劾你们。” 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难,只是没人去挑战所谓的权威罢了。 末世之后,孙大圣发现,政权的更迭很容易,也很便捷。 接下来的几天,新世界出台了许多新政,其中有三条尤为重要: 一、取消税收。其实新世界占有许多资源,本身占有几家粮油公司,在兼并了大鳄帮之后,存量足够吃好几年。 二、不分变异人、进化人还是普通人,人人生而平等。 三、劳役还是要的,几大环湖粮食基地需要人去耕种。同时许诺收获之时,除去10%的公粮,剩下的全部按照工分的比例分给大家。这个工分制就是学解放初期生产队的做法,这个制度,在以前可能是个错误,但在当下,却是极合时宜。 10%的公粮其实已经足够,因为新世界的公职人员,普通人大约三百多,进化者加变异者才五十几人,比起以前臃肿的机构,这列“机构快车”,真算得上是轻装上阵了。 城市外围的良田都被巨蛛糟蹋了,现在所谓的农场,主要是源江湖周边开发出来的小麦和土豆基地。现在入秋已久,无法种水稻,但是冬麦和一些蔬菜还是可以耕作的。 在这所谓三人领导小组接管了源峰之后,只过了一个星期,源峰区的面貌就有了很大的改变,虽然谈不上歌舞升平,但社会秩序空前安定,街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貌似恐惧感也在日渐远去,甚至在下午的广场,会出现跳舞大妈的身影…… 现在大家操心最多的是农场做得怎么样,能不能保证明年有粮食吃;还有就是自己家的男人在农场干活争得多少工分,能换来多少粮食。 胖子幸福得就跟天天过年似的,做事也挺积极的,没事总会给家里带一些好吃的回来。 凤珑玲每次都会表扬胖子,说胖子不忘本,是个懂得感恩的好胖子,祝福他以后越来越胖。 胖子每次都会将新世界发生的事情告诉给孙大圣听,听上去,新世界所做的事情,几乎都是奚蒙蒙和胖子的主意,蒋鸿飞虽然没什么主意,但是他内心也很支持,所以也没闹到孙大圣这里来。 孙大圣最近也不出去,每天都在跟凤珑玲纠缠,纠缠啥呢?当然不是男女之事,而是训练她的寒冰异能,同时利用她的寒冰异能检验自己的抗性,毕竟要对付李潇,首先要检验自己的寒冰抗性,如此才能知己知彼吧。 珑玲这丫头看似没脑子,实际上做事也挺上心的,也不叫苦叫累,偶尔还会被孙大圣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却也不服输。 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之后,孙大圣发现凤珑玲的异能超乎寻常的厉害,比如他看李潇那厮,他就没有远程攻击的能力,但是凤珑玲就不一样,她可以凭空凝结出一道无形的寒冰箭来,有效打击距离超过10米,这可是相当了不起了。 在跟凤珑玲的训练的过程中,孙大圣也认真学习了对付寒冰异能的方式。因为银蝠的出现,让他对寒冰异能有了深刻的认识,虽然寒冰不像火焰那样杀伤力强,但是一旦被击中,如果没有防御力的话,那么死亡率反而更高。 目前他对抗寒冰的方式就是控制金属粒子的运动频率,本身他现在的护甲对寒冰异能的抗性就比较强,再加上念力的控制,使护甲本身的温度增高,所以用来对抗寒冰,还算能行。一般情况下,凤珑玲全力发招,也只能侵入他的三层防护。 他暂时预测银蝠的寒冰异能强度是凤珑玲的一倍,那么也只能破掉他六层左右的防护,如果时机成熟,准备到位,未尝不能一战。 凤珑玲很奇怪他可以抵御自己的寒冰异能,要知道,她的寒冰异能都能够冻死一只巨蛛的,所以她开始重新捡起以前的那个疑问:“小结巴,你真不是进化者?” “不是啊。” “那你一定是变异者了?” “也不是。” 凤珑玲很悲切地说:“原来小结巴你的身世真的那么可怜吗?” 孙大圣对凤珑玲跳跃性的思维有点准备不足:“我怎么就可怜了?” “我知道,你真的是从什么神秘的科研单位跑出来的,我猜,你一定是生化武器!” 孙大圣没想到她绕了一个圈,又回到过去那个话题了,他很服气地点了点头:“妹子,你猜对了,我其实是丧尸。” “你肯定不是丧尸,你又不咬我,也不吃我的脑子。”凤珑玲前些日子看了许多丧尸小说,对丧尸了解是很深的。 “那我也不是生化武器,你才是生化武器,只要一吃红薯就变成了生化武器。” 凤珑玲被他嘲讽,小脸绯红:“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那种不雅的事情你老记着干嘛?你心里就不能想点美好的事物。嗯,差点被你岔开了话题。我说啊,你应该不是丧尸,是比丧尸更高一等级的存在。” “高级丧尸?那不还是丧尸吗?” 凤珑玲扁了扁嘴说:“瞧你那点知识,人类有进化者,那么丧尸也有进化体啊。你应该是丧尸进化体!” “那不还是丧尸吗?” “NO!应该是进化体。我是进化者,你是进化体,呵呵,然后我们又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看来我们还蛮有缘的。”凤珑玲说。 孙大圣看了看她,一脸的恶意:“我想,我跟你生活在一起久了,迟早会从进化变成退化,等我退化成丧尸的时候,我一定吃掉你的脑子。” 凤珑玲很酷地说:“你算了吧,进化体,命运让我们相遇在一起,也许另有深意。” “什么深意?” “也许我们应该并肩作战,砸破这无边的牢笼!进化体,你敢不敢跟姐一起战斗!向这破碎的末世宣战!”凤珑玲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令人有点忍俊不禁。 孙大圣倒不笑,他忍笑的本领天下前几名:“久仰,亲爱的热血美少女。” “你这人,怎么一点血性都没有呢?”凤珑玲不解,觉得自己没能蛊惑起孙大圣的斗志,不怪自己魅力不够,只怪他血性负值。 “如果我有你所谓的血性,带着你这个拖油瓶上战场,那只怕有九条命都不够死的。” “瞧不起人,进化体,你狗眼看人低!” 孙大圣有点不安了:“小凤,你不会以后就叫我进化体了吧?” “不能么?挺好的啊。进化体。” “随便吧,小凤。” “你妹啊,进化体。” “你哥啊,小凤。” “再叫我小凤我灭了你。进化体。” “你先叫我进化体的。小凤。” “你逼我的!进化体。”凤珑玲凝结出一道寒冰箭,射向孙大圣。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2章 畸变人来袭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面对凤珑玲的寒冰箭,孙大圣挥手拍碎。 凤珑玲见他挥洒自如,动作潇洒,一时被激起了好胜心,双手连环释放,嘴里不断吆喝—— “我射!我射!射射射……” 一连接了三十道寒冰箭,孙大圣感觉如坠冰窖,思忖着再硬扛下去,自己的护甲都要被冻裂了,于是发挥自己速度的优势,鬼魅一般突然杀到凤珑玲面前,一手抓一只腕子,将她摁倒在沙发上,没好气地骂道:“嘚瑟够了啊,你不是低血糖么?不是动辄就晕倒的么?”不久前,这小妮子确实是一“发功”就晕倒的。 凤珑玲被他压在身下,因为刚才有剧烈运动,所以胸部大幅度起伏着,就在孙大圣的眼皮子底下,那感觉有点暧昧,但孙大圣无视啊,压制着她就跟压制着阶级敌人似的,死死地压着,不给她任何反转的机会。 她挺了挺身子,动弹不得,撅起嘴巴:“你放开我!” “那你不许再闹,你弄得家就跟一冰窖似的,要知道家里还有小孩子,万一冻感冒,现在可是很难找药的。” 奚壮壮一直都在房间里看书,听孙大圣说他是“小孩子”,没好气地闷哼了一声。 凤珑玲睁大蓝水晶一样的眼睛,服软地点了点头。 孙大圣放了她,凤珑玲拢了拢被压变形的胸罩,警告道:“算你走运,再慢一秒,我就叫非礼了。”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虽然你叫破喉咙也没人理你,但是——人家会质疑我的品味的。” “进化体,你可恶!” 又来了,孙大圣可不想再跟她闹腾,要是胖子在家还好,有个更容易供她发泄的目标。现在胖子不在,他只有先躲出去这条路可走了,何况,他本来就有出去南边侦查的想法。 见孙大圣开门出去,凤珑玲在身后喊:“你去哪?带我一起啊。” “提水。” “提水不用带桶子吗?” “……我冰冻了扛回来。” “你会寒冰术?你这个骗子。”但凤珑玲说到这,孙大圣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厮自从学会了壁虎游壁术,不走寻常路,直接就从14楼滑墙壁下去了,凤珑玲想追也追不上啊。 凤珑玲很郁闷,奚壮壮是个闷驴型的学霸,跟他实在无聊,于是她自己换了件衣服,扭扭屁股转转腰,竟然是要跑步锻炼去了。要说这些日子,她的寒冰异能进化得也挺快的,但是体质还是不够好,就刚才那三十道寒冰箭连绵击出,她就喘得不行,这可不好,不符合她战斗美少女的定位,所以她也要开始修炼了。 …… 孙大圣要去南面了,背着一个包,包里有一只视得乐望远镜,夜视高清锐视,844,是个利器啊,如果是几个月前去买,没两万大洋拿不下。对于孙大圣这种靠工地搬砖挣钱的穷大学生来说,跟它的距离和女神奚蒙蒙一样遥远。 这东西是胖子给他找来的,原本孙大圣没想过要这么好的,他只是要求弄个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没想到胖子神通广大,给他弄来一样神器。 他去南面干吗呢?自然是侦查了。 最近他留意了,巨蝠的出现,都是从南面飞来,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在南面的某个山洞或者某个山林里,有巨蝠的巢穴呢?如果能够找到这个巢穴,然后用炸药轰一轰,会不会就此解决晚上出行困难的问题呢? 以上,是他的第一个目的。 第二个目的,他很想知道,天空中隐藏的力量跟这些蜘蛛和蝙蝠有什么关系,如果它们是环环相扣的一个链条,如果自己砸烂其中一环,整个锁链会不会就此解开了呢?这个想法很大胆,也很冒险,但孙大圣觉得这个险值得一冒。他虽然谨慎,但从来就不是胆小的人。 时间,下午3点。地点,源峰南郊银盆岭。人物,孙大圣。 到了郊区,那种枯寂的感觉会令人发疯。其实从这里往城区三里地,都算是无人区了。孙大圣穿越这三里的无人区来到银盆岭,孤独得就像是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凤珑玲老叫着孙大圣带她出来,如果真到了这里,估计热血战斗少女就会变成噤若寒蝉的小女孩了。 银盆岭是座山,中间有个天坑,山上多石灰岩,看起来灰白灰白的,于是得名银盆岭。那么会不会这个天坑里就是蝙蝠和蜘蛛的大本营呢? 孙大圣到了边缘,外面是巨蛛的地盘,被一团团浓雾包裹,为了安全起见,孙大圣爬上附近的一颗十五六米的银杏树,一直爬到树顶,然后拿出望远镜来往银盆岭方向观察。 在望远镜里,浓雾团团絮絮,就跟活物一般无风自动,但是却完全看不透,望远镜根本就起不了作用了。 孙大圣其实也想到这个结局,那么接下来,他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孤军深入了。 两月前他从巨蛛的包围圈中逃出来,那时候他根本没想过,有朝一日,他还会主动回到这里,巨蛛将一辆40吨的工程铲车当成蛋糕吃掉,那一幕实在令他形象深刻,这一次,他凭借着不足4mm的金属肌肉,可以对抗凶残的巨蛛么? 这一次,他当然不想再躲进丝茧里面龟行了,如果他的水准还停留在那一个层次,那么根本就不应该出来冒险。 他果断地踏入浓雾之中,没多久就见到一层薄雪一样的蛛网,他念力扫射过去,身前蛛丝就像是冰雪一样快速消融,给他开辟出一条宽约10cm的通道。 这些蛛丝的熔断是有讲究的,它们并没有断掉,而是无声无息地被截出了一块,不会有任何细微的震颤,也就是说,那些隐藏于浓雾中的巨蛛根本就不知道孙大圣已经悄然潜入。 孙大圣不徐不疾,缓步前行,他选择的时间点,其实也是挺有讲究的,此时正好是下午3点,而巨蝠一般选择夜间出来,如果他能够找到巨蝠的巢穴,那么它们此时应该都在洞里“挂壁”。 孙大圣的念力尽力放开,探索周围将近100米的范围,只要念力探测中的金属性质跟蛛丝有不同,那十有八九就是一只巨蛛,这样虽然非常耗损精神,但为了安全,却是值得的。 凭借着胆大心细,孙大圣深入三四里,渐渐接近了银盆岭的山脚。 突然,孙大圣探测到一种完全迥异的金属元素回馈,既不是巨蛛也不是巨蝠,会是什么新的怪物?孙大圣心中略迟疑了一下,决定过去看看。 只走了50米,他就见到那个怪物,心中却略略有些放松,因为那就是一只丝茧,这一路走来,已经很少见到丝茧了,因为经历这么久,那些巨蛛的幼虫按理已经孵化了。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他心顿时再次悬了起来,因为丝茧突然涌动起来,仿佛有幼虫就要破茧而出了。 幼崽子而已,老子灭了你! 孙大圣突然生出一股恶念来,他已经杀过巨蝠,对巨蛛已经没那么在意了。 丝茧突然被撕破,出来的却不是巨蛛,而是一个人形的生物,虽然是在浓雾之中,但孙大圣还是看得真切,那厮秃着头,脸呈铅色,眸子灰白,两颗尖利的凿齿,后背隆起一大坨怪肉,肉上长着几根铁钎一样的铁脊,看起来叫人不寒而栗! 这东西,长得完全就像是神话传说中的怪物凿齿!但孙大圣知道他不是凿齿,而是真正的人类,或者说,它们曾经是真正的人类! 因为这些凿齿的身上,还穿着破烂的人类衣物!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3章 凿齿之患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见到这已经畸变成为凿齿的人类,孙大圣突然之间如醍醐灌顶一般地明白了一件事情—— 如果不是自己使用野蛮的手段杀死了进入他脑内的幼虫,此时他也已经成为了一只凿齿! 想到这,他不由一阵胆寒,看来巨蛛掳人,并非是为了孵化幼虫,而是改变人类基因,使之直接畸变。 这倒是厉害又省力了,一只蜘蛛从幼虫长到成虫,不知道要吃多少食物才能发育完全,而现在呢,直接改变人类基因,使之畸变成怪物,真是省心又省力啊。 孙大圣在杀死幼虫之后,获得了操控金属元素的能力,那么这些凿齿呢?它们会不会也一样有操控金属的能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所谓的优势,岂不是瞬间雪崩? 但孙大圣并不觉得事情会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那他的内金刚怎么算呢?虽然操控金属元素的能力得自于外域,但是他精神力的锻炼,却完全是本土的,如果没有内金刚的修炼,他操控金属元素的能力永远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 这些说来复杂,但也只是闪念之间,却说那凿齿破出茧来,马上发现了孙大圣,它那灰白色的眼眸,没有智慧也没有生机,看起来就跟活尸一般,锁定孙大圣之后,它啸叫着扑了过来。 孙大圣没动,甚至张开双臂将它抱在怀里,那凿齿全身肌肤都如钢铁一般坚硬,双手变形为尖利的螯肢,而螯肢之上又布满了无数的刚毛,它不断用螯肢撕扯孙大圣的身体,恨不能三下五除二就将孙大圣给撕成碎片! 在撕扯过程中,它又张开凶残的大嘴,以那凶光冷冽的长凿一样的牙齿,使劲啃咬孙大圣的脖子! 螯肢的攻击力一般,连第一层防护都没破; 凿齿有一个巨大的下巴和极发达的咬肌,那张阔嘴占了面部二分之一,下巴的宽度超过脑袋,说明其咬合力极强。 事实也果真是如此,那凿齿一咬之下,竟然破了孙大圣三层防护,估计咬合力应该不低于5千公斤。同时,他的牙齿中的唾液极具腐蚀性,在连续的啃咬中,破掉了孙大圣五层防护! 好凶狂!孙大圣心里暗自惊诧,同时也为人类的命运担忧,如果这些凿齿杀入城内,一挥螯肢,开膛破肚,一口下去,半拉脑袋就没了,而且一般的盾牌都抵挡不了它凶残的噬咬! 孙大圣抽出飞刀来,在凿齿的身上连续捅了十几个洞洞! 然后一脚将之踢开,孙大圣看似漫无目的的捅插,但是每一刀都是致命点,比如肝脏、肾脏、心脏、咽喉…… 但令他无语的是,这些致命的伤害,在凿齿那儿,根本就不算个事,那些伤口也不流血,只是流出一些灰黑色的液体,过不了多久,那刀口又重新愈合,就跟完全没受过伤一样。 这些凿齿被改变基因之后,已经变成了金属体,伤口复原比金属重铸还要简单。 “不死的怪物么?” 孙大圣又起一刀,这一次,他插瞎了凿齿的眼睛,那眼珠飙出一股黑色的液体,好了,这次没再复原了。 凿齿瞎了一眼,更是凶狂,咆哮着张大阔嘴,那架势,似要一口将孙大圣的脑袋给咬下来。 孙大圣微微侧身,收起飞刀换上弯刀,刀光一闪,凿齿那硕大的脑袋从脖子上飞了出去,落地铿然有声,好大一颗! 好在那头颅滚落之后,没出现那种身子找脑袋的可怕场面,看来这凿齿有两个命门,刺瞎它们的眼睛,可以给它造成无法愈合的伤害;砍下脑袋可以令其毙命。 孙大圣砍下脑袋没多久,正在犹豫是继续前行还是先行退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大事不妙了,因为无数的凿齿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粗略估计,起码上百。 “你妹的蛋蛋!” 孙大圣暗骂了一句,再也顾不上刺探什么巢穴了,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被这些凿齿缠上,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被啃得连骨头渣滓都不剩的。在凿齿饕餮一般的啃咬下,再强大的护甲也没办法持久防护。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他也顾不上会不会惊扰到巨蛛了,顿足发力,人离开大道,冲进了密林里,左手不断挥动,在树木之间布下钢丝网,右手持刀,凭借着速度不断抹杀前方拦截的凿齿。 虽然前方拦截的凿齿数量众多,但是孙大圣就像是身上抹了油一般,眼看着就要被凿齿迎头一击,他却刻不容缓间擦身而过,当他的精神力修炼到一定的程度,在预判对方运动轨迹和提前量上,就变得异常清晰,所以这些杀人机器,想靠着速度和蛮力杀他,却也不那么容易的。 如果不是凿齿的数量太大,孙大圣还真想停下来,杀它们一个三进三出、落花流水。 孙大圣在前方狂奔,后面的凿齿速度也不慢,偶尔跳到树干上借力一蹬,就像箭一样射出十几米,好在被孙大圣的“钢丝阵”所羁绊,不断摔倒在地,速度受了极大的影响。 孙大圣依靠刚毛,爬树的速度比猿猴还要敏捷,可惜这凿齿也有刚毛,它们爬树的速度也不遑多让,如此一来,孙大圣原本想通过大树来甩开它们的想法就落了空。 无奈之中,孙大圣疾风一样掠过,弯刀一闪,一棵大树被他齐根砍断,轰啦一声倒下,将身后的凿齿砸在下面,但这也只能让它们追击的速度稍微一滞,这些铜头铁臂的家伙,很快就从大树下面钻出来,继续追击。 奔逃中,一只凿齿从树上突然跃下,张嘴向孙大圣的脑袋上招呼过来,看着那张丑陋的大嘴,孙大圣恶向胆边生,弯刀劈过去,却被那凿齿一下钳住,虽然被顺势劈断了半边身子,但这泼货竟然丝毫不怵,牢牢抱住孙大圣的弯刀,张嘴咬住了他的腕子,看着意思,这凿齿竟然是想要逼迫这孙大圣撒刀了。 而更可怕的是,几乎在同时,从左右两路,分别扑来两只凿齿,一只扑上路,一只扑下路,看起来这些凿齿虽然不再是人类,但是智力显然比巨蛛和巨蝠那些都要高上不少。 孙大圣只能撒手,然后凌空一个空翻,躲开两路夹击,落地之后,势不稍歇,一招手,那弯刀再次回到手中,却原来弯刀落下的时候,他以金属丝在弯刀后面加了尾巴,现在一招手,自然听话地回到了手中。 弯刀寒光一闪,一只凿齿再次尸首分家,孙大圣一把抄起那没有脑袋的尸体,横起一抡,将面前两只凿齿扫开,再抡一圈丢出去,砸翻前方拦路的一堆凿齿。 孙大圣足下发力,身子凌空跃起,足尖在那凿齿丑陋的脑袋上一点,借力纵起,闪电一般地遁入山林之中,渐渐甩开了凿齿的追击…… 在奔跑的过程中,孙大圣已经不刻意去注意蛛丝了,因为他明白,他现在奔跑的速度非常人可以比拟,自然不担心被巨蛛围困,他所要做的,只要熔解脚下的蛛网,不被缠住就好。 他也并没有直接一条道跑回源峰,那太冒险了,因为这些凿齿很可能就跟着他一路追击进了源峰,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在密林绕了几个圈之后,孙大圣终于甩掉了尾巴,藏身于一棵大树之中,静待事情的平息。他的入侵,就像是一棵石子投进了湖心,使得巨蛛占领区起了很多的连锁反应。 他在大树上隐匿的时候,既看到巨蛛在下面簌簌游走,也看到凿齿掀着鼻子,哼哧哼哧地四处寻觅。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4章 应急机制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根据观察,孙大圣发现,这些凿齿不仅视力很强,嗅觉也不差。不过他以金属肌肤全覆盖,不会给它们任何机会。 如此藏匿了半个小时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 孙大圣经此遭遇战,愈加相信,这一切背后是有组织的,这些被改造过的人类,它们现在没有进攻,只是还没有接到进攻的指令罢了。 而在那银盆岭天坑,不出意外,绝对有巢穴存在,但目前他不准备再冒险过去。原因很简单,他可以冒险,但不能冒死。不说凶悍的银蝠,光是这以量取胜的凿齿,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所以,孙大圣在潜伏了两个小时之后,赶在晚饭前回到了1404。 这一次1404的住客都到齐了,胖子见到孙大圣率先起身让座:“圣哥,你今天打猎失败了啊,双手空空地回来,人看起来还有点落魄。” 孙大圣确实情绪不太好,他没理会胖子,环视了一圈,问了一句:“你们当中,谁会画画?”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最后凤珑玲举起了手:“我会一点,上过几年的美术班,不过,不是很专业哦。” “可以,就你了。过来,我来描述,你来画。” 看孙大圣如此急不可耐的样子,众人也来了兴趣,想知道孙大圣要画什么东西。 等凤珑玲准备好纸笔之后,孙大圣组织好语言,开始述说—— “人形生物,肌肤铅灰色,高矮跟人差不多,但是背部有肉瘤,上面长有剑龙一样的骨刺,因为背部的肉瘤,所以看起来有点佝偻,能直立行走,但四肢爬行速度也很快……” 凤珑玲一边画一边说:“进化体,这什么东西,很科幻啊。” 孙大圣没理她,继续说:“秃头,死鱼眼,阔嘴,两只上翻凿齿,长约10cm。嗯,嘴巴再大点,下巴再宽点,继续加大加宽……” 凤珑玲改了三次,突然不满地数落道:“进化体,你这人想象力是够丰富的,但是没一点美感,这么大的嘴巴,比例失调,看起来太丑陋了。” “哥不是在跟你玩想象,而是让你画下我见过的真实物种。”孙大圣一点都不开玩笑,“双手进化成昆虫的螯节,钳肢,有刚毛……” 看着凤珑玲画在纸上的东西,众人都觉得有点恐怖,这东西就是天生的杀戮者啊。 胖子战战兢兢地问:“圣哥,这可怕的怪物,你真的见过?” 孙大圣点了点头。 胖子的马屁如影随形:“圣哥,我真佩服你,也只有你见到这样的怪物还能活着回来吃晚餐。” 孙大圣看了看凤珑玲的画像,觉得这小妮子还是很有美术天赋的,画得有九成神似,他吩咐说:“再润色一下就可以了。” 他转头看向奚蒙蒙:“你记一下特征,到时候在画像下面配文案。” 奚蒙蒙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也没啰嗦,点了点头。 “这东西,我们姑且称之为凿齿。应该是由人类畸变而成的,它防御极高,身体金属含量大,估计普通子弹都无法射穿。要想杀死它,只能爆头或者砍掉它的脑袋。还有,它们可以在白天活动,群居,数量众多。” 听到这里,奚蒙蒙都倒抽了一口冷气:“群居?你见到多少只?” “几百只吧,我没认真数。” 孙大圣见大家都震撼到了,却也不安慰他们:“我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入侵这座城市,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一定会来。有关凿齿的消息,一会你们立刻印发传单,发布出去,让所有人做好迎战的准备。” 奚蒙蒙担忧地说:“就这样发布出去,会不会造成恐慌?” 孙大圣掷地有声地回答:“会,但也要发布出去。让新世界的安全力量加强巡逻就是。” “明白。”奚蒙蒙微微有点脸红,她还是多了一些惯性的维稳思维。 “胖子,一会你带我去找蒋鸿飞,我要你们组建新世界的部队。” 胖子说:“不必劳烦你去见他,我让他过来见你。” “闭嘴!抓紧时间出,1分钟后我们出发。” 这下胖子不再说话了,眨眼间,嘴里已经塞满了食物。 …… 到了区政府,蒋鸿飞听了有关凿齿的事情,不仅不吃惊,反而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来得好,老子好久没打仗了,这次正好过过瘾!” 对于他的反应,孙大圣有点意外,看来对于战争和灾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有些人蝇营狗苟的只想着怎么活着,有些人想着如何攫取权利,而有些人,则被铁血刺激得血脉偾张。 “你枪法怎么样?”孙大圣问。 蒋鸿飞挠了挠脑袋:“这个倒是一般。” 胖子插嘴说:“我知道枪法好的,是我初中一同学,一次去射击俱乐部,他小子一把手枪10枪打了99环,那可是裸眼的。” “能找到吗?” 胖子说:“当然能,他就在我们新世界上班,还是我叫来的,叫乐欣。” 姓乐,叫乐欣,这名是挺欢乐的。 胖子又补充说:“不过他不是变异者啊。” 孙大圣说:“不需要变异者,就要枪法好。我们要组建两个战斗部队,一个是刀队,尽量由新人类构成,这个由蒋鸿飞牵头,老蒋,有问题吗?” “没问题!”蒋鸿飞兴奋得眼睛都红了,“能有什么问题,杀他娘的!不过你说那些凿齿皮肤很硬,只怕一般的砍刀砍不进去,或者是砍两刀就缺角了,还不如组建一个锤子队,大锤子敲!” “那个你随意,可以在大刀队里加入带锤子的。你不要担心砍刀的问题,你到时候把人数报给我,砍刀由我来配给你,保证你砍一百只凿齿也不会卷刃。” 既然孙大圣这么说了,蒋鸿飞便不再多言,喜滋滋地去挑选队伍了。 “胖子,你负责组建一个枪队,一律步枪,有狙击枪更好,尽量使用军用穿甲弹,专打凿齿的脑袋。注意,枪队的人,尽量使用普通人,变异者最好留给刀队,这样你和老蒋就不会因为抢人闹矛盾,只要枪法好,不论男女都可以。你起码得凑一支300人左右的队伍,只要有点射击天赋就行,我们还可以花时间训练……” 胖子很认真地听着,一改往常的嘻哈表情,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我需要你尽快完成任务,最迟明天你要先行拉起一个不少于50人的队伍,能不能做到?” 胖子压低了嗓子:“我尽量完成任务。” 孙大圣看他没拍胸膛起高腔,反而放心了,这胖子一定是走心了。 说来也是,他能不走心吗?胖子可不像蒋鸿飞那样是个热血大叔,他知道成群结队的凿齿入侵城市会有什么样血流成河的后果,如果不能团结起来抵抗,那结果只有一个,被屠城! 想起来这些外域生物还真恶毒,先是巨蛛围城,然后是巨蝠夜间袭扰,最后是凿齿过来血洗。 胖子很清楚,按照孙大圣的描述,这些凿齿比所谓的丧尸凶悍千百倍,它们一旦侵入,如果抵抗不住,那无论是新人类还是普通人,都将没有活路,这座城市,将成为无法逃遁的屠宰场! 摆在胖子面前有两个首要解决的任务,第一、要寻找到足够多的战士;第二、需要有足够多的枪支和弹药。 胖子紧锣密鼓地干起来,到了第二天,他就发现问题了,会使枪的战士还好找,毕竟源峰虽然经历了灾难,但并未出现人口大量减员,现在加起来总人口起码也有三十万人,其中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警察都不少。 但枪械的问题就难了,他们新世界的热火器,主要来源是先前的民间武器和武警中队武器库,全加起来也不过六十几支,包括使用5.8mm子弹的95式步枪十九支、81式3支、使用7.62mm子弹的黑市K47八支、通用7.62mm85狙两支,剩下的都是一些来自民间车床的猎枪,威力倒也不差的,只是非标准制式,可靠性和精准度差上许多。 如果只是普通的要求,精准度差就差了,但是现在他们面对的是凿齿,只有射击脑袋才能令其毙命,如果射击精准得不到保障,那就等于一支烧火棍。 胖子这下可就急了,这可离孙大圣要求的300人的队伍有点远,这问题不解决,事情就无法完成了,他得马上去找孙大圣。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5章 精锻专家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胖子去找孙大圣,还带了一名七十多岁的李姓“老专家”,这人是机械师,七十年代在红日机械厂干过,那是“进山进洞”年代的军械制造厂,虽然技术算得上过时了,却也是目前最专业的行内人士了。 见到孙大圣之后,胖子的第一句话就让孙大圣有点莫名其妙:“圣哥,你对我不公啊,比起蒋鸿飞,我才是你的嫡系部队吧?怎么我的待遇反而不如蒋鸿飞那老小子了?” 孙大圣白了他一眼:“赶紧过去做事,还有心思在这撒娇,小心我踢你屁股。” 专家老李听了乐呵呵,看来这源峰新的掌权派,一个个都还挺平易的。 “难道我说错了吗?你昨天答应了蒋鸿飞砍刀,今天就送去了五十多把,听大家议论,那东西能够斩断钢筋,怎么砍都不卷刃,是神器啊,把蒋鸿飞那老小子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啥了。可是我呢,你要我组建至少300人的队伍,但我现在只有60杆枪,剩下的缺口,你得帮我想办法。” 孙大圣眨了眨眼:“胖子,我当然知道这件事情挺难的,如果不难,我会叫你去做吗?” “嗯嗯,戴高帽子没用的,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你不帮我解决枪械的问题,那我只有撂挑子不干了。” 孙大圣无奈:“我也没做过枪,怎么帮你?不如你去找找,偌大的源峰区,也许有你需要的人?” 胖子将老李推在面前:“隆重推荐,这就是我找的枪械专家,但问题是,现在我们没有设备,做不出枪来。” “可我又从哪里去帮你弄设备。源峰连车床都没有吗?我以前好像是听说,许多民间高手,是可以用车床加工枪支的。” 老李笑了笑,说话了:“孙先生,车床确实是可以加工枪支,但是有两个致命的缺陷,第一个枪管材料无法保证,举个例子,以前仿苏步枪基本通用7.62mm的子弹,但是枪管的口径并没有7.62mm,也就是说子弹的直径是大于枪口的。但子弹为什么没有因此而卡在枪管里面呢?这个子弹和枪管就存在一个叫“过盈”的配合,子弹自动上膛就是靠这个密封性能好而产生后坐力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这个枪管其实是有一定的“弹性”的。这个“弹性”是靠材料和加工技术来实现的。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由于子弹和枪管之间的密封性能差,射程超过20米就没有准确度。” 胖子显然没听懂,他也不想懂,但是他也跟着孙大圣拼命点头,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 老李继续说:“还有一个想必你也听说过,枪管里都是有膛线的,依靠现在的车床,枪管内四条左旋膛线是无法精准加工出来的。” 胖子摊开手,一副无奈的样子:“圣哥,现在你明白了吧,不是我不肯努力,如果可以,我宁愿吃草也要憋出奶来啊。” 这特么什么比喻,孙大圣没理会他,继续跟老李交流:“李老,这么说起来,现在就是一根枪管的问题咯,如果解决枪管的问题,那其它的问题是不是都迎刃而解了呢?” 老李点了点头,他也有点无奈,说起来,末世以来,他真没想过还能活几天,但是新世界愿意领着大家抗争,他作为曾经的老革命,还是有种血仍未冷的感觉的,他很想帮忙,帮忙也等于是自救,但现在,他还真没办法克服这个技术难题。 “那这个枪管的问题就交给我了,你们还差两百多支枪吧,那我就替你们弄三百支枪管,明天胖子就可以来提货了。” 老李突然显露出了老年痴呆的症状,整个人都有点懵懂,虽然知道很不礼貌,他还是没好气地说了一句:“孙先生,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枪管的材料,绝对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的,普通钢材是没有弹性的,依靠普通的车床也无法加工。” 孙大圣理解他的疑惑,却也不解释,只是问:“李老,你需要加工什么样的枪管,拿样本来给我就好了。对了,我们需要穿透力强一些的枪支,最好还能快速射击的。” 老李发了好一阵子呆,那已经有点衰老的脑袋才从刚才的吃惊中回过神来重新运转:“95式虽然先进一些,但是5.8mm的子弹只能穿透8mm的钢板,不如K47的侵彻力,而且K也更好制作一些。” 胖子心里想笑,K47这枪老掉牙了,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产品,老李这么推崇,不过是因为他熟悉,做起来有信心一些。 孙大圣点了点头:“好的,你尽快送枪管的样品过来吧,还有85狙只有两支也不够,你也送样品过来,我帮你们弄到10支吧。” 老李觉得这年轻人真的是有点狂妄,他凭什么能做出符合标准制式的枪管呢?那材料和膛线,根本就不是他这种二吊子可以想象的工艺,何况孙大圣的言词之中已经摆明了,他并不懂枪械,那他哪里来的信心?太莫名其妙了。 孙大圣也不解释,但胖子对他无条件信任,老李只能无奈叹息。他思忖着,这小伙子最后枪管弄不到,然后还会毁掉两支枪,特别其中一支还是85狙。 孙大圣要的东西,胖子自然是第一时间送到,只过了十几分钟,枪管就送到他的手里。 拿到枪管之后,他很快就分析出其中的成分,在他的眼里,其实金属元素是没有什么秘密的,哪怕是再复杂的合金,只要到了他这里,都可以清晰分离,乖乖地报上家门。 其实枪管的材料并不特别,也就是合金钢加上钼、钨,这些材料也不难找。 至于一些加工工艺:比如内膛表面热处理,高频淬火、渗氮等表面热处理等,他都可以不必搞得那么复杂,直接让金属元素按照成品枪管的粒子结构重新排序就可以了。至于膛线那更是是小菜一碟,以他对金属元素的控制力,那膛线制作出来,误差是微米级的。 所以孙大圣并没有在枪管上耗费很多的时间,在制作完成之后,他单独去了那个烂尾楼,他有个大胆的计划:捕捉银蝠。这外域生物步步紧逼,让他有一种紧迫感,他想从银蝠身上检验自己对抗寒冰的能力,还有希望能从银蝠身上获取更高等级的金属。 胖子乐滋滋地将枪管全部运进了加工车间,老李看到枪管这么快就加工完成,心中很是惊讶,不过他还是不信这些枪管能够完全达标。 装配完成一支K之后,经过射击测试,精准度完全达标,连续射击之后,枪管也没有变软,也就是说,一切都达到了制式的标准! 最后的耐用性是没办法测试的,现在子弹虽然也在制造中,但考虑到大敌当前,根本就经不起浪费。 不过即便如此,老李也是彻底臣服了,他有点失神地喃喃道:“太不可思议了,孙先生他,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胖子笑:“老李,你可千万别被刺激得老年痴呆了,你要是痴呆了,那我找谁做技术指导去。赶紧的,你得帮我多培养几个年轻接班人,看你这样子,时不时痴呆一下,真的蛮骇人的。” 老李也不怪胖子,在他眼里,胖子就是个顽童,童言无忌嘛,他问胖子:“这个孙先生,他是个金属材料的专家么?” “那是自然,不然他怎么能够这么快做出来?” “那他应该还是个精锻高手,这枪管的工艺非常复杂,能够这么快完成……不对啊,能够这么快完成,除非他后面有一个流水线的加工厂……” 看老李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胖子笑他看不破:“老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看我,就不去想那些费脑筋的事,又没啥好处。反正现在枪管的问题解决了,你加紧装配。我要去练兵了,唉,真烦人啊,大嫂子非要加入我的枪队,这不是添乱么?” “大嫂子?”老李想问他是谁,可是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己问来何用?就没再多嘴了。 倒是胖子自己想着又乐起来了:“不过小嫂子加入了刀队,呵呵,蒋鸿飞那老小子,这下有你瞧的,日子比我可就难过多了。” (三更完成,偶写得很亢奋,大伙投票能稍微亢奋一下么。)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6章 猎杀银蝠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夜渐冷,月如霜。 17层楼顶,一道探灯,光如雪白利剑直插寰宇。 孙大圣盘膝端坐在探灯旁,目似瞑,意暇甚。 没过多久,三只巨蝠“应邀”而来,其中骇然就有一只银色BOSS,它先期抵达,却不马上发动攻击,而是盘旋于楼顶掠阵,卷起阵阵阴风。 孙大圣睁开眼,从地上摸出一只圆形的盾牌,这还是受到李潇的启发,多一面盾牌,就多一份防御。 两只巨蝠俯冲而来,空中只听一片“铮铮铮铮”之声不绝于耳。 巨蝠中了孙大圣的交错于空中的“钢丝阵”埋伏。当然钢丝阵只是其名,事实上那金属索比钢丝不知坚韧多少倍。 孙大圣蓄势一跃,躲开一只巨蝠的冲击,人却腾在了空中,似是完全克服了地心引力,当然,这不科学,他又不是神仙,事实上,他是挂在了自己编织的金属丝网上。 这做这道金属丝网,他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借助楼顶的钢筋支架,丝网在空中纵横交错了千百道,而且互不影响,即使被巨蝠割断几根,另外的丝网照样能起作用。 孙大圣蓦然跳下,落在一只巨蝠的背上,那巨蝠被踩了背,顿时泼狂起来,裹翅团身旋转,欲将他从背上甩下来。 孙大圣护甲生出刺须,甚而带着细小倒钩,这数以千万计的倒钩将他牢牢地附着于巨蝠的身上,如跗骨之蛆,任由它如何翻滚,就是甩不掉。 而几乎在同时,孙大圣的金属拳套突然变形成为一条金属蛇,蜿蜒着顺着脊背爬进了巨蝠的耳朵,只刹那间功夫,那巨蝠就跌扑而下,带着背上的孙大圣从17楼的楼顶直接坠落! 剩下一只巨蝠以翼刃削断缠于身上的钢索,从楼顶飞下,它是要确定目标是否死亡。 但它的脑袋刚刚探出,一只金属巨爪突然甩了出来,在它的脖子上缠绕了几道。 巨蝠大惊,振翼飞起,那脖子下吊着的正是孙大圣。 巨蝠越飞越高,孙大圣手中的金属索快速收缩,他很快就到了巨蝠的爪下,巨蝠张爪攫取他的脑袋,孙大圣一手扬盾挡住,另一只手旋转了几圈,那金属索顿时缠绕住巨蝠的爪子,巨蝠拼命挣扎,竟无济于事!要知这金属索有小指粗,能抗数百吨的拉力! 愤怒之余,那巨蝠低下头去啃咬,它原以为以它能溶解一切金属的唾液,可以轻松咬断金属索,却没想到孙大圣这金属索是合金材料,专克其唾液腐蚀。 它这一咬,不仅徒劳无功,反而脑袋都被金属索给捆了。这巨蝠脑袋爪子捆在一起,被孙大圣一紧,身子被拉得蜷缩起来,无法再保持飞行的姿态,旋转着从空中坠落,最后轰然掉落在17层的楼顶! 银蝠一直在高空盘旋,见两只巨蝠都奈何不了孙大圣,顿时怒起,俯冲而下,距离大约十米之时,一道寒冰能量射了过去,足有水桶粗,命中那巨蝠之后,顿时化成恐怖冰雕。 孙大圣虽然及时跳开,但也被殃及,那护甲嘎嘎作响,竟然随时都有龟裂的可能! 寒冰渗透7层防护!好强大的银蝠! 孙大圣心头暗跳,以念力修复受损护甲,发现要消解这寒冰能量,竟然极耗时间。看来银蝠的寒冰能量远大于凤珑玲和李潇。 “嗖嗖嗖!” 孙大圣闪身之间,连续向空中射出了三支重镖,而几乎在同时,两支柳叶飞刀,也像奸细一样夹杂在中间飞了过去,目标是钻进银蝠的耳朵。 银蝠挥动翅膀打落三支重镖,又吐出一口寒冰将两支柳叶飞刀给冻裂!那柳叶飞刀之所以能够在空中转弯,靠的是尾翼角度的改变,被冻裂之后,金属元素暂时就无法变形,顿时失去了“神性”,很快就跟普通飞刀一样坠落下来了。 形势好像有点不妙,但孙大圣既然敢冒险,自然准备了不止一套计划,其中666计划是逃跑的,终极计划是拼命的。 既然计划不行,他马上就开始了B计划。 一盾挡住银蝠攻击,一拳砸在水泥地面上,那水泥地早就被他预先掏出一个未完成的洞,这一拳下去,立刻露出了一个圆形的窟窿来,他一跃而下,直接落到了16楼。 银蝠此时杀得火起,它肯定不可能看着这个被自己锁定的卑微目标逃走,它膜翼后收,化身银剑,顺着那个破洞俯冲下来,就像一发银色的炮弹一样,随着轰的一声巨响,那楼顶被它撞出了一个1米见方的大窟窿! 甫一冲落,银蝠就被一张巨大的金属索网给兜住了,真所谓是自投罗网。 那网空隙很大,孙大圣跳下去可以轻松从空隙中钻出去,但银蝠那庞大的身躯就不行了,虽然它是收起膜翼俯冲下来的,但个头依旧大得惊人,脑袋刚好伸过空隙,翅膀部位却被牢牢卡住,带着索网坠落在地,发出砰然巨响,卷起迷眼灰尘。 孙大圣从后收紧索网的网绳,将网口收紧,银蝠既惊慌又愤怒,狠命挣扎,不断甩动身体,孙大圣死死抓牢网绳,人却被银蝠甩得就跟一流星锤似的,这里砸一下,那里磕一下,所到之处,砖石崩裂,墙面坍塌,端的是惊人。 虽然身体外表有金属护甲的帮助,不会造成什么表皮的破损,但是如此摔打对内脏的压迫也是够强的,要知道,银蝠本来个头就大,力气更是惊人,每一次的摔打,力量起码在十吨以上! 如果不是孙大圣的内金刚修炼有成,肉体和内脏都已经变得非常强横,换个普通人来,早就被摔成肉饼!就算是蒋鸿飞那样以身体强横见长的变异者,都难免会七窍流血。 疯狂的摔打之中,网绳略有松动,银蝠突然抓住了一个机会,身子狠狠地压在了孙大圣的身上,无巧不成书的是,孙大圣的脑袋正好跟它那丑陋的蝙蝠脑袋来了一个正面相对! “呼——” 银蝠狂喷寒冰异能,孙大圣头盔上的防护甲一层层被瓦解,表层已经开裂,9层防御全破!孙大圣感觉一股寒气直奔体内,全身血脉顿时运转不灵,一种绝望的感觉突然袭来! 孙大圣保持镇定,念力加强,让最后一层防护的金属元素振动速度加快到极致,以尽力释放出热量破解其寒冰异能,同时他开启C计划,横肘击打身下水泥地,再次砸开一个窟窿,人坠落到15层! 坠地的撞击,令孙大圣的护甲瞬间裂开,9层防护,顿时就失去了4层! 但孙大圣依然没有放开网绳,凭借着下坠拉开距离,孙大圣的核心力量发挥了作用,他在空中以匪夷所思的姿态做了一个翻转,从银蝠的脑袋上翻过去,直接跨骑在银蝠的脑袋上! 孙大圣突然的绝地反击,令银蝠有那么一刹那间的短路。 良机稍纵即逝,孙大圣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双手各握一支飞刀,一击“双峰贯耳”,将两支飞刀齐根拍进了银蝠的耳朵里!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7章 银翼弯刀,全新材质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飞刀进入银蝠的耳朵之后,化成无数丝状物,从耳道进入脑部,没多久便将银蝠的大脑蛀得千疮百孔。 银蝠终于挂了,有惊无险,但孙大圣差点动用终极计划,变强的欲望在心中愈加强烈了。 首先敲下银蝠的牙齿,这是绝对的好东西,抗冰系能量就靠它了,这一次,孙大圣之所以会遇险,跟金属肌肤的寒冰抗性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干掉银蝠之后,他的金属肌肤因为受寒冰系伤害,造成好几层护甲不可逆转性的损坏。 好在孙大圣搞定了银蝠,他已经有更好的材料来替换自己的护甲了——银蝠的膜翼,虽然硬度和坚韧度跟巨蝠是一致的,但是它多了冰抗性,即使不使用牙齿金属精炼成合金,它照样有冰抗性,世界往往就是这样,一物克一物是普适原则,而许多怪物,能克制它的物质就在它自己体内,不仅银蝠是这样,地球上的毒蛇也是如此,抗蛇毒血清本身就是从蛇毒中提取的。 孙大圣花了点时间,改造了新的护甲。最外一层是三组材料的合金,厚0.6mm,包括有银蝠膜翼、银蝠牙齿、巨蝠牙齿,在防御力上升的同时,兼具冰抗性、腐蚀抗性。 中间继续采用三明治方式,四层0.6mm的银蝠膜翼层夹着四层0.3mm的黄金吸能层,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没能找到替代黄金的金属元素,不免是一种遗憾。虽然有别的材料吸能作用远强于黄金,但因为是非金属,融合性不好,孙大圣只能摒弃。 尽管如此,他还是减少了黄金的使用,只因为他的内金刚修炼了之后,自身的体格也变得相当强横了,抗压能力提高了,自然对吸能要求不那么高了。 银蝠体量巨大,孙大圣在完成护甲的制作之后也只用完了一只半膜翼,他接着加工了六把柳叶飞刀和六把重镖,在加工重镖的时候,本来是要用黄金增加镖的重量的,可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孙大圣突然灵光一闪: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将膜翼金属进行精炼,使其体积变小、比重增加,从而提高其硬度呢? 这个想法很大胆,但不一定好使,因为在比重变大的同时,很可能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第一是硬度增加,坚韧度减少,也就是说,新生成的金属材料,也许比金刚钻还要坚硬几倍,破甲能力极强,但是一旦受到碾压,它可能就直接碎掉;第二种情况就是相反的,坚韧度提高,但是硬度变小了。 无论是哪种情况,比重肯定会增加,这对于制作重镖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飞镖这种东西,如果重量太小,那就会使不上力,纵使命中目标也无法造成有效的伤害,这也是孙大圣为什么在制作出柳叶飞刀之后,坚持还要做一组的重镖。 说干就干,孙大圣神念沟通膜翼金属,通过念力放大之后,进入了基本粒子的微观世界,金属看起来是固体,其实在微观世界里,他是很“空”的,粒子与粒子之间还有意想不到的巨大空间。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科学家说,将地球物质的空隙全部抽离,整个地球不过是一只乒乓球大。 不过这看起来很空的粒子距离,要想改变却变得相当难,因为物质有稳定的粒子结构,你要拉远一纳米,则会产生无法计算的向心力;你要缩短一纳米,同样会产生无法抗拒的离心力。 经过一番尝试之后,孙大圣确实缩短了3纳米的距离,但这已经到了他的极致,可能再往里缩,需要更高的念力,而更高一级的精神念力,估计只能通过内金刚的修炼来达到了。 孙大圣突然感到自己依靠这个来制作重镖的想法有些荒谬,就以这种程度的精炼,哪怕是内金刚完全成型,估计也无法做到,因为要制作成重镖,起码要将比重提高三倍以上,而体积不变,目前来看,只能是天方夜谭,看来金属元素要想变形不算难,但要想改变物质原本稳固的本质结构,那可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不过有些事情,并非只有一条道可走,往往在失败的实验中,可以得出另外的启发,孙大圣虽然不能成功制作出预想中的重镖,但无心插柳柳成荫,他却做出一把破甲能力更强的弯刀。 因为银蝠的膜翼也是接近透明的,只是比起巨蝠的膜翼,其上会泛起一层银色的辉光,孙大圣因此将此刀命名为银翼弯刀。 银翼弯刀其外表似银月又似满弓,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张力,又有一种展翅欲飞的灵动,这是他第一次替自己的武器取名。 这把弯刀虽然材质取自银蝠的膜翼,但是经过加工之后,其刃材部分是经过精炼的新材料,其比重比膜翼略大,硬度却强了许多,虽然损伤了少量的韧性,但是因为仅仅用于刃口部位,并不会出现那种一记重砍导致刀身崩裂的情况,最多崩坏刃口,刃口崩坏对孙大圣而言那是很简单的,几乎可以瞬间修复。 在武器上,如果追求硬度、锋锐、坚韧三者兼备,其结果只能是四不像,反而每样都做不好,世界万物转化的普适规则决定了任何东西都不会完美,任何东西都不能不朽。 所以,基于这个认识,孙大圣决定损失一点韧性,来造就一把以破甲能力为亮点的银翼弯刀。 他尝试着以刀劈砍银蝠的膜翼,那膜翼迎刃而裂,被砍出了一条大口子来。孙大圣倒抽了一口冷气,他没想到仅仅是几纳米的变化,就会让银翼弯刀的锋锐度提高如此之多!看来以后这精炼技术还要多炼,多做创新型的开发。 升级完护甲和武器之后,孙大圣又打起了银蝠胸肌肉的主意,不过令他稍感遗憾的是,银蝠胸肌肉的属性竟然跟巨蝠完全不同,可以说是相反的。巨蝠的金属纤维是加热后直径增大,长度缩小,而银蝠的金属纤维是冷却后直径增大,长度缩小。 暂时孙大圣还没想到怎么利用这个特性,但又舍不得丢弃,于是将这些金属纤维全部提前出来,缠绕于护腕位置,以备不时之需。 做完这些之后,他又利用剩下的材料做了些砍刀。他为新世界其他人做的砍刀,跟他的弯刀有些区别,刀身要直许多,既可以砍也可以刺,对速度要求不高。 当然,他还是藏有私心的,并没有替他们制作新型的刀具,因为新材料刀具对自己的护甲也有很大的威胁,出于安全考虑,他不准备广泛传播。 没什么能比得过人命,没谁的命能比得过他自己的命,这是他父亲的教条,对他有“先天性”的影响。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8章 新的突破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看看天色还很黑,决定先提取巨蝠的金属纤维注入胸部和小臂,然后再修炼内金刚。他慢慢发现,这个未完工的烂尾楼小区简直就是他的乐园,六栋17层高的楼房已经全部封顶,只是因为生不逢时,没再进一步粉饰,也无人装修入住,就此成为烂尾楼。 这倒是方便了他,这么多的房间,他随便找个房间修炼,根本不担心有人会打扰。 而且这个烂尾楼区离南边的银盆岭不算远,只有一两个街区了,如果有敌情来,他也能第一个察觉。 目前他的核心肌群、上臂和胸部都注入了金属纤维,大腿有一些,但量不太够,今天猎杀的两只巨蝠刚够胸肌和小臂。小臂肌肉群对飞刀的使用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这次他会优先考虑,至于胸部,这大块肌肉可不仅仅是炫目那么简单,胸大肌也是使用相当广泛的肌肉,上勾拳、下勾拳、摆拳、搂抱、提拉、挤压这些动作都会使用到胸大肌。 当然,孙大圣窃以为也很方便美女将脸贴在上面酣睡,这个旖旎的场面一出现在他脑海里,他不由自主就涌出一个美女哈喇子流满自己胸膛的画面。他发誓自己并没有想将谁对号入座,但有的时候,潜意识真T是个很操蛋的东西。 移植完金属纤维之后,开始修炼内金刚,他现在修炼内金刚时间也是越来越长了,有时候坐下去修炼,可以一整夜不起座。 内金刚修炼的是先天之能,越深入境界,后天的技能就会变得越慢,比如呼吸、心跳,这些后天的东西,在修炼的境界中,会变得极其缓慢,身体的新陈代谢也如同开启了慢放功能,变得比一些冬眠的动物还要迟缓。 但不同的是,他不是被动地处于昏睡之中,当这些后天的代谢慢下来,先天的机能却变得异常的活跃,在强劲的内呼吸带动下,孙大圣的河车流转变得异常的流畅而沉稳,每一次转动,都会让他的丹田多出一分热力,这些热力积蓄起来,使得他的丹田不断跳动,尔后又将这些热力辐射到四肢,进而影响到那朦朦胧胧笼罩在身体外的内金刚。 那内金刚除了四肢、胸腹,其它的地方看起来只是模糊一片,显然还没有成型,连雏形都没有出现。孙大圣特别好奇的是面部,他不知道这个内金刚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面貌,是他自己,还是别的什么牛头怪兽呢?他真是很好奇的。 经过这一次移植,他的整体力量又有了一次质的飞跃。 所谓整体力量,并非是将所有的力量加在一起,做个加减法,那是不科学的,比如肱三头肌和肱二头肌就是一对冤家,两块肌肉同时使力,那就会造成一种拔河一样的状况,僵持不下。所以有时候大块肌肉并不好事,反而会牵绊动作的利落达成,使攻击的速度和力量受到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健美运动员,虽然有大块的肌肉,却发不出泰森那样有力的拳来。 所谓整体力量,是指在一种单一的攻击中,无论你是直拳还是勾拳,或者是摆拳,总能发出全身力量。 这个说起来好像有点复杂,那么换个简单一些的例子,比如直拳,如果笨笨地出拳,仅仅使用到了肱三头肌,那么如果你的肱三头肌有100斤力,那么你撑死也只能发出100斤力,但事实上,直拳远不止使用这些力量,力从足下生,这就有足尖的蹬劲,往上则有小腿肌肉、大腿肌肉的爆发,一浪高过一浪,使得力量越聚越大,接着在腰胯间催发,通过腰部的旋转再一次加速,腹肌猛烈收缩使得上身前倾,速度再一次叠加,然后胸肌、肱三头肌联动,将力量最后送出去! 仅仅一个直拳,却关系到一连串的动作,几乎用到了全身的肌肉,事实上,也只有调动了全身的肌肉,并且合理利用重量的惯性,借助大地的引力,才能实现整体发力。 甚至整体发力水平高到一定的境界,直拳当中肱二头肌都能帮助发力。而有的高手,比如孙大圣这样有研究精神的武痴,还能通过腕部的旋转,击出螺旋力来。事实上,因为惯用飞刀,他的手指和腕部是非常灵活且强健的。 所以孙大圣每一次移植了金属纤维之后,他的整体力量就会大大的提升,而现在,他的整体发力,已经可以轻松破5千斤了。这要在以前,就算是他每天不停的练,再把技巧发挥到极致,都是无法做到的。说到底,技巧只是花招,没有基础数据一切都无从谈起。 孙大圣修炼内金刚到上午10点多,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他缓缓站起来,探头往外看了看,发现自己的清净的好日子可能要到头了。 本来他是想绕开这些闹腾的家伙,结果又看到一个一头蓝发还敢“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家伙,他就彻底不淡定了,不会吧,玩真的吗?学花木兰从军了? 蒋鸿飞也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一时心血来潮,竟然带了他的“刀队”来这烂尾楼附近练习战斗技能。要说这蒋鸿飞也够大胆的,明知这里离银盆岭很近,一旦入侵这里就是前线第一站,他竟然带着一伙新嫩到这里来练兵? 当然,要说完全是新嫩也不对。这五十几个人,人人都是新人类,个个都有特殊能力,就是做士兵,都只能算新兵蛋子,规矩还不懂。 比方这个凤珑玲,她手里拎着那把大砍刀,那刀阔得好像超过了她的腰,好在砍刀是膜翼金属制成,拎在手里很轻,可这小妮子想学木兰又学不来,那刀硬是被她使出一种蒲扇的感觉来。 蒋鸿飞几乎每过十几秒就要点她一次名: “凤珑玲,你不要用刀拍,要砍!砍知道么?得用刀刃!” “凤珑玲,你会不会?没见过你这样的,不会使刀还耍花枪,把自己的腕子都扭麻花了。” “凤珑玲,你站最前排来,不是让你握稳当了,你这么动不动就玩脱手,在你前面的娃都有生命危险了。” …… 蒋鸿飞窝火得很,如果不是凤珑玲,换个人这么玩的话,他早就将之扫出队伍了。 他很希望凤珑玲童鞋只是来玩票的,玩累了就会回去。可偏生凤珑玲很认真,小脸憋得通红的,一丝不苟的学,一点都没有因为吃不消而要打退堂鼓的意思。 在稍息之余,蒋鸿飞决定找凤珑玲聊聊。 凤珑玲正在一刀一刀比划,现在她是想补课,将操间休息都省了。 蒋鸿飞郁闷:这娃这么拼为啥?就这样子,上战场还不是炮灰的料,不行,得劝她回去。 “凤珑玲,你过来一下。” 凤珑玲听得他喊,蹦跳着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还歪着小脑袋琢磨动作,到了蒋鸿飞的面前,那大刀一个横甩,差点没把蒋鸿飞的眉毛给削了。 蒋鸿飞唬了一跳,忍不住喝道:“你先暂停,听我跟你说!” 凤珑玲收了刀,等着他说,可是蒋鸿飞是要准备糖衣炮弹的,刚才那么一咋呼,酝酿好的情绪跑了,得再次找回来,但面对凤珑玲这个草包,他很难和颜悦色啊,所以一直都在憋着劲。 见他半天都没憋出话来,凤珑玲狐疑地问:“蒋队长,你咋了,怎么不说话呢?” “喔,这个嘛,嗯,我说小凤啊。” 凤珑玲不悦地打断他:“不许叫我小凤,叫我凤珑玲!” 蒋鸿飞被她打断,又不知道说什么了:“哦,那个小凤,哦,凤珑玲,我跟你说啊,我觉得嘛,作为女孩子,舞刀弄枪的并不太好。” “蒋老头!你不许歧视女性!” 蒋鸿飞被她这么一说,干脆就挑明了:“凤珑玲,不是我歧视女性,我是瞧不上你,你看你,学了半天,学会什么了?握刀都握不牢,能指望你去砍凿齿吗?” “我不是在学嘛。反正我不会走的,你赶我我也不走,你不教我没关系,我旁听偷学!”凤珑玲被蒋鸿飞这么轻视,却没有发脾气,反而要坚持到底。 蒋鸿飞没想到凤珑玲这么倔,挠了挠脑袋说:“那好吧,你就跟着练,在边上跟着练。”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59章 做人得靠自己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远远看着,觉得凤珑玲甚是可怜,想想她根本不是使刀的料,于是想过去指点指点。 蒋鸿飞带兵还是很有规矩的,旁边有暗哨,孙大圣一靠近,就被哨兵发现了,当然了,他也没想过要躲躲藏藏的。 哨兵是一变异者,他见到孙大圣就大声喝道:“站住!什么人?站住!再往前一步我让你人头落地!”哨兵一摆手里的大刀,可那大刀却是孙大圣亲自做的。 孙大圣平常是很少去政府大楼那边走动的,所以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他乖乖的站住了,说实话,哨兵虽然态度不好,但他并不在乎,因为这只能说明哨兵尽职尽责。 “我要找蒋鸿飞。”孙大圣说明了来意。事实上他是来找凤珑玲的,但是过往的经验告诉他,找美女一般更容易拉仇恨。 “混账东西!你这个下等人,蒋老大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这就叫人有点不舒服了,孙大圣奇怪地说:“名字如果不是用来叫的,难道是用来吃的?” “咦?你这个下等人,嘴巴还挺能翻的,你找蒋老大什么事?” 你一个哨兵,管得这么宽?孙大圣脸色开始晴转多云了:“你开口闭口下等人,难道不知道新世界最近的行为守则中其中一条就是,无论进化者还是普通人,都是平等的吗?” “说是那么说,但事实是另外一回事,你一个混吃等死的家伙,能跟我们平等?如果没有孙大圣拼死侦查到凿齿的情报,如果不是我们保护你们,凿齿来了,你们这样的普通人还有活路吗?” 孙大圣不得不承认他说得还是有点道理的,但他还是不得不提醒对方:“大哥,你嚣张什么啊,普通人就没有出力吗?枪队基本都是普通人,你能否认他们的作用?只要有工具,普通人也能够很强。我告诉你,没有普通人和新人类的通力合作,一旦凿齿来袭,这个江源市,谁也不能幸免。等你变成一具尸体,那时候还会有高低之分吗?” 哨兵其实是因为一路走来嚣张惯了,被孙大圣这么一枪白之后,突然感觉眼前这个普通人可能不简单:“你到底找咱蒋老大啥事呢?” “我想给他提点建议,因材施教的建议。” “你……”那哨兵本来又想开骂,可眼前这人虽然不是新人类,可是有一种特别沉稳的气质,让他感觉到一股隐藏的力量,于是他开始有点心虚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叫啥名?” “孙大圣。” “大圣?大圣哥?”哨兵大吃一惊,这个带回凿齿消息的传奇人物,就是眼前这个沉静的青年么?他手里的神刀,枪队手里的枪,几乎都跟他有关,如果没有他,组建抵抗力量都无从谈起。 虽然孙大圣很低调,很少露面,但是在新世界的内部,对于孙大圣的传说,已经上升到神话的地步了,哨兵没想到自己竟然见到了真人,而且他还毫不含糊地骂他混账,这,这情何以堪啊。 “对不起啊,大圣哥,我真是太混账了,我才是低等人,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孙大圣摆了摆手:“好了,不知者不为过,但是你那种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想法……你可以放在心里,最好不要随便表露出来行不?” “大圣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还有,你不要动不动就骂人,今天我心情好,就不跟你计较了。想想看,如果你趁一时嘴上痛快,最后把脑袋给整没了,这生意划算不?” 哨兵的冷汗下来,腰顿时就塌了下去:“大圣哥,我真的是该死,我……我这人就是嘴欠,要不,你揍我一顿,揍我一顿我就踏实点,只要你留我一条命,上战场我一定为你拼命。” “你不是为我拼命。”孙大圣没再看他,眼神变得有些游离,“其实我们都是为自己拼命,但是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将大家的力量拼合在一起,也许还能在这大灾前苟且活下来。” “大圣哥,你说的太好了,太精辟了。那个大圣哥,我能请你在我的大刀上签个名么?” “不能。” 哨兵很尴尬:“知道了,大圣哥,我这就带你去见蒋老大。” “不用,我自己去。”孙大圣对前倨后恭的人都没什么好感,不过呢,他也不认为哨兵有什么大错,人类就是这么一个品种,不管承认不承认,但无论是谁,只要逮到一点机会,谁都会秀优越感,谁都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等,何况这些新人类,有着明显的高于常人的技能?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见孙大圣过来,蒋鸿飞略感意外,但是马上就快乐起来,拉过他低声说:“大圣,你帮我个忙,将你家那姑奶奶带回去吧,好好在家呆着就行了,不要再出来添乱了。” 孙大圣笑:“她不是我家的啊,她有自己的自由,我可管不了她的。不过她不会耍大刀,到时候我帮她换一件趁手的兵器。” “大圣,你就放心她这么个菜鸟上战场?” 孙大圣很严肃地说:“谁不是菜鸟?谁能保护谁?现在谁还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谁有这个资格?如果不能靠自己活下去,迟早被淘汰,晚死不如早死,还可以节省粮食。” 这下轮到蒋鸿飞惊诧了,他看到孙大圣的态度之后,突然明白了凤珑玲为什么那么拼,因为目前如日中天的孙大圣,从来就没打算荫庇凤珑玲,她要想活下去,必须要变强。 孙大圣跟蒋鸿飞说话的时候,那些士兵都远远地看着,眼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历史的车轮碾压一切,当大灾难来临的时候,总会有关键性的人物横空出世,这个身份是普通人,但能力是超越常人的神秘人物,他会是这个关键人物吗? “圣哥,你也来教教我们嘛。” 有人大着胆子大声喊出了所有人的心声。说是教,其实他们无非想看孙大圣露一手。虽然有关孙大圣战巨蝠擒唐恒、出城遇凿齿的事情广为流传,但毕竟很多人都没有见识过他的厉害。 孙大圣倒也不扭捏,看了看大家,温声道:“我没什么好教你们的,有老蒋这个高手在,我怎么好越俎代庖?不过我建议大家,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跟周围的人搭配,组成战斗小组,到时候可能效率更高一些。” 其实他这个话是说给蒋鸿飞听的,话赶话说到这,他干脆就自己的意思当着众人说出来了:“我举个例子,这个凤珑玲,看起来很纤弱,但实际她是寒冰系的进化者,如果她搭配一个带着锤子的搭档,那就一敲一个碎,杀伤力倍增了。” 凤珑玲见到孙大圣来她心中就奇怪,看到众人对他如此推崇,心中更奇怪,她一向都不太关心周围的事情,包括孙大圣,这也是她这个千金小姐从小的毛病,甚至当年都被医生诊断为自闭症小孩。所以她真不是装,她是真不知道孙大圣为什么会这么受大家的尊敬和崇拜。 他在这里指手划脚的,蒋鸿飞这个刀队的大佬,不仅不生气,反而连连点头称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比起刚才嫌弃自己的样子,完全是判若两人,凤珑玲越看越憋气,走到孙大圣面前说:“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们这么服你?” 听到她说这句话,众人哄然,看来这个小姑奶奶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现在孙大圣的事迹,就算是小孩子都耳熟能详了,她跟大圣一个屋待着,竟然都不知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孙大圣没有回答她,只是吩咐道:“你好好练。回家我送你一个称心的武器。对了,不许闹事啊,你要违反纪律,老蒋开除你,我也没辙。” “你才会被开除,你全家都被开除!” 凤珑玲憋了一肚子的气,冲着孙大圣的背影骂道。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0章 紧锣密鼓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了胖子带着的枪队,只不过这个枪队,胖子只是名义上的队长,真正管事的是那个叫乐欣的,此人确实是个射击天才,能够以步枪裸眼射100米靶,看来他虽然是普通人,但仅仅就视力而言,他也算是超人,拥有鹰眼的超能力。 乐欣完全名不副实,根本就不爱笑,人非常木讷,除了那双锐利的眸子,此人看起来就跟一木头似的。 孙大圣窃以为,这是真正的杀手气质,面对猎物要有耐心,射杀猎物要有定力。这两样东西,在乐欣的身上都能找到。他的气质,有点像自己。 胖子现在并没有在队里,他按照孙大圣交待的,在离南郊第一道防御线做了一些重要的布置,按照孙大圣的意思,这些布置将能左右战局。 除此之外,还安置了前线哨岗,哨岗在一幢22层的大楼楼顶上,楼顶装了一口大钟,那钟极大,里面能站一人,一旦发现敌情,立刻撞响大钟,这样城里的武装力量就能提前进入警戒状态了。 孙大圣之所以将挖战壕布置防线这些事情交给胖子做,是因为他这一队人人数比较多。 奚蒙蒙也在这个队伍了,也算是个能拿主意的头领,如果说乐欣是枪队的军事长官,奚蒙蒙就是枪队的政委,而胖子,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联络官而已。 孙大圣问奚蒙蒙:“练得怎么样?” “新手太多,不过我们这300人也是百里挑一的,只要是在50米内,射中敌首问题不大。当然,这指的是固定靶,如果是活动靶,就会有点难度。” 孙大圣笑:“我问的是你。” “我?50米内,取敌首级不成问题。” 还是那个回答,说明奚蒙蒙也达到了平均水平。 其实有奚蒙蒙在枪队坐镇,孙大圣还是很放心的。她本来就行事老辣,管理能力强,再加上她有脑波攻击,遇到刺头可以很快搞定。他不指望奚蒙蒙杀敌,攘外的是有男人,她要做的事是安内。 他吩咐了奚蒙蒙一件事:“如果凿齿来袭,我冲进去的话,别管我,直接射击。” 奚蒙蒙略迟疑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这事看起来小,真到了战场,却是影响很大的。 对于奚蒙蒙而言,她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如果他们守不住,那奚壮壮,必然会死于凿齿的利齿之下! 孙大圣又找了乐欣,主要是向他请教一些射击的有关技巧,比如地心引力对弹道的影响、提前量的设置、子弹侵彻力、停止力等等。 乐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虽然还是那么沉稳,但是眼底深处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毕竟他知道眼前这人以普通人的身份成就了非凡的事,再加上同学胖子的洗脑,他对孙大圣也是有点偶像情结的。 最后孙大圣找到了老李,让他替自己选一支威力大一些的手枪,再配五十发子弹。 老李说:“如果要对付凿齿的话,一般手枪都没用啊,不过我可以帮你改一只,用步枪的枪管改。” “好吧,随便你,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拿?” “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的时候,他也仅需一个念头,那莲蓬头就会瞬间消失,平滑如初,水就关住了。 看来金属元素的控制之力,不仅仅是打打杀杀,用于生活当中,也是蛮合适的。 …… 第二天上午,他还没出门,老李就让人送来了制作好的手枪。 老李也算是个人才,虽然是自制的转轮手枪,但是模样并不差,就是装配的木柄看起来有点LO。那枪管长度有340mm,使用5.8mm的步枪子弹,按照老李自己测试,说是有效射程高达120米。 孙大圣将那木柄舍弃了,换了个银色的金属柄,枪管等外表金属部件也统统镀银,看起来顿时高大上。 接下来就要改装子弹了,这才是重点,前面那打磨左轮手枪都不是他的专业。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1章 万事俱备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跟乐欣聊过之后,孙大圣知道,子弹的杀伤力跟侵彻力和停止力有关,其中侵彻力指的是贯穿力或者穿透力,是指弹头钻入或者穿透物体的能力。其大小主要取决于弹头质量、弹头截面密度以及命中物体时的速度。 停止力是指弹头命中目标后,令目标失去活动能力的效力,其指标主要有达能效应、瞬时空腔和永久空腔,说白了,就是子弹射入之后,对肉体产生撕裂伤的大小。 停止力不是孙大圣需要追求的,目前而言,要对付现在的目标,侵彻力是关键,因为这些目标,它们几乎都有金属护甲,如果不能穿透,停止力再大,也是隔靴搔痒。 因此,他就要使用银蝠膜翼金属进行精炼加工,然后改变子弹弹头截面的密度,以达到增加穿透力的目的。至于子弹的速度,这个跟枪支有关,就不是他所能改变的了。 经过测试,未改变弹头材质的子弹,只能射穿3mm的钢板,对巨蝠的膜翼金属不能造成任何有效痕迹。而加了精炼金属改造过的弹头,可以穿透8mm的钢板,比同口径的步枪还要厉害一倍,同时,最为关键的是,可以在巨蝠膜翼上留下大约0.2mm的弹痕,也就是说,经过改造后的弹头,可以直接杀伤巨蝠这种恐怖生物。 虽然孙大圣以前没有当过兵,对热武器了解很少,但是通过这次测试之后,他知道,有了热武器的帮助,事情会事半功倍,这就是科学的意义。他思忖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应该搞一支反器材的大口径狙击枪,然后将弹头进行深加工,那样的话,应该直接可以秒杀银蝠这一类的大BOSS。 接下来的时间,孙大圣花费了大约三天的时间,专门用来练习枪法。 其实,对于惯于使用飞刀的他而言,枪法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他那沉静的气质、清湛而锐利的眼眸,都是一个射手所必须的潜质。而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内金刚修炼让他的专注异于常人,对于射手来说,这真的有点不公平,因为如果射手也有进化等级,那他的进化等级已经超越了太阳系生物范畴。 当他集中精神专注于物体运动轨迹的时候,几乎可以精准预判1秒后物体的轨迹,当然如果物体的运动方向不受应激力量的改变,他预判轨迹的时间还会更长。但那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真正起作用的是0.5秒轨迹预判,因为这已经足够射杀目标。 怎么说呢?目前孙大圣手里这把左轮手枪的子弹枪口初速大约是400m/s,而一般手枪的有效射杀距离在50米内,也就是说,扣动扳机后,大约0.125秒,子弹就可以射中目标,所以更多的轨迹预判,并无多大的用处。 当他进入专注状态,还有一种奇怪的效应,就是在他的眼中,快速运动的物体变得慢了,他曾经将硬币抛于空中,在20米左右的距离百发百中。这个并非是他的眼睛刷新频率变快,而是他的大脑处理信息的速度变快,因此运动中的物体,在他的大脑反应中,就变得更加清晰,而不是一个模糊的轨迹了。 孙大圣还真是没想到,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射手。如果不是灾难发生,他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射击几次。军训的时候虽然有实弹射击,但是一来要领掌握得不够好,二来射击的次数有限,三来自己当时精神专注力修炼得不够,所以并没有发现自己有多大的天赋。 第四天下午,他从老李那里再要来了50发子弹,稍加改造,全部粘在自己的皮带上,再加上他外面罩了一条厚实的牛仔裤,看起来倒是有几分西部牛仔的痞气。 那个兵工厂临时搭建在一家集体的机械工厂里,很多工人在夜以继日的工作,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生产足够多的弹药。 孙大圣的耳力很灵,在他拿到弹药离开工厂的时候,听到有工人在议论自己: “看到没,那个人就是孙大圣。” “就是他啊,看起来好像没有不一样啊。” “反正就是他说凿齿要来的,弄得我们一个个疯疯癫癫的加班加点,差点没累咳血。” “会不会是乱说的,这年头,还能信谁呢。我就不信他可以去巨蛛的地盘,去了还能回来,还能带回凿齿的消息。” …… 孙大圣苦笑,但他并不在意,因为最近这种言论是越来越多了。坊间传得纷纷扬扬,新世界内部也有这种质疑的声音,他相信,如果这种情况再持续一两个月,他的额头上就要被人贴上“沽名钓誉”或者“哗众取宠”的标签了。 众口悠悠,爱咋的就咋的吧。