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岁无歌》 序章 血手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除非受到光明的庇护。——拉伊德 新纪元1881年,德斯洲死亡之海。 考古队三人顶着猛烈的太阳,踩着滚烫的沙粒,走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上。 已经第五天了,上头派下来搜查光明殿的任务至今依旧毫无进展。 “要不我们到此为止吧……在找到那什么殿之前,我就要被太阳榨干了!”胖小伙吐着发白的舌头,目光略显呆滞,他的身体已经出现脱水的不良症状,再这样下去他就要变成“圣人”,对任何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了。 “省点力气吧!当初也是你囔囔着能够完任务的,现在就打退堂鼓,我真是巴不得抽你一巴掌!”浓眉大叔说,“按照五天的行程来看,我们应该已经进入目的地的有效范围,说不定光明殿就在我们的脚下哩!” 胖小伙倒是不信,对走在最前头的光头佬说:“把你包里的玉髓棍给他,脚下有没有东西不是靠嘴说的,难怪你会被分配到这里干活,想来上头的那群人也不是傻子,估计就想要把你留在这里……” 光头佬并没有照做,这两人已经出现沙漠症状,脾气会变得极度亢奋,再多说几句怕不是要打起来,“都给我闭嘴,前面有一颗立在沙丘上的巨石,到那里休息一会吧!” 浓眉大叔瞪了那胖小伙一眼,这要是换作在外面,早都被他叫人来打上一顿了,“晚辈说话最好给我放尊重一点,否则之后有你好果子吃的!” 胖小伙倒是不服气,倚老卖老的人最让他厌烦,但既然作为小队长的光头佬都说话了,他也不好再辩驳上几句。 三人来到巨石旁边休息半个小时后,光头佬从包里拿出一根玉髓棍递给了浓眉大叔,命他去检查一下周围沙漠的情况。 那年轻的胖小伙伸出手触摸巨石上的风化纹,这块颇有年代感的石块是他们五天来遇到的第一块,随后他紧贴着石头的表面,试图给自己滚烫的身体降降温,“真不愧是死亡之海,相传这里有进无回,光是这天气就有够让人难受的,还不知道会遇上些什么怪东西!” 光头佬从兜里掏出一张陈旧的牛皮地图,摊开后有一个红圈落在死亡之海里,这便是光明殿的大概位置。眼下他们已经进入红圈之中了,浓眉大叔说的不错,藏有世界秘密的光明殿或许就在他们脚下,只要找到它,多年来悬在考古界心头上的那块石头就可以放下了。 浓眉大叔将玉髓棍插入沙子里,只要五十米以内的土层存在空洞区域,玉髓棍上面的绿玛瑙就会发光。但令他失望的是,尝试过附近几个测试点后,玉髓棍都没有任何反应。他蹲在地上望着广袤的沙漠,这么大的区域要检测到什么时候,届时还没有任务没有完成人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一手拍下爬到玉髓棍上面的一只幼小的蝎子,起身时一脚将它踩死在沙地里,“继续这样走下去,我们迟早要被耗死在沙漠里。” “那也总比死在那帮老家伙手里好!”光头佬知道这次的任务本就没有这么容易,从上级仅派他们三人过来就能够知道,这件事肯定是没有着落的。他从旅行包里拿出两个水囊丢到了他俩身上,“我们的水不多了,你们节约点,这鬼地方是真的热,喝完就继续赶路吧。” 胖小伙接过水囊,他哪里管的了这么多,直接拧开瓶盖,张大嘴巴猛的一口灌下去。这光头佬是他第一次合作的,确实是一个怪人,分明就没有找到的可能还要继续走下去,这不是傻子一个嘛!这下可好,一个外行人、一个大傻子,再加一胖小伙,来到死亡之海送死来了。 