孙大圣永远是那个孙大圣,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人,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是语言飓风刮不倒的人。 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是自己害怕的东西,却又像是盼着它们来似的。等到它们真的来了,恐怕现在的日子都是天堂了。 …… 这天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雨,空中灰蒙蒙的,黑夜提前降临。 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孙大圣一直非常相信自己直觉,而这个傍晚的这场小雨,让他突然生出一丝不安,然后他知道:该来的,终于要来了。 他的这种直觉貌似是没有什么依据的,但他依稀间,跟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哪怕一丝异样的涟漪,都会在他的心境中留下影像,恐怕,这就是直觉的本质吧。 他走到了那最前沿的哨所——那幢22层的大楼楼顶,大楼墙面还挂着江源市首席5级写字楼的招牌。 这楼原本很漂亮,只是现在那蓝色的玻璃墙破烂了许多,看起来就像是被机枪扫射过一般。 孙大圣悄然来到哨兵身旁,这个哨所非常重要,一岗有两人,相互监督,免得误事。 两名哨兵突然见到孙大圣,顿时被骇了一跳,等看清楚来人之后,面部表情顿时放松了下来,换上了夸张的笑容:“大圣哥,是你啊,我们还以为是敌人摸上来了呢。” 孙大圣点了点头:“嗯,你们辛苦了。回去告诉冬生,这个哨所由我接替,不用换岗了。你们,听我的钟声吧。” 那哨兵琢磨了一下孙大圣的话,其中一人既紧张又莫名兴奋地问了一句:“大圣哥,凿齿要来了吗?” “不知道,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它们来的。” 哨兵哦了一声,两人迟迟不走,很想跟孙大圣再多聊几句。不管凿齿会不会来,不管大家如何看待这个神秘的人,但他毕竟是源峰受议论最多的人物,他们有机会亲近,自然不肯放过,想要攀谈几句。 “还有事吗?” 孙大圣看着银盆岭方向的那一片迷雾,突然问了一句。 “大圣哥,这里留你一个人在,总归不太好吧,不如我们两个留下来陪你,万一凿齿来了,也好有个照应。” “不必了。你们走吧。” “大圣哥,那你的补给呢,这些总要有人送的吧。” “也不用,我自备了。” 两名哨兵无奈,只能一起下楼离开。 在路上,一人埋怨道:“刚才你还真是事多,大圣哥都让咱走了,你为啥还要留下来,还tm搭上我,我就这么被你代表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圣哥真不是一般人,他竟然一个人守哨所,你知道的,到了晚上,这地就跟一坟场似的,从银盆岭那边不是还会传来怪叫声……” “所以呢,我们能走就赶紧走啊,这鬼地方,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命苦才被发配到这里。”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大圣哥,我的心就安定了下来,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不怕什么劳什子凿齿了。唉,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这叫啥,夏虫不可以语冰!” “我呸,你个马屁精,这些话应该当着他说,跟我说起啥用。” “跟他说就是真的马屁精了,跟你说,说明我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2章 天敌来袭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就坐在大铸钟下边,他偶尔修修内金刚,无论是灾难前还是灾难后,这种源自古朴哲学的天人合一修炼之法,总是能够让他从纷繁的眼前安静下来,心灵一旦沉淀,人就变得空明。所以后世所谓的“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其哲理的根都在这儿。 偶尔孙大圣也会想很多问题,现在他们被外域生物从天上地下进行了围猎,江源就像是一个牢笼,但往大处看,即使是和平年代,人还不是被困于家里、国度里?再往更大处看,又是被科技困于地球、太阳系、银河系…… 如此一想,囚牢的悲哀反而没那么强了,横竖都是牢笼,随遇而安才是最好。 不过而今这牢笼却是不同,因为炼狱随时都会展开。基于这点,孙大圣在想几个很现实的问题,第一、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被围困,又或者江源是个特例,别的城市都已经被摧毁? 第二、如果还有别的城市幸免,它们又是怎样的情景?是跟江源一样么?周围是巨蛛,天空有蝙蝠?丛林里还有畸变的凿齿? 他是不恋家的人,但此时他不由思念起父母来。徽市,他是一定要回去的。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变强,强到可以横扫凿齿和巨蛛,那时候,他就可以离开江源了。 雨,还没有停歇,但这毛毛雨,就像丝线一样,在空中飘来飘去,他坐在大钟下面,偶尔雨丝会像雪花一样,绕开大钟飘到他的脸上,凉飕飕的,还有点湿痒。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突然说:“胖子,你来做什么?” 胖子一路过来并没有带雨具,这年头,雨具是tm多么无聊的东西啊,虽然雨不大,但胖子走了很远,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但他人就跟热情的沙漠似的:“圣哥,本来想吓你一跳,没想到才上来就被你发觉了。” “你那几百斤的脚步声,能瞒得过谁?你的岗位不在这,回去吧。” “圣哥,我给你带了点好吃的。”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只烤好的野兔来,野兔用纸包着,为了不淋到雨,胖子一直都揣在怀里的。 孙大圣接了过来,撕下一条腿,放进嘴里使劲啃起来,一边啃一边说:“胖子,你也吃点,我们游子有句话,吃饱喝足不想家。” 胖子意外地没有去接:“我吃过了,这是专门给你留的。圣哥,你想家了吗?” “嗯,偶尔也会想想。” “圣哥家是哪的?” “徽市。” 胖子点了点头:“你可是好地方啊,上有天堂,下有徽市。” “……” 胖子看了看孙大圣头上的那口大钟,有点悲伤地说:“圣哥,丧钟就要为我们敲响了吗?” “未必,也许是为那些凿齿敲响。”说到这,孙大圣突然想多说两句,“胖子,你这种悲观情绪不要轻易表露啊。你现在大小也算个战场的将帅了,你的一言一行都会非常影响士气的。” “我知道。不过,枪队我都交给乐欣了,他那小子从小喜欢玩打仗的游戏,这次让他玩次大的。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有个人说话你就不那么寂寞了。” 孙大圣无语:“我不用你陪,再说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寂寞了?” 胖子动情地说:“圣哥,刚才上来看你一个人坐在大钟下面,看你的背就寂寞得我想流泪了。” “……” 胖子抽了抽鼻子:“圣哥,我是很懂你的,你就跟那孙猴子是一样一样的,那孙猴子跟多少妖精纠缠过啊,但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酷酷的孤傲着,有一种忧伤的寂寞。” “嗯,我还有一种忧伤的甜蜜,你要不要吃?” 胖子愣了愣:“那是啥?” “爆栗子!” 孙大圣做势欲敲他的头,胖子抱头鼠蹿。 “快滚回去!虽然枪队交给了乐欣,但你还是要看着点。注意,一会如果我出现在凿齿的队伍行列中,你告诉所有人,不要管我,射击就是。” “圣哥,你这这……有什么想不开的你跟我说啊。” “我靠!你们那些子弹根本就只是给我挠痒痒。” “我就知道圣哥牛逼,圣哥,那我先回去,明天再来给你送好吃的。” “不用了,我带了吃的,水也够。”孙大圣是那种生活不需要别人操心的人。 胖子却坚持:“我一定要来的,吃饱喝足不想家。” 撂下这句,胖子真的走了,那么胖,走得真跟滚一个姿态。孙大圣看着他的背影,心底突然觉得有一丝温馨,这屎胖子,虽然又胖又臭,但真的很像家人啊。 细雨纷纷使人愁,直到第二天早上,这场绵绵牛毛雨还是没有停歇,但孙大圣却霍然从地上站了起来,拿过望远镜一看,终于来了,这些可怕的地狱来客终于出现在了视镜之中,真应了那句话,是祸躲不过,躲过不是祸,凡是在这地面上出现过的外域生物,人类终将跟它们直面交战,因为这些外域生物,就是人类的天敌! 孙大圣没有回头,一挥拳头,那拳套砸在大钟之上—— 铛—— 铛—— …… 钟声在这个灰色的清晨响起,那钟声恢弘而悠扬,穿透微雨,在城市的上空回荡,震慑得每个人都脸色苍白,心跳如擂。 “假如钟声响了,就请用羽毛把我安葬。这里的钟声是诀别的。”顾城的诗歌在这一刻从写意变成了写实。 这些凿齿,它们不选择黑夜入侵,就要在天亮之际堂而皇之地杀进来,就要让人类目睹其恐怖的面容,这是一种诛心丧胆式的战略。 钟声余音袅袅,孙大圣从那22楼滑下,从光滑的玻璃外墙上滑下,速度快到极致,全身都包裹在一层淡黄色的金属肌肤里,就连那眼睛都多了一层护目镜,大战将至,他的眼眸反而显得格外沉静。 胖子的枪队,在钟声响起后三分钟内集结完毕,快速进入了城墙,战斗一触即发,人人绷着脸,脸色苍白,心里发慌。 这个掩体由一个水泥墙体构成,高五米,在如今这个状况下,能够快速构筑起这样的城墙真算是难得了。 墙头还有十名刀队抽调来的战士,他们负责砍杀冲上墙头的凿齿。剩下的四十余名大刀队战士,那是源峰最后的生力军,另有用处。 胖子难得的严肃起来,沉稳地训话:“大伙沉住气,放近了打,注意要打头。” 乐欣也在边上补充:“大家不要慌,你射击的不是凿齿,是靶子,将它们当成训练时的靶子就可以了,一切按照规定的动作办。” 在右边一个端85狙的突然喊了一声:“冬生哥,我看到了。” “看到凿齿了?” “不是,看到大圣哥了。凿齿就在他后面!” “什么?我看看!”胖子生怕孙大圣有危险,赶紧拿过85狙,从瞄准镜里找孙大圣。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3章 好个杀无赦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瞄准镜里,孙大圣在前面飞奔,后面跟着一大波面目狰狞、身材畸形的人形怪物,虽然有孙大圣的告诫,看到这种情景,胖子的脸不由自主地抽抽了。 大家都看着胖子,希望他给个说法,胖子将狙击枪还给狙击手,脑门冒着冷汗,回身看到大家齐齐盯着他,这才说了一声:“大家准备射击,很快就到了。” 奚蒙蒙突然说了一声:“枪手们注意,一会射击的时候不要顾及大圣的安全,他之前特意叮嘱过我的,大家放开手脚,全力杀敌!” 听她这么说,大家都无言了,这要万一射到大圣哥怎么办?现在他可是源峰人的精神支柱。 胖子跟着解释了一句:“圣哥跟我也说过了,你们放心好了,你们的子弹根本就破不了圣哥的防,明白吗?” 众人这才释然,而此时的事态发展,已经容不得他们再多想了。 在毛毛细雨中,孙大圣一马当先,后面跟着数不清的凿齿,如潮水一般,随时就会将他淹没的样子,众人看着,一颗心都吊到了半空中,此时无论是信任还是不信任孙大圣的,都替他捏了一把汗。 但孙大圣并不慌乱,他手里提着银翼弯刀,那刀非常漂亮,闪着银色的辉光,偶尔辉光爆闪,就会有一个头颅咕噜噜的滚落在地。 孙大圣边跑边杀,速度恰如其分,好像是在故意等这些凿齿似的,一旦有跑得快的凿齿接近他,他就会手起刀落。 凿齿当中,也有强弱之分,一只凿齿奔跑起来非常快,被孙大圣的杀戮激起了凶性,但又被同伴挡住,急怒之下,跳到别的凿齿身上飞跃式前进,只几个起落,他竟然从孙大圣的头顶掠过,直接在前方拦截了孙大圣! 胖子心中一急,大喊了一声:“狙击手!” 乐欣没吱声,在这种情况下,狙击手的作用其实不大的,射击不规则运动的目标,狙击手远远不如步枪。 但只一刹那间,孙大圣就冲了过来,那只拦路的凿齿被他砍去了半边身子,灰黑色的液体溅起老高。 而几乎在同时,孙大圣一挥手,就像是国手抽球一样,边上一颗凿齿的脑袋飞了出去。 “圣哥威武!” 大家看孙大圣游刃有余的猎杀凿齿,一个个都看得呆了,终于有人叫出了一声,然后身边的人齐齐大喝: “圣哥威武!” “圣哥威武!” …… 孙大圣很快就接近了水泥城墙,大家本来看孙大圣杀得爽,几乎忘记这些凿齿有多厉害了,直到那怪物走近,众人觑得真切,一个个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那是怎么样的怪物啊,死尸一样的眼眸,铅灰色的肌肤,嘴里有野猪一样的獠牙,后背有剑龙一样的骨刺,这、这完全T就是一来自地狱的杀人机器!如果不是有水泥城墙挡着,如果不是有长枪在手,他们敢面对面跟它们作战么?只怕看一眼就吓得魂飞魄散了。 仅仅从这一点而言,他们对孙大圣那大杀四方的胆色就佩服得痛哭流涕了。 “预备——” 沉稳的乐欣突然大声喝道: “射击!” “砰砰砰……” 子弹连绵而起,硝烟在墙头弥漫,气味刺激得男人一个个热血沸腾,将心头的恐慌给生生地压了下去。 有击中凿齿脑袋的,当场见效,凿齿栽倒在地,顺着惯性在地上做葫芦滚。 而击中其它部位的,哪怕是胸腔或者心脏部位,都未能见效,那些凿齿继续咆哮着往前冲! “好厉害的凿齿,圣哥威武啊。” 越是见识到凿齿的厉害,越是对孙大圣佩服得无以复加。 孙大圣一直在奔跑,他是不能停下来的,一旦停下,被凿齿群噬,就算是以他的能力和金属肌肤,都会被生生啃死! 这一战,他倒是对自己更有信心了,因为那牛刀小试,他发现那银翼弯刀真是锋利无比,那些拥有金属护甲的凿齿都不能撄其锋。 而他在凿齿前引跑,除了消灭凿齿的有生力量检验自己的银翼弯刀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装逼,不折不扣地装逼,但这个装逼的目的,就是要鼓舞士气! 他要让士兵们树立起信心来,让他们觉得凿齿不是不可战胜的,在他孙大圣面前,不过如此! 很快,孙大圣跑到城墙根下,有人正在提议放一根绳子下去将孙大圣拉上来的时候,孙大圣突然一跃,身子拔高有三米多,这五米多的城墙,差点就被他一跃而上,着实骇人。 接下来,他就像壁虎一样牢牢地粘在城墙之上,手足并用,快速地爬上了墙头。 这一幕,又让墙头的士兵吃了三惊。 “圣哥,你真是太牛逼,让我捏了一把汗,又爽出了一把汗。”胖子过来,喜滋滋地说。 孙大圣瞪了他一眼,拉到一边轻声说:“你以为这样就算完了?这些凿齿,数量上千,我看这水泥墙,根本就守不住。” “会这么严重?” 孙大圣指着前方让他看:“你看你的这些战士,射击精准度有多低?除了最开始那一排枪撂倒不少,后面几乎一个弹匣都打不死一只凿齿!” 胖子脸色顿时青了:“那怎么办?实在不行,我们启用B计划。” 孙大圣点了点头:“可以,但是必须要战到这水泥墙上没有一个活人!你的这些枪手,必须跟着水泥城墙共存亡!” 胖子嘴唇一哆嗦,双腿都战战:“圣哥,要不要这么惨烈啊……” 孙大圣不忍心再吓他:“希望不要这么惨烈吧,但如果你的战士不能消灭掉二分之一的凿齿,不能拖延到陷阱完成,那么,你都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跟我共进退,但是你的腿脚,嘿嘿,你自求多福吧!” 胖子感觉自己上阵前忘记了撒尿,这是多么可怕的失误,可惜的是,现在他是枪队的领导者,没法像读书的时候那样请假去厕所啊。 水泥墙下,凿齿开始往上攀爬,它们跟孙大圣一样,螯肢有刚毛,攀爬本领很强,但当时孙大圣设计这水泥墙的目的就在于此,只要它们攀爬,那么脑袋在上面,射击起来就更容易。 孙大圣从胖子那里拿过步枪,开始在墙头点射那些攀爬的凿齿,他的射击精度极高,几乎每一次点射,都会射落一只凿齿。他暂时没动用手枪,因为子弹有限,他要省着点用。 他不断在墙头游走,发现什么地方顶不住了,就会过去帮忙,将凿齿打下去。 没多久,墙根下堆满了凿齿的尸体,胖子看到这里,心里略感欣慰,但下一秒,他发现自己错了,尸体越多,那些凿齿就踩着尸体往上跳,有几只后肢强大的凿齿,一跳就有两米有余,再在城墙上一借力,竟然直接就冲到墙头来了。 大刀队只有十人,有点应接不暇,一处墙头的枪手见凿齿冲到面前,顿时就慌作一团,齐齐往后退散,其中一人扔掉枪就要逃,结果被凿齿插了一螯肢,胸口一个大洞,鲜血喷了周围同伴一身,凿齿的螯肢带着倒须,拉出去的时候,那倒须上还钩着肠子,场面实在瘆人至极。 有战士拿着步枪刺刀去刺那些凿齿,结果发现根本刺不进去,凿齿的皮肤比他想象中的坚韧,根本不像孙大圣一刀一个来得那么爽利。 孙大圣四处救火,但也有点分身乏术。他见到这边情况紧急,掏出手枪来,远远一枪,将那只凶狂的凿齿脑袋打出一个大洞来,伏尸于墙头。 然后他再发一枪,将一名准备逃离城墙的战士毙于枪下,厉声喝道:“擅自逃离战场者,杀无赦!”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4章 哥熬过来了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众人适才对孙大圣只有敬佩,刚才这一枪,他们更多了几分敬畏,虽然人人都痛恨战场的逃兵,但要做到杀伐果断,那可相当不易。 乐欣也留意到了这一边的情形,他看向孙大圣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在真正关键时刻,没有妇人之仁,没有沽名钓誉! 其实如果任由士兵逃离而导致军心涣散,令凿齿杀入城内,那么带来的伤亡,将会是数以万记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孙大圣自己也杀出了墙头,在墙壁之上做壁虎游走,他忽而左手开枪,忽而右手抡刀,每一次抬手,都会有一只凿齿应声倒下! 他的枪法之犀利,连乐欣都自叹不如,他都有点怀疑,眼前此人,就是几天前还在向自己请教射击之术的那个人么? 绕是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还是会有凿齿猛冲上墙头,对掩体里面的枪手大肆杀戮,刀队在这里只有十人,他们的大刀虽然也能砍掉凿齿的脑袋,但凿齿的数目实在太多了,而且墙头自己人又太多,他们很难使用异能,只能靠着大刀的锋利去砍杀凿齿,一个不留神,还会被凿齿所伤,所以情势并不容乐观。 有一大刀变异者,异常勇猛,连续砍杀数名凿齿之后,一时乏力,一刀砍歪,正好砍在凿齿的肩膀上,那凿齿何等凶狂,低头一口,将他腕子咬碎!再往前一扑,就要啃下他的脑袋,万幸此时,他离乐欣较近,乐欣一枪过来,子弹横穿凿齿的太阳穴! 胖子见那伤者腕部鲜血淋漓,已然是抓不住大刀,便走了过去,握住了他的手,用另一只手覆盖他的伤口部位,然后做出一副情深意切的模样来。 那伤者看到胖子这个模样,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心想,你虽然是我的领导,但也不要挑这个时候来搞基啊,正想要挣扎,那胖子瞪了他一眼:“别动!” 这屎胖子,现在也有了几分官威,那人被他瞪了一下,心里发毛,竟然没再动弹。 过不多久,胖子将手拿开,那张充满喜感的肥脸显得有些苍白。 受伤的变异者吃惊地发现,自己腕部的伤口消失了,虽然还有红肿的现象,但已经能够活动自如!变异者们私下里其实都是不太服胖子的,但是今天,在这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他的表现却让人彻底服了。 一个治愈系的胖子,是真正的宝,谁不愿意有这样的朋友,就像大病时谁不愿意有一个名医做朋友呢? 但此时战场形势非常严峻,变异者抓起大刀转身又投入了战场。 胖子感觉身子有种被掏空的感觉,暗自嘀咕:“这伤真是有点怪异,不过就是伤了点筋骨而已,为什么会给我造成如此多的消耗呢?难道是我的异能越来越退化了?果然是‘用进废退’,这么说起来,我以后我要不吝自己的能力,多给人治疗么?” 战场的局势越来越严峻,虽然凿齿的数量在减少,但是活下来的凿齿它们的能力更强,战斗慢慢延伸到了墙头,城墙上的战士一个个倒下,刀队也折损了一半兵力,只剩下五人也都受了伤,其中一人被凿齿咬穿了半边肩膀,胖子只替他止了血,那变异者没怎么样,胖子自己却晕厥过去了。 孙大圣则继续保持如虹的气势,在凿齿堆里杀来杀去,许多凿齿跃在空中就被他一枪爆头,坠下来就是一堆丑陋的烂肉了。 此时的他,就是一面旗帜,只要他不倒下,大家的心里就还有斗志,更不敢轻易往后退却,他对凿齿杀得凶悍,对逃兵却也是毫不留情的。 但孙大圣自己知道,这道防线坚持不下去了,虽然他曾经吓唬胖子,告诉他要战至最后一人,但那只是打消他怯战的心态而已,他不可能让这三百多枪手战死在这里,因为那没有意义,一旦凿齿攻上城墙,将战斗拖入近战的泥沼,那这些由普通人类组成的枪手再留在墙头只是无谓的牺牲而已。 孙大圣杀到乐欣身边,冲他喊道:“马上下命令,开启B计划。” 终于要开启B计划了么?胖子此时已经悠悠醒转,听到这句话,他心头一喜,差点再次晕了过去,菩萨保佑啊,哥终于熬过来了。 乐欣心中虽喜,但脸色如常,他跃上墙头,一梭子过去,将一只凿齿射下去,然后大声吼道:“听我命令,执行B计划!!” 他的声音很大,但此时剩下的一百多人已经杀得有些癫狂,加之战场之上一片枪声,根本就不能听清楚他所喊的。 乐欣也不急,因为B计划还有另外一个标志,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手雷,拉下了手环,往城墙下丢了下去!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几只凿齿被炸飞! 听到手雷的声音,一些战士被惊醒,懵懵懂懂地问身边的同伴:“手雷,谁扔的手雷?是要执行B计划了吗?” “可不是的?咱们可以撤退了!” “轰轰轰……” 一个个手雷次第丢出,城墙之下弹片横飞,爆炸的冲击波将凶狂的凿齿的进攻再次打退。 按照B计划,所有的枪手都带了一颗手雷,在最后的关头,丢出这颗手雷后,就可以撤退至第二阵地! 胖子也丢出了自己的手雷,根本就不看自己那颗手雷有多少成果,掉头就走,结果踩着地下湿漉漉的血,一跤摔倒在地,好在屁股上的肉垫够厚,一名变异者过来扶着他起来:“冬生哥,没事吧?” 那变异者被他救过,知道投桃报李,因此在关键时刻过来援手。 胖子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摇头说:“没事,咱们赶紧撤吧。” “你先撤,我来断后!” 胖子很感动,关键时刻,还是铁血战士值得托付啊。 孙大圣还在鏖战,此时雨开始变得有点大了,那雨落在脸上湿漉漉的,叫人分不清是血还是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稠得化不开的血腥味道,将近两百名人类在这里丢失了性命,流尽了热血,即使最后他们没能守住防线,但他们都可以瞑目了,因为,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亲人,他们都已经战斗过了。 乐欣的枪队损失了一半以上的人员,对面的凿齿却被消灭了一小半,凭借着充裕的准备和手中的长枪,他们在第一场阵地战中取得了小胜。 参战的士兵都很清楚,如果不是孙大圣提前告知了凿齿的存在,如果不是提前做了如此充裕的准备,这一千凿齿长驱直入杀入城里,最多24小时就会血洗整座城市,鸡犬不留!因为巷战中,他们将毫无优势。 那些原本说过怪话质疑过孙大圣的人,此刻由衷地觉得惭愧。 而战斗,远没有结束,一旦枪队撤离防线,凿齿从手雷的爆炸中缓过来,它们就像潮水一样涌上了墙头。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5章 坑杀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城墙之下是个大坑,深达6米,坑底挖左右两个通道,60度斜坡向上,枪队可以从通道撤离,撤离之后,马上用数道铁门进行封锁。那些铁门是一根根拇指粗的钢筋焊接而成,钢筋之间有9cm的缝隙,并未完全封闭。 这坡度是有点陡了,胖子在路上差点滚下去,幸好旁边有变异战士膂力极大,半拎半扶地将他带回了地面。 在通道的出口,几辆装满滚烫沥青的卡车已经整装待发,一旦战士全部撤离,他们就像向通道里灌注沥青,不仅可以封堵住通道,还可以将进入坑底的凿齿全部坑杀! 枪手们到了第二道防线,那也是一座5米高的水泥城墙,在那里,他们没有一点喘息的时间,新的弹夹补给早已经准备好,他们一回到第二道防线,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 那里有蒋鸿飞带的40余名刀队成员,他们看这些普通人类已经没有了鄙夷,刚才那一战,这些普通人类枪手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令他们刮目相看,只有通过共存亡的并肩作战,人类族群才会重新团结起来! 凤珑玲也在那里,刚才她已经亲眼看到了孙大圣在墙头的厮杀,那残酷的场景令她牙齿一直都没有停止抖动。只有到了这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受到战斗的残酷,也真正认识到,这个跟自己同居一室的“进化体”,能力强大到逆天,简直就是战神降世! 乱世造英雄,这是不假的,只有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才能让一个人的能力凸显出来。 孙大圣落在最后,他领着凿齿们从墙头直接跳入了坑道之中,他脚法飘忽,左冲右突,偶尔银挥爆闪,一只凿齿的头颅就滚落,看起来那么写意,不像是战斗,倒像是一场地狱之舞! 此时他手中已经没有了子弹,只能依靠弯刀杀敌。 凿齿就像潮水一般涌入坑道之中,一部分追杀着孙大圣,一部分则朝两边的通道冲了过去! 通道中还有断后的士兵没有撤离,他们来不及关上铁门,就被凿齿追上,螯肢刺穿了他们的脏器,长牙凿穿了他们的头颅!那条通道变成了死亡通道,慢得一步就要成为齿下亡魂! 在上面通道口接应的人在焦急地大喊:“兄弟们,抓点紧!快!快上来!” 每个通道口上方都站了四名刀队的队员,他们严防死守,要坚决杜绝凿齿冲杀上来!否则的话,坑杀煮烫凿齿的B计划就会彻底失败。 蒋鸿飞很焦急地关注着事态的发展,此时通道中还有战士没有冲出来,这些断后的战士原本是因为勇敢和牺牲精神才落在了后面,不能让无私的勇者吃亏啊。所以本来时机已经成熟,他还迟迟不愿下达倾倒沥青的命令。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孙大圣还在坑道里呢。 “嗷——” 第二防线的众人突然听到了可怕的凿齿嚎叫声,然后看到一只凿齿从通道中冲杀出来,坚硬的身体将一名刀手跟摁倒在地,张嘴就啃咬向脑袋部位! 那刀手本就是变异者,力量也不小,横肘一挡,接着一拳击中那凿齿的脑袋,但那凿齿的脑袋硬比钢铁,这一拳下去,他的指骨断裂,腕子都被震得脱了臼! 凿齿尖牙顿时刺穿了他的脑袋,身边一名刀手跳过去从后面一刀劈飞了凿齿的脑袋,却也未来得及救下自己的同伴,而几乎在同时,他的身后又跳出了一只凿齿,螯肢从后背插入,从他的前胸透出!接着无情一撕,他的身子顿时被撕成两片,脏器流了一地! “倒沥青!!” 蒋鸿飞眼都红了,虽然他不想下这个命令,但是理智告诉他,如果他再迟疑不决的话,那这些勇者的血就会白流,此时的心软就是对所有人的犯罪! 载重40吨的重卡,反斗倾倒而下,冒着热气的沥青滚滚而下,通道里发出一阵阵凄惨的嚎叫,有人类也有凿齿! 蒋鸿飞痛苦至极,此时已然冲上了十只凿齿,他拖着大刀冲了过去,嘴里大吼道:“跟我上,杀他娘的!替死去的好兄弟报仇!!” “杀!” 众多血性老爷们齐齐发出狂暴的吼叫,一个个赤目圆睁,挟着一股碾杀一切的气势! “杀啊!” 凤珑玲也尖叫起来,那稚嫩的声音在洪涛般的吼叫声中显得格外另类,她那一头蓝发此时好像更加蓝得妖异,隐隐散发出一层荧光来。 只见她挥手射出一只寒冰箭,正中一只凿齿的脑袋,然后冲过去,右手挥起一只银色的锤子,“砰”的一声将那凿齿的脑袋砸碎开来。 旁边的战友看得一愣,没想到训练时出尽洋相的凤珑玲此时却如此厉害,心中暗道此妞可真虎啊,原本这名刀队战士是跟她搭档的,为了跟她搭档,还特意将大刀换成了锤子,可没想到,这虎妞自己还带了一锤子,虽然那锤子看起来跟她那纤细的身子有点不太搭,但是用起来的效果那可是杠杠的。 看到通道里滚滚而下的沥青,孙大圣不再迟疑,他蹲下身子足下发力,猛然一跳,身子拔高三米有余,落在水泥墙上,足尖在墙上借力一点,便稳稳地落在了第二道城墙之上。 此时冲上来的凿齿已经被刀手们合力杀死,但同时也付出了四死三伤的惨痛代价。 那重卡一辆接一辆地往通道中倾倒沥青,那原本就要爬出通道的凿齿,被流动的沥青带了回去,在坑底挣扎。其实在第一道防线上挣扎了那么久,其目的就是拖延时间,并有效杀伤凿齿,为加热沥青设置陷阱争取时间。因为眼下这境地,物资匮乏,沥青加热罐不可能24小时开着,没那么多能源可耗。 沥青在坑底渐渐升高,凿齿见势不妙,拼命向水泥墙冲击,但它们脚下全是沥青,行动不再利索了,而经历过刚才那一场战斗洗礼的枪手们再次端起了枪,沉着地射击,将它们一一射杀。此时的枪手,个个都很冷静,没有了初战时的惶恐和战栗。 而墙头的刀手比第一道防线多了许多,几乎只要凿齿一冒头,就会被无情地击杀。 坑道里的凿齿,开始陷入了沥青的沼泽里,沥青极其黏稠,而且又软,它们很难着力,随着沥青越来越多,没到了凿齿的腰线以上,那些恐怖的生物,开始失去了行动能力,在沥青中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法挣脱,身上沾满了黑色的沥青,那样子真是既蠢又恶心。 当凿齿们的行动变得迟缓,枪手们的射杀就变得容易多了,他们可以慢慢地瞄准,从容的爆头。战场的气氛甚至都变得轻松起来,不断有枪手因为同时瞄准了同一颗头颅而相互抱怨打趣。 “点火。”孙大圣命令说。 几吨柴油作为引火倾倒下去,然后在枪声中,柴油呼呼地燃烧起来,引然了沥青,烧得凿齿们肌肤吱吱作响,听在耳边极其不舒服。 孙大圣虽然知道普通的火焰对凿齿也许并不致命,但是持久的燃烧,足以烫熟它们的脑子,令它们毙命。 首战告捷,蒋鸿飞凑到孙大圣面前说:“大圣,你的沥青烫猪计真是好用啊。” 孙大圣收起了头盔,露出了脑袋,他对蒋鸿飞还是有点意见的:“老蒋,你倾倒沥青的时间点略慢了些。” 蒋鸿飞有点不好意思,在众手下面前他是很要面子的,但是想到对象是孙大圣,他也就不在意那么多了:“对不起啊,是我的错,下次不会了。” “好在你醒悟得比较早,如果再慢一点,重卡被凿齿占领破坏的话,那就没有下次了。而且,你不是对不起我,是对不起大家。” 蒋鸿飞的脸更红了,就像个做了错事的小学生:“知道了。” 其实在所有人心目中,现在的孙大圣就是神,战神,源峰的救星,蒋鸿飞向他认错,根本不丢脸。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6章 软硬自如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但孙大圣另有所思,在众人看来,这场战役已经结束了,但在孙大圣的心里,更艰难的还在后面,为啥呢,根据这些外域生物出现的规律,一种生物出现之后,往往会有BOSS产生。 这凿齿虽然是由人类畸变而来,但从基因上来讲,它跟域外生物更加接近,那么凿齿的BOSS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这一次的入侵失败,如果背后有黑手的话,那么下一步,会有什么样的生物入侵? 这一次凿齿被杀,巨蛛领地暂时空虚,他正好可以深入银盆岭再探究竟。浓雾中的银盆岭,凿齿盘踞的天坑,哪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看着这边事情差不多完结,孙大圣叫来胖子,让他给自己准备了饮用水和干粮,他准备孤身再探银盆岭。 胖子很尽心地替他准备了一些熟牛肉干,这东西在眼前可是非常稀罕的东西,这只有胖子这种人才才能搜罗出来啊。 他很关切地问孙大圣:“圣哥,你准备再探银盆岭吗?” 孙大圣点了点头,然后叮嘱说:“不要跟任何人说,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闭关了。” “那要万一有急事,比如做枪管的那种事,非要找你呢?” “那也没办法,走之前我可以给你再加工些枪管。” “圣哥,怎么感觉你这次出去有点气氛不对啊,你这么说,有点交待后事的感觉啊,我呸!瞧我这张乌鸦嘴。” 孙大圣白了他一眼:“像你这样的乌鸦嘴,演电视剧肯定活不过两集。” “好吧,圣哥,你就放心地去吧,我会尽量处理好一切的。” 孙大圣听着这话怎么瘆得慌呢,好在他百无禁忌,并不信这一套。这些年他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有一次晚上野营没留意,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自己的帐篷就打在一孤坟的边上……如果一早知道,那夜里不定会有多少旖旎的联想,可是因为不知道,他那一晚睡得非常踏实。 这世上许多东西,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一个小时之后,孙大圣出现在银盆岭附近,离上次遭遇凿齿的地点不远。 雨还在下,但他很感激这场雨,并且他得出了一个经验,下雨天突破这些巨蛛的领地更加容易,因为雨点打在蛛丝上,更加容易混淆巨蛛的侦测系统。 他上山继续前行,大约走了1里地,没再继续走了,而是在一棵大树附近停了下来,因为这里有明显的走动痕迹,说明凿齿在这里出入非常频繁,他想了想,在此地布下了丝阵,丝阵以黄金构成,细如牛毛,他不是要以这金属丝来网罗什么东西,仅仅是一种警戒,一旦有生物闯入,他就可以快速侦知。 布置好之后,他爬上了树,找了个安稳的枝杈坐了下来,全身笼罩在金属肌肤之中,渐渐进入了内金刚的修炼之中。 目前他要变强,除了增加金属肌肤的各种抗性和移植金属纤维之后,还有一个最为根本的方式,那就是内金刚的修炼。内金刚的修炼,不仅可以锻炼精神,也能温养肌肉,精锻骨骼,使得身体各项机能整体提高,再配合金属纤维的加成,其体能本身已经令人咋舌。 孙大圣明白,他自己福至心灵而开创的内金刚修炼法,将会最终决定自己未来的路能够走多远。 因为对中国道法的研究比较深刻,他知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的真谛,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以来,他都是以文火滋养丹道,以武火凝聚内金刚,而滋养的时间长,凝聚的时间短,这样就能做到滋补大于消耗,自能保持身体的持续充盈。 而此时的孙大圣,在经历过刚才那一次大战的消耗之后,正需要一场文火的温养,来使自己达到一个最佳的状态。 孙大圣很快进入胎息之中,后天呼吸几乎完全停止,只有血脉的偶尔一次搏动,来维持降到至低的新陈代谢。 先天精气在快速恢复着,孙大圣惊讶地发现,天坑附近的天地精华,好像比别的地方都要多,这些氤氲在天地的精华,玄之又玄,如果非要用一个科学的量化来形容之,那就是,在别的地方修炼内金刚,精华之气会稀薄得像空气中的氢气,而在这天坑附近修炼,那精华之气浓郁得不再像气体,甚至都有液态能量一样的感觉。 孙大圣好生奇怪,如果这里真的是外域生物的巢穴,那只能说明在这些外域生物中,也有像他一样,需要天地精华的物种。按照他以前的理解,这些外域生物,基本都是靠“吃”金属和人类来发育的,难道还真有更高等级的家伙,可以像自己一样吸收天地精华?那它的吸收方式从何而来?跟老祖宗的修炼方式为什么会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这些令人感觉迷雾重重,但孙大圣干脆不想,反正他现在坐在大树之上,尽情吸收着饕餮大餐,别的,爱咋咋的了。 在这种状况之下,他原本已经纯熟的丹道之功也水到渠成有了长足的进步,隐隐间感觉中丹田有个大气团,充满中下二田,在中丹田和下丹田形成一个虚空境界,尔后元神寂然朗照,寂照至极处,自有天然的火候,自然运动,不须神驭,不须息吹,如天地之气自行运转不息一样,天地交泰,暖意融融,真到了道经所说的:“堕四肢,黜聪明”的无为境界。 孙大圣明白,自己已然是通了大周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有时候差的就是一把火,而天坑附近浓郁的天地精气就是这一把火,一举将孙大圣推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到此时,他再凝练内金刚,将昭昭之神寂照那虚无之金刚,缓缓辐射,如以元神之光涂抹那金刚之体…… 五天五夜,就这样过去了,孙大圣虽然心里知道已经过去了一百多个小时,但是在快速进化的内金刚的时间尺度里,这只是一瞬间。 孙大圣感觉要起座了,因为修炼是有度的,那种动辄就闭关一两年或许是有的,但他目前肯定达不到,五天五夜的闭关,这已经是极致,再继续练下去,效率就会低下,甚至会生出一些负面的效果来。 他其实内心是很兴奋的,因为他的内金刚终于形成了雏形,四肢、躯干都清清楚楚,就连面相也终于第一次拨开了迷雾,令他很欣慰的是,那面相是属于他自己的,并没有成为长犄角的怪物。 大周天打通、并且练成内金刚雏形之后,他有两样东西有了长足的进步,第一、念力更强了,现在他对金属物的操控,到了一种以前都无法想象的地步,比如身上那不足4mm的金属肌肤,现在就跟真肌肤一样,平常的时候,它可以像肌肤一样柔软甚至带有弹性,但只要一出现异常情况,它就能瞬间恢复到正常的防御状态!软硬的转变就在交睫之间自由切换。 也就是说,他对金属元素变形的控制,已经到了一种大道无形的状态了。既然如此,他已经不再需要护甲中的黄金吸能层了,因为他可以在多层防护中,将其中几层变得柔软,这样就可以自动实现吸能的作用。 当然,他现在替换黄金层的膜翼金属都留在源峰,自然不能马上实现替换了。 至于沟通金属元素的距离,自然也提升至500米以外了,而现在他如果遇上凿齿,也许通过控制其身上的金属元素,虽然不足以让它们自爆,但至少能够给它们造成你不小的困扰。 第二个进步则是肉体上的,内金刚雏形清晰显现出来之后,他的整体力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一万斤!比起之前足足翻了一倍!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7章 外域基地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是个晴好的天气,时间又正好是中午,巨蝠应该正在挂壁,趁着这个机会,孙大圣决定要进入天坑了。 这次的进步让他信心更足,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他都要去闯一闯,不过因为他的金属肌肤有了更长足的进化,他可以进行拟态改变,也就是说,脱掉自己的衣物,使金属肌肤变形,将自己改造成凿齿一样的外形。 这个比起变色龙的改变色素更有效,因为那种色素的改变和隐形,只能欺骗人类的眼睛,而外域生物对物体的识别也许完全不同。现在他进行拟态改变,而且本身金属外肌肤含有膜翼金属,无论是巨蝠的超声定位或者凿齿的嗅觉,几乎都很难辨认出他人类的身份。 到了天坑上方往下俯瞰,深约300多米,有一组电梯直达天坑底部,这是人类开发旅游资源时所建,还是外域生物所建呢?不得而知。 他悄悄摸过去,没有在电梯上发现任何标识,说明这东西不是地球人类所建。他没敢去尝试坐一下电梯,而是像壁虎一样顺着天坑两边的悬崖慢慢爬了下去。 进入天坑,发现里面有一条溪流,溪流的尽头是一座溶洞。他慢慢走进去,里面空间很大,越走越黑,但拐过一个弯之后,前方出现了一点银白的亮光。 孙大圣心中略略一顿,沿路放置了“金属丝网”,然后缓步走了进去。 前方是个洞厅,面积足有好几千平方,亮光来自洞厅顶部的一块巨大的金属棒,那金属棒有点类似放射元素,镶嵌于洞顶,释放出银灰色的光源,照得洞内一片银光。 孙大圣之所以知道它是金属棒,没有猜测是其它的元素,那是因为这个金属棒向外辐射的金属元素,骇然跟膜翼金属的元素同源。看来这个金属棒可不止照明那么简单。 而更叫人瞠目结舌的是,在金属棒下方,放置着两排硕大而透明的培养罐,里面是黏稠的灰色培养基液,住在里面的怪物就吓人了,有银蝠也有凿齿。这里竟然真的是培育BOSS的地方么?孙大圣心中惊诧,脚下就更加谨慎了,如果这些培育罐里的怪物突然苏醒过来,一涌而上,那他的下场真的就很不好说了。 它们静静地浸在生命组织液里,好像未出生的婴儿一样,但它们的个头都大得惊人,而且还在快速地生长。 再仔细观察,发现培养罐上面有无数的管子,一头连接到洞顶之上,就像树根一样深深地嵌入岩石之中,好像要从中提取什么养分。孙大圣依稀觉得,这些管子所提取的,可能就是天地精华的液态版。为什么他有这种想法呢?因为到了这洞里之后,他很敏锐地捕捉到这洞中的精华更为浓郁。 他不知道这些外域生物到底是什么样的文明发展线路,但在地球的古文明中,应该有跟现代科技文明完全不同的另类发展方向,比如传说中的修炼身体至强横不死的真人,而那些真人需要的就是所谓的天地精华之气。 而这些外域生物难道是那一支文明发展到极致的表现么?甚至能够通过手段,直接用外力将稀薄的天地精华之气浓缩成为液态?但如此利用,也许会造就强大的怪物,但就没有别的副作用么? 因为按照他所得的知识,修炼一途,既需要天材地宝的帮助,但更需要自身悟性,如果精神锻炼不到位,仅仅依靠外力快速提升等级,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很可能在后期造成不可逆的恶果。 还有,那洞顶上的金属棒,它可不仅仅是照明用的,它所辐射出来的金属离子,就像做光子镀膜一样,会被培育罐中的怪物们吸收,在它们的体内沉淀。 培育罐中的凿齿BOSS,跟外界的凿齿大有不同,首先,它们的身体高大得多,目测其身高应该在3米以上,而且肌肤呈现银灰的颜色,跟银蝠略类似,但本质上却又有区别。 因为这些外域生物,虽然同样会吸收金属棒释放的金属元素,但是它们的基因序列是不同的,吸收进去之后,构造身体的金属元素却又会有所不同。 也许孙大圣如果愿意,他也能直接吸收那金属棒的金属元素化为己用,但具体怎么用呢?改造皮肤么?改造骨骼么?这个,暂时还不是孙大圣要考虑的问题。 而眼前这一切,就是外域生物的身体构造之谜吗? 孙大圣这样想,但又觉得应该不止这些。因为培育罐里的东西,顶多只能算是人造生物,在这些生物的背后,肯定还有更加强大的智慧生命存在,只是这些外域生物本身比地球人类强大得太多,或许根本不屑降临。 但令人不解的是,它们怀着恶意而来,手段强大至斯,直接灭了人类岂不快哉?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不断向人类投放各种灭世的怪物? 又或者,地球只是这些强大外域生物圈定的“斗兽场”,它们之所以不一举灭掉地球人类,就想着要看地球人类慢慢挣扎至死,以获得一种观赏的快感?孙大圣觉得,这些强大到无敌的生灵,在无聊的时候做出这种无聊的举动,也不算什么不可理喻。人类在建造斗兽场的时候,理由不同样如此么? 说不定,这些外域生物还会用全息的影像,同步直播地球人类被蹂躏毁灭的过程,以此提高某外域电视台的收视率呢。 想到这里,孙大圣心里不禁隐隐发毛,好像在寰宇之上有一只天眼,正冷冷地看着这一切,漠视着众生的毁灭,你所珍惜至极的生命,在它的眼里,却跟蝼蚁一样。 想到这里,孙大圣反而被激起一股恶气来,老子管你多牛逼,既然到了这里,此地又没有外域生物在这值守,那不拿白不拿,先取点东西再说。 一念至此,他悄然爬到培育罐之上,将那插在上面的管子给拔出一根来,仔细看,却发现里面啥都没有,看来天地精华即使要凝聚成液态,那也不是像自来水一样那么简单,拧开开关就出水的。 他几乎将这一个培育罐上的管子全部拔光,才在一根管子中间看到一滴晶莹的、闪烁着毫光的液体,眼看就要从管子中滑落,孙大圣接在手中,那精华接触空气之后,立刻汽化,一股浓郁至极的精华扑面而来,孙大圣甫一吸入,感觉吸了一大口兴奋剂,整个人都飘然欲仙。 心里暗道,这劳什子装置真是好东西,竟然能够收集天地精华化为液态投入到营养液中。 孙大圣生怕那精华消散,金属肌肤化作一个金属瓶,瞬间包裹住那滴精华,妥妥地收了起来。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8章 绝地反杀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好东西不能留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些外域生物以为无人可能侵入这天坑巢穴,因此在这个洞厅根本就不设防,孙大圣自然也不跟他客气,他就像是那摸入太君丹炉的孙猴子,肆意妄为,将那些密密麻麻的管子尽数拔掉,一共收集到9滴精华液,心中乐开了花。 他再看那金属棒,思忖着能不能拔出来做一根如意金箍棒,可是爬上去使劲摇了摇,有一种蚍蜉撼树的无力感,只能摇头作罢。当然,整根拔不出,不代表他不能从中截取一些。他控制金属元素,从那银棒中总截取了一截,化作一个硕大的狼牙棒拿在手里,这狼牙棒倒是很配他凿齿的外形。 当然这外域的金属辐射极强,为了不让它消耗过多的能量,孙大圣稍微做了加工,在狼牙棒的周边加了一层金属涂层,如此以来,它就不会在光线暗的时候发出银色的辉光了。 完成之后,孙大圣有点踌躇满志,今天的冒险,收获可不少,而且还没遇上什么危险,这些外域生物真是太小看人类了,基地都不设防,所以他决定继续往前探索,看看还能不能撞上什么大运。 这个洞厅只是其一,他悄然摸过去,发现溶洞往里延伸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隐隐可见白中透着黑丝的荧光,令一切诡异如梦,他肯定要深入探测,能够洗劫外域生物的一个基地,这无疑是很解气的。 往前走了才几米,中间跨过一条小河,眼看就要接近前方的亮光,突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壮硕的身形,孙大圣当场就吓了一跳,因为这家伙,跟培养罐里的凿齿BOSS一模一样,只是长得更凶悍,足有3米5高,它的双手没畸变为螯肢,手里拎着一只硕大的钉锤,孙大圣跟他打了一照面,愣了一秒钟,马上低下头去,转身向外走去。 他走的速度不快,希望这凿齿不要发飙。 凿齿BOSS显然是有智力的,它在稍微一愣之后,立刻发现眼前这凿齿喽啰有点不对劲,因为这个基地,从来就不会有喽啰走动,所以当他出现在这里,不管是奸细还是凿齿,都只有一条路等着他,那就是:死! “嗷吼——” 那凿齿吼了一声,洞内本来就空间狭小,被它这么一叫,就像是晴天一声霹雳,整得孙大圣耳膜都嗡嗡作响。这厮就这一声吼就足以令人丧胆,它不是狮子吼,它这是吼死狮子。 既然到这一步了,孙大圣也不跟他客气了,他拔腿就跑,直接开启了666计划。谁知道那个洞厅里还有多少BOSS潜伏着呢,万一被这只凿齿给缠上了,后面再来一堆BOSS,估计就要被蹂躏成泥浆了。 那凿齿虽然身材巨大,但并不笨拙,相反灵活至极,如果不是溶洞不够高,它一蹦之下可至数十米远,足以一屁股坐在孙大圣的脑袋上。 凿齿就像是一团肉坦克一样冲了过来,孙大圣布置的金属丝网并没有对它造成太大的困扰,它势如破竹地冲过来,随着“铮铮”绵密的响声,那些丝网就跟棉线一样被轻易崩断了。 而孙大圣凭借身子小的优势,兔起鹘落,很快就冲出了洞厅,突然感觉身后有异样的能量波动,回头一看,只见一只钉锤就像是火箭弹一样冲自己飞了过来! 好凶!好快! 仅仅回头一瞥,那钉锤就到了自己的后脑勺,孙大圣哪里敢硬扛,身子猛地趴在地下,那钉锤擦着他的后脑勺过去,将头盔的防护给破了三层! “轰!” 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钉锤落地之后,竟然爆出一团巨大的火焰,冲击波袭来,一股烈焰在空气中升腾而起。 这钉锤之中,竟然蕴藏了火系的异能! 孙大圣突然明白了,原来不是所有的凿齿都有机会接收巢穴基地的培养成为BOSS,有异能天赋的新人类才有可能获得青睐,并被培养成BOSS,而后面追杀他的这只凿齿,显然原先是进化者,拥有火系异能。 此时刚好已经抵达天坑露天位置,凿齿甩出钉锤拦截住孙大圣,然后它自己就像肌肉炮弹一样腾空冲了过来! 孙大圣核心力量何其雄厚,在地下一个挺身,以一种匪夷所思的角度直接立起,比李小龙所谓的“升旗”不知高级多少倍,因为李小龙的升旗是靠着肩膀着力起身,而他则是足跟着力,人凌空站起! 不过虽然他站起的速度够快,但那挟着威势而来的凿齿速度更快,偌大的拳头轰然砸下,孙大圣一时竟然无法闪避,没奈何,只是举起圆盾硬扛! “砰!砰!砰!” 凿齿连续轰击之下,孙大圣感觉圆盾都快要碎裂,而人更是被深深地砸入土里。 凿齿气势如虹,三拳过后见这卑微的人类还能喘气儿,一时暴怒,第四拳卯足劲砸下去,那盾顿时扁了,它收回拳头,奇怪了,那盾突然变成了夹子,牢牢地夹住了他的拳头,他这一收拳,反而将地下的孙大圣也给拉了起来。 连挨三记重拳,孙大圣感觉自己的关节都被震得有点酸痛,这凿齿BOSS蛮力惊人,起码超过2万斤! 孙大圣可不想被这凿齿摁倒在地如此揍下去,他用盾牌变形夹住它的拳头之后,借助于它收拳的力量,身子跃起,弯刀银光爆闪,这被加工过的刃口果然不一般,那凿齿BOSS的肌肤硬度远超普通凿齿,如果没有加工,仅凭膜翼刀刃的话,估计这一劈根本只会留下一道印痕,但孙大圣这一刀,竟然劈进了4cm有余,并且劈到了里面的颈椎,只是凿齿BOSS的骨头异常坚硬,他这一刀砍下去,只是砍裂了颈椎,并未砍断。 但那凿齿的后颈伤口也挺大的,灰黑色的鲜血顿时迸溅而起,落在其骨刺之上,一股腥臊味浓烈得呛人! 孙大圣知道,如果不能趁此机会以持续攻击干掉这只凿齿BOSS,那自己今天只怕要交待在这里了。他劈出一刀之后,落地之前,身子在空中一个漂亮的翻滚,顺势一脚踢中凿齿BOSS的后脑勺。 这一脚可谓毒辣,那凿齿BOSS原本后颈就被割开一道很深的口子,这么一脚踢下去,那伤口更是被撕裂开来,黑血顿时飙得更高。 凿齿BOSS一声闷哼,那偌大的身子竟然也支撑不住地往前趔趄了几步,要说这可是断颈之伤,绕是它再凶狂,也要吃瘪。 然而孙大圣是什么人,他是那种看起来很仁厚,手段毒辣起来就有点癫狂的家伙,一旦他占有了优势,那就凶性大发,他一脚踢得凿齿BOSS踉踉跄跄之后,他挥起手中的狼牙棒,重重地砸在它的后脑勺上! 太恶毒了,每一次的重击基本都落在原位置,凿齿那沉重的脑袋坠落胸前,孙大圣一蹦三米高,再次狠狠砸下,这一下,那凿齿的大脑袋差点被砸到胸膛里去,颈椎断裂,黑血狂飙如喷泉! 但孙大圣可管不了那么多,任那黑血喷在自己的脸上,银翼弯刀闪电般的劈砍下去,那颗比胖子冬生的屁股还大的脑袋终于滚落泥尘! 想来真是不可思议,这凶狂至极的凿齿BOSS,竟然被孙大圣逮着一个机会,瞬间逆转给干死了! 虽然有点侥幸,但也不仅仅是侥幸,毕竟孙大圣手段多,能攻能守,比凿齿BOSS差的只有力量,只要战术得当,以弱胜强也是意料之内。 如果按照傻逼打法,非等着凿齿BOSS将所有优势打出来,那被杀也只能怪自己蠢。 不管如何,胜利到手,接下来就是快速打扫战场,获取战利品的时候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69章 大杀四方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虽然干掉了凿齿BOSS,心里知道要尽快离开,他是很少采取终极拼命模式的,不是他不敢,是人只有一条命,经不起几回拼,也许这次你侥幸活下来了,但一旦命运的天平倾斜,那下回死的就是你了。 他是那种不愿意将生命交给运气来决定的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他都是不打无把握之战的。 凿齿BOSS挂了之后,孙大圣发现其身上蕴藏的精华之气磅礴而出,想来是那凿齿BOSS是被精华液喂养大的,身体里本身就有精华液,现在肉体一亡,那精华之气就会泄露出来。 这可是大补,孙大圣赶紧让内金刚显形,快速吸走。 紧接着,那嘴里的獠牙得敲下来,还有那巨大的钉锤,那也得顺走了。 孙大圣出了天坑,下了银盆岭,突然再次发现了凿齿的身影,看来这里的凿齿被消灭之后,新的凿齿被调动过来。 也不知道巨蛛杀了多少人类让其变异成为凿齿,但可以肯定的是地级市江源总人口八百多万,而城市人口才百来万,这剩下的七百多万,哪怕只有一成变成凿齿,结果都是可以将人吓傻的。 他也不刻意避开,继续前行,没多久,发现密林里凿齿数量逐渐多了起来,它们速度极快地在周围腾挪、吼叫,这些看似没什么智慧的家伙,竟也懂得合围战术。 孙大圣并不在意,不缓不忙地往前走着,一副目不斜视的态势,左手拎着狼牙棒,右手提着钉锤,很是嚣张…… 一只凿齿终于对这个大胆的人类忍无可忍,它跃空而起,螯肢直插孙大圣的胸膛。 孙大圣不闪不避,抡起那狼牙棒扫中它的脑袋,只听“哐”的一声,那凿齿的脑袋竟然被他生生打扁,落地之后五官缺失了一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却跟醉鬼一样站不稳当。 “艹,让你们也知道哥的厉害!”毕竟,孙大圣此时有牛逼的实力,他身上有万斤之力,又拎着狼牙棒和钉锤这样的重武器,凿齿BOSS他都能击杀,何惧这普通的、未曾进化过的凿齿? 接着他棒舞锤砸,所向披靡,周围敢于欺身上前的凿齿被他打得残肢断体!杀得兴起,他一棒击倒一只凿齿,一脚踏在它的胸膛上,钉锤往下一顿,那凿齿的脑袋顿时被爆,舌头被挤压出来,眼珠则直接飙血而出,样子恐怖至极,孙大圣大吼一声:“狗日的,来吧,来多少老子杀多少!” 他刚才跟凿齿BOSS激战,虽然最后取胜,但一直都被压着打,完全是被摁倒在地上摩擦,现在终于可以挑这些软柿子捏捏,一泄自己心头的怒火。 毕竟,眼前这些凿齿数量也不多,根本就无法缠住他,所以对他而言,这些凿齿就是蝼蚁一样的存在了。 孙大圣且战且走,一路杀了十几里地,身后终于再也没有了追兵,他也从心里头感觉一阵乏力,虽然这些凿齿已经不能对他造成太大的威胁,但是长时间的高强度战斗,给他带来的消耗还是很大的。 原本他以为横扫这些凿齿之后,他就可以征战千里,回徽市找自己的父母,现在看来,时机并未完全成熟,但他心里却很清楚,杀出源峰的时机就快到了。 他没有回源峰,而是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周围布置好地空两道金属丝网防御,一切妥当之后,他要检查一下自己的收获。 首先看那凿齿BOSS的武器——那柄巨大的钉锤,长约1.5米,重约500斤,锤头足比成人脑袋还要大,上面的金属钉,头部尖锐,基柱粗壮,很是吓人。 但这武器不太适合他使用,分析其金属成分,硬度跟银蝠的膜翼差不多,坚韧度更强,比重则要大得多,地球完全没有超过其比重的金属。 这倒是制作重镖的绝佳材料,孙大圣一直在找替代黄金的金属材料,这次算是如愿以偿了。他一口气制作了6支重镖,镖头则使用精炼过的银蝠膜翼金属,因为他的内金刚雏形成功,精神念力也大举攀升,如今他能够将膜翼金属的基本粒子之间的距离缩小到更小的距离,同样,那金属的硬度再一次提升,如果用地球人的标准来看,那简直就倚天屠龙无坚不摧了。 同样,他也再次加强了银翼弯刀的刃材,使其金属粒子距离再缩短1纳米,硬度和锋锐度再度有了质的飞跃,如果再遇上凿齿BOSS,想必一刀下去,不至于连脖子都砍不断了。 剩下的钉锤材料,他留了些在身上,准备去找老李帮他加工一些子弹,他还是一个相当相信物理科学的人,知道冷兵器再厉害,也抵不上热武器的威力,他想着要加工一些狙击子弹,到时候用来远程狙杀身体庞大的凿齿BOSS。其余的就地挖了个坑掩埋起来,将东西藏在巨蛛领地,没什么比这更安全可靠的了。 至于那支狼牙棒,孙大圣暂时不知道如何用它,因为它的金属属性很不稳定,辐射性极强,甚至能够依靠辐射光来改变生物的体质,具体他决定以后再研究。 现在他可以将暂时用不到的材料化作背包模样,这样既不影响美观,也不引人注目。而且这背包,也可以随时变形为中空的袋子,在里面放置一些补给。 他将身上的膜翼金属材料全部收集起来,重新升级了金属肌肤,外面是一层0.6mm的合金材料,材料组合是:银蝠膜翼金属、凿齿BOSS之牙、银蝠之牙、凿齿之牙,中间8层,都是0.4mm的银蝠膜翼金属。一起加起来是九层。 在中国的《易经》里,九乃是极数,孙大圣也觉得防护层不是越多越好,如果九层被破,那么说明防护层根本无法抵抗,就算再多也没什么用了。 不过他不是不想全部换成合金材料,而是目前凿齿之牙和银蝠之牙不够,无法让每一层都做成合金材料。 接着他要好好品尝一下那精华液了,虽然不知道具体怎么使用,但是他很清楚一点,这外域文明虽然发展到了极致,但它们直接将精华液作为补品提供给肉体使用的做法,应该是非常粗鄙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0章 感染异变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孙大圣看来,这种天地精华,虽然可以滋养身体,但是对于内金刚的滋养更加高明。 他的内金刚犹如身外身,内金刚越发育,精神种子越茁壮,念力越强大,血脉骨骼脏腑也一样随之水涨船高,不像那外域生物的做法,竟然用精华作为生命基来提升BOSS的肉体能力,这不仅是粗鄙,简直是盗贼入宝库——野蛮劫掠就算了,还无耻浪费,孙大圣深深觉得,这路子走得不对,这外域生物一定是跟哪个星系的文明偷师的,但是学着了皮毛没学到精髓。 就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明发展方向,硬要强行嫁接在一起。 孙大圣对于吸收精华液这种事情,其实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虽然这东西看起来是液体,但肯定不能直接吃了,就跟那些修丹之人嗑丹药那样,如果是那样的话,即便完全吸收,也是进入血液成为养分,然后大部分的东西又化为废料给排出体外了。 中国老祖宗的东西一直都很厉害,无论是《易经》、《黄帝内经》还是《道德经》,讲的都是天人合一的大道,讲的都是人与自然的振谐,就算《内丹》也是在大道之上,未脱离正念。只有到了外丹兴起,一切都变样了,人人想着炼一颗仙丹,嗑下之后就白日飞升了,白日飞升肯定不行,白日做梦还差不多! 无论是什么成分,一颗小小的丹药,其中所蕴涵的能量物质肯定是相当有限的,只要你往口里塞,那就是食物,而食物,不可能吃一顿就长成大个的。而最根本的谬误就在于此,无论是何等惊人的仙浆琼露,一旦进入人体的代谢循环系统,那就完蛋兮兮了,除了极少部分变成了人体组织,剩下的去处只有两样,一个是尿,一个是屎,如果非要再加一个,那就是屁! 所以孙大圣深深地觉得,准确的吸收之途,应该是让精华液去温养滋补内金刚,而不是张嘴就吞。 孙大圣盘膝端坐,然后他无需将精华液倒出来,因为那九滴精华液是存于金属肌肤开辟的一个封闭空间里,使用的时候只要用念力控制一下,就可以随意释放并自由游走,整个过程跟外界空气完全隔绝,保证不浪费一丝。 自从内金刚形成雏形之后,孙大圣发现自己在吐纳之中,对精华之气的要求也高了许多,有了这九滴精华液的滋润,他不过几分钟就恢复了体力。但同时,精神貌似有点过于亢奋了,就跟吸食了兴奋J似的。这感觉可不太好,可见一口吃成胖子的做法是不对的,大道自然,得慢慢吸收,否则过犹不及。 于是他做了些许控制,将其中八滴精华液隔离封闭起来,只剩下一滴精华液,可以在内金刚的各个部位游走,哪个地方感觉有点“亏损”了就加强补充,这感觉真是极棒的。 内金刚本身对精华液有很强的“亲和力”,当内金刚雏形显现,那精华液化作脉脉气流,犹如磁力线一样被内金刚吸收体内…… 孙大圣在修炼内金刚之前,其实对精华之气是没什么认识的,因为你没到那个层次,是精华还是汽车尾气,你没法有识别,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精华之气入体,顿时神清气爽,精神内壮,修为蹭蹭地就往上蹿。 不过也有问题,那就是孙大圣不知道内金刚的修炼路数,如果是修内丹,那就有很清楚的线路,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炼神还虚;或者换个说法是小周天、大周天、大罗金丹。 但内金刚是他福至心灵悟出的适合自己的修炼之道,他不知道后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 一开始,内金刚不清晰,他倒是有盼头,不清晰就将它练清晰,现在内金刚雏形出现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 孙大圣目前精神力很强大,所以也是有慧眼的,他做出的结论是:道法自然,走一步看一步。根据自然法则,一个“新生命”诞生之后,接下来的肯定是成长了,那么他要做的,肯定是让内金刚壮大起来,内金刚能够成长什么样子呢?高达百丈顶天立地?或者成就金刚不坏之体?甚至练成一个实体金身?他不知道,只能且行且看。 经过36小时的修炼之后,孙大圣感觉内金刚壮大了不少,那雏形原本只是一个较为清晰的形象,但经过这一次的加行修炼,轮廓变得越发清楚,就连毛发都栩栩如生了。 但稍稍遗憾的是,内金刚的识藏还是封闭的,比如重要的四官:眼、耳、口、鼻都是封闭的,眼睛看不到东西,耳朵也听不到东西,嘴巴不识味,鼻子没有嗅觉,他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内金刚突然睁开金刚之眼,那会看到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会比肉眼强大多少?孙大圣很期待。 此时此刻,孙大圣以意识之眼看到另外一个高大版的自己,那感觉还挺诡异的。同时他的整体力量再次飙升,提高到了1万6千斤! 孙大圣起座,是该回去看看了。他现在还没到辟谷不食的地步,带出来的干粮早就告罄,虽然人感觉神清气爽,但那肚皮早就饿得快贴脊梁骨了,永远不要低估人类的食欲,这几天,他吃了不少的野菜,如今口里淡出鸟来,开始怀念起奚蒙蒙的肉包子和胖子的烤肉。 然而他却不知道,在离开的一个星期里,源峰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他离开的当天夜里,胖子收到消息,说是数十名在战场上受伤的队员出现了“狂症”,人如疯狗,状若着魔,见人就咬,失去人性。而且发狂之后,力气大得惊人,起码是发狂之前的一倍,不仅如此,敏捷度也提高了,奔跑起来,一般人根本望尘莫及。 因为没有防备,一夜之间,就有数百人被这些“狂症”者咬死咬伤。 蒋鸿飞、奚蒙蒙、胖子三人在区政府的会议室开了个紧急碰头会。 本来这种核心会议,一般人是不能参加的,但在会议伊始,蒋鸿飞带了一名变异者进来。见两人狐疑,蒋鸿飞解释说:“我这兄弟也被凿齿伤过,而且是重伤,但是却没有患上‘狂症’,具体原因还是让他自己来说吧,胡东,你来说说吧。” 那名叫胡东的变异者先是恭敬地对大家三人行了个礼,然后才说:“我受伤后,被生哥救治过,我感觉生哥应该是有治疗的异能,经过他的治疗之后,就能免疫‘狂症’了,当然,以上只是我的猜测……生哥,我也不知道这个猜测对不对……” 蒋鸿飞让胡东离开,然后对冬生说:“冬生,以前大圣说你是个宝,我还不信,现在才知道他的意思,以前是我看走眼了,为此我要向你道歉。” 冬生一辈子被人当成弱势人群,这次难得有一次扬眉吐气,人顿时有点不淡定了:“所以说嘛,老蒋啊,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以后千万不要瞧不起胖子。” 蒋鸿飞心里暗骂:“这小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不过此时他们面临巨大的危机,自然先谈正事要紧:“冬生,既然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好解决了,控制病情的钥匙就在你的手里。” 胖子装起逼来:“我是很想拯救世界的,可是我也就一两百斤,只怕就算把我煮了吃,也救不了那么多的人呢。” 奚蒙蒙插嘴说:“现在更大的问题是,这些狂症者无孔不入,想要抓住他们可不容易。” 蒋鸿飞点了点头:“这个就交给我们刀队吧。冬生,大圣闭关还要几天?不然还是叫他出来吧。” 胖子不以为然地说:“老蒋,圣哥那等人物的事情,岂是我们能够揣测的?区区小事,我来解决,你只要负责将人逮回来就行。” 奚蒙蒙比较谨慎:“小胖,你先治疗一下被狂症者咬伤的患者吧,看看效果。” 胖子点了点头:“嗯,我可以先试一下。” 他们三个倒没是官僚作风,加上现在事情紧急,会开到这,马上就分头行动,蒋鸿飞性子急,率先就离开了会场。 奚蒙蒙在后,问了胖子一句:“小胖,大圣是不是离开了?” 胖子诧异:“你怎么知道?” 奚蒙蒙也不正面回答,只是说:“小胖,你别忘了,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比你长。” 胖子笑了:“那可不是,你可是咱的大嫂。” “你就别乱叫唤了,人家可不承认。” “那他也没反对啊。” 奚蒙蒙心中暗叹:“没反对一是给我留面子,二是反对了你就能不叫么?”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1章 青鬼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胖子以为事情很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事情棘手而复杂,根本超乎他的想象。 首先,他虽然治愈了那名被凿齿所伤的变异者,但是并不等于他能治愈所有的感染者,事实上,他的治愈术对已经发病的感染者毫无作用。 也就是说,如果被凿齿所伤,在第一时间是可以被他治愈的,但错过了那个时间点,一旦病毒进入体内发作,胖子的治疗术就不起作用了。 这跟人被疯狗咬伤之后,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射狂犬疫苗的道理是一样的。 等到证实这一点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第三天,事态有点控制不住了,首先,那些狂症者比常人要厉害得多,要想抓到他们很不容易,再者就是,那些被狂症者咬伤的人,要不了多久,也同样变成了狂症者,然后再去感染别的人类,这个恶性的循环,使得狂症患者的数目飞速增长。 源峰区,陷入大混乱之中。居民紧闭门户,人人自危,都在祈祷孙大圣快点出关,尽早收拾这破碎的局面。 蒋鸿飞很生气,逼着要胖子交出人来,在无奈之下,胖子只得告诉他真相,大圣并不在源峰。 事情到这步田地,他们明白了,背水一战,只能靠自己。 三人分两队,奚蒙蒙跟胖子一队,开始尽力控制那些狂症者,他们明明知道,事情难以挽回,但也只能勉力支撑下去,因为如果源峰失守,他们就都完蛋了。 到第四天,他们达成了一个默契,挨家挨户搜寻狂症患者,哪怕是被狂症患者咬伤过的,也直接干掉。 这很残忍,但这很现实。 事实证明,有时候心肠狠一些,事情就好办得多。特别是在这种支离破碎的世道,许多决定有时候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在他们开始以铁血无情的手段收拾残局之后,局面慢慢被控制住了,杀伐果断的结果,使得传染源被斩断,虽然很多亲人被杀的居民怨声载道,但更多的人则为自己保住了性命而暗自侥幸。 到了第七天,局势终于趋于平静,虽然刀队和枪队的成员还在不断地搜捕狂症者和感染者,但是源峰已经很少能再听到枪声大作的场面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孙大圣回来了。 他一进源峰就觉察出不对,当胖子看到他的时候,就差没涕泪俱下了:“圣哥,你还真能躲啊,你这一走,咱们差点就跟你天人之隔了。” 孙大圣莫名其妙,听他将事情述说了一番,心里也是好一阵唏嘘。 胖子说:“圣哥,我们可是犯下了好重的杀孽。” “但是,你救下的人命更多,更重要的是,你救了你自己。”孙大圣说,冷漠得不似人类。 胖子愣了愣,突然说:“要这么说起来,这些人死了,源峰的粮食压力反而少了。还记得以前看的电影《人类清除计划》么?圣哥,你有没有觉得,这也算是一次大清除呢?这些灾难,貌似很大,但是还给人留了一线生机,是不是某种神秘的力量,要将大部分人类淘汰掉呢?” 孙大圣记得胖子是不怎么想事的,瞟了他一眼,说:“那你就应该努力,不要让自己成为被淘汰的那大部分人。” “可我……一直都属于大部分人的……不过,从前天开始,我就不再是那大部分人了。”胖子突然昂起头说。 “那是为啥?” “当一个人动了一个念头,就可以左右别人的性命,那他肯定不再是任命运左右的大部分人。”胖子说。 孙大圣微微一怔,却也没多说什么。胖子变了,人都会变的,末世的残酷就像是一把凿子,将许多人的轮廓强行雕刻了出来。 “胖子,我需要吃点烤肉。”孙大圣说,他说到吃的,才会觉得胖子还是那个胖子。 胖子哈哈大笑:“圣哥,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只有当孙大圣问他要吃的,胖子才会觉得,自己还是圣哥的人,还是那个有安全感的狗腿角色,如果可以,他宁愿做这个幸福的狗腿,至少这样,他可以无需考虑别的事情。 胖子扭身进厨房,一名变异者气咻咻地来报:“大圣哥,生哥,蒋队叫我来报告你们,江北区的青鬼帮杀过来了!” 胖子从厨房里回过身来,脸上好不气愤:“青鬼帮的这些混蛋,他们这是趁火打劫呢。” “胖子,走吧,我们去看看。” “那不去咋的,吃饭的时候被人欺到家门口,还有比这更T该死的么?” 于是两人坐了辆车到了银仙桥,那是江北区和逢源两个地盘的分界线,自从末世以来,这线一直都很和平,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只是最近源峰这边出了很多事,也许是青鬼帮的人觉得有机可乘,于是就要来玩一把入侵了。 等孙大圣和胖子到了之后,才发现事情并非如此,对方并不想入侵,如果想入侵早就一路杀进来了,他们好像是在邀战,而且是针对孙大圣个人的。 而且他们看到了一个熟人——李潇。 这厮逃离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去了江北区,一番蛰伏之后,估计是取得了青鬼的信任,也不知道使了什么计谋,竟引来青鬼叫阵。 李潇手里拿了个手持式的喇叭,站在阵前,大声说:“源峰的兄弟们你们听好了,我今天来,不是要入侵源峰,要知道,我也是曾经是源峰人,我之所以到江北去,完全是被逼的,这个人就是孙大圣,我今天来,就是要找这个卑鄙小人一雪前耻的,当时他使计暗算了唐恒,又撺掇我们决斗,这仇我一直都记着呢。当天我也说了,我一定会回到源峰取他的狗头!我李潇说到做到,今天,就是来跟他算账的。我是源峰的人,自然不希望其他人也卷入这场个人的恩怨之中,孙大圣,你要还是个男人,就给老子站出来!不要躲在大家的后面做缩头乌龟!” 蒋鸿飞身边的胡东看不下去了,嘀咕道:“蒋队,这小子还要不要脸啊,仗着青鬼帮撑腰,在这吆喝啥呢?干脆我一枪把他撂倒算了。” 蒋鸿飞摇了摇头,起身大声道:“鬼哥,我记得当时唐恒在的时候,曾经跟你有过协议,咱们按照行政区划,分界而治,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今天你带着人来叫阵,这算是什么道理?” 青鬼从一辆PV中钻了出来,好家伙,这厮足有2.5米高,全身青色的毛发,整个就一毛球,手指尖利,长着犬齿,身后竟然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哪里是鬼,分明就是一兽!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2章 强者对峙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青鬼不要喇叭,他的声音尖细而怪异,却非常有穿透力,看似没多大声,却清晰地送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我不知道你是谁,你没资格在这里跟我说话。那协议是我跟唐恒所签,但现在唐恒不在了,自然作废。” 蒋鸿飞被噎住了,一时舌头打结,不知道怎么接下去。最主要的是青鬼此人气势迫人,让他有点压抑。 青鬼又说:“最近我听说了一个叫孙大圣的人,有人告诉我说他很厉害,所以我想见识见识。再加上,他又使了点小伎俩捉弄了我的李军师,因此无论于公于私,我都要跟他交流交流。我也不想多造杀孽,所以你们最好叫孙大圣出来见我,否则的话,嘿嘿。” 蒋鸿飞身边一战士也是火爆脾气,闻言大怒,站起来吼道:“否则怎样?” 青鬼一挑眉,从地上捡了块小石子,突然弓指一弹,嗖的一声,直接射穿了他的前额! 身边的人都惊呆了,齐齐怒吼:“蒋队,下命令吧,咱们一齐出手,将他射成筛子!” 蒋鸿飞也是惊怒交加,一挥手大声吼道:“射击!” 蒋鸿飞的刀队本来是不带枪的,后来在对付狂症者的时候需要更犀利地射杀目标,于是也都配了枪。现在听蒋鸿飞一声令下,哪里还按捺得住,枪口火舌喷射,无数子弹向青鬼射去,犹如金属风暴—— 青鬼竟然也不躲避,只是双手在空中一阵乱抓,然后一甩手,那被他抓中的弹头又甩了回来,蒋鸿飞身边顿时有三人中弹! “停火!” 蒋鸿飞大吼,枪声停歇,大家都呆了,这青鬼也太强大了,竟然能够无视子弹? 青鬼身上那厚厚的毛发,连步枪子弹都无法射入,他见众人不再射击,嘿嘿一笑,背起手来:“从现在开始,如果孙大圣还不出现,每隔1分钟,我杀1人。