说到这死亡之海,以全天酷热的恶劣天气将绝大多数的旅人劝退在外,但仍有不少不怕死的探险者闻声前来挑战,于是结果可想而知,至今还没有人能够活着从片沙漠走出去,死亡之海也成为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 “站着不动干啥,轮到你背行李了,动作麻利一点!”浓眉大叔在半坡上朝着杵在原地的胖小伙喊道。 胖小伙脸色凝重,皱起眉头盯着面前的巨石,心中疑惑,说:“你们快过来……这块巨石好像挪动过!” “瞧你说的鬼话,你是晒傻产生幻觉了吧!”浓眉大叔走过去看着他的表情,却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胖小伙蹲下来,指着沙地上留下的沙痕给他们看:“这是我的屁股印子,可明明我是靠着石壁坐着的,出现这么宽的一个距离就很不合理!” 光头佬注意到巨石上有细沙流落,他猛地拽住两人的衣服,往后拉,突然一条黑色粗大的尾巴带着尖端的刺扎入他们面前的沙土里,一对钳子、四对足顶起巨石,他抬起头瞥了一眼,只见一张巨大的怪脸带着锋利的尖牙悬在他们面前,然后他提起背包大吼了一声:“快跑!” “異兽?连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都有!”浓眉大叔不敢怠慢,提腿就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体型如此庞大的沙漠黑粗尾蝎,原来它一直都蛰伏在这里,寻找机会狩猎他们。 酷热下沙漠的平静被三人一兽打破,“死光头,倒是还手呀,没有人垫后我们都得死!”跑在最后头的胖小伙,此刻恨不得将肚子上的赘肉切下一块丢给那怪物吃,来保住自己的小命。 三人中要数光头佬的作战能力最好,但他并没有要出手的意思,一来是黑粗尾蝎力量大,沙地又是它的主场,现在对着干架简直就是自讨苦吃,虽然二来是经过观察,它移动的并不算灵活,想来是身体有旧伤口,否则也法在它的面前蹦跶这么久,所以逃跑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样耗下去我们迟早都要玩完!”浓眉大叔取下背上的猎枪,对准那东西的脑壳就扣动扳机,试图减缓这只異兽前进的脚步,但子弹却被黑粗尾蝎甩动尾巴弹开了,“该死!”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扭过头继续跑!真是背到了极点,胖小伙心里惦记起德斯洲的美酒和女人,如果能够活着出去,他定要去享受一番,只不过这会双脚有些疲惫,体力是支撑不到那会了,突然他的右脚一个踉跄,踩到跑在前面浓眉大叔的鞋子,这一踩倒是让大叔摔了一个大跟头,直接沿着沙坡翻滚下去。 “大叔!”胖小伙伸出手想要救却扑了个空,他闯祸了,心里气的很,在这个节骨眼上,停下来无异于是将大家送到異兽的嘴里……但他跑不动了,索性就趴在坡顶上,死就死,反正也是贱命一条。 光头佬大叫一声:“快躲开!”他猛地拽起胖小伙向下冲,下一秒一对巨钳子落在两人停留的位置上。胖子讨厌下坡,因为他没有办法控制好重心,才没有迈两步,上半身便向前倾倒,他下意识的抓住了光头佬的裤子,于是两人开始滚了下去。 “死胖子……净会添乱!”浓眉大叔贴在地上的脸被烫掉一层皮,疼的他半边脸麻痹刺痛,他本想爬起来,却看见面前的沙地上插着一根玉髓棍,他用力眨了眨眼睛,仔细一看,棒头上的绿玛瑙发出了光芒!他心中暗喜,运气倒是不坏,本打算将这个消息告知他俩,谁知耳边传来嘈杂的声音,一扭过头,光头佬和胖小伙的脸已经凑到面前。 他一下被压入沙堆之中,背部突然传来格外柔软的触感,他隐约觉得不对劲,原来周围已然变成了流沙,三人还没回过神来,扑通一声,就全被吞了进去。 …… “命真大!这都不是死。”胖小伙用力甩出两巴掌,可算是将浓眉大叔给打醒了。 “下手轻点!”光头佬举着火把在检查四周的情况,陷入流沙后,三人并没有被活埋,而是落到一个寒气渗人的洞窟里。他看见浓眉大叔坐直腰板,倒是松了口气,喝上一笑:“都过来看看,多亏那只異兽,我们也算是因祸得福!” 浓眉大叔浑身酸痛,半边脸已经毁容,侥幸没有死成。他走上前,沿着火光望去,一扇巨大的冰门立在地上,只是他浑身不自在,这冰门越是靠近,就越发叫人毛骨悚然,他压低声音说:“这是……” 胖小伙嘿嘿一笑:“光明殿,八九不离十!你看立在两边的石柱上刻着的文字,那独特的纹路,不正是光明教的做派!” “先别得意,这东西不简单。”光头佬指着散落在地上的枪炮刀剑,他轮番关照过冰墙,却没能在墙上留下一点刮痕。他干考古这行当满打满算也有五年,还是第一回遇到这般离奇的防盗措施,这冰墙后面一定藏有绝世珍宝。 “这可不成,进不去,咱们不就白来了!”那胖小伙急了,他抡起一把长刀砍着冰墙,借此来发泄怒火,虽说三人侥幸逃过黑粗尾蝎的追击,但眼下的处境并不愉快,进无路,退无路,等待他们的结局仍然只有死路一条。 浓眉大叔将眼睛紧紧的贴着墙面,试图窥视里面的模样,突然一阵骇人的咕咕声在他耳边响起,有一双沾满鲜血的眼睛隔着冰墙在与他对视,仿佛就要穿过冰墙将他的性命夺走一样,吓得他连忙向后退了好几步,大叫起来:“里面……有人!” “净说瞎话,真要有人,我刚刚就会发现的!”光头佬跟胖小伙互相看了一眼,觉得这家伙经过刚刚那一摔,多半是脑震荡,再加上洞里偏低的温度,极度容易导致人产生错觉,“你先去休息,这里交给我来!” “没眼儿的猪,不信你自己瞧去!”浓眉大叔脸色难看的很,他顺势挪到胖小伙的身后,“这光明殿有够邪门的,咱们还是离开的好!” 光头佬照做,冰墙内也没啥蹊跷,火把被他插入侧边的土缝中,“我找找看是否有其余的入口,如果你不打算进去,就去找出口……” “别怕,我陪你!”胖小伙咧嘴一笑,他心想着,大叔还真是怂样,亏他工龄比自己还长两年。穴顶的碎石稀疏地落下,他抬起头张望着,突然沙土夹着一个大家伙掉下来,悬在半空的黑粗大尾勾起他敏感的神经,迅速拉着浓眉大叔一跃躲开,还戏说:“黑粗尾蝎!好一块粘皮糖!” 说来赶巧,光头佬火速取下背挎的长枪,瞄准它的头部扣下扳机,昏暗的光线掩护着子弹稳稳命中它的右眼珠子,一阵嚎叫声响彻在这个狭隘的洞里。当下寒冷与昏暗的环境对与黑粗尾蝎而言是十分不利的,越是这会就越需要主动出击,他将地上散落的两杆火枪踢到他们跟前,而自己则握着一柄长剑朝着黑粗尾蝎尾部的尖端砍去,急说:“还楞着干什么?掩护我!” 浓眉大叔接过火枪携手胖小伙,靠着冰墙朝着疯狂的扫射,他吆喝道:“你过呀!”黑粗尾蝎像是听懂了人话,落地后性情变得狂暴起来,它伸出双钳护住头部,紧接着甩动粗尾朝浓眉大叔的方向砸过去,可惜在半空中便被光头佬的利刃卸掉了! 又是一阵惨烈的叫声回荡在洞窟里面,它发疯似地扭动躯体朝浓眉大叔奔过去,见到目标又是自己,这让大叔心里那个气啊,他俯下身子蹲着,只见黑粗尾蝎扑空一头撞到冰墙上,脑袋瞬间炸裂开来! 胖小伙一屁股坐在地上,瞧着浓眉大叔躲在兽尸与冰墙的夹缝里没死成,嘴上不饶人,嗤笑起来:“你上辈子跟黑粗尾蝎结了亲家,它要这么照顾你?非要下到这诡异的洞窟里,找你麻烦!” “嘴碎!快拉我一把!”浓眉大叔身上滴落粘稠的绿色血液,突然他想起方才踩死过一只幼小的蝎子,原来大的是为子报仇,难怪一路追着三人不放!