那个姓蒋的,你不要急,我保证你最后一个死。” 这该死的世道,有实力就有话语权,没实力只能坐等蹂躏,看着青鬼如此嚣张,偏生没有一人敢回一嘴。 胡东在蒋鸿飞耳边说:“怎么办?看来只能指望我们的大圣哥了。” 蒋鸿飞摇头:“你现在回去,堵住大圣,别让他来。” 胡东意外得很:“那是为什么?” “你觉得大圣对上青鬼,有几成胜算?” 胡东略沉吟了片刻:“这个还真不好说的……不过……不是爱拼才会赢吗?” 蒋鸿飞叹息:“你想过没有,如果大圣败在他的手里,那我们可就真的完了,他是我们最后的王牌。你把青鬼的路数告诉大圣,让他想办法伏杀此人,也许还能有点胜算。” 胡东没想到大老粗一样的蒋鸿飞还能粗中有细:“蒋队,你的意思是说,直接比拼,大圣哥胜算不大,但是大圣哥搞暗算的话,那就也许还能出奇制胜?” 蒋鸿飞点了点头:“没错,干大事的就不要拘泥小节,什么暗算不暗算的,杀了这青鬼,咱源峰人才活得下去!” 但他话刚说到这,就知道晚了,因为他突然发现,胖子走过来了,而旁边那人,正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孙大圣。 李潇也见到了孙大圣,他走青鬼身边,戟指大喊:“孙大圣!哈哈哈……你这个缩头乌龟,你这个阴险小人,终于敢抛头露面了?” 一直默然无语的凤珑玲突然站起来,对孙大圣说:“我来帮你,我用寒冰箭射他,你用锤子敲!” “暂时不用。”孙大圣摇头,“你看我打不过了,再出手吧。” 说完他往前走去,突然又回头问她:“你要考虑好了再出手,我打不过的时候你出手,一旦被他报复,你的死亡几率99.99%。” 凤珑玲没吱声,只是小脸绷着,看起来很有几分冷酷劲,这一次,她是真的酷起来了。 “李潇,你上次逃得挺潇洒的啊,名副其实。” 李潇老脸微辣:“如果不是你暗设陷阱,摆了唐恒一道,今天你还有命在这里说话吗?” “如果你够有实力,现在就可以剥夺我说话的权力,你大言不惭地要取我脑袋,现在我人来了,你可千万不要客气。” 青鬼一直都在端详孙大圣,他没有能够探测到孙大圣身上的能量波动,心中好生奇怪,难道只是个普通人么?听众人口传,这个孙大圣出场的时候经常会戴一个黄金面具,但貌似今天也没有戴。 他却不知道,孙大圣现在已经完全摒弃了黄金,身上的金属肌肤跟皮肤浑然一色,根本就看不出来,加之头上全盔现在是收在肩甲上的,自然就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李潇面对孙大圣的讥讽,他毫不在意:“今天,是我青鬼老大要跟教训你,等他教训完了,我再取你脑袋不迟。呵呵,反正你今天脑袋要搬家,不要心急嘛,想起来真好笑,老子活这么大岁数,还没见人急着要掉脑袋的。” 李潇这么说,他身后青鬼帮的一干人顿时附和着大笑起来。 青鬼之所以敢如此直面挑战孙大圣,自然是对自己非常有信心,他也想借着这一战彻底击垮孙大圣,将源峰的人心也击散,到时候只需要轻松接管就可以了。毕竟现在对抗凿齿需要人手,他也不想大肆杀戮,将源峰的变异者统统剿灭了。 孙大圣没再吱声,嘴炮多了就没营养,这李潇说起来口气大,一副占尽上风的模样,实际上还不是想着青鬼将孙大圣打残,然后他去捡便宜割首级,这厮没种没胆,更不要脸,整个人就剩一点小九九算盘了。 青鬼在打量孙大圣,孙大圣也在打量青鬼。 青鬼不知道孙大圣什么来路,孙大圣也有点迷惑青鬼的来路,这个青鬼,看起来就跟一怪物似的,跟普通的变异者那可完全不同。 一般变异者,他们会在有需要的时候变异,外形上会带有一些兽类的特征。而青鬼完全不同,他的常态就是一兽类,只是他这种兽类,印象中好像从来没有过。孙大圣只能暂时将他当成猿类的一种了,而且是暴烈巨猿的那种。 “你不是进化人。”青鬼说。 “你不是人。”孙大圣说。 青鬼眼中闪过一丝怒气,他的眸子很吓人,一旦有怒气,就有血色,一个长得本来就跟怪物似的家伙,还有渗血的眼白,真的很非人。 他那尖细的声音响起,就像拿刀子在金属板上剐蹭:“你想死?很容易,我一掌就可以拍死你,但是我答应了军师,让他来割你的头颅,只因为他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孙大圣不无讥讽地说:“看来你对自己很有信心,对自己的军师也很了解。” 青鬼之所以要在双方精英都在场的情况下跟孙大圣对决,就是要用最少的精力造成最大的轰动效应,现在见孙大圣气息沉稳,根本就不怵自己,人也就不那么淡定了,他长身而起,曲指一弹,喝道:“先吃我一弹!” 那是青鬼刚才凌空抓住的子弹,还留了一颗在手中,此时他故技重施,弹射孙大圣。 这青鬼仅凭指关节之力,就能让弹头发出破风之声,几乎达到了从枪**出的效果。 孙大圣岿然不动,任那颗弹头射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眼见青鬼一击中的,众人齐齐屏住了呼吸,那个万众瞩目的孙大圣,带着整个源峰全部喜欢的孙大圣,就这么简单被打败了吗? 江北区那边已经喝彩喊出:“鬼哥威武!” 在众人全神贯注的注视之下,却见孙大圣慢慢将子弹从自己的胸前拿了下来,表情依然是那么冷静,动作依然是那么沉稳。 第一层防护都没破,青鬼虽然强大,但还不至于变态。孙大圣故意受此一击,目的就是要看看青鬼的实力究竟如何。 江北区的喝彩顿时暗了下去,而源峰区的掌声就起来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3章 将战斗进行到底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见自己的弹出的子弹根本没能伤得了孙大圣分毫,青鬼收起了轻敌之心,眸子紧缩,露出骇人的红芒,一步一步地向孙大圣逼近过去。 青鬼身量高大,犹如铁塔一般,加上滴血眼白杀气腾腾,那源峰的士兵,即使隔着二十米远,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压迫气息,有种要被吓尿的感觉,而那正面对敌的孙大圣,他身上所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了。 但孙大圣却岿然不动,相反,他的身子还微微前倾,做出了一种蓄势待发的姿态。 青鬼目光如炬,自然看到了孙大圣那细微的身形变化,他心中更为愤怒,而这愤怒顷刻间化为一股狂暴力量,他一拳砸向孙大圣的胸膛:“给我退!” 孙大圣眸光专注,清晰地预判青鬼拳头的轨迹,突然一拳迎击过去,嘴里也喝了一声:“看看谁退!” “砰”的一声,两股巨力撞击在一起,声音沉闷,空气似乎在瞬间被挤压出了火星。 两人各退了半步,看起来半斤八两,青鬼顺势前冲占了点优势,孙大圣足下生根取了点巧,看来两人的整体力量都在万斤以上。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青鬼闷声道:“你不错。”然后目光流转,看了身后的李潇一眼。这李潇总跟他说孙大圣是如何阴险小人,暗算唐恒,可仅从这一拳中他就可以肯定,以孙大圣的能力,对付唐恒还真不屑暗算。 李潇被他瞥了这一眼,虽然看不到凶光,却莫名后脊来汗。他也是从这一拳中才明白,孙大圣不仅厉害,而且比自己想象的还厉害,青鬼何等体魄,竟然无法在力量上压制住他,这家伙,是要逆天了么? 战场之上,孙大圣笑:“现在拍马屁,晚了。” 话音甫落,他身子弹射如弓,顷刻间连续发拳,青鬼挥动拳头格挡,但才拆了三五招,突然发现自己的双手腕子被莫名金属索给捆缚起来,青鬼大怒,双手猛挣,以他的力量,莫说钢索,就算是钢筋都要被他扯断了。 然后这一次,他发现事情不妙了,那金属索不仅挣不脱,而且还越捆越紧!有种要将他的一对腕子给绞断的感觉! 在青鬼的双腕被缠住之后,就跟戴了手铐一样,孙大圣毫不客气,连续三拳轰击其心脏部位,以他万斤之力,连续三拳轰击心脏,就算不把胸骨打穿,起码也会造成心脏的暂时停跳! 但令孙大圣诧异的是,青鬼身上的厚毛吸能作用超群,他的拳头击打过去,竟然被化解得七七八八,看来有的时候,不是唯硬为上,在防御上,青鬼的毛发吸能作用简直无敌。 无奈之下,孙大圣手中银光爆闪,弯刀扫向青鬼的腰肢,面对对手,孙大圣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惺惺相惜,他只有一个念头:死! 你死我活的战斗中,仁慈是傻逼。 青鬼的厚毛虽然是有机物,但是坚韧异常,一般情况下,地球上的兵器,就算是钢刀砍,电锯割,都很难给他造成很大的困扰,但是孙大圣的银翼弯刀,那可不是地球兵器,而且已经超越了外域兵器—— 只见银辉闪过,一大蓬毛发被齐根削断,青鬼被一刀破防,刀刃切入身体足有三公分! 青鬼腰部飙血,但他倒也是硬气,索性不再挣扎,团身向孙大圣扑了过去,双手往前一送,十指戟张,猛插孙大圣的胸膛! 孙大圣也不躲避,挥拳迎击,青鬼的指头有数根被生生砸断,他发出一声闷哼,却不退反进,霍然张开巨大的嘴巴,露出尖利的犬牙,狠狠地咬向孙大圣的脖颈! 孙大圣正要闪避,突然发现脚下一紧,却是双腿被青鬼的尾巴给缠住,他双腿一撑,竟然都未能撑开。而此时的青鬼已经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呀——” 源峰众人齐齐发出惊呼,两人如此快速过招,刚才大家基本都没看出什么道道来,但青鬼这血盆大口的噬咬,每个人都看得真切。 但接下来,青鬼的脸色都变了,他的牙齿可以咬断钢筋,但是咬在孙大圣的脖子上,却崩断了其中的一只犬牙,这,这怎么可能,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坚硬的脖子!? 同样孙大圣也有点压抑,他一向都是使用绊马索的高手,可这次没想到,他自己的双腿竟然会被青鬼用尾巴给暗算了。气急之下,一刀挥过去,连根断了。 青鬼被断了尾巴,竟然也不痛呼,就跟那尾巴不属于他一样。 孙大圣虽然一刀断了那尾巴,但更叫他吃惊的一幕发生了,那已经脱离了身体的尾巴,竟然就跟一活物似的,反而对他的双腿越缠越紧!这倒是稀奇了,难怪一般人不是青鬼的对手,就靠着这条“捆仙绳”一般的尾巴,多少强者会在青鬼的手下饮恨? 但孙大圣惊是受了点惊,手下可一点都不含糊,弯刀翻飞如轮,唰唰几下,那尾巴再次断作数截,这下可再也兴不起风浪来了。 众人没想到顷刻间就分出了胜负,青鬼挂彩,尾巴都断了,双手还捆绑着,这输赢不是明摆着的么? 源峰众人齐齐喊出了压抑已久的口号来:“圣哥威武!圣哥威武!” 青鬼脸色极其难看,但他显然还没想过认输,双手突然一扭,骨头咯咯作响,竟然使用缩骨之术,突然从那金属索从挣脱出来。 使用缩骨术之后,双手有那么几分钟是不能使劲的,因此他便想着拖延时间:“孙大圣,你很强!” “你也不错。”孙大圣说,然后又在心里说了一句,“可惜你遇上了我。” “不如我们交个朋友?”青鬼说,“我先前听信谗言,以为你真是喜欢背后使绊子的卑鄙小人。” 孙大圣摇头:“朋友就算了,我不跟死人交朋友。其实你不冤枉,我确实是一个喜欢背后使绊子的人。” 青鬼面如死灰,那血色的眼睛也黯淡了下去,他没想到自己会惹上这么一个人物,当一个人不会被高帽子左右的时候,他的内心应当是无敌的。 但他乃一代枭雄,有着神秘的背景,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范,他双手一撑,胸膛一挺,骨骼咯咯作响,那受伤的指头还有腕骨,在顷刻间就复原,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尾巴竟然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次生长出来! 众人都惊呆了,这青鬼到底是什么来头,再生的能力竟然如此之强?断尾再生,这原本都算不得什么,壁虎也能做到,但是再生的速度像他这么快的,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既然如此!孙大圣,咱们就不死不休吧!”青鬼声音尖细,如匕首一样刺着众人的耳膜,令人有种晕眩呕吐的感觉。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4章 放倒BOSS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两人对峙,生死决战就在眼前,恰在此时,源峰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枪响。 青鬼微微一怔,目光流转,稍稍有点分心,孙大圣一个鱼跃,一刀劈起漫天的毛发,再一拳将青鬼打得倒飞出去!1万6千斤的整体力量,绕青鬼防御厚重,都被他这一拳打得吐血。 他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神略有点哀怨:“搞什么,趁机暗算我?你难道没听见枪声?” 说话间,枪声已经越来越密。孙大圣说:“饭得一口一口吃,事情得一件一件解决,我先杀了你,再去解决那边。” 青鬼很委屈啊,不过他还是很“友好”地提议:“还是解决那边的问题吧,你看那怪物,高得跟一座楼似的,以前可没在江源见过的。” 源峰的士兵齐齐爆出警报: “不好了!凿齿来袭!凿齿来袭!” “大事不妙,凿齿的爹也来了!” …… 孙大圣听了这话,转头向银仙桥的南端看去,只见三只凿齿BOSS,带着数百凿齿,一直向银仙桥杀了过来。 他略有点意外,没想到凿齿BOSS这么快就发动了对江源的侵袭,难道是因为自己闯了银盆岭基地? 凿齿能够杀到银仙桥,那只能说明一点,两道水泥墙防线已经被攻破了。说来也是,凿齿BOSS出马,那水泥墙只要抡几钉锤就可以砸开了。原本那水泥墙也只是用来对方凿齿的。 此时因为青鬼的叫阵,大家都以为跟青鬼会有一场全规模的战争,源峰的力量几乎都在银仙桥附近。 乐欣的枪队就在银仙桥两端的大厦埋伏,而蒋鸿飞的刀队,已经全部压在了阵前,没想到此时却会后院失火! 如果青鬼趁机攻击,造成两面夹击之势,源峰就麻烦大了。孙大圣自己也许可以全身而退,但源峰,就真的完了。 凿齿BOSS手里的拎着钉锤,一锤扫去,将一栋房子的临街半边砖墙扫掉了一大块,露出了埋伏在里面惊慌失措的枪手,然后它大手一伸,将其中一人给抓在手中,而且迎着对方狂射而出的子弹,张嘴一口,那人身子被咬掉了半截,污血喷涌如瓢泼,肠子被扯得老长,挂在凿齿BOSS的齿缝间! 好凶狂!众人看得心头直打冷战。 青鬼看着那身高3.5米以上的凿齿,心里也是一阵骇然,他冲孙大圣叫道:“我们的仗,以后再打,现在一起干掉这些怪物再说!如果让这些怪物杀进来,整个江源都完了!” 关键时刻,没想到青鬼倒能识大体,知道事情孰轻孰重。孙大圣点了点头,转身向前线冲去! 青鬼也只慢了半步,大声叫道:“今天不分江北和源峰,我们都是江源人,先杀了怪物再说,人人给我出力,怪物未除之前,谁敢窝里斗,我第一个杀了他!” 孙大圣左手持枪,右手弯刀,指东砍西,靠近身边的凿齿纷纷倒地,跟他有过接触的凿齿结果只有两个:被爆头,或者被砍下头颅! 青鬼也加入了战局,他的利爪此时显露出了威力,一爪插进凿齿的脖子,一把就能将凿齿那硕大的脑袋从脖子上生生给撕扯下来! 而凿齿对他的攻击却完全不起作用,牙齿根本就咬不穿他那身厚厚的绿毛,这些日子,青鬼就是凭借万斤力量和一身厚毛,轻松守住江北不被凿齿攻破,然后人也慢慢自负起来,看到源峰风雨飘零,他就想一统江湖了。 众人看着两人大杀四方,瞬间扫掉一大批的凿齿,顿时受了鼓舞,双方变异勇士,齐齐呐喊冲杀,对凿齿们发起了反冲锋。 这倒是令人亢奋的一幕,任谁都没想到,这原本是双方要火拼的,结果凿齿一来,变成双方齐心协力共诛来犯之敌了。 银仙桥大厦上埋伏的枪队士兵,开始在乐欣的指挥下,有序地射击。 但令人不安的是,他们的子弹虽然能够爆掉凿齿的头,但对凿齿BOSS完全没有作用,子弹射在凿齿BOSS的脑袋上,只擦出一些火星来,根本就射不进去! 青鬼自然也看到了,他很清楚,如果不能搞定凿齿BOSS,他们迟早都会被灭掉了。 他一把抓住一名凿齿,利爪像耙子一样撕开了脖子,然后一把扯掉头颅,使劲扔在地上,又抡起那凿齿没有首级的尸身,一路横扫,来到了孙大圣的身边。 他问孙大圣:“孙大圣,你敢跟我一起去杀那大个子么?” “你想怎么做?”孙大圣问了一句。竟然有人问他敢不敢这个问题,别的不好说,真要比胆子,孙大圣真是不会服人的。 “个个击破,我来缠住双腿将之放倒,你负责割头。怎么样?” 青鬼看起来脑袋不太灵光,实际还是挺聪明的,他知道孙大圣的银翼弯刀锋利,估计能割下凿齿BOSS的脑袋,而自己的尾巴还算管用,缠住凿齿BOSS的双腿不算太难,只要缠住双足,然后趁势放倒,这凿齿BOSS也不难解决。 孙大圣点头道:“好主意,就这么办吧。” 青鬼有了强大的盟友,顿时豪气冲天:“那就这样,我先上!” 说着他将那凿齿的尸体远远地向凿齿BOSS丢了过去!嘴里还喝骂道:“别逞凶狂,老子糊你一脸!” 青鬼力量大得惊人,这一扔还真是丢在了凿齿BOSS的脸上,那厮本来就有不低于人类的I,顿时被激怒,原地一顿足,竟凌空跃起十几米,身体犹如那超级炮弹,向着青鬼当头砸下! 青鬼虽然自恃武力超群,却也不敢直接去挡,身子往旁边蹦开,两名变异士兵遭了殃,瞬间被凿齿BOSS给压成了肉饼! 青鬼此人有点护犊,见自家兄弟因为自己连累被砸成了肉泥,心中暴怒,抡起老拳砸了过去:“干你娘的,吃鬼爷我一拳!” 凿齿BOSS根本没将他那一拳放在眼里,直接一抡钉锤,横扫在他的肩膀上,青鬼2.5米高,那偌大的身躯竟然直接就被抽飞了。好在青鬼的防御很变态,爬起来吐了几口血,恶狠狠骂道:“艹!力量超过两万斤,老子还是第一次被人打得吐血!哦,错,上次被你偷袭也打出了血。”他这后半句自然是说给孙大圣听的。 孙大圣无语了,说好的合作呢?这家伙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青鬼似乎也意识到了孙大圣的不满,他做了个抱歉的动作,因为他满脸是毛,根本看不清楚表情,只是样子实在滑稽至极。 “你家鬼爷又来了,再吃我一拳!” 凿齿BOSS倒是没想到有人能够在它钉锤的扫击之下活着,愤怒之下,举着钉锤当头砸下,看那架势,它是要一锤将青鬼的脑袋砸进脖子里去! 青鬼这次当然不敢再硬扛了,他身子一矮,竟然从那凿齿BOSS的胯下钻了过去,青鬼是这样想的:“你有种继续砸,老子就不信你敢对着自己的裤裆砸下去!” 青鬼从凿齿BOSS的胯下穿过,然后尾巴一甩,将它的一双脚给缠住了。还别说,这青鬼看起来身材庞大,但要是灵活起来,就跟一灵猿一般。 然后他凌空而起,一个飞腿,蹬向那凿齿BOSS的后背! 凿齿BOSS虽然身材巨大,但是青鬼的力量也不可小觑,被他一蹬之后,身子顿时向前一扑,但脚下被青鬼的尾巴缠住,一个趔趄扑倒在地! 这青鬼说要放倒凿齿BOSS,还真被他做到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5章 什么BOSS,两刀断头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不过青鬼这家伙有点习惯性的得意忘形,一旦得势,马上就忘记跟孙大圣的约定了,按理此时应该招呼大圣过来割下凿齿BOSS的脑袋了,但他一时兴起,直接叉开五指就要去撕那凿齿BOSS的脖子,五指插下去,结果很吃惊,他的利爪都断了,却只在凿齿BOSS的脖子上抓出了几道浅浅的伤痕。 这么强?这么变态?青鬼有点莫名惊诧了。 凿齿BOSS嚎叫着,双腿发力一绷,青鬼的尾巴竟然被生生给撑开,断作数截落于地上! 虽然再生能力强,但在此短时间内连续被断,青鬼也有点吃不消了,那凿齿BOSS双腿一被解放,身子原地一个滚,就像那大磨盘一样,谁要挡着它都要被碾成粉末! 青鬼往后退去,凿齿BOSS站了起来,当胸一把揪住了他的绿毛,青鬼感觉自己的脚底离了地!他身高2.5米,现在竟然被人给揪离了地面,感觉有点不真实。 但更可怕的事情在后面,凿齿BOSS张嘴向他的脑袋咬了过来,无奈之下,他只能双手撑着那凿齿BOSS的上下嘴唇,尽力抵抗着,虽然他对自己的防御很有信心,但凿齿BOSS如此强大,弄不好真的被它一口将脑袋给咬掉了。 青鬼此时已经是强弩之末,他的力气大,能大得过那超过两万斤本力的凿齿BOSS吗?因此尽管他使出了出奶的力气抗拒,最终,他的脑袋还是一点一点地被凿齿BOSS送入了口中,那尖利的牙齿就像钢钳一样压在他的脑袋上,在碾磨之下深入了他的头皮,啃裂了他的头骨! 完蛋了!青鬼没想到自己一世英雄,最后竟然死在凿齿那肮脏嘴里,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孙大圣的手里,那还干净些。 好在孙大圣终于出手了,他的银翼弯刀划出一道美丽的银光,在凿齿BOSS的脖子上来回闪了两遍,然后,凿齿BOSS的脑袋就掉了下来,灰黑色的血液就像喷泉一样滋滋飙起,喷了青鬼一身! 青鬼的绿毛真是神器,他甩了甩身子,身上那灰黑色的血液顿时被甩了个干净,只是苦了周围的人,一个个脸上像是被人泼了墨汁、长了麻子…… 青鬼惊魂未定,冲孙大圣说:“哥们,我欠你一条命,以后,如果有以后,我会还你这个情。” 此獠话语不夸张,却发自内心,看得出来很真诚、很动情,那眼睛都快渗出血来了。 孙大圣其实也很惊艳于银翼弯刀的进步,他刚才其实早就可以出手,但是一来他想看看青鬼的防御究竟有多厉害,二来就是,他对自己再次升级过的银翼弯刀并没有太大的自信,需要一个比较好的时机来检验。 刚才凿齿BOSS非要一口吞掉青鬼的脑袋,而青鬼非不肯将脑袋让它吞掉,这两个怪物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就是他出刀的最佳时机。 孙大圣没想到自己只是再次压缩了1纳米的粒子空间,竟然使得刃材的锋利度厉害如斯!凿齿BOSS,两刀断头!从此,凿齿BOSS,不再是问题! 人类与凿齿之间的战斗已经白热化了,江源市的两股精英力量,正在跟凿齿殊死拼搏,看着自己的人纷纷倒下,青鬼心在流血,他感觉心锐痛锐痛的,比脑袋上的骨裂还痛。因为他的再生能力极强,骨裂复原也只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那些精英手下,死了就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倒是有点佩服孙大圣,整个人就像局外人一样不为所动。 同时他也觉得孙大圣将普通人培养成枪手的做法真是极聪明,这样可用的力量就更多了。不像他,认为普通人类就是下等人,不值一用,现在看来,错大发了,源峰埋伏在大厦两边的枪手,起了极大的作用,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凿齿是死在他们枪下的。 孙大圣一边清理身边凿齿,一边对青鬼说:“怎么样?你左我右?” 什么你左我右?青鬼微微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因为此时那两只凿齿BOSS联合起来,用钉锤击飞身边的人类变异者,向着两人冲了过来! 这两凿齿BOSS被巨蛛改造基因之前均为火系进化者,被他们钉锤击中的人类,在空中化作火球,落地后爆裂开来,鲜血、火焰混杂着内脏碎片飞溅,令周围的人类心惊胆战!生怕一不留神,一片肝脏就糊了自己一脸。 好在这凿齿BOSS只是路过,它们的目标是青鬼和孙大圣!擒贼先擒王,它们竟也知晓这个道理啊。 青鬼身子微微一震,旋即昂首大笑:“好!我左你右!杀他娘的!” 说着,他竟然先孙大圣一步,向着左边那只凿齿BOSS冲了过去! 孙大圣摇头:“太冲动了。看起来也不年轻了啊,怎么就那么冲动呢?” 他没动,看着青鬼的身子被凿齿BOSS一个反手掌击中,化作一个巨大的火球,斜着飞了十几米远,落地又砸翻无数人类…… 可悲啊,那么大的个头,被凿齿BOSS当成保龄球玩耍。 好在青鬼那身厚毛足够变态,竟然还能抵抗火系异能,火焰很快消散,只是改了点造型,原本一丝不苟的毛发现在被烧得有点焦黑带卷。 说好左右开弓,顷刻间急转直下,变成孙大圣独自一人要面对两名气势汹汹的凿齿BOSS了。 青鬼在后面大声呐喊:“艹!干侬娘的,你的对手是我!你敢瞧不起你家鬼爷!等着爷,爷就来干翻你!” 两名凿齿BOSS并驾齐驱,人还没过来,钉锤已经脱手向孙大圣飞来! 孙大圣侧身闪开,那巨大的钉锤将身后一名凿齿给钉在地上,身子烂了半边,却拖着黑色的肠子,在地上顽强地爬着,速度还极快,非想来咬孙大圣一口。 孙大圣一脚跺下去,凿齿脑袋顿时被踩扁了,眼珠从眶里射出,模样很惨,却兀自不死,只是嘴巴已经合不拢了,只能一张一翕地挣扎着…… 回头,那两名凿齿BOSS已经离他不足3米了,他感受到了一股迎面而来的暴虐之气,突然,孙大圣眼睛像是被辣到了,因为在他右前方,一个蓝发小魔女突然跳到凿齿BOSS之前,嘴里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瞬间发出一道巨大的蓝芒,周围5平米的范围全部被冰冻了。 在发了这一大招之后,小魔女凤珑玲白眼一翻,模样难看地晕过去了。 这妞其实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寒冰能量,但这一次估计是心急了,玩了个大的,弄得自己脱力,又怀旧式的晕厥了。 凿齿BOSS往前冲,没提防半路杀出个小魔女,脚下寒冰如戟生,双脚被冻住,身子一时刹不住车,一下摔了个嘴啃泥,那脑袋刚好就落在孙大圣的面前。 凤珑玲不知道控制力度,这一大招放出来,孙大圣也受到了冰系能量的攻击,好在他有合金肌肤保护,身体不受影响,只是在这5平方米的冰冻范围内,行走很是困难,不过好在事情来得巧,那两只凿齿BOSS的脑袋刚好就磕在他面前,那也就不客气了。 按住其中一个脑袋,手起刀落,好大一场黑血雨啊! 剩下最后一名凿齿BOSS,他挣扎着从地上撑起身子,半边脸和胸部的肌肤,被地上的寒冰能量撕去了好大一块,看起来很是恐怖——那脸从腮帮子都能直接看到牙齿了,胸部更是血肉翻卷,惨不忍睹,但它毫不在意,似乎根本就没有痛感,抡起拳头来要砸那晕倒在旁边的凤珑玲! 青鬼冲了过来,尾巴一卷,将凤珑玲救了出去!他大声道:“这寒冰能量太强,我都走不进来,这剩下的大个子,就由你招待了。” 孙大圣倒是感激青鬼关键时刻的出手,凤珑玲如果为帮自己而死,那他就有点不好过了。因此他难得好口气地说:“放心吧,我的刀,不吃素。”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6章 战场突破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话音甫落,那凿齿BOSS突然发起狂来,咆哮着,身子披着熊熊火焰,令附近的人类避之唯恐不及,它就像一辆烈火战车一样向孙大圣碾压过来。 孙大圣一时不察,被它摁倒在地,然后强行就要“亲嘴”,孙大圣看那凿齿BOSS张开的巨嘴,好大好宽阔,还喷着地狱烈焰,实在太“热情”了啊。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孙大圣进行了一次令人惊诧万分的变形,他的脸,突然变成了一个平底锅,而且是特大号的那种,就算是凿齿BOSS的大嘴也没办法啃下去了。 “这,这咋回事?” 青鬼看着脑袋有点短路,他觉得自己算奇葩的了,没想到孙大圣的技能比他的还奇葩,这脑袋变形是种什么技能,这活可轻易学不来。 其实这说穿了也不是啥,换做以前,孙大圣也没办法完成,只是现在他对金属肌肤的操控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能够瞬间将头部的面具扁平化,看起来就跟一盾牌一样,或者更形象一点,像海绵宝宝? 变形的目的只是让凿齿BOSS吞不下,然后他双手各捏了一支重镖,狠狠地拍进了凿齿BOSS的耳朵眼里。 话说这一招还真是管用得很,无论多强的BOSS,耳朵的防御始终是非常薄弱的,当然,凿齿BOSS这么大个的脑袋,仅凭一支重镖,就算连刀柄都插进去,也未必能伤得了它。 孙大圣控制着重镖,瞬间化作无数金属射线,彻底搅碎了凿齿BOSS的脑髓! 然后他推开那沉重的尸体,从地上站了起来。 三具凿齿BOSS倒下,无数的精华之气从他们的身体中溢出,孙大圣自然不能浪费,内金刚显形,快速吸收进体内。当然,这个内金刚普通人是看不见的,他们只能看到孙大圣身上放射出淡黄的光芒,很有王八之气。 干掉三只凿齿BOSS,剩下来的事情就容易多了,青鬼将凤珑玲交到孙大圣的手里,然后冲过去大杀四方,这一次他被凿齿BOSS玩得够惨,打架又吃瘪,心中有无尽的怨愤,此时释放出来,十个指头就像耙子一样,不断撕裂着凿齿的脖颈! 这次入侵的凿齿其实并不算多,比起上一次数量反而少了,其实凿齿BOSS才是这次入侵的主力,这些小喽啰,只是来助长气势而已。于是局势很快扭转,凿齿渐渐被追杀歼灭。 这些凿齿不知道害怕,也不会退缩,完全是不死不休的态势,这样反而好,众人不需要担心凿齿躲进某个旮旯不出来。 胖子尽量救治那些被凿齿所伤的伤员,直到像凤珑玲一样晕厥过去。要说此时胖子的呼声,甚至都高过孙大圣,因为他是“圣母”啊,在人孤苦无依的时候,圣母的光辉看着就让人感激涕零了。 到处都是残肢污血的战场上,呼唤胖子的声音此起彼伏—— “生哥,救救我,我是你枪队的……” “生哥,救我啊,我才16岁。”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少年一脸绝望。 “生哥,求你了,救救我吧,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一童颜巨R的女子哀求道,问题是她能有什么?除了童颜巨R…… 但胖子已经幸福地晕过去了。他很想救下所有人啊,但是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战场上,所有被凿齿所伤的人都被隔离了起来,只要出现感染狂症的迹象,立刻被处决! 这个做法,江源是统一的。 没办法,世界就是如此冷酷,不能适应这个冷酷世界的,都被无情地淘汰了。 孙大圣将凿齿BOSS的牙齿全部收集起来,在背后以金属肌肤变形化作一个背包状,将这些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先行保存起来。 这一次凤珑玲醒得比较快,毕竟她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如果非要分个等级,她应该也属于三级进化者了。为什么呢?只因为整个江源,找不到另外一个进化者像她如此牛叉了啊。 以寒冰系而言,一级进化者,只能使用简单的冰冻术,一定要肉体接触才可以;二级进化者,可以通过其它媒介施展寒冰异能,比如大地,同时还能凭空凝结出冰刃、冰甲一类的武器;而只有三级进化者,才能使用空气媒介施展寒冰异能,比如寒冰箭。 醒来之后凤珑玲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脑袋枕着一个东西,扭头一看,竟然是凿齿BOSS的尸体,然后又看到孙大圣盘膝而坐,浑身辉光,将凿齿BOSS的尸体当成凳子。 “进化体,我又救了你吗?”凤珑玲问。 孙大圣点了点头:“你救了我,但是青鬼救了你,我又救了青鬼,这个因果人情债,你自己去算吧。” “算你妹,你就知道算账么?” 孙大圣闭上了眼,他知道自己打嘴仗有点打不过这个小太妹。 “进化体,你又进化了?看你身上放着黄色的光芒,挺稀罕的,以后晚上黑的时候,你可以照明了。”凤珑玲打趣着,自己被自己逗乐了,咯咯笑起来。其实人越处于恶劣的环境,越爱开玩笑,毕竟,乐一乐可以减压啊。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他释放内金刚本来只是想吸收一点精华之气,可是突然发现,就在这一刻,他的内金刚到了突破的临界点,战场突破,虽然时机有点不好,但是既然来了,就要牢牢抓住! 此时此刻,内金刚的“眼、耳、鼻、口”四官像磁石一样吸收精华之气,而其中又以眼睛为最。 那双眼就如一团磁力旋涡,无数的精华之气被它瞬间吸收! 很快,三具凿齿尸体的精华之气都被吸收殆尽,孙大圣只能拿出一滴精华液来,继续供其吸收。 在足足吸收完一滴精华液之后,“四官”的吸收行为终于停了下来,其中“三官”没有什么变化,但是那一对眼睛,却发生了变化,隐隐闪烁着金色的光芒,真有点悟空童鞋火眼金睛的感觉。 内金刚竟然点亮了双眸,这是啥意思?有啥作用呢? 孙大圣在内金刚显形的状态下,睁开了金刚之眼,在他的眼前,世界突然有了不同,完全的不同!!以前他曾经知道佛家有一种神通叫天眼通,但自己的这种情况,跟那应该有不同。 在他的眼睛里,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层辉光,比如凤珑玲头上是深紫色的,青鬼头上是浅紫色的,源峰大部分的士兵都是浅紫和白色的,而江北区那边,有白色也有红色,而这个颜色的辉光,是有规律的,孙大圣仔细琢磨了一下,发现事情的真相叫人掉下巴啊。 因为这个辉光的颜色,悍然是指亲密度的。这个内金刚的眸子被点燃之后,竟然能够直指人心,剥开一切伪装!! 按照这个规律,对他有敌视的人头上会有红色的光芒,中性的则是白色,友好的则为浅紫,非常忠诚并且亲密度极高的则是深紫色!而他在江北区还发现有几个人头上发散出黑色的光芒,他们看自己的眼睛也是充满了仇恨,估计这些人是李潇的亲信,因此这黑色就是死仇的颜色了。 而金刚之眼的厉害,还不止于此,它还能看透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其中之一就是一切都是能量的! 现在孙大圣的眼里,所有人都可以用能量来量化,像凤珑玲的身上,就荡漾着一股蓝色的能量;火系则是黄色的能量,在变异者身上,则是红色的能量……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7章 追杀到底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没想到内金刚眼眸被点亮,竟然会如此厉害。他看那这凤珑玲,半天都没吭声,好像整个人都看傻了。 此时战场已经被打扫得七七八八了,孙大圣这种人物,无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敢来打扰的。 凤珑玲被他盯得头皮一阵发毛,扭捏道:“喂,进化体,我知道自己长得还算GOOD,但你也不要这样看着我啊,就跟一纯花痴似的。” 孙大圣眨了眨眼,是有点不太好意思,不过他咳嗽了一声,莫名提了个要求:“你能试着发一记寒冰箭么?” 凤珑玲鼻头一酸,这人真不是个贴心人啊,姑奶奶刚刚才因为发功过猛晕过去,现在又要让咱用那极其耗费能量的寒冰箭? 因此她撅着小嘴说:“你发什么神经啊,自虐也没你这样的吧,好,虽然姑奶奶我很累了,也满足你这个愿望吧。” 说完她一记寒冰箭射中了孙大圣的胸口,谁叫你没心没肺呢? 孙大圣无语了,他让凤珑玲释放一记寒冰箭,可没让她射自己啊,这小太妹脑袋让驴踢了? 不过他的目的倒是达到了,他就想看凤珑玲在操控寒冰异能的时候,身上的能量会不会有特别的变化,现在事实证明,这个变化是有的,而且非常明显,当凤珑玲要释放寒冰异能,身上的蓝色能量会凝聚起来,形成黛蓝的颜色。 这可就乖乖里个咚了,如果不是天生沉稳,加上附近人多,孙大圣这会儿估计要跳起来手舞足蹈了,有了这金刚之眼,以后谁还能暗算他?在战斗中,也能占得先机,敌人还没出手,他就能率先知道了。 胖子醒来看到这一幕,心头一热,口吐圣言:“呀,这两货又在打情骂俏了,这说明,这次的灾难过去了。” 他话音甫落,马上听到无数热切地呼唤—— “啊,老天开眼啊,生哥你醒来了,快来救人……” 胖子一歪脑袋,老子又死了行不?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话说着挺傲娇的,真要实行起来,累死人不带偿命的。 孙大圣再次看向那三具凿齿BOSS的尸体,尸体中的精华之气几乎被他吸收殆尽,但是在尸体的胸骨之处,隐隐有银色的能量波动,那会是什么? 他拿出弯刀来,挑开胸肌砍断胸骨,从中间剥出了一颗黄豆大小的莹白石头来。 这是啥子东西呢?孙大圣心中一跳,将剩下两具尸体也挑开,从胸骨也剥出了同样两颗石头,大小差不多,莹白毫光,看起来很是神秘。 这东西事实上是胶质状的半流体,并非全固体,更和坚硬扯不上边。这就是传说中的怪物晶核么?只有BOSS级的怪物身上才有? 他尝试着以内金刚去吸收其能量,结果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根本不能吸收,那这东西有何用呢?精华液可以滋养内金刚,而晶核呢,难道是吃的?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一念至此,孙大圣没再多想,直接将那其中一颗晶核给吞了,稍微等了片刻,也没发现什么副作用,但也没别的什么“神迹”出现,估计还未消化吸收吧,这种要进入循环系统的东西,吸收起来是需要时间的。 青鬼过来了,孙大圣不必去琢磨他隐藏于长毛下的表情了,看着他脑袋上顶着的浅紫色辉光,嗯,这家伙竟然对自己相当友好,难怪会上李潇的当,太容易轻信了。 以前孙大圣对人很谨慎,只因为他本身就情商不是很高,跟人打交道没什么技术,所以干脆尽量不跟人接触。而有了这直指人心的“金刚之眼”,他以后跟人打交道就轻松得多了。 青鬼是那种爱憎分明的人,现在觉得孙大圣是朋友,就大喇喇过来搂着他的肩头,一副勾肩搭背的姿态,也不管别人会不会适应。 “兄弟,我服你,以后咱们江北和源峰就是一家了,你做大当家,我做二当家……” 孙大圣打断他:“你那军师李潇呢?” 青鬼顿时也想起来了,扯着尖细的嗓子大声叫道:“许子,许子,你给我爬过来!” 许子是李潇的嫡系,青鬼叫他来一问,许子连连摇头,说自己不知道李潇去哪了,在凿齿BOSS过来之前,李潇就不见了。 “这小子,脚底抹油,逃得倒快!许子,你给我记着,从此以后,李潇就不是我们青鬼帮的军师了,谁要见到他,绑来我有赏!什么东西也敢叫李潇这么好听的名字,还扮读书人,整个就一坏胚子,一肚子的坏水,应该叫李坏!” 孙大圣看许子,他看自己的时候头上是黑色的光辉,心里有算计了,他叫过许子来:“说吧,他往哪逃了?说出来,我可以保证你不死。” 许子原本跟着李潇在青鬼帮地位还挺高的,平常还能吆五喝六的,现在李潇跑路了,地位一落千丈,那些原本对他拍马溜须的同伴,马上就给脸色看,翻脸比翻书还看,他怎么可能不憎恨横空出世的孙大圣。 因此孙大圣逼问,他马上露出一副激愤的表情来:“鬼爷,你就任由着外人这么威胁我们青鬼帮的人么?我都说了不知道,他还不信,怎么着,难道我不回答你还要杀了我吗?” “是的。”孙大圣点了点头,突然一指戳穿了他的肩膀! 许子痛得放声大叫,青鬼看在眼里,却不护短:“许子,你真是该死!圣哥问你话,你回答就完了,叽叽歪歪的还想离间我们的关系,那不是该死么?很好,等大圣兄弟审完了你,我再来找你算这笔账!你现在还不道歉?” 那许子知道事情真完了,青鬼已经完全臣服于孙大圣,不再是以前那个一言九鼎的大哥了,现在做事还得看孙大圣的脸色。 “圣哥,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李潇他跑哪里去了。” “回答错误。”孙大圣说,伸出手指在他的肩头点了一下,肩胛骨碎了。 许子痛得脸都扭曲变形,他没想到孙大圣手段如此毒辣,一言不合就下手,知道再扛下去只怕整条胳膊都得被废了。 于是他只能低下头来服软了:“李潇在你们交手的时候就准备走了,他叫我跟他一起离开,我没答应,他好像是往北边走了,应该是……出城去了。” 北边?孙大圣原本就是从北边来江源的,北边可去秦州和徽市,他如果要回去,也要从那个方向出城的。 这回应该是实话了,孙大圣点了点头,突然一脚踢碎了许子的膝盖骨,在许子撕心裂肺的嚎叫声中,孙大圣解释说:“我说了,你可以活着,但活罪难免。” 虽然没有直接杀死许子,但是这个世道被费了腿脚,那跟死已经没有区别了。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孙大圣深以为然,以许子对自己的仇恨度,如果换个位置的话,估计他可能连命都没了。 青鬼也不在意,一个小小的不服管教的喽啰,在他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 他走到孙大圣身边,还有点小歉意:“兄弟,真不好意思,又让这狗崽子给逃了。现在回想起来,这家伙心机还真是挺重的,投奔我青鬼帮之后,总是有事没事在我面前搬弄是非,还说你是我最大的威胁,呵呵,看来你没少得罪他,他可恨死你了。” “他逃不了。我不能让他再逃了!” 青鬼意外得很:“啥意思?兄弟,你觉得他没离开江源吗?那不可能啊,现在江源就是你我的地盘,如果我们想找人的话,他就是变成一只蚂蚁都藏不住!” “应该是出城了,我去追他。”孙大圣说。虽然李潇不是自己的对手,但他的煽动性却很强,对于这种人,他不容许其再活着来祸害自己。 青鬼更意外:“兄弟,不会吧,你觉得那小子逃出了江源还能活着?而且郊区那些小帮派,在凿齿来了之后,早就被灭了,他没地方容身的。” “以他的性子,肯定有机会活着才会想到逃出去,不管死活,我都要过去看看。” 青鬼没想到孙大圣这么执拗,想了想,点头说:“那好吧。我让一个兄弟帮你带路,土狼,你过来。” 那个绰号叫土狼的家伙应该是一个狼人变异者,嗅觉特别灵敏,让他来帮助孙大圣跟踪,倒是一个非常好的人选。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8章 捕食,食谱开发计划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看了看土狼,此人头上一片白色的辉光,友好度中性,是正常的范围值,说明此人跟李潇不是一路人,于是就点了点头:“如此就有劳了。” 土狼笑道:“圣哥说啥呢,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孙大圣也没有多余的话语,青鬼主动为两人准备了三天的饮用水和干粮,由土狼背着。然后他还私下里跟孙大圣说了几句掏心窝的话。 他说自己想辅佐孙大圣统治整个江源市是完全出于真心的,又说现在你走了,那他可以保证不会侵犯源峰,如果源峰受到凿齿的入侵,他还派人前去支援的。 最后他还叮嘱孙大圣一定要回来,现在他可不想做整个江源的最高领导,因为那些凿齿BOSS实在太厉害了,再来一次的话,他肯定就保不住,甚至,他可能就独自逃离了。 一句话说穿了,青鬼虽然看起来不是很灵聪,事实上聪明得很,凿齿BOSS这么一闹,让他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没有孙大圣坐镇,江源迟早得完蛋。 孙大圣没有多话,他本来就是话不多的人,稍微有点社交困难症,何况他觉得跟青鬼并不太熟呢? 他不惧怕人对自己坏,却有点不适应别人对自己好。 胖子在孙大圣离开之前曾经找个孙大圣,希望他不要去追李潇了。但孙大圣只回答了他一句话:落水狗必须打死,否则还会咬人。 胖子又问他源峰的事情怎么安排,这年头,别说三天,就算三个小时都可能发生任何事的,孙大圣则神秘地说了一句:“不安排就是最好的安排。该来的总会来。” 就这样,孙大圣带着土狼,两人出了江北,一路往北去了。江北以北,陌生又熟悉的土地。 事实证明,孙大圣带着土狼出来,真的是很有用。 首先,土狼是个有心人,出来之前,就找人寻找到李潇的衣物,熟悉了李潇的味道,然后再一路追踪过来,基本就没走弯路。 再有,土狼也是个没多少话的人,两人在一起不说话也不尴尬。 没过多久,两人就到了巨蛛地带,孙大圣旧地重游,倒是很有几分唏嘘,他看起来人不多话,但实际上内心是很细腻的,只是不善于将自己细腻的内心感受与人分享而已。 他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帐篷和机车的残骸,这些东西都还在,上面蒙了一层薄薄的蛛丝。 孙大圣在蛛丝领地开路,靠的是念力控制蛛丝直接熔断之,而他带着土狼重走李潇走过的路,发现这厮用的方法却不同,他走过的地方,蛛丝没有断,但是却被冻结了。 蛛丝被冻结之后,是不会断的,却不再有震颤的效果,如此一来,那躲在浓雾后面的巨蛛并不能侦探到他的存在。这样他就可以深入巨蛛领地而不被发现了。 土狼说:“圣哥,他们有两个人。” 孙大圣也点了点头:“是的,两个冰系进化者,他们轮流使用寒冰异能,然后就可以加快推进的速度。我们不急,且看他们会去哪里。” 他确实是有几分好奇,虽然李潇是敌人,但是他现在有点佩服他,首先这小子逃起命来真是不要命的,就算孙大圣,一直想回徽市,但出于谨慎都不敢轻易成行,而这家伙,一看青鬼可能搞不过自己,立马就脚底抹油,都不带一丝犹豫地闯进了巨蛛领地,悍然要穿越两座城市,这份开创精神真是不可小觑。 而且在审问许子的时候,孙大圣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许子本身也是冰系进化者,也就是说,李潇这家伙,一开始就想到了退路,早就知道自己可以冻结蛛丝躲开巨蛛,所以他结交的都是冰系进化者。 原本带上许子,他们一起就有三人,连续冰洁蛛丝的速度会更快,但没想到许子最后胆怯,没有跟着他一道走。 不错啊,孙大圣发现,有时候有个强大心智的敌人也不错,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出了江北之后,他们越走越远,走了半天之后,气味也渐渐变得更加浓烈起来。 孙大圣心中生出了一种猫戏老鼠的想法,这条路,本来就是他一直想走的,现在有人做这个先行者替他在前面开路,那他何苦不放下心来,且看他能走到何种程度? 如此三天后,两人的食物补给空了,水倒是充足,那是因为两人每次经过小溪的时候都会及时补充水储备。 土狼开始有点着急了,但又不好意思说什么,其实这些食物基本都是他吃的,孙大圣每次都吃得极少,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食物的消化吸收效率远非常人可以比的。 此时哪怕他们即刻回头,都要饿三天了,但孙大圣却一点都没有要回头的意思。 因为孙大圣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在他的金刚之眼中,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是有颜色的能量体,一般而言,红色和绿色的能量体,都是不能食用或者是有毒的,除此之外,其它颜色的植物或者动物,都是可以食用的。 这个发现让他对食物不再那么担心了。当食物吃尽之后,他弄了许多替代食品,比如荠菜、苦菜、灰灰菜,包括一种酸酸的野生萝卜叶,当然也包括葛根、猕猴桃树根…… 土狼对他的野菜知识叹为观止,其实这些东西以前孙大圣就经常食用,只是灾难发生后,这些野菜被蛛丝覆盖,他也不知道有没有污染,所以不敢再吃,这次有了金刚之眼的帮助,他发现这些野菜并没有任何变异,因此自然要带着土狼大快朵颐了。 而接下来的几天里,土狼更为惊叹的是孙大圣食谱的多样性,他不仅吃各种野菜,在没水的时候会绞树根汁水喝。 这一天夜里,孙大圣突然消失了,把土狼可是吓得不轻,他们已经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孙大圣,他就只有变成巨蛛的菜了。好在中午的时候回来了,还说了一句让他很振奋地话:“今天,我们要开点荤。” 土狼跟着孙大圣长途奔袭了将近200公里了,两人也比较熟悉,彼此不再拘谨:“圣哥,现在想开荤可不容易,蛛网铺天盖地,就算是小老鼠都没办法存活,咱还是老老实实吃野菜吧,不过这些野菜的味道还真不错,要是搁和平年代,圣哥你完全可以开个野菜馆赚城里人的钱。” 孙大圣也不多说,他带着土狼偏离了追踪的线路,走到了一个山腰旁边,在一个背风的山岗下,土狼看到了两只巨蛛的身影。只是那巨蛛跟江源附近褐色的巨蛛略有些不同,它们的身体的颜色偏银,看起来个头也更大。 土狼吃了一惊,悄声问:“圣哥,你不会想捕猎巨蛛吧?” 捕猎巨蛛其实并不值得他大惊小怪,像大圣这样的人物,连凿齿BOSS都能捕杀,区区巨蛛算得了什么?他吃惊的是孙大圣要吃巨蛛,这么长时间以来,虽然人类也有捕杀过这些外域生物,但还真没人直接食用过,这些生物可以食用吗?身上会不会带有什么未知的病菌呢? 孙大圣猎杀巨蛛很简单,直接丢出去两支柳叶刀,那柳叶刀就像是微型无人机一样,在空中拐着弯前进,然后噗哧射进巨蛛的脑袋,射入之后又化作金属射线,破坏了巨蛛的脑部组织。以孙大圣目前的能力,杀巨蛛只是举手之劳。 土狼看得目瞪口呆,虽然他知道孙大圣很厉害,却没想到会如此厉害,随便一支小飞刀就可以干掉这牛犊大的巨蛛!如果要换作是他,以目前的能力,还真是很难单挑过巨蛛。 巨蛛,真的能吃吗? 既然大圣说能,那肯定能,就看怎么个吃法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79章 银蛛晶核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在原地清扫出一块空地来,并且从山里找了些枯枝,然后对发呆的土狼说:“你生火,我去取肉来。” 这是真的要烤蜘蛛吃啊,土狼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虽然很听话地开始生火,但是心里一直暗自嘀咕—— “牛不喝水你不能强按头吧,反正我待会绝对不吃这蜘蛛,打死也不吃!高手的胃口就是比我这样的屌丝强啊,圣哥,你吃蜘蛛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学习……” 孙大圣其实昨天晚上出去的时候,已经猎杀了一只银色的巨蛛,他发现银蛛的等级要高于巨蛛,它们身上竟然也有晶核这种高级的东西存在,当然,如果不是他的金刚之眼开启,他也没办法觉察。 银蛛体内的晶核非常小,比凿齿BOSS要小许多,就米粒大一颗,藏于胸骨之内。 晶核是可以吃的,而且对于人类的肌体骨骼来说,这是大补之物,就像吃牛肉比吃猪肉更长力气,而这晶核就将这种能力放大了百倍! 那三颗凿齿BOSS身上的晶核,孙大圣已经先后吃掉了,每颗差不多让他增长了100斤的力气。 精华液滋养内金刚,晶核滋养肉体,一内一外,孙大圣感觉自己修炼之道一片光明啊。 银蛛身上的这颗晶核,他将之从胸骨中剥出之后,毫不犹豫地丢进嘴里给米西了。 接着,他就将银蛛那常满刚毛的八条长腿给拗了下来,带到了土狼面前。 因为刚毛很长又刺人,如果不清理一下,往嘴里塞很容易扎伤舌头和嘴角,于是他用手抓住那长腿来回捋了几次,将刚毛全部捋干净了。 土狼看他的手,除了比常人大一些,看起来也是血肉之躯,怎么会不怕银蛛的刚毛呢?此时孙大圣的金属肌肤变化自如,就算是土狼这种变异者,都不能轻易看出其中的端倪了。 这银蛛的尸体,孙大圣用金刚之眼扫描过了,除了八条大长腿里面的肉是蓝色的能量波,别的都是红色的。 土狼对他烤蜘蛛腿的行为一直持保留意见,他只是默默地烧火,一言不发,心里甚是忐忑。 将蜘蛛腿烤得焦黑之后,孙大圣拿过一条腿来,捏碎外壳,里面是嫩白的细肉,跟螃蟹腿有点类似,而且香味也很浓。 土狼本来就是食肉动物,这些天一直跟着孙大圣吃野菜葛根,舌头都淡出鸟来了,虽然他发誓不吃这蜘蛛腿的,但是这香味一溢流,他忍不住偷偷吞了口哈喇子,他第一次觉得,这嗅觉太灵敏了也不是啥好事啊。 孙大圣将那条腿递给他:“来点吧,味道不错的。” 土狼口水泛滥成灾,但是却坚强地摇头:“圣哥,你吃呗,我吃不惯这个。” 孙大圣也不多劝他,自顾自地大快朵颐起来,两只银蛛,一共16条腿,这会儿他们烤了八条,孙大圣一人吃了两条,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土狼终于忍不住了:“圣哥,那个真的好吃?什么味道?” 孙大圣很认真地回答道:“也不算特别好吃吧,我吃过的东西比这好吃的多了去了,就是吃着还算香。” 土狼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动了心,身子往烤架上探了探,孙大圣心中好笑:“你可以吃啊,我都帮你试过毒了,对人类无害。” 土狼被他一语说中了心事,脸稍微有点发烧,不过在食欲的驱使之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抓了一条腿,拿刀柄使劲砸开,然后用刀剜出里面的肉来,丢进嘴里,一股微咸的细肉在嘴里转悠了一圈就下了肚子,一直吃到第三口,他才回过神来:“圣哥,特别赞啊,人间美味呢!” 孙大圣看他头上的辉光,已经从白色转向浅紫色了,这小子,跟着自己走了将近十来天了,友好度一直处于中性,直到吃了这蜘蛛腿,马上就紫了,看来食物是最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的。 “我们离李潇还有多远?” “不到10公里吧。”土狼抹了抹嘴,回答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我猜他们两个已经好几天没吃的了,如果我们追上,估计都不用出手。” 有了肉食,土狼显然是有信心多了。 先前之所以对孙大圣的友好度不高,最主要的原因是觉得孙大圣将自己拖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境地,他们越走越远,虽然土狼不敢反对,但是越走越心惊啦,感觉自己可能是没命走回去了。 现在就不一样了,食物的问题解决了,再加上有孙大圣这样逆天的高手在旁边,横穿巨蛛领地根本不算太难的事,所以他又看到了希望,觉得自己还是有命回到江源的。 孙大圣心里暗想,看来每个被围城市的等级是不一样的,估计算起来,再过一阵应该要到H省第二大城市东莱了吧,东莱比江源大一倍,所以巨蛛升级为银蛛。 嘿嘿,这外域文明的进攻还挺有章法的,就是不知道东莱市里会有什么样的怪物存在呢?看来东莱就是李潇的目的地了,他冒死赶到这里,难道在东莱有他可以投奔的力量吗? 其实并非所有的城市都会享受被围困的待遇,在这一路上,还有好几座跟江源差不多的地级市,但是均直接被摧毁成为死城,而且里面有怪物出没,俨然成为巢穴基地。 虽然孙大圣现在有点能力了,但他还没有骄傲到横着走的地步,知道在外域文明面前,他依然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还需要更长时间的韬光养晦。 因此他就没有进去搜寻补给,而是继续追踪李潇的气味,绕开了这些死城。 吃饱之后,孙大圣没有继续前行,因为他消化蜘蛛腿容易,但要消化晶核,则需要一点折腾,而且他发现,在修炼内金刚的时候吸收效果最好。 于是他吃完之后,就近找了棵大树爬上去,坐在树杈上消化起体内的晶核来。 这一次吸收完之后,他的气力增长得不多,只是隐隐感觉肉体有了一些变化,在金刚之眼的探测下,他发现自己的肌肉、骨骼、脏腑都有了隐隐的不同,一种别样的能量波动在体内荡漾。 此时他倒不担心有什么外域的元素进入自己的体内,实力才是硬道理,没什么好瞻前顾后的。 何况这样的变化是一种良好的开端,当他的力量达到一定的程度,对肉体的承受力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他骨骼变得更坚韧,肌肉纤维变得更强健,脏腑变得健壮,这些都在提高着他的整体能力。 他甚至暗暗想,如此洗髓伐毛般的改造下去,自己的寿命应该能够远远超过普通人类了。 ……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就开始出发了,走了几公里,土狼有了惊人的发现:在李潇两人之外,又出现第三人的气息。 也就是说,有人过来跟李潇汇合了,接下来,他们就结伴而行了。 这人是偶然跟李潇相遇,然后再结伴而行的,还是跟李潇早就有约?这可真是蹊跷至极了。 孙大圣的直觉是第二种情况,可是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够穿越200多公里,将信息传递到李潇那里呢?他是怎么做到的,难道是无线通信偶尔会开通一下?或者是他找到了新型的联系方式?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0章 女子人肉钓饵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孙大圣开始加快速度,他要追上李潇,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跟他接上了头,然后,接下来的几天,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随着渐渐接近东莱市,一开始还可以看到蛛丝和树林,慢慢的,蛛丝不见了,树林变成了光秃秃的枝丫,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腐臭味。 地下不仅没有蛛丝也没有了青草,地面光秃秃的,透着一股灰黑,这个世界透着一股死气! 两人有一种错觉,这不是走向一座城市,而是走向地狱。 土狼开始不安起来,他吸了吸鼻子:“李潇,他们竟然到了这种地方?” 孙大圣没吱声,一边思索着,一边继续前行,没过多久,他们看到了城市的轮廓,如果没有走错的话,这应该是先前的东莱市。 因为李潇的气味还在前方,两人继续前行,没多久,更为令人惊诧的一幕出现在两人眼前,一个巨大的木牌立在道旁,木牌上写着几个大字:瘟疫之地! 那字是用红色的油漆写的,字的下沿呈滴落状,现在红漆有点褪色,呈现黑红色,看起来另类而疯狂。 而最疯狂的是,在木牌子旁边,立着几个类似古代战场的拒马,锋利的尖刺上挂着几具腐臭的尸体! 那些腐尸,有的被刺穿了胸膛,有的尖刺从后颈窝刺入,从张开的嘴巴里伸出…… 这几具尸体摆放成这样,只想表现一个主题——擅入者死! 孙大圣默默地绕开这些恐怖的尸体,继续往前走,土狼警觉地跟在他的身后。 这个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比起这里,江源真的是称得上天堂了…… 接着他们又看到几具无头的尸体,不,准确地说,他们看到的只有半个脖子,脖子上面的脑袋已经不翼而飞了,而脖子的下半部分则被泥土掩埋! “什么人,为什么要这样虐杀人类?难道是一种私刑?专门来震慑人的?”土狼心中一阵惊悚,这个地方的居民他还没有看到,但一定不会友好。 “这些尸体,可不一定是人类。” 孙大圣说,然后他走过去,手里多了一把小铲子,他铲开了周围的泥土,发现下面还是夯实的泥土,他伸手抓住那脖子里的颈椎,使劲一提,竟然将那具尸体硬生生从泥土下提了出来,结果令人吃惊,因为那确实不是人类的身体,最多只能说像人类—— 那掩埋于泥土下的身子,肌肉萎缩,但铁灰色的累累肋骨却非常发达,紧紧地裹住了内脏,它也有四肢,但腿脚都呈爪型,最为奇特的是它有一条长长的带着倒钩的尾巴! 这东西身体内蕴含着外域金属元素,孙大圣伸手指头来在它那锐利的尾尖上弹了一下,其坚硬度和锋锐度都不输银蝠膜翼金属,只不过比重大一些,不值得用来替换身上的金属肌肤。 土狼在他耳边说:“这个瘟疫之地的人好凶悍,竟然能够捕杀这么厉害的怪物。圣哥,我们是不是就此打住了,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什么致命的病菌。” 土狼害怕了,不敢继续往前走,一股“生人勿近”的恐惧袭遍他全身每个细胞。 孙大圣金刚之眼开启,一公里远的景象可以清晰看到,同时他也没有从空气中捕捉到什么有害或者有毒的能量波动。 因此他说:“我保证你不会死在瘟疫中。这个所谓的瘟疫之地,应该只是个幌子,用来吓人的。” “哦。” 土狼点了点头,两人打过一段交道之后,土狼知道,孙大圣一般不会用“保证”两个字,一旦他用了,那就是他非常肯定。 两人继续前行,两旁的建筑物开始多起来,这些城市建筑,几乎没有一栋是完整的,不是坍塌半边,就是被火烧过,一些临街的卷闸门上可以看到清晰的弹孔。 然后,在进城的一个三岔口,两个人类被绑起来,垂掉在空中。 那感觉有点怪异,后面一根大柱子,上面绑一根木棒,木棒顶端再吊人,看起来就像这两个被绑起来的人是诱饵,而幕后的人是在钓鱼,只不过前面却没有池塘,而是被干草覆盖的陷阱。 那被绑的两个人,都是女人,年龄都不大,身材丰满,在饥饿时代难得的肉多,全身只穿一条内裤和一抹束胸,硕大的胸裸露了大半。那捆绑技术虽然野蛮但也性感,该凸的更凸,该凹的也更加若隐若现。 而且这两个女人并未死去,眼睛不断滴溜溜地转着,注视着周围任何风吹草动,她们虽然紧张,但好像并不慌张,也没有张嘴呼救。 午后的阳光照射在她们白花花的肌肤上,油光水滑间,甚至都有点晃眼。 她们是诱饵,也是猎手? 孙大圣跟土狼两人找了个隐秘地地方藏了起来,他们决定耐下性子来看看,看看这些人究竟要干什么。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人依旧纹丝不动,土狼略诧异,那两女人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被绑上一个小时,手脚血脉不通畅,那是非常难受的,可是她们除了偶尔扭扭身子,做出一些在和平时代必能勾人鼻血的动作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行为了。 土狼反而有点沉不住气了,但好在孙大圣突然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来了。” 什么来了?土狼顺着孙大圣的目光向城外看去,突然发现道上来了一个人形的怪物! 却见那怪物好奇怪,肋骨反穿在胸前,四肢如戟,一条长尾巴在身上绕了几圈,就跟盘了一条毒蛇一般,特别是它的脑袋,倒是依稀能看出些人类的五官原形,但偏偏这家伙长了一条穿山甲一般的长舌头,它一边佝偻着身躯,向着目标前行,一边还是不是伸出长舌头来舔着自己的爪子和尾钩。 土狼瞬间想起来了,这只怪物,就是前面看到的被坑杀的怪物,只是被坑杀的那些怪物头颅被砍掉了而已。这么说起来,这个瘟疫之地的居民,竟然是靠捕猎怪物为食的? 想来也是,这个地方不知道遭了什么殃,大地寸草不生,要想活下去,就连啃草根的机会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自然只能靠捕捉怪物为食了,他和孙大圣,一路上还不是靠着捕食银蛛才坚持下来的么? 长尾怪走到两个女人的面前,左右端详,这家伙极其贪婪,看着两具香喷喷的身体垂涎三尺,不断有黏稠的液体从嘴角掉落下来…… 如果可以,它恨不得将两人一口全部吃掉,但最后,它只能而选一,它甩出了长尾,向其中一个女人钩去! 土狼看到这里,觉得好残忍,两个女人将生死命运就如此押宝在一只怪物的食物选择上。 但那长尾却未能击中那女人,两者只隔了几厘米,显然这些人早就计算过,非得将这些长尾怪引进陷阱不可。 不过这一只长尾怪好像I见长,似乎知道诱饵下有陷阱,一钩没有甩中,却没有继续前行,而是直接蹦起了两米多高,一下将那女人抱在了怀里! 那女人显然是做诱饵很多次了,以前都未失手过,但这一次,这只长尾怪有点不按常理出牌,她的胸被对方坚硬的肋骨膈应得生疼生疼,而长尾怪的长舌头一直都在舔着她的脖颈和脸,甚至要伸进她的鼻孔撬开她的嘴巴! “啊——” 她终于无法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但即便如此,没有任何同伴冒头,那些人,静静地躲在陷阱后面,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似乎是眼前这一幕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因此不知道该做出何种应急方案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1章 食髓者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些长尾怪似乎很爱戏弄猎物,它并没有急于下杀手,而是继续用舌头不断舔着怀中的女人,直到那女人耗尽气力晕厥过去。 然后它那长长的尾巴就像鬼鬼祟祟的毒蛇一样来到女人的脑后,“啪”的一下扎了进去,再往外一扯,倒钩将女人的后脑勺掀掉了一大块,露出了里面粉红色的脑髓! 直到这时候,长尾怪才伸出了长长的舌头,开始吸食起女人的脑髓来! 看着这残忍而恶心的一幕,土狼都有点想呕吐。 此时,埋伏在陷阱外的人终于有了动作,那吊着女人的绳索突然脱落,那怪物和女人的尸体一起落入陷阱之中! 陷阱之中被人放置了一米深的汞,长尾怪掉下去之后,想跳起来就有点困难了。 而且在长尾怪掉下去的一刹那间,十几人从附近的建筑物里跑了出来,手里拿着各式工具。 这些人衣服既破烂又肮脏,就像是从一个世纪前的坟墓里扒下来的一样,头发更是纠结蓬乱,一个个面有菜色,但精神又病态亢奋着,看起来犹如一群活在下水道的耗子。 他们有的往陷阱中倾倒汽油,有的往陷阱里点火,有的则负责将用长棍,将冒头的长尾怪狠狠地捅下去! 他们分工合作,看起来混乱,实际井然有序,看来已经猎杀过无数次了。 只是这一次,他们也付出了代价,那女人也失去了性命,跟着掉进了坑里! 汽油的密度远远小于汞,汽油倒进去之后浮在表面上,一点火就烧起来,长尾怪如果不想被烧,就只能沉到汞水下。 然而它毕竟是一只依靠呼吸才能活下去的生物,只要沉下去,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死,但一冒头,又会被烧熟,这可真是一个设计粗糙但非常管用的陷阱。 土狼的嗅觉很灵敏,远远地看着,心有余悸地说:“这些人竟然用人做诱饵,用汞来捕猎,这些人或多或少都会汞中毒的。” 孙大圣没吱声,对于活在末世的普通人类来说,活一天就是赚,有吃的就别嫌弃,想那么长远有用么?他只是有点想不通,这长尾怪被汞水浸泡过,该怎么吃呢? 没多久,那长尾怪不再挣扎,彻底失去了声音,然后一人拿来了一只铁钩,勾住长尾怪的脖子,将它从陷阱里拉了出来。 紧接着,他们又变戏法似的掀开一张凉席,露出一个土坑来,他们就将那长尾怪丢进土坑里,众人一起动手,将那土坑填实踩紧了,让那长尾怪只留一个脑袋在上面。 “要砍脖子了么?”土狼问,“砍就砍了,何必这么麻烦呢?”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解释说:“我猜他们肯定吃过大亏。因为这些长尾怪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也许有时候在假死状态,在锯脑袋的时候,突然复活反杀了许多人。” “哦,是啊,很可能。埋在土里,就算这长尾怪突然活过来,也不能立刻袭击到他们了。”土狼恍然大悟。 说到这,一人果然拿来了一个老式的柴油锯,几把拉响了,然后就开始锯那长尾怪的脑袋。 “果然是锯啊,圣哥真是料事如神。”土狼说。 孙大圣没吱声,他只是觉得一般的斧头要砍这长尾怪的脑袋,那可真是够呛的。 十几人围坐在一起,看着那柴油锯将长尾怪的头盖骨锯开,然后露出了里面满当当的脑髓来。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谁也不吱声,那锯手丢下柴油锯,从兜里掏出一个佐料瓶,也不知道往脑髓里倒了些什么粉末,也许是盐,也许是胡椒粉,谁知道呢。 土狼眼都直了:“圣哥,这些人,不会要吃长尾怪的脑袋吧。这,这长尾怪可是人形生物!” 孙大圣没吱声,他觉得人要是被逼急了,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锯手是个中年男子,身材壮硕,很可能是这群人的头,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只金属汤匙,递给那做诱饵女人——被吊绑的女人中的一个。 那女人现在身上披了一件看不清楚底色的外套,她接过汤匙,两眼发光,从那脑髓上重重地挖了一勺,几口吃掉,又细细地将汤匙舔干净,接着又挖了一勺,这次舔得更干净,这才交给了那锯手。 锯手自己吃了一勺,然后轮流下去。 他的分配原则是,诱饵可以先吃两勺,然后从自己开始往下轮流吃,老弱病残最后吃,如果没分到,那就得饿着。 这完全不符合和平年代人类对老弱病残的照顾,但这却能够使人类这个种族最大限度的苟延残喘下去,因为如果将青壮年都饿死,留下老弱病残,那么离死也就不远了。 孙大圣向那伙人走去,土狼紧跟在他的后面。 见到孙大圣他们来,那伙人反应非常激烈,青壮年都起身拿起了武器,武器中竟然也有自制的一些土枪。 “不要激动,我只是想向你们打听两个人,两个外来者,你们见过吗?” 那些人看着孙大圣,很是狐疑。 孙大圣看他们不吱声,知道这些人当中锯手是头,所以他只看锯手,他不是刻意要找茬,因为李潇从这里过去了,而这里又是这群人的狩猎场,那么这些人没有理由不知道。 当然,即使他要找茬也没什么不可以,这群人当中,只有三两个变异者,其他人都是普通人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他还真没什么好忌惮的。 锯手脸色阴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孙大圣有直指人心的金刚之眼,那锯手头顶的辉光在慢慢变红,这说明,对方的敌意在加强,他心中有点无奈,明明可以更好解决的,有时候却不得不诉诸暴力。 一旦秩序崩坏,人性中的恶的一面总是会被无限地放大,孙大圣只有在这个命运大潮流中随波逐流,真的没得选择。 锯手旁边一个变异青年,头皮刮得铁青,人很瘦,眼很大,闪烁着凶光:“你们从哪个地盘过来的?想从这过,先交点买路钱呗。” 孙大圣好笑:“我现在是想知道两个外来者的下落,别的不重要。” “他们是你什么人?” 孙大圣如实说:“准确说起来,是敌人。我们是一路追杀他们到这的。” 他不怕把话说得大一些,如果能够震住这些人那自然更好。 “追杀?来我们的地盘追杀人?” “你们是这个瘟疫之地的主人?”孙大圣问了一句,感觉就这些乌合之众,有点不像。 “你们T究竟从哪里来的,怎么好像什么都不懂似的。大哥,跟他废什么话,直接废了丫的,看他们细皮嫩肉的,够咱吃好几顿了。”光头旁边一青年不耐烦地插嘴。 孙大圣并不怀疑这些人会吃人,连长尾怪的脑髓那么腌臜的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的人,怎么可能放过美味的人肉呢。 “这么说吧,我们是从外地来的,不是瘟疫之地的人。” “外地?”锯手头上那红色的光晕突然暗了,重新变成了白色,他有点激动地问,“你们真的是从外面来的?” “是的,我们是从江源过来的。”孙大圣很乐意看到自己成功激起了对方的好奇,暂时打消了对方的敌意。 “江源?那离我们这里可是有200多公里?你们怎么过来的?”锯手有点不相信。 土狼插嘴说:“信不信由你们,我们同省,隔得也不算远,你们应该能够听出我的江源口音吧。” 锯手点了点头,有点急切地问:“兄弟,那你说说,现在江源怎么样?是不是跟我们这里一样?” 土狼摇头:“不一样,江源还好,至少不像这里寸草不生,说实话,我看你们这里资源匮乏,农作物想必也种不出来了吧,那又何必守在这个地方呢?走出去,也许还有活路。” 锯手不为所动,继续自己的提问:“那你们那里是不是也有三尾蝎和食髓者入侵呢?” “这两种怪物我们听都没听说过。” 锯手说:“三尾蝎,你迟早会看到的,食髓者嘛,我们吃的这个就是了。” 食髓者?他们这些人不也是食髓者么?食髓者吃你们的脑髓,你们吃食髓者的脑髓,半斤八两嘛。 土狼明白了,原来怪物入侵,不是每个城市的模式都是一样的:“我们那里肆虐的怪物是凿齿和巨蝠。” 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江源这一段所面临的攻击。 锯手苦涩地干笑了几声:“去哪里都一样,你们经历的事情,我们这里也经历过,不是我打击你们,要不了多久,江源也会像我们这里一样寸草不生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2章 诡异地动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出来跟他们见面,本来就是为了交换彼此之间的情报的。 所以听锯手话中有话,就追问道:“你们这里原本应该是东莱市吧。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那光头青年听到他的问话,顿时就不爽了:“我们凭什么告诉你?” 孙大圣苦笑,如果要动武,他杀死眼前这些人,都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获取信息。逼供那一套,万不得已才用。 因此他装作没听见,只是看着锯手,因为此人既然能够做小头目,那脑瓜子肯定就灵泛一些,而且对他也没表现出什么仇恨。 锯手不傻,如果这些人真的是从江源来的,能够穿越200多公里的银蛛防线,那就不是普通人,真动起手来,他们就算赢,只怕也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他挥手止住了光头青年的进一步挑衅,很坦诚地告知了东莱发生的事情。 东莱的版本跟江源略有差别,一开始就是被银蛛封锁,银蛛,比巨蛛的级别要高一些,蛛丝更为坚韧,擒获人类之后,变异出来的怪物就是食髓怪。 从某个层面上来说,锯手他们捕猎食髓怪,吃它的脑子,还真可以说是吃人脑…… 除此之外,入侵东莱的还有一种更为可怕的外域怪物——三尾蝎,之所以叫它蝎子,只是因为它长得跟蝎子稍微靠点边,但事实上,三尾蝎个头极大,等同于黄牛的体量,三条尾刺极强且有毒,六条长腿尖利无比,头部两侧还有两只巨大的螯节棘刃,全身覆盖着暗褐的硬甲,比钢铁还坚硬,眼睛碧绿,牙齿细密尖利。 东莱的抵抗在两种怪物的轮番冲击之下溃不成军,而且这两种怪物还有相应的BOSS,食髓鬼和三尾魔蝎,而且数量众多,最终导致东莱的防线彻底瓦解,外域生物在城市各处随处可见,东莱市人类的灭绝进入了倒计时。 但在最后的关头,突然发生了异变,东莱市的地底不时隆隆振动,大地都发出了呜呜的哀鸣,听上去就像是要大地震了。既然必死无疑,面对异象,大家反而淡定了,就希望天塌地陷,跟这些残忍暴虐的怪物们同归于尽算了。 