他抓住胖子的手,准备爬出来,却有一阵呲呲声传入耳朵里,“轻点声……听见没?有动静!”声音从黑粗尾蝎的头部传来,他挪开尸体,眼前的一幕让他感到惊讶,沾染绿液的冰墙居然缓慢的融化了! “真诡异!刀枪不管用,搞点血却见效果,不过这速度是有些慢。”光头佬切开黑粗尾蝎的一只足,将绿液涂抹到冰墙上,想要进去要耗些时间。 胖小伙嫌弃腥臭的绿液,便用小刀在手上割下一道口子,试试看人血的效果,谁曾想到一滴落下,冰墙顿时冒起浓浓的白烟,他兴奋得跳起:“快看,用人血更快!天无绝人之路,就死亡之海还想困住我,没门!” 光头佬满意地拍了拍胖子的肩膀,从包里取来一个空盆,两人放了大约有六百毫升的血,而浓眉大叔倒是拒绝献血,刚刚那晦气的血眼造成的恐吓还挥之不去,他是不愿意进到冰墙里的。光头佬将盆子里的血泼到冰墙上,白烟滚滚,一个低矮的冰洞出现在三人面前,小到不足三尺高,人要弯腰才能勉强进去,洞里漆黑一片,死一般的寂静。胖小伙打了一个寒颤:“我去,这洞也太阴森了吧?” “要不罢了,如果里头真有人,哪有地方给我们跑。上头交代的任务已经完成,既然找到了光明殿,要不就回去吧!”浓眉大叔敲起退堂鼓,他感觉继续向前走将会有生命危险。光头佬表示说:“要真有,那也是異兽,我们手中枪炮不少,何必惧怕!”言罢,他被拉入冰洞里去。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息,其中还夹杂着腥臭味,胖小伙在四根立柱上挂上火把,眼前顿时豁然开朗,火光照亮脚下的石板,古殿的轮廓出现三人眼前,没有堆积如山的珍宝或者古董物件,只有空荡荡的殿堂,“是这里没错了!”光头佬看着脚下石板上面印刻着一轮八角太阳,“相传着光明教的教服上就有这种图案,根据资料记载,在新世纪时期世界上出现的第一批人类就是属于光明教,他们是人类的先祖,这种图案也被后人理解为希望与美好。” “地是找到了,但这里啥都没有呀!”胖小伙无奈的叹了口气,传闻所说的金碧辉煌都是骗人的,眼前不过是一座空殿而已。 光头佬说:“这可是主殿,绝对有线索,都仔细找找看!” 浓眉大叔取下一火把,继续向前走去,穿过大殿后,出现一段百级的阶梯。胖小伙一马当先跑上去,到达顶上后大声叫道:“是个祭坛!”祭坛正中间摆放着一口石棺,石棺上刻着生僻的字体,流传至今,考古界也无人能读懂。 光头佬掏出随身的铁锹,动手要掀开棺材盖,但却被浓眉大叔制止,他脸色略显苍白地说:“停手吧!这东西看起来怪邪门的!”他的右眼皮一直跳,多年的经验告诉他,里面一定躺着危险的东西。“怕什么!”光头佬得意的咂咂嘴,这可是立功的好机会,再说方才连異兽都惨死在他们手下,这口石棺也不过一个人身大小,能为危险到哪里去?于是大殿里响起哐哐当当的声音,浓眉大叔倒没有加入两人的行列之中,他手里拿着火把在附近转悠。 胖小伙握着铁锹的手掌磨得发红,棺材盖还是纹丝不动,他缓口气,说:“我休息一下,这鬼东西给封的这么死,哪里能够打开来!” 光头佬也没法子,他双手插着腰,喘着气,这东西跟冰墙一样的坚硬……冰墙?突然一个念头闪过,“用血试试看,或许有用!”他咬破手指,一滴血落到棺材板上,诡异的一幕的出现了,血珠被石棺吸收殆尽,他大喜,拉着胖小伙一起,两人共咬破十根手指头,拼命地挤血,但棺材盖还是打不开。这时,身后传来浓眉大叔的叫喊声,两人赶过去,只见他举着火把站在祭坛后方的边缘上一动不动。 “你看什么看这么入迷?”胖小伙朝着下望去,脸变得苍白起来,成堆的白骨遮住半节阶梯,多到惊人的数量,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他不由咽了口唾沫,额头开始冒冷汗,断断续续地说:“你说的对……这地方诡异的很!” “快走!