这种异象并没有持续多久,过不了几天一切都归于平静了,同时,令大家觉得意外的是,那些杀伤力最强大的两种BOSS:三尾魔蝎和食髓鬼,它们竟然慢慢地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人类在地球繁衍生息百万年,生命力自然是非常顽强的,当两种强大的BOSS退场,他们就重又鼓起了斗志,继续跟侵入城里的三尾蝎和食髓怪缠斗。 然后不知不觉中,他们发现自己的城市变了,周围的环境也变了,饮用水变得腥臭,需要过滤才能食用,土壤失去肥力,地上寸草不生,树木枯死……这里的一切,好像是被神抛弃了,变成了神罚之地。 再后来,一天夜里,东莱北边的东瓜山,突然陷落了,东瓜山原本叫冬瓜山,是陡峭的丹霞地貌,因为有座山长得像冬瓜而得名,后来被东莱市开发成国家级森林公园,嫌弃冬瓜太俗,就改名叫东瓜山了。 这山坍陷之后,有人说曾经见到一条大龙腾飞而去,那里就是东莱市的龙脉,龙都走了,这里自然就寸草不生了。 当然,至于是先寸草不生,还是先龙飞走这种细节上的逻辑,是没人去细究的。 再后来,东莱市这个城也不复存在了,分为三个势力区,其中北边是丧鸦统治的骸骨山,南边是画污统治的瘟疫之地,西边是独狼统治的地牢。 这三人取的这名估计也是受游戏毒害挺深的,不过三人独占一方的行为,跟古时的三国鼎立,近代的军阀割据,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事情秩序一旦乱了,总有人冒出来领头,就人类的品性而言,太阳底下,就没有新鲜的事儿。 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瘟疫之地,就是画污的地盘了。 然后他们的问题再次回到了那个焦点上,锯手他们这些人,究竟有没有看到两名外来者进来此地? 但对于这个问题,锯手也不愿意回答了。而且,他对孙大圣两人的敌意正在上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不愿意告诉自己外来者的消息呢? 这难道是一个忌讳?又或者,带走李潇他们的第三人,可能就是画污的人?以至于这些人投鼠忌器,根本不敢将话说开了。 孙大圣无奈得很,他慢慢收起了谦卑的态度,神情开始倨傲起来,指了指那名一直对他敌意很深的光头变异者说:“你,过来。” 那光头有点莫名其妙,看了看周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孙大圣很不耐烦:“叫的就是你,眼大无神,白多黑少,头上没毛的那个。” 锯手有点不乐意了:“兄弟,咱们先前聊得挺好的,我也不挡你的道,你这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就想问个问题,既然你不愿意回答,那我就问他好了,因为他看起来比较欠揍。” 孙大圣话音才落,锯手还没反应过来,那光头就从身后拔出了一把手枪,指着孙大圣的脑袋喊道:“你叫,你再给老子叫一句,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锯手觉得孙大圣确实有点过份了,他干脆站一边掠阵,倒看这孙大圣有什么手段。 孙大圣看了看那光头,很严肃地回答:“我不信啊。” 那光头失笑:“妈的,我失策了,我确实不会一枪崩了你,那就少了好多乐趣了,我要慢慢折磨你,一点一点将你的肉刮下来,让你看着我们将你身上的肉一点点的吃掉,我还要喂你自己吃……” 这家伙变态当有趣啊,孙大圣皱眉说:“吃人肉,这个真的好吗?不过你要是能够割下我的肉,我倒不介意你吃。” 光头见自己并没有吓着孙大圣,心中更加怒火高烧:“我艹!你给老子跪下!” 说着他枪口朝下扣动扳机,想要射孙大圣的膝盖。 当然,他的枪哑火了,连扣了好几次扳机都没扣响,心里想,这是见鬼了么?火急火燎地拿了一把匕首出来,跳步过去,冲着孙大圣的小腹就是一刀。 他嘴巴就在孙大圣的耳旁:“活该你扑街!谁叫你惹老子的?” 孙大圣回答他:“你可以拿刀捅我,但一定不能拿嘴臭我,你这一张嘴,就像是化粪池掀开了盖子,这臭气足可冲上云霄了。” 光头无语,他有点吃惊,这一刀捅下去都没事吗?他使劲往里捅了捅,然后退回去,低头看自己的匕首。 那匕首的匕尖萎了,不举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3章 画污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捅他一下还能将匕首折弯了?这小子身上一定夹了钢板! 光头是这样想的。 锯手却不这样想,他早就知道眼前这人很不一般,此人从江源能够来到这里,简直就是创造了神迹,这样的人,能简单对付得了么? 所以他觉得那手枪射不出子弹,匕首刺不进此人的肌肤,都是因为对方太强大了。 一念至此,他喝止光头:“不要再闹了,给我退下!” 光头却不服管教了,因为他心里憋了太大的怒火,他们这个群体,只是瘟疫之地的一个小团队,根本都谈不上帮派,只是一群孤苦无依的人聚集在一起罢了,所以凝聚力是不够的。 虽然锯手是他们的头,但一般情况下,他的命令也不会有特别的约束力。 “梁哥,这事你就别管了,反正这家伙是画爷的对头,我杀了他,到时候还可以到画爷那里去领点赏钱。”光头恶狠狠地说。 从他这句话,孙大圣又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眼前这些人其实是知道李潇的下落的,只不过因为事情可能跟画污有关,所以他们并不准备说出来,生怕已因此得罪了大佬画污。 光头很快露出了兽形,很多变异者其实是很难看出族系的,不是尖牙利嘴,就是厚重的护甲,光头虽然样子凶恶的,但异能显然也不入流,就是嘴巴变宽了,牙齿也变锐利了而已。 不过这也很正常,如果他再强势一些,那就有资格做画污的小弟了。当物资贫乏到一定的程度,即使是绝对有控制力的帮派,也不会随意挑选喽啰的,因为那也要消耗粮食。 锯手老梁叹了口气,见事情已经无法收拾,果然退了几步,作壁上观了。 土狼见光头显出兽形,有点看不上眼。 他上前一步,喝道:“渣滓,就凭你也敢在大圣哥面前招摇?大圣哥要是出手打了你,倒是长了你的脸了,来,看老子收拾你!” 孙大圣确实不太想出手,他怕一不留神,就将这小子给弄没了。 土狼也瞬间显出兽形,比起那光头看起来就厉害多了,光是身量就高出了一大截,肌肉紧绷,充满了爆炸性的。 两者目测比起来,土狼是一条纯种狼,那光头最多算是一条纯种中华田园犬,而且还是发育不良的那种。 土狼率先出手,一爪过去,光头的嘴巴就豁开了一个大口子,再一招黑虎掏心,胸部被撕去一块肉,鲜血飞飙,如果不是退得快,这一爪就直接将他的心脏给掏出来了。 这下也不知道要吃多少脑子才能补回来了…… 刚才还凶悍的光头,现在知道厉害了,一边退一边嚎叫:“哥几个都跟我上,咱们人多,啃都能啃死他们!” 但没人动,老梁不开口,谁会妄动?更何况,光头很大程度上都是自找的,谁愿意去趟这浑水呢? 光头见大家都不帮他,人顿时萎了,往后退到老梁身后,哀求道:“我错了,梁哥救我!” 老梁想了想,对孙大圣说:“兄弟,要不看我一个薄面,这事就算了?” 孙大圣摇了摇头,他做事从不看谁的面。 老梁毕竟也是在炼狱中活下来的,为人也有几分狠劲,见孙大圣如此果断地拒绝,他又不能看着他们在自己的地盘杀死手下,因此咬牙道:“兄弟,我知道你厉害,不过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们只有两个人四只手,我们有人有枪,如果一涌而上,只怕你也讨不了好去。” 孙大圣面色如常:“你可以试试。最好是你们能够杀得了我,如果不能,你们无人可以活下去。” 老梁没想到孙大圣竟然如常强势,面子上一时挂不住,冷笑道:“兄弟,可别小看我们,我们也是从鬼门关转悠了好几个来回的人,真要一拍两散,只怕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土狼大怒:“你也别高看了自己,大圣哥一人在数百只凿齿中都能杀个几进几出,如入无人之境,就你们这几个人,趁早歇菜。” 孙大圣真不想对自己的同类痛下杀手,但是看着眼前这趋势,好像有点失控了,这群人大部分头上原本白色的光晕,现在都慢慢变红了,一种杀戮前的压抑气氛正在慢慢地酝酿。 无奈之下,孙大圣摆手说:“我真不想杀人,杀了你们也没有什么成就感。这样吧,我给你们一个检验的机会,你们手中有枪的,尽管向我开,如果能够射出一颗子弹,我就饶了此人!” 孙大圣这话出人意料,众人以为他在开玩笑呢,等明白过来,齐齐拉动枪栓对他开枪,孙大圣冷眼看着,嘴角挂着一丝揶揄,他的心因此又冷硬了一层。 他虽然嘴里让他们开枪,那也是对人心的一种测试,可是这些人,哪怕再底层,只要抱团在一起,都能逞凶,有机会下杀手就毫不犹豫。 不过那老梁作为头领,手中虽然有枪,却没有动。 众人这才惊异地发现,他们的枪真的哑火了,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无法射出子弹来。 那光头刚刚燃起希望,可是没想到转瞬又被打下了地狱,心中顿时狂躁起来,从一同伴手里夺过一支猎枪来,冲着孙大圣就狠命扣动扳机,可惜那扳机在空响,就是射不出子弹来。 孙大圣吩咐土狼:“把人抓过来!” 光头顿时嚎叫起来:“梁哥,你要不救我,以后还怎么好意思当头?别忘了,这里可是我们的地盘!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 老梁抬头想说话,孙大圣却脸色一沉:“你要再多说一句,你们所有人,无人可活,我保证!” 土狼听到孙大圣说了“保证”两个字,心里不由一颤,虽然那些枪不可能打响,但是孙大圣被人如此恶意对待,心中肯定不好过,看来是动了真怒。 老梁一口气提到了咽喉,终于没敢吐出来,隐忍着放了下去,硬是没再说话,而是斥责光头道:“不是我不保你,你是自讨的,当时你让我不要管,现在又要求我救你,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光头一看自己小命不保,转而破口大骂:“姓梁的,你T就是一废柴,老子跟着你算是倒八辈子血霉了……” 土狼劈头就是一巴掌,将他那张臭嘴给堵住了,然后拎起来丢在孙大圣的面前。 孙大圣从地上捡起了那把弯了刀刃的匕首,用两根手指在匕首上滑过,那弯了的刀刃竟然神奇地被他捋得笔直,甚至寒光也更加凛冽了。 还是那把匕首,在光头的手里萎了,在孙大圣顿时就变成了神器。 老梁看在眼里,倒抽了一口冷气。 光头颤抖着问:“你想……干吗?” 这么没营养的废话孙大圣肯定是不会回答的,他自顾自地说:“我的规矩是,我问,你答,答案不满意就会受到惩罚。” “你想问什么?” “老问题,那两外来者,你见到了吗?” “见到了。”光头这下老实了。 “一起几个人?” “两人啊。” 孙大圣笑了,突然寒光一闪,光头的一只耳朵飞了。光头半张脸全是血,却也硬气的没叫喊。 “答案不满意,允许你再答一次。” 光头这次犹豫了,他实在不想告诉孙大圣实话,可是又怕自己仅存的一只耳朵也飞了。? “3、2……”孙大圣开始倒计时。 “三个人,三个人,他们一起有三个人。” 孙大圣点了点头:“这样才对嘛,那么我再问你,那第三人是谁?” “我不认得。” 又一只耳朵飞了,光头营养不好,血有点不够流了。 但光头这厮突然硬气起来:“你杀了我吧,反正说出来也是一死,这瘟疫之地,谁敢背叛画污?” 孙大圣点头:“那好,你就死吧。” 老梁突然扬声道:“兄弟,我来回答吧。那第三人就是画污!瘟疫之主画污本人!” 说起来,这个姓梁的还是敢于担当的。 画污,瘟疫之地的主人,他为什么要费心思救李潇呢?难道…… “你们谁知道画污的本名?”这个问题他只是随口一问。 “李洒。”老梁沉吟道,“好像是叫这个名。” “李洒,李潇,潇洒。”孙大圣服了,如果没猜错,这两人应该是兄弟。 他现在弄明白了为什么画污会帮李潇了,不过他还是没弄明白画污是怎么联系上李潇的,但这不重要,他会亲自去找画污一问究竟的。 其实此时在他的心里,杀李潇和找画污这两件事情,后一个反而更加重要了。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知道他们联系的秘密,他就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联系自己的父母了。 想到这,他手中的匕首突然一沉,直接从顶门刺穿了那光头的脑袋。像光头这样,孙大圣自然不能留。 老梁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但没有多说什么。 这个世界就是实力说话,得罪了强者,就只有死路一条。 孙大圣看了看老梁,他对自己的仇恨度不高,头上的光晕还是淡红的。 他想了想,说:“如果你们害怕因为说了这件事情被画污报复,那我劝你们找地方躲几天。” “躲几天?那之后呢?继续躲?” 孙大圣突然放声大笑:“再过几天,这世界上就没有画污了。” 他这话一说完,突然发现众人头上的光晕几乎都变成白色的,看来画污不得人心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4章 绝境的生活逻辑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也不再跟他们多啰嗦,既然目的达到,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义。 土狼继续追踪李潇的气味,往城内走去。 东莱市已经不复当年风采,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因为周围没有草木,沙尘暴时时来袭,整个城市的建筑灰蒙蒙的,看起来就像是废弃了一个世纪的死城。 老梁却跟了上来,在孙大圣身后悄声问:“大圣兄弟,你真是想干掉画污吗?” 孙大圣没吱声,土狼接嘴道:“我们大圣哥什么身份,会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吗?” 老梁咬了咬牙:“如果你们真有这打算,我愿意出一把力,帮你们。” 孙大圣没有回头,一边走一边说:“好啊,多一份力也好。只是我想问一句,你为什么要对付画污?” 老梁见问,似乎被勾起了不堪回首的往事,他皱眉道:“这事你们就别问了,你们只要知道,我跟画污有不共戴天之仇,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杀了他!” 孙大圣点了点头,问道:“那你觉得自己能够为我们做什么?” “我可以带你们去他的巢穴。” 孙大圣笑:“这个倒不劳你费心了。” 老梁看了看土狼,说:“我知道,这位土狼兄弟是追踪的好手,但画污不是一般人,他最擅自遁隐之术,你现在能够追踪他的气味,是因为他想让你追踪,也许你继续走下去,就会落入到他的陷阱了。” 孙大圣略有点意外,看来不可小看任何人的能力啊,虽然是小人物,但在关键的时候也许会起大作用。 因此他略好奇地说了一句:“你跟画污有这么大的仇恨,但是画污却并没有杀死你,这事有点怪啊。在这种世道能够镇守一方,按理不应该这么不谨慎的。” 老梁还是不愿意聊这个话题,他嘀咕道:“画污并不知道我恨他。” 孙大圣没再多问,转移了话题:“老梁,以你所见,现在咱们该去哪里?” 老梁说:“杀进老巢太冒险了。虽然我知道大圣兄弟您很厉害,但是画污身边有两三百名精锐的变异者和进化者,而且他本身是个遁隐高手,他的老巢自然是设置了很多陷阱和暗道,就算你打赢了,也不见得能够捉住他。” 说到这,老梁发现孙大圣好像有点不以为然,又继续补充道:“在东莱,画污也许不是最强的,但他一定是最滑头的那个,而且也是难杀死的那个。所以,我觉得对付画污,必须采取埋伏的手段才能一举击杀。” 孙大圣没说话,还未曾跟对手谋面,就影响士气那可不好,不过从老梁的话里可以听出,显然他并不认为自己可以正面挑战画污。 老梁说的计谋肯定是可行的,为啥,因此此人一直在伺机杀死画污,计划肯定不知想了多少个,所以他看似不在意说出来的计划,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很可能就是最佳的方案。 伏击?孙大圣突然笑了:“照你这么说,我们哪里都不应该去,应该跟你呆在一起。” 这下轮到老梁有点莫名其妙了。 孙大圣解释说:“我看你之所以带人在这一带坑杀食髓怪,只怕是一直在找机会伏击画污吧。我猜猜看啊,这个地方,虽然不是画污的常来之地,但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必然走过这里。” 老梁没想到孙大圣会如此明察秋毫,当下也不隐瞒:“没错,每隔一段时间,画污都会带人从这里出城去猎杀银蛛和其它的怪物BOSS。只是,我虽然有心,但一直找不到一击必杀的机会。” “你所谓一击必杀的机会是什么?”孙大圣好奇地问,依靠这些坑道和汞水,坑杀食髓怪还可以,伏击一个擅长遁隐的高手,那恐怕是等一辈子也等不来这机会了。 老梁自有他的说法:“他们出去猎杀的都是等级高的怪物,我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受伤,只要被我逮到一次,那就是跟他清算一切的时机!” 看来老梁恨画污已经恨入了骨髓,说到这的时候,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眸子也变得赤红。 “那我们就不用舍近求远了,就在你这个地方伏击吧。对了,你能保证你身边的人都可靠吗?” 老梁很自信:“唯一的刺头已经被你杀了,别的人,都很听话的。而且,我也从来没跟他们说过我要伏击画污,他们并不知道我的心事。” 孙大圣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问了他一个问题:“老梁,你说画污他们会出去猎杀银蛛,那是为什么,为了吃吗?” 老梁只微微迟疑了一下,马上又坦诚说了出来:“据说是这些等级稍高的怪物身上会有一种类似晶核的东西,吃了之后很长气力,还能改变体质,甚至增强变异者和进化者的能力,所以他们才会冒险出击的。” 孙大圣没想到这个秘密画污他们早就知道了,看来越是怪物等级高的区域,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 “你们有吃过晶核吗?” 老梁摇头:“那种高级的东西,我们怎么可能吃得到。你都看到了,我们能够不饿死,就已经很感激老天了。” 孙大圣没做声,这一刻,他想到了很多东西。 老梁领着他进了一幢破烂的房子,临街的一面墙已经塌掉了一半,但人躲在里面,既可以观察外面的动静,又能很好地隐蔽自己,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栖身之所。 “大圣兄弟,如果你不嫌弃,就先住这吧。土狼兄弟,我安排你住隔壁吧……” 土狼看了看老梁,拉住他攀谈起来:“老梁,这事完了之后,要不你带着这些人跟我们去江源吧。” 老梁很感谢土狼的好意:“兄弟,江源经历的,我们也都经历过。说实话,比起江源,我宁愿留在这里。” 土狼很是不解:“那是为哈?这里吃的都没有,地上寸草不生的,天天忍饥挨饿,甚至都要去吃食髓怪的脑子。” 老梁露出了几丝苍凉的笑意:“兄弟,我们这里虽然没吃的,但只要肯冒险肯努力,还能活着吧。自从东莱的环境恶化之后,那些凶残的怪物就渐渐变少了,就连围城的银蛛,都退到了十几里外了,没有了怪物的追捕,那是多大的幸福?” 土狼还真没这么想过,他只是一见到东莱变成这个样子,就觉得此地是地狱,但认真一想,地狱还真是有地狱的好处,至少怪物就很少来主动招惹他们了。偶尔有几只落单的怪物过来,宰了还能有肉吃。 老梁又说:“兄弟,你别看自己只出来这么十几天,也许等你再回到江源的时候,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你的意思,江源会像东莱一样,会遭到灭顶之灾吗?” “我觉得肯定不会越来越好,只有等到草木枯萎,连神和怪物都唾弃了,城市才会有末日般的安宁。而在这之前,怪物会绞杀一切,无休无止!” 土狼一开始觉得老梁只是胡扯,如今听他一解释,真是细思极恐啊。 难道东莱的今天,就会是所有城市的明天吗?这种情况,会蔓延至全球么?这个世界,真的无药可救了吗?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5章 新的设伏点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土狼想的是世界尽头,而孙大圣想的则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东莱寸草不生,这外域黑手将地球城市割裂圈养,到底是有何用意。 关于东莱的寸草不生,孙大圣的猜测是,会不会和天地精华被吸走有关,因为在江源的银盆岭天坑,就有专门吸收天地精华的装置,但总的来说,量级还小,对于偌大的地球而言,不至于因为损失这么点精华而枯槁。 不管如何,那塌陷的东瓜山,在这边事了之后,他势必要去闯上一闯的。 当然,如果能在近段时间有更大的突破,那再去闯就更加保险了。 毕竟,按照老梁说的,有龙一样的物什腾飞而去,那里要么没有怪物,一旦有,估计就是特斯拉级别的,自己还是要小心为上。 孙大圣在房间周围100米内布置了一些直径微米级别的金属丝,用以警戒。 虽然他不是巨蛛,但是却学了许多巨蛛的技能,只不过他更强,这100米内的金属丝跟他有很强的沟通,只要有一根被人弄断,他都能清晰地感知到。 接下来,他就开始修炼自己的内金刚。 金刚之眼开启之后,让他对耳、鼻、口三识的开启更为期待。 不过事情却也不会那么容易,金刚之眼虽然开启,但其实并没有达到巅峰。 他以前看过关于各类神通的,其中以眼神通最为难开,现在他已经啃下了最难开的金刚眼,那其它的会不会容易一些么? 他不知道,毕竟,那些只是佛道书籍里的记载,并没有明师出来阐述过。具体究竟如何,要亲自实证过后才能知道。 金刚显形之后,孙大圣控制金属肌肤,让其中一滴晶莹的精华液像血液一样在自己的肌肤之上流转,绕着自己大周天的运行轨迹,所谓大周天就是循十二正经一周。 即由下丹田以意领至膻中,沿手三阴由胸走手,接着沿手三阳从手背到头,再沿足三阳从头、背而下经足三里至足,然后,从足心沿是三阴太溪、三阴交至腹,再腹到胸,如此循行。 那精华液在绕行大周天的时候,会在关键的穴位中消耗,而消耗最多的,却是金刚之眼。 如此看来,金刚之眼并没有完全稳定下来,要臻于完美,还需要吸收更多的精华温养之。 第二天早上,土狼进来为他送来了饮用水,却没有食物。 这里最匮乏的就是食物,如果不捕猎,就只能挨饿,至于饮用水,地下水虽然失去了往日的甘甜,但凑合着还是能喝下的。 土狼没有带来食物,但是肚子却咕咕叫得响亮。 外域封城以来,人类的饮食结构也有了变化,特别是东莱这个地方,几乎就没有谁会按照三餐的时间点来用餐了,就像老梁这群人,一旦吃一顿,哪怕没吃饱,都可以做到两三天不再进食。 但土狼是从江源来的,他显然还没能进化到那一步,毕竟跟着青鬼混,他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这小子也是个比较内向的人,他想叫孙大圣去打猎,可又不敢说,毕竟人家是大哥啊,好在肚子的抗议声音够大,他相信孙大圣一定听到了。 果然,孙大圣说话了:“土狼,你这胃还是太娇惯了,不过是20个小时没有进食,就开始打鼓了?再饿6个小时,下午我带你去打猎吧。” 只要孙大圣愿意带他去,土狼就像是得了救,喜滋滋走到了门口,然后又回头问了一句:“那我们能带老梁一起去吗?” 孙大圣对土狼有点刮目相看,这厮才一夜工夫,就跟老梁混得这么熟了? 不过既然老梁跟自己的目标是一致的,并且也帮了自己不少,带着一起打猎混口点吃的,也没什么了不得的。 本身孙大圣也不是那种小气扒拉的人,他点了点头说:“他要愿意去就叫上吧。” “好呐,那我这就去跟老梁说说,让他也高兴高兴。” 土狼得到肯定的答复,乐得毛都翘起来了,他想,这下老梁要大开眼界了,他们眼中不可战胜的银蛛,在圣哥那可是秒杀的。 孙大圣修炼内金刚到下午才起座,金刚之眼得到了更好的滋润,使用起来更加轻松,而整体力量也提升到了1万6千斤300斤,是该去捕猎点银蛛来填填肚子了。 所谓整体力是指高技巧发力的状态能够击出的最大力量,并非指单一的推力或者拉力。举例来说,就目前而言,孙大圣的身体所能支撑的单一推力没有超过8千斤。 力量和体质都需要提升,所以晶核也是他需要的,晶核可以改造体质,精华液可以滋补内金刚,内外兼修,提升的速度才最快。 这次他就要以打猎之名,猎取更多的晶核。至于画污那边,他们也要去打猎,目的地是一样的。 孙大圣已经有了新的计划,就是在银蛛领地设伏,因为那里对他更为有利,可以进退自如。 三人出去的时候,那名用自身做诱饵的女子也要跟着过来,老梁数次呵斥,她依旧在后面紧追不舍。 孙大圣说:“让她跟着吧。” 这个叫阿娅的女子,食欲旺盛,为了吃的什么都敢做。难怪在食物枯竭的今天,她依旧能够保持前凸后翘的身材。 至于她的长相,嗯,请忘记用长相去衡量一个女人吧,她虽然肌肤细腻,但脸上全是污垢,而且是那种看起来永远都洗不干净的污垢。 孙大圣之所以愿意让她跟着,是因为她的胆量。 一个敢用自己的肉身“钓怪”的女人,一个明知可能会被唾弃却依旧要死缠烂打的女人,够格赏她一顿吃的。 在孙大圣这里,有胆量的人,有赏。 四人出了城,土狼指着那拒马上挂着的尸体问:“老梁,这些尸体是你们挂这的?” “不是,是画污做的,他隔段时间就会杀掉一些反对自己的变异者或者是平民,然后就将尸体挂在城外。不过我们倒是因此得了不少好处,因为这里经常会有尸体,食髓怪就会定期出现,我们也刚好可以诱捕它们。” 土狼偷偷说:“食髓怪终有一天会在这里绝迹的,毕竟这里是被怪物和老天爷一齐放弃的地方,只有城外那些封城的巨蛛,那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你们学会了捕杀巨蛛,那以后就不用愁吃的了。” 老梁傻笑:“所以我才会不怕危险地跟着来,想学习圣哥的捕猎之术。” 土狼白了他一眼:“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你这辈子只怕都学不会。” 阿娅一直都只是垂头跟着,她赤着脚,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长大衣,即使穿一百年都不会褪色的那种,因为它本身就是褪色的颜色。 孙大圣有点奇怪她的状态,这是个普通人类无疑,但她的生命力却异常旺盛,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她的行为都是非常“省力”的,不怎么说话,走路很放松,呼吸也很细长,就像是自然学会了“行走禅”一般。 有一些人,他们天生就跟“道”很接近,难道这个叫阿娅的女人就是那种人么? 而且这个阿娅也有很深的直觉,在离开城市大约三里的时候,她突然做出警戒状,低声道:“有情况。” 老梁一听马上就匍匐在地,孙大圣没动,他已经看到了。 那是一只长得很奇怪的生物:六条腿,三条尾巴,头两旁有两只巨大的螯节棘刃,头上覆盖着甲片,眼睛碧绿,齿细密尖利。 老梁也看到了,出声警示道:“是三尾蝎,我们无法对抗的存在!兄弟,快趴下,它们漫无目的的游荡一阵就会离开。” 三尾蝎,这哪里有蝎子的基因?就因为后面翘得很高的尾器? 孙大圣没有趴下,他看那三尾蝎的尾器,尖利无比,而且有一团绿色的光芒,应该是剧毒的玩意。 他又看了看三尾蝎的腹部,好像并没有银色的荧光,看来是没有晶核了,他顿时失去了猎杀的兴趣,也蹲了下来。 “老梁,现在三尾魔蝎还有吗?”他想BOSS级别的三尾魔蝎的身体里一定会有晶核,而且也许还存留着精华。 老梁摇了摇头:“以前多,现在这边没有,但北边东瓜山那边是有的。但谁敢去呢?” 孙大圣没吱声,东瓜山,山体陷落,有龙逃逸。他不知道那里是龙巢还是外域生物的基地,但老梁这么一说,他更是必去不可了。 在末世之前,说是知道的越多越危险,而末世后,知道得越多越主动。 慢慢的,孙大圣有点不乐意被幕后的黑手随意摆布了。有些秩序的链条,是该被打破了。 那三尾蝎果然像老梁说的那样,漫无目的地游走了一段时间之后,缓缓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继续行走,四人走了二十几公里,终于走出了不毛之地,进入了浓雾滚滚的银蛛领地。 到了这里,虽然水草再次丰茂起来,但地上都是纵横交错的蛛丝,老梁他们都紧张起来了,不敢再踏足一步。 土狼笑道:“你们放心,跟着圣哥走,就不会有问题。” 老梁笑了笑,还是没敢踏足,倒是阿娅,只迟疑了片刻,就跟上了孙大圣的脚步。 “你怎么敢进来?是出于对我信任吗?”孙大圣问。 阿娅摇头,解释说:“你能熔化蛛丝,而且不会振动蛛丝。” 观察挺仔细的。孙大圣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平常她都是惜字如金。 她的声音嘶哑而低沉,如果不是那胸,几乎要怀疑她是个男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6章 阿娅出战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没想到这阿娅观察如此仔细,特别是她的后半句话,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非常有洞察力,就算是土狼,也许可以看到自己熔断了蛛丝,但一定不知道自己在熔断蛛丝的时候没有产生丝毫振动,那可不是一般的工夫能做到的。 老梁也听到了,心中诧异万分,他没想到孙大圣能够隔空熔断蛛丝,就这能力,他就没办法学习啊。 而更叫孙大圣没想到的是,一进入这银蛛区,阿娅就在地上找野菜吃,她找的野菜比孙大圣认识的种类还要多,如果不是他有金刚之眼,有些她塞进嘴里的野草,他都不认识。 孙大圣心被微微触动,这个看起来像是垃圾堆里孵化出来的女人,竟然跟自己……很像。 四人继续前行,偶尔也能发现远处的银蛛,但它们大多聚集在一起,数量超过两位数,这是不能轻易招惹的,虽然孙大圣不在意杀它一回,但估计动静太大,会引来上千上万的银蛛过来,如果那样,事情就麻烦了。 四人离开大路,继续逡巡,终于在一个向阳的山坡上,看到三只落单的银蛛。 孙大圣说:“那就它们了吧。” 阿娅牙齿被野菜汁染成了绿色,但是她突然抬头说:“我去引它们过来。” 老梁略紧张,心想这个傻阿娅,你充什么大个,有孙大圣在这,用得着你么? 因为彼此差不多是同一类人,孙大圣却明白阿娅的心思,她是不想吃白食,要在捕猎中有所贡献。 “好,你去试试。” 阿娅顺势脱去了外面大衣,里面依然是一条内裤和一抹束胸,却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一条男式四角裤。当然她不是要脱衣诱惑谁,是嫌大衣麻烦,影响自己的行动。 她踮起足尖,像灵猫一样向银蛛靠近。 老梁看傻了,这阿娅在他的“部落”里,一直都扮演着人肉诱饵的角色,而且她的搭档换个不知多少个,就她从来不失手,所以她一向不缺食物,发育得也比别人要好一些。 他可真算是灯下黑了,没想到阿娅还有这种在蛛丝里走动的本领。 其实孙大圣也奇怪,而且比他更奇怪,因为他是知道阿娅在蛛丝里自由行走的原因的,这些银蛛个头大,所编织的网,自然比一般地球蜘蛛的网要大得多,而且缝隙也要大许多,而这个阿娅,她竟然能够用脚的大拇指在缝隙里行走,看起来就跟一芭蕾舞演员似的。 但这毕竟不是舞台,而是坎坷的山道,对人的平衡力和拇指的力量都是极大的考验,但阿娅行走自如,真的就像一只灵猫一般,速度快捷而轻便,这不仅说明她的身体素质好,而且反应速度也高于常人。 因为一般人即使能够见缝插针,那也不会像她这么自如,每走一步都要犹豫半天才能看清楚前面的路,但阿娅不一样,她的判断非常准确,落脚之地早就看好,就像是那象棋高手,能比别人多看十几步棋! “这个阿娅,很有意思。”孙大圣默默地想。 记得他刚刚跟这些人接触的时候,包括老梁在内,都曾经对他有浓浓的敌意,但只有这个阿娅,她就像一块不为所动的石头一样,脑袋始终都顶着白色的辉光,不偏不倚的态度,在这末日是何等宝贵。 阿娅很快就趋近了银蛛,孙大圣很好奇,她到底要怎么样将银蛛引过来呢? 她藏身于一颗大石后面,她用了一根木棍,轻轻地拨弄其中一根蛛丝,没多久,一只银蛛似乎感应到了猎物,它缓缓地爬了过来,向着阿娅藏身之处爬去! 厉害!孙大圣赞叹,自己也是因为有了这操控金属的异能,否则的话,自己的行事可能跟这阿娅完全一样啊。 阿娅就是那种化繁为简的高手,她从千万条错综复杂的蛛丝当中,准确地找到了那条属于这只银蛛的“警戒线”,从而成功地将它引了过来,而几乎不惊动别的银蛛! 见银蛛被自己引过来,阿娅感觉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她再次以见缝插针的方式跳了回来,只是胸前那一对跳动得有点厉害…… 阿娅回到了孙大圣的身边,一语不发地穿上了大衣。 虽然她动不动就会脱衣,但孙大圣敢肯定,如果哪个男人打他的主意,一定得要有九条命,否则真是不够死的。 “阿娅,你跟它先战上一战。” 孙大圣说,然后在念力的控制下,前方50米的蛛丝全部熔断,变成了一个小型的战场。 他总觉得这个阿娅有几分古怪,从她的身上,他总觉得自己能够悟出点什么来,又觉得她身上绝对隐藏着什么秘密。所以他才会让阿娅出战,借机观察她,看她在极限情况下的表现。 老梁真真吃了好几惊,阿娅可是他的金牌诱饵,如果死在这里,那损失就大了。 但事情的发展太快了,他根本就来不及抗议,何况,一到银蛛的领地,他就发现孙大圣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萧杀之气,令他根本不敢造次,他甚至有种潜意识的胆寒,很怕自己一语不合就被对方给收割了。 听了孙大圣的话,阿娅似乎略有些诧异,但马上收回了目光,因为那只银蛛已经翻过石头向他们扑过来了。 阿娅从大衣里拿出了一件武器来,那是一根中空的钢管,长约60cm,绑着两颗尖刺,看样子应该不属于食髓怪,估计是那所谓的三尾蝎的,因为孙大圣从那尖刺上看到了有毒的绿色。 这银蛛虽然比巨蛛的等级高一个层次,但是区别并不大,无非是蛛丝更为坚韧,个头更大,防护更强。 如果孙大圣要来收拾它,只要不惊动大部队,秒杀不夸张。 阿娅双手紧握钢管,身子微弯,就像蓄势的强弓,她神情专注地盯着目标,并不急于出击。 银蛛一溜密密麻麻的眼珠子,视觉几乎无死角,所以阿娅如果主动攻击的话,十有八九会将自己坑进去。 所以她保持出击的姿态,凝然不动。 “呼——” “蓬!” 银蛛动了,从喷管里喷出了蛛丝,速度快得就跟利箭一般,到了阿娅的头部,蓦然张开,兜头罩了下来。 银蛛永远是这一招,但考虑其数量,已然足矣。 阿娅一直都未动,直到那蛛网快要打开,她才猛然一个鱼跃,不退反进,向着银蛛扑了过去! 好生猛!这阿娅是不要命了吗?老梁有点不安。 “呼呼!” 银蛛被眼前这人类给激怒了,连续喷出了两道蛛丝。 阿娅继续保持逼进的策略,一个前滚翻,在躲开两道蛛丝的同时,竟然真的被她突到了银蛛嘴边! 以孙大圣对轨迹的预判能力,都不敢做如此冒进,刚才那蛛丝离阿娅只有不到1cm的距离,几乎擦着她的头发飞过去,如果不是她长久不洗头,头发贴在脑皮上,这一下就已经被银蛛给网到了! 阿娅的战术很清晰,这些银蛛有远程攻击能力,那么她就必须靠近了打,哪怕对方看起来再可怕,那也不能拉开距离,必须要敢于冲上前去与之“亲热”,与之肉搏! 她终于如愿以偿,冲到了银蛛的眼皮子底下,那恶心的、密密麻麻的暗红色眼珠子就在她的面前! 阿娅抡起了钢管,一下凿穿了银蛛的一只眼球!她用的力量并不大,但是速度极快,打击点极其精准。 一举击伤银蛛,说明她早就做过研究,这些银蛛的其它地方都有护甲,要想凿开并不容易,但是无论什么样凶恶的生物,它的眼球玻璃体总是不会太硬。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7章 人比人气死人(后有重要ps)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呀!” 老梁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他还真没想到阿娅会如此生猛,直接一钢管就凿穿了银蛛的眼球。 他认得那钢管上绑着的尖刺,那是三尾蝎的尾刺,剧毒,被刺中的人,会在十几秒内肌肉融化而亡! 阿娅一击中的,旋即后撤,她的战术意图已经达到了,现在只要尽量远离银蛛就行了,她要等银蛛毒发。 但孙大圣觉得够呛,这种能够溶解肌肉的毒物,对银蛛是无用的。因为银蛛肌肉中含有大量的金属物。 果然,阿娅跟银蛛周旋了几圈之后,那银蛛不仅没有毒发的迹象,反而越战越勇,越杀越凶! “它免疫这个毒素!”老梁大声提醒道。 阿娅心里也知道,但是很无奈啊,如果不能毒死它,靠着她的力量杀死银蛛不是没可能,但是很危险。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说好是跟孙大圣来打猎,然后见识一下他的手段的,没想到到了这里,却变成了一个女子对抗银蛛,三个男人站边上看戏。 老梁按捺不住了:“圣哥,还是您出手吧。” 土狼没敢说话,但他看了看孙大圣,也是这个意思。因为他见识过孙大圣的手段,要杀银蛛,举手之劳而已。 孙大圣摇头:“暂时没必要。你们也不要出手,你们也许有异能,但是对付银蛛的话,你们反而不如阿娅。” 这话从何说起呢? 土狼和老梁都有点不服,他们会不如眼前这个女子么?而且还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可是转念一想,确实是啊,至少这个普通人,她敢于直面对抗一只银蛛,他们敢么? 他们的对话阿娅是听见的,但是她从没想过出声求援,自从灾难发生以来,她就明白,不要求人,也没人可求! 阿娅瞅准了一个时机,突然高高跃起,使出全身的气力,狠狠地敲在银蛛的脑袋上,她知道银蛛的脑袋是有金属护甲的,但没办法,她没得选择,也许只有击穿了它的脑袋,才能让它彻底歇菜。 “锵!” 一流火花闪过,钢管上的尾刺凿进了银蛛的脑袋,但遗憾的是,并未让银蛛马上死去,反而是尾刺卡在了银蛛的脑袋上,让她一时不能拔出! 银蛛一甩脑袋,阿娅人飞了起来,但她依然没有松手,人在空中借势一荡,竟然站到了银蛛的背上! 不过这下够呛,因为银蛛的背上除了有金属护甲,还有无数的尖刺,赤着脚的阿娅脚下鲜血直流,但她很能忍痛,一声不吭,继续死死握紧那钢管就是不松手。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自己一松手,那银蛛再借势碾压过来,那自己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不过现在麻烦也大了,虽然她看起来是站在了银蛛的背上,但一点优势都没有啊,银蛛背不比马背,上面全是尖刺,无论如何你不能坐啊…… 而且它不断挣扎摇晃,阿娅就像是惊涛骇浪里的扁舟,翻江倒海的,随时都可能翻船。 银蛛愤怒而疯狂地想将阿娅从背上甩下来,而阿娅就跟一不死小强似的,死命抓住钢管,就是不撒手,哪怕双脚鲜血淋漓,哪怕虎口被震裂渗血,她依旧咬紧牙关,死都不放松!比史上最恶毒的蚂蟥还要难缠,叮上就不松口了。 到最后,大约坚持了5分钟之后,那本身就好静的银蛛也支撑不住体力的消耗了,它带着背上的阿娅,快速地往回爬去! 孙大圣本来想看阿娅的极限,可没想到却看到了银蛛的极限,这种可怕的外域生物,原来也是有体力极限的,只要坚持5分钟,它们就开始乏力了。 他当然不能任由银蛛将阿娅带走,如果再招来大群银蛛,那就不可收拾了。 孙大圣飞出一支重镖,一道银光如电光闪过—— “噗!” 别小看那小小的重镖,重量足有5公斤,力大势沉,准确无误地射入了银蛛的脑袋之中,然后控制金属元素来一个礼花状的爆炸变形,那银蛛立扑! 孙大圣走过去,从银蛛的脑袋中将那重镖吸了出来。 阿娅也从银蛛的背上跳了下来,那双赤脚踩在地上,所过之处,都是殷红的鲜血。 她蹲下身子,从大衣内衬扯下两块,作为绷带缠在足背上。 孙大圣则在收获战利品,先是从将银蛛的八条腿金属扯下,抹去上面扎人的刚毛,然后丢给土狼。 土狼就在原地生起火来,并用树枝做了一个烤架,将那些蜘蛛腿放置在上面,这些他做过无数次了,熟络得很。 孙大圣一抓插进去,将银蛛的胸骨撕开,从中取出一颗粟米大小的晶核来,那晶核虽小,却放射出诱人的毫光,令人目眩。 孙大圣却没有继续闲着,两支柳叶刀飞出,悠悠然竟然飞出了100米远,然后拐着弯分别刺入剩下两只银蛛的脑中!金属射线迸溅,蛛脑变成蜂窝!两连击,秒杀! 当孙大圣从远处带回16只蜘蛛腿的时候,老梁看孙大圣的眼全是星星了,这厮在东莱为了一口食物挣扎求活,突然见孙大圣的食物来得如此容易,他整个人都不淡定,只想跪下来唱征服啊。 唉,这世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如此,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孙大圣一共收获了三颗晶核,他要独吞的话,没人敢有异议,不过他还是拿出一颗丢给了阿娅。 阿娅接在手中,紧紧地握起来,看着那毫光从指缝里漏出,眼睛都被点亮了。 她就那么捏得紧紧的,然后将拳头递回给孙大圣:“我不能要。” “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阿娅脸很脏,但是眸子很亮:“没有你,我们连吃的都没有,我不能要。” 她心里是很想要的,但又总觉得不太妥当。晶核是什么东西?那是画污他们那样的老大才配吃的高级玩意,据说吃一颗银蛛的晶核,可以长三十多斤的力气。 孙大圣没理会他,坐到火边烤蜘蛛腿去了。 阿娅的拳头伸在空中,愣愣的就像个雕塑。 土狼笑道:“拿着吧,阿娅,今天全靠你们两个了,我和老梁完全是混吃。当然,如果圣哥要赏赐一颗给我,我也不会推辞的。” 阿娅终于收了回去,似乎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有拥有晶核的一天。 “怎么用?”阿娅问。 “吃。”孙大圣笑,“那不是你最擅长的么?不过我建议你,最好是现在就吃下去,然后不要吃别的东西,以空腹状态消化吸收这枚晶核,效果最好。” 土狼大笑:“圣哥,你这招妙,阿娅这大胃王不来,我就可以放开肚皮吃了。” “嗯,吃吧,撑不死你!不过吃完这顿,下次得等48小时。”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8章 鸦兵侦查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土狼炫耀式地敲开了那蜘蛛腿,挖出里面细嫩的肉来,放在嘴里一顿啜,吧唧吧唧的也不嫌寒碜。 要说这蜘蛛腿真是美味,比之螃蟹腿也不遑多让,老梁好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他吃了一口,就像老烟客那样深吸了一口气,半天才蹦出了一个字来:“爽!” 他们这里一顿饕餮大餐开动,一般糙老爷们,吃东西响动很大,加之那蜘蛛腿被烤熟之后香气四溢,这对还是空腹之中的阿娅是一种极度的折磨。 不过意外的是,阿娅在吃掉了那一颗粟米大的晶核之后,就穿着大衣,远远地避开他们,躺到那大石头边上去了。 她背对着他们侧卧,看起来很随意,不过孙大圣看她那姿态,却是吉祥卧的姿态,当年释迦摩尼中毒之后就是以此吉祥卧涅槃的。 不过她究竟是不是一个古术修炼者,还得看她能够坚持多久。 土狼一人独食了六条腿,把肚子都撑圆了,硬是吃不下了,又往背包里塞了两条腿,这才作罢。这小子,贪心得很。 老梁吃得少一些,因为他不习惯狼吞虎咽,那样不仅不利于消化食物,而且吃多了也是一种浪费,他在食物极度匮乏的地方生活久了,养成了最大可能使用食物的习惯。 但他也很矛盾,因为如果省下来的这些食物不能由他带走,那省下来有什么用?所以他一直在端详孙大圣,想知道他分配食物的原则,毕竟,在老梁那里,分配食物是一件大事。 孙大圣吃得很慢,享用完两条蜘蛛腿之后,看老梁表情纠结,明白了:“你们两个,每人八条腿,吃不完自己带走。我跟阿娅一共分享八条腿。” 老梁听到这,顿时放下心来,再也不肯多吃了。将剩下的六条腿捆绑起来,要带回去慢慢享用。 两个小时过去了,阿娅依然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不动地躺着,看起来就像进入了深度的睡眠,丝毫不受这边吃喝的影响,这可真是难得啊。 孙大圣好奇起来,他想知道阿娅究竟能躺多久。 保持一种姿势不动其实是很难的,高手动如脱兔,静若处子就是指这个意思。 有时候,静比动还要难,要你联系行走10个小时都能坚持,但让你静坐1小时那可就难了。 但天色慢慢就暗下去了,等到了晚上,这些银蛛的活动就会频繁起来。老梁可不敢晚上还呆在银蛛的领地。 孙大圣看了看他们两个,说:“你们先回去吧。不要打扰阿娅,我在这等她。” 老梁如遭大赦,和土狼一起离开了。 土狼本来还想等孙大圣,可是想着自己在这也只是碍事,孙大圣那里,根本就不需要帮什么忙的,于是也不啰嗦,跟着老梁一起回东莱了。 却说两人出了银蛛领地,老梁突然看到空中的一个黑点,顿时悚然动容,拉了一把土狼,两人躲进一棵朽木后面。 “咋回事?那不就是一只乌鸦吗?怕什么?”土狼不懂。 “那是丧鸦的东西。” “丧鸦?那东莱北区的老大?” “嗯,北区我们现在叫骸骨山,老大就是丧鸦。他善驭兽术,养了一群乌鸦,这些乌鸦就是他的耳目。” 土狼听到这也有点好奇了:“能够派出乌鸦来做侦查兵?这家伙也够厉害的了。驭兽术,真有这种东西吗?” 老梁感喟:“真有啊。其实我也会驭兽术的,只是我水平低级,不如那丧鸦。” “老梁,真的么?你都会驭什么兽呢?” “现在可没兽可驭了,被银蛛锁城之后到现在,东莱城连老鼠都见不到一只了。” “那丧鸦怎么有?” 老梁嘿嘿冷笑:“强取豪夺呗。” 土狼看老梁脸色有点不好看,就没再追问他和丧鸦之间的故事,不过他还有一个疑问:“丧鸦的乌鸦到这边来做啥?这边不是画污的地盘吗?他不怕激怒画污?” 老梁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画污和丧鸦早就结成同盟了,他们现在放出乌鸦来,说明他们马上就要开始新一轮的狩猎了。” “你的意思,他们也要去狩猎银蛛?那圣哥和阿娅岂不是会有麻烦?我们得去叫他们回来。” “嗯,咱们兵分两路,你去提醒圣哥,我要回去招呼一声,画污这些家伙,见到我们的人就会劫掠的,如果抢不到东西,说不定就会杀人。” “好吧,那就这样。” …… 银蛛领地。 孙大圣看着阿娅岿然不动的姿态,心中略感欣慰,看来在普通的人类中,并非只有自己会古老的修炼之术啊。 不管阿娅是如何修炼的,但这个修炼给她带来了莫大的好处,使得她一个普通人也表现出了进化者才有的潜质。 就在他也准备吞下晶核的时候,土狼又回来了。土狼将老梁的话跟孙大圣复述了一遍。 孙大圣喃喃道:“竟真有驭兽术啊,自从灾难发生之后,地球的野兽已经变得极少了,不过能够侥幸活下来的,那一定非比寻常的。” “圣哥,那我们怎么办?” “他们要来,那不是正好吗?我来这里,不就是要等他们的么?” 土狼点头:“那好,那我去警戒,到时候打他们的伏击!” 孙大圣点了点头:“你可以在银蛛领地的边缘埋伏,如果有发现,不要有动作,过来告知我就可以了。” 土狼领命而去。孙大圣也盘膝坐下,然后将那两颗晶核尽数塞进嘴里。 他坐下之后,只是放松身心,并没有修炼内金刚,他开始思考那乌鸦的事情。 那李潇能够知道几百里外有个东莱生存点,而且画污还能提前在此迎接他,是不是因为这只乌鸦穿越了二百多公里为江源的李潇带去了讯息呢? 这事他越想越有门,但要确凿的证据,那还得从丧鸦嘴里套知了。 当天夜里,画污跟丧鸦的狩猎部队并没有过来,第二天早上,那不祥之鸟再次在边缘盘旋,但它并不发出聒噪而不祥的叫声,它沉默得就像一只幽灵,在银蜘领地的边缘绕行了几圈,然后又飞了回去。 这一次,要来真格的,估计那画污的狩猎部队,马上就要开进银蛛领地了。 土狼看着天空那只乌鸦,心里暗想:“驭兽术?到底有多强,丧鸦那小子能够通过乌鸦看到这一切么?还是乌鸦会回去将自己所见的告知他?但又怎么告知呢?他会鸟语?看来下次见到老梁,还得多问问。”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89章 有来无回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银蛛领地的清晨,光线很暗淡,一片迷蒙,似一个永不会醒的、陷入了死循环的噩梦。 这里看不到阳光,但雾水很重,黏稠的空气使得呼吸变得很不通畅。 早上,阿娅终于起来了,她这一卧竟然躺了十几小时。 当她爬起来,眉毛、睫毛上都被露水打湿,水滴落在脸上,流出一条条印痕来,看起来更脏。 孙大圣也不问她修炼术的问题,阿娅向他点了点头,眸子好像更亮了。 她好像不会笑,但孙大圣并不需要伪装的笑,看她头上辉光变得浅紫,说明友好度在上升,这就足够了。 然后她自行生了火,那里还剩下六条蜘蛛腿,阿娅烤了一条,还折断了,送一半给孙大圣。 她在老梁的“部落”里养成了许多规矩,比如有了食物,首先要孝敬当家的。 孙大圣接过来吃了,有时候,拒绝还不如接受来得简单。 从阿娅睁开眼,到两人吃了早餐,彼此之间没有一句话,但一切和谐得就像这个早餐,香喷喷又养分足。 吃完早餐之后,阿娅以极快地速度将火灭了,找到枯叶掩盖住痕迹,并将剩下的蜘蛛腿都藏了起来。 她麻利地做着这一切,速度快而有条不紊。 孙大圣有种荒谬的感觉,好像是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一个女版的自己。 但她真的不像个女人,一点都不会拾掇自己,嘴角还挂着碎肉屑,孙大圣看了看,欲言又止。 阿娅却会意,没有用手去擦,舌头伸出来,嗦了一下,将那碎肉给卷进嘴里。 这舌头灵敏的……如果练毒龙钻,一定是高手啊。 “这个,给你。” 孙大圣替她做了一件背心,很贴身的那种,以银蛛金属做的,护甲能力一般,但总比她赤着上身只穿一抹束胸要好。 阿娅看着那银色的背心,很硬,竟然是金属的,分开是前后两片。 她脱下大衣,将那背心穿上,用金属暗扣链接起来,一件银得有些炫目的背心就完成了,非常贴身,孙大圣目测女人尺寸的能力一向不弱。 阿娅没有道谢,但是头上的辉光变成了深紫色。 在制作这护甲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膜翼材料,只是因为此时他已经远离了江源,膜翼原材料已经不足,又未找到替代品,所以就省了下来。 顺带他还研究了一下那支从银盆岭天坑外域基地弄下来的金属灰光棒,这神器到手之后,他还一直没怎么理会它。 这条灰光棒子有两个怪异的特性: 一方面它就像海绵一样,好像可以吸收无尽的能量。 他曾经想过将灰光棒一部分做成吸能层,放置在护甲夹层,估计那样一来,什么样的攻击都能被吸收了。 但副作用却是,他自己力量在释放的时候,都会被灰光棒吸收一部分,这可真是有点变态。 为了防御牺牲自己的攻击,这可有点不合算的。 第二个方面,这灰光棒在海纳百川的同时,还特别不蓄能,无论吸收多少能量,会以极快的速度将吸收的能量辐射出去! 这东西绝对是个宝贝,但目前孙大圣还没想到如何利用它。 …… 就在此时,土狼飞奔而来,他微微有些气喘。 “圣哥,画污的狩猎队伍来了,十二人。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银蜘领地的边缘。” 说完之后他看到了阿娅那银白的铠衣,她这么一穿,如果再将脸上的污垢擦去,人顿时就飒爽了,有几分美女战士的感觉了。 “怎么行动?”土狼问。 孙大圣说:“各自隐蔽,各安天命。” 土狼听得心头一凛,孙大圣言简意赅,虽然听起来有点无情,但听得多了,也许可以活得更长久。 孙大圣迎着来路走去,他全身都笼罩了一层薄薄的不足4mm的金属肌肤,将体味跟外界隔绝,就算对方阵营中有嗅觉出众的变异者,他也不怕。 他就像灵猿一样爬上一颗大树,人藏匿于枝丫之中,并且让自己的金属肌肤稍稍变形,人看起来就跟一根大树枝没什么区别。 要说他现在的拟态能力,真是有点强悍。如果他要成心变成一块石头模样,那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他现在的作战目的有两个: 第一,杀死所有人。 第二,进一步获取有关画污的讯息。 让画污的人有来无回,既能让他如坐针毡,备受煎熬,又能尽量多地消灭其有生力量。 而且孙大圣背靠银蛛领地,有足够的战略纵深,可以确保自己的安全。 …… 那十二人进了银蜘领地之后,一直都很小心,十二人的狩猎小组,头领叫冰王子,长得很英俊,有一股子的酷劲,加上又是冰系进化者,所以就得了这么个二不挂五的绰号。 旁人叫他冰王子往往带有揶揄的意思,偏偏他自己还蛮当真的,于是慢慢地就扮酷扮上瘾了。 不过这人二是二,本领却在,他是三级进化者,具有统领众人的实力,在画污的瘟疫之地,他是核心成员之一。 冰王子以冰系异能开道,冰冻足下的蛛丝,不过他很快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因为那些被孙大圣破坏的蛛丝还没有被复原。 银蛛会在领地游弋,但有频率,一般而言,被破坏的蛛网三天内会被它们修补,所以冰王子就觉得,这里近期一定有人捷足先登了,而且很可能还在。 听冰王子如此说,众人顿时就七嘴八舌了: “咦?还有这种事,南门口这块地,就是我们画王(画污手下对他的称呼)的盘口,谁敢过来?难道是丧王爷(丧鸦的称号)派的人?” “不会的。丧王爷跟我们是合作关系,即使不出人力,也能分到一些战利品,他何必派人来偷猎?” “不管是谁,咱们还是多个心眼,别被人给伏击了。” “我靠,谁敢伏击我们?活得不耐烦了吧,就算是独狼那边的人,他也不敢伏击我们啊。” 冰王子听了众人七嘴八舌的谈论,一点头绪都没有,于是就说:“大家别争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如果真撞上人了,不管是谁,直接杀了掳了!” 听了冰王子这霸气侧漏的总结,大家更加恣睢了,根本没将隐藏的小贼放在心上。 也有谨慎的,觉得对方既然敢来银蛛领地狩猎,而且还能躲过乌鸦的两次侦测,说明也不是简单的货色。 但这些谨慎的人,即使想到了这一点,也不会轻易说出来,因为他们都知道,冰王子这个人,是非常自负的,别人的意见,根本听不进去。 孙大圣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心中觉得好笑,他要杀这些人,根本就无需躲着,只是因为他想了解更多的讯息,所以才会暂时将人头寄放在他们的脖子上,却没想到这个叫啥冰王子的,见到人就要杀戮洗劫,真是小喽啰将主意打到山大王头上来了。 不过他们狩猎银蛛的方式还是挺巧妙的,先划定一个区域的银蛛,大约三五只,然后就绕着它们用火系能量烧一个圈,构成一个安全区域,不会惊动到其它的银蛛。 接着由冰王子和一名二级火系进化者出面,他们各持一支步枪,开枪之后,那远处的银蛛中弹不是被冰冻住,就是被子弹击中发生了小型的爆炸。 孙大圣探测了一下他们用的弹头,发现弹头是空心,里面有储存着火系或者是冰系的能量。 这个方式不错,依靠这个方法,进化者持枪之后,可以让远程攻击的距离大大提升。 看到这里,孙大圣隐隐觉得,这银蛛封城的局面,应该很快就会被打破了,因为新人类已经慢慢适应了它们,并且学会了如何对付。 要不了多久,城区之间的幸存者,会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当然,这种交流也许是杀戮。 冰王子他们猎杀银蛛的效率很高,射击过后,变异者开始入场,他们体力强,所以负责干粗活,主要是捕杀和剥取晶核。 到这,孙大圣算是基本了解这些人的捕猎方式,那么接下来,也就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了。 他从树上滑了下来,旁边负责警戒的人还没见着他的影子,就被他的重镖一下洞穿了脑袋! 孙大圣双手左右开弓,数道银光几乎同时发出,那感觉炫目至极,就像是他身上突然迸射出六道金属射线! 六支重镖干掉了七人,其中两人是因为站的角度太帅了,直接被孙大圣一刀穿两! 剩下五人,其中四人正往回拖战利品,而另外一人正是冰王子,他就像监工一样看着他们干活,突然觉察到异样,一回头,发现自己身边的人突然全倒毙了! 冰王子惊怒交加,举枪就是一梭子,但令他意外的是,子弹好像卡镗了,关键时刻不能喷出仇恨的火舌,很是要命啊。 孙大圣用手指了他一下:“你不急,我还有话问你。” 冰王子更是怒不可遏,老子不急什么,你还有什么话问我?老子现在就要干死你! 他以一种潇洒的姿态从身后拔出狭长的日式太刀来,一刀竖劈,劈出一股寒冰能量,兜头袭向孙大圣的脑袋! 这是要一刀开瓢的节奏? 冰王子这一招够威风,但是很可惜,差了那么一丁点的准头,几乎擦着孙大圣的头皮过去了。 其实孙大圣的金刚之眼中,冰王子还没出招就被他洞悉先机,所谓差点被干掉,只是一种错觉。 孙大圣不想杀冰王子,不是因为他强,更不是因为他帅,而是因为他是这些人的首领,首领嘛,肯定有价值一些,知道的事情多一些,才值得一审。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0章 知己知彼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但是冰王子已经气疯了,他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无视过?什么时候吃过这样亏?如果不能杀掉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那他的人生就有了污点,再也不好意思在别人装逼了,对有些人来说,装逼就是生命全部,哪怕世界已经是山穷水尽,装逼事业是绝不能断的。 冰王子的太刀疾若闪电,绽放出一道道蓝芒,不断劈击孙大圣。 孙大圣头也没回,以身力抗,似乎根本不在意对方攻击,确实,以他目前的防护,他有这个资本,无论冰王子怎么砍杀,回馈的永远是miss。 冰王子正全神贯注地攻击孙大圣,没想到,斜刺里突然跳出一人,手里捏着一根短棍,棍头绑着尖刺,一棍扫向他的面门,这是要破他的相。 冰王子大吃一惊,撤回太刀一挡: “叮!叮!叮!” 对方攻势如虹,连续三棍,震得他双手发麻,人往后退了两步,一刀横抽,扫出一条半尺长的蓝色寒光,才堪堪逼退了对方攻击的节奏。 冰王子定睛一看,对方竟然是个女子,虽然脸上有油污,但下身一条短裤,上身一件紧身的银铠,看起来很有几分飒爽和一份另类的性感。 就是这个女孩,要破自己的相么?冰王子搔首弄姿地摆了一个很酷的姿势:“妹子,打人不打脸,你这是存心要破我的相?” 回答他的,是行云流水一般的攻击。阿娅的手中虽然是一条钢管,但她动作舒展,姿态优美,节奏顺畅,一条钢管,硬是被她舞出了几分剑意! 冰王子手中的太刀真的很酷,但他其实并不善使刀,耍来耍去,无非就是劈砍凿刺,虽然狠劲十足,效果却不佳。 阿娅就不同了,手中的钢管,进退自如,攻防有度,攻则紧锣密鼓,势如破竹,防则绵密无间,水泼不进,一看就是练过的,套路很溜。 冰王子着实无奈,只能使用寒冰异能,迫开阿娅,以寒冰箭射之! 此时孙大圣已经轻松搞定了四个人,回头见两人斗得正酣,当下罢手,也不着急,先看戏再说。 他一看阿娅的身段手法,就能断定,她一定是练过的,而且不仅是套路那么简单,也许是很纯粹的那种古武剑法。 孙大圣本人没少琢磨拳法,但是器械方面的知识,一直了解不多,传统的武术套路,他又不屑去学,因此这方面,他向来就是一片空白的。 阿娅斗银蛛的时候,未能表现出器械能力,如今跟冰王子一战,那种协调性和节奏感浑然一体,使得动作极具美感又实用!进退自如,无懈可击,冰王子,纵使凭借寒冰异能的优势,依然无法战胜阿娅! 以前,孙大圣之所以看不起传统的武术套路,只因为那种套路太没有实用性,舞蹈成分多,美是美了,但实战性不强,就算街头一个小混混,随便一个板砖都能把老把式砸趴下。 如今见识了阿娅的套路,他才明白,原来杀人的动作,也是可以如此美丽的。 孙大圣看得津津有味,那边冰王子却叫苦不迭,他是一名寒冰系的进化者,强大的是他的寒冰技能,而不是体力,阿娅如此苦苦缠斗,他的小身板,早已经汗透了衣裳。 特别是当他看到孙大圣已经解决了他所有的手下,站在一边,像一条狼一样的虎视眈眈,心里更是七上八下,节奏感完全乱了,比起对手阿娅,他的动作难看又别扭。 就他这样的水平,如果不输,都对不起孙大圣这个观众。 土狼自然无需出手了,他奉大圣之命,再次前去银蛛领地的边缘埋伏侦查。 这边,俩人的战斗已经到了出结果的关头—— 久攻不下的冰王子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连续三道寒冰箭,分别攻击阿雅的上中下盘,这种全方位的攻击,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能量。 阿娅玄妙的一个类似太极阴阳鱼旋转身法,不仅躲开了冰王子的最后攻击,还转到了冰王子的身后,然后钢管挥出,那尖利的尾刺对准了冰王子的后脑勺! 这下如果砸准了,冰王子就得当场一命呜呼! “铛!” 阿娅的钢管却落到了孙大圣的手中,阿娅有点意外的看着孙大圣,不懂他为什么要救冰王子。 孙大圣说:“我还有事要问他,现在还不能死。” 说着他一把抓住冰王子的太刀刀刃,轻轻一抖,那刀就像面条一样寸断萎地。 冰王子脸色煞白,知道自己在此人面前走不过一招,看此人杀伐果断,想必问到想要的情报之后,定然不会饶他性命。 “要杀要剐随你便,老子不会告诉你任何事!”冰王子啐了一口,貌似很硬气。 “你的意思,你是一个硬汉吗?” 冰王子哼了一声,没有作答。 “我最喜欢审硬汉了,那才有成就感,你千万不要轻易松口。” 孙大圣想了想,说:“我先说一下我的规矩,现在我来问问题,你来回答,如果你不回答,或者是你的回答没有令我满意,那你就要付出代价。” 阿娅见没自己什么事了,也不在这里呆着了,缓缓走到边上去了。 “阿娅,你把那些战利品收拾一下,这次的晶核全部归你,我只要你一点点的东西来换。”孙大圣先安排阿娅做事。 一点点的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对于阿娅来说,她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也是一点点的。 想到这,阿娅反而犹豫了。 孙大圣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话语中有歧义,就补充了一句:“你先去处理战利品,等会如果你不同意,交易可以作废。” 听到这里,阿娅的动作就重又麻利起来了。 孙大圣转头看着冰王子:“现在只剩下我们俩了,现在我来提问,第一个问题是,你是不是画污的核心成员?” 冰王子,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神态,但下一秒,他的这种神态就灰飞烟灭了,因为他的耳朵不翼而飞了。 孙大圣很无奈的说:“你也太不划算了,这个问题能值得你一只耳朵吗?我再问一遍,你是不是画污的核心成员?” “是,是!”冰王子表情非常怨毒,他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是因为觉得这个问题,换了自己一只耳朵太不合算了。 他不自觉地被孙大圣给带到了沟里,忘记了自己就算是全部回答正确,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第二个问题,像你这样的核心成员还有多少个?” “12个。” “第三个问题,比你强的有几个?” “3个……不对,5个。” “画污有没有亲兄弟?” “没有……啊!我又没有说假话,你为什么要……”冰王子再次惨叫,因为他的另外一只耳朵又飞了。 孙大圣解释说:“因为你的答案让我不满意,据我所知,他有一个亲兄弟,名叫李潇。” “可是我真不知道!”冰王子一脸的怨念。 孙大圣有点意外,确实,这种事情可能他真的不知道,画污也没有必要把自己亲兄弟的事情到处宣扬,这样只会给敌人有机可乘。 “那你这耳朵掉的也不冤枉,只能怪你自己不知道,当然你也可以怪画污不告诉你。” 掉了第二只耳朵之后,冰王子发现,孙大圣一直看着自己的鼻子,他的心理抵抗防线彻底垮掉了,作为帅哥,如果没有了鼻子,那干脆就不要活了。 孙大圣想了想,也没必要继续折腾下去了,进入最核心的问题:“介绍一下画污集团最强的三人吧,他们的名字和特征。” 冰王子回答了三个人,第一个,画污,全身是各种诡异纹身,辨识度极高。攻击方式不明,被他攻击的对象常常莫名死亡,身上都看不出任何伤痕。此人善于遁隐,经过晶核改造,体质也非常强,几乎没有弱点。 第二个,暴龙,肌肤钻石化,钻石拳头,力量不仅是瘟疫之地排第一,在整个东莱都能排第一。 第三个,孙晶晶,会吐丝,丝上有剧毒,武力值不高,却很难缠。 孙大圣对他的这个答案还是比较满意的:“倒数第二个问题,画污的储备库在哪里?” “这个不是秘密,青鸟地下商场。守卫严密,放置有暗哨,接近者,立毙!” 要说这冰王子后面的回答还真是极其配合的,但孙大圣的最后问题一出,他就呆若木鸡了。 孙大圣问的是:“你想杀我吗?” 这什么狗屁问题?如果他回答“想”,那孙大圣可以说,既然你想杀我,那我杀你也算是顺理成章了;如果回答说“不想”,那孙大圣会说这是假话,然后也可以杀了他。 冰王子忿然道:“你想杀就杀,何必如此戏弄!” 孙大圣叹息:“其实你小看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直指人心,杀人者人恒杀之,这个道理,知道的人很多,真懂的人也不少,但是会遵照执行的就没几个了。” 说罢,孙大圣拎起冰王子,倒插在地上,脑瓜儿瞬间碎裂,看起来很惨,但是死得倒爽快,没受多少罪。唯一可惜的,没让他死得酷。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1章 大圣之惑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战斗结束之后,那边阿娅正在打扫战场。 五只银蛛四十条蜘蛛腿,已经尽数被她卸下了,只是刚毛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有那藏于坚硬胸骨下的晶核,她也一直未能撬开。 她的钢管尾刺倒是可以凿开这胸骨,但是她太过小心,生怕凿坏了其中的米粒大的晶核。 另外,她也搜索了这十二人的身子,但这些人出门打猎,身上并没有带什么有价值的物品,除了冰王子的太刀较好,但锋利度依然抵不上她手中的獠牙,完全是中看不中用的,所以也被她放弃了。 其余人的兵器就更差了,只有那几支步枪不错,自然要留一支,其余的全部找地方藏起来。 孙大圣走过去,利用金属肌肤的优势,双手轻松将那蜘蛛腿的刚毛抹平,然后又直接捏碎胸骨,将晶核取了出来,一共五颗,尽数丢给了阿娅。 阿娅自从大灾以来,吃过无数的苦头,但她顽强地活了下来,不假手任何人,全凭自力更生,突然遇上孙大圣这么对她好的,她有点不适应。 “你说的,拿这五颗晶核,换我身上一点点的东西,是什么?” 孙大圣很慎重地提醒她:“我没说换你身上一点点的东西,我说的是,换你一点点的东西。” 阿娅面色微红:“我身无长物。” “我想跟你学剑术。”孙大圣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剑术?你怎么看得出我有剑术了?” 是啊,她身上连剑都没有,又谈何剑术? “虽然你使的是钢管,但我能看出你舞动的时候有一种剑意。” 阿娅大感意外,然后也不隐瞒,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本来这些也非秘密,只是从未有人关注过她,问过她。 阿娅的父亲死得早,母亲改嫁后未再回来,她跟着爷爷长大。 爷爷是一名老中医,曾经救过一名饿晕在街头的老者,那老者是一名云游的道长,来历不明,爷孙两也未曾问过。 那道长在阿娅家静养的时候,认为阿娅骨骼清奇,是练武的好苗子,故教其服气之术以养精神,并附以偃月术以锻其体。 这偃月之术确实有套路,剑法的套路叫飞龙剑意,刀法则叫伏虎刀意,明明是两个武术套路,却不叫刀法和剑法,阿娅曾经问过道长,道长不说,只是摸着她的头,让她慢慢领悟。 没多久,那道长就犹如闲云野鹤般的再次云游去了,只字片云都不留,更不像传说中的高手,吩咐阿娅不得外传之类的话。 其实许多古术,并非真人不传,而是就算传下来,也无人识得,哪怕是当街练给所以人看,也不会有人在意,在鱼目混珠的人世间,有双慧眼可不易。 阿娅只是练着觉得舒服就坚持了下来,即便如此,她也没当成宝,在读初中的时候,她曾经也耍给周围的同学看,大家都只是看热闹,谁也没将这当回事。 直到灾难来临之际,阿娅在杀戮之中慢慢琢磨,才发现这套路一旦跟实践中的剑意结合起来,就会变得非常厉害。 见孙大圣感兴趣,阿娅一点都没有隐瞒,从服气之术到偃月术,全部讲了个明白,特别是偃月术,她还亲自比划,一招一招地教他。 对于孙大圣来说,服气之术不适合他了,他内金刚的修炼早已经超出呼吸吐纳的范畴,进入了更高的境界,没必要回头来修呼吸。 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是阿娅的偃月术,虽然他目前用的是银翼弯刀,但无论是偃月术中的刀意还是剑意,都是他非常愿意学的。 一旦认真学习起来,那些看似套路一样的东西,其实并不简单,中间关系到呼吸的配合,节奏缓急的把握,步法、身法、意念,无一不需要兼顾。 好在孙大圣内金刚修炼有成,慧光之眼开启,能够在阿娅演练的过程中看到其体内能量的流动,这样对她领悟刀意和剑意的真谛有很大的帮助。 在他的眼中,阿娅的能量跟一般人进化者或者变异者是不同的,他的能量流是银色的,跟自己淡黄的颜色也有区别。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真气么? 大约花了一夜的时间,虽然孙大圣没有完全领悟刀意和剑意,但对于其要领和套路,都已经完全摸熟了。 阿娅内心很佩服他,要知道,即使道长说她骨骼清奇,但学习这套偃月术,也足足耗费了一个月的时间。 不要小看老祖宗传下来的套路,任何一个动作,都涉及到许多要注意的东西,比如气机、角度、节奏、意念、发力点、全身的协调,可谓缺一不可,哪怕是一小点兼顾不到,就是失去本真之一,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孙大圣本来是想先练刀意的,因为他现在使的就是银翼弯刀啊。但是发现那刀法,跟自己的弯刀不是一类。所以临时改了,决定先练剑意。 剑意需要剑啊,他背包(背包本身就是膜翼金属)里还有银蝠的膜翼,就做了一把剑来,并且加工了刃材。 阿娅看着他玩魔术似的从身上掏出一把剑,眼有点热。 练了几个回合之后,孙大圣对自己却是相当相当不满意啊,因为他对所谓的剑意,完全没有一点概念,而且有一种张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比如这一爪过去,揪住了往回一拉,这明明是周星星同学成名绝招——龙爪揪奶手的路数,为什么要叫作“神龙摆尾”呢? 还有这曲肘勾拳,充其量就是个“美女照镜”的招数,怎么能叫“鱼龙之跃”呢? 特别是那“双峰贯耳”的一招,无论如何都应该叫作“双龙戏珠”吧,得,他妹的,竟然叫什么“赤龙搅海”,这还有没有天理? 第一次,孙大圣对自己的I产生的疑问。 接下来的时间,孙大圣就像疯了似的开始修炼,阿娅吞下第一颗晶核,他在修炼剑意,身似长虹,剑如流星。 她耗费了半天时间,消化并吸收了一颗晶核,睁开眼,孙大圣就像风车一样,继续保持着高速的旋转。剑意的身法,重旋转。 后来她再吞了第二颗晶核,直至消化吸收,再睁眼,孙大圣兀自转着,就像芭蕾舞与演员似的,阿娅看了一阵都觉得头晕…… 接下来,第三颗、第四颗、第五颗,她每次睁开眼,孙大圣都在转,不停地转啊转,人都有点魔怔了吧,这都过去三天两夜了啊…… 这当中,土狼回来拿过一次补给,而且拿之前,一气吃了六条蜘蛛腿,撑得好饱,但就是孙大圣转得他闹心啊。 后来赶紧着走了,因为他再看下去就要呕吐了,吃了这么多全吐出来的话,那也太浪费了,伤不起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2章 不可思议之硬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第92章 阿娅终于吸收完了五颗晶核,加上第一颗,足有六颗之多。 她发现这些晶核,在第一次吃的时候,力气增长得很明显,足足增加了大约40斤气力,而后面再食用,哪怕吸收再完全,也无法达到这个量级。 因此六颗晶核吸收完之后,虽然感觉自己的体质有了重大的改变,但力气也不过是增加了180斤左右,单独到推力,也就增加了100斤左右。 对于变异者来说,3千斤整体力是一道大槛,因为再往上对肌肉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更高的要求。 像青鬼那样的巨猿变异者,整体力达到万斤,已经是一种绝对的异类了。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整体力,指的是绝对理想化的情况下,能够发出的最大力量,并非指单一的力量。 比如说,青鬼整体力万斤,但单论推力,也就5500斤。 孙大圣整体力1万6千多斤,那是因为他发力水平高,而单论推力,也就7200斤。 同样的,阿娅也属于发力水平高的一类,她的整体力达到了1000斤的整数关口,仅仅从数据来看一般化,但已经超过大部分普通变异者了。 而她却是普通人,而且还是个女人,这就很不凡了。比起必须借助变异之力而强大的新人类,也许她的未来才不可限量。 她在吸收晶核的同时,发现晶核不仅仅是增加气力那么简单,这些外域生物的生命精华结晶,里面蕴含的东西比想象的更加玄妙。 食用了晶核之后,不仅可以增加气力,还能改变体质,改变肌肉纤维的构成,使得骨骼组织更加致密坚韧。 当然,真要发生巨大的质变,还需要更多量的晶核堆砌,或者是更高级别甚至BOSS级别的怪物的晶核。 阿娅站起身来,谢天谢地,孙大圣没再魔怔一样练剑意了,他终于累了,将自己吊在了一棵大树上,离地超过4米。 刚看一眼,阿娅几乎要以为他想不开将自己吊死在树上。 他的姿态很另类:一根金属丝牵拉着他的脊柱,将他直戳戳地吊在树上,看起来像个吊死鬼,但实际人处于一种放松而安逸的状态。 然后阿娅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侧耳一听,原本以为是土狼来了,结果意外得很,来的人很多,虽然尽量放轻了脚步,但至少有五人的脚步。 阿娅装作没听见,抬头看空中吊着的孙大圣,他眼睛都没睁开,继续处于一种“装尸体”状态中。 蓦然,阿娅发动了,她团身一个前滚翻,将地上的步枪抄在手中,然后横空跳起,一扣扳机,那自动步枪火舌喷出,子弹“哒哒哒”无情向那伙人射去! 这一伙人来了五人,领头的是个女的,一身紧身装束,前凸后翘,看起来还有几分姿色。她化着浓妆,眉浓如剑,脸白如尸,在这吃饭都成问题的末世可不多见。 阿娅这暴起突袭,子弹扫中走在最前面的一人,胸口被射了两颗子弹,倒在地上,兀自不死,端起枪来向阿娅还击。 阿娅躲在大椿树后,子弹嗖嗖地在她耳边飞。 对方有火器的话,五打一,阿娅是没办法硬抗的,她只能躲在树后,偶尔回一梭子子弹。 那伙人中有个冰系进化者,一颗冰弹射过来,正中树干,虽然没有射穿椿树,但一股寒冰异能蔓延看来,令得阿娅没办法再靠着那树干隐蔽。 无奈之下,她只能弹跳而起,翻滚着后撤,她想躲到树后面的那颗岩石下面去。 一伙人端起枪猛烈射击,想把阿娅突突了,但子弹只击中岩石,激起点点岩灰,阿娅身法诡异,在岩石上脚尖一点,身影飘忽了一下,成功隐于岩石之后去了。 那伙人好生愤怒,他们是画污手下,是瘟疫之王,在瘟疫之地可以横着走,可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 原本在他们的心中,阿娅就是一弱女子,跟一小雀儿似的,围起来捂住就行,没想到阿娅杀伐果断,冷不丁就招待了他们一顿子弹,让他们的心情变得好差好差。 而那名中弹的家伙,在射了一梭子子弹之后,终于扛不住了,瞪着两只牛眼挂了。 三名枪手纵身而起,掠过那被阿娅射死的同伴的尸体,追到大椿树下,子弹跟着阿娅的赤脚跑,但可惜的是就是射不中,在诡异身法的帮助下,阿娅滑溜得就跟泥鳅似的。 “等等!” 后面的浓妆女子突然叫了一声,那是他们的大姐头孙晶晶。 三人齐齐驻足回头,一脸疑惑。 孙晶晶没吱声,伸出一根手指往上指了指。 三人抬头看到半空中吊着一具尸体,再定睛一看,好像又不是尸体,那脸泛着桃花,有点太健康了。 孙晶晶很好笑,因为她是玩丝的高手,除了银蛛,她还没服过谁。这家伙扯根丝掉在她面前,那不是关公门前耍大刀么? “这家伙是死是活?” “管他是死是活,给他一梭子再说!” 孙晶晶没发话,但也没反对,于是那名手下真的抬起枪来对准孙大圣的身子扫了一梭子。 结果让他们大跌眼镜,那子弹在孙大圣的身体上激起了点点火星,但硬是没能射进去。 “这家伙身上穿了护甲?”有人质疑。 “那就射脑袋!” 孙大圣听着觉得蛮无奈的,只能将脑袋的全盔也升了起来。 “当当当当……” 十来颗子弹射在了孙大圣的脸上、头上,就像给他的金属肌肤按摩似的。 他真的很不想搭理这些废柴,他的头好疼,却不是子弹射的——明明一招“美女照镜”,怎么能叫“鱼龙之跃”呢?为什么?为什么? 那伙人稍稍有点傻眼了:“妈耶,这家伙脑袋都这么硬?” 孙晶晶意外得很,她努嘴道:“试试寒冰弹。先冻住,再射裂。” “当!当当!” 又是一梭子寒冰弹射中了孙大圣的脸。 二级进化者的寒冰弹,破了一道防护,算不错了。 “当当当……” 又是十来颗普通子弹的爆射。 孙大圣还是没事,脸上连个麻子大的坑都没有。 树下的四人傻了,这人形怪物怎么射不穿?就算是钢铁做的,也能射穿了啊。 他们曾经百试不爽,遇到钢铁,只要先冰弹射击,再普通子弹射击,那防御甲就会瞬间崩溃,但这一次,他们好像遇到棘手的问题了。 趁着四人发呆,阿娅从岩石上探头一梭子,扫中了那名冰系进化者,他胸腹部中弹,血流如注,尖声怪叫着,将弹匣里的子弹尽数射出,射得阿娅都抬不起头来。 但阿娅根本就没想抬头,干掉一个算一个,她不贪心的。 孙晶晶冷眼看着那挂在空中的孙大圣,这人真是高深莫测,一身“硬本领”就让她无计可施了,偏生同伴中弹之后躺地上惨叫,令她心烦意燥。 她走过去,从后面抱住那受伤的同伴的脑袋,将他的脑袋狠狠地搂在自己的胸前,卡在双峰之间,然后使劲一扭,让他这辈子再也发不出声来了。 “嗖嗖!” 孙晶晶从腕间射出了两道黑色的丝,直径较粗,一下缠住了孙大圣的两只脚,然后她翘臀往下一坐,使劲想将孙大圣拉下来。 因为她看得很清楚,孙大圣头上的丝线很细,只要拉断,就能将孙大圣拽下来。 如果能摔对方一个屁墩,那就更完美了。 然而,孙晶晶使出了出奶的气力,还是没能将孙大圣从树上给拽下来,那根棉线似的细线,硬是不断,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就是那么硬。 “砰!嘭!” 然后孙晶晶吃惊的发现,自己的丝线断了,自己摔了一个屁墩。 屁股痛不算回事,脸发烧才难受。 “将树给我烧了!” 孙晶晶怒不可遏地叫起来。 剩下的两名手下面面相觑,一人斗胆说:“晶姐,怎么烧啊,我们都不是火系进化者。” 其实当时画污让她去寻失联的冰王子,让她多带几个人的,但孙晶晶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没必要多带废物。 “废物!那就将树砍倒!” 于是两人将枪甩到背后,摸出砍刀来去砍那树。 “哐啷!” 一刀下去,乖乖,那刀竟然脆成两片,就跟一J士利饼干似的。 另外一人不服,也一刀下去,同样碎成两片。 两人面面相觑,然后苦着脸看着孙晶晶。 孙晶晶张嘴欲骂,那两人抢在前头说:“晶姐,这可怪不了我们,今天见鬼了,这家伙硬,连带着这树也硬得不像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3章 让我再观摩一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其实哪里是树硬了,只是孙大圣改变了一下他们那把破刀的金属属性,让它们变得比面粉还脆罢了。 孙晶晶开始有点明白了,她知道一切都是树上挂着的这个家伙在捣鬼。 “这位兄弟,能下来借一步说话么?” “说什么说,反正你们都得死,得死啊。唉,我刚想起了一点头绪,就被你们打断了。”孙大圣难得一见的怨念十足。 孙晶晶心中恶念顿生,那两手下则叫嚷起来:“喂,你什么来头?这么牛逼你爹知道不?仅仅是打断了你的头绪,就得死了?” 孙大圣真心不想跟他们讲道理,跟这些横行霸道的家伙讲道理纯粹是扯犊子,这些家伙哪止打断他的思路?他们往他身上射了几十颗子弹。 不过既然话赶话说到这,他就顺便回答了:“不要乱说话,我不是因为你们打断了我的思绪杀你们。” 孙晶晶见他语气好像有点松动,就换了口气:“兄弟,话不要说满了,我叫孙晶晶,我们的头叫画污,兴许我们有渊源,可不要大水冲了龙王庙。” 孙大圣叹息:“我要杀你们的原因,都被你说出来了。” 要说渊源,倒是有点,那就是他们都姓孙啊,但这个,尴了尬啊。 孙晶晶吃惊:“你跟我们画王有仇?” “跟他没仇。”孙大圣倒不瞒他们,“但是他收留了我的仇人。” “李潇?” 孙大圣点了点头。 孙晶晶跺脚大骂:“我艹他祖宗的,我就说这个李潇是个扫把星。” 孙大圣看她破口大骂的样子,感觉脸上的粉都被震得簌簌而下了,这女子化妆的技术是跟粉刷匠学的么? 孙晶晶说:“兄弟,咱们商量个事,你放我们走,我负责帮你将李潇引过来,或者,我干脆杀了他,提他的头来见你。怎么样?” “我很感谢你啊,不过我想自己砍他的脑袋,这样会让我心情舒畅些。不能是我的仇,却让你找到快感吧。” 孙晶晶也怒了:“这么说,你是成心要跟老娘过不去了?” 孙大圣懒得跟她说了,反正他们都得死,扯那么多有什么用? 现在情报啥的不重要了,他就要一拨又一拨地将画污的生力军全部阴死在这,最后如果画污还不出来,就直接进城里将他兄弟俩的脑袋给割了就是。左膀右臂都没了,画污还能成什么气候? 对孙大圣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领悟那狗屁不通但偏偏又很神奇的“剑意”啊。 “你个龟孙子,既然想杀老娘,那下来一战吧!”孙晶晶主动邀战了。 孙大圣却意兴阑珊,他决定召唤一个战斗少女来替自己出招。 “阿娅,出来吧,替我杀了他们。叽叽歪歪的,我思绪都被他们给搅乱了。” 阿娅吃了一惊,探出半个小脑袋来:“他们有枪。” 孙大圣想了想,说:“现在没子弹了。” 听他这么说,阿娅还没什么反应,倒是那两人相互使了个眼色,好像是看到了生机。 他们知道孙大圣就是个变态,如果出手,绝对没他们什么活路。但是现在有路了,他们枪里还有子弹,只要擒住了阿娅,再威胁他,估计他就不得不就范了。 想到这,他们心里顿时得意起来:什么狗屁高手,还真以为自己能数得清我们弹匣里的子弹?我呸!这次让你着了道。 阿娅略有点迟疑地走了出来,她是很谨慎的,虽然孙大圣言之凿凿说对方已经没有子弹了,但她并不那么相信。 孙大圣丢了那把剑下去:“阿娅,送你一个神器,这剑削铁如泥,你替我杀了他们,剑就是你的了。嗯,你也不要用枪,用剑杀,方便我观摩,也许可以给我一点灵感。” 阿娅一直都没有称心的兵器,这把剑她是见过的,是这些天孙大圣一直舞的那把,就跟水晶做的一般,看起来很漂亮,会很牛?说不定比那两家伙的砍刀还脆呢。 阿娅是个实在人,她对武器的要求就是要够锋利。 她缓步走过去,余光一直笼罩在两人身上,时刻提防着他们开枪。 见她终于弯下身子去拾剑了,两人几乎同时开枪,都是瞄准了她的腿部,他们可不想杀死她,只想制住她。 而另外一边,孙晶晶也射出了黑色的毒死,却是缠向了她的脖子! 阿娅,光脚的阿娅,可没那么容易被他们偷袭的,她捡起了地上的剑,立刻团身翻滚向前,一剑削掉了一人的步枪枪管,那断截面看起来比切割的还要光滑! 真的是削铁如泥么?阿娅有点意外的惊喜啊。 她起身控制住此人,剑架在他的脖子上,用的身体做肉盾。 另外一名枪手可不管什么同伴不同伴的,继续射击,可是扳机都扣烂了,也射不出半颗子弹来。 草!明明有子弹的!那人快要癫狂了。 阿娅又是一个意外,果然是没有子弹了。孙大圣竟然没有骗她?才怪。只是他懒得解释,直接说没子弹了更简单而已。 孙晶晶的毒丝又过来了,阿娅脑袋一缩,毒丝把孙晶晶同伴的脖子给勒住了。 孙晶晶将错就错地使劲一扯,好嘛,那厮舌头都射出来了,眼睛鼓得就跟电灯泡似的。 “废物!束手束脚的,死了活该!现在,看你还躲哪里去!”孙晶晶骂道,看得出来平时就暴虐得很,根本就不把手下人当回事的。 剩下一人可不想做炮灰了,心里将孙晶晶一顿诅咒,显出兽态来,拔腿就跑。 这人是山猫形态,兽化之后,腰部细长有力,奔跑起来速度极快。 孙大圣嘟哝了一句:“这样可不好,非得要我来出手么?” 他甩出了一支柳叶刀来,那人知道孙大圣一定会拦截,因为他要杀人灭口的嘛,所以他奔跑的线路就不是直线的,加之他山猫兽态本身爬树的本领就异乎寻常,于是他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在树林中穿梭自如,自忖就算孙大圣用步枪都无法标准。 但孙大圣的柳叶刀,那可是导弹一样的超级存在,他只要远程控制尾翼变形,柳叶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杀来敌! 山猫变异者见孙大圣甩出一支飞刀,原本根本就没当回事,就凭一支飞刀想留住他,做梦,可就在几次变向自以为甩开了飞刀,突然眼角银光一闪,那飞刀竟然划着优美的弧线,斜刺里杀出,“噗哧”一声刺入了他的太阳穴! “咔擦!” “扑通!” 山猫变异者从树上摔落,压折了一根树枝,然后狠狠地摔倒在地,身子只剩下神经质的抽搐。 那边孙晶晶跟阿娅的战斗正酣,两人体力相当,孙晶晶强在有毒丝辅助,而阿娅强在剑意和身法。 孙晶晶的黑丝含有剧毒,并且在战斗过程中,可以施展出人意表的攻击,这些对孙大圣而言不值一提,但对一般人来说,就有点防不胜防了,多少高手,就死在她的“盘丝”大法之下。 如果这一次,阿娅还在使用那跟钢管做武器,那肯定就会死在孙晶晶的手下。 但她现在用的是“神器”,孙大圣的膜翼剑,虽然那刃材太过强悍,被孙大圣给抹去了,但仅仅是膜翼本身的锋锐度,也可以称得上是无坚不摧了。 孙晶晶无论是毒丝缠腕,缠足,都被阿娅轻易斩断。 这就是画污在内的三大高手之一么?孙大圣觉得人类的变异者还不行啊,就这水准,对付银蛛这一级的怪物还行,如果碰上凿齿BOSS,那就只能等死了。 他在看阿娅施展剑意,所谓剑意,不是一种招数,也不是一种意志,而是一种锐意,无论劈、挑、刺,一种的锐意的锋芒会超乎剑本身的。 如果用更通俗的话来解释,剑芒是剑意的最基础表现。 孙大圣若有所悟,但这些还是无法解释那飞龙剑意中凌乱的招数名称,难道说,那名称只是阿娅记错了? 不会,阿娅为人谨慎而小心,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犯错。 一定是自己还没悟透剑意的真谛,到底有什么玄机是自己没有勘破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4章 彻悟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两个女人的战斗,因为双方势均力敌,时间一拉长之后,两人都有点乏力,慢慢从力斗演变为智斗了。 孙晶晶在地上有毒丝做了十几套,跟那些被阿娅斩断的毒丝混杂在一起,这些给阿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在战斗初期,阿娅依靠自己的身法,可以进退自如,她脚下的落点之精准,就算是孙大圣都望尘莫及的。 但战斗拖下去,阿娅的体力开始透支,拇指跳舞的游戏慢慢玩不动了,最后终露出了一个破绽,一脚踏入了孙晶晶的圈套之中。 孙晶晶心中乐得颤抖,使劲一扯那毒丝,忍不住得意大笑起来:“着!看你喝了老娘的洗脚水!” 她的黑丝有毒,而且跟蛛丝不同的是,她的黑丝还有刺,一扯之下,那毒刺就扎入了阿娅的脚踝,加之阿娅一直都是赤着脚的,那鲜血顿时汩汩而下。 但阿娅骤然间眸子清辉闪烁,她就像陀螺一下旋转起来,每一次旋转都会卷起孙晶晶的黑丝,当然,她的双腿因此都被黑丝所伤。 这妞疯了么?孙晶晶有点莫名其妙,她原本已经在倒计时了,因为她的丝毒虽然不致命,但是可以在数十秒内麻痹对方的神经,令其失去反抗之力。 但阿娅却陡然发飙,孙晶晶一不留神,反倒被那黑丝牵引,人也跟着一个趔趄,向着阿娅扑了过去! 不好!孙晶晶眼前一片灿烂的剑光,她知道孙晶晶这是要跟自己拼时间,她要在麻痹之前痛施杀手! 孙晶晶放弃黑丝,倒退如飞,但阿娅此时已经无视一切,在她的眼里,只有剑意!气势如虹的剑意! 孙晶晶害怕了,她感觉自己可能要阴沟里翻船,于是拼死抵抗! 她的十指间射出无尽黑丝,想要缠住阿娅刺来的一剑! 但阿娅这蓄意的最后一击,气势如虹,锐意可破金石! “杀——” 阿娅从齿间挤出一个“杀”字,其杀意已经在瞬间撕碎了孙晶晶! “唰!噗!” 好凶狂的一剑,空中气爆,搅碎了那数十道黑丝,又狠狠贯穿了孙晶晶的身体,然后带着鲜血插在了地上! 这一剑好强,剑意到不可抑制时,竟然脱手而出! 脱手而出?脱手剑?御剑? 孙大圣看到这里,突然醍醐灌顶般的悟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孙大圣失态的仰天大笑,一如那一棒子打碎玉皇殿门牌的孙猴子! 阿娅双腿已经开始麻痹,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撕扯掉自己大衣的内衬,将膝盖下方小腿使劲捆缚起来,以免毒性继续上行。 她不知道孙大圣笑什么,又明白了什么,总之很不正常,她跟孙大圣呆在一起一个多礼拜,一直觉得这人是个很淡定的家伙,这次可真有点失态了。 孙晶晶就要死了,没想到自己死之前会看到孙大圣那癫狂的笑,她很想骂几句世界上最恶毒的脏话来诅咒他,可惜还未开口,一口浊血就翻涌而上,令她口不能言! 阿娅那一剑太凶狂了,其震颤的剑芒几乎将她的内脏都震碎,而不仅仅是看上去一个贯穿洞那么简单! 孙晶晶恶狠狠地指着孙大圣,纵有千言万语,却也没法说出口,然后,她就那么直挺挺地倒下了,死不瞑目,妆花了之后,这个女人的死相好瘆人。 孙大圣有点不解,这恶女人真是挑水找错了码头,明明是阿娅杀了你,你那么恶狠狠地看着我干嘛? 不过他心情畅快至极,很快就忘记了这些死人的事,从那树上像一只蜘蛛一样降落下来,走到阿娅的面前:“这些毒,问题不大吧。” 在他的金刚之眼中,这些毒的颜色是非常浅的一种绿色,应该毒性不大,至少是不致命的。 “还好。只不过暂时双足麻痹。” 阿娅说着,使劲挤压自己的创口,将里面的毒血给挤出来。 她竟然不想问自己? 孙大圣略有点失望,作为一向独自美丽的他,此时也需要有人来跟自己分享快乐。说实话,阿娅真不是个好的伴,跟她在一起,如果自己不找点话茬,嘴巴得闭臭了。 但他还是决定主动说出来,毕竟,阿娅是这一切机缘的起点,如果没有阿娅的无私相教,那今天的领悟根本就不存在。 “阿娅,你知道吗?我终于明白剑意指的是什么了。” “哦。” 看着她淡定的样子,孙大圣不淡定了:“你不想知道。” “想啊。”阿娅有点迷惑,自己哪里表现出不想知道了? 毕竟是同类人,孙大圣理解了:“嗯,其实这剑意后半部的招数,都是御剑的招数。” “御剑?” “是御剑,不是御姐。” “我知道,御剑,剑。”阿娅终于不那么淡定了,使劲挥了挥手中的剑,以示自己没有理解错误。 孙大圣心中暗笑,原来淡定妹也是知道什么是御姐的啊,看来也不那么纯洁嘛。 “御剑飞行,凌空御剑,你懂这个意思吗?” “有点懂,就是剑脱手,但还是能够控制它。” 孙大圣点头:“没错!如果用西方的思维解释,这就跟万磁王一样的异能;如果往东方思维靠,那就是仙剑之术!” 阿娅大致明白了,然后又埋头下去挤自己的伤口。 这很好,孙大圣真没想到,世上竟然还会有另外一个人,会用极度淡定的方式令自己不淡定起来。 既然阿娅无心跟他探讨御剑之术,那他就只能自己琢磨。 这道长教的是如假包换的御剑之术,即使道长自己也没学会,但至少说明一点,这个东西曾经是有人会的,或许是道长的师父,或许更久远一些的老家伙…… 天啦,在我们的地球到底隐藏着一些什么样的人物啊!竟然能创造出御剑之术这样的神奇玩意。 当孙大圣将之理解为御剑之术,那后面一切都说得通了。 “神龙摆尾”:龙爪手往前一爪,在往后一拉,这是在飞剑杀过去之后,控制其回头一击的。 “飞龙飞天”:曲臂一勾,可以让飞剑从下方一飞冲天攻击敌人。 “赤龙搅海”,其实就是剑轮绞杀的意思。 原来,真相是如此简单,但来历,却又是如此不凡! 如果孙大圣能够御剑,那他可就不限于御剑这么简单了。 他可以操控金属变形,理论上,他完全可以通过扫描任何机器,然后用不同的金属复制出一模一样的来,包括汽车,包括飞机大炮,自然也包括变形金刚。 而他以前之所以没什么兴趣,那是因为他虽然可以变形金属,但不能以外力驱动金属,就像你可以做出一辆车,但你需要踏油门车才会前进,踩刹车车才会停止,而这点点的外力,必须要借助类似隔空御器这样的能力才可实现。 如果有了隔空御器的能力,那么他就可以控制汽车奔跑,也可以控制汽车变形,甚至,当这种隔空御器的能力强大到一定程度,他还能不用汽油就让汽车行动自如!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5章 很苦,但我乐意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虽然前景十分美好,但是孙大圣并不能隔空驱御。 他能够控制金属元素变形,甚至改变性质,但他不是万磁王,不能凌空驱使它们,这很蛋痛。 要想驱使它们,也许只能像阿娅一样从头学起,从锐意开始,从基础的剑芒和刀芒练起。 练功孙大圣是从来不含糊的,不缺耐心也不缺恒心,否则他也不会将整体发力练到顶尖高手的水准。 不过他知道许多事情还是需要悟性的,如果从头练起的话,那他现在御剑之术就会比阿娅还差,但这没道理,这完全没道理。 为什么呢?因为阿娅的服气之术虽然古朴但不离大道,但他的内金刚修炼法同样是与道共存,那么没理由为了御剑之术而放弃内金刚的修炼。 内金刚的底子是古术,这个跟阿娅的没多大区别,只是因为他在融合了一些外域基因之后,才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他也不觉得这条路就会走错了。 所以,接下来,他会以肉身来领悟刀芒,而以内金刚来御剑! 如此一内一外的结合,应该会有更长足的进步。 他又重新制造了一把新的剑来,这把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在剑柄加了点尾翼,看起来有几分科幻。 当然此剑比阿娅手中的剑要厉害得多,因为剑所有的刃材都是特别加工过的。 既然打造此剑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御剑,那么孙大圣就将它叫作灵翼! 孙大圣尝试着将剑飞出,然后金刚显形,以剑意中的招数去控制它,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却远远达不到实用性,像那种传说中的飞剑千里,取人首级,那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因为控制不了,那剑也看就要越飞越远,无奈之下,孙大圣只能控制尾翼变形,那剑绕一圈又飞回到了他的手中。 阿娅此时已经绑好了伤口,那件大衣的内衬几乎被她扯了个干净,但她并不在意,再次将大衣披在身上,准备躺着休息一下,熬到麻醉毒性过去。 然后就见到孙大圣指挥着一把美丽的剑飞来飞去,还能绕圈儿,她不由惊诧了,终于主动问他:“你会御剑术了?这么快吗?” “嗯,怎么样?佩服吗?” 阿娅竟然难得一见地说了句:“何止是佩服。我练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什么收获。反而是灾难降临之后的今天,我才练出了剑芒。” “剑还好用吗?” “谢谢。” “其实,我并没有练会御剑术。”孙大圣当然不会想骗一个女战士的崇拜。 阿娅没吱声,但她眼里显然有疑问,在等着孙大圣做进一步的解释。 “这剑能够飞去来兮,只是因为我控制了其尾翼。” 阿娅瞬间就明白了,孙大圣可以熔断蛛丝,控制剑尾翼变形根本就不奇怪了。 “真能御剑吗?” 阿娅有点迷惘了,看得出来,她对这个“美好的前景”有点缺乏信心。 孙大圣的内金刚现在并不能自由行动,就算是手臂都不能动,他勉强让其手指动弹了一下,召唤了一下灵翼,结果灵翼真的颤抖了一下,虽然不强烈,但真的是有用的。 这说明,他只要成就了内金刚,那什么御剑御刀,包括汽车人,都是指日可待的。 因此他说:“真的能御剑,我保证。不过,很难,很艰难,不可思议之难。这条路,要吃许多许多的苦头。” 他之所以这么说,自如是站在阿娅的角度,他内金刚有今天的成就,有三分机遇三分悟性,还有四分执着和努力。 而阿娅要从头做起,或者说,她要走东方古老的路子,其难度,恐怕非一般人可以想象了。也许,最后阻碍其成就的是寿命…… “这世界,还有什么苦,比活在东莱更苦?” 阿娅突然说了一句很感性的话。看来她之前那么淡定那么冷漠,只是不想敞开自己的胸怀而已。 孙大圣若有所思地点头说:“有的,肯定有比这更苦的。比如活在东莱,还想着要御剑,这就苦上加苦了。不过……我乐意。” 阿娅突然笑了,她笑起来有种冰雪融化般的温馨:“我也乐意。” 两人愣了半晌,阿娅突然问了一句:“圣哥,这边事了之后,你会去哪里?” 孙大圣没想到她会问如此私人的问题,其实他确实有考虑过,回江源吗?没有理由,小魔女和胖子他们,缘分来了就来了,缘分尽了就分了,世界都到这份上了,谁还能依靠谁?指着亲人解放军么?解放军还指着别人来解放呢…… 那么还有一条道,去徽市,找自己的父母,虽然还很遥远,需要绕过省城,但他必须得回去啊。因为父母,那是给他生命的人。 但同时,他之所以在江源和东莱逗留,除了寻找事情的根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尽可能地留下“火种”,所谓狡兔三窟啊,万一找到了父母又没地可去的时候,这两个地方,也许可以做一个备选。 “你觉得勉强就算了。”阿娅看他沉思这么久,就补充道。 “嗯……”孙大圣竟然承认了。 阿娅勉力笑了笑,只是笑得有点凄凉:“那么,活在东莱,还想御剑的就只有阿娅一个人了。” 孙大圣沉默良久,说:“祝你成功,阿娅。” “也祝你成功。” 然后,两人有点言词无味的感觉,但阿娅又不能走,只能转过身去,背对着孙大圣躺下了,与其继续尴尬,她不如练练服气术。 就在两人陷入沉思的时候,土狼过来了,他人有点颓废,一副要“一死以谢天下”的模样。 他见到孙大圣就哭丧着脸说:“圣哥,对不起啊,我见到他们过来了,我想回来报讯息来着,可是那该死的银蛛修补了道路,我回不来啊。现在我是顺着他们开的新路才过来的。” 孙大圣倒不那么介意,这世界死士是有的,但不会一抓一大把,更何况,如果土狼真冒险穿越,估计早就被银蛛给改造成食髓者了。 因此拍了拍他的肩头说:“不用那么想,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没什么不对,在关键时刻,你先考虑自己,这也没什么不对的。” 土狼不知道孙大圣说的是实话,感觉更像是在讥讽他,汗都下来:“圣哥,你惩罚我吧,我胆小怕死,我知道的,鬼爷让我来,是信任我,我却给他丢脸了。” 孙大圣感觉这小子有点莫名其妙啊,怎么安慰他一下,反而更加不自在了呢。 于是他脸一沉,喝道:“你小子,给我滚回去,继续监视目标!” 没想到土狼这小子还真贱,听到孙大圣话,人打了个激灵,回头就要走,但又被孙大圣叫住了:“等等,你拿点吃的过去。” 土狼回过头来,感觉孙大圣好像并没那么生气了,一边拿吃的,一边问了一句:“圣哥,咱们准备在这地方呆多久啊?”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你还担心李潇能飞了不成?告诉你吧,现在主动权在我们的手里,他每分每秒都要受煎熬,这里是瘟疫之地的狩猎场,我们就像一个楔子一样打在这里,让他们有来无回,时间一久,他们就耗不起了。看着吧,好戏马上就会上场了。” 土狼听了这话,像是吃了定心丸,扛了几条蜘蛛腿,美滋滋地转身就离开了。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孙大圣的雷霆手段他又不是没见识过,没想到最后还能继续被“重用”,这可是莫大的信任啊,说明圣哥没太责怪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6章 大部队碾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土狼回到了暗哨地,原地蹲守了两天之后,突然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灰黄的地平线上,突然卷起漫天的黄沙,走近了一看,竟然是一支“军队”,七辆卡车两辆越野车,还有十几辆摩托机车,所有车的车身上都有涂鸦:有骷髅、刀剑、还有滴血的巨眼和受刑的干瘦人类,那感觉是怎么恐怖怎么来。 这支队伍顺着公路开来,原本的水泥公路已经残破不堪,加之周围寸草不生的环境,车辆开过,卷起滚滚灰尘,令这支队伍看起来就像是被一阵阴风从地狱刮上来的。 倾巢而出!? 土狼大吃一惊,想必这两次派出精锐进入银蛛领地未果之后,画污已经失去了耐心,决定要围困领地边缘,将幕后的黑手揪出来。 其实这一次来的,不仅有画污率领的精锐,还有从丧鸦那里带来的“兽军”。 那兽军应属于侦查部队,有三只鹰大的乌鸦停在士兵的肩膀上;卡车上还有两只牛犊大的灰狼,灰褐毛色,脑袋硕大,比例失调,比正常犬科类动物的脑袋一倍还大,眼神凶残,骨骼坚硬,令人不寒而栗。 土狼偷偷从潜伏的坑道里爬出来,拔腿就跑,这阵势可真正把他给吓到了,看来这个画污是动了真怒,非要将领地边缘翻个底朝天,将真相找出来不可。 因为这件事,已经让他丢尽了颜面,他和北区骸骨山的丧鸦是联盟关系,双方共享南边的银蛛晶核。 可是这一段时间以来,画污派出去狩猎晶核的人全都没有回来。连孙晶晶这样的精锐都逾时不归,让他着实忍无可忍。 这次全军出击的计谋,其实是他的老兄李潇出的。 李潇跟他是亲兄弟,他从小在东莱混黑道,没怎么着家。 李潇书读得多,主意也多,大学毕业后分在江源市委宣传部。 灾难发生之后两人失去了联系,不过画污通过丧鸦的乌鸦,穿越了200多公里,将消息给传了过去。 而更令他没想到的是,李潇最后竟然凭借着寒冰异能,徒步赶到了东莱跟他合会。当然,说是被一个叫孙大圣的逼迫无奈,这才冒险穿越城际银蛛领地的。 画污这次确实是倾巢而出,总共有三百多人,两百多条枪,还有两门钢炮,三支单兵火箭筒。 他要以碾压之势宣示自己的实力,在瘟疫之地,他就是王者!王的威严不容侵犯! 自己派出去的人屡次失踪,小打小闹已经不足以平息他的怒火了,他就要挟着威势而来,彻底碾压一切! 老梁躲在楼里,远远地看着这一切,心里很悲哀,他知道,土狼和孙大圣他们完了,自己想报仇,只怕与又是遥遥无期了。 …… 这些日子,李潇真的过得蛮舒服的,他刚来东莱的时候,看到这副末世的惨状,还很不开心,但接着,他就领略到瘟疫之地的好了。 这里没有怪物袭城,只要控制一方,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几乎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画污控制着瘟疫之地绝大部分的物资,青鸟地下商城,要什么有什么,海量的罐头、酒肉、大米、白面,甚至在地下商城还有各种娱乐设施,只要用柴油发电机供电,他们可以跳舞K歌,跟以前的生活甚至都区别不大。 虽然地下水不好喝,但是画污有更绝的做法。 他找来了许多孕妇,将孩子处理掉,然后他和一帮高层就可以直接喝人乃。 同时,为了防止孕妇不够用,他还命令手下**妇女,令其怀孕,作为后期的人乃供应者。 总之,虽然外面是末世,但画污过的却是帝王一般的生活,所犯下的罪恶,那也是罄竹难书的。 到了这里,李潇还真的是有点感谢孙大圣了,如果不是他逼迫自己下决心出逃,没准他还在江源跟凿齿干仗呢。 此时,在七座越野车里,最舒适的第二排,李潇半躺地坐在画污旁边,翘着二郎腿,一副踌躇满志春风得意的模样。 当然,他并不知道孙大圣已经追到了东莱,他之所以出这个主意,是想快刀斩乱麻,不让对方一点点地削弱老兄的力量。 他才来东莱,没有任何根基,可不想自己的老弟再出什么差错。 三百多人的队伍在银蛛领地的边缘集结,他们并不打算全部开进去,毕竟银蛛的威力不容小觑,一旦被数不胜数的银蛛包围,别说三百人,三百万都不够它们吃的。 接下来,按照李潇的意思,将按照十人为一组的五个搜寻小组进入银蛛领地,寻找失踪的同伙。 每一组人,都带有丧鸦的驯兽。 第一组带的是乌鸦,乌鸦在林子里低空飞行开路。 第二组带的是驯狼,这家伙威风凛凛地走在前面,鼻子显然已经锁定了多人的信息。 然后第三组带着乌鸦,四组带驯狼。 最后第五组也是乌鸦,按照李潇的意思,一旦出现无法预估的战斗,乌鸦飞行速度快,方便向外传递信息。 于是五组五十人,排成一字长蛇阵,慢慢地进入了浓雾滚滚的银蛛领地。 要说这银蛛领地的浓雾,在外看起来很吓人,真要走进来,其实能见度也不低的,三十米开外还是能够看得清的,三十米更远的地方,那就影影绰绰,有点难以分辨了。 这五十人组中的最后一名,是个背着步枪的小兵,他连枪都没端,因为比起他的同伴,他觉得自己安全得有点过份了,要死,起码也要先死前面四十九个吧。 然而,他的眉心突然渗出了一个血的花瓣,美得有点妖异,然后他就身子一沉,倒毙在地。 紧接着,随着嗖嗖的破空之声,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就像是多利诺骨牌一样,最后被射落的是那只见势不妙想逃跑的乌鸦。 这只扁毛畜生,它只来得“呀”的一叫,接着就被射死,从空中坠下,几根乌黑的毛在空中飘荡…… 一组人加一只乌鸦,十一颗石子解决。 对付这些人,孙大圣已经不屑使用飞刀或者是重镖了,那简直是对自己神器的一种亵渎。 剩下的四组,发现了后面有动静,开始胡乱放枪。 当然,他们偶尔也能捕捉到孙大圣在树枝间飞掠的身影,于是枪声越发变得疯狂起来。 李潇和画污在车里听到了里面的枪声,心里顿时高兴起来,这说明自己派进去的人已经找到了目标,现在正在交火,要不了多久,应该就会有消息传出来了。 然后,枪声没过多久就停歇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银蛛领地复又变得死一样的寂静。 怎么回事? 画污按捺不住了,推开门从车里走了出去,看着那浓雾笼罩的诡异之地,恼恨得脸都有点扭曲了:“暴龙!” 他发出了一声大吼,然后一个男人从后面那辆越野车中走了出来,暴龙的身材很高大,在2.5左右,跟江源的青鬼有得一拼。 暴龙走到画污的身边:“画哥,您有什么吩咐?” “你带人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可!” 众人听着都吃了一惊,竟然还有人敢当面驳画污的面子? 说话的是李潇,大家看着这个无功受宠的新贵,都有点看不上眼。 李潇说:“现在连那些乌鸦都没能飞出来,说明里面的情况非常严重,这位暴龙兄弟虽然英勇过人,但贸然进去的话,只怕……” 暴龙对李潇文绉绉的腔调本来就很不爽,听他说到这,顿时就怒了:“只怕什么?你懂个P!” “放肆!”画污也怒了,他知道自己重用李潇很难服众,但李潇毕竟是他的亲哥,他能不护着? 暴龙只得低下头,不再做声。其实到现在,他们都不知道李潇其实就是画污的亲老兄。 “那你说怎么办?”画污问李潇,他是真有点乱了方寸了。 “依我的之见,浓雾之中的怪物来历不明,凶悍异常,竟然能够在短时间内杀死五十名拥有异能且全服武装的人,那在情况没有进一步搞清楚之前,最好还是先撤退。” 李潇将他的逃跑主义路线坚持到底。 “胡说!”暴龙再次忍无可忍了。 这次画污也不支持他了:“那绝对不可能!我画污纵横瘟疫之地这么长时间,哪怕就是面对三尾魔蝎那种超级怪物,我们都没退缩过,这杀到了面前,然后损兵折将之后又灰溜溜地回去?传出去我的脸往哪搁!?” 李潇长叹息,他算是明白了,东莱三足鼎立,形成一种均势,如果有任何一方显露出颓势来,很可能就会被另外两方给吞并了。 所以,他画污是不可能在劳师动众之后又无功而返的,这可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 (PS:本周裸奔啊,昨天因为在车上没更新,本来可以手机码字,但作者是个车上看手机就晕菜的银。。我很抱歉。今天的成绩好差啊,求推荐票,兄弟姐妹们!明天会保持更新量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7章 闪灵女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我跟暴龙一起去吧。” 一个身穿紧身衣的女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女子身材高挑,被连体紧身衣勾勒得身体极富韵味,那紧身衣依稀有金属的质地,犹如银箔。 这个绰号闪灵女的女子,是一个神秘的存在,平常很少参与行动,也很少出手,但事实上,她的战力不亚于暴龙。 而且她如果跟暴龙联手,就会在实力上增加好几倍。两人一个力量大防御强,另一个速度快进攻犀利,一个正面对敌,另一个迂回偷袭,令人极难防备。 闪灵女目前的进化等级为3级,当她的等级进化到5级以上,甚至可以化身为闪电,实现光速攻击! 认真来说,这是个拥有强大未来的进化人,而且,她的闪电异能,天然克制着孙大圣的金属肌肤。 但这两人已经是画污身边最强大的组合了,不容有失。因此他准备再派五十武装战士跟着他们一起进入了银蛛领地。 李潇看着他们做出的部署,心中略感失望,同时他也对画污说:“老弟啊,你也太冲动了,如果再失去他们两,那你岂不是损失大了,还能保住自己在东莱的地位吗?” 毕竟是亲兄弟,李潇没有隐瞒自己的观点,话也说得很直接。 画污翻了翻怪眼:“这瘟疫之主,只能是我!就算他们都死了,也没人能动摇我的地位!” 李潇叹息:“洒子,其实你完全可以退一步,采用围而不攻的战术,这藏在银蛛领地里的势力按捺不住,必然会露出马脚的,到那时候咱们知道要对付的是谁,知己知彼,才更有胜算。” 画污摇头:“哥,你根本不了解情况,这些年我的地位就是这么打下来的,仇不过夜!因为夜长梦多!” 李潇不再说话,他跟自己老弟的性子完全不同,他比较有耐心,而且奉行逃跑主义,打不过就逃,遇到问题就拖。 而画污呢,见不得跟自己作对的人,只要还有力量,就非碾压对手不可。 …… 银蛛领地内,孙大圣就像一只壁虎一样贴身在树干上,身上的金属肌肤也化作树皮状,他在认真地关注着闪灵女和暴龙。 暴龙他从冰王子口中已经得知,钻石是挺硬的,但一定硬不过自己,因此他并不在乎这个看起来很狂暴的家伙。 倒是那个女的,穿着一身带着金属属性的紧身衣,手中还拎着一条银色的长矛,也不知道这女子是什么来头,拥有什么异能,其能量流动,看起来好像是银灰色的,也比较少见。 那冰王子最后还是把这个闪灵女给漏掉了,临死还阴了孙大圣一把。 会是什么异能呢?且试上一试! 如此想着,孙大圣从身上摸出了一柄柳叶刀,抖手发了出去—— 柳叶刀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圈,这才突然掉头向着闪灵女射了过去! 闪灵女突然闷哼了一声,矛头一摆,从矛尖上射出一道电弧,瞬间就将柳叶刀给击落了! 乖乖!闪电异能,那我的金属肌肤岂不是完全防御不了?孙大圣感觉有点不妙。万物有生克,不怕你强,就怕你克! 闪灵女一出手,下面就乱成一团,那暴龙反应最快,大吼了一声,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什么人!给老子出来!” 他们身边那五十名战士也打了个激灵,人人拉起枪栓,随时准备开火! 但孙大圣的柳叶刀是拐着弯过来的,闪灵女没办法根据飞刀的运动轨迹去判断对方隐藏之地。 下面的枪手开始胡乱射击,对准周围的大树一统乱射! 暴龙大声道:“清场!将地下蛛丝清理了,大家进行地毯式搜索,对方既然冒头了,那就甭想再溜了!” 闪灵女补充了一句:“附近的树木全部砍倒,看飞刀轨迹,对方是从树上发刀的。” 孙大圣心中好笑,就算你们知道了,又奈我何?只要你们敢分开,那我就个个击破! 一念至此,他悄然从树上滑落,慢慢接近对方的搜捕人员。 “啊!” “在这里!啊——” “哒哒哒……” 南侧的搜索战士突然遭到了孙大圣的偷袭,五人瞬间死于非命。 然后孙大圣一闪身,深入了密林之中。 此时他根本就管不了脚下的那些蛛丝了,说穿了,以他现在的速度,即使惊动了银蛛,那也只会给追击的人造成困扰,银蛛根本来不及对他造成有效的包围。 闪灵女一下就看穿了孙大圣的用意,她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强大,但此女心高气傲,见自己一击退敌,便不愿意放过追击的机会,于是一边追上去,一边吩咐道:“我去追击!你们不要跟上!” 暴龙也停住了脚步,确实,如果就这么踏着蛛丝往前追的话,后面那些速度慢的铁定要被银蛛给围了,那可就正中了对方的圈套。 何况,就算他自己,速度比起闪灵女而言,也是太慢了。就算是想追,那也追不上。 暴龙一口气闷在肚子里,一声狂喝,一拳将旁边一颗树拦腰打折! 饶是如此,都没办法纾解他心中的郁结,忍不住大声叫骂:“这家伙T就是只耗子!不敢正面跟爷一战,只知道窜来窜去!叫你龙爷我擒住了,老子非打出你的屎来不可!” 闪灵女的速度极快,那矫健的身影化作一道银色的残影,以极速迫近孙大圣! 好快的速度! 孙大圣回头看到追近的闪灵女,心中也是一惊。 这么久以来,他大小也经历过无数次的战斗了,一些说起来牛逼哄哄的角色无一不是死在他的手下,可是速度如此之快的对手,电能又死死克制住他的对手,他还是第一次遇上。 但孙大圣是什么人,遇强则强,遇强更狠的硬角色! 他心中燃起更旺的斗志,眸子锐意似刀,他一边奔跑,一边双手在牵拉中制造出一道又一道的“绊马索”来。 闪灵女气势如虹,她是闪电系异能者,对金属的感悟也挺强的,孙大圣一布置金属索阵,她就感觉到了,嘴角挂着冷笑,身子不断在树干上借力,巧妙地避开对方的索阵,而追击的速度丝毫都未减缓! 下一个刹那,闪灵女为了闪避金属索阵,脚尖刚刚在树干上一点,却见到孙大圣蓦然回首,手一抬,一声喝: “够了!” 孙大圣专注度提高到极致,虽然闪灵女的速度快到了极致,但在他的眼中,那运动轨迹依然是清晰可辨!扳机扣动! “砰!” 那把被老李特制的手枪,此时发出一声咆哮,枪口喷出烈焰,一颗穿透力极强的子弹,以大约400/s的初速向跃在空中的闪灵女射去! “砰砰砰!” 孙大圣毫不迟疑,紧接着连射三枪,将闪灵女可能变线的角度全部封死! 这一刻,他有自信,对方哪怕速度达到两马赫,都没办法闪开这一颗子弹!何况此时闪灵女的速度,还达不到一马赫。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8章 变态硬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蓄势一击,确实没有几人能闪开,就算是闪灵女这种将近1马赫的速度,还是不能! 闪灵女浑身电芒四射,就像被电磁枪给暴击了一般。 她在抵消子弹的伤害,但孙大圣觉得好笑,这没用的,他的子弹只讲究穿透力,不讲究停止力,所以她这种反抗,除了消耗自己,效果几乎没有! 果然,闪灵女几乎将自己的能量全部释放出来,也无法改变自己被击中的命运! 一颗子弹从她的左胸射入,形成一个贯穿伤。 不过孙大圣的子弹停止力很小,所以没有形成很大的空腔伤害。 左胸那是心脏部位,对孙大圣而言,这已经足够一枪毙命了。 但有时候人也会失算,就算精明如孙大圣。 闪灵女中枪之后,没有因为心脏被击穿而丧命,反而在落地的时候,连续发出了两道闪电,一道犹如落雷术,从空中劈下!另一道更加隐秘,从地上如灵蛇一般袭来! 孙大圣的金刚之眼可以看清楚一切能量的波动,却没看到这个闪灵女的诡异,她的心脏是长在右胸的,嗯,话说,他也不习惯在战斗时候盯着女人的胸看。 闪电传播速度是光速,但攻击速度却远不如光速。 孙大圣一看到闪灵女没有倒毙,反而有能量在蓄积,马上就反应了过来! 身子侧面一闪,横着跃空,然后举枪还击! 闪灵女差点被孙大圣一枪击杀,此时双目赤红,恨不得生啖了他! 她以速度见长,此时虽然受伤,但忍痛咬牙,那闪避速度也是快到了极致,如果换个人来,她那移形换位一样的身法,根本就无法锁定! 闪电攻击确实难缠,闪灵女的一击电弧被孙大圣避开了,只是击中了他的脚旁,但此时地下全是蛛丝,而那蛛丝又带有金属离子,然后孙大圣就“躺枪”了。 电流瞬间传递到他的身上,他可是全身的金属肌肤! 那可比当时自己的电击棒厉害多了,一瞬间的工夫,孙大圣的肌肉僵直,神经失控! “滋滋滋!” 闪灵女一招得手,一道道电链疯狂地射过来。 同时她双手紧握着那支同样闪烁着电芒的银色长矛,从空中扑击而下,意欲将孙大圣钉死原地! 还在孙大圣马上定下神来,他发现一个不幸中的万幸:那就是他的肌体虽然受电流的影响挺大的,但是内金刚却完全没有受都影响,所以他的金属控制力是完好无损的。 “脆!” “裂!” 孙大圣两个念力指令接连发出。 闪灵女一矛击在孙大圣的身上,突然发现自己的长矛突然断作数截! 她虽然早就发现孙大圣身上有金属护甲,却没想到自己信赖的长矛会如此不济! 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她身上那件制作精良的紧身金属衣,突然就撕裂开来,就像被剥开的白藕,露出了她大好的身躯来!不得不承认,她那水滴状的胸型还是不错的。 她全身上下仅一条内裤,几乎就那么赤条条地站在孙大圣的面前! 出于女性的遮羞本能,她不由自主地停止了攻击,往后退了几步。 眼见孙大圣突然从身后摸出一把长剑,向她刺去,闪灵女顿时醒悟过来,滑步侧身,一闪避开,嘴里一声清叱:“死去!” 一道闪电再次击中了孙大圣!滋溜溜的电芒在他的头上爆闪,一头火花带闪电,看起来挺炫目的。 孙大圣有点无奈,刚才他瓦解其长矛撕裂其金属衣,就是想获得喘息之机,一举翻盘。 但事实是他肌体的雷电抗性并不高,就那么一两秒的恢复时间,他的肌体力量还是无法凝聚,举起了剑,却发不出平时的威力来。 当然,是人类电抗性都不会太高,换个普通变异者,早就被电成烤猪了。 这是孙大圣冒险生活开始以来,面临的最大挑战,明明对方实力不如自己,却以闪电异能死死地克制住他! 此时就算他脱掉金属肌肤也无济于事了,闪电造成的巨大热量,如果直接击打在他的身上,可能他的身子都会被瞬间烧毁,而不像现在这样,只是肌体麻痹失去力量。 但同时,他以金刚之眼检视身体,突然想到那只灰光金属棒,那支能够吸收一切能量然后又快速释放于空间的灰光棒! 这一刹那的闪念,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的命! 在内金刚的念力之下,金属棒开始快速变形,在体外形成一股薄薄的保护膜,那些闪电击打在上面,不再将电能传导给孙大圣,而是轻松地化解了! 但孙大圣并不急着反击,他的肌体力量在快速的恢复,同时因为闪电的洗礼,那体质也似乎发生了改变。 在金刚之眼下,肌体散发出一层迷蒙的黄色光辉,跟内金刚那淡黄的颜色交相辉映,这是肉体成圣的迹象么? 在古代的记载中,肉体成圣都会遭来雷劫,难道说,雷劫不是遭来的,而是那些圣人们自找的? 肌体被淬炼之后,并没有像小说中杜撰的那样,会渗出什么乌漆抹黑的毒素来,反之,真正强大的肌体,应该如一座熔炉一样,无论什么都可以接纳,就算是垃圾丢进去,也会瞬间灰飞烟灭。 他尝试着偶尔打开灰光金属涂层,留一个缺口承受那闪电之力,结果发现,在体质改变之后,自己的抗雷电力量大大提高了,受到闪电轰击,肌体的麻痹感正在渐渐减弱……原来如此,自己肌体的进化,有时候也需要外因来刺激的,其中雷电的刺激就是重要的一环。 而那边闪灵女已经快要崩溃了,她虽然强悍,但说起来只能算作是一个三级进化者,体内可以释放的闪电能量是相当有限的,加之又受了枪伤,重伤后强攻,状况就更加糟糕了。 她没想到自己会久攻不下,一般人被她的闪电击中,即使不被雷成齑粉,那也不能挺立不到,还以护甲崩断她的长矛。 虽然她貌似占了上风,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久攻不下,她焦躁不安,眼前这人应该是一名金属操控者,但她从来没见过如此强悍的金属操控者,在闪电攻击之下,竟然还能继续进行金属元素的操控,现在整个人竟然慢慢增加了一层金属灰的涂层。 更叫她无语的是,这种金属灰涂层挺奇特的,会散发出一种灰铅色的毫光,看起来异常诡异,好像可以吸收自己的闪电能量……还是有多少吸多少一点都不浪费的那种。 就在她绝望之际,那一层金属灰的涂层慢慢消失了,孙大圣还是那个样子,但是看起来并没有在这一轮的闪电攻击中受到太多的伤害。 闪灵女一时怒向胆边生,顾不上坦胸露R的窘境了,她晃着一对凶器,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去,抓住了这难得的机会,一拳正中孙大圣的鼻子! 然而,她击中的是面具啊,她那可怜的指骨裂了,腕子也差点脱臼。 闪灵女大吃一惊,急急向后退去,同时还发出数道闪电来截击孙大圣。 她怕了,心里有点发毛了,因为她突然意识到,就算自己占尽优势,可是此人电不死,还变态硬,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自她进化以来,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变态。 她觉得,还是逃了吧,毕竟自己还有速度上的优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99章 硬碰硬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下了逃跑的决心,闪灵女反而狠狠地释放了一记闪电在孙大圣的头上。 但孙大圣迎着这记闪电,一拳正中她的胸口! 闪灵女胸骨塌陷,差点当场挂掉,她吐了一口血,爬起来,不顾一切地狂奔!死亡的恐惧正在她身上的每个细胞蔓延! 这些日子以来,她见了不少死亡,更有许多人的生命被她终结,现在那可怕的一幕要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了,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她奔跑的速度极快,孙大圣从绝对速度上来讲,确实是不如她。但是孙大圣手中还有会拐弯的飞刀和手枪。 “嗖嗖!” 两支柳叶飞刀飞出,速度快逾闪电,很快就到了闪灵女的背后! 闪灵女听到破风之声,瞬间一个斗折蛇行,那飞刀只击中了残影,但下一秒,飞刀也一个华丽地转身,再次射向闪灵女的后背! 闪灵女气急,一声清叱,一挥手,一道电弧击中飞刀,顿时消解了其中的动能,飞刀立坠! 毕竟,此时孙大圣还没有达到御器的境界,更没有万磁王一样的能力,飞刀射出只能借惯性飞行和机动转弯。 也就是说,刀一射出,速度只会越来越慢,动能也只会越耗越少,一旦遇上闪灵女这样的变态快,那偷袭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但孙大圣根本就没想过要凭借两只柳叶刀干掉这变态快的闪灵女,要知道,当她的速度提高到极致,其速度几乎等同于子弹的飞行速度。 “砰砰!” 刻不容缓间,孙大圣连射两枪。 刚刚击落柳叶飞刀的闪灵女,后背中枪,这一次,一颗子弹正中心脏,另一颗子弹,则射穿了她的前额! 孙大圣看也没看那具渐渐被鲜血浸透的尸体,将地上的飞刀收起,然后人化长虹,瞬间向来路奔去。 一路上,他双手连续做收捞动作,那些放出去的金属索尽数被他收回,这些金属索都来自银蝠膜翼,比重轻、韧性强、硬度高,他怎么可能轻易浪费。 接下来,他就要过去收拾那暴龙和剩余的小喽啰。 画污气势汹汹而来,孙大圣觉得自己有义务让他“铩羽无归”,此地,就是画污和李潇的埋骨之所! 孙大圣现在士气非常高昂,刚才那闪灵女在异能上克制他,但最后却成就了他的体质,如果以后再遇上同样的闪电异能人士,他就可以不再受制于人了。 他也同时在考虑一个问题,如果真遇上一个万磁王一样的异能人士,自己该怎么办? 金属棒那海纳百川的能力可以帮他挡住么? 或者,以无上精神力硬抗? 又或者,干脆脱掉金属肌肤轻装上阵? 未雨绸缪,这个是他必须要深思熟虑的,特别是经历了刚才一战之后。 万物有生克,至刚易折。这些宇宙间的普适原则,他是不会忘记的,也会尽量做准备,一旦遇上克制自己的天敌,就能随即拿出该有的对策!这个必须有。 暴龙还在咆哮,不断骂那些开辟通道的寒冰系进化者: “你们这些饭桶,快点!养你们何用,关键时刻不给力!” “废物,你别给我装死,再磨磨蹭蹭的,龙爷我给你扔去喂蜘蛛!” 这剩余的45名战士,本来就被吓破了胆,人有点战战兢兢的,再被暴龙这么一催促,不仅速度没有快,反而更慢了。 然后他们听到了枪声,那是孙大圣射杀闪灵女的两枪。 暴龙更加急了,因为他知道闪灵女一向是不用枪械的,这还能听到枪声,说明那小贼还没死! “干你娘的,瞧你那猥琐样!” 暴龙浑身力气使不出来,见一寒冰系战士听到枪声更加畏手畏脚的模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拎起那人,丢了出去。 “啪嗒!” 那寒冰系战士本来就身板不太强,被他这么一扔,身子给一棵大树来了一个狠狠的贴面吻,五官顿时给撞没了,然后身子软软地滑了下来,再也不见起来了。 周围的战士早知暴龙的脾气,这下被他一吓,一个个都忍不住往后退了半步。 就在此时,孙大圣出现了,这些人对他已经不构成什么威胁了。什么钻石肌肤,菜! “射击!” “干死他!!” “干死这狗日的!!” 一伙人憋屈太久了,这次不用暴龙说半个字,一个个端起枪来,冲着孙大圣就要扫射。 本来孙大圣不在意他们几颗子弹,那连挠痒都不算,不过浪费子弹是不对的,这些可是重要的储备资源。 所以,那些憋着巨大的劲,想将子弹射出来,结果就是,怒火像火山一样爆发了,枪口连跟毛都没射出来! “啊——” “我艹!咋回事!” “咋回事,我艹!” 一伙人嘎嘎大叫,一下坠入了反GO潮。 只有一个人将子弹响了,不过那不是子弹,而是一颗火箭弹啊,那肩扛式的火箭发射器,就在他的肩头爆炸了! 爆炸过后,他的上半截都没了,还连累身边两个同伴,被炸得缺胳膊少腿的,嗷嗷嚎叫,看那样子,也是活不成了。 暴龙虽然是个傻大个形象,但也见多识广,知道这小子一定有什么异能,使得所有的热火器都失效了。 他猜想着这小子的异能肯定是跟金属有关,好在自己根本就不用武器,因为他的身体就是武器,所以他斗志如虹地上前一步:“小子!有种跟爷来一战!” 孙大圣还没回答,暴龙又加了一句:“今天老子要将你的屎揍出来!” “……” 孙大圣顿时失去了谈兴,他一步步向暴龙走去,虽然他的个头远不如暴龙那么高大,但一股强大的压迫气势却令暴龙周围的战士齐齐往后退,几乎他每前进一步,他们就会多退一步。 暴龙也感觉到了那股压迫的气势,气场,这东西是存在的,不过只有精神力强大的高手才有!如果换作暴龙,他最多就是居高临下,用身体给人造成压迫感。 暴龙怎么甘心被他压制,吼了一声,身子前倾,蓄势就是一拳,直击孙大圣的前胸! 孙大圣冷笑,脚下生根,转踝扭跨,整体力犹如火药一样在他的体内炸开,然后随着右拳轰然击出! “砰!” “咔咔……” 两人的拳头撞击在一起,发出一声闷响。 暴龙身边的人安心了,这厮完全是找死,竟然敢跟暴龙硬拼拳头?他那钻石拳头,就算是铁锤子都能打变形,你小子那小身板,这下还不断了骨头? 听到那细密的咔咔声,更是有人恶意猜测,这一定是孙大圣的骨头断了。 然而当事人暴龙不可思议地退了半步,他收回拳头,看着上面细密的裂纹,有点傻眼了:“怎么可能?” 孙大圣看着他:“有什么不可能?钻石很硬吗?地球第一硬?太阳系可以横行霸道了?今天我这宇宙第一硬,就教教你怎么做人!现在,我要打碎你身上的每一块钻石!然后分给你手下的每一位兄弟!” 然后在怒吼声中,暴龙身上被孙大圣连续重拳击中! “咔咔咔……” 那碎裂的声音连绵不绝! 暴龙的嘴角先是不断流血,到后来干脆喷血。 随着“噗哧”之声,那血雾弥漫的场景,看起来真的有几分暴力美感。 观众有点担心,又有点过瘾,毕竟,这暴龙可从来没给他们什么好脸色看,一语不合就挨打,当然挨打还算轻,稍不留神连命都丢了,这次打人者挨打了,也算跟着出了口气。 终于有人醒悟过来了,他招呼大家:“大伙并肩子上啊,不然龙爷完了,咱们也没法活了!” “这家伙是个硬点子,兄弟们先顶着,我去报告画王再说。” “说什么混账话,这个时候你敢动摇军心,老子毙了你!大家一起上,干死这家伙,大家吃饭的家伙才留得住!”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0章 汽车人养成计划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些人本来也不算弱,全部都是新人类,身上全有变异血液或者进化异能傍身,此时发起狠来,攻击倒也看起来挺壮阔的。 “呼呼……” “嗤嗤!” 数十条身影从各处掠起,或带着明黄火焰,或发出寒冰蓝芒,或探出兽类利爪,一道道暴虐的能量流,集中向孙大圣袭去! 此时孙大圣已经将那暴龙揍得全身龟裂,钻石肌肤都裂成了指甲块大小,但暴龙体质强横,饶是如此,依然不死! 孙大圣探爪一撕,数块钻石被他硬生生抄在手中,那暴龙再次惨叫一声,只是此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就算惨叫,也没了中气。 “咻咻咻……” 孙大圣手指连绵弹击,那冲在最前方的人接连倒地! 他们跃在空中的姿势还十分凶悍,但一落地就变成了闷葫芦,打了几个滚之后,再也爬不起来了。 见孙大圣如此凶恶,战斗力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级数,一弹指就消灭了他们少半人数,剩下的见势不妙,虚张声势发一声呐喊,竟不约而同地向后撤退。 边退还边给自己找理由:“兄弟们顶住,我们去报告画王,这点子太硬了!” 人人都在叫嚷顶住,但没人在顶,只见一伙乌合之众撒腿就跑,个个比兔子还快。 孙大圣冷笑,打得过就杀,打不过就跑。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他一脚踩碎暴龙的脑袋,然后飙奔追上,腾跃跳荡间,如狂狼暴虎,左手银翼,右手灵翼,光芒倏忽如电,每一次爆闪,都会有头颅滚落! 最后一人,却不是逃跑最快的那位,他卯足劲使出出奶的气力,就想追上前面那位,获取更高的生存几率。 “咻——” 一道劲风擦着他的耳轮而过,仅仅是那风力都刮得他耳轮生疼。 然后,他突然看到自己前面那位,后脑被一晶亮的钻石给击穿,脖子一软,脑袋先着地,一个倒栽葱跌翻在地! 这人看在眼里,吓得魂飞魄散,脚下飘忽,过好在孙大圣并不想在精神上折磨他,他的身子很快倒伏在地,而脑袋因为惯性还飞出了两三米远。 孙大圣没有停留,他开始原路返回,将自己先前设置下的金属索尽数回收。 然后任由着阿娅和土狼两人慢慢打扫战场。 而通过这一战,他突然发现,内金刚有了突破的迹象,这很好,当内金刚逐步成长,那他的御剑之术,他的汽车人养成计划,就会马上实现了。 一根蛛丝甩到大树上,他就像一只蜘蛛一样,慢慢地被吊了起来,就那么定定地停在了半空之中。 他很自信,经历这一战,画污的精锐尽数被歼,他一时半会应该不敢来“打扰”自己了。 他的内金刚有了“异动”,“四官”中金刚之眼开启之后,耳、鼻、口并无异样,但是因为孙晶晶的闪电淬炼,内金刚的四肢开始蠢蠢欲动。 首先动起来的是双手,但动得很艰难,仿佛每一下动弹,都需要耗费极大的能量似的。 能量?没问题,有! 孙大圣的精华液至此还剩下五滴,他怎么会对内金刚吝啬,这本来就是它的“食粮”,一滴精华液释放,分为两部分,从手三阴三阳经向手臂灌注精华。 那毫光四溢的精华之气,每一次流经那三阴三阳经经脉,都会消耗殆尽,一滴精华液,在一小时的循环之后,竟然消耗得干干净净。 然后,内金刚好像意犹未尽,就像初生之婴孩没吃饱的状态。 再加一滴! 孙大圣大喜过望,他不怕消耗精华液,他怕的是喂不进。这跟晶核是一样的,你再多的晶核,也需要吸收能力可以支撑。 既然内金刚有继续吃下去的要求,那说明其突破性的成长还没完,更需要武火将之炼至炉火纯青! 第二滴精华液,这一次坚持的时间稍微长一些了,在一个半小时之后才被消耗。 那内金刚的两条臂膀,金色之中隐隐透着钻石一般的光芒,就跟那被点亮的金刚之眼一样,渐渐有了灵性。 而在树下,土狼和阿娅已经打扫完了战场。 土狼看了看树上的孙大圣,没敢出声,只是拿眼看一下阿娅,那意思是:“这人怎么上吊了?” 阿娅垂下眼帘,什么都没说,意思是说:“你少见多怪,我已经见惯不怪了。” 土狼有点担心画污他们继续挺进,帮着阿娅收拾了一阵,就悄然去前线侦查了。 阿娅在暴龙和孙晶晶身上搜刮出了六颗晶核,真不愧是画污的核心成员啊,私货不少。 当然,等孙大圣不再上吊了,她肯定是要交公的。 她很好吃,但不吃白食,她很需要晶核,但无功不受禄。 五个小时过去了,孙大圣还吊在树上,只是阿娅隐隐觉得,他那一对手臂好像有点五彩的华光闪现,那是什么?又有突破么? 孙大圣睁开了眼,他突破成功了。 总共耗费了五滴精华液!五滴啊,在银盆岭基地,那么多根管子中,他才顺到了九滴而已,而这五个小时,一双金刚臂的突破,竟然耗去了五滴! 从此,他身上再无存货了,要精华只有三个途径: 第一、自然大法,用内金刚呼吸法从天地间汲取,但这貌似有点慢了。 第二、再闯新的基地,再行悟空盗丹之事。 第三、尽可能多地诛杀BOSS级别的外域生物。 金刚臂突破之后,孙大圣发现,自己好像是多了两只臂膀,而且,这两只臂膀受他的意识独立控制,也就是说,肉体的运动和金刚臂的运动,是分开,互不干涉,但可以互补。 金刚臂有什么功用呢? 暂时他能够知道的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隔空御器,那偃月术中的御剑和御刀,他都可以练了! 虽然有些大招数,比如“赤龙搅海”之类的,对精神力的要求太高,他无法做到,但一些简单的招数,他是完全可以演练了。 阿娅靠树坐着,正在行服气之术,突然耳边传来一阵利器破风之声,猛然睁开眼—— “唰!” “叮——” 孙大圣的那柄漂亮的灵翼突然钉在了她眼前的地上。 她有点不明所以,他这是要再送我一把剑吗? 她抬头,孙大圣从空中缓缓降落,笑眯眯地看着她,那笑容,她从未见过,怎么那么不像他了呢,他怎能、怎能笑得那么骚包? 孙大圣手没动,但是左手金刚臂轻轻一招,那灵翼突然从地上飞了起来,绕着阿娅飞了起来,一下在前面,一下在后面,一下在她的脑袋顶上拍一下,嗯,太调皮了。 阿娅毕竟是个观察非常仔细的人,她发现孙大圣虽然手没动,但是左臂那位置一直都有华光闪烁,她瞬间明白了,难怪他那么骚包。 “天啦,你竟然已经学会了御剑之术?” 孙大圣点了点头,他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没有说话,他怕自己一说话,就忍不住大喊大叫起来,因为他实在难以抑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啊。 隔空御器+金属元素的控制,这个空域内,还有比他更强的冷兵器操控者么? “天啦,这么快,你怎么做到的?” 看到淡定妹一连两个“天啦”,孙大圣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反正就是做到了。但我的练法对你不会有启发的,你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就好了。” “哦。” 阿娅闭上了眼,竟然再次淡定起来。 不过她旋即又睁开眼来:“这里有六颗晶核,是你的战利品。” “不用,送你了。” “那怎么好意思。” 孙大圣人逢喜事精神爽:“你再推辞,我就不送了。” 阿娅顿时闭上了嘴,再次陷入那种眼观鼻鼻观心的状态。 孙大圣嘎嘎大笑:“六颗银蛛晶核而已,米粒之珠,也放光华?阿娅,今天我好人做到底,一口气再送你五十颗,好歹我们说好一起御剑的,既然我先行了一步,自然要提携提携你这个师妹了。哈哈哈……” 师妹?哥哥妹妹的好么? 阿娅心里想:他要送我五十颗晶核?他要大开杀戒么?为啥?因为高兴?男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动物,高兴起来不但喜欢送人礼物,还喜欢杀戮。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1章 微缩模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一次内金刚突破了之后,在肉体上却并没有太大的起色,整体还是老样子,只是各种抗性强大了许多。 估计人体自身就很玄妙,那闪灵女的一番闪电,刺激到了肌体的自我调节,所以在这一次突破之后,加强了抗性。 其实如果可以自由选择,孙大圣也不会将加成附加于力量上,因为肉体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不能做出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快速提升力量,在短时间内达到极限,如果肉体的强度没有跟上去,必然会导致肉体的崩溃。 孙大圣走出安全区,看到前方有一堆银蛛,目测应该上百数。 他一时斗志盎然:“好,就是你们了,让本大圣来超度你们吧!” 内金刚显形,身罩淡黄辉光,唯有双臂和双眼有着钻石般的璀璨光芒,精神念力释放,300米内蛛丝统统熔化。 那百来只银蛛顿时被困于孤岛!跟别的银蛛失去了联系。 孙大圣大步流星地走过去,金刚臂一挥,那银翼弯刀转着圈儿飞了出去,那刀光犹如一轮残月,在银蛛之间闪烁,寒光似电,罡风呼啸,所到之处,银蛛脑袋开裂,中间黑血迸溅,散发出一股腥臊之味! 银翼弯刀的御空是最美的,也是最省力的,它不走直线,顺势飞旋,在银蛛之间犹如一美丽的月影! 孙大圣没有使用伏虎刀法,因为那并不适合自己,自己的弯刀是以速度取胜,而伏虎刀法是力量取胜。 只要有御器之力,他并不在意太多的刀法。 快!诡!锐! 这是他对银翼弯刀的定位,其它什么的,在他看来都是虚的。 灵翼!出击! 孙大圣再挥金刚臂,左右手各控一刀一剑,大肆斩杀那乱作一团的银蛛! 剑气横空,刺眼的剑芒直冲而起,宛如绚烂的银龙一般! 战龙在野! 鱼龙之跃! 飞龙在天! 神龙摆尾! 那剑招套路已经烂熟于心,从地下杀到天上,又从天上杀到地下,左右纵横,上下翻飞! 其剑,不走偏锋,直来直往,洞穿一切! 其刀,折须带圆,无棱无角,劈天裂地! 这一刀一剑,一直一曲,相得益彰,滴水不漏,天衣无缝! 这银蛛领地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热闹过,一片刀光剑影,那浓雾都被生生震退,银蛛那恐怖的面容清晰地呈于面前! 阿娅在远处默默看着,虽然隔得远,但她依旧能够体会到孙大圣那锐意十足的剑意和刀意。 她真心没想到,孙大圣在魔怔之后,这么快就突破了,领悟到了这偃月神术。 当年教她的道长,其实自己都没学会,更没想过有朝一日阿娅能够领悟。 他传授给她,只是觉得她骨骼清奇是修炼古术的好材料,再加之,他也不愿意古术在自己的手中失传了。 阿娅本身对剑招也是烂熟于心的,看了孙大圣的临场实战,她心领神会,如果她真有突破的一天,那么今天的观战,将会对她影响至深,至少以后,她要不会走多少弯路。 世上的机缘真是极其怪异,阿娅将偃月古术传授给孙大圣,反过来,孙大圣又在剑意上给她上了一课。 阿娅深深知道,眼前的孙大圣,跟自己已经不在一个位面了,就算是画污丧鸦之流,也不在同一等级! 这世上,明白人不多,阿娅是其一也。 酣战结束,一地蛛尸,腥臭熏人,令人掩鼻。 那银翼和灵翼全部回到孙大圣的身边,在空中微微颤动着,那是损耗过度的正常反应。 孙大圣闭上眼睛,内金刚开始贪婪地吸收周围的天地精气,每一次出战,就等于一次锻炼,如果有足够多的精华滋养,那么内金刚的发育会更快。 银蛛领地虽然怪物盘踞,但是不比东莱,依旧有较为充沛的精华之气,只是以他内金刚的吸收之力,此地的精气已是远远不够。 东莱北边巨龙腾飞之地,那里应该不乏BOSS,是得扫平眼前这些垃圾,去让内金刚大大的滋补一下了。 一念至此,孙大圣对阿娅撂下了一句:“晶核都在这了,取出来吧,你留50颗!” 说着孙大圣身影一闪,竟然向着银蛛领地的边缘冲了过去。 阿娅心中万分欢喜,只是表情依旧一副淡定模样。 一百多只银蛛,要将晶核从那坚硬如铁的胸骨中剥出来,还真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呢,不过好在她手中有了孙大圣送的那柄剑,她发现那剑,比那三尾蝎的尾刺还要锐利,真不知孙大圣是从哪里得来的。 孙大圣悄然摸到了领地边缘。 此时天已经昏暗,西边的彤云褪去色彩,就像是一堆被烧焦的木炭,初冬的风卷着薄薄的灰尘,令天地看起来特别的萧索。 如果画污依然不退兵,那么他们就只能在此夜宿了。 事实上,画污确实不愿意退兵,在暴龙和闪灵女失联之后,他已经狂暴到了极致,如果不是李潇苦苦相劝,他就亲自领着全部的人马,浩浩荡荡地杀进去了。 李潇知道无法劝阻他退兵,就退而求其次,让画污围困出口,想必过不了几天,里面的人补给不够,就会主动现身了。 既然准备围困这里,那么肯定要扎下营帐来,孙大圣到的时候,众人正在紧锣密鼓地扎营结寨。 孙大圣来干啥的呢?他暂时不是来大杀四方的,他是来扫描汽车的构图的。 毕竟他不是汽车工程师,现在要制造一辆车出来,还要能够变形,那就不能不先来扫描一下构造。 眼前的蓝本也不多,就是卡车、越野车,当然他不是要完全复制一辆汽车,目前来说,搞一辆重卡是必要的,战斗起来碾压一切也比较省力。 一辆汽车,不是全部由金属构成的,其中还有许多的塑料件、纤维物、玻璃等等,当然这些他都可以用金属来仿制,这些都不是问题。 因为当金属薄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可以像纸一样具有通透性,用来制作空滤也能行,关键就看工艺了。 不过事情却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那重卡是国产JF牌的,64的非全驱车,越野和爬坡能力相当有限,25吨的车,使用的是11L排量的柴油发动机,最大马力才460匹,这可不够用的。 旁边那岛国的著名的七座SUV倒是全驱车型,但量级又小了点,作为变形之金刚,太没冲击力了。 毕竟此时的孙大圣力量极大,如果仅仅是一辆SUV型车型的话,那对他整体能力的提升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孙大圣想到的解决方案是折中。重卡缩水版,66全驱,长*宽*高由7.05m*2.5m*3.98m,改为6m*2.5m*3m,缩短了长度降低了高度,重心更稳,更有冲击力。 体积缩小之后,重量应该也有相应降低,孙大圣一边扫描汽车蓝图,一边用一些金属做一个微型的模型,如果这个模型能够成功,那么大家伙也能做出来。 很可惜他不是工科生,对汽车制造更是一知半解,所以虽然能够看清楚汽车的每个部件,并且可以丝毫无差地制作出精美的部件,但一旦设计到机械上的东西,他却颇费思量。 他那微型的模型,也是相当科幻的,虽然不像全息的模型图那么轻松,但它的实践性更强,一旦有差错,能够立马表现出来。 天色慢慢暗下去,画污他们已经支好了帐篷,并且用汽车近灯交叉照明,保证无死角。 孙大圣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虽然此时他多项利器在手,但要想在一个陌生的领域里做成一辆合心意的作品,而且还具有超文明的科技变形,这确实是有点难度。 但他坚信自己,一定可以的! 到深夜的时候,他终于完成了微型车模,66全驱是可以有的,金属变软替代橡胶轮胎也是可行的,0.2mm膜翼金属做成挡风玻璃也是可以的,灯管也是可以做成的,超薄金属做成空滤空调滤完全挡住P2.5也是可以的,在后面挂一个集装箱,做成一个独立的生活空间也是可以的…… 但问题也有一堆:1、线路的绝缘问题;2、蓄电池的问题;3、电路板的问题,其实这个归根结底,还是绝缘的问题。 所以,他突然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想完全依靠金属元素改造一辆汽车,其难度不仅大,而且劳心费力,最后还可能失败。 但是如果借助其中一个模型进行改造,在原物上进行金属替换改造,那就取巧而省力。 哪里有原物?这外面营地上不是有七辆现成的么?至于画污李潇这些人,已经上了阎王的登记簿了,所以,这些都是无主之物,不拿白不拿。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2章 卡车自行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此时夜已深,但大灯依旧亮着,莽莽的灯光在寒气中微微颤抖,灯罩上粘着许多蚊蚋的干尸。 虽然这里是南方,但是自从灾难发生以来,天气日趋变冷,初冬气温就已经降落到5度左右了。 今年南方的第一场雪,势必要比往年更加冷酷,想必不少人,会挺不过这个冬天。 此时大部分瘟疫之地的武装人员都已经沉入了睡眠之中,只有四名交叉巡逻的哨兵在灯光中拖着长长的身影来回走动。 他们很冷,也很疲累,只能通过不停地游走来驱散寒冷和倦意。 同时他们也很紧张,本来气势汹汹到这里来碾压众生,结果自己这边不知不觉地被银蛛领地“吞”了一百多人,这剧情转折太快,士气更是跌到了谷底。 不过睡前,画王跟前的“新贵”李潇跟大家说了,已经派人去向丧王爷求援,估计明天一早,援军就会到,届时,在丧王爷那些嗅觉灵敏的驯兽带领下,应该可以找到幕后的罪魁祸首。 其实,画污让人去请丧鸦出手,原话是银蛛领地出现新的BOSS级怪物,需要丧鸦带着精锐亲自前来。 画污这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银蛛狩猎场告急,如果你不再派人来,以后就别想分晶核了;第二层,新的BOSS很强大,他一方兵力搞不定了。 当然,他说让丧鸦亲自前来,也是故意将事情说大一些,如果丧鸦不来,派一些精锐过来,那他也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银蛛领地里的奇怪力量已经将他身边最得力的干将收了,但他仍然不觉得对方能对自己造成什么大的威胁,不然的话,对方为什么不直接杀出来呢? …… 寒夜里,四名巡逻兵突然次第地倒在地上,两支柳叶刀就像银色的幽灵一样,悄然收割着他们的生命。 金刚臂操控下的柳叶刀,已经像鸟儿一样可以自由飞翔了。 画污的听觉异常敏锐,当柳叶刀在空中飞行的时候,他就觉察出一丝不对劲,等到巡逻兵倒地的声音传来,他霍然从放倒的座椅上起身,发出一声喝问—— “什么人!?” 没人回答他,但许多人被他惊醒,人却没有起身,这种冬夜,谁都有点慵懒,他们都在侧耳细听,看是否有后续动静。 冬夜很静,银蛛边缘几乎没有生命迹象,更是静得叫人窒息。 在稍许宁静过后,大地震撼,巨大的咆哮传来—— 却是两辆卡车突然发动,引擎轰鸣着,排气管后浓烟滚滚,就那么轰轰地向银蛛开去! 画污手下有点狐疑,深更半夜的,怎么突然就出车了?难道有什么特别的行动吗? 李潇跟画污睡在一起,惊疑的眼珠瞪得老大,他在看画污。 画污如果有行动安排,怎么可能不告知他,画污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那轰轰开走的卡车上,还睡着一些士兵,被惊醒之后,不断往下跳,因为卡车是开往银蛛领地的,那可是地狱的入口! 驾驶舱也坐了人的,只是他们已经被柳叶刀搞定,歪斜着身体坐在那里,随着卡车的振动不断摇晃,看起来就像是在驾驶卡车一样。 “这两个混蛋,是被鬼俯身了吗?竟然开着车投敌?” “谁追上,将这两混蛋给毙了?” “不然你去?” 画污冷眼看着,他那双眼有点怪异,白很多,黑很少,看起来就跟盲人似的,但此时却在暗夜中闪烁着幽光,看起来就跟夜视仪下的人眼一般,诡异而恐怖。 他很清楚这两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但他并没有吱声,因为既然这两人死了,那么是谁操控着他们的尸体驾驶卡车呢? 