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浓眉大叔的话才说完,背后汗毛直立,一个桀桀的怪声在光明殿里回荡着,“血……”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慢慢地转过身,不看还好,这一看差点背过气去,石棺里伸出两只鲜红通体发红且透明的血手,悬在半空,蜿蜒如蛇。 光头佬胆子倒是大,他言说:“别慌,这种东西应该是伴生的植物一类,没什么大不了的,瞧见与棺材盖连着的部分没有,里面是它的根。” 浓眉大叔不敢挪动脚步,这里的一切都太过于诡异,他怀疑身后成片的骷髅与血手一定有所关联,他警惕地说道:“这东西不会攻击过来吧?” 胖小伙给他这么一说,急忙后退,脚底踩在了祭台的边缘,险些掉落下去。眼下,他们可没有退路,祭台有十几米的高度,想要离开,就只有沿着边缘,走刚刚上来的楼梯才能够回去。 随着血手的出没,空气中弥漫的腥臭味越来越浓厚。胖小伙想跑,他刚提起脚,那对血手就缓缓的向三人靠近。 浓眉大叔察觉不妙,急忙喊道:“都别动!” 但为时已晚,一只血手闪电般穿入胖小伙的身体。见到这一幕的光头佬对刚刚所说的话极度后悔,他俯身一个滑铲从地上溜过,试图钻孔隙逃走,但另外一只血手已经从他的腹部穿过,这两个可怜的人被悬吊在空中动弹不得。 紧接着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里,两人被榨的仅剩下白骨而已。血手抽离,白骨哐当撒下,落入骨堆之中! 而余下的浓眉大叔,像木桩一样定在原地,他目光失神,不知所以。血手慢慢地缠绕着他的身体,很快他的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一章 马九均的幻觉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总是期盼着你们回来,但大门外却始终空无一人。——马九均 五十三年后,安第斯洲的甘渊旁,一间破旧的小蓝屋里,马九均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屏住呼吸,左手握着十字螺丝批,小心翼翼地拧稳最后一颗螺丝钉。 斜阳照在窗前的工作台上,台上的设计图被晚间的风吹散一地,不过他倒是没有理睬,舒缓一口气,有条不紊的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 天花板上挂着两个倒钩,他一跃扯下,扣住两条机械臂后,转动脚边的操舵轮,铁链向上拉扯,将高一米四五猴形机械悬挂起来,半年来的打磨,马上就要告成。他戴上胶手套和面罩,拎起喷枪,拨动开关,油漆桶咕噜咕噜的发出声响。 马九均喜欢机械玩意儿,数十只栩栩如生的机械鸟摆放在身后的铁架上,还有其他模样的保存在隔壁的储藏室里。打从住在这里,机械,陪伴了他整整十二个年头,聊以慰藉他内心那份孤独感。一刻钟过去,他关掉开关,瘫倒在地上,一天未合眼,肩膀跟双臂酸痛不已,现在他只想好好补上一觉。 耳边响起窗外冷风的呼啸声,虽说正值七月,但近来的天气劣的很。伸手拿过充气垫枕在头下,他侧身背对窗户,就准备睡下时,地板却传来塔塔声。门缝闪过一道黑影,他皱起眉头,心中生起疑惑,难道门外有人?可这会小蓝屋里只有他一人才对,莫非……他轻声爬起,操起挂在墙上的银色铁棒,躲到门后。在门把手被扭开的刹那,他闷哼一声,抡起银棒就敲下去。 