难道说,对方拥有操控尸体的能力? 如果是这样,那么他死在里面的一百号人,待会就会变成敌人杀出来? 想到这,画污心中掠过一丝冷笑。 僵尸操控者,他并没放在心上。同时,他也坚定地认为,对方并不敢离开银蛛领地,所做一切,只不过是想激怒他,引诱他进去而已。 不就是丢失了两辆卡车吗?没关系,老子就以静制动,看你还能折腾出什么幺蛾子! 他问身边的人,是否有人看到入侵的敌人。 没人应承,那几个嗅觉灵敏的家伙,同样是一声不吭。 李潇俯下身子去检查那些巡逻兵的伤痕,他沉声道:“太阳穴上有狭小的锐器伤,一击毙命,看来是暗器所伤,看来对方一定是人类!只是现场找不到凶器,这可是怪事。” 有一名寒冰进化者说:“会不会是冰刃?射入太阳穴之后,遇热融化掉了。” 李潇摇头:“不可能,我就是寒冰系的进化者,如果是冰刃,这些人的脑袋早就被冻裂了。” 画污没吱声,这事确实让他都有点胆寒,他其实是清晰听到了暗器破风之声的,两道破风之声,怎么就杀了四个人呢?难道这暗器会转弯,杀了人之后又自行飞走了? 苦思不得其解,画污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了,否则连他的士气都会受到影响。在丧鸦的援兵到来之前,他不准备进一步的行动。 “巡逻力量加倍!大家保持警惕,一切过了今夜再说。” 画污下达了这样的命令,然后回身走进车中。 几名士兵过去,将四人的尸体拖到了边上。看起来事情已经平息,但恐怖的流言却在人群中散播—— “你们想,什么东西杀人了却没有凶器,只有鬼!厉鬼!” “画王这次如果再不撤兵,只怕我们大家都要交待在这,今夜算是过去了,那明夜呢?” “明天丧王爷来了,他可是枕着人骨头睡的,骸骨山死了多少人,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的。如果有厉鬼,估计也只有丧王爷能治得了!” …… 土狼埋伏在边缘,被这巨大的响动给惊醒了,他有点目瞪口呆,实在是没想到,这大卡车竟然直接开进了银蛛领地,这可是绝对嚣张的事情! 土狼心想:“这画污是被孙大圣给逼得狗急跳墙了吗?竟然将大卡车开进来,他这不是找死么?” 阿娅忙活到深夜,才刚刚将所有的晶核给收集起来,108颗!这可是个好彩头啊,虽然数量多,但是个头小,全部塞进大衣袋子里,倒也兜得住。 那一刻,阿娅真的有一种大财主的感觉。 正想找个地方修炼一下服气术,恢复一下体力,接着就听到轰隆隆的巨响,然后一辆大卡车就那么轰隆隆地开了过来。 她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车在那一堆银蛛尸体前停了下来,但是并没有下来画污的人,反而是孙大圣出现了,他从驾驶室将两具尸体给丢了出去,然后招呼了一下阿娅—— “出来吧,是我。” 阿娅走了出来,整个人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这些车,怎么像是自己开过来的?” “当然不是,是我御器御过来的。” 阿娅明白了,但更吃惊了:“这样也行啊。” “这样当然行的。” 接下来,他要干一件让她更吃惊的事情了,他要彻底改装一辆重卡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3章 彪悍的卡车改造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也不多说了,他现在有些急迫的要证明自己。 他坐进一辆重卡之中,然后开始全力操控金属元素。 银蛛的金属护甲,虽然抵挡不住三尾蝎的尾刺,但是其韧性极强,特别适合制作成卡车的车身。 因为他不要制造一辆硬度天下无敌的卡车,他要的是适当的硬度加非常强的韧度。为啥呢?因为车的护甲可以厚一些啊,那样的话,面对破甲能力极强的武器,它也能有足够的抵抗力。 先要制造出合金材料来,护甲金属加上银蛛牙齿按照50:1的比例精炼成的合金,可以有效地抵抗外域生物的唾液腐蚀。 接下来的一幕,阿娅看得整个人都呆了,如果不是她早就认识孙大圣,那她一定会认为孙大圣是外域生物啊。 那些银蛛身上的护甲,突然化作银色的半胶质状的东西,源源不断地向那辆大卡车流过去。 孙大圣的改造,由内而外—— 先从卡车心脏,发动机开始改造,这些银蛛金属,比地球合金铝的缸体还要轻1/2,虽然比不上膜翼金属那么轻,但已经算是很变态的了,毕竟他还有超级强大的坚韧度。 发动机所有的缸体材料全部换成了银蛛合金,那积碳什么的,瞬间化为乌有。 节气门?换! 润滑冷却系统?换! 手动变速箱?换! 差速器?换! 悬挂系统?换! 转向系统?换! 庞大的卡车传动系统?6x4?哦NO!直接换成6x6全驱!进退自如很重要,爬坡越野很重要,这个不能没有。 …… 那大卡车这刹那间好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生物,一边吃优质的金属面包,一边拉出一堆黑色的垃圾。 那些被替换出来的地球金属部件,很快就在它的屁股后面堆积如山了。 阿娅这么淡定的人,都有点要跪了啊! 好快的速度啊,孙大圣前半夜对模型结构的摸索可不算是白费的,本来没有什么基础的他,现在闭着眼都能够组装出一台卡车了。 他虽然不是科学达人,但慧光开启之后,记忆力强大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 好了,核心已经换好,开动试一下吧。 一番转换之后,卡车看起来不仅没有变漂亮,反而变得更加难看了有没有? 因为那卡车的壳很大啊,但是内部结构已经变小一号了,而且重量缩小到了10吨! 银蛛金属比重很轻,使得这个原本重达25吨的大家伙,减肥成功,比孙大圣想象的还要好。 这车原本能有40吨的牵引力,但是自重就有25吨,实际装载力还不到15吨,这么一来可就好了,一下就增加到了30吨! 当然,减肥工作还要继续进行,接下来就是改造卡车的外壳了,但是很遗憾,孙大圣的计算稍微有点差池,那些银蛛金属已经不够用了。 墨迹啊,孙大圣先不管那么多,从隔壁车卡车借了点顺滑油,进行了出厂润滑,其实因为金属的更换,现在的各种齿轮部件,可以说是牢不可破,对润滑的要求并不高。 只不过孙大圣觉得润滑之后,传动效率更好,所以才锦上添花做一做的。 开动! 汽车轰鸣,排气还是那么嚣张,只是引擎的声音明显小了。他在原地一阵乱转,撞倒几颗大树后停了下来。 这原先的外壳真是不行啊,那防撞梁被大树一撞,往里凹进去了,发动机都被挤压后移。好在恢复这些变形部件,对孙大圣来说是分分钟的事情,他退了退车,然后从那驾驶舱里跳了出来。 看着阿娅一脸钦羡的样子,他大声说:“阿娅,你还磨蹭啥?那么多的晶核,可有得你吸收的了。” 阿娅不知道该如何表情了,因为她一直处于晶核吸收状态的啊。 怔了怔,她从兜里掏出了一把晶核来,准备要数58颗给孙大圣,那是他们先前商量好的,所有的晶核,她取50颗。 她开始认真地数起来,那米粒大的晶核,这么数起来进度就有点慢了。 孙大圣看着那一把碎米,顿时失去了兴趣,随手从她的手心抓了一小把,直接就丢进嘴里:“剩下的你都留着,我还要去杀银蛛,这次取出来的归我。” 幸福总是来得太快,孙大圣那一把,最多只有十颗,剩下的都归自己了么?阿娅真的很想找个隐秘的山洞躲起来,好好消化掉这些晶核,等到她再出来的时候,说不定就是一个全新的阿娅了。 不过她对孙大圣直接一口吞掉十来颗晶核的行为很不满意,也太糟践好东西了,一口吃那么多,能好好吸收么?她却忘记了,孙大圣比她高出好几个等级了,吸收的能力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的。 但孙大圣吞了那把晶核之后,真心还是有点后悔的,因为那些晶核咸咸的,还有点泥土味,这阿娅,也太不讲究了,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把爪子洗干净了?脱了衣服也是挺白净一个妞,怎么爪子和脸,那么污呢。 孙大圣就快成功了,可不想歇着。 他的内金刚成长越快,精神念力也越强大,一念动起,方圆500米的蛛丝全部熔断,接着他只花了半个钟头的时间,就再次击杀了一百多只银蛛。 阿娅已经见惯不怪了,反正她感觉孙大圣就是天上放下来专门收拾银蛛,拯救阿娅的。 外貌大改装开始了,光有内才不行,颜值也是很重要的。 吃晶核群众阿娅已经坐在了前排,做好了观看的准备,她是很期待的。 后面的车厢改成集装箱式的,不能一体,必须要分段式的,这个很重要啊,方便后面变形。 分成两端之后,驾驶室可以成为胸段、两截车厢可分别为屁股段和小腹段。 集装箱的门板不能薄了,里面8层3mm银蛛金属,外面1层3mm的合金,一共2.7cm,这会不会有点厚了?厚是有点,但是不怕啊,谁叫它是卡车呢? 集装箱外面要不要开窗呢?当然是需要一个推拉窗的,想想一边吃饭一边看风景的感觉,多安逸?谁说末世就不能有生活品质了? 不过这个推拉窗只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平时可以完全封闭。这样的话,在封闭的时候,还是需要换气系统的。于是孙大圣又做了换气管道,一直连到驾驶区,通过空调滤来直接过滤空气,保证可以过滤P2.5,包括任何毒气。 这车的蓄电池孙大圣是很担心的,现在手头的东西也不够多,质不行,只能以量取胜了,两个蓄电池全部收缴了。一个供应马达,一个供应生活用电。 当然,这些都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等他杀回东莱,自然要大肆搜索,找一些更持久耐用的电池过来替代。 因为集装箱分为两段,成为两个独立的空间,于是孙大圣将之改造为厨房和卧室。 厨房就不说了,卧室的话,双人床、折叠椅、盥洗室、卫生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孙大圣用变形技术,可以轻松实现,现在这个家,就是缺少点家具和生活用品。 当然了,画污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画污在青鸟地下商城有大量的储备,到时候还不是想拿多少拿多少?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4章 新车出击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同学这个并不太在意外面的人,也开始整理起卡车的外壳来了。 驾驶舱的车门肯定得换啊,那带着铁锈的门板太寒碜了,丢啊丢,比屎还不如。 那一敲就碎的玻璃哪禁得起末世的折腾?有多远就扔多远。 玻璃孙大圣下了大本钱,换了1mm的银蝠膜翼金属,由9层0.1mm的膜翼+银蛛牙精炼的合金压制而成,远超地球最高等级C级防弹啊。 只是孙大圣好蛋痛,背包又缩水了。 需要重点防护的还有前后防撞梁,这个没问题,孙大圣的防撞梁是史上最厚实的,一般汽车也就几个毫米,他的厚达6cm,当然,之所以这么厚,不是真的要防撞,他是要主动撞击,并且还要变形撞击。 在撞击的过程中,如此厚的防撞梁,可以自由变形成为铲斗、子弹头等一系列令人心惊胆寒的形状。 至于底盘护甲,那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1cm就够了,银蛛金属护甲,通过层层叠加的工艺之后,其防爆破穿甲的能力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 当然那些线路、电路板、电子元件什么,出于专业知识上的匮乏,他只能保持不动,然后在脑子里进行“闪存”保留,以后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按图索骥地进行检修了。 到这里,汽车已经改装完成。马上就进行最后的喷涂防护。 用灰光金属棒的金属进行了一层薄薄的大约0.1mm的喷涂,不过这东西面积大,即使如此,都消耗掉了半根金属棒。 不过这个喷涂是相当必要的,否则遇上闪灵女那样的,用电能或者电磁能之类的攻击,那车上的电子元件就全短路报废了。 但是喷涂了这一层还不能算完,因为灰光棒的挥发性特别强,如果不在上面加一层金属涂层,它会在几个小时内消耗殆尽。 所以在汽车的最表面,他又加了一层银蛛金属涂层,进行了保护。 改装进行到这,车整个就变成了一辆银色的、充满未来科技感的大家伙了。 孙大圣还略略抛光,使得整辆车呈现出一种亮银色,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真是有点骚包啊。 大功告成,折腾了一宿之后,天已经放亮,阿娅看着眼前这辆亮锃锃的银色大卡车,人都有点那啥了,痴了。 她在镜面的车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头发油腻,脸上全是油污,身上的大衣就跟灰鼠的毛色一样,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在垃圾堆里生活了一万年似的,太埋汰了。 这还是她么?曾经的三中105班的学习委员,东莱学院中文系的气质女神? 她已经有多久没有照镜子了? 一向心如古井的她,此时看着自己邋遢的样子,心像是被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到的坚冰,那份温暖,寒冷如刀! 她忍不住摸了摸镜面中的自己,她甚至觉得那脏的不是自己,而是镜子,但是,她的手马上在干净的厢壁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爪印。 这辆车被孙大圣全部改造之后,有点类似他那放大版的金属肌肤,虽然没有触感,但是只要被触碰,他都可以感应到。 他从驾驶室里跳了下来,有点小得意:“阿娅,怎么样?” 阿娅点了点头,因为被镜中的自己吓倒,一时情绪不佳。 孙大圣不在意,他知道这丫头是属木头的,喜怒不形于色,但他很愿意让她来分享自己的成果。 “阿娅,来,帮个忙,你用剑也好,那钢管也好,尽力砸车!” 阿娅还在自己的小情绪里,不过听到他这个要求,还是有点木了:“嗯??” “砸!” “真的?” “尽管砸!” 阿娅对这车是有点意见,不过一辆车而已,没事你喷涂成镜面的干嘛?弄得人心情都差了,一切骚包的东西都应该被砸烂! “叮!叮!叮!” 阿娅连续用那钢管去砸那车,结果钢管砸扁了,镜面连个印痕都没有,这钢管竟然还不如她那小脏手更有杀伤力。 既然钢管对你无用,那就试一下三尾蝎的尾刺吧,阿娅知道孙大圣的车是用银蛛护甲金属加工而成的,而她的尾刺可是成功凿穿过银蛛的护甲。 “咯咯!” 尾刺在厢壁上划出难听的剐蹭声,虽然这次有了划痕,但很快就消失了。 阿娅愣住了,这车要逆天了啊,这么大的个,还刀枪不入,那不就是一辆移动的超级碉堡吗? 孙大圣不满意:“你用剑啊。” 阿娅摇头,她可舍不得,这剑既锋利又坚韧,她用着也趁手,可不能被祸害了。 孙大圣很无奈,只能摸出自己的剑来,对准那厢壁一捅,剑顿时深入了半尺! 他摇头,世上还真没什么东西能够抵挡得住自己加工过刃材的利器啊。 阿娅受了鼓励,抽出剑来也刺了一下。结果很伤人,她的剑没能刺进去,剑尖都有点卷了,心痛得小脸铁青。 孙大圣内金刚显形,精神力一扫,那些伤痕又统统消失了。当然,阿娅的剑他也顺带给“治疗”了。 他没想过要帮阿娅改造剑上刃材,有些东西太逆天了,不管是出于对自己负责还是对别人负责,流传下去都是祸害,不是有句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么? 对于阿娅本人而言,这把剑已经足够了,刺杀银蛛也堪堪能够办到的,而地球上所有的金属,都不在话下,这就足够了,阿娅现在最重要的是练好偃月术。 接下来,孙大圣又做了一些扫尾的工作。 他开来了两辆卡车,剩下一辆虽然被拆了,但是零件还是利用起来。 那些他无法克隆的电路板、电子元件,肯定是要收集起来,作为储备的。 油箱这个东西,不怕多啊,当个副油箱给挂了。他的护甲够强大,能很好地保护这两颗蛋。 这么一来,加满就有1600L柴油,卡车的续航能力嗖嗖就蹿上去了,因为不会满载,加之本身就减肥成功,油耗可以控制在百公里14个左右,加满油行万里路不是梦啊! 孙大圣最后的目标肯定是变成汽车人的,不过以他现在的科学知识,他也只能暗叹一声臣妾做不到啊。 在变形成汽车人之前,弄好武器系统是比较实在的。因为可以利用的物资有限,他在卡车顶上加装一个射击平台,平台上将装上了五支步枪,摞了半圈,可以360度旋转,虽然看起来不太GOOD,但是五支步枪齐射,威力那也是不小的。何况经过他的加工之后,步枪枪管过热的问题被完美解决了。 这两辆卡车搞过来的时候,车里还有五箱5.8mm爆破穿甲弹,同时还有6枚80mm单兵火箭弹,这些都是好东西啊。 在集装箱后面再加装两个火箭弹发射器,气氛不够的时候可以放个大礼花。 这些武器系统,平常都可以藏匿于盖板之下,需要的时候,盖板打开,射击平台就可以升上来。 一切完备,孙大圣让阿娅帮忙,两人将数以千计的蜘蛛腿也尽量搬上了一些上车。在这里蜘蛛腿看起来不算什么,到了东莱城,食物马上就金贵起来了。 阿娅进到车内,看到厨房人就有点不淡定了,蜘蛛腿实在放不下,等搬到后面的独立卧室中去的时候,她开门看到那整齐划一的卧室,床、卫生间,这些文明时代的东西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她眼前,恍然隔世的荒诞感就像飓风一样袭来! 坚强如她,鼻头都有点酸涩。 孙大圣看她有点发呆,不由打趣道:“怎么的?很久没看到床了?是不是想躺上去试一下?” 阿娅放下蜘蛛腿,返身走了出去,这种温柔富贵乡绝对是有毒的,根本不应该在这个时代出现,那会消磨人的意志,让人堕落,让人不适应新时代的生活。 孙大圣坐在驾驶舱里,身旁坐着阿娅,然后发动起车来,那车轰轰的轰鸣着,带着一股子嚣张劲儿,直接向银蛛领地的边缘开了出去。 龟儿子们,孙大圣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内心却在狞笑:“你们一直都想剿灭哥,这次哥我直接向你们宣战,给哥战栗吧!” 轰轰轰—— 孙大圣脚下轰着油门,那叫一个畅快。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5章 冲锋吧,胯下的卡车!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个清晨,刮起了呼呼的北风,风卷起漫天的黄沙,地平线一片灰黄。 风其实不大,只因为银蛛领地的北麓是东莱,大片裸露着黄土的土地,没有植被,没有绿叶,风一来,黄土就被刮上了天。 画污的营地里一片懒散,大家紧绷的神经反而放松了。 经过昨夜那一顿折腾,现在总算等到了安全的时刻。 无论是画污还是他手下,都在潜意识里有个想法:那就是这潜伏的力量,只会躲在银蛛领地。即使主动出击,也只会选择夜晚偷袭。 画污在清晨等到了丧鸦的援兵。 从东莱方向突然刮起一阵阵的黄色龙卷风,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丧鸦的援兵终于到了。 丧鸦本人果然没有来啊,来的是骸骨山的二号人物,黑豹。 黑豹人确实有点黑,看起来就跟一泊来人种似的,整张脸,就看到那眼白在闪烁了。 黑人还骑着一匹黑马,那马就跟炭头似的,连眼睛牙齿都是全黑色,看起来有点像幽冥界的品种。 在他身边还有三个人,也是一律的黑马,那马个头很高,蹄子有海碗大,冷峻得就跟地狱来客一般,看起来很有威慑力。 他们就来了四个人四匹马,还有一堆密密麻麻的东西,数量超过一千,然而全不是人,而是犬类和鼠类。 那犬类,每条都有小牛大,有硕大的脑袋和强健的牙口,身无一根毛,全身遒劲的肌肉,累累地堆叠在一起,充满了破坏力量,令人望而生畏。 这犬类,骸骨山的人称之为绞肉豺,就跟非洲鬣狗一般,长相丑陋,咬力强大,一口下来那就是一大块肉。 这些变异的绞肉豺,也不知丧鸦从哪里收集来的,而且数量有一百多,这要一齐放出来,再大的动物都能被它们猎杀了。 还有就是锯齿鼠,个头不大,每只也就跟家猫差不多大,看起来灰不溜秋、肉乎乎的,如果不是那两颗白森森的犬牙,甚至都有几分萌。 鼠类原本没有犬牙,只有两颗硕大的门牙,属于切齿范畴,但这锯齿鼠完全不同,它的两颗门牙变异成为两颗犬牙,长约4公分,看起来就像两根钢钎似的。 要知道鼠类的牙齿原本就是啮齿动物中最强大的,什么都能咬,不咬还疯长,别看它小,就现在这家猫的个头,你拿根钢筋条在它嘴边,都能咔叽咔叽将之咬成锯条。 对于锯齿鼠来说,它们只需要有强大的牙齿,并不需要单兵对敌,可以靠数量取胜,想想看,这八百多只锯齿鼠一涌而上的话,估计就算是一条大象,也能在几十秒内被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而这么多的变异兽,却只需要四人来指挥。并且只要有驭兽术傍身,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些变异兽会有二心。 这可是一群真正的敢死队,只要四人发出指令,就算是一块钢铁,都要被它们咬成铁屑。 画污看着这一千变异兽,对丧鸦援兵非常满意,他是清楚的,丧鸦手里的变异兽并不多,现在出来的,起码占到了七成。 看来丧鸦也一直在关注事态的发展,画污几乎倾巢而出的碾压战术,竟然被拖到了第二天,他也有点意外了,知道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快速解决战斗,那画污真的麻烦了。 他和画污两人加起来的真实战力,比起西边地牢的独狼来说,其实还落了下风的,所以他可不想画污倒台,三国纵横如果变成了两极,那他可就死定了。 画污手下,在暴龙和闪灵女都有去无回之后,人人都有点战战兢兢了,毕竟这两人是除画污之外的最强者,在他们眼里都是高山仰止一般的存在,然而,这两人也被银蛛领地吞噬了,他们怎么能不战栗? 作为首领,画污也看到了士气的低迷,现在趁着丧鸦的兽军到来,他觉得有必要做一做战前的总动员了。 他站在越野车的车顶上,他人看起来高瘦,裸着头,没有一丝头发,却纹满了怪异而另类的纹身,那些纹身,不是野兽也不是风景,而是幽灵! 那些淡如黑烟的幽灵表情看起来很恐怖,犹如噩梦,充满着人间最负面的情绪:贪婪、杀戮、嫉恨、怨毒…… 画污手里拿着一个喇叭,站在北风里,他穿得很单薄,风卷起他的袖子,里面还是满满的幽灵纹身,这人看起来就跟一食尸鬼一样,眼睛阴冷而残忍,他声音不大,但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性: “各位兄弟,最近我们遇到了点麻烦,有的兄弟很给力,卖力卖命,但有的人,嘿嘿,我就不点名了,我都看着呢。有些人以为爷拿这事就没办法了,我劝你一句,不要押错了宝!” 这话威胁意味很浓,虽然没说什么阴狠的话,但以众人对画污的了解,事情完了之后,有人肯定要丢掉小命的。 “这些躲在银蛛领地只会使阴招的家伙,他们就是一群缩头乌龟,只敢在浓雾里躲着,只敢趁着夜色来偷袭,你们不要被他们吓倒了,今天,我们就要以压倒之势,将他们统统杀光!谁要是再敢懈怠,不肯卖命,那爷就要了他的命!” “画王威武!” “画王万岁!” 也不知谁带的头,一群人齐齐大嚷大叫,弄得一个马屁口号都有点气势恢宏。 “嘟嘟——” 正在战斗动员达到G潮之际,突然横插进来几声震耳欲聋的气喇叭之声。 那声音分贝极高,加之孙大圣人为加大了功率,直震得众人耳朵一阵嗡鸣,那马屁之声也瞬间被盖了过去! 黑豹也被这突兀之声吓了一跳,感觉自己胯下那匹黑马也不安地往后缩了缩。要知道,他的那匹黑炭马,就算是面对狮子的扑击都会岿然不动的,这次竟然会被一声喇叭给震慑了? 画污有点迷惑,他转过头去,看到一辆卡车从丛林里冲了出来,尺寸倒也不夸张,但是那科幻的车身颜色就迷住了他的眼睛。 孙大圣驾驶着汽车冲了出来,虽然车还不能变形成人形,但是因为金属上的优势,它来得突兀,来得神秘,来得让人神经错乱! “轰轰——” 引擎咆哮,那卡车身材壮硕,气势汹汹地向着画污的车队冲了过去! “射击!” “射击!” “放炮!” 呐喊声此起彼伏,画污没有从越野车上下来,而是用恶毒的眼直直地扫向驾驶位,他想看清楚里面坐的到底是什么人。 李潇在他旁边突然发出了一声鬼叫:“天啦,洒子,他就是那个叫孙大圣的!他,他竟然一路追杀我到这里来了!” “他就是孙大圣?”画污感觉自己的舌尖有点苦,怀疑自己是气破胆了! 他恶狠狠地说:“既然他自动上门送死,那爷今天就超度了他!兄弟们,火炮射击!” 然而,忙乱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听到炮声,只听到一片嚎叫: “艹他母亲的,炮怎么哑了!” “我这里也是!见鬼了。” 最后那单兵火箭筒倒是响了,却是炸镗了,炮弹没有发出,只见在士兵的肩头爆炸,脑袋被炸得直接气化掉了,剩下的半截身子也是破烂得不成形! 更大的怨念属于那些手中持枪的人,炮不响,本来也才两门,可是枪如果不响,那可是有近两百支啊。 看来这枪不是打不响,而是有人捣鬼了! 但他们已经来不及发表自己的“论枪打不响的悲哀”了,因为孙大圣的卡车就像是拼命三郎一样猛冲过来了,带着要跟一切同归于尽的气势,凶猛地冲了过来! “轰!” 卡车直扑就近的一辆运兵卡车,那运兵卡车就跟纸片做的一样瞬间变形,油箱被挤爆,顿时爆炸,发出巨大的声响,火光将两辆车同时吞噬! 这家伙是个二缺么?这tm完全是玩自杀式爆炸啊。 虽然损失了一辆卡车,但众人反而乐了,自作孽不可活,活该!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6章 除鼠器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就在画污的手下幸灾乐祸两辆大卡车同归于尽的时候,孙大圣那辆银色的大卡车从火光中冲了出来,身上没一点损伤! “啊!” “见鬼了啊!” “这是外星人的卡车啊!” 孙大圣让车头变形,变成轮船一样的尖头,然后一路冲撞过去,挡着披靡,那剩下的四辆卡车就跟切割、撕碎、碾压,随即爆炸,没多久,只剩下一地的零碎和滚滚的浓烟。 画污一见这势头,自然知道厉害,早就跟这李潇从那越野车中逃了出来! “轰!轰!” 才走出没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两声爆炸,自己那两辆卡车被火箭弹给炸上了天! 画污心中大怒,是哪个傻逼炸的车?瞎了狗眼,准头这么差!连爷的车都敢炸,在他心中,孙大圣肯定是没有单兵火箭筒这种武器的。 但一回头,他就明白了,发射炮弹的不是他的人,而是孙大圣的卡车。 那银色的卡车尾部,突然竖起了一个两个火箭筒发射装置!现在还有尾烟迷漫呢。 火箭筒虽然可以自动发射,但不能实现自动装填炮弹,两发火箭弹射过之后,他必须自己过去亲手装填。 李潇在画污身后催促:“洒子,咱们快走,这个孙大圣已经成气候了,咱们不是对手!” “滚!”画污对自己的老兄都爆了粗口,他这次还真觉得李潇是个祸害,这才来东莱几天,把他大好的江山就这么给弄没了。 他现在肯定不能逃,这要一逃,整个东莱就再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但是不逃能有好吗? 卡车驾驶舱上面的射击平台也推了出来,那射击平台看起来真tm的烂啊,竟然是由五支步枪组成的一个圆盘! 五支步枪同时射击,虽然准确率不是很高,但是漫天飞舞的子弹,给人一种飞弹洗礼的感觉! 画污看着自己的人被射得成片倒下,他的脸黑沉沉的,估计此时想杀李潇的心都有了,这都tm惹了什么一个人啊。而最叫他无奈的是,他虽然有心跟对方拼命,但是对方躲在卡车里,射得他只能抱头鼠窜。 另一边,黑豹脸色也极其难看,他身边的绞肉豺也被子弹射杀了许多,他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狡猾,竟然躲在卡车里,绞肉豺顿时就没了用物之地,现在唯有指望锯齿鼠的牙齿能够咬穿卡车的重甲了。 “吱吱——” 他的嘴中突然发出一阵阵尖利的哨声。 那数百老鼠就像获得了行动的命令,顿时炸了窝似的蜂拥而出,从各处跳上了卡车,对准卡车的裂缝处一顿疯狂地噬咬! 孙大圣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卡车所遭受的攻击。 他对这锯齿鼠的牙齿很感兴趣,别看这些家伙小,它们的牙齿,竟然也能够给卡车的护甲造成不小的伤害,作为地球原生变异兽,这已经很强大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噬咬卡车的护甲,孙大圣可以根本不理会,因为护甲很厚,将近3cm,就凭这些老鼠,就算咬上一整天都破不了防。 但这些老鼠很狡猾的,卡车的下护板其实并非密封,它们完全可以钻进去,然后破坏里面的线路。那些仅仅包裹了一层绝缘皮的铜线,根本就没有什么防护,只要一嘴下去,铁定要出故障! 而且车前罩的进气口,那也是不能密封的,如果没有空气进入,引擎很快就将熄火。 无奈之下,孙大圣只能暂时将下护板进行封闭!同时将进气口的网格封闭,改成密密麻麻的的通气口,以避免锯齿鼠的啃咬。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际,要不了多久,引擎舱内的温度会变得很高,仅仅靠通气孔根本不足以支撑卡车这种大排量引擎的散热。 而且他才封闭了下护板,那些可恶的老鼠,又找到了新的进攻点,它们靠着尖利的爪子,倒挂在底盘上依然可以自如蹿行,然后竟然钻进排气管里,不顾里面的高温,拼命往里挤,眼看着就要将排气系统就要给废掉了,那动力开始噗噗的,有点使不上力了。 “该死的!”孙大圣诅咒道,“就凭你们几只死老鼠就想要让哥阴沟里翻船么?你们这是想逆天啊。” 阿娅坐在卡车里,她不知道咋回事,听孙大圣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觉得这男人有点像自己,虽然她不怕寂寞,但没人的时候,偶尔也会跟自己说说话的。 孙大圣控制着排气管金属,先是一个挤压变形,将那老鼠压成条状,然后再变形恢复原样,接着一踩油门,“轰”的一声将那老鼠的尸体给冲出排气管! “吱吱吱!!” 黑豹发现锯齿鼠的攻击见效了,他就狠命地指挥着凿齿鼠前仆后继,自杀不要停啊,他就不信不能逼停了这辆卡车! 孙大圣感觉有点不妙啊,一来引擎舱不能长时间的封闭,虽然因为他开了透气孔不至于让引擎熄火,但是仪表显示温度一直都在上升,这可必须要速战速决才可以的。二来呢,这攻击排气管的老鼠就跟疯了似的,一刻不得停,他就算有办法对付但也疲于奔命。 要知道,他现在是一心几用,一边控制卡车,一边控制射击系统,还要控制防御系统,他感觉自己有些力竭了。精神力的消耗,其实比肉体消耗更让人乏力。 阿娅的观察是很仔细的,她看着孙大圣脸色慢慢变得苍白,知道孙大圣虽然看着没动窝,就在卡车里开车,但事实上,他一直都在消耗自己的精神念力。 “我去将那些老鼠扫下去!”阿娅自告奋勇地说。 孙大圣看了她一眼:“你能爬到车底盘下去?” “不能。”阿娅说,“但也许我可以不用爬下去。” “怎么做?”孙大圣现在消耗有点大,脑力真是稍稍有点不够用了。 “你不是可以控制金属变形么?你在集装箱的下面,开一个通道,成U型,让老鼠进来,在U型管的上端开一个口子,我在上面击杀它们,来一个杀一个,杀完之后,那尸体又会顺着U型管自动掉下去!” 孙大圣略一思忖,明白了,竖起大拇指来:“不错,好主意。” 阿娅转头又说:“你将我所在的空间也封闭起来,免得我顶不住,老鼠就入侵了。” 孙大圣摇头:“就算老鼠侵入了,那又咋的?我还真怕它几只老鼠么?放心好了,能杀就杀,不能杀你退回来,我还有后手的。” 他说的实话,如果不是为了检验卡车的实战能力,他还真犯不着被一群老鼠逼成现在这样。 阿娅也不多说,拉开门进了后面的集装箱,在卧室找了个宽敞的地站好,手里举起那把银剑,然后冲前方喊了一句:“我准备好了。” 话音甫落,孙大圣的金属变形已经完成,在底盘上多了两个直径大约十公分的洞口,成U型,两个洞口是贯通的,就像化学实验室里的U型管,只是最顶端的部分开了一个口子,阿娅就拿剑守在那。 老鼠是有钻洞的属性的,黑豹只能控制它们攻击,却没法下更为精准的命令的,它们之所以会钻进排气管,就因为排气管的洞洞很“可爱”,不钻对不起它们的鼠性。 现在又多了两个更可爱的洞洞,而且还没有灼热的气流,它们自然是更愿意钻这两个洞了。 洞口一打开,马上就有老鼠头探出来!阿娅沉气凝神,手中之剑左右如蛇形振荡,那鼠头才探出来就被削去了头盖,她出剑的速度极快,虽然老鼠钻进来的多,但她却不乱章法,游刃有余! 随着她不断消灭老鼠,孙大圣那边的压力顿时就减轻了。 孙大圣感觉这阿娅真是个有用的帮手,他略略算了一下,阿娅除鼠的速度,大约是一分钟20几只,基本是三秒一只,还真是够快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7章 肉搏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在卡车的野蛮冲击和子弹风暴的洗礼下,画污那两百号人,如今只剩下50不到,黑豹带来的三人也都挂了,只剩下他一个光杆司令。 一百多只绞肉豺也几乎尽数倒在孙大圣加工过的穿甲弹下,目前剩下十几只,咆哮着,却有力使不出。 卡车的战斗力是不言而喻的,比孙大圣亲自出手的效率高出很多。 看着损失如此惨重,黑豹的脸不断抽搐,现在这样子,就算是能捡回一条命,回去也没法跟丧王爷交代了。 倒是那八百多只锯齿鼠还剩下四百多,依然还在疯狂地围攻卡车。 本来孙大圣是不急的,但是被卡车如此凶狂碾压,画污的手下已经丧胆了,再也顾不上画污的威胁,因为这辆卡车就是一死神,再慢几分钟,所有人的性命都得交代在这! 于是十几人爬上了摩托车,发动了,尾轮卷起土石,没命地向瘟疫之地逃遁! 画污见大势已去,也带着李潇,各骑一辆摩托车,向着瘟疫之地逃去! 现在才想起逃?晚了! 孙大圣在那驾驶舱上开一天窗,人从驾驶位蹦跳而出,站在那车顶之上,念力一锁! “嘎吱!” “嘎嘎!” …… 只听紧急刹车声响成一片,那些骑着摩托车准备逃走的主,突然发现摩托车失控,自动刹死了前轮,高速之下,摩托车纷纷倒地,运气不济的,还被倒砸下来的摩托车给压住了身子! 李潇毕竟有经验,关键时刻,身子跃起,落地之后几个翻滚,人没什么大碍,他心里都想哭了:“真tm倒霉啊,早叫洒子逃,非不逃,现在逃不了了。” “兄弟们,咱跟他拼了!”李潇这厮突然转了性子,发现逃不了之后,反而鼓动起众人的士气来。 可他本来就不招人待见,这么一吆喝,马上有人接腔道:“你个扫把星,现在吹什么牛?要拼你tm你站前排,老子保证站你后面!” 李潇郁闷,但这一次,就连画污都没帮他说话。 好在此时的孙大圣,倒是被缠住了。 黑豹在关键时刻,指挥那些锯齿鼠,放弃攻击卡车,全面疯狂地噬咬孙大圣,同时发狂的还有终于见到肉的绞肉豺! 黑豹眼中闪过一丝残忍:“小子,终于露面了,这要再让你给溜了,老子就不要再混了!” 四百多只锯齿鼠一窝蜂似的向孙大圣冲了过去!那样子看起来真有点吓人,那是要蚂蚁啃象的节奏啊。 只一瞬间工夫,孙大圣只来得及削死五六只锯齿鼠,剩下的老鼠几乎将他给掩埋起来! 众人突然不再逃了,他们发现形势转瞬逆转了。 一人见孙大圣被锯齿鼠给堆了,心中有股劫后余生的狂喜:“艹!真当自己是无敌金刚啊,这次看你被老鼠咬得连骨头都不剩!” 黑豹也松了一口气,如果能胜下这一仗,回去也好有交代了。他对锯齿鼠的牙齿相当有信心,钢筋铁板都能咬穿,何况你一个人,不出半分钟,骨头渣滓都给你磨成粉! 但情况好像并没像他们预想的那么容易,虽然被老鼠给堆了,但是孙大圣一直都在抗拒着,他右手持刀,左手持剑,双手不断攻击,每次出击,都会有几只锯齿鼠被砍成残尸,污血飙飞! 李潇靠近黑豹,谨慎问道:“老黑兄弟,这人身上有护甲,没什么问题吧?” 黑豹白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这小子也太不知趣了,竟然叫他“老黑兄弟”,一般人都是叫他豹爷的。 李潇也不尴尬,哂笑道:“这小子我认识,他身上的护甲连子弹都射不穿的……” “我的锯齿鼠连钢板都能咬穿,区区护甲,怕什么?而且那护甲目测连1cm都没有,有什么好担心的?” 李潇心中略宽,忐忑地拍了个马屁:“今天可多亏了老黑兄弟你带的这些锯齿鼠,不然的话,我们真可能着了这小子的道。” 黑豹一听“老黑兄弟”这四个字就tm窝火,这个扫把星还真能自来熟,干脆闭上嘴巴,不再理他。 但转瞬间,战场的情况再次急转直下了。 孙大圣被那群数量极多的锯齿鼠给纠缠,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也够麻烦的,行动不便啊,想抽身而出可不容易,靠着手中的刀剑要砍杀这几百只锯齿鼠也同样不容易。 不过在他跳出来之时,心里就有算计,因为他的创新精神又闪现光芒了,他让自己的护甲变形出数千支五公分长的细针来,犹如一只人形刺猬,那些老鼠扑过来,被那细针刺穿挂在了护甲上,挂满之后,他就恢复原形,那被针刺穿的老鼠就掉下去了,然后再变形出细针…… 如此循环反复,每次都能杀死刺伤数十只老鼠,他的攻击速度,骤然就加快了,那四百多只老鼠,他只循环了五六个回合,就杀得只剩下两百只不到! 没想到,这刺猬大法相当有效。 黑豹看得心一悸,有点心肌缺血,不过他的脸够黑,看不到脸色。 那边李潇更是一颗心掉进冰窖里,不知道是冷多一些,还是痛多一些,总之很要命,他揪了揪画污的衣角,那意思很明显,趁着黑豹在顶着,他们赶紧扯呼算了,点子太硬啊。 画污斜睨了这个老兄一眼,心里很鄙夷,但又无奈:“哥,你走吧,我是走不了了,我帮你尽量拖住他,希望你能逃出去。” 李潇没想到画污会这么说,但他一跺脚,咬牙道:“你根本不知道这家伙有多厉害,算了,你不走我走,怎么的也要给我们老李家留点血脉不是。” 说着他竟然真的转身就走,但突然感觉背后一寒,一缩脖子,一道寒光掠过他的头顶,一柄银光闪闪的利剑突然插在他的面前。 背后传来孙大圣冷冷的声音,犹如死神的传音筒:“今天你还想溜?想多了吧。” 李潇可不理会他的恫吓,在他心里,孙大圣这话就是赤裸裸的恫吓,你小子还被一群老鼠缠着呢,怎么来杀我?他侧身想继续逃遁,但令他毛骨悚然的事情发生了—— 那原本插在地上的银剑,突然从地上自动飞了起来,对准了他的胸膛,就跟他眼前有一透明人似的…… “难道这小子真有分身?” 李潇吓坏了,身子再也不敢乱动,慢慢往后退去,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画污终于要出手了,他一下撕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了全身的肌肤。 他的身上,满刺着各种梦魇一样的幽灵…… 孙大圣现在已经不急着杀光这些挂在自己身上的老鼠了,因为这些老鼠的攻击力其实不足一提,他的护甲虽然只有4mm,但真不是这些锯齿鼠能够咬破的。 这一刻,他在密切关注李氏兄弟的动静,这个画污,他干架之前先脱衣,当然不是有什么暴露癖,在孙大圣的金刚之眼中,他身上的纹身,隐隐有黑色的异能波动,这是什么妖异? 就算是孙大圣,也有点不知所以然。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8章 斩尽杀绝计划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此时看起来非常轻松,好像锯齿鼠也啃不动他,灵翼还能逼死李潇。 但是他同时分神面对数人数百鼠,精神力的消耗还是挺大的。 “嗷——” 因为要配合画污的攻击,黑豹突然发出了一声怪叫,那剩余的十余只绞肉豺立刻就像疯狗一样,向着孙大圣扑了过去! 开玩笑!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孙大圣浑身带刺,绞肉豺扑过来立刻吃瘪,长针刺穿下巴,呜咽着却不后退,死死地啃住孙大圣,恨不得要咬下一块大肉来。 难怪会叫绞肉豺,果然够凶残! 孙大圣刀光掠过,绞肉豺被挥作两段,内脏流了一地! “刷刷刷!” 又是三刀轻劈,三只不知死活的绞肉豺再次被斩,污血如瓢泼,地面因此变得滑不溜叽。 此时的孙大圣杀了无数的锯齿鼠,浑身浴血,看起来犹如恶魔出世。 画污终于出手,他一抖身躯,那身上的幽灵,突然脱体而出,向着孙大圣扑了过来! 在金刚之眼下,孙大圣看那灰蒙蒙的幽灵,心中好生诧异,这纹身竟然能够从身上脱离? 再定睛一看,不对,纹身还在,只是那幽灵体的灰黑色能量袭了过来。但从这能量规模来看,应该杀伤力不大啊,这幽灵体应该不是物理力量。 孙大圣屏住呼吸,虽然这种颜色跟毒没有关系,但孙大圣还是决定谨慎一些。 接下来,孙大圣吃惊了,这幽灵体竟然自行选择攻击孙大圣的内金刚! 孙大圣刹那间恍然大悟:明白了,这画污竟然是个精神攻击者! 精神攻击者跟脑波攻击者是不同的,脑波攻击者会令受术者意识受到干扰,做出一些非本意的行为来。而精神攻击者,会直接杀死受术者的灵魂,令其变成植物人! 难怪这个画污能做瘟疫之地的老大,可别小看这个精神攻击,一般的异能人士根本就这种攻击没有防御力。 就算是孙大圣,虽然他体表覆盖着钢铁,但是对于这神乎其技的精神攻击,他也不知道如何防备,好在他有金刚之眼,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的精神攻击,所以他尝试着一拳过去,想要轰散这股看起来就跟薄雾一样的能量! 但结果很令他失望,他这一击毫无效果,物理攻击和精神攻击是两码事。 这事,有点令人始料未及啊。 但关键时刻,令他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他的内金刚突然伸出手去,一把就将那看起来缥缈的幽灵体给捞在了手中,然后张嘴大嚼,竟然将那幽灵体给生吞了!! 一般的情况下,内金刚跟孙大圣的意识是紧密相连的,内金刚也几乎不会自行做出什么反应来,但这一次,因为对方精神攻击,内金刚竟然做出了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攻击! 而且它还吃掉了画污的幽灵体!这幽灵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能量?竟然对于内金刚而言也是一种滋补品? 看来内金刚的滋补品不仅仅是精华元素,像画污这种精神攻击能量,同样可以滋补。 如果让画污知道这一点,估计要被活活气死! 画污在末世之后,就发现自己有了精神攻击的能力,而他的这个能力非常另类,在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他好像还接收到了来自异位面的知识,那些纹身,并不是他为了吓人刺上去的,而是很有讲究的,甚至可以说里面包含着很高深的知识。 纹身的图案是他根据异位面获得的知识亲手所绘,图案精准至极,差一微米都会造成效果大打折扣,不仅如此,纹身的时候并不使用任何的颜料,其针刺的深度也有严格的要求。 文身要求针刺0.15mm深,而人体表皮的平均厚度才0.2mm,一般纹身也就刺入0.1mm,再深的话,一则会容易感染,二则会刺入真皮浅层,造成伤疤。所以这对纹身师的水准要求也挺高的。 据说当时画污在东莱市找了10名纹身师,杀了八人,剩下两人才将他身上的纹身按要求做好。 他的纹身没有使用颜料,而是用自己的血液配上紫黑色的上好古墨锭,以10.1的比例调好,每天涂抹一次,涂完之后,辅以独特的冥想之术,直到颜料完全渗入表皮,才算完事。 到这个阶段,这一身的纹身就像是精神攻击的模块,灌注精神,辅以冥想,就会释放出幽灵体攻击目标。 画污在第一次攻击过后,发现孙大圣如期出现了短暂的“短路”,心中暗喜,再次释放出幽灵体。 这一次孙大圣好像中招更加明显了,摇摇晃晃的,被一只绞肉豺一口咬住了手臂,连续甩了好几次,都没能摆脱出来,这跟他刚才举手投足就要收割人命的彪悍比起来,简直就是弱爆了。 李潇也从沮丧中活了过来,看着摇摇晃晃的孙大圣,高兴得差点手舞足蹈:“我艹!洒子,还是你厉害,你这精神攻击术,简直就是天下无敌,这家伙虽然穿着一身的龟壳,但有什么用?还不是卑服了!” “你个臭不要脸的扑街,老子忍你很久了,还真以为天不收你啊?这次落在我兄弟手里,看我将你肉片成羊肉卷喂老鼠吃!”说着,李潇从身上掏出那把大锤子来,照着孙大圣的脑袋就是一锤! “当!” 孙大圣看起来人摇摇晃晃的,却突然抬手就将这一锤给挡住了。 他的手就像插豆腐一样地插进了李潇的锤子中,这锤子金属虽然都是一些上佳的钢材,但是在孙大圣现在的念力之下,豆腐和金属的区别,只在一念之间。 李潇拔不出锤子了,他想撒手算了,可这一次糟了,他的手撒不了啦,那锤子的手柄变成了一副手铐,牢牢地锁住了他的手腕。 然后他听到一个阴测测地声音在耳边说:“李潇,这下你再逃给我看看?希望你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哦。” 说话的是孙大圣,李潇发现自己中招了,他的老弟画污也被蒙骗了,这小子根本就没受伤,完全是故意示弱引自己上钩的。 当然,他这是高看自己了,孙大圣根本就没想过要引他上钩,他想的是更多地吸收画污的幽灵体,因为那是内金刚非常需要的滋补品啊。 “你没受制,装什么蒜啊……”李潇腹诽不已。 别说,李潇还是个真男人,他对自己挺狠的,真的从兜里掏出了一把短匕,对准自己的腕子就是一刀! 孙大圣微微一怔,画污更是莫名其妙:“哥,你疯了吗?” 李潇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肩头却被孙大圣刺穿了!刺穿他的武器,还是那柄大锤,只是那手柄部位变成了一尖刺,刺穿他的肩头之后,还卷了起来,像钩子一样勾住了他。 孙大圣笑得很邪恶:“这次,你再把自己的肩膀砍了给我看看?” 画污终于知道事情有些不对了,原来对方并没有受制,自己精神攻击的效果也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强大。 “呼呼!” 画污全神贯注,眸子充血,额头虚汗直冒,瞬间发出两道至强的幽灵体攻击。 内金刚双手张开,一手一只逮住了,就像一饕餮一样直接丢进嘴里砸吧了,根本就不嫌弃自己的吃相难看啊。 孙大圣一手牵制住李潇,不让他逃离,一手则不断挥舞着灵翼,将身边的绞肉豺剁成碎尸! 在灵翼那超级的刃材面前,这些绞肉豺看起来坚硬的身体,就跟豆腐渣做的一样。 画污发出自己至强的一招之后,发现孙大圣不仅跟没事人一样,反而更加凶狂了,这一下,他也没辙了,对方似乎免疫自己诡异莫测的精神攻击,他的杀手锏失效了,他感觉后脊冷汗直冒,那呼呼的北风吹在脸上,都是火辣辣的感觉。 孙大圣其实可以用雷霆手段将这两兄弟瞬间击杀,但是他不想那么做,不是为了多多折磨他们,而是为了将在场所有人所有兽都赶尽杀绝! 他只要留下一个人:黑豹。因为他需要黑豹的驯兽术来联络自己的父母。 黑豹看出了事情的不对,先前画污就曾经舍他而去,这一次,他也就顾不上什么道义了,格老子的,你能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了。 黑豹翻身上了那黑炭马,双脚一夹马腹,策马向城内跑去。 孙大圣一声断吼:“谁也别想跑!” 说完他一刀爆闪,李潇的脑袋瞬间飞了起来,骨碌碌地滚落到了画污的脚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09章 勇者无敌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亲眼目睹老兄惨死在自己的面前,画污此时目眦俱裂,一抽腰带,挥出一条蛇皮腰带来,向着孙大圣的脖子抽了过去! 那腰带竟然没有一点金属的成分,孙大圣张手抓住,却冲着那策马狂奔的黑豹大喊—— “那个骑黑马的黑家伙给我听着,你别跑,我留你一命!不然,必杀你!” 黑豹听孙大圣一吆喝,跑得更快,你说不跑就不跑,那不是傻子么? 孙大圣不可能放走黑豹,在他的心里,此时捕获黑豹可比杀掉画污重要得多了。 他随手一扯,将画污手中的腰带给夺了过来,同时一个翻背拳,将一只绞肉豺的脑袋给击碎,然后长身飞奔,直扑黑豹。 在黑豹身后,还跟着一些徒步狂奔的,孙大圣随手指东打西,将身边的人尽数撂倒。 黑豹知道孙大圣在后面追击,嘴里发出急促地吱吱声,指挥着剩余的锯齿鼠截击孙大圣。 但此时孙大圣飙奔起来,速度几乎跟闪灵女相当,那些锯齿鼠哪里跟得上? 孙大圣就像一道疾风,没多久就追上了黑豹,看似随意的一个翻背拳过去,正中那黑炭马的马头! “咔!” 马头顿时碎裂,马失前蹄,立扑!将身上的黑豹狠狠的摔落下来。 黑豹不仅是驭兽者那么简单,身手也很矫健,落地前一个鹞子翻身,竟然还能顺当地站立。 不过孙大圣懒得跟他啰嗦,将那李潇的大锤子往他脚下一丢,顿时变成了一副脚镣,让他动弹不得。 孙大圣也不跟他啰嗦,转身又杀了回去! 一干人的逃跑路线,本来都是向着东莱的,黑豹跑在最前面,等到孙大圣迎头赶上,后面的人又后军改前军,往银蛛领地跑去了。 这伙人此时如丧考妣,被孙大圣弄得团团转,还真是极搞笑的。 那画污见腰带才抽出来就被孙大圣给抢了去,顿时知道自己跟眼前这人不是一个量级的,虽然他很想替老兄报名,但是那也得先保住自己的性命。 因此,这个号称瘟疫之地的王者,他开始要逃了,而且是直接向银蛛领地逃去,他在想,既然李潇都能从江源逃过来,那他也可以从这里逃到江源去,不管怎么样,都好过在这里受孙大圣的屠戮。 但他的去路却被一人给拦住了,此人穿着银铠,下身却是一条单薄的四角短裤,脸上布满油污,看起来很是怪异。 这个怪异的女子,手里拿着一柄银剑,遥遥地指着他,画污刹那间有一种错觉,好像身上所有的破绽,都被对方的剑意给笼罩了。 不过他毕竟是画污,曾经的瘟疫之地的王者,怎么可能将眼前这一乞丐一样的弱女子放在眼里,他一凝神,幽灵体扑了过去,就要击杀阿娅! 阿娅从来没有见识过画污的精神攻击,也根本不知道如何防御,但是她清晰地感觉到一股杀念,那杀念不是针对她的肉体,而是她的灵魂! 顷刻间,她全身紧绷,整个人变得就像一张绷紧的弯弓,而手中的剑则散发出一股无上的剑意,对抗着幽灵体的侵蚀! 孙大圣一路杀了回来,蓦然看到眼前这一幕,顿时大惊,在他看来,阿娅应该无法抵抗对方画污的精神攻击!因为如果不是他有内金刚,初次面对画污的时候,也会中招。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心中虽然有点急,却没有发出任何呼喊,因为那样会引起阿娅分神,使得其精神抵抗力更差。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孙大圣有点意外,阿娅那锐利的剑意,使得她人剑合一,整个人都跟手中那柄剑一样,散发出强大的剑意,虽然她看不到幽灵体的攻击,但幽灵体竟然也伤害不了她! 这,这个就牛叉了。 孙大圣暗自想,想来也是,这种精神攻击术,对付弱者很有效,但是对付像阿娅这种精神力本身就异常强大的目标,就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画污在跟自己的交战中,已经消耗了太多的精神力,此时勉力聚集起来的幽灵体,已经是强弩之末。 要说这阿娅,还这被那怪道长给说中了,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材料,她对“势”的领悟,也是异于常人,如果是一般人,根本不能感悟到画污的精神力攻击,即使感悟到了,也不知道如何对抗。 但阿娅没有金刚之眼,她就做到了,而且当画污的幽灵体被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她还精准地把握到了画污的“势”微,然后毫不迟疑地展开了攻击! “咻!” 阿娅一剑过去,剑意锐利无比,一剑刺出,如利箭离弦! 画污拔出一柄短刀来一拨,在他看来,对方一个弱女子,力量能大到哪去?他嗑了无数晶核,整体力5000斤还要往上走,对付孙大圣是不行,但是对付这么一个弱女子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但马上发现自己失算了,阿娅也许力量不如他,但是剑很锋利,那不是地球该有之物啊,利剑过处,他的短刀瞬间就被削断了,剑芒蓦然绽放,还将他的腕子给割断了! 剑芒!锐不可当的剑芒! 画污又惊又怒,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眼前的弱女子面前吃瘪,他心里暗下决心,自己就算是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这个阿娅既然跟孙大圣在一起,那一定是他重要的人,杀了她,那也算是一个安慰奖! 他不顾腕上的伤,幽灵体再次扑击,同时欺身上前,一掌向阿娅脑袋拍去! 阿娅一边以锐利的剑意对抗幽灵体的攻击,一边递出一剑,直刺画污的胸膛! 如果画污不撤掌的话,那他就会被阿娅的剑洞穿!以阿娅的想法,这个画污无论如何都会撤掌防御的。 但当她接触到画污那双阴冷的、恶毒的眼神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不妙,对方有同归于尽的打算。 同归于尽,如果换个人也许就心生怯意,条件反射地撤剑回防了,如果真这么做,那就连同归于尽的机会都失去了,反而会被画污重伤! 画污打的好算盘,他以为自己面对的只是一名女子,再强也不会有多大的胆色,在生死关头,一定会下意识地撤剑回防的。 但他真的看错了阿娅,阿娅意志极其坚定,临敌之时,更有杀身成仁的强大的斗志! 面对画污的攻击,阿娅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剑芒猛吐,团身向前,加速向画污刺去—— 银剑吐出三公分长的剑芒,带着无坚不摧的锐意,瞬间就到了画污的胸前! 画污发出了一声狂叫,他没想到阿娅竟然会如此勇毅,真哪里是个女人,简直就是个冷峻的杀手! “咻——” “呼——” “噗!” “砰!” 画污的胸膛瞬间被刺穿,而他也同时一掌拍在了阿娅的右肩之上! 画污内脏被剑芒震碎,一口血喷出,夹着脏器的碎末! 阿娅也被拍飞了,但画污的这一掌却只是击中了她的右肩,那里有银铠保护,她虽然被击飞,但并无大碍。 本来,画污这一掌是要拍在阿娅的脑袋上的,但在最后的关键时刻,画污自己反而被条件反射所误,那一掌下意识地向下移动,想转攻为守,挡住阿娅的那一剑。 胜负,只在须臾之间,勇者生,懦者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0章 职业忽悠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画污的体质原本非常强横,而这阿娅刺来这一剑,他也堪堪避开了心脏部位,可惜的是,阿娅的剑芒伤害非常强,刺入胸膛之后,还震碎了他的心脏!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鲜血正在快速抽离他的身体,大脑因为缺氧也在慢慢失去意识。 这个结局,他实在是有点始料未及,没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手里。 孙大圣本来还想问画污一点事情,不过既然人已经被阿娅杀死,他也就只能作罢了。 在他眼里,画污死在阿娅手里,那是再好不过的结局了。 这个瘟疫之地的统治者,借着灾难起家,奴役难民,无恶不作,最后又死在瘟疫之地被奴役者之手,这也算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了。 他还在追杀着剩余的残兵和兽军,这些人能够随着画污“御驾亲征”,自然都是精锐和亲信,他是不会手软的。 战场打扫完之后,潜伏着的土狼这才走了出来,刚才看到孙大圣的战车大发神威,他整个人都被惊呆了。 他不是不想出来帮忙,只是感觉到根本就帮不上忙,无论是那成堆的老鼠,还是会释放幽灵体的画污,那都不是他可以对抗的。 孙大圣吩咐他和阿娅,将所有的战利品都收集起来。 在孙大圣眼中,有用的战利品只有弹药。至于别的什么,对他而言,都不算事。 而对阿娅和土狼而言,晶核、武器、食物,都算是有用的战利品。 土狼从画污身上搜出了不少的晶核,大声问:“圣哥,晶核你要吗?米粒大的晶核。” 在得到否定的答案之后,他喜得胡子都翘起来了,乐滋滋地跟阿娅分赃起来了。除了枪炮弹药,别的东西,他和阿娅就二一添作五了。 虽然土狼的胆量没有阿娅大,主动迎战的积极性也没阿娅强,但毕竟作为警戒哨,他也算是尽职尽责了,几颗晶核,那也是他应得的。 阿娅因为身上已经储藏了足够多的晶核,所以比较淡定了,而土狼则有种一夜暴富的惊喜。 孙大圣荡平了这次画污和丧鸦两方面的所有军队,决定要跟黑豹好好聊一聊了。 黑豹被他的脚镣锁住之后,一直都比较委顿,就连那眼白都没那么明亮了,情绪更是低落至极。 “现在我们来聊聊吧,我这个人不太会聊天,希望你别介意。” 黑豹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闷哼了一声,没有吱声。 “你在丧鸦的骸骨山,算是几号人物?” 黑豹眼白闪了闪,不知道他问这个有什么意义。 孙大圣在跟黑豹交谈的时候,并没有先宣布他问话的规矩,那就说明他并不想杀了这人。 见黑豹不回答他,心中就有点愠怒了:“好言好语问你话,你不懂规矩是不?战败了就要有战败的觉悟,你什么意思?装硬汉?如果你真打算闭口不说话,趁早说出来,我现在就一掌毙了你,免得耽误你去阎王那里报到!” “二号吧。”黑豹回答了。他知道眼前这人是个死神,就这么会儿功夫,他已经在这里造了无尽的杀孽,如果真的惹恼了,估计杀自己是不带眨眼的。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黑豹也算是个明智之人。 “二号啊,不错啊。一人之下,万兽之上啊。” 黑豹听了这话,没吱声,看了刚才孙大圣血腥手段,现在他说的话,哪怕是再逗逼,也不会觉得逗逼。 这人没什么幽默感,孙大圣很无奈,他这么说是想缓和一下情绪,因为他还有重要事要问他呢。 “你们驭兽术,是怎么做到的?是懂兽语,还是会跟兽类进行……脑波沟通?”孙大圣问。 黑豹不知道他想干嘛,异能各有不同,咋的,这厮还想跨系?因此他说:“这个你知道了也没有用的,你不可能学得会。” “能不能学会那是我的事,你就说说这个驭兽的原理好了。” 黑豹无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应该算是一种精神控制吧。施术者的等级越高,能控制的训兽就越强。” 孙大圣点了点头:“我觉得也是。你们应该不是通过兽语跟兽类沟通的,那得多麻烦,兽类那可是多国语言,你不能刚跟乌鸦说了鸟语,回头又跟老鼠说鼠语吧。” 黑豹:“……” “不过你指挥老鼠的口令和指挥那狗的指令,是不一样的呢。那又是为啥?” “那只是编码不同。是在设置精神控制的时候,在兽类潜意识里打下的精神烙印。” 孙大圣点了点头:“你不错,懂的很多,不像看起来那么没文化。” 黑豹脸抽搐了一下:“那你前面说的,留我一条命,还算数吗?” “不算啊,我的原话是,你不跑,我就留你一命,否则,必杀。你现在是在必杀行列的,这点我不瞒你。” 黑豹脸痉挛了,想破口大骂,但又想,如果这样的话,那可能在死前还会受折磨,何必呢,于是叹气道:“那你给个痛快的吧,不要再问来问去的了。” 孙大圣眨巴了一下眼睛:“你就没一点求生的欲望?” 黑豹意外:“还可以求生么?你不是说必杀?” “是啊,必杀。不过如果你的功劳足够大,那可以改判啊,就算是皇帝判了你斩立决,那也得给你一个申诉的机会不是,我这人,也不武断的。” 黑豹顿时感觉到一丝生的希望,他可不是傻子:“嗯,我知道了,你想让我做什么,或者你想问什么,尽管吩咐吧,我会如实回答的,尽力配合,绝不隐瞒。” 孙大圣心里暗笑:这才是合作的态度。 “我要杀了丧鸦,你是他身边的人,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以你的身份,完成这个任务很容易的吧。” 黑豹听到这,那原本就黑的脸,顿时就变紫了。憋了好半天,他才说:“大哥,你玩我呢。虽然丧王爷的一些做法我不能苟同,但是我也不能对他背后插刀啊。他待我不薄的。” “嘿,我话说到这里了,你自己去掂量吧,你是要自己的命呢,还是要丧鸦的命。” 黑豹当然想要自己的命,但他有心理障碍啊,最后竟然咬牙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你杀了我吧,你的要求我办不到。” 孙大圣真没想到,世上还真有这种舍生取义的人?那他被虚伪的人生观毒害得也太厉害了。 “你就别说这种虚伪的空话了,如果你认为别人的命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那你不是猪油蒙了心,就是脑子勾了芡。” “大哥,我没说别人的命比我自己的命还重要,我只是不能去取别人的命,来求得自己的苟活!” 孙大圣一愣:“这本质上不一样么?你来杀我,不也是拿我的人命来求得你的苟活?” “这本质上真一样吗?”黑豹反问。 孙大圣又一怔,忍不住问:“你末世前做什么的?” “教师,教政治的。”黑豹本名陈秋耀,确实是东莱一中学的教师。 孙大圣大笑:“我真是傻子,竟然跟教师谈人生,你可是职业忽悠,我说不过你。好吧,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你能够让乌鸦千里传讯么?” 黑豹略思忖了一下:“理论上是可以,但要保证这只乌鸦不会在半途上死掉。” “那个倒不难,连续多放几只乌鸦不就可以保证成功率了?你都丧鸦的二号人物了,手中掌握的乌鸦应该不少吧,几只不行十几只,这能没有保障?” 黑豹:“……” 孙大圣让黑豹去杀丧鸦,当然是一种人性的试探,虽然他的人生观不太健康,但孙大圣却还是满意的。后面让他放乌鸦送讯息,这才是他真正要做的。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1章 得偿所愿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最终跟黑豹达成了共识,黑豹帮助他发讯息到徽市,成功的话,可以免其死。 那边阿娅和土狼也打扫完了战场。 四人全部上了卡车,坐在驾驶室内。后面集装箱的生活区,那是孙大圣的私人空间,轻易是不会开放的。 阿娅和土狼对孙大圣真是佩服至极,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降服了黑豹。 黑豹其实也挺落魄的,带了一千兽军汹汹而来,最后跟他回去的,就只有蹲在肩头的两只锯齿鼠。 锯齿鼠虽然没有接到进攻的指令,但是一双鼠眼,还是在三人的身上转来转去,看上去很是邪恶。 土狼被这两小兽盯得很不安,有种忍不住想将那老鼠的脑袋拧下来的冲动。 阿娅虽然是女性,却没有那么多女性的毛病,面对这丑恶老鼠的打量,她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很淡然的样子。 黑豹对阿娅很感兴趣:“这位小姑娘,不知怎么称呼?” “阿娅。” “阿娅啊,真是女中豪杰啊,没想到看起来文弱,竟能一剑击杀画王……” 黑豹感慨得很,这一场战斗,孙大圣的势力确实令他感觉惊悚,阿娅的那一剑,却令他异常佩服,因为他清楚地知道,阿娅没有异能,也没有进化,一个普通人,而且还是个女子,竟然能够击杀画污,这太不可思议了。 黑豹是想跟阿娅攀谈,可惜,阿娅跟孙大圣都一样,情商不高,而且还比他更不善言谈,对这一套不感冒,完全不理睬。 黑豹有点讪然:“阿娅姑娘,听你口音,好像也是东莱人?” 阿娅总共就说了两个字,黑豹就判断出了她是东莱人?这厮搭讪的本领还真是挺强的。 阿娅点了点头,依旧没有说话。 “呀,真是东莱人啊,那么同为东莱人的我,表示非常自豪。对了,看你年龄也不大,不知道你在哪里读的高中?”黑豹不愧是教师出生的,这都能找到H点。 “三中。”阿娅又回了两个字。她的惜字如金当然不是装逼,而是避免对方啰嗦的一种“自卫”。 “三中啊……” 黑豹略有点遗憾,他在四中教书,如果能搭上师生关系,那肯定可以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了。他变得如此之黑,只是异能显现之后的一种变异,遥想末世之前,他也是一个白面书生…… 倒是孙大圣突然插嘴说了一句:“以后的阿娅,就是瘟疫之主,你觉得怎么样?会不会更自豪了呢?” 孙大圣这一句来得突兀,黑豹略一怔,倒是阿娅说了一句:“我不行。” 黑豹顺着话说:“你不行还有谁能行?” 黑豹的意思是非你莫属,但阿娅竟然又回了一句:“老梁可以。” “老梁又是谁?”黑豹有点莫名,但他旋即说,“不管他是谁,但是你杀的画污,那你坐他的位置就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如果大圣兄弟要……” “我?我是过客。”孙大圣很干脆的说。他只待这边事了,马上就要启程去徽市。 那边土狼却会错了意:“那可不是,圣哥是江源的王,东莱穷山恶水的,他不可能呆在这。再说了,江源还有大小嫂子等着他呢。” 孙大圣无语,觉得土狼这厮学谁不好,非要学冬生那屎胖子。 阿娅不语,亦无表情。 黑豹说:“那个老梁肯定不行,阿娅姑娘坐镇瘟疫之地,当可保一方安宁。” “你坐了丧鸦的位置,肯定会支持她吧。”孙大圣问。 “支持她是肯定的。不过丧王爷的位置,那我可坐不了。” 孙大圣回应他的是“嘿嘿”。 …… 卡车抵近了东莱南门口,老梁的地盘到了,此时时间刚到中午。 老梁带着他的十几号人继续潜伏,他们也一直在等画污的部队凯旋。 只不过今天上午,丧鸦增派了兽军过去,这令他多少有点犯嘀咕,那大圣兄弟肯定钻进了银蛛领地躲起来了,现在还得动用兽军来搜山了? 在他看来,孙大圣他们要想活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再次逃回江源,否则的话,肯定会被画污跟丧鸦的大军碾压成肉饼。 所以当他看到只回来了一辆卡车,而且是那种亮银色的,非常科幻的卡车,他心中不由充满了疑问:怎么回事?没见画污开出去这么一辆车啊,这车谁的?从哪开来的? 卡车轰隆隆地开了过来,在老梁藏身的大楼前“嘎吱”一声停了下来。 接着,老梁看到黑不溜秋的黑豹走了下来,肩头还蹲着两只锯齿鼠。 老梁认得他是丧鸦的二号人物,心中有点悲愤:大圣阿娅他们果然是败亡了。 但紧接着,阿娅跳下了卡车,还是那件灰不溜秋的大衣。 咋回事?阿娅竟然投了敌? 第三人从卡车上跳了下来,那是土狼啊,他站在卡车前大声叫唤:“老梁,格老子给我滚出来!” 老梁犹豫了,他有点不懂眼前这“混搭”的一幕啊,土狼和阿娅,怎么可以跟黑豹站在一起?直到孙大圣也从卡车上跳了下来,他瞬间明白了,天啦,可能要出现奇迹了。 他从楼上飞奔下去,在土狼的肩头擂了一拳:“小子,有你的,命大啊。” 土狼咧嘴笑:“有我圣哥在,可以杀死我的人,在东莱还没出生呢。” “你们竟然赢了?不可能啊,他们那么多人,画污跟丧鸦强强联手呢,不可能!这,这,这……”老梁张嘴结舌,觉得眼前这一切实在是太幻觉了。 土狼说:“老梁,你要觉得是幻觉,不然我来扇你一巴掌,看你会不会痛?” 黑豹突然明白谁是老梁,他上前一步:“梁仁,你就是他们说的老梁?你还活着?” “豹哥……”见到黑豹,老梁垂下头去。 土狼暗想,这两人还有J情? 老梁以前确实是跟黑豹的,但是画污那边需要有驯兽师,于是老梁就被“借调”到画污那里了。 本来一切都无事,直到一天,老梁发现自己的亲妹子竟然被画污的人抓了做“乃器”,而且因为受不了那等侮辱而自杀,气愤之下,就跟画污决裂了。 黑豹叹息道:“你可不要叫我豹哥了,我现在是俘虏。对了,你以后好好辅佐阿娅吧,瘟疫之主,就是她了。” 阿娅本来是不想掺和这种事,可看孙大圣的意思很坚决,她倒也不墨迹,干脆就将错就错了。 “阿娅,瘟疫之主?”老梁还是有点难以置信。山鸡飞上枝头成凤凰了么? 黑豹解释道:“阿娅一对一,一剑击杀了画污,试问,还有谁比她更有资格坐这个位置呢?” 见黑豹这么说,老梁知道自己以前是灯下黑了,不知身边还潜伏着这么一个高手。其实从阿娅单兵PK银蛛的时候,他就看出一些苗头了。 他也是个爽利的人,何况黑豹这个他以前的老大都这么说了,他还能说啥,阿娅做瘟疫之主,他还是挺满意的,因此点头说:“阿娅做大姐大,那是再好不过了,说明上天有好生之徳啊。” 孙大圣不想多啰嗦:“老梁,带着你的人,跟我一起去青鸟商场接收物资,顺带将画污剩下的喽啰全部扫干净了!” “是!”老梁双腿啪的一声立正,大声回答道。今日得杀仇人,虽然不是自己亲手所杀,但也算扬眉吐气。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2章 搜刮物资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青鸟地下商城,那里是画污最重要的据点,里面存有大量的物资,和在末世称得上奢侈品的东西,比如昂贵的烟酒和咖啡之类的东西。 青鸟地下商城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哨岗,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轮值人数超过五十。 当孙大圣的卡车轰隆隆的开过去的时候,那些躲在哨岗中的家伙都吓懵了,他们以为这辆卡车属于外星人。 一个设置在天桥上的哨岗立刻开火,机枪子弹嗖嗖的往卡车上飞,用的悍然是89式12.7毫米重机枪。 好家伙,这些人进攻银蛛领地的时候,都没有用到如此强悍的武器,看来画污为了守这些物资不惜下血本。 该枪初速:825米/秒。 理论射速:450-600发/分。 有效射程:1500米。 在800米距离上可穿透10mm/30°钢板,如果击中人体,一枪射作两段丝毫不算夸张。 孙大圣没想到到了这里还会遭受如此猛烈的阻击,这子弹射在卡车的护甲上,随着火星飞溅,落下了一个个2mm左右的弹坑。 这机枪不错,可以为我所用!孙大圣如此想着,卡车上的射击平台打开,一个单位的射击过后,哨兵被干掉了。 射击平台上装备的步枪威力虽然不够,但是精准度很高,几个哨兵,可以轻松搞定。 随后射击平台上又升起了一根金属杆,杆上挂着画污的头颅。 老梁在高音喇叭中大声喊道:“各位瘟疫之地的兄弟们,大家听好了,画污作恶多端,已被斩首!如果你们现在放下武器,还有活路。” 留守的武装人员也有顽固派,他们不仅是画污的亲信,就算是为了青城地下商城的物资,都不可能束手就擒。 孙大圣也不跟他们客气,碰上该还击的,一律回以子弹风暴。 他的卡车,现在有两个射击平台,前面的是步枪,后面是炮塔,平时隐藏于护板之下,需要的时候护板打开,射击平台升上来。 前面的射击平台由步枪构成,枪管金属替换过,即使连续射击1000发子弹,都不会出现过热现象。设计射击可以自由旋转,360度无死角。 炮塔使用的是80毫米单兵火箭弹,可对坚固防御进行攻坚,具有很大的威慑力。 不过在这个时代,要对付外域生物,这些都还不够,假以时日,孙大圣肯定要升级这两个射击平台。 对于瘟疫之地这最后的武装力量而已,这两个平台交替射击,几乎无坚不摧。 没过多久,残余的武装人员全部被剿灭。 孙大圣率领众人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青鸟地下商城。 到门口的时候,老梁主动地停下了脚步,黑豹和阿娅也一样。 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末世规则,一旦获取了战利品,首先应该让首领来享用。 孙大圣也没说什么,他走了进去,只带了一名幸存的引路人,想看看这个听了地下商城,究竟还有一些什么样的物资。 那引路人是画污手下,瘸了一条腿,一直在青鸟商城做仓管,所以对这里的事情非常熟悉。 画污让此人做仓管也是很有讲究的,因为它是一个瘸子,偷了物资之后也逃不远,相对安全一些。 地下商城的布置,真的令孙大圣有点大开眼界,那仓管发动了柴油发电机,地下商城的灯亮了起来,里面的设施看起来,跟和平时代没有什么区别,给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进门就是影厅、夜总会、酒吧。这些设施,一直还在使用的,画污这人还真懂得享受。 在夜总会里,孙大圣还看到许多浓妆艳抹的舞女,她们穿着暴露,要么半裸酥胸,要么就是高叉旗袍。 只是到了此刻,她们的神情都很慌张,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们。 当孙大圣走进去,突然从暗处冲出了三名保镖样的人物,手里握着微冲,对准他就疯狂扫射! 舞女们捂着耳朵,趴下身子,发出尖声怪叫,应合着飞舞的子弹,场面看起来极其混乱。 孙大圣觉得好笑,就那样迎着子弹,直接三拳将三人的脑袋打爆。 脑髓飞溅到舞女的身上,她们的尖叫变得更加歇斯底里! 孙大圣看了看她们,心中暗想,现在瘟疫之地,是阿娅做主,这些人没可能还能继续从事这个行当。 这些人的去处,自然也用不着他操心。他从吧台上,拿了一瓶标识着xO的酒,“砰”地拔出松木瓶塞,仰脖灌了一大口,他喝酒,但不懂酒,只是觉得这酒够劲,于是吩咐那仓管:“这酒不错,给我弄两箱到卡车上去。” 仓管吩咐四名舞女们跟着他去仓库提货。那舞女本是卖弄色相的,穿着细跟高跟鞋,走起路来都是一扭一拐的,哪能干粗活? 孙大圣觉得好笑,呵斥那仓管道:“你是榆木脑袋吗?我提的这些要求你给我记住,到时候再让人去办。” 仓管唯唯诺诺吧:“小的糊涂,小的糊涂。” 接下来是大量的储备粮食,包括面粉、大豆、大米。孙大圣也各自要了些,车上有那么漂亮的厨房,自然不能少了食材。 再往里走是成吨的各种干果菜肴,孙大圣也各自取了一些,比如海带、紫菜、松子、葵花子、鱼罐头…… 孙大圣越走越心惊,这画污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就这些物资储备,够1000人吃三年都不成问题。 当然,他也弄了些DVD影片和DVD一体播放机,除了娱乐,他还有别的用处。 最后,他还见到了人乃养殖场,几个大的门面,被铁栅栏焊死,每间里面锁着几个上围丰满的女人,她们在哺乳期,奶水丰沛…… 孙大圣皱起了眉头,当人的自私和欲望失去了缰绳,人间就变成了修罗场! 这些人肯定要释放,但具体的安排,交给阿娅和老杨他们吧。 这条通道走到底,孙大圣还是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回头问了一句:“青鸟地下商城,就没有储备弹药吗?” 仓管点头:“有有,不过不归我管。” “那管理员在哪?叫过来。” 仓管一脸的无奈:“爷,那人已经被你们打死了。” “那不是废话吗?你带路,我去看看看。” 你还能拐上另外一条通道,里面有几仓的子弹储备,但也不多。 孙大圣找了几箱12.7mm的机枪子弹和火箭炮弹,别的就算了。 再往里走,是地下军火厂,那里有十几名工人正在加工各种子弹。不过加工机械看起来比较原始,应该也加工不了先进的弹药。 孙大圣略有点失望,这些人的去留自有阿娅和老梁他们,他才不越俎代庖,去伤这个脑筋。 “瘟疫之地,什么地方能够找到重型卡车?”孙大圣问道,这才是他最迫切想知道的。 原因有如下几点:第一,卡车还需要功率更大的蓄电池。如果能有一块专用的电池供生活使用,那就更好了。 第二,他对现在的这个引擎功率还是不满意,希望找到更大功率的引擎,对卡车的动力系统,更进一步的升级。小马拉大车不足取,快马拉小车可以有。 第三,当年国产by曾经有100码加速破5的车系,依靠的就是四引擎,他也想借鉴一下。 仓管的回答是:“我们这的卡车,性能最好加起来就那几辆了,这次都开出去了。” 孙大圣略有点失望,又补问了一句:“东菜其他地方都没有了吗?” “丧王爷那里应该也没有,如果要找车,只能去独狼那,因为以前的4S店基本都在城西。” 独狼?看来最后还是要跟他会一会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3章 糜烂的丧鸦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转悠一个圈回来,孙大圣让阿娅跟老梁两人负责保管物资,他要的东西,则由那瘸腿的仓管列出清单,交由下面的人去办。 黑豹还真是一个热心人,他不无担忧地对孙大圣说:“现在瘟疫之地人手不足啊,如果不补充兵力的话,只怕很难抵抗外部势力的入侵。” “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孙大圣问了一句。 黑豹感觉孙大圣问的有点言不由衷,他好像早就胸有成竹了,只是姑且一问而已。 “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不过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留在这边辅助他们。” “那如果丧鸦来攻,你也会以命相拼?” 黑豹很严肃地说:“那是必然的,即使是兄弟,如果立场不同,那沙场见面,也就身不由己了。” 孙大圣虽然有点不屑黑豹的人生观,但他相信黑豹这是由衷之言。 但他没有回答黑豹的请求,而是转头离开了青鸟地下商城。 他才走没多久,老梁就寻过来了,问黑豹:“豹哥,圣哥哪去了?他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黑豹摇头:“走了,估计去干大事了。” “大事?啥大事?卡车不还在这吗?” 黑豹摇头:“我怎么可能知道,你明知道,我只是你们的俘虏。” 老梁讪笑:“豹哥,你就别在这寒碜我了,豹哥义薄云天,当时对我的照顾,铭感在心。” 黑豹摆了摆手:“以前的事就别再提了,世界都破碎成这个样子了,我们做的许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老梁也没再吱声,他何尝不是如此,亲妹子被画污当成奶器,最后死在自己的面前,还有什么事比这更能诛心的?但他却什么也做不了,这次还多亏了孙大圣的横空出世,否则这仇他一辈子都报不了了。 想到这,他忍不住感慨:“圣哥真是个神人,竟然以一人之力拔掉了画污。” 黑豹瞥了他一眼:“事实上,不仅仅是画污啊,丧王爷的兽军精锐,这次也损失惨重。” 老梁突然干笑了几声:“豹哥,那这么说起来,现在我们的瘟疫之地和骸骨山,就算联合起来也抵抗不了地牢的独狼了。” 黑豹白了他一眼:“别自以为聪明,难道你以为之前两地联手就能够对抗得了独狼吗?很多真相,你根本不知。独狼的厉害,超乎你的想象。” 老梁这还真不知,他吃惊地看着黑豹:“难道说,独狼比圣哥还强?”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但是我知道,就算丧王爷跟画污联手,也根本不是独狼的对手,否则的话,他们早就联手将地牢的地盘给抢过来了。” 老梁想了想,说:“不过豹哥,你这话有点说不通啊,既然独狼老大这么厉害,为什么不直接统一了东莱呢?” 显然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人质疑过,所以听到老梁再问,黑豹也不稀奇,但他也没有答案,只是说:“谁知道高手的想法?就像孙大圣,他现在的实力,也有问鼎天下,一统东莱的实力啊,但你看他动过这个念头没有?根本没有。” 老梁愣了愣:“也许在高手眼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黑豹拍了拍他的肩头:“别想太多了,干好自己的活吧,据我观察,大圣不会太管瘟疫之地的事,许多事情,还得你和阿娅挑起来。我也算看明白了,阿娅虽然战斗力比你强,但貌似在处理杂务上有点嫩啊,所以你得多担当一些。” 老梁点了点头。 黑豹笑着又问了一句:“话说,阿娅做首领,你不会有点失落吧?” “我失落个毛球啊,都这样子了,能活下来就万幸了。我知道自己的斤两,就我这两把刷子,敲敲边鼓还可以,将我抬架子上去烤?那可不行。” 聪明。黑豹没再多说,只是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 骸骨山,这里原本是东莱最惨烈的前线,因为外域生物的基地,就在北边,每次有BOSS级生物入侵,都是从东莱城北开始。 在BOSS级的三尾魔蝎和食髓魔入侵的头几天,城北区的居民,十室九空,死亡人数超过九万,可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直到东莱生机灭绝,三尾魔蝎和食髓魔渐渐退去,丧鸦才重新占领城北,改名为骸骨山,成为东莱一个重要的据点。 可能一般人都会觉得奇怪,以丧鸦的实力,为什么要占领城北这几近于无人区的地方?而事实就是,人类的尸体,即使腐败变质,那也是有价值的,整个东莱,只有骸骨山的尸山血海,可以种植蔬菜和小麦。 所以,这个听起来让人生畏的地方,事实上,人们活得很好,也很有前景。 骸骨山人口不多,牲口不少。 取代人类站哨的,都是一些驯兽,在骸骨山的各个废墟路口,到处可见逡巡的绞肉豺和变异犬,它们个头很大,毛色阴沉,逡巡的姿态,往往让人联想起地狱恶犬。 丧鸦一直对自己的驯兽很放心,它们的嗅觉和听觉都比人类要灵敏,即使是变异者,也远不如它们。 所以,他可以安心地待在自己的老巢里享受生活,等待黑豹为自己带来好消息。 丧鸦的老巢设在一栋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别墅里,他刚刚用完午餐,正躺在二楼的沙发上享用“甜品”。 他的“甜品”就是画污送给他的人形奶器,两个白皙丰满的女性,身上不着寸缕,被他左拥右抱,两只硕大的物什就搭在他的肩上,他啜着左边的,还摸着右边的,一副快乐似神仙的状态。 那两女的估计也是被画污挑选出来的荡妇,长相还过得去,丹凤眼瓜子脸,典型的狐狸精模样,虽然被人当作了奶器,竟然也接受了自己的这个身份,一边哺乳着丧鸦这个“老小孩”,一边还不忘搔首弄姿,撩拨起丧鸦的欲望来。 而比起这边的活色生香,在丧鸦的脚边,却有一只长着狰狞獠牙的野猪,足有一吨重,庞大的身躯就像一座山似的,最怪异的是,它的脊背上还长了一排的骨刺,就跟剑龙似的,所以可以姑且叫它剑猪。它躺在花团锦簇的地毯上打盹,呼啸的鼾声似乎也丝毫不影响丧鸦的心情。 这一幕如果被拍下来,取个荡妇与野兽的主题名,那还算是比较恰当的。但此时再加一个孙大圣乱入,主题就有些混乱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孙大圣已经失去了跟这些人周旋的兴趣,他直接找上门来,拿枪指着丧鸦的脑袋。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4章 落魄猪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丧鸦看到孙大圣,虽然表面上比较镇定,但是内心还是很震惊的,因为此人竟然能够避开自己驯兽的耳目来到这里,肯定不一般。 “你是谁?”丧鸦问,他的嗓子很嘶哑,真的跟乌鸦差不多,难怪会叫丧鸦。 他身边那两荡女竟然也不怕,看着眼前的孙大圣,眼里反而有几分好奇。 而那头凶残的剑猪依旧打着呼噜,那感官的敏锐度真心不太高,也许是觉得眼前这人类太渺小,根本就不值得它睁眼一看吧。 “我是谁?这个不重要。”孙大圣说,心中却暗想,你妹子的都派了上千兽军来杀我了,还不知道我是谁? 丧鸦竟然挤出了一丝笑容:“兄弟,有话好说,那你觉得什么才是重要的呢?你尽管说,我会配合你的。” 孙大圣始终保持着警惕,这个丧鸦没有动用脚下的剑猪,更是难得的保持平和态度,这说明他可能还有别的进攻手段。 “其实我想去城北以北,路过你这里,来问问路。”孙大圣这说的倒是实话。 丧鸦这次是真的吃惊了:“你要出城北?你知道哪里有什么吗?” 即使三尾魔蝎和食髓魔逐渐退出了东莱,但是城北以北,那还是一片禁区,从来没人敢涉足那里。 “无非是三尾魔蝎和食髓魔。”孙大圣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也不是他要高调,问题是现如今,他真没将这两种BOSS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两种BOSS或许攻击力还不如凿齿BOSS呢。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还问我做什么?我倒是很想帮助你,但是我知道的也不多啊。”丧鸦人很瘦很阴沉,看起来就跟僵尸差不多,但他的眸子却很亮,亮得妖异,说明其擅长的不是肉体,而是精神。 孙大圣的内金刚已经感受到了丧鸦的精神攻击,他冷嗤道:“丧鸦,收起你脑波攻击的那一套。你这些东西,对我不起作用的。” 丧鸦被他揭穿了,心中顿时有点恼怒,眉头一皱,悄然发出了一道指令,那剑猪的鼾声突然停止了,摇了摇硕大的猪头,缓缓站了起来,那涣散的眼神也渐渐聚焦,恶狠狠地锁定了孙大圣。 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这野猪可不好对付的,它冲击力强,奔跑速度快,而且还很二逼,不怕死不怕痛。 更何况眼前这头剑猪个头如此大,就算是一头犀牛,估计也不敢跟它交锋啊。 孙大圣可从没想到过自己会被一头猪给如此锁定,他笑了:“这猪不错,我不杀它,留给黑豹。” 丧鸦一听更是恶向胆边生,敢情那黑豹已然投敌了? 他嘴中发出咻咻之声,那剑猪一声尖叫,叫声十分凄厉,剐得人耳膜一阵发痒。 然后一蹬腿,兹拉——那地毯立马被它撕破。 挟着一股凶狂,猪肉坦克冲过来了! 丧鸦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他相信孙大圣很快就要被野猪给挑到空中。 然而,他意想之中的一幕却并没有出现,孙大圣一把逮住了剑猪的獠牙,顺势抡了一圈,一股狂暴的旋风生起,吓得两名妇女尖声怪叫,差点晕倒在沙发上。 孙大圣拗着猪头的獠牙,使劲摁在地上,然后一脚踩着,足下的金属丝渗出,牢牢地锁住了猪头,让它无法再动弹。 丧鸦这下有点反G潮了,这不科学啊,一个看起来并不粗壮的人类,体内怎么蕴含着如此巨大的力量呢。 孙大圣踩着那猪头,剑猪在丧鸦的指令下,拼命想挣扎,但孙大圣不为所动,脚下碾磨了一下,那猪头吃疼,虽然这厮痛感不强也很凶狂,但是在绝对力量面前,很快就只剩下哼哼唧唧了。 孙大圣再看那丧鸦,此时他的表情变得很精彩了,他原本以为孙大圣不可能抵得过自己的猪王,可没想到猪王在孙大圣手里变成了小猪崽……这让他实在难以接受。 猪王的主人自然很强势,可是猪崽子的主人,那也变成崽子级别的了…… “丧鸦,我这人不喜欢磨叽,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也许还能好过点。” 丧鸦毕竟是骸骨山之王,被人如此逼迫,心中虽然恼恨,但是脸上竟还能保持违和的微笑:“兄弟,你想问什么,尽管问就是。咱们不要伤了和气……” 话说到这里,丧鸦突然拎着身边的两名妇女,往孙大圣身上一推,然后纵身跃起,从阳台上跳下。 丧鸦虽然是以脑波攻击见长,但是也没少吸收晶核,所以体质并不差,这几下兔起鹘落,动作倒也利落。 只是他快能快得过孙大圣么? 孙大圣跟过去,在空中就从后面一把逮住了他的脖颈。 丧鸦手里蓦然亮出一把匕首,冲着孙大圣心窝就是一刀。 孙大圣懒得躲避,让他刺中,然后手下微微一使劲,痛得丧鸦差点晕厥过去。 落地之后,虽然丧鸦还在自己的手中,孙大圣却意外发现,自己被数十的剑猪和绞肉豺给包围了。 那些剑猪虽然不如楼上的那头大,但是也小不了多少,一个个嘴里吭哧吭哧地咆哮,看起来很是群情激昂啊。 “嗷——” 在一头剑猪的带领下,数十剑猪同时出击,向孙大圣冲了过来。 孙大圣摇头:“老子又不是白菜,可不能任你们拱!” 他抓起丧鸦,抡了几个圈,将冲过来的剑猪扫得嘴歪歪。 而丧鸦则更惨,双腿多处骨折,双脚更是被剑猪的獠牙给生生切断了。 丧鸦惨叫着,发出指令,令这些驯兽不再攻击。他这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双腿,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孙大圣也不再追击,这些驯兽都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驱使它们的人。 丧鸦手下也有几名驭兽者,他们见孙大圣如此凶狂,自然也不敢追上来了。 孙大圣拎着丧鸦,不慌不忙地穿越了北城区,逐步接近了城北的外域生物基地——塌陷的东瓜山。 丧鸦彻底崩溃了,他知道,自己的小命就在孙大圣的手里捏着呢,这个家伙,就跟天上放下来似的,实在太凶狂了。 “这位爷,你不是想问我么?你问就是,我保证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丧鸦还想求生呢。如果换个以体质见长的,看自己双腿被废,肯定就抱着必死的心,可是丧鸦是驭兽的,靠的是精神和脑波,即使坐在轮椅上,还是可以操纵全局,所以他还想活下去。 孙大圣一直不理他,此时见他终于卑服了,这才将他丢在地上,指着远处的东瓜山问道:“那你就从东瓜山如何塌陷的说起吧,我不妨告诉你,如果你的答案令我不满意,立马将你从东瓜山丢下去。” 丧鸦不知道怎么样才能令他满意啊,但事已至此,他只能尽自己所知了。 东瓜山原本是外域基地,这个孙大圣是没猜错的,那里盛产三尾魔蝎和食髓魔,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东瓜山塌陷的内幕,却就无人知晓了,也许是这里已经被外域生物遗弃,所以在离开之前,它们炸毁了此地,不留给人类任何探索的机会。 至于看到巨龙腾飞而去,丧鸦说那完全是瞎几把扯淡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巨龙,但是在塌陷之前,地底有异动倒是真的,塌陷之后,好像是有怪异而巨大的生物遁地远去了。 孙大圣认真听完,将丧鸦讲的捋了捋,觉得事情的真相大约是这样的:东瓜山物华天宝,精华充沛,所以外域生物在此设了基地。 按理,这个基地供养三尾魔蝎和食髓魔是不成问题的,但是突然有一次,来了一只体量非常庞大的地底生物,也许是龙,也许是外域生物,它对精华元素的吸收极其贪婪,最后导致精华消耗殆尽,整个东莱一片死机。 于是在最后,那庞大的地底在获得了足够的养分之后,离开了东瓜山,并引起了东瓜山的塌陷。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5章 食髓魔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城北区非常荒凉,因为丹霞地貌,到处都是深深的沟壑,北风吹来,发出呜呜的悲鸣,犹如幽灵之境魔鬼之地。 丧鸦知道的都说了,可是孙大圣还没有回去的意思,他只能自己撕下衣袖,将腿部的动脉扎起来,免得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远远的,孙大圣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轮子飞了过来,卷起一条灰尘带,看起来速度极快。 这东西有点怪。孙大圣想。 坐在地下的丧鸦舌头都打起卷来了:“这位爷,咱快走吧,食髓魔来了!快啊!” 食髓魔?那应该是人类和外域基因的融合者啊,好像跟先前看到的食髓怪完全不一样呢?这根本就不像个人,直接进化成一只轮子了? 那食髓魔化作轮子,行动速度非常快,很快就到了面前。 孙大圣倒也不憷它,提起了地下的丧鸦,使劲向那食髓魔扔了过去! 丧鸦一边惨叫一边高声大骂:“艹你大爷!生孩子没P眼!” 食髓魔突然站了起来,然后一条长长的尾巴甩了出去,戳穿了丧鸦的胸膛,将他悬空拎着,样子看起来有点惨。而且他那体量跟食髓魔比起来,就跟一小人国来的一样。 这食髓摸其实并没有进化为轮子,它只是行走的方式比较诡异而已,它长得跟食髓魔差不多,只是它高大得多,目测应该在3米以上,比起江源凿齿BOSS的庞大,它更为纤细苗条,因此行走的速度也更为敏捷。 它跟食髓怪最大的不同是它有两条长长的尾巴,而且它的尾巴是由灰白的骨刺构成,看起来像是金属龙脊,它将两条尾巴盘起来,就能驱动身子像轮子一样向前翻滚,而且速度奇快。 孙大圣有点开眼界,食髓魔毕竟曾经是人类,它对眼前这人类也颇感兴趣,因为它第一次发现有人类看到它不逃跑的,还露出一副参观动物园的神色。 丧鸦还没死,这家伙看起来体质不强,但生命力还真是够顽强的,他身子悬空,却一直都在声嘶力竭地骂孙大圣。 孙大圣还没发作呢,倒是那食髓魔不耐烦了,长尾在空中一抖,将那丧鸦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下摔得挺重的,丧鸦的眼睛都流出鲜血来,嘴里更是大口大口地喷血,将那些骂人的话统统给噎回去了,眼瞅着也活不成了。 然后,食髓魔突然对孙大圣发动攻击,它一跳步扑了过来,两条尾巴轮次攻击,还别看这食髓魔只多了一条尾巴,战斗力比食髓怪高了十倍都不止。 一条尾巴的尖钩袭来,孙大圣手中突然多了一块圆盾,那尖钩击中圆盾,发出锵然的金属撞击声。 而几乎同时,食髓魔的另一条尖刺绕过孙大圣,向他的后脑勺扎去! 好快的速度!好阴险的食髓魔! 孙大圣突然一伸手,一把抓住了食髓魔的尾巴,想抡起来,可是那食髓魔太高大,尾巴也太长,他竟然甩不开手脚,反而被那长尾巴绕了几个圈,将身子都缠了起来! 不错啊,你大爷的! “嗖!” 孙大圣金刚臂一挥,银翼弯刀飞出,“唰唰”两下,速度快到极致,那食髓魔的两条长尾应声而断! 在银翼弯刀那超级锋利的刃材面前,什么样的金属都是豆腐。 “嗷吼!” 食髓魔长尾被断,它可就没青鬼那么淡定了,发出一声怒吼,躬身一跃,蹦起足足有十几米高,然后双爪如戟,狠狠地插向孙大圣的脑袋! 孙大圣嘿嘿冷笑,金刚臂使了一招“神龙摆尾”,这剑意的招数,其实用在刀法上,也是可行的,特别是这招“神龙摆尾”。 银翼弯刀绕了一个圈,突然来到食髓魔的后脑勺,银光爆闪,那食髓魔的脑袋立马从脖子上搬了家! 那硕大的身子失去了脑袋,兀自像座小山一样向孙大圣砸去。 孙大圣身子微侧避开,然后站在食髓魔的尸体身边,内金刚显形,细细探测精华元素,而那柄美丽的银翼弯刀,从空中慢慢飞了回来,悄然隐没于他的后背。 果然不出所料,虽然此地已经生机全无,但是食髓魔的身体本来就汲取了大量的精华液,现在食髓魔死了,那精华元素就散在了空气中。 内金刚身上散发出淡黄色的光辉,将那些精华元素尽数吸入体内,孙大圣略有点意外地发现,内金刚张开了嘴巴,就像人类喝水一样,快速地吞咽空气中的精华之气。 孙大圣先前打开了眼识,又开启了金刚臂,但是口、耳、鼻并没有打开,而这一次,这口好像是慢慢要张开了,估计跟直接吃掉那画污的幽灵体有关。 从最近的经历来看,孙大圣觉得自己以后应该不要拒绝战斗,因为许多机缘确实需要战斗才能获取。 如果内金刚的嘴巴功能被开启,会有何种功效呢?可以像饕餮一样吞噬一切么?或者是可以发出某种声波攻击? 孙大圣不知道,只不过这只食髓魔体内的精华元素是有限的,而他现在要升级内金刚需要更多的精华,因此在吸收掉这只食髓魔的精华之后,他的内金刚并没有要突破的迹象,只是吃了个温饱,堪堪不饿而已。 孙大圣本来有前往东瓜山的行程,他也不介意一路杀过去,获取更多的精华。也许在那倒塌的东瓜山外域基地,还会有一些残羹冷炙在等着他,但是现在时机不对,他还未到前往东瓜山的时候,按照顺序,他应该找黑豹来接管这骸骨山,然后再派出乌鸦去徽市。 估计这乌鸦一来一去,来回得有8百公里,尽管它有翅膀,但是这一路艰难险阻的,估计起码要十天左右。 所以根据统筹方法,他应该让黑豹派出乌鸦,然后再来冬瓜山打猎探险,等到乌鸦从徽市回来,他也就可以开始新的行程了。 当然,这当中,他也会偷偷去所谓的地牢区转悠一阵子,看看有没有更好的配件来升级自己的卡车。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就算汽车不能变成人形金刚,那至少也要实现超级越野功能,也就算说,在某些完全无法行走的沟渠地点,他至少要学会四肢爬行技术,否则的话,这辆卡车是绝对去不了400公里外的徽市的。一旦遇到桥断路塌的地段,就无法前行。 所以,他要开着自己的卡车去徽市找父母,还有这个必须要解决的难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6章 秩序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重回了瘟疫之地,那边在老梁和黑豹的主持下,已经算是成功交接了,没有人愿意抗拒新的王者,画污都死了,谁顽抗谁傻逼。 老梁已经替他将物资搬在卡车边上,因为他不在,所以不能打开车门搬进去。 老梁嘴里叼了颗烟,这种和平时代随处可见的东西,现在可真正成了奢侈品,他见孙大圣过来了,将烟拿了下来夹在手指上,然后走到他的面前,一脸笑容:“圣哥,你要的东西都给你搬过来了,就等你回来装车呢。” 孙大圣打开了车门,他的车门门锁是从里面开的,只要他不回来,还真没人能够打开。 老梁指挥着大家将那弹药、粮食、美酒、被褥一股脑地往上搬。 找了个间隙,老梁凑到孙大圣的面前,掏了根烟递给他:“圣哥,来一支?” 孙大圣摇了摇头,这东西读高中的时候他还是很爱的,后来戒掉了,再抽的话只觉得反胃。 “圣哥,你还需要些什么东西吗?” 孙大圣暂时没想到,只是问了一句:“阿娅呢?” 老梁指了指天桥旁边的一幢建筑:“在那呢,小丫头真瞧不出来,还很有女王范呢,一上来就不含糊,连续颁布了好多的‘新规’。呵呵,我还以为她不是做领导的料,看来我是灯下黑啊。” 孙大圣发现帮他搬东西的人当中,许多就是那些曾经做奶器的女人。 老梁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差,立刻上前解释:“这些女人,以后都吃公家饭了。阿娅说留着她们帮新政府做事,生活就有保障了。她们受尽了屈辱,是得有所补偿的。” 说到这,老梁想起了自己屈死的妹子,眼眶有点发红。如果孙大圣这样的人能够早点来,也许他的妹子也能捡回一条命了。 “黑豹呢?”孙大圣既然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过客,除了补充必要的物资,他是不会过多地参与“政事”的。 老梁略有些尴尬:“暂时软禁起来了。阿娅说他是投诚过来的,具体处置,得听圣哥你的。” 这件事,他跟阿娅是有点争议的,因为他曾经是黑豹的手下,所以觉得黑豹不会逃跑,没必要软禁,但因为阿娅坚持,他也只能服从。 所谓软禁,其实就是呆在房子里不能自由走动,门口放一个哨岗。 孙大圣说:“前面带路,我找他有点事。” 两人到了软禁黑豹的房间,老梁让哨兵打开门,孙大圣走了进去,老梁则知趣的在门外候着。他还真有点担心孙大圣会处死黑豹,毕竟孙大圣这人不苟言笑,行事却是很果断的,谁也不知道他沉静的表情究竟想什么。 黑豹坐在床上看书,看的是“毛选”,这书是他让老梁找来的,打发打发时光。 见孙大圣进来,他站了起来。 孙大圣也不啰嗦:“走吧,我们去骸骨山。” 黑豹也不多问,跟着他就走出了房间,回到卡车边上,那边物资已经装好。 孙大圣带着他一起坐在驾驶舱里,发动车,轰轰地向骸骨山进发。 路上,黑豹忍不住问了一句:“丧王爷他……驾鹤西去了?” 孙大圣看了看黑豹,这做教师的,就喜欢掉书袋子,他点了点头:“你去接管骸骨山。” “只怕做不了。” “随便,那就让阿娅吞并了。” “只怕她也吞不下。” 孙大圣有点讨厌教师的这种文臣套路,他皱眉道:“那我除了留几只乌鸦,其他的阿狗阿猫全部灭了。” 黑豹想了想,心里有点委屈,自己说只怕做不了,那是客套话,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么,只要再坚持一下,我就卑服了啊。 但孙大圣就是不说啊,黑豹可是见识过他的手段的,纠结了半天,这才说:“如果这样,还是不要造杀孽了,我来管理骸骨山吧。” “不要太勉强。”孙大圣讥讽道,感觉打老师的脸有点爽。 黑豹脸有点发烧,不过好在他够黑,谁也看不出来。其实他很清楚,刚才自己挺险的,如果真的不答应,那么他应该也在那要被灭的阿狗阿猫之列。因为以孙大圣的性子,他不可能在清剿了骸骨山之后,还留下他这个祸根吧。 卡车开到骸骨山,在丧鸦的大本营前停了下来。 虽然丧鸦已经死了,但骸骨山并没有大乱,毕竟,管理一群驯兽比管理人要容易得多,也不存在“兽心涣散”这种担忧。 黑豹下去,那些绞肉豺和变异犬立刻退开,毕竟他是骸骨山的二号人物,他的驭兽能力,比剩下的人都强。 有两人惊喜地迎上来:“豹爷,我还以为这卡车是谁开来的,您这也忒拉风了。” 另一人诉苦道:“豹爷,你可不知道,出大事了,不知哪里来了个猛人,他单刀直入,将丧王爷给掳走了。” “可不是,那杂碎真T可恶,根本没将我们骸骨山放在眼里。” 孙大圣下了车,冷冷地问了一句:“杂碎你骂谁?” 那人正过嘴瘾,抬头看到孙大圣,吓得登时口吃了。 黑豹骂他:“你个蠢货!瞧你那张破嘴,这下惹祸了吧?还不快快道歉!希望圣哥大人大量,也许会将你当P给放了。” 那人脑瓜子转了好久,终于明白了,这人跟黑豹是一伙的,也许是黑豹请来的帮手,杀了丧鸦,他好坐正啊,这可不是开玩笑,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啊。 “啪啪啪!” 那家伙倒也拉得下脸,左右开弓扇了自己三个耳光,而且不是打着响亮那么简单,每一个巴掌下去,都是三四个指痕:“大哥,是我有眼无珠,你就将我当条狗乱吠的,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孙大圣鄙夷得很:“滚吧,以后不要将自己比成狗,你比不上。” 待那人走了,孙大圣说:“黑豹,这人你以后要多提防,如果可以,最好找个借口宰了。” 黑豹苦笑:“圣哥,这人虽然嘴贱,但腿脚还挺勤快的。” “你自己看着办。反正这种不要人格的人,我觉得是最可怕的。他们的刀子,会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黑豹心头一凛,他毕竟是教师出生,又是教政治的,历史也没少研究,非常认同地点了点头:“圣哥说得对,我会按您的意思办的。” 不知不觉中,黑豹也开始叫他圣哥,并且用上了敬语。 “好了,准备一下吧。帮我放几只乌鸦出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7章 放飞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黑豹点了点头,带着孙大圣进了旁边的一幢楼房,打开一个暗门,露出了一间地下室。 打开门,里面立时传来一阵阵腐臭血腥的气味。 地下室里养着十几只变异乌鸦,它们有鹰的个头,灰黑的毛色,凑近了一看,它的眸子是红色的,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啊…… 而这些变异乌鸦,它们正在啄食人类的尸体,当一只乌鸦被黑豹召唤上来的时候,它的喙里还叼着一只人类的眼球。 黑豹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这些乌鸦是吃肉的,但是现在找人类的尸体,反而比找动物的尸体更容易了。” 孙大圣理解他们的不易,话说自从末世以来,谁能轻易活下来呢。 他问:“具体应该怎么样操作?” “首先,你要联络的人,必须是你的亲人,如果不是,你身上必须要有对方的贴身物件。”黑豹说。 孙大圣有点奇怪:“为什么?” 黑豹解释说:“因为乌鸦只能跟踪气味去寻找,你可千万不要高看了它们的智力啊。不过乌鸦这种食腐动物,它们识别气味的能力特强,它为什么会被称为不详的鸟?为什么丧王爷会给自己取一个丧鸦的绰号?就因为这种鸟,在人未死之前,就能嗅到肌体即将腐败的那股死气,从而提前发出预警。而这些变异的乌鸦,他们更加厉害,可以嗅出有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的气味。” 这做过教师的就喜欢好为人师啊,这些孙大圣当然是知道的,却没想到这些变异乌鸦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传递讯息,那么如此说起来,他只能传讯息给自己父母了?而江源那边,他就无从传递讯息了。但是,这些变异乌鸦又是如何知道飞多远才算到达目的地呢? 对于这个问题,黑豹的解释是:“这个必须要借助地图,乌鸦对距离的判断是非常精准的,我们可以借助地图的比例尺,找到目标所在地的大约距离,然后由我将这个距离作为一种指令传递给它,到了目的地之后,它会在方圆大约二十公里的位置进行搜寻。” 孙大圣点了点头,驭兽听上去很神奇,实际上还是很科学的。 黑豹又补充说:“您放心,乌鸦的嗅觉超乎寻常,只要目的地有你的血亲之人的气味,它肯定能找到,并且顺利地将讯息带到。” 讯息也是很简单的,在一张布条上写上字,然后用防水薄膜包裹一下,绑在乌鸦的腿上,就大功告成了。 为了保险起见,孙大圣决定同时释放三只乌鸦,“三”这个数,是个保险系数很高的玄妙数字。道德经说,三衍万物;俗话说,狡兔三窟;刘备访卧龙,也要三顾茅庐;深思熟虑,人家会劝你三思而后行…… 孙大圣在布条上的字很简单: 爸妈: 见信如唔,儿在外安好。近日会赶回家,务必等我。切切。 落款是:大圣。 黑豹走到阳台之上,此时天色已近黄昏,但乌鸦是夜里活动的禽类,所以,黑夜对它没有障碍。他释放了第一只乌鸦,并告知孙大圣,后面,他会每隔十小时释放一只。 孙大圣看着天空,一股思亲之情油然而生,虽然父亲教育他不要做一个恋家的人,但这一次穿越了生死,那种骨肉血亲的依恋,让他心莫名惆怅,并随着那远去的乌鸦,变得格外空落。 “放心吧,我有种预感,它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喜讯的。” 指望一只乌鸦带回来喜讯?孙大圣感觉有种苦涩的幽默。 “今天的晚餐,就在我们骸骨山吃吧。”黑豹邀请他说。 孙大圣摇头,感觉自己没什么时间可以耽搁,这乌鸦一个来回,也就是五六天而已,他必须要抓紧时间,把该做的事情做了。 孙大圣上了卡车,发动起来,引擎轰鸣着,向东瓜山方向开去。 那被孙大圣骂的家伙凑了过来,嘀咕道:“豹爷,这人什么来头?太强了,丧鸦在他面前,就跟一小孩似的,随便虐啊。” 黑豹冷笑:“我在他面前,也跟小孩无异。怎么的,丧王爷尸骨未寒,你就直呼其名号了?果然是有奶便是娘啊。” 那家伙本来以为黑豹勾结外人,就是为了杀丧鸦夺位的,没想到一掌又拍在了马蹄上。 不过在黑豹面前,他没那么唯唯诺诺,腆着脸说:“豹爷,他开着车去了东瓜山啊,胆子真肥啊。” “别废话了。既然现在丧王爷不在了,那么暂时骸骨山就由我来做主了。” 那人立刻挺身道:“那是肯定的,这还用说,谁敢叽叽歪歪,我第一个不答应!” “好了,别在这拍马屁了,去把人都给我叫齐了,今天晚上开个会,有些规矩,该改还得改的。” “好呢,那我这就去叫人了。”那人得令,屁颠屁颠地走了。 黑豹看着他的背影,暗自嘀咕:“果然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家伙对我大献殷勤,要对他动杀念还真是挺难的。大圣兄弟也不知什么来头,年龄不大,那心思却果敢而深沉,非我辈可望其项背啊。” 孙大圣将车开出了城区,然后停了下来,找了个地方扎营。 这么些年了,他还是老习惯,喜欢在郊外扎营,即使到了末世也是如此。 他并不准备在夜色中捕猎,而是选择在这个夜晚“磨刀”。 卡车的射击平台需要升级一下了。 卡车目前的两个射击平台,后面的炮塔暂时还是两具80mm的火箭发射筒,这个暂时没有替代升级品。 而前面的步枪射击平台,他决定换成89式12.7毫米重机枪。五支步枪换成三挺重机枪。 89式12.7毫米重机枪的重量大,射击精准度不高,但是压制性很强,短时间内的饱和射击,可以让对方领略到金属风暴的暴戾。 同时,后面的炮塔,他也进行了改造,原本只有一个火箭筒,现在他增加到了六个,每排3组,如此可以实现一次装弹可发射六枚火箭弹,可对目标区域进行全覆盖打击。 孙大圣目前没有什么大面积杀伤性武器,有了重机枪射击平台和炮塔,就可以对他的战斗力有效的补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8章 东瓜山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城北郊区的夜晚并不宁静,在东瓜山那边,一直都有恐怖的怪叫声此起彼伏,那些叫声撕心裂肺,好像是地狱中的恶鬼在遭受各种无法忍受的酷刑。 孙大圣脱去金属肌肤,洗了个热水澡,卡车的集装箱上面是水箱,可装1千升水。在离开之前,他可以奢侈一把。 然后他给自己泡了一杯速溶的咖啡,坐在沙发上,耳畔传来的鬼哭狼嚎之声,不仅没让他心惊,反而倍感温馨,有家真好。 他打开了那DVD一体机,岛国的*****是没有的,他播放了变形金刚,第四集叫绝迹重生,也不知有没有什么一语成谶的玄机。 看变形金刚,当然不是为了怀旧,而是想从中学习到一点汽车变形的知识,这说来有点好笑,但是目前他这方面的知识一穷二白的,自然也只能通过这种途径来获取一些灵感了。 当然,这些影片都是好莱坞的大制作,那些变形的桥段,也绝对不是胡乱拼凑的,除了一些线路上的链接并不现实外,在机械上,是绝对可行的。 孙大圣一边看电影,一边用微缩模型做了无数次的测试,结果在意料之中:完全不行。 汽车一旦变成人形,设计到太多的力学知识和机械知识,而由汽车变成人形,更要兼顾很多,以目前孙大圣的认知,根本就做不到。 最后,孙大圣还是放弃了,他决定暂时舍弃一步登天的想法,转而求其次:想办法让卡车多加四条金属腿,在遇到难以跨越的沟壑的时候,可以用机械腿像犬类一样行走。 当然,即便是这样,要实现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他用微缩模型做了数十次的尝试,还是不行,一辆重型卡车,不是加上四条机械腿就可以轻易走起来了,动态平衡和关节灵活度的问题是非常严峻的。 看来有些事情,永远是想着很美丽,做着很困难。不过他准备在狩猎之后,去城西再找“灵感”。 天亮之后,他准备开始新一轮的狩猎,一则可以获取更多的金属材料,二则可以获取神秘的精华元素。 卡车轰轰往东瓜山开去,一路上,他猎取了几只食髓魔,而传说中的三尾魔蝎,那种纯粹的外域BOSS级生物,却一直都没看到。 看来这个神弃之地,真的很糟糕,就连BOSS级别的怪物都渐渐逃离了。 不过到了东瓜山之后,他的好奇心重又被勾了起来。 到山脚下,他就没再坐车,因为此时卡车,还只能依靠着公路行驶,而爬山这种活,它是干不了的。 从东瓜山这个名就可以得知,这座山峰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呈棒状突起,峰高超过200米,但是如此高大的一座山峰,就这么倒下了,而且在原地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孙大圣站在东瓜山往下看,下面是一个黑黢黢的大洞,深不可测,好像是一直通往地狱,昨天夜里听到的鬼哭狼嚎之声,就是从这洞里传来。 这个大洞的北边,也有一个宽度大约12米,一直绵延至远方的塌方地带,看起来就像是地底下有什么东西,从这里开始,钻洞去了远处。 孙大圣有点叹为观止,不管这钻洞的是龙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反正目前来看,这种体量的大家伙,根本不是他可以对付得了的。 但现在他倒也不用慌,因为那大家伙已经离开很长时间了,估计是因为东莱的精华元素消耗殆尽,它不愿意再呆在这个地方,故此离开了。 而大洞里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应该是来自于原先基地内的BOSS级外域生物,东瓜山倒塌之后,基地被砸塌,里面肯定掩埋了不知多少生物,而它们的生命力又极其顽强,即使不吃不喝数月,也不会轻易死去。 孙大圣心里暗想:难道自己人品大爆发,运气来了,这次可以轻松地获得一大群受困BOSS的精华元素? 不管如何,他肯定是要下去走一遭的。 这次的坑洞,跟上次江源基地是完全不同的,那次的基地,是建于天坑之下,而这个基地,是建于东瓜山下开凿的地下基地,因为被那未知的怪物所破坏,从而引起了东瓜山的倒塌,造成了巨大的地质灾难。 孙大圣将金属肌肤稍微变形,全身布满细小的带钩的刚毛,在岩石上往下攀爬,丝毫不觉得吃力。 大约往下爬行了五十米左右,已经进入了地下坑道,虽然是白天,也黑黢黢的,能见度极低。 所幸孙大圣的金刚之眼开启,一切都以能量本质显露,所以他并没有任何黑灯瞎火的感觉。 此地已经完全看不见任何基地的痕迹,到处都是硕大而坚硬的岩石,那动辄重达数百吨的巨石横亘在坑道里,让你无法想象此地的原貌。 孙大圣的金刚之眼并没有看到任何生物的迹象,此地连蝼蚁都见不到。但孙大圣清晰地听到了外域生物的怪叫之声,它们应该就在这些巨石下面,被活埋了。 但要孙大圣凭借一己之力凿开这坑道么?那岩石厚达数十米,就算他最终能够打通,但他也在时间上耗不起。 古代有种“火烧水浇法”,利用热胀冷缩来开山砸石,倒是有用,难道说,自己还得回到东莱去,找阿娅借一些有冰系异能的人过来么? 孙大圣有点不死心,这地下怪物的嚎叫声能够清晰地传上来,这说明这块岩石并未压死,应该说,还是有缝隙的,他只要找到那缝隙,就不必再忍受那凿石之苦了。 他干脆关闭了金刚眼,凭着肉眼在坑底摸索,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碎石堆透着一丝非常熹微的灰光,看起来跟萤石有点类似,但孙大圣对这种光线非常敏感也非常熟悉,因为那就是灰光棒发出的光线。 找到了!孙大圣心中大喜。这里有光透出,说明跟基地是相通的。 果然,当他靠近碎石堆,并附耳细听,那些怪物的嚎叫声就变得更加清晰可辨了。 他将外面的一堆碎石扫开,然后发现了一条长约5米,宽度却只有大约25公分的缝隙。 在那缝隙里,卡着两只三尾魔蝎,因为缝隙的最狭处不到15公分,这两怪物被卡在缝隙里,进退不得,不时发出嚎叫来。 孙大圣俯身看的时候,那三尾魔蝎也看着他,它的眼睛碧绿色,比牛眼还大,看起来异常邪恶,此时却被岩石卡住,动弹不得,那样子看起来真是有几分滑稽。 孙大圣暗自分析: 三尾魔蝎,个头大约是普通三尾蝎的一倍,三条尾巴都带有尾钩,剧毒。 不过令他略有点不解的是,这两只三尾魔蝎为什么要卡在这里,死也不往回退呢? 毕竟三尾魔蝎是种强横的生物,即使被卡住不能前行,但要退回去,应该也不算太难啊。 除非,在塌陷的基地里,还有它都不愿意面对的生物!那么,又是什么生物,将凶残的三尾魔蝎都逼到了如此境地?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19章 同类相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不管那么多,先操控柳叶飞刀捣碎了这两只三尾魔蝎的脑袋,然后就将它们体内残存的精华元素全部吸收。 可惜的是,这些半残的三尾魔蝎,在拼着一条残命挣扎的时候,将体内的精华元素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 因此他内金刚显形之后,很快就吸收完了这些三尾魔蝎的精华元素。 自从内金刚的嘴巴张开,它吸收精华元素的效率就大大提高了,看来四官中的嘴巴,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用处,但一旦开启,却能够加快吸收,这甚至比金刚之眼还要牛叉。 他先用剑将那石头缝隙给扩开了,然后侧着身子挤了进去,一边往里挤,一边将两只三尾魔蝎的尸体从缝隙里推了进去。 没多久,他就跳进了石头下的坑道之中。然后又将三尾魔蝎胸骨之中的晶核给取了出来,虽然精华元素几乎消耗殆尽,但晶核没有受影响,一颗足有黄豆大,比起银蛛那米粒大小,算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里面光线很暗,但是并不需要金刚之眼来探索,因为里面也有灰光棒,这种诡异的外域金属,不仅在江源的基地存在,这这里也同样存在,看来它放射的金属元素,能够极大地滋补这些外域生物。 现在孙大圣有了卡车,可以储备大量的物资,他决定找到灰光棒之后,要尽量多带一些出去。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这个基地的通道基本都没有坍塌,只是因为东瓜山的倒塌,将出入口给封闭起来了,看来这些外域生物制造的基地,其抗震能力是超强的。 他就着熹微的铅灰色光线,缓缓地向基地深处走去。 他不知道这个基地还有多少幸存的BOSS级怪物,对他而言,目前肯定是越多越好,因为他本来就是为了狩猎精华元素而来的。 但他一路走进去,只看到许多零碎的三尾魔蝎和食髓魔的肢体,这些残碎的尸体堆满了通道,令他有点心惊肉跳,到底里面发生了什么?难道是有更厉害的物种入侵么? 这个杀死基地BOSS级怪物的东西,其能力到底几何?会不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威胁呢? 想到这,孙大圣一边继续往里走,一边布置了一个立体的金属索陷阱,如果一旦他打不过,还可以用金属索陷阱来羁绊对方,为自己赢得撤退的时间。 再外里走,光线渐渐变得亮堂起来,他终于进入了正厅,跟江源的基地差不多,但是面积更大,中间有一支巨大的灰光棒,看起来就跟一水泥电线杆似的,它深深地镶嵌在穹顶之上,向这厅堂辐射着铅灰色的金属光芒。 而下面是许多培育罐,但里面的培育的BOSS已经统统死去,在培育罐的上方,也有巨大的导管,从穹顶牵引向下,估计是一种超地球文明的汲取精华的装置。 当然,这些装置现在已经无法再汲取半点精华元素了,因为整个东莱,已经成为不毛之地,精华元素被消耗殆尽了。 孙大圣暗想,老梁当时觉得,其它地方最后会走上跟东莱一样的道路,并不是瞎猜的,这些外域装置,不断极其地球的精华元素,要不了多久,江源会跟东莱一样枯竭。 而这神秘的精华元素,好像是地球生命的根本,如果枯竭的话,就算不缺阳光和雨露,生命一样无法存在。 培育大厅后面的洞厅,孙大圣一直都没进去过,上一次,孙大圣也是在准备继续探查的时候,遭遇了凿齿BOSS的追杀。 这一次,他肯定是要将这外域基地探查一个通透的。 继续往里走去,发现一个坍塌了一半的大厅,有一只三尾魔蝎,正在啃食着同类的尸体。 但那头三尾魔蝎,体量之大,叫孙大圣有点瞠目结舌,一般的三尾魔蝎,也就三倍人体大小,可是这一只三尾魔蝎,体量基本相当于一辆小货车,那两只闪烁着红芒的眸子,就跟车大灯似的,着实有点恐怖。 他看到这一幕,立刻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因为基地被封闭找不到食物,致谢BOSS累怪物就开始了同类相残,而最后留下的BOSS,一定是最强的。 孙大圣摸出了手枪,“砰砰”就是两枪,那5.8mm的子弹虽然破坏力不大,但是穿透力极强,如愿以偿的将三尾魔蝎的两只大眼给射穿! 被偷袭的三尾魔蝎发出了高频的嘶鸣,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向孙大圣冲了过来,那三条尾巴的弯钩爆闪着蓝色的光芒,向孙大圣刺来! 就这一出击,孙大圣明白了,这三尾魔蝎虽然眼睛看起来那么大,但实际上,它完全可以不靠眼睛来识别。 内金刚显形,金刚臂挥动,灵翼飞刀旋转着凌空飞了出去—— “咻咻咻!” “噗噗噗!” 三尾魔蝎的三条尾巴,瞬间被银翼飞刀削断,三个闪烁着寒光的尾钩坠地! 就这刹那间功夫,孙大圣就废了这只看起来体量异常庞大的三尾魔蝎,有了这隔空御物能力,孙大圣的战斗力真是不可同入而语了。 目前对他来说,如果仅仅是三尾魔蝎一类的BOSS,哪怕成长到再完美,他也不会害怕。如果再遇上凿齿BOSS一类的,他则完全可以秒杀之了! 三尾魔蝎的三条尾钩虽然断去,但是三条长尾巴依然像钢鞭一样抽向孙大圣! 孙大圣侧身让开,内金刚竖掌一挥,那飞旋中的银翼飞刀从中劈空而下,那三尾魔蝎的脑袋被飞刀劈开!脑髓迸溅而出,没多久,三尾魔蝎就不再动弹了。 一股磅礴的精华元素从三尾魔蝎的体内喷涌而出,内金刚张开嘴巴,变成一个O型,犹如巨鲸吞水一样地快速吸收着那极为难得的精华元素! 只耗费了大约二十几秒,那精华元素就被内金刚吸收殆尽。 这只三尾魔蝎体内的精华元素,几乎就相当于一滴精华液的能量。 吸收完这只三尾魔蝎的精华元素之后,孙大圣内金刚的嘴巴隐隐散发出一层钻石般的光辉,很显然,他的内金刚吸收能力进一步稳固了下来。 而越到后面,这内金刚的进化就变得越慢,每一次的进化之后,都是非常长时间的稳固。 杀死这只三尾魔蝎,他从三尾魔蝎的胸骨之中获取了一颗黄豆大的晶核,这三尾魔蝎虽然级别高一些,但晶核貌似跟普通三尾魔蝎区别不大。 而那三尾魔蝎的三只尾钩,这金属物不错,而且还有毒,更是不可多得的武器,他自然要收起来。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0章 地牢之行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收拾完这只加大版的三尾魔蝎之后,他继续往里走,很快就到了基地的最深处,那里有一只受伤的三尾魔蝎,只剩下一半的残躯,但竟然还苟延残喘着。 估计这只三尾魔蝎也是被猎取的食物,活着被那只加大版的三尾魔蝎蚕食。 孙大圣没再歇着,取其精华和晶核,然后再割下三只尾钩,结束其痛苦,送去西方极乐。 在检查了整片基地之后,孙大圣发现,这个基地在废弃之前,曾经有装置被拆除过,所以留下大量被破拆的痕迹。 这些装置,孙大圣估计是跟精华元素有关。 因为地球文明,并没有专门的可以吸收天地精华元素的装置,而这些外域文明,已经强大到足够使用装置来收集精华元素的地步了。 而东莱的没落,自然也跟这些装置有关,精华元素极其玄妙,里面蕴含着对生命极其重要的因子,一旦被消耗殆尽,整片土地就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恢复。这就跟沙漠化一旦形成,就很难再被改造的原因是有点类似的。 孙大圣搜索完整个基地之后,没再继续逗留,而是将那硕大的灰光棒分批次给截取了3米出去。到了卡车里,将灰光棒截成直径10cm的金属棒三根,每根1米,放置在角落里,倒也不怎么碍事。 接着他在广阔的城北继续猎杀游弋的三尾魔蝎和食髓魔,一直呆够了四天,收集了不少的晶核和金属。 于是他吞下这次收集的晶核,做了一次肌体上的升级。 通过这一次升级,他的整体力量上升到了1万8千斤,如果单抡推力和拉力的话,大约8500斤。而且这还是建立在内金刚成长的基础之上的,否则因为肌肉纤维和骨骼强度的制约,肌体力量的上升应该更加难。 然后他又将卡车做了些细微的升级,在通气口和排气附近,用那三尾魔蝎的尾钩做了加强,其实就是在这些位置附加了一些细如牛毛的尖刺,如果再有类锯齿鼠一类的动物要往里钻,就会被刺伤中毒。 三尾魔蝎的尾钩比三尾蝎的毒性更强,会导致肌纤维融化和麻痹,对于地球生物而言,目前因为没有血清解毒剂,是致命的。 第五天,思忖着飞出去的乌鸦应该会回来了,他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回到了骸骨山。 当他那科幻灰的大卡车轰隆隆开进来的时候,骸骨山的居民不再感觉惊悚,因为孙大圣在骸骨山和瘟疫之地,已经是太上皇一样的存在,同时,还是保护神。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此时这两个地方已经势微,如果不是因为有孙大圣的存在,即使联合起来,也完全抵抗不住独狼的进攻。 孙大圣见到了黑豹,黑豹有点沮丧,他很想给孙大圣带去好消息,但可惜的是,有一只乌鸦回来了,但是腿上绑的纸条还在,说明它并没能找到孙大圣的亲人。 剩下的两只,将陆续回来,但是结果肯定不会乐观。因为剩下的那两只,只是一种保险机制。 但对于这个结果,孙大圣也是能够接受的,在这种末日灾难里,他无法想象父母还能安好。他一直都被父亲培养成一个不恋家的孩子,但真到了跟亲人天人永隔的那一天,他也是颇受打击的。 不过他现在还有唯一的希望,那就是父母在末日来临之后,也通过一些别的手段离开了徽市,去了更远的地方。这个可能也不是完全没有的,毕竟,蜘蛛锁城正在被逐步打破。 因此他对黑豹说:“送两只乌鸦给我吧,我也不知道怎么指令它们,你给它们下个命令,只要我放飞它们,它们就会在方圆20公里的范围内寻找我的血亲。” 黑豹点头:“这个没问题的。” “它们好养活吗?平常都吃什么呢?”孙大圣问。 “很好养活。它们什么都能吃,而且荤素不限,人肉不避。” 说到这最后一句,黑豹感觉自己有点狗尾续貂。 孙大圣倒不放在心上,到眼前这境地,人肉还真是最好寻找的食物来源了。 黑豹嘴里发出了一些奇怪的叫声,像是在跟那两只乌鸦对什么暗号,没多久,他就对孙大圣说:“圣哥,成了,以后你只要放飞它们,它们就能自动在方圆20公里的范围内寻找你的血亲,你也不用学任何信号,一旦找不到,它们就会自动飞回来的。同时我还给了它们一个终极指令,如果你不愿意再留着它们,它们会自动飞回东莱的。” 孙大圣点了点头,这倒是很不错的,有了这两只乌鸦,他以后寻找父母就省心不少了。 见他拎着两只乌鸦准备回卡车,黑豹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圣哥,你这就走吗?” “嗯。走之前,我去城西看看。” 黑豹有点高兴:“圣哥这是要颠覆地牢之地吗?”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你想得美。这硬骨头,你们自己去啃,你和阿娅,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降,这个土狼,这段时间都不趁机吞并你们,想必也不是个暴戾的主。” 黑豹尴尬地笑了笑:“呵呵,我知道,我知道。不过土狼没来打我们,那是因为有您在,他不知深浅,所以不敢贸然来犯,可是圣哥您要一走……” “老黑,你是当教师的,大道理我就不跟你扯了,但你要记住,如今这年头,活下来是最幸运的,千万不要太贪婪了。” 黑豹很郑重其事地点头:“圣哥说的是。” “你对我不必那么客气,不过那土狼不知我的深浅,这个问题倒不重要,我现在就过去,让他知道知道我的深浅好了。” 说完之后,孙大圣上了车,做了一个鸟笼,将两只乌鸦放在厨房里,好在这乌鸦没事的时候不会聒噪,两只沉默的乌鸦加一个话不多的男人,倒也好相处。 孙大圣从青鸟商城那里拿了个微波炉,将银蛛腿搁里面烤熟了,稍微捏碎外壳,丢进笼子里,那两只乌鸦也能默默地啄食,看起来也很好养活。 弄完这些,孙大圣洗了个手,回到驾驶舱发动起来,轰隆隆向城西地牢开去。 黑豹看着那卡车卷起滚滚灰尘,嚣张而去,整个人都有点失落:“唉,说来说去,还是圣哥您不愿意留下来啊,否则,我们的日子可就好过多了。” 黑豹确实是不愿意做老大的,这种年月,做老大看似风光,却要操太多的心,冒太多的险,但是能享的福却是相当有限的,实在是不划算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1章 慷慨的独狼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到了城西地牢区域,在边界他遇到了地牢的守卫,那是一些穿着整齐服装的士兵,手里抱着步枪,从姿态来看,孙大圣觉得有些意外,因为这些人,跟杂牌军可是有点不同的,他们应该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士兵。 即使在和平年代受训,专业士兵和杂牌武装的区别也是蛮大的,他们的身板很挺,走路的姿态很正,不会歪歪斜斜的挎着枪。 所以见到城西的这些士兵,孙大圣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些人是曾经驻守东莱的武警部队么? 其中一名士兵,他的枪背在肩头,笔直地站立在道路正中央,伸出一只手掌,示意孙大圣的卡车停下来。 卡车轰轰地开过去,那士兵岿然不动地挡在路中央,眼看着就要从他身上压过去,车“嘎”的一声挺了下来,卡车卷起的滚滚灰尘淹没了他的身影。 待灰尘散去,那士兵还是保持着绝不后退的姿态站立着,很有点军人不怕死的气度。 孙大圣本来对不怕死的角色很欣赏的,可是总感觉这士兵有点傻,突然恶作剧心态生起,猛按了一下汽喇叭,嘟嘟一阵狂响,吓得那雕塑一样的士兵脸上一阵抽搐。 因为对方只是摆了一个“螳臂挡车”的姿态,并没有直接用子弹射击,孙大圣反而不太好意思直接碾压了,他停下车,人跳下来,拍了拍那士兵的肩头:“哥们,啥意思?找死么?” 那士兵惊魂未定,听他问,才回过神来:“请停车接受检查。” “你要检查什么?” “看你有没有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孙大圣很久没听到这种公式式的问话了,心中觉得好笑:“嘿,如果我带了,你要怎么处理?” “自然是要卸下来,不能带进地牢的。” “是不是卸下就可以进去了?” “可以。不过也要例行问一问你的目的。” 士兵的回答让孙大圣有点意外,看来地牢比起其它两个地方都要开放得多啊。 他看了看周围,在附近几栋建筑物的制高点上,还是布置了很多火力点的,如果他真杀了这名士兵,迎接他的必然是暴风骤雨般的火力。 他不想啰嗦,也不想将事情复杂化,毕竟,他很快就要离开东莱了,因此他很直接地问:“你们这里叫地牢?” 那士兵略略一怔,旋即点了点头。 “地牢什么意思?进去就跟坐牢似的?” 士兵虽然觉得眼前这人有点无理取闹,但是看在他那嚣张而梦幻的大卡车的份上,还是回答了:“地牢是我们司令取的,因为在他看来,自从灾难降临,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个牢笼。” 孙大圣思忖了一下,点了点头,这独狼取名的水平还不差,他也就不继续再纠缠了:“你们的司令是叫独狼吧?” 士兵没有否认,只是觉得整个孙大圣很欠揍,叫独狼的名字竟然没有一丝尊敬,真是可恶。 孙大圣说:“这样吧,我只是来你们地牢找点东西,绝对不是找茬的。” “你来找什么?” “这个你做不了主,叫你们的司令独狼过来跟我说话吧。” 士兵有点怒了:“我们司令岂是你想见就见的?” “也对啊,你们得逐级上报。那好,叫你们的头来。” 士兵实在忍受不了孙大圣的态度:“你到底要干什么?如果要进地牢,只要接受过我们的检查,就可以放行……” 孙大圣更加不耐烦,他还要赶时间呢,见这士兵不识相,干脆一伸手,将他肩头的步枪夺了过来,然后三两把揉成一团铁,再丢还给他,呵斥道:“滚!叫个能把话带给独狼的人过来跟我说话。” 见到孙大圣露了这一手,那士兵傻眼了,他见过许多异能人士,可是力量大到可以随意蹂躏钢枪的,他还真是没见过,这得多大的气力?如果在自己的脑袋上抓挠一下,那后果…… 在他身后不远,见孙大圣露了这一手,一名士兵端起了枪。 孙大圣大笑:“小子,不要瞄我,有种直接开枪。” 先前那被夺了枪的士兵醒悟过来,掉头往回走去,他算是明白了,眼前这人,确实有直接让独狼来见的实力。 孙大圣也不啰嗦,转身回了卡车,坐在驾驶舱冥想起来。 说实话,虽然经历了一些不愉快,但是他开始对地牢这个地方有了点兴趣,因为这个地方,是末世灾难发生以来,他见到的最有规矩的了:武装士兵不会狐假虎威,随便开枪。开放而不封闭,跟地牢这个名字完全相反。 而且他们效率也不低,仅仅过了十五分钟,一辆军用敞篷吉普车开了过来,上面坐了一个人,身上穿着军装,但是没戴帽子,事实上,他也没法戴帽子,因为他的脑袋上长了一只独角,很长,足有20公分左右,所以说真格的,非敞篷的车,他也没办法坐下。 这人就是独狼,说是狼,实际上更像一只独角兽。 自从灾难以来,孙大圣也见过不少的变异人了,但是像独狼这样兽化明显的,他只见过两人,一是独狼,另一个是青鬼。 独狼除了一只长长的独角,更有一张阔嘴,确实跟狼有几分相似,这张脸说啥都跟亲和没什么关系,但是孙大圣见到他,却的确觉得很平易近人啊。 孙大圣下了卡车,独狼走过来,他的身高在2米以上,比起青鬼不算高大,但在孙大圣面前,那还是有些压迫感的。 独狼主动伸出了手:“大圣兄弟,手下不懂事,你不要见怪啊,有关你和你的这辆卡车,我是早有耳闻了。” 孙大圣也伸出了手,两人握在一起,并没有比拼气力,只是轻轻一握就松开了。 独狼看了看孙大圣还有他身边的那辆卡车,直言不讳地说:“大圣兄弟,如果你能统领瘟疫之地和骸骨山,那就是我们东莱之福啊。” 这话从何谈起? 孙大圣对于没来由的好,有点不太适应,他直言不讳地说:“我这两天就要离开。今天过来这里,是想到你这里找点东西的。” 独狼意外:“你要去哪里?” “我是徽市人,自然要回去找父母。” 独狼点头:“人之常情,兄弟乃大孝之人,愿你此行心想事成。” “谢了。”两人客气得有点像是回到了和平时代。 “不知你要找什么,只要是地牢有的,我自当相送。”独狼说话,总有点古文腔,让人听着怪怪的。 “我就想找些汽车零件,还有电池之类的。” 独狼笑:“看来大圣兄弟早就做足了功课,知道城西是东莱4S店集散地。这样吧,我陪你去找,只要你需要的,拿走就是。” 对于独狼的慷慨,孙大圣也不觉得意外:“那我就不客气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2章 机械腿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在独狼的亲自陪同之下,走了许多4S店,完整无缺的车不多,但这个不是孙大圣在意的,他不是来换车的,只要配件。 他见到岛国的雷车上的混电混合动力,这东西好是蛮好的,跟纯电动的插电不同,电池不需要特别充电,汽车会在快速行驶中收集多余的动能充电,而在低速行驶中则采用纯电机行驶,如此一来,综合油耗会变得很低。 具体来说,这是一款越堵越省油的车。但对于孙大圣这样的重型卡车来说,然并卵。 比如说,R系车款中搭载的电机,最大功率为173K,也不算低,但其扭矩为474N,这对重卡动辄两千N以上的扭矩来言,实在是可笑了,根本就没有可行性。 不过虽然不能直接使用这套系统,但其油电混合的技术还是挺好的,孙大圣觉得有必要借鉴,所以就取了一套模型,以待后面改造之用。 独狼也看出来了,孙大圣重点是要找卡车的配件,于是就将他带到了重卡销售点。 在那里,孙大圣终于见着了令自己非常激动的东西: 一辆T的纯电驱动的卡车,两块电池容量可达300度,载重60吨以上可以行驶180公里以上! 不仅如此,电池还具有快充功能,四个充电口同时充电的情况下可在20分钟内充满电量的50%以上! 这东西非常牛叉,看那些销售资料,光电池成本就在百万左右。 而这种车,销售点的车库里,竟然有两台。 孙大圣看了看独狼,眼睛亮得有点妖异,独狼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半步,心中暗想,这哥们眼神有点不对啊,他不会是基佬吧? “狼司令,介意不介意我使用一下你的这个车库?” 独狼点了点头:“随便用啊。” “我想单独呆一会,可以不?” 独狼可是巴不得,因为孙大圣现在的精神状况看起来真是不够稳定的,作为复苏的守护者,他的敏感度是很高的。在他刚见到孙大圣的那一刻,他觉得此人是个非常笃定的人,体内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 可是现在,他感觉孙大圣好像突然吞了兴奋剂,整个人都透着不寻常的亢奋,他觉得还是远离更好。 “你呆多久都可以啊。” 独狼撂下这句话,就想离开。 “等等,狼司令,我还有个要求,嘿嘿,不知道当不当提。”孙大圣也是觉得这个独狼对自己太好了,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独狼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小子不会真的是个基佬吧,看他扭捏的样子,不会是想自己留下来陪他吧…… 见独狼迟疑,孙大圣也就不兜圈子了:“这样的,我想让你帮忙找一整套的太阳能蓄电池系统,当然,找不到也没关系。” 独狼如释重负:“就这啊,没问题,我找人去寻,只要地牢有,应该没问题的。” 说完之后,独狼拱手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孙大圣看着他的背影,心中略失落:“还以为你真是个大方的一方豪杰,没想到也会肉疼啊,走得这么快,生怕我再提要求么?” 孙大圣哪能不激动呢,有了这四块大容量的电池,他就可以一次蓄电600度,600度啊,这几乎相当于普通家庭两个月的用电量了。 而纯电力牵引就在于,不需要氧气,一旦遇上涉水或者像上次那种锯齿鼠的攻击,就可以暂时关闭进气和排气系统,而引擎不会熄火。 总结起来,他要在车库闭关,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嫁接岛国的混电混合技术,在行驶中给电池充电。 第二、这四块电池两台电机作为备用动力,一旦真的缺油,就可以换电动牵引。 第三、由电池作为动力,制造一套新的系统,实现卡车的爬行。 第四、想办法实现太阳能充电。虽然速度慢,但不受能源匮乏的制约。 因为金属变形对他而言已经越来越熟练,加之有现成的模型借鉴,他的前两个目标,在折腾了两天一夜之后,正式实现了。 这当中,独狼曾经派人过来请他过去用餐,被拒绝后就没再派人过来。 第三个目标要实现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孙大圣毕竟没有这方面的基础,他一开始是模拟自己的双手,制作出了四只手的模样,在跟电机连接之后,虽然可以爬行,但是速度极慢,而且还重心不稳,立起来有点摇摇晃晃的。 无奈之下,他离开车库,去求助独狼帮他寻找一个对机械动力懂行的人。 独狼感觉自己收留的不是一个令东莱天翻地覆的强者,而是一个二吊子的农民科学家,他这是要干嘛?要将卡车改造成灰机么? 因为东莱这个地方日照不强烈,也没有光伏企业,所以他并没有替孙大圣找到太阳能发电组件。但是要找几个对机械懂行的人,那还是不难的。 独狼替他找来了十几名自称对机械动力学很有研究的专家,孙大圣在跟他们交谈过后,只留下了一名姓刘的年轻人。因为这位小刘,他出于个人爱好,制造过机器人。 在听了孙大圣的大致想法之后,小刘很遗憾地告诉他:“你这相当于要制作一个超巨型的机械狗,地球的金属构件,应该不能支撑这么大的物体,很容易在关节部位变形。” 孙大圣很骄傲地回答他:“金属构件不成问题,你交给我就行了。” 小刘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他觉得眼前这人虽然是强者,但是对于科学就有点白痴了,但毕竟对方是司令的贵客,他不得不顺着说下去:“即便这样也不行,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行走起来,平衡很成问题,必须要将传感器跟处理器连接起来,让其自适应平衡。我能制造出你需要的机械腿,但无法制造处理动平衡的计算机。” “你的意思,我们还需要计算机专家?” “除了专家,还需要专业的计算机。” “好,这个你就别管了,我让独狼去帮我找。”孙大圣说。 小刘心中感慨,这小子看起来年龄跟自己差不多,口气好狂啊,他们敬爱的独狼司令在他嘴里,就跟一小跟班似的,他爱咋指挥就咋指挥? 说完之后,孙大圣发现小刘还在发愣,就催促道:“马上行动吧,你画图纸,我按你画的制作机械腿,先做出模型再说。” 小刘更为懵逼:“怎么做?就在这车库里么?我们至少需要一个车床的吧……” “那些都不需要,更不需要你操心。你现在尽快做出图纸,我去找独狼要计算机专家。” 小刘在自己的领域被人颐指气使,心中很是不满,但又很无奈,只能忍下一口气,埋头开始测量卡车,然后按比例绘图。他倒要看看,孙大圣是如何在这个车库里制造出他所需要的金属构件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3章 直言不讳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小刘花了两天时间绘制好了图样,而孙大圣则为他找来了一个计算机软硬件团队:三名东莱大学的计算机系研究生。 小刘没想到独狼为了帮孙大圣如此不遗余力,于是他也来了动力,跟着几位计算机专家,着手研究传感器和处理器的接驳问题。 而孙大圣拿了图纸,稍微一看,心里就对这个小刘竖起了大拇指,根据图纸,其机械腿不仅实用,而且美观,特别是遒劲的爪型脚趾,充满暴力美学。 每条腿有三个靠传动装置提供动力的关节,其中有两个“弹性”关节,所有的关节由一个机载计算机处理器控制。 处理器的接驳问题则是新的团队要考虑的,孙大圣负责制造出机械腿的金属构件。 小刘设计的图纸,机械腿很粗大,最小金属棒直径都有5公分,看来他对地球金属的强度很没自信。 而脚掌设计得很大,这个射击主要是为了减少压强,在行走的过程中,不至于因为要承受好几十吨的重量而陷进去。 因为有不少的金属储量,孙大圣很快就完成了金属部件的制造,当他从车库里走出来,告诉小刘,金属构件已经做好的时候,小刘正在跟团队讨论着什么,听孙大圣一说,感觉有点难以置信。 不可能的啊,这些金属构件,就算在机械工厂,从制模到生产完成,没有一个星期那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他将信将疑地走到孙大圣的卡车旁边,看到了四条机械腿的金属构件已经全部完成,那眼睛瞪得差点比自己的近视镜框还要大。 “天啦,大哥,您这是怎么做到的?” 孙大圣已经看惯了别人的尖叫,人已经麻木了:“你别管那么多了,我的异能就是操控金属元素,这下你明白了么?” 操控金属元素,世上还有这种异能么?小刘只知道这些外域生物可以将金属当成补药吃掉的,可人类竟然还有可以自由操控金属元素变形的吗?这个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你们马上先忙着,我去找独狼聊一聊。”孙大圣离开了车库。撂下了一脸痴呆的技术控小刘。 独狼的住所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普通的单间,比起丧鸦和画污的腐糜生活,他过得就跟一清教徒似的。 一个有自律的强者。孙大圣表情没有表现出什么,心里却暗自给他点了个赞。 “兄弟,喝杯茶。武夷山大红袍,存货不多了,要珍惜啊。”独狼不无感慨地说。 孙大圣不置可否,喝了几口,也没砸吧出什么味道,对他而言,附弄风雅的事统统不会。 “狼司令,我想问你一件事,如果有冒昧的地方,还望海涵。” 独狼点了点头:“尽管问就是,这天底下的事,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也没什么不可以拿出来说的。” “你是变异者吗?” 孙大圣的问题果然有点尖锐。 独狼笑了笑:“你觉得呢?” “不像。变异者跟你的特征不同,如我所知,在江源也有跟你一样的人,看似变异者,但兽化现象严重……”孙大圣很直接地说。 独狼顿时来了兴趣:“哦?真的吗,江源也有我这样的人?” “嗯,他叫青鬼。”说到这,独狼稍微介绍了一下青鬼的情况。 独狼点头:“那就对了,我们这种,确实不是变异者。但我们的存在,是一个秘密,请原谅我不能告诉你。” 孙大圣有点不悦了:“狼司令,刚才你不是说,天底下的事,没什么不可以拿出来说的么?敢情你是说着玩的?” 独狼干笑了两声:“我是那么说了,但是说说可以,我却不见得要揭晓谜底吧。兄弟,以你的水准,迟早会知道真相的,但现在,还不到时候。” “那是为啥?难道你们跟这末世的灾难有关?” 独狼一怔,但马上讪笑道:“谁不跟这末世的灾难有关呢?被卷入这场灾难的每一个人,都是跟这灾难有关的。” 孙大圣眼眸突然变得尖锐起来:“狼司令,说起来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帮助。可是你的秘密,我很想知道,如果我非要知道呢?” 独狼笑声更大了:“兄弟,你不用跟我玩这个了吧,我很清楚自己不是你的对手,但我这个人,想说的事不会隐瞒,不想说的是,宁死也不会说的。而且,我们不是为了苟活而存在的。” “你说我们,说的是你和青鬼这一类人?” 独狼感觉孙大圣情商虽然低一些,但是逻辑很严密啊,总是能从他的话语中捕捉到一点蛛丝马迹,他点了点头:“没错。” “看来我就算杀了你,也没用了咯。”孙大圣内心还真不想杀他,虽然动了严刑逼供的念头,但想想还是算了,这个独狼确实不一般,也不算暴戾的人,自己犯不着跟他撕破脸皮,就为了劳什子他日后一定会知道的秘密。 “我的命并不值钱,不瞒你说,我只是小喽啰而已,江源的青鬼也一样。”独狼说。 孙大圣听着,心中略诧异:这个割据一方的军阀,竟如此谦虚。 “但我可以告诉你一点,我们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类,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外域入侵者,而不是地球上的一切生灵。” 孙大圣点了点头,如此说来,那一切就有点头绪了。 难怪独狼没想过要统一东莱,因为他的目的是对抗外域入侵者,而不是同类相残,所以只要瘟疫之地和骸骨山不主动来犯,他是不会有什么一统山河的想法的。 孙大圣突然笑了:“这么说起来,你们可能是地球远古守护神兽的后裔?末世灾难一来,你们基因密码就觉醒了?” 独狼心里哆嗦了一下,这小子怎么可以猜得八九不离十呢。不能再跟他多说一个字了,多说一个字都会提前泄密啊。 “兄弟啊,那个,你的卡车改造得怎么样呢?” 这转移话题,也来得太明显了吧。孙大圣心中冷笑:“狼司令,你放心,我不会在你东莱呆多久的。” 独狼如释重负,心里却说:“兄弟,我地牢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你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 “算了吧。我卡车改装好就离开了。对了,这茶确实不错,狼司令,你送我一盒尝尝?” 独狼肉疼,眨了眨眼:“你们年轻人,不是更喜欢咖啡么?不如,我送你几听咖啡?红酒我也有……” “不要。我就爱上这茶了。你不想给就算了。” “哪有的事,不就是茶叶么,我送你一盒。” 看着独狼忍痛割肉的表情,孙大圣小爽了一把,这独狼大喇喇地瞒自己,怎么着都要让他受点小惩罚吧。 孙大圣感觉自己刚才其实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真相,但他就是不明白,如果独狼这些兽类,真是以前守护兽的后裔,那这事有什么好保密的呢?这不是值得大家拥戴的好事么?真叫人不解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4章 阿娅的贴身之物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拎着那礼品盒装的大红袍出了独狼的家,回到了车库。 小刘看得目瞪口呆,地牢的众人都知道,独狼虽然很慷慨,但嗜茶如命,旁人能喝他一杯大红袍就算是特别的恩宠了,孙大圣竟然能够“虎口夺食”,拎一盒出来?太不可思议了。 这边事情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大家已经在调式传感器和处理器之间的契合度、动平衡的效率…… 孙大圣看这伙人很专业,心中痒痒,临时起意,想一步到位,将小刘叫到边上问:“小刘,有没有可能,将这卡车改造成汽车人?” 小刘一时没反应过来:“汽车人?” “嗯,变形金刚那样的,平时是汽车,需要的时候可以变成机器人。” 小刘摇头:“单独做成机器人的模样倒是可以,但是在汽车和机器人之间进行转换,那对传动转换装置要求太高,以我目前的技术,根本无法实现。” 孙大圣:“哦,那有没有可能做到?” 小刘作为技术控,对孙大圣的“无知”很无奈,虽然他很敬佩孙大圣创造的奇迹,但在技术领域,他还是有发言权的:“不是不能做到,但那需要科研团队耗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做到,而不是一拍脑袋冒个奇想,然后就可以实现的。” 孙大圣理解,虽然被小刘暗讽了一把,他并不在意:“小刘,那这四条机械腿,什么时候可以安装?” “再过两天就可以了吧。不过这里没有起吊卡车的大型龙门架子,无法安装。我们得找个大型的汽修厂才可以。” “没必要,就在这安装好了。只要你的机械腿达到了可以安装的条件,你通知我,我亲自来安装。” 