穿着牛仔吊带裤、内搭黑色短袖的少女双手捧着一个大蛋糕,嘴巴咬着彩带吹卷说:“生……”字还没吐完,她被迎面飞来的银棒吓得愣在原地,瞪大眼珠,已经来不及避开了! 一个粗狂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住手!”银棒被粗大有力的手抓住,一张大脸探到门后:“九均!你看清楚我们是谁?又犯糊涂,早就劝你别成天闷在房里,要多走走,多走走精神也好点!” 马九均抬起头一看,原来的是两个熟面孔,开心地一笑,脸上的疲惫与困顿一扫而空,赶忙将银棒挂回墙上:“乔媃、江一凡你们咋来了?都不通知我一声,我好去接你们过来呀!” “这不是要给你一个惊喜吗?”乔媃吸口气,吹开彩带,而江一凡捡起掉在地上的礼炮,礼花从筒里喷发出来,两人齐声庆祝道:“十八岁生日快乐!” 礼花飘落在马九均一头黑卷卷的短发上,实话说,他压根不记得自己的生日,每一年都是,只要有人为他庆祝的那一天,或早或晚,便是生日。合上双手,他闭着眼,心中默许:光明啊,借你十万分之一的闪耀,驱散世界的黑暗,护佑乔媃、江一凡、姑姑和姑爷的安全。他低下头吹灭蜡烛,乔媃可乐了:“走走,外面有好吃的!” 原本冷清的客厅被野花跟烛火点缀的格外温馨,餐桌上摆放的美食,江一凡拍拍胸膛,乔媃竖起大拇指,两人的模样倒是怪可爱。马九均坐上椅子,肚子不礼貌地咕噜咕噜叫着,说起来今天他忘记吃饭了。乔媃摸摸他的卷发,嘟起嘴巴说:“上次走的时候怎么说的?” 马九均呵呵一笑,她对健康问题可啰嗦了,支吾着几句,便好奇起江一凡穿着的绿色制服,走廊没灯时倒是没见着,烛火照亮他胸前的标志,两把黑剑交错抵在一轮八角太阳之前,俨然像是在捍卫光明:“一凡,你这身衣服是?” 江一凡自顾自地举着大酒杯喝葡萄酒,喝的脸都开始发红,他得意地说:“我加入陆军了!” 马九均兴奋地凑过脸去:“真的吗?”陆军是一支在全世界惩处恶人、维护正义的军队,而加入陆军是江一凡最大的心愿。 “当然是真的!赶在正式入伍前,再来见见我的好兄弟最后一面,要不,以后执行任务,说不定就……”江一凡话说到一半,乔媃斜着眼伸出手捂住他的嘴,搪塞说:“九均呀,一凡喝多了,尽在胡说,你不要理他!” “我没有关系,这是好事,陆军是那么遥远的存在,但如今一凡也是其中的一员,多棒啊!外面的世界很乱,很危险,在未来的某一天,他能够使用自己的力量去消灭那些罪恶,多好啊!这片废墟,没必要常来的,况且这次你们能够回来已经让我很意外、很高兴、很满足了!”马九均坐回椅子上,揉搓着发痒的右眼。 乔媃夺走江一凡手中过的酒杯放回桌上,示意他别再喝了,尽在破坏气氛,都也不看场合说话。突然她瞧见马九均起身离开,朝储存室走去,说是拿件东西,五分钟后回来,将一柄一尺长的乌刀放到江一凡面前:“这是姑爷临走的时留下的,你拿着,说不定日后能够派上用场,留我这就是闲置着,怪浪费的!” “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江一凡刚要拒绝,脚底就传来阵痛,他疼的直咬牙,转过头乔媃正怒目看着他,他赶忙改口:“不收下就怪浪费的……九均你就放心,这把乌刀将来会在战场上斩杀恶人,捍卫世界的安宁!” “那就好!”马九均松了一口气,他希望乌刀保护好他就足够了,上不上战场都无所谓的,“对了,媃儿,你难道也加入陆军了吗?” “没,我可没有那么厉害!不过……”乔媃话卡在喉咙里,本是打算离开时再说,既然他都问起来了,索性就说吧:“九均,你知道‘白狐’吗?”马九均摇摇头,他并没有听说过。“……其实就是类似于陆军的存在,不过是由民间自发组织起来的,有机会我可以带你认识一下的!当然你放心好了,他们活动的区域就在安第斯洲,只要一有空,我定会回来!” 