小刘这次倒没再表示异议,自从孙大圣在短时间内弄出了金属构件,他就知道,孙大圣的异能是金属操控,有他的帮助,确实不需要什么龙门架子将车地盘吊起来。 而且,他也发现,孙大圣的金属构件,坚韧度和硬度都不是地球任何金属可以比拟的,而更为奇妙的是,这超高强度的金属,它的比重又很轻,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服,他比起孙大圣,唯一的优势就是机械动力方面的专业知识。 因为调试还需要一段时间,孙大圣决定回瘟疫之地一趟,他感觉已经到了告别的时刻,虽然他喜欢说走就走的利落,但对于阿娅,他还是有些东西要交代一下的。 自从做了瘟疫之地的大姐大,阿娅虽然在后台颁布了许多新政,但露面的时间反而愈发少了,她一直在闭关修炼偃月术,既然孙大圣能够御剑,那她也一定能行。 阿娅是个意志非常坚定的人,但同时,她又是一个非常淡泊的人。 这个看起来很矛盾,但恰好就符合那云游道长所说的“骨骼清奇”。 御剑之术对孙大圣而言,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内金刚的金刚臂开启,直接就启动了御剑术。 但对阿娅而言,这事非常难。一开始她觉得,应该要意念非常专注,如此才可以将脑识转为控物能力,但事实上却不像想象的那么美好,她越是集中意念,那剑越不会动弹。弄到最后,倒是将自己搞得头昏眼涨。 后来,她想到了四个很打酱油的字“道法自然”,这偃月术,说到底还是基于道家的神术,那么道法自然就不会错。既然如此,那就不能加强意念以期望凌空控物。 这么一想,阿娅明悟了,看来控物的应该不是后天意念,而是先天神识! 如果她的想法是正确的,那么这个偃月术,一开始她就练岔了,因为它根本就不是外功,而是内功。她要实现凌空御物,必须要修炼出道家所谓的神念才行的。 想到这,她又开始不解了:孙大圣会御剑,难道说他这么年轻就练出了神识,开发出了阳神么? 练出阳神,这在道家看来,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那几乎等同于仙家!以阿娅来看,除非是机缘巧合,否则她不可能在一个甲子内练到那种境界!要知道,许多修道之人,都是累世修炼的…… 正在阿娅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孙大圣来找她了。 阿娅洗了把脸,让有点晕胀的脑袋清醒了一下,然后就打开了房门让孙大圣进来。 孙大圣进门看到阿娅,一开始还以为走错门了,因为眼前的阿娅,不是说漂亮得多厉害,而是气质完全不同了—— 穿一件水墨风衣,随意挽起一个马尾,干净的素面朝天,五官清秀,眉眼温婉,哪有邋遢阿娅的一丝影子?这完全是一文艺美少女啊。 却原来,阿娅以前总是将自己的脸画得脏兮兮,那也是一种保护色啊。 但即便如此,阿娅还是那个阿娅,不懂得寒暄,更不懂得请人坐下,张嘴就问:“御剑应该需要阳神配合?难道您已经练出了阳神吗?” “御剑需要阳神配合?”孙大圣反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的?” “我只是猜想。后天意识应该是不可能驱动物体的。” “如果真需要修出阳神来,那就麻烦了,我看你在东莱只怕很难练成。因为这里的精华元素,太匮乏了。” 阿娅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这是邀请自己同行的节奏么? 孙大圣其实只是一说,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让阿娅入主瘟疫之地了。 见阿娅发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这话可能有点歧义,于是又补充了一句:“我要去的地方,可能精华元素更加匮乏。” 这家伙确实情商低,听起来绕着弯,但拒人千里之意昭然若揭,阿娅眸子一冷,倒也不愠怒,反而顺着孙大圣的话说:“嗯,东莱是匮乏,但银蛛领地不错,我可以去那里历练。” 孙大圣说:“我并没有练出阳神,因为机缘巧合,我练出的是另外的东西,我自己叫他内金刚,因为阳神这个东西,只是听说而已,所以我也不知道内金刚跟阳神有什么区别,或者根本就是一样的东西?” 阿娅听得很认真,她很清楚,孙大圣能够这么和盘托出,那一定对她极为信任。 “在我看来,吐纳和精华元素,是你尽早修炼出阳神的不二选择。” 阿娅点了点头,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孙大圣笑:“不客气,其实要谢你的人是我。如果不是你教会我偃月术,我还不知道世间有凌空御物这种神技。” 说到这,两人略有些冷场,但孙大圣并没有想离开,他反而自己搬了根凳子坐下来,做出一副要长谈的姿态。 阿娅也不问,落落大方地站着,等着他的话题。 “你坐啊,怎么跟一罚站的小孩似的。” 阿娅面色微红,也坐了下来。 “怎么样?做大姐大的感觉还好吧?” “不好。但能撑住。” 孙大圣:“撑不下去了,就不要勉强自己。你的任务是练偃月术。” “怎么?独狼有什么异动吗?” 孙大圣笑:“你想多了,我就是想告诉你,到最后,你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还有,目前来看,独狼是可以结交的,不如,你可以主动去拜访他。” 阿娅没吱声。小丫头个性也挺强的,不习惯别人指手画脚,即使是孙大圣也不行。 孙大圣知道,他教她做事,已经是过了,但他对阿娅很有好感,因为她很真,于是说:“我这两天就要走了,到时候就不再过来告别了。” “叔叔阿姨吉人天相,一定会没事的。”阿娅知道他急着见到自己的父母,因此就说了这么一句。看得出来,她是发自内心地希望他一家团聚,本来她就不会敷衍。 孙大圣没想到阿娅会这么说,这看似打酱油一样的话,但孙大圣知道她是发自心底的,因此感觉心里有一种暖意。 “阿娅,你有贴身的物件啊,拿一样给我。” 这要求有点过份啊,一个男人管女人要东西,还是贴身物件?他意欲何为?阿娅脸有点发烧。 在阿娅窘迫的时候,孙大圣还有补充内容:“而且还不能是洗过的。” 阿娅的脸顿时红得就跟玛瑙似的,想了半天,她贴身的东西,除了那条四角内裤,就只有抹胸了。 “我身无长物。”阿娅终于挤出了一句话。 “你想啥呢?我可不是要你的什么东西做纪念品。你撕点衣物下来也可以啊,我是这么想的,万一这一路上,我发现什么精华元素充沛的地方,我可以让乌鸦回来给你带个讯息。”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5章 奔跑吧,卡车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阿娅无奈挣扎了半天,才从那件穿了N久的发臭风衣中撕下一片里子交给了孙大圣。 作为一个女孩送人这种礼物,实在是挺为难的。 但孙大圣一点都不在意,为了不至于气味消散,他还用在金属膜将之包裹起来,那完全是一副“珍藏”起来的感觉,令得阿娅再次红了脸。 但她的窘迫没有延续很长的时间,因为孙大圣马上站起来离开了。 阿娅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心中突然掠过一丝莫名的怅惘,但又被她硬生生压了下去,这个凌乱而崩溃的世道,那种情绪是奢侈的。 孙大圣一直没有回头,离开瘟疫之地后,直接去了地牢的车库。 到了车库里,小刘他们已经装好了传感器,正在讨论动平衡的纠错率问题,因为卡车太庞大,他们正在讨论是否做一个小型模型进行数据收集。 孙大圣见了之后,立刻毫不犹豫地说:“不用做模型那么麻烦了,我现在就装上机械腿,卡车你随便摔,摔坏了我有奖。如果需要拆下来,也随时吱声就是。” 说完,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将四条机械腿塞进卡车地下,然后操控金属变形,螺钉卯上,以极快地时间将机械腿装好,并连接上一组容量高达300度的电池。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超过5分钟,目睹这个过程,围观的众人发呆时间足有三分钟。 小刘倒抽了一口冷气,他虽然知道孙大圣有操控金属的能力,却没想到强大到如斯的地步。 另外三名计算机专家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更是受惊不小,作为技术宅的他们,总算见到什么是科幻的力量。 他们一伙人甚至都想拉孙大圣入伙干一番大事业,因为有了孙大圣的帮忙,他们很多设想都可以付诸现实了。 但孙大圣显然是他们高攀不起的入伙人,做好之后,他大声道:“大伙儿抓紧时间干吧,我还急着赶路呢。”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加科幻了,装上了机械腿的卡车要在车库里做各种跑动,以检验传感器和处理器的契合度,还有动平衡的效果。 真到了检验的时刻,小刘他们很惊诧机械腿的强度,背上这么个大家伙,丝毫没有断折变形的问题,就算是弹性关节中使用的一些相对较细的部件,同样牢固可靠。 而孙大圣同样被惊到了,因为他没想到卡车竟然会如此灵活,估计即使从高台上跳下,甚至超过45度侧倾,都不会有任何翻倾的担忧,而且其奔跑弹性而敏捷,时速达到40公里! 难怪咱们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诚不我欺啊。 对于孙大圣而言,翻车不是他最担心的,因为即使卡车倾倒,他也可以通过金属变形,让其再次颠倒过来。 他最担忧的是灵敏度的问题,因为这跋山涉水的,灵敏度越高越有价值。不过事实还是令他有意外的惊喜,他没想到卡车装上机械腿之后,竟然会如此灵敏,那动态平衡配合弹性关节,其灵敏度之高,让他乐不可支。 机械腿的脚趾部位,就像一只巨大的爪子,张开耙在地上,可以大大减轻压强,不至于陷入松软的泥土里,而在一些滑溜的地方,孙大圣又可以通过金属变形,让它长出刚毛,牢牢地吸附住,不会打滑。 总之,这四条机械腿,已经远远超出他的预料,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在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数据之后,计算机组还重新修改了控制程序,使得机械腿的运动更为可靠。 调试完之后,众人的工作算是做完了。孙大圣不是那种不懂得感恩的人,他将那盒大红袍送给了技术组的人,当是感谢。 这一盒大红袍,不出意外,又会重新回到独狼的手里,这就间接证明了一个东西,即使到了末世,这些百无一用的技术宅,还是有价值的,想必以后在独狼那里,也能够讨得一份生计。 送走了他们之后,孙大圣对处理器和传感器,进行了加固防护,这些可是他的宝贝,容不得一点差错的。 当然,如果以后有机缘,将整个系统整合起来,可以通过触屏进行操作,那就更牛瓣了,但现在这条件下,他也只能想想了,毕竟这凋零的东莱市,虽然人倒是可以安稳活下去了,但条件就差了点,各种资源根本就没有。 他开车出了车库,找了个被武装人员值守的加油站,在0号柴油前停了下来。 等了一会儿,一名背着枪穿军装的士兵跑了过来,规规矩矩地向他敬礼,然后问:“大哥,您是需要加柴油吗?” “是的,加满。” “好呢。” 那士兵二话不说,冲商店那边招了招手,于是发电机响了,为油泵送来了电,然后他拿着油枪,替孙大圣加满了柴油,接着又问:“大哥,油已经加满,还需要我为您做什么吗?” 孙大圣本来就是过来白拿的,现在人家这么客气,他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想摸点东西出来送给他,可是想想自己身上有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后面的房间里虽然有值钱的东西,貌似他又有点不舍得…… 那士兵似乎看出他的意思,又敬礼说:“大哥,我接到司令的命令,满足大哥的一切要求,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这独狼还真够意思,孙大圣也不客气了:“那就替我谢谢他了。” 说完他发动卡车,轰隆隆向城北开去,他要出城北,一路向北,过省城往徽市去。 轰隆隆的,我去了,正如我轰隆隆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一箱柴油,括弧:0号的。 孙大圣就这么走了,几乎将东莱翻了个天,然后就这么走了,几乎没跟任何人打招呼。 土狼好伤心啊,他可是跟着孙大圣过来的,但是人家坐上了嚣张至极的卡车,就那么走了,连句话都没有,就将他撂在了东莱。 黑豹很抒情:大圣兄弟,不是池中之物,东莱这个地方可留不住他。 独狼很欣慰,大红袍总算回来了,好白菜总算没被猪拱了。 阿娅无言,只在偶尔仰望天空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象远方的灯火,然后又期待着一只黑如灰烬的乌鸦……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6章 死寂林海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驾驶着卡车轰隆隆离开了东莱,沿着公路向着省城方向进发。 在他的边上,那从东瓜上遁地而走的怪物,留下了一条深深的沟壑,当然,孙大圣还没自大到尾随这个能够撞塌一座山的怪物。他继续沿着公路往前开,这条高速,原本就链接着东莱和省城。 一路上,他不断猎取三尾魔蝎,这些三尾魔蝎虽然尾钩是有剧毒的,但是螯肢那隐藏在硬壳下的肉,是非常细嫩的,而且没有任何的金属成分,可以为孙大圣提供足够的蛋白质。 因为有厨房存在,他不再像以前那也茹毛饮血了,这些猎物,他都会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吃起来喷香的,感觉挺不错。 经过几天的相处之后,孙大圣发现,那两只乌鸦是相当忠诚的,即使打开笼子,甚至将它们放飞出去,它们也不会飞远了,绕几个圈就会乖乖地回来。 孙大圣没事的时候也会找它们聊聊天,当然,他也没指望它们能够听明白。它们那眸子就像是一团血光,看起来令人不安,只不过孙大圣已经适应了,感觉还挺有艺术感的。这两只乌鸦,在他看来,很有做宠物的潜质。 他偶尔也会尝试着喂它们吃点别的,看能不能增加一下它们的能力。 他将晶核捏碎了,掺进蜘蛛腿的肉里,结果它们也吃得挺香的,只是吃过之后,那眸子里的那团血光就更加旺盛了。 应该说,这些晶核也能够提升乌鸦的能力,只是不知道效用会有多大,这需要时间检验。 开了大约三十公里,没有再看到银蛛领地,眼前是冠盖凌云的森林,那些树,很高大,黛绿色,泛着点油光,看起来令人很不舒服。 一般来说,绿色植物是令人愉悦的,但这些绿色植物看起来真的令人不舒服,那黏糊糊的绿色植物,让人觉得它们不是长在地上,而是被人从臭烘烘的淤泥里捞出来的一般。 孙大圣看了看一棵参天大树,其冠盖起码有两百多平,高度超过十层楼,这些泛滥成灾的植物横跨了高速公路,将孙大圣的去路生生拦截了。 “好诡异!这条高速公路我半年前来的时候还是通畅无阻的,这才几个月时间,这些异种怪树竟然能长到这个高度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他开启金刚眼,发现这些绿色植物都泛着浅绿的颜色,说明都是有毒的,虽然不是剧毒的那种,但是人或者动物走进去,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中毒,最后就再也走不出来了。这是一片死亡林海。 怎么办呢? 孙大圣原本以为所有的城市封锁线都是以蜘蛛结网构成的,可是到了这里,版本变了,变成了有毒植物构成的封锁线。 从空气的浅绿来看,漂浮在空中的毒素并不算特别浓,只需要防毒面具就可以搞定了。 所以这个对孙大圣倒是不构成太大的问题,他卡车的密封性是相当好的,空调滤可以参考防毒面具的活性炭,让金属模拟活性炭那非常发达的微孔结构。 孙大圣本人则可以通过头罩上的金属变形出过滤网膜,就能高效率地滤除有害物气溶胶粒子。 好在他的金刚眼之下,一切都是无所遁形的,气体是否有毒,过滤是否成功,他都可以轻松看到。 所以在试验了几次之后,他就成功模拟出了金属版本的防毒面具和防毒空调滤清。当然,为了方便在林海之中长时间的使用,他一共模拟出了许多套防毒装置,简单说来,在空调滤清做了两套,空气要进入车厢之内,必须经过两套滤清的过滤。 第一步是通过空调滤清进入驾驶舱,第二步是通过第二个滤清从驾驶舱进入后面的生活区。有了这两套过滤系统,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做好这些准备之后,他大胆地发动卡车,顺着原先的高速公路进入了莽莽的森林之中。 其实高速公路上的树并不多,只是因为周边的树木遮天蔽日,看起来像是被截断了。 当然进入密林之后,卡车肯定不能像外面那么直行无碍了,里面的树叶很厚,厚厚的树叶腐败之后又滋养了许多的怪异草类,轮胎压着厚薄不均的植被行驶,车子颠簸起伏。 林子里非常阴暗,孙大圣不得不打开了大灯,雪白的灯光下,能见度并不高,密密的树丛就跟绿栅栏似的,将光线遮蔽得密不透风,孙大圣有种堕入深海一般的恐惧感。 同时他的金刚眼一直都开启着,关注着周围能量的毒素的变化,因为随着卡车的深入,他猜想着,这片诡异的林子应该不会没有任何动物,无论何种恶劣的环境,总会有能够适应这种环境的动物能够生存下来,这些生物,要么是变异的地球动物,要么就是外域的怪兽。 它们会长成什么样呢? 孙大圣很好奇,又有点忐忑,这么庞大的森林系统,能够孕育出来的怪物,那个头肯定也不会太小。 继续往前走,道路更加崎岖了,偶尔在高速公路上会长出一堆堆的个头不高的墨绿色的蘑菇,卡车压过去,会蹦出乳白色的浆汁,那浆汁的腐蚀性极强,如果不是孙大圣在轮胎外表加了一层耐腐蚀的金属涂层,就这些蘑菇,就足以让卡车的轮胎全部报废。 好在这些处于底层的植物,它们长得并不高大,不足以挡住卡车的前行道路。 后面再遇上这种蘑菇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孙大圣干脆让卡车以行走的方式通过,因为行走的方式,可以减少跟地面的接触,就算有什么问题,或者是机械腿被腐蚀了,他现在有机械腿零部件的制作图,可以轻松替换。 总之孙大圣走得很缓慢,并且一直都处于高度的紧张之中,金刚眼长时间的开启,对他而言也是一个麻烦,开了三个小时,走了不到80公里,但他整个人都觉得很疲累。 于是就将车停了下来,引擎也关闭了,静静地坐在驾驶舱里面冥想以恢复精力。 当引擎和大灯关闭,整个林子真是静得可怕,死寂死寂的,没有任何蚊虫鸟兽的声响,而因为密林的遮天蔽日,里面的光线又非常暗,令人感觉像是进入了某个黏稠可怖的恶梦一般。 不过孙大圣在冥想中发现,这里的精华元素是很充沛的,虽然不及外域基地,但比起银蛛领地,那要浓郁一倍以上。这些精华元素,丝毫不受空气中的毒素影响,两者混杂在一起,不知会培养出什么样的怪物来。 孙大圣的内金刚张开嘴来,贪婪地吸食周围的精华元素,然后不知不觉就到了突破的边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7章 林海第一波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这一次突破的是内金刚的耳识,内金刚本身呈现淡黄颜色,当精华元素向耳朵聚集,令之发出钻石般的光辉,然后蓦然一下,孙大圣感觉自己的耳朵有那么一会儿失聪,紧接着耳识打开,然而他的听觉并没有什么异样,一切如初,就跟没打开一样。 这就有点奇怪了,虽然孙大圣不寄望出现天耳通那样太仙的玩意,至少也要有听觉上的加强吧,然而,什么都没有改变。 但紧接着,他发现了变化,他的听觉确实有了改变,只是这个改变,需要主动行为的配合。 也就是说,他的听觉现在就像是一颗子弹,你发射到哪,听觉就会到哪。经过测试,听觉的发射呈现扇形,选定一个方位发射出去,越远范围越广,但听觉也越模糊。 目前来说,他可以听到1公里外的苍蝇嗡嗡声。换而言之,大约0.5公里内的,哪怕是蚊子振翅的声音,都可以被他的金刚耳听到。 这倒是蛮有趣的,孙大圣一直都想知道这林海之中有没有生物,于是马上对方圆1公里的林海进行了扫描。 其实这耳识的开启,比金刚眼更为有用,因为金刚眼在林海之中受视力局限,所见非常有限。 一番耳识扫描过后,结果令他很吃惊,这片森林不仅不是死亡之地,反而到处都是生命,只是这些生命,比他想象的要小得多,它们大多数都是蚍蜉一样的小物种,空气中到处都是。 孙大圣一直都没有直接接触林子里的空气,此时他倒突然明悟了:原来空气中毒素,就是由这些细微的生物构成的。 一念至此,他顿时打起了精神,不再修炼,决定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要知道,这些生物看似细微,但是数量异常庞大,足以养出一些体积庞大得吓人的物种来,他必须要在惊动这些物种之前离开这里。 他思忖着就算以现在的速度,再行100多公里,应该就可以达到省城。 虽然他的目的地不是省城,但是省城是东莱跟徽市之间的必经之地,而他现在急着要离开这片阴森恐怖充满毒瘴的森林,所以省城就成了他不得不去的地方。 当然,他本人也很好奇,在人口六百多万的省城,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末世版本。 车轰隆隆往前开去,虽然以纯电动的方式往前开,响动会小得多,但孙大圣觉得,如果林中真有潜伏的怪物,那无论是电动模式还是柴油引擎,都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卡车在公路上行驶造成的震颤,足以惊动任何潜伏的兽类。 两道雪白的灯光就像利剑一样刺入林海深处,孙大圣觉得,既然决定了要闯过去,就不妨更嚣张一些。 “嘎吱!” 孙大圣突然刹车停了下来,紧接着,熄火,关灯,一切进入死寂。 因为他听到前方传来了一阵阵完全不同的异响,那是一大群飞虫掠过来的声音,这些飞虫虽然目前离此地还有大约一里地,但它们飞行的速度极快,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到达,因此孙大圣关闭了一切系统,静待这森林中的第一波怪物的到来。 大约十分钟后,孙大圣果然见到了密密麻麻的飞虫,它们粗看就像是蛾子,个头倒也不大,腹部看起来就跟一核桃似的,大腹便便不说,还有着龟裂的壳,在孙大圣金属扫描中,这些壳是含有金属质地的,那么大但是却能轻松飞起来,想必其材质也是相当轻巧的。 终于见到新型的外域金属材质了,而且还是属于“空军”的,孙大圣不仅不觉得恐怖,反而心中掠过一丝喜悦,他正愁找不到东西替卡车减重呢,这些蛾子来得正是时候。 那些蛾子扑啦啦地飞过来,就像秋风一吹,漫天飞舞的落叶。 它们的目标的确是孙大圣的卡车,这些大腹便便的怪物,向卡车释放出它们的尾巴的尖刺,尖刺长约10公分,就像是飞针一样刺向卡车,如果不是卡车的金属属性,卡车就会被扎成刺猬。 孙大圣坐在驾驶舱前,玻璃上发出叮叮的声响,那些刺是金属的,散发出绿色的辉光,说明其带有剧毒。毒蛾在射这些毒刺的时候,会将肚子压瘪,喷射出来的毒刺速度极快,射在玻璃上都留下了微米级别的损伤。 这冲击能力已经很惊人了,要知道,孙大圣用银蝠金属改造的车窗玻璃,是可以防弹的。 在一轮攻击过后,毒蛾降落在卡车上,密密麻麻地爬满了卡车,它们开始用尖利的嘴巴啃咬卡车,它们的唾液中含有强烈的腐蚀剂,一般的金属会很快被它们噬咬成蜂窝状。 好家伙,这毒刺蛾看起来个头小,但是攻击花样真多,如果换个血肉之躯在这里,不是被它的远程攻击性武器射成刺猬,就会被它用蚂蚁啃象的方式生生分解掉! 但卡车外面有一层加工的合金,它硬度惊人,防腐蚀能力也还过得去,所以这些毒蛾啃了半天,效果却甚微。 孙大圣在暗暗探查这些毒刺蛾的金属材质,它们的腹部和翅膀,都由特殊的外域金属材质构成,而令孙大圣惊喜的是,这些金属,跟银蝠的金属材质差不多,也许,如果足够多,他可以减轻一些卡车的重量,轻量化,能够省油,一旦可以变成汽车人,灵敏度也更高一些。 如今他对金属的控制力已经在大幅攀升,他并不需要杀死这些毒蛾,但是当它们落在卡车上的时候,他就可以直接将它们的翅膀给融化掉,渗入卡车之中。 也就是说,这些毒蛾它们想啃咬卡车,结果自己的翅膀被融掉了,变成了卡车的一部分,但它们还不自知。 数万毒蛾被孙大圣融化掉了翅膀,然后像肉虫一样挂在卡车上,看起来卡车变成了虫车,有密集恐惧症的人估计看一眼就会晕厥过去。 当数量足够多之后,毒蛾不再继续扑到卡车上来,而且嗡嗡飞着,寻找新的目标。 孙大圣融掉了这数万毒蛾的翅膀,但攒起来的金属,只够在卡车外面涂抹0.1mm的一层,没点卵用,并不能从根本上给卡车减重。 他让卡车改了行走模式,以四条机械腿站起来抖了抖身子,将外面的毒蛾金属抖落,希望能够吸收更多毒蛾来。 他同时发动了卡车,打开大灯,让引擎咆哮着,试图引来更多的毒蛾。 按理说,这种蛾子类的生物,都有趋光性,可是孙大圣大灯打开,在雪白的光柱下,确实看到无数翻飞的毒蛾,可是它们不是向卡车飞来,而是向横亘在高速公路上的一根巨棒。 那棒子颜色猩红,湿答答的,甚是黏稠,直径超过20公分,长度超过6米,看起来像是一棵倒在高速路上的树,不知它释放出一种什么样的香味,竟然引得蛾子趋之若鹜? 而且,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8章 巨型甲兽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那又红又粗又埋汰的大棒子,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孙大圣看在眼里,没有吱声,只是轻点刹车,让卡车慢慢停了下来。 然后金刚之眼开启,发现其呈现出一片墨绿色,说明其毒性极大,这个毒性极大的东西,是植物还是动物呢? 大红棒子后面隐藏于一片密林和苔藓之后,完全看不出任何端倪。 孙大圣想了想,金刚耳凝神细听,过了十几分钟,才听到一声悠长的呼吸,就像微风掠过岩石沟壑,发出细微的呼啸声,一呼一吸足有4分钟,然后就复归于静。 好厉害! 孙大圣吃了一惊,他自己内金刚有成,偶尔可以做到长时间不呼吸,而眼前这东西,它的低频呼吸则是一种常态,他以前看动物世界,知道蟒蛇在捕食的时候,一次可以憋气45分钟左右! 难道说,这隐藏起来的动物,也是蟒蛇一类的爬行动物,而那大红棒子是它的舌头,或者是用以诱捕的某种伪肢? 孙大圣琢磨不出个所以然,他干脆关闭了引擎,但是继续开着大灯,让雪白的光柱,笼罩住那根怪异的棒子,看它到底会有什么异样。 出于安全考虑,他将面罩戴了起来,随时做好直面林海中有毒空气的准备。 孙大圣很清楚,既然这棒子能够吸引得那些毒蛾飞过去,那么它的目的肯定不是饲养它们。 果然不出所料,在停满了密密麻麻的毒刺蛾之后,那棒子突然缩了回去,速度快到了极致,几乎是交睫之间,棒子消失了。 绕是再快,却逃不过孙大圣的法眼,他可是看得真切呢,那东西果然就是那潜藏怪物的舌头!它一个呼噜,就将停满舌头的毒刺蛾全吞了。 这巨长的东西竟然只是舌头,那这怪物得有多大只? 那一瞬间,孙大圣汗毛都竖起来了,如果不出意外,这怪物之庞大,完全不是凿齿BOSS之流可以比拟的,它会多强悍呢?其舌头上黏稠的液体会不会腐蚀掉卡车金属呢? 这个想法刚刚生起,林子里突然树枝摇动,巨大的枝条被排开,然后一个巨大的怪物突然从森林里跃了出来,跳到高速公路上! 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巨大的穿山甲,浑身都是绿色的鳞片,尖长的嘴巴足有六米!整个身量,看起来有一层楼那么高大! 孙大圣的卡车算大了,七米多长,可跟它一比,连一半大都不到!! 姑且称其为巨型甲兽,估计它原本是守株待兔的狩猎方式,这一次被卡车惊动,却采取主动进攻。 它的速度倒不是很快,就是身量大得吓人,一头撞了过来,将卡车撞得往后滑了好几米远。 孙大圣虽然拉了制动,但是因为这些路面堆满了腐败的落叶,很容易打滑。 巨型甲兽撞了几下,发现这卡车除了往后滑退,竟然非常牢固,于是伸出爪子来,向着孙大圣的车窗玻璃就是一爪! “咔擦!” 孙大圣吃惊地发现,这只巨型甲兽的利爪之厉害,令人匪夷所思,那银蝠金属材质的车前挡风玻璃,被它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那利爪直接掠过了孙大圣的胸甲! 一溜儿火花闪过,连破三道防御! “劈刺!咔擦!” 巨型甲兽一招得手,形容疯狂,就跟一泼妇似的,三下五除二就将那车窗玻璃像撕纸片一样给撕开扯烂! “噗!” 长而粗的舌头奔着孙大圣的脑袋扫了过来,看那样子,似要将孙大圣吸溜进去。 孙大圣挥臂一挡,那舌头除了黏稠,竟然还带着密密麻麻的钢刺,就像带刺的钉耙一样掠过,他的护甲顿时就被撕了一块,同时那粘液也在快速地腐蚀着他的防护层! 好凶恶的家伙! 孙大圣重镖在手,狠狠扎在那舌头上,这重镖的刃材可是经过他特别加工的,硬度超过外域金属,巨型兽甲的舌头虽然厉害,但也被这一镖给刺穿。 “吱——” 巨型甲兽发出一声穿金裂石般的怪叫,剐得人头皮发麻。 孙大圣一招得手,可不跟他闲着,重镖快速抽插,眨眼间插了十几刀,黑色的血液飙举,一股腥臭味道令人闻之作呕! 巨型甲兽终于抵挡不住,嗖地缩回了舌头。它这要再迟上一会,这条作恶多端的舌头,非被孙大圣给生生凿断了不可。 但孙大圣是什么人,他可是属马蜂窝的,一捅就炸窝的主,他身子腾空而起,驾驶舱顶开了一个天窗,他从天窗之中跃出,招手打开射击平台,三挺89式12.7毫米重机枪,发出惊天啸叫,以每分钟1500发的射速,将子弹风暴金属倾泻! 那巨型甲兽的披甲硬度非常大,初速825米/秒的子弹射在披甲上,只是像鞭炮一样爆响,竟然未能射穿其防御。 只不过在暴风雨一样的子弹火力的射击下,它也被逼得往后退却。 孙大圣再一招手: “嗖嗖嗖!” 三记火箭弹曳着尾烟,呼啸着射中了它的身子! 随着冲天的火光和轰隆隆的爆炸之声,甲兽那庞大的身子被硝烟笼罩,看起来似乎是被炸烂了。 但硝烟慢慢散去,它那巨大的身躯重新露了出来,竟然,毫发无损! 巨型甲兽似乎被炸出了几分火气,它再次冲了过来,跨步踏上了卡车的车头,但这卡车的金属材质异乎寻常,它这一脚踩下去,并未能使得驾驶舱变形。 “吱!” 甲兽一边怪叫,一边张开爪子向孙大圣袭来! 孙大圣知道这爪子的厉害,自然不肯再拿护甲去硬抗,他足尖一点,倒退如飞,但金刚臂一挥,偃月术施展开来,一道银光掠过,银翼刀寒光爆绽! 呲溜! 刀光顺着甲兽的护甲飞过! 神龙摆尾! 那银翼弯刀随着金刚臂的手势,来了一个归去来兮,从又飞了回来,再次掠过甲兽的护甲! “吱吱!!” 甲兽发出了两声尖叫,但这次叫声中,似乎含着一丝恐慌。 甲兽从卡车上滑了下去,因为那被银翼弯刀掠过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两条深深的口子,里面的黑血正在往外渗透! 那被加工过的刃材果然厉害,甲兽这种护甲也被开了口子见了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29章 好宝贝,哪里逃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第129章 巨型甲兽被银翼弯刀切开了护甲,那层厚甲是它的傲视一切的依恃,如今却被一把刀给破防,陌生的切肤之痛让它有点难以适应,出于下意识的反应,它往后退去。 孙大圣一招得手,当然不可能任由它全身退去,他攻势如虹,内金刚控制银翼弯刀,而他手中握着灵翼剑,从卡车上一蹦而下,疾若流星,迎着巨型甲虫的脑袋就是一剑! 巨型甲兽暴怒,毕竟这家伙在地球横行了这么久,没吃过什么亏的,此时见一名区区人类也敢向自己发动攻击,自然暴躁至极。 “吱!” 巨型甲兽发出一声尖锐的怪叫,巨大的舌头再次卷了出来,在它的眼里,孙大圣就是可怜的猎物,它要用舌头将他卷入嘴中“嗦螺”了。 那大舌头就像是一条巨蟒一样卷了过来,孙大圣不慌不忙,侧身避开,剑芒爆闪,竖剑一劈! 噗! 唧! 巨型甲兽发出一声怪叫,小半舌头被他这一剑削去,黑色的污血喷涌如泉!一股腥臊味道浓烈地弥散开来。 孙大圣一剑削掉其一小截舌头,却被黑血喷了一头,他也不嫌腥臊腌臜,迎着黑血冲杀上去! 巨型甲兽没想到这区区人类竟然有如此惊人的能量,但它的舌头异乎寻常,并没有多少痛觉神经,虽然被削掉一截,并不觉得痛,“咻”地一下将舌头收了回去,一抓拍向损失的的面门! 这一下来得突然,孙大圣横剑一扫,这一次他却是意外了,那甲兽的舌头硬度不行,可是爪子的硬度却非比寻常。 一剑一爪直接交击,锵然作响,以灵翼的特殊材质,竟然未能伤将那爪子一分一毫! 巨型甲兽再一挥爪,孙大圣识得厉害,撤剑回防,一股巨力袭来,孙大圣竟然被扫得往后飞出数十米远,飞出高速路,狠狠地撞在一棵大树上,树干上被他生生砸出了一个人形轮廓来。 内金刚神念笼罩全身,嗯,内脏受了很大的冲击,有点内出血,喷了口淤血出来,舒畅多了。 好在骨骼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孙大圣本身就是拼命三郎,他足部发力,再次冲了过来,金刚臂招手,银翼弯刀从后面再在巨型甲兽的脑袋上切了一溜,虽然不至于将那脑袋切下来,但皮开肉绽,因为巨型甲兽的体量巨大,皮甲裂开足有十个公分,看起来鲜血淋漓的,很是吓人。 孙大圣知道这甲兽的爪子坚硬无比,即使以灵翼剑之利,都无法损伤其分毫。 因此他仗剑前冲,目标都是甲兽的腹部、颈部、眼睛这些相对薄弱的地方。 要说这巨型甲兽长得也够奇葩的,身子比卡车还要大一号,可是那眼睛,却小到不可思议,小到忽略不计,但它的眼睛数量又多,密密麻麻地在脑门上长了一排,约摸有十五六只。 孙大圣左一剑右一剑挑瞎它的眼睛,偶尔会再次被甲兽给拍飞,但它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往地下吐口血,继续冲击。 巨型甲兽的痛觉神经分布很有趣,护甲以下痛觉神经敏感,倒是这细小的眼睛周围,痛觉神经并不敏锐,直到巨型甲兽突然发现自己眼前一抹黑,才知道不知不觉间,它的那一溜儿眼睛已经被孙大圣尽数挑瞎了! 虽然还有听觉和嗅觉,但巨型甲兽终于意识到了不妙,这个卑微的人类,这是要用蚂蚁啃象的方式要放倒它啊。 巨型甲兽开始想逃了,它偌大的身躯调了个头,看起来还挺敏锐的,只是从后面看它,屁股高耸就跟一座小山似的,奔逃起来如山峦起伏,莫名令人生出几分喜感。 “好宝贝!哪里逃!” 在孙大圣的心里,这甲兽身上全是宝贝,特别是那一对无坚不摧的爪子,如果能够割下来做成武器的刃材,那可是再好不过了,灵翼和银翼的锋锐度就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即使这巨型甲兽受了重伤,而且还瞎了眼,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孙大圣想放倒这么一只庞然大物还真是有够困难的,特别是当这只受伤瞎眼的甲兽一心要逃遁,那估计世上真没什么“套马杆”能够轻易拉住它的。 孙大圣无奈之下,只能使出蜘蛛侠的功夫,整个人攀爬在甲兽的脖颈部位,以刚毛倒钩住甲兽的身体,牢牢地吸附在它的身上,然后不断用银翼斩斫那甲兽的脖子,无论是外域生物还是地球生物,只要是脊椎动物,只要砍断颈椎,就足以令其彻底瘫痪。 巨型甲兽癫狂暴走,冲出高速路,在茂密的森林里盲目冲撞,因为它长得头尖臀大,倒没怎么生撞大树,只是一路狂颠,只想将背上的孙大圣给甩下去。 但孙大圣就像跗骨之蛆一般,牢牢地附着在兽背上,并且不用双手,只用两腿夹住,且以刚毛钩住,然后整个人就比那蚂蟥还要稳固了。 他腾出双手来,握着那把锋利的灵翼剑,剥掉甲兽的厚厚鳞片,然后长剑刺入颈椎,使劲往里插,想斫断其颈椎!一时黑血迸溅,喷得他浑身浴血,形容疯狂。 甲兽吃疼,那断掉的长舌再次甩了出来,要将背上的孙大圣给卷下去。本来被孙大圣一剑削去半拉舌头之后,它是绝对不想再用这招的,可是实在是被孙大圣逼到了末路,才不得不施展出来救命。 而这一招,自然也在孙大圣的预料之中的,那舌头才卷过来,他灵翼剑已经挥出了一道接一道的剑光—— “咻!咻!咻!” 剑光掠处,黑血飞飙,那原本无往不利的舌头,一截截掉落,就跟削萝卜似的。 甲兽吃痛,浑身颤抖,孙大圣突然抽出两支手枪,抵着它的脖颈开裂处,快速扣动扳机,随着沉闷而连绵的枪声,那甲兽突然一低头,在地上打了个滚。庞大的身躯向前滑去,最后狠狠地撞在一棵参天巨木之上,虽然还喘着气,却再也没能爬起来。 原来那些虽然是手枪子弹,但是弹头是特殊材质,穿透力极强,近距离饱和射击,击穿了甲兽的颈椎,将神经截断,它的颈部以下已经不再受大脑指挥了,任你多么庞大的身躯,运动神经如果跟大脑失去连接,那就会变成一堆死肉!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0章 巨恐怖的潜伏者(求个首订可以不?)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那巨型甲兽虽然倒在地上无法动弹,那只是因为神经系统被截断,首尾不能两顾,但它却并未断气,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但因为被孙大圣割裂了身子,现在每抽搐一下,就各处兹血,看起来很是瘆人。 毕竟,这是一堆比卡车还大的肉山,光是流出来的腥臭黑血,足以将不会水的人类淹死。 孙大圣着手卸掉甲兽的爪子,这爪子太强横了,灵翼剑都无法伤其分毫,取一部分加工成刃材,那可就牛逼大了。 不过要想干净利落地卸掉这两只前爪那也是个技术活,需要庖丁解牛的本领啊,因为爪子本身无论刀剑都砍不进,如果要想顺利切下来,就需要了解骨骼的连接位置,当然孙大圣是难得去理会这些的,他直接就抡起银翼做砍刀使用,斫下一条前腿来,虽然只是最前段的,那也足有两米有余,比一头猪都还要重。 本来他是准备继续操作,将剩下的一条前爪也砍下来的,但是在砍下一只前爪子之后,他突然听到密林里传来一阵嘶嘶声,然后大地周围的空气突然震颤了一下,那感觉很是怪异,怪异到令人失聪,自己就像是被密封进瓶子里的小虫子,然后被人在瓶口拍了一掌,虽然瓶子没什么大的动静,但是里面的空气却被生生压缩了一下。 孙大圣很清楚,这林海如此浩瀚无边,里面隐藏的怪物多了去了,这巨型甲兽也是还是个小个子。 想到这,孙大圣也不及再卸掉那条前爪了,只用灵翼剑当成凿子用,凿开甲兽的胸膛,取出一块小指头粗的晶核,然后背起这条卸下的前爪,飞也似的向卡车方向跑去。 所幸一路无事,回到驾驶舱内,念力到处,被巨型甲兽差点撕碎的驾驶舱重又恢复了原样。 他没有马上进卡车内,而是在外面将利爪的金属部件全部变形成方块状收集起来,倒也不大,也就是边长20公分左右的一个方块。 然后一只手就可以方便地拎进卡车内,那些剩下的骨肉,以金刚眼来看,是无毒的,自然要留着喂养乌鸦了。 进了卡车之后,他开启了纯电动模式,让卡车潜行了一段时间,离开这个可怕的事发地。 他涉猎的书很多,知道越是体积庞大的猎手,越不耐烦走动,这边发生了这么凶残的战斗,加之巨型甲兽倒毙,血流成河,那腥臊之气,迟早会吸引来可怕的猎手,所以尽快离开事发地,这是最好的规避。 卡车以爬行模式走动,在松软的路面上,比轮胎来得还快,以前孙大圣不怎么用,不是嫌它颠簸麻烦,而是想尽量节省点电力而已。 他一边驾驶卡车往前走,一边暗自思忖:“一般而言,外域生物只会以地球生物为食,但这林海当中自成了一个食物链,那些毒刺蛾也是外域生物,它们依靠着林海中的植物为生,因为林海庞大,食物充足,这些毒刺蛾拥有庞大的海量数目,然后它们又成为巨型甲兽这种生物的食物……根据普适的生物规则,越是体积庞大的生物,其食物往往是个体小而数量庞大,那也就是说,从这恐怖林海开始,这些外域生物开始向个体庞大化发展。” 本来他辛辛苦苦地改装了一辆卡车,真实目的是为了在碰上凿齿BOSS那类大型怪物的时候,可以有个栖身之所,这样在找到父母之后,也能够给他们一个可靠的家。 可是如果事情是这么发展下去,一旦碰上一只可以一口将卡车吞进肚里的怪物出来,那自己这一切努力都白搭了。 这片林海表面安静,实质潜流暗涌。卡车像一只诡异怪兽,“咔咔”地在林海中穿行,中间也从数个庞大的怪物身边走过,但对方貌似并没有理睬。 孙大圣想,也许是因为卡车本身都是由外域金属构成的,在外域生物的探测中,它们将卡车当成同类了? 不管如何,出于谨慎,孙大圣都决定尽早走出这片林海,因为这次可不比在银蛛领地,这里的怪物都是大块头,而且相对神秘,一旦碰上一个硬茬,那可能到死都不知道咋回事。 走出这片林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他已经在林海里走了将近两百公里,按理就快接近省城了,难道说,整个省城已经陷落,被这无边的森林所覆盖? 这倒不是没可能的,这些植物的侵袭,可能比一般的怪物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携带着有毒的气体,人类在这些有毒气体面前,会变得异常脆弱。 孙大圣一边捋清思路,一边缓缓停了下来,使用奔走模式是没有刹车的,只能慢慢减速,这样才不会因为惯性而向前滑行。当然,那四条爪型的脚趾本身制动性能也是相当厉害的。 停下来之后,孙大圣再次改成行驶模式。因为使用奔走模式的时候,电池消耗量是极大的,此时一组电池的电量已经见底,他需要停一阵子,待确认周围没有什么危险的时候,使用柴油发电机为电池组充电。 金刚耳四面扫描半个小时,孙大圣确认此地相对安全,一边发动柴油发电机充电,一边走下卡车,在周围布置了一道道防护网,如果有怪物接近,既可以阻隔,也可以预警。 然后他回到了卡车之中,先是加工了巨型甲兽的利爪金属,然后将之融入重镖、灵翼、银翼的刃材上,改造完成之后,他略略感觉有些疲累,加上跟巨型甲兽打斗的时候受了点内伤吐了几斗血,这些都需要他好好休养一下。 于是他吞下了那颗小指头粗的晶核,然后冥想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不仅恢复了精力,力量也有了突破。 整体力量终于达到了2万斤,当然,这跟他发力水平高有关,而单轮推力,他的力量依然只有9千斤。 看来晶核这个东西,并非是以量取胜的,就算一把银蛛的晶核,也抵不上这一颗巨型甲兽的晶核。怪物的等级越高,其晶核产生的力量加成就越大。 他想检验一下加工过的武器的锋锐度,于是就拿银翼弯刀砍了一下那方块状的利爪金属,一刀砍下去,劈入3公分,完全破甲!可见锋利度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不过拔出刀来一看,刃口上有两个缺口,锋利度带来的韧性不足也显现出来了,不过没关系,孙大圣只想要一把锋利刀,而不是一般砍不坏的刀,这世上的事,本就不能十全十美,十全十美的都是玄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1章 重见天日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虽然刀锋缺了口,但在孙大圣这根本就不算事,稍微动点念力,缺口就平了。 为了应对这个缺口的问题,他也做了万全之策,加工了1斤利爪金属,随时可以修补缺口。 完成了武器的升级之后,他又想到了子弹的加工,虽然说,以他现在的力量,全力挥出的一刀,那杀伤力是稳超子弹的,但是毕竟热兵器省力,扣动扳机就能释放出金属风暴,何乐不为呢? 他着重加工了12.7毫米的机枪子弹,弹头换上普通的外域金属,包括剩下的银蛛金属、三尾魔蝎金属等等,然后又在弹头的尖端部位,用加工过的利爪金属进行了改造,虽然那尖端部位的金属不多,可是他将一箱子弹全部加工好,总共也耗费了将近六分之一的利爪金属,绕是如此,孙大圣也不肉疼。 想着如果再遇上了巨型甲兽这种怪物,直接用机枪就可以将之撕裂了,他的心里还是很爽的。当然具体行不行,只能看实战检验了,孙大圣因为跟巨型甲兽有过近距离的战斗,他在心理上是很自信的。 做完了这些准备,孙大圣重又恢复了信心,也不采用什么纯电动模式了,直接用柴油驱动,车轰轰地咆哮着,再次往前开去。 高速公路原本是水泥路面,但现在因为路面上积聚了许多枯叶和草本,要看清楚路面都比较困难,如果不是孙大圣有金刚眼,可以看清楚高速路上原先的金属护栏所在位置,换个人来开车,只怕开着开着就开到沟里去了。 不过这些枯叶和草菅,也是挺纠缠轮胎的,后来孙大圣想到了一个办法,在车头前部装了一个推土刀,只不过这刀的形状是三角形的,很锐利,犹如军舰的分水,会将遇到枯草败叶什么的往两边排开。 同时,这推土刀的离地间隙很小,差不多只有3公分,对于这么大的卡车而言,几乎是贴地行走。 而孙大圣就要这种效果,只有紧贴地面,才可以更干净地将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铲走,才能露出下面平顺的水泥路面来,为轮胎的平稳前行打下基础。 用了这个方法之后,虽然卡车的阻力变大了,但是平顺性和速度却大大提高。现在的卡车,已经能够做到30公里/小时,这如果放在以前,肯定是龟速,但在这阴暗恐怖的林海中,这速度已经是相当惊人的了。 两个小时之后,前方慢慢变得亮堂起来,孙大圣关闭了大灯,继续往前开了几分钟,没多久豁然开朗,竟然从暗无天日的林海中钻出来了! 说实话,虽然以前他很喜欢绿色森林,可像这片黑森林,一般人这么呆下去,仅仅是因为看不到天空,就要被憋屈死了。 当然,孙大圣是个很能憋的奇葩,也没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就算在这片林海里呆一辈子,他也不会被憋出什么精神问题。 孙大圣很高兴,因为不仅见到了天空,还见到了省城,此时正值上午,远处依稀可见城市的轮廓,巨大的植物到了这里好像突然停止了入侵的步伐。 喜悦之余,孙大圣多了几分嘀咕:“这些入侵的外域生物,究竟是为什么要如此捉弄人类呢?明明可以赶尽杀绝,可偏偏放一条生路,将人类以城市为单位生生圈养起来,然后还不断进行各种残酷的打击。这感觉,怎么看着都像是有人在故意历练。” 外域生物肯定不能历练人类,那它们就是要用人类来历练自己了。捕杀这个地球上最强的物种,获得历练,这个说法也是能够讲得过去的。 既然植物只是封锁了省城,那么里面六百多万人口现在应该还会有幸存者,而这些幸存者,也一定会是人类的佼佼者。 想到这里,孙大圣不仅没有加快步伐,反而放慢了速度,让卡车缓缓开过去。 这一路上极其荒凉,道上随处可见累累白骨,有人类的,也有兽类的,有些巨兽的骨架应该不属于巨型甲兽,其骨架如刀似戟,令人生畏……但这些,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白骨上已经看不到一丝血肉。 大约走了五六公里,前方出现了一道城墙,那城墙非常雄伟,高20米,厚5米,由钢筋水泥浇筑而成,左右望不见头,绵延无际涯。 这工程量真是极大,看得出来,为了隔离森林里的那些巨型怪兽,省城里的人几乎是不惜血本。 先前孙大圣在江源修筑的城墙,那只是一小段而已,而这里的城墙,却是环城而筑,工程量可谓浩瀚,果然是家大业大,孙大圣开始对这城墙内的世界充满希望了,也许这个省城还能保持原貌,里面还是熟悉的那个和平年代,强大的政府机构还能正常运转…… 但对孙大圣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翻越这城墙,但是他开着卡车在城墙根绕了很长时间,也没发现有门,看来这城墙从修建的时候开始,就没打算开启过,目的只有一个,切断省城跟外界的任何联系。 孙大圣很蛋痛啊,这事也太扯蛋了吧,他不是没有办法将这敦实的城墙钻出一个洞洞来,他手里有强大的金属,甚至都可以在卡车车头改装一个巨大的钻头,然后再花点时间,钻个洞出来只是时间问题,钢筋水泥,在掌握了超级金属的孙大圣眼里,还真不是啥事。 但目前来说,他不愿意这么干啊,也不知道里面是啥情况,万一他钻进去,被里面守军当成是外域敌人,直接用凶残的热武器一顿轰炸,那可就不太妙了。 所以他将卡车开到一个旮旯里,蹲坑里藏了起来,卡车的是从里面开门的,一般人根本无法开启,所以就算被人发现,想必也无法偷盗。 其实这城墙里外不通,他卡车停这儿,连狗都不来嗅一下,就算有巨型怪兽从林子里出来了,估计也看不上这一坨死铁,它们的猎杀目标是躲在城墙里面的人类。 放置好卡车之后,孙大圣穿了一件狂大的黑色风衣,将里面的金属护甲给遮蔽起来。至于那两只乌鸦,他并没有关起来,而是将鸟笼提到外面打开,任由它们自由飞翔。同时,他也捏碎了一些蜘蛛腿,以备它们食用。 他知道这些变异的乌鸦不简单,生存能力超乎寻常。因为它们在被释放寻找目标的过程中,有时候都要连续飞行十几天,都是自行寻找食物的。 然后他就随便找了个地方开始往上攀爬,虽然20米高的城墙看起来很高,但是对于可以借助刚毛攀爬的孙大圣来说,这完全是小儿科。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2章 好猛的外来者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很快爬上了高墙,但令他略感遗憾的是,城墙虽然规模大,墙头可以跑车,却是一副疏于管理的场面,从现场的灰尘厚度来估算,应该是有个把月没有人清扫过了。 本来以他的想象,这里应该会有哨兵巡逻,没想到却是这个模样,宏伟的城墙修筑好了,却是无人值守的。 如果城里的人被怪兽杀死了,那至少可以在城墙上看到破败的缺口,可是孙大圣放眼望去,蜿蜒蔓延的城墙并没有坍塌的迹象。难道说,是有空军入侵省城,释放毒雾将全城的人都一锅烩了。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当他下城墙,走了不到一里地,就见到许多人类在地里劳动。 孙大圣略有些激动,终于见到人了,而且是可敬的劳动人民,他走过去,却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那些人拿着一些简陋而原始的生产工具,在新开垦出来的地里挖刨着,动作机械,表情麻木。 见到身穿风衣晃荡着两只膀子,很拉风地走过来的孙大圣,他们先是眼里掠过一丝诧异,旋即就低下头去,重新进入埋头劳动的氛围中去了。 这个劳动现场真是相当诡异,所有人都不说话,气氛令人窒息。 孙大圣凑过去,问一名劳作中的妇女:“大姐,请问……” 那妇女抬眼跟他对了一眼,眼神很慌乱,然后马上低下头去,手里丝毫不闲着。 孙大圣有点怪异:这些人怕什么?就算像江源那样,强迫人劳动,那也不至于怕成这样啊。劳动而已,面临困难,大家都不劳动,那吃啥?西北风啊? “大姐,你别怕,我没有恶意的,我想问问,省城现在还有多少幸存者?” 那名妇女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低声问了一句:“你不是省城的人?” “嗯,我从东莱那边过来的。” “东莱?”那名妇女露出了一副不可思议地表情,“那你是怎么通过巨兽森林的?” 原来那片林海叫巨兽森林啊,孙大圣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的这个问题,只能很不负责地敷衍了一句:“走过来的。” 妇女当然问的不是这个,但她也不敢继续问下去了,她只是意外孙大圣能够穿越巨兽森林,于是悄声说:“小兄弟,你快躲起来吧,不然,你也得被抓起来干苦力。” “躲起来干嘛?干活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是以前,我们也不是靠着干活挣生活吗?”孙大圣当然知道事情有不对,他这么反问一句,也是想引出她话中的话。 但那妇女好像并不想多说,因为她不想惹麻烦,她一边低头劳动,一边说:“你快走吧,你在这里,我也跟着倒霉。” 孙大圣有点郁闷,什么时候他也成为一个霉人了? 当然,他也不能对这名受尽屈辱的妇女动用逼供那一套吧,只能想办法找监工聊聊,他只是路过而已,实在没兴趣跟他们玩捉迷藏的游戏,与其兜圈子,不如直击要害。 于是他问那妇女:“你说有人会抓我,他们在哪呢?” 那名妇女又吃了一惊,看孙大圣的眼神已经像是看白痴了,还有人主动要求被抓起来的?真是吃饱了撑的。但她最终还是遥遥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简陋的凉亭。 看着孙大圣真的向凉亭走去,那些原本行尸走肉一般在地里干活的人,突然都停了下来,吃惊地看着他的背影,并且窃窃私语。 “这个人傻了吗?怎么不听劝呢。” “这要被抓了,这辈子就是个苦役了。” “他自己说是从东莱过来的。” “怎么可能,巨兽森林那是可以随便过的吗?不要信他吹牛。” …… 凉亭里确实坐了个青年,身上穿着迷彩服,一杆95步枪放在脚边,而他则斜靠在椅背上,拿帽子盖住眼睛,就那么嚣张地睡起午觉来。 目测这片地应该有一百多亩,地里劳作的人也有三四百,就靠他一个人镇着,这厮竟然还能如此松懈,这不是狼太凶狠,而是羊太温顺。 不说别的,这监工之人荷枪实弹,孙大圣不想猜都能知道,这省城的上位者是个暴君啊。 要知道省城的体量是江源的五六倍,估计应该也有多方势力,就不知道这城南属于谁管辖了。 他走过去,悄悄将那监工的枪拎了起来,然后一脚踢断了一只椅腿,那厮一个不留神,摔了个屁墩! 那地里干活的苦役这下真被吓傻了,这外来者真是太猛了,弄不好真的是穿越巨兽森林过来的呢。 那监工摔痛了屁股,从地上爬起来,睁眼看着孙大圣,没见过,顿时破口大骂:“混账东西!你找死!” 孙大圣笑,枪口冲他摆了摆:“谁找死?你没听毛嗲嗲说过的一句话吗?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枪在我手里,你就是是一落水狗,再吠的话,哥喂你吃花生米。” 那厮听孙大圣这么说,好像听到最可笑的傻话,他也不怒了,反而是一脸的狞笑:“小子,你以为手里拿杆鸟枪,就可以在老子面前胡吹一通指手画脚了是不?还他的枪杆里出政权,你知道那枪我用来对付谁的吗?” 孙大圣表情轻松:“对付谁不重要,现在肯定是用来对付你。你自己都说是鸟枪了,自然要对付你这个鸟人。” 青年脸抽搐了一下,但也不太在意,因为他很清楚,等会就要这瓜娃子知道厉害了:“小子呐,也不怕告诉你,这枪是用来对付普通人的,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方便突突。” “是吗?”孙大圣故作不懂,“那你这么嚣张,这么草菅人命,你们领导不管你么?” “领你妹子,土鳖,少废话,你不是拿个枪就以为自己牛逼了吗,老子给你个机会,现在你只管对我开枪,如果能侥幸打中一枪,我饶你不死。”青年很倨傲,眼睛里流露出无法自抑的轻蔑。 孙大圣苦笑,这句台词原本是属于他的,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抢先用了,看来自己拿起这把枪,还真是失策啊。 他平静地盯着青年,语气平缓地说:“好吧,如果你真能避开我的子弹,我也可以饶你一命。” 订阅是生命线啊。。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3章 机甲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听孙大圣这么说,那青年出离了惊诧:此人好大胆,竟然敢跟自己怼? “小子,你知道不作就不会死这句名言么?” 孙大圣很平和地拿眼看着他:“我不想跟你废话,时间是很宝贵的,浪费在你身上真心不值。现在我数三个数,数完我就开枪,总共只射两颗子弹,如果你能全部避开,我饶你不死。” “废物,也敢跟我飙狠话!死去!” 青年本来是想戏弄一番孙大圣的,可是突然就失去了耐心,变得暴躁起来,率先跳起来,一拳直奔孙大圣的面门而来。 “砰!” 孙大圣叉开手一把捏住他的拳头! 青年脸色一变,扭胯就想来一招穿裆腿! 可是孙大圣手指一使劲,一股巨力袭来,青年感觉自己的掌骨尽数被捏碎,痛得发出一声娘们样的尖叫,那穿裆一腿却再也踢不出去了。 听到青年的惨叫,那些劳作中的人们齐齐停住了手中的伙计,用狐疑地目光看着凉亭这边,这外来者,竟然是个横空出世的强者么?如果那青年监工死了,他们是不是就自由了?可是就算自由了,他们该去哪里呢? 孙大圣一脚踢在青年的膝弯上,令他单腿跪下,然后砸吧着嘴说:“啧啧,真是不作就不会死啊,刚才都给你机会,让你有活命的机会,可是你却自己放弃掉了,真替你觉得可惜。” 青年明白了,眼前这人虽然没有变异者的气味,却是一个强者,一个超出他好几个量级的强者。 他痛得龇牙咧嘴,心中却抱着侥幸:“大哥,你这么厉害的人物,一定是个说话算数的人,再给我一次机会,你数数,我来躲。” 孙大圣对人心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他顺着青年的话,点头说:“我确实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本来你已经错过了机会,不过我初来乍到,算是送你一个礼,你跑,我来射。” 说到这,孙大圣放了他的手,开始数数:“一……” 青年从地上一跃而起,他没再冒险进攻,他的特长在速度,全力奔跑,整个人变成一道灰色的残影,瞬间就到了10米外。 “二!” 孙大圣并没有数得很快,数到“二”的时候他抬起了枪,眸子变得尖锐,一旦他精神变得专注,时间都仿佛在刹那间变得缓慢,那青年快速的无规则奔逃,1秒内的轨迹都在他的预判之内。 “三!砰!” 随着“三”字说出,他扣动了扳机,虽然那青年速度赛过飞毛腿,但孙大圣的第一颗子弹就射穿了他的脚踝。 青年扑倒在地,脚踝受伤,等于是断了他的退路,他原本以为自己依靠速度,打不过还能跑的,可事实再次无情地扇了他一记耳光,他的脚踝被对方一颗子弹就给废了,原来从一开始,占据主动的就是孙大圣,他的倨傲,他的自傲,都是一种讽刺。 孙大圣慢慢走了过来,看着他,很认真地说:“现在你应该明白,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我给了你机会,但你没有挣回自己的命,现在我再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我有事问你,如果你如实回答,可以活,如果有任何一次闪烁其词,那就死。” 青年监工心中将孙大圣全家都诅咒了一个遍,可是他又能怎的?谁叫他技不如人呢?他看着孙大圣,露出一种豁出去神色:“你是赤鬼的人?你如果想问我什么机密的问题,趁早打消这个念头,一来我没有那个等级,无法知道什么机密;二来我很清楚,背叛将军的人,只有一死!” 赤鬼和将军,这是两派的领袖么? 孙大圣想了想,说:“你也可以投靠赤鬼,何必吊死在将军这一棵树上?你应该看过无间道吧,你做我的中间人,左右逢源不是多条生路?” 青年眼中闪过一丝鄙夷:“你觉得赤鬼能玩得过将军?现在赤鬼已经被将军打得东躲西藏了,还弄什么地下反抗军,我看是作死,迟早都会被彻底剿灭的。大哥,我知道你是个高手,将军对高手还是很待见的,不如你过来将军这边,我负责引荐,咱们发生的这些事就此过去了,不打不相识嘛。” “那个……嗯,其实是可以商量的。”孙大圣觉得顺着这小子的话说,比起逼供好像来得更简单些,他本就不善与人打交道,但经历得多了,有些事情也无师自通了,更何况他是一个开了慧眼的人…… “将军现在实力如何?我听赤鬼大人说,将军虽然队伍庞大,看起来牛逼,实际上只要实行斩首计划,干掉将军本人,那整个队伍就会瞬间瓦解了。” 青年听他这么说,顿时露出同情的表情:“哥们,我看你真是被赤鬼给洗脑了。将军现在的强大,根本就不是赤鬼那个量级能够动摇得了的,就算将军本人死了,那还有一堆机甲人呢,赤鬼这些变异者,能打得过代表未来科学的机甲人么?更何况,将军本身就是机甲人,就凭赤鬼那些人,能够暗杀得了他么?做梦!” 机甲人?什么东西?得看到才能知道啊。他原本以为省城是由赤鬼和将军两派势力共管的,没想到竟然是一家独大,这所谓的反抗军赤鬼,已然转入到地下,成为丧家之犬,每天都被人追杀着。 “机甲人真那么厉害么?如果他们真那么厉害,为什么不穿越巨兽森林,去别的地方看看呢?看来还是不行嘛。” 青年狐疑地看着孙大圣:“你是傻了么?巨兽森林,那是人可以穿越的地方么?如果不是在将军牵头下修筑好了这道钢铁长城,这里还不早就被那些巨兽给踏平了?无论什么样的强者,都不可能穿越巨兽森林而活着的,这是大家的共识。” 孙大圣很无言啊,他不觉得自己很强,可是他的确是从巨兽森林里穿越过来的,看来这事还真不能承认,否则就太不低调了。既然这名监工认为自己是赤鬼派来的人,那自己就演下去好了。 因此他故意问了一个傻问题:“你觉得以我现在的本事,能打得过将军吗?” 青年看了看他,就像是看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大哥,不是我说你,将军身边可是常年有十二太保贴身侍卫的,你要跟将军打,首先得打得过他们吧!看来赤鬼是派你来暗杀将军的吧,那我不客气地说,那可真是故意让你来送死的,你就是一炮灰。” 孙大圣眨了眨眼:“你别得意忘形啊,别忘记,你可是这个炮灰的俘虏。” “你能打得过我就牛逼了?我都不算是编制里的人,你看看,我身上连机甲都没有,只有一只破枪,做农场监工这种又苦又累的破事,充其量也就是一废柴变异者……” 这厮现在倒谦虚了……孙大圣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4章 因果律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孙大圣想了想,最后问了一个问题:“那些机甲人,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 “你连机甲人都不知道?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难道是被埋在那个防空洞里了,现在才被赤鬼的人给挖出来吗?”青年监工很不解。 “差不多吧。”孙大圣只能将错就错。 “机甲人,其实就是半机械人,就是人类嫁接了一些智能机械,也许是战斗部,也许是异能部,因为嫁接了机械,所以无论是防御还是攻击力,都非常厉害。而且这些机械部,还可以任意的更换……” 孙大圣听他这意思,那应该不算纯粹的机甲人,顶多算是半机甲人,只是人类为了增加自己的战斗力改装了自己的肢体而已。只是他很好奇什么时候地球也有这种智造能力了? “机甲人这么牛啊。”孙大圣故作震撼,“不过这种技术,咱们国家有么?” 那青年做出一副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的姿态,鄙夷道:“看来兄弟你真是从防空洞里爬出来的,这机甲人当然不是我们这旮旯的技术,这技术啊,来历很神秘,但是我们伟大的将军是这种技术的代言人,你要想有资格被改装机甲,就得先获得将军的青睐。” 孙大圣玩味地笑了笑:“那将军还就是机甲人的再造父母了。” “那可不是。可惜得很,我没那资格啊。” 孙大圣看了看他碎掉的脚踝:“这次你因公受伤,也许能获得将军的恩赐吧。” 青年两眼放光:“这么说,你愿意放我一条生路了?” 孙大圣回头看了看那些一直远远观望的劳工,问了一句题外话:“这些人应该是省城的居民吧。” “以前是,现在不算居民,只能算是苦役。” “苦役啥待遇?” “没有自由,牲口一样关着,食物刚够活命。” 孙大圣点了点头,明白了:“不仅如此,如果你乐意,你还想杀就杀吧。” “那是当然,他们是苦役,能有什么人权?活一天是给他恩惠,如果没有将军带领大家修筑城墙,挡住巨兽,这些普通人早就骨头能打鼓了。” 孙大圣沉默了片刻,说:“我可以饶你不死,但我要让你看看世界的因果律。” 说完他站了起来,将那支95步枪揉成一团废铁,然后丢在地上,头也不回地向城内走去。 青年监工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那些苦役慢慢地围了过来,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不妙:他现在脚踝受伤,一只手也被捏碎,手中又没有可以恫吓人的步枪,他的生死戏剧性地落在那群苦役的手中! 如果他平常善待这些苦役,那也许他还能有一线生机,但是很可惜他没有那么做,一群被悲苦和怨气浸透的苦役,他们触底反弹的报复,是很吓人的…… 锄头、铲子,这些特别原始而简单的工具,现在对监工而言,就成为一件件最无情的要命武器,一开始在雨点般的打击下他还能惨叫,但没过多久,惨叫就停了,他被愤怒的苦役砸成了肉酱。 其实,他要知道自己有这个结果,宁愿死在孙大圣的手里,那起码还有个完尸啊。 孙大圣听到后面追来一个人,他停下了脚步,看到一个脸色黝黑的青年,他剃了个圆头,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水,眸子里却闪烁着兴奋:“兄弟,你是反抗军的吗?” 刚才孙大圣跟监工玩套路,假意自己是赤鬼的人,估计被这人听见了。 “有事吗?” “兄弟,我也是反抗军的人,故意混进苦役当中的。我叫吕忠明,你可以叫我小明。” 小明?这名字好有和平年代的感觉啊。 “我不是反抗军的。”孙大圣说。 “那你刚才?” 孙大圣一脸平静:“那是骗他的。” 吕忠明感觉自己被一颗流弹给击中了,自己刚刚在此人面前承认了卧底,本来是想接头的,却没想到这头接到一个路人甲的身上。 孙大圣看他面色不善:“咋的,你想灭口么?” 吕忠明挠头,一脸苦瓜样:“大哥,你说啥呢。当然不是那个意思,不过就算你不是反抗军的人,但是你杀了将军的人,那敌人的敌人,肯定就算朋友了。” 孙大圣可不想跟他攀亲带故的:“那也未必啊,那人也不是我杀的。我现在正想着去投靠将军呢。” 吕忠明脸色顿时塌成了个倭瓜:“大哥,那你这意思,是要抓我去领赏么?这叫啥来着,投名状?” “咦?还是你机灵,我都没这么想过,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呢。” “你真要做将军的走狗!?”吕忠明心底升腾起一股怒火。 “你这是要翻脸了?”孙大圣笑。 “我只是替你不值!你身手这么好,难道还想做一名机甲人么?人不人兽不兽的,却是半人半机械!” 孙大圣抿嘴想了想:“那可是你的不对了,半人半机械有什么不好,如果更能适应眼下这个社会,那就是人类未来进化的方向呢。” 吕忠明被他这么一说,嘴唇哆嗦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挣扎了一阵,突然叫嚷般地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怎么能去换那些机械的东西,那些鬼东西,根本就不应该属于人类!” 孙大圣明察秋毫,他感觉吕忠明这话应该不是他自己的说得出来的,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只有够迂腐的人才能说得出来,也许是那个传说中的“赤鬼”? 他对这反抗军其实也挺好奇的,明明这将军的势力已经如日中天,他们早晚都得被清剿,可为什么还要以正义之名苦苦挣扎呢? 见孙大圣不做声,吕忠明似乎受到了激励,继续尝试说服他:“大哥,这将军其人,肯定跟外域入侵者有什么协议,这些机甲人,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地球人的技术,他们将人改造得不伦不类,这就是一个天大的阴谋!” “阴谋?”孙大圣咀嚼着这个词,“我也觉得这里有阴谋,不过一切,还是等我见了将军再说吧。再者时候了,我还很好奇你们嘴里的机甲人,倒要亲自去看看。” “你还是要去投靠将军?”吕忠明脸露苦色。 孙大圣一本正经地说:“是‘投’还是‘靠’,看情况再说吧。”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135章 直面 CTRL+D 收藏:吾爱文学网www.x2552.com,享受更多精彩阅读 听了孙大圣的话,吕忠明终于明白一件事,孙大圣其实对将军并无什么好感。 “大哥,不知怎么称呼。” “鄙姓孙。” “孙哥,这样的,现在整座城市都是严管的,街道上见到闲人就会被盘查,我们不能这么直接走过去的。” “我们?”孙大圣瞥了他一眼,“我走我的,你走你的。” “孙哥,我可是为你好,你不能这么大摇大摆地进城的。” “为什么?如果被盘查到了会怎样?” “被盘查的话,只有两个下场。如果你是普通人,就会被罚作苦役,如果是进化者或者变异者,那可以做平民。不过平民要想活下去,也得干活,不过比苦役多了人生自由。” “这苦役,连人身自由都没有,那不就是奴隶么?” “本来就是啊。”吕忠明说,“将军将人划了好几个等级,他们机甲人排在进化的顶端,下面是进化人和变异者,普通的平民,就是奴隶。现在你知道我们反抗军为什么要跟他们斗争了吧。” “反抗军中有普通人么?” 吕忠明微微有些不好意思:“有倒是,但也不多,跟将军抗争,普通人实在是有点不够格的。” 孙大圣听他这么说,却突然想到了阿娅,她不就是普通人么?但她的水平和潜力,却在变异者之上。不仅是这所谓的机甲人小看了普通人类,就算是赤鬼,也小看了普通人类。 而且他自己,虽然获取了一些外域金属控制的基因,但说到底,他还是普通人,那内金刚也是他以普通人身份练出来的。 但此时纠结这些有用么?世上哪一次外族的入侵不是如此?印第安人还不是差点被赶尽杀绝?就算多数派的汉族人,在元朝的时候,被称为南人,划在第四等级! “你知道将军住哪里么?” 吕忠明点了点头:“知道啊,地宫,这座城市的人都知道。” “地宫?为什么要住地宫?既然赤鬼已经被他打得抱头鼠窜,为什么还要挖地宫这么麻烦。” 吕忠明见孙大圣完全不懂,就细心地给他解释了一番: 省城的威胁,不仅仅是巨兽,在城墙修成之后,巨兽森林那边不时还是会飞来一些空军对城市进行空袭的。 其中个头稍大些的比如飞螂,翼展有十米,大铡刀一样的镰刀胫节无坚不摧,锯齿一样的口器能够将机甲人的护甲碾磨成碎末。 个头小的比如毒刺蛾,虽然不常出来,可是一旦过来,就是铺天盖地,会吞噬城里的一切东西,甚至包括金属件,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任何对付的良策。 还有自杀式的虫子——毒弹头,脑袋像个倭瓜,见到人类,闷头扎下来,落地即爆,爆炸后释放神经性毒素,中毒后撑不过十分钟,毒性无解。 不过万幸的是这些虫子不会长时间盘踞在城里,在一轮袭击过后,它们又会飞回巨兽森林。 所以为了防备这些空军的袭击,处于等级第一序列的将军,选择将自己的精锐部队都转入了地下,在城市的地下修建了四通八达的地宫。当虫子开始攻击的时候,他们就钻进地宫里,当虫子离开,他们就重新钻出来,至于普通人的死活,他们是不管的。 至于地宫,吕忠明也是听说过,但自己从来就没去过。这些日子,反抗军节节败退,才想到渗透任务,只是因为计划开展得比较晚,至今还没有成功渗透进去的例子。 既然如此,孙大圣觉得,他跟吕忠明之间倒是有共同的目标啊。 他要带卡车过省城,肯定要先摸底将军,如果他们的实力太强大,足以对自己的卡车造成威胁,那他就只能退求其次,先将卡车放置在城南外,等回到徽市找到线索再做打算。 如果将军的实力不足以对他造成影响,那他就得想个办法让卡车攀爬上城墙,然后强行通过…… 怎么样才能见到将军呢,主动现身投诚,那是最快捷的。 对于这个计划,吕忠明有点不愿意冒险,他的意思是从长计议,先在苦役那里卧底,找机会再进。 可是孙大圣没有时间跟他耗啊,越是离家近,孙大圣越是有点急切的。吕忠明既然跟他目标达成了一致,也只能跟着他混,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如果不去,孙大圣还不想带着他呢。 …… 省城虽然幸存下来,但是屡次遭受巨兽森林的空军袭击,完好无损的建筑物也不多,残垣断壁到处可见,有异能的平民不多,数量占据优势的苦役又被集中圈起来,所以偌大的城市看起来非常萧条,果然如吕忠明说的那样,街头难得见到人影。 即使偶尔能够见到末时代的“平民”,他们的穿着也是破破烂烂邋邋遢遢的,谈不上体面,犹如废墟里的乞丐。 在城南有一ZG银行的金库,和平时代驻扎有武警,此时却成为将军地宫的一个出入口。 银行的地面建筑还算完好,除了三楼上面被火熏黑了,倒也没有大的破损;进入大厅的大门玻璃钢门紧锁,外面还有完整的栅栏。 孙大圣用金刚耳扫描到里面有个五人小队,他们是应该是常驻的岗哨。于是他大喇喇现身往里走去,吕忠明在他屁股后面跟着,有点忐忑不安,就像一只常在阴沟里行走的老鼠,突然现身街头,紧张,惶恐。 他们走到银行入口处,被不锈钢的栅栏给挡在了外面,孙大圣也不管那么多,伸出手去,随便拉扯了几把,将那钢筋拗断,然后又是一拳过去,将里面的玻璃击碎。 这动静有点大了,里面跑过来一名哨兵,他肩头挎着枪,但并没有拉动枪栓,而是上下大量着孙大圣两人,对他们大胆的行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他在这里站岗已经有三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不要命的人。 “你们……干什么的?” 孙大圣没有回答,却反问了一句:“你是将军的人?” “咦?竟然还敢反问我?你们是遇上了我好说话,换耗子哥过来,你们就死定了。知道不,你们这种行为,等于是向政府宣战,我可以不经过请示,直接杀死你们!不过你们真的激起了我的好奇,我再问你一句,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来为将军效力的人。”孙大圣答道。 “为将军效力,你们有资格吗?”正说着,那个叫耗子的过来了,看他獐头鼠目的样子,难怪会获得这个绰号。 只是这个耗子跟先前那人不一样,他就是所谓的机甲人,不过倒也不是想象中的那种将血肉之躯切割,换成机甲,而是在身体外穿了一件机甲服而已,确切地说,所谓机甲人,就是在身体外面装上了半防护机甲。 “请问,怎么样才算有资格?”孙大圣再次反问了一句。 那耗子一双豆大的眼睛在孙大圣的身上滴溜溜扫了一圈,又瞥了身后的吕忠明一眼,鄙夷道:“在我看来,你们怎么样都不会有资格。”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