江一凡一边吃桌上的烤肉一边说:“瞧你说的,怎么?九均一个人住在这里有啥问题的吗?都要回来看他?” “……不是这个意思,我这不是关心他吗?一凡你在这里瞎说些什么呢?”乔媃生气的跟一凡拌起嘴来。马九均托着下巴看着,并没有要阻止的意思,两人吵架的场景倒是跟四年前分别时没有两样。小蓝屋里面格外的闹腾,而外面的山丘却荒凉冷清,有人一手提着白色的袋子、一手托着粉色的盒子缓缓地朝此处行走而来。 “不吵了!咱吃东西!今天可是九均生日,他都没吃,你倒是吃了不少!”乔媃进厨房打开上排最靠左边的柜子,准备找来一把厨刀切一块蛋糕给马九均,但是却不知道刀具被收到哪里去了,她询问江一凡:“厨刀要放回这里,你不记得吗?如果被朱管家看到的话,肯定又要教训我们了!” 江一凡倒是无所谓:“跟碗筷放在一起,就在下面的柜子里!怕什么,反正他又不在!” 两人嘴里提及的朱管家,名叫朱哲,是唯二住在这间小蓝屋里的人,平日里主要负责照顾马九均的生活起居。他是一个严格要求别人的怪人,但凡是进入这屋子,都需要遵守他制定的令人费解的规矩,其中一条便是:厨刀必须放在上面,不能放在下面。 马九均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吊钟,此刻是晚上六点,往常这个点管家会备好食材回来做饭:“看时候,他应该来要了!”话才落下,他便听到走廊传来三下敲门声。江一凡说门被他进来时顺手反锁,“进门敲三下,得了,就是朱管家!你们收拾好厨刀,我去开门!”马九均走到门后,门一开,冷风呼呼地扑到脸上,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男人站在门外。 朱哲一皱眉头,环顾四周:“锁门?異兽来过吗?还是游荡的浪人?” “都不是,跟你说个好消息……瞧瞧是谁来了?”马九均侧过身,示意他看向客厅里边,本想看到他惊喜的表情,却没想到朱哲阴沉着脸一直盯着自己,让他反倒不安起来。 朱哲淡淡道:“里面没有人!” 马九均倒吸了口冷气,转过头,客厅漆黑一片,显得格外冷清,方才的美食、烛光、蛋糕、乔媃、江一凡统统消失不见,令他难以置信,一边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 关上门,朱哲打开玄关一侧的开关,灯亮后,客厅倒是暖和起来。他将手中粉色的盒子递给马九均,并且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去倒杯水喝,我来准备晚餐!” 马九均的眼睛肿胀、油腻,脸色苍白,或许是赶工猴形机械的原因,才导致自己精神状态不佳,他收起桌面上的乌刀,并坐回椅子上。 烧着炉子,朱哲打开上排的柜子取下厨刀,他一边切菜一边说:“我猜是你姑爷?” 马九均摇摇头:“是乔媃跟江一凡,他们十八九岁的模样,给我……准备美食,我很自然的融入进去,也不觉得奇怪!” 第二章 石门和黑煞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不孤独与寂寞,因为机械是我最好的伙伴。——马九均 青菜落到铁锅里,散发出一阵清香,弥漫到客厅里,朱哲没有停下手:“这俩名字……不记得了!” 马九均脑海中浮现出一幕,大约是在五年前,他在甘渊发现倒在浅滩处呼吸微弱的两个孩子,他们穿着一身破旧的白色衣裳,手脚还铐着铁环,环上的铁链已经断开。他慌慌张张地跑回小蓝屋,一路大叫:“哲叔,不好了!有水鬼!” 朱哲闻声赶到现场,冷静地说:“这是人!” 他转念一想也不对,甘渊是一片辽阔的海,海里住着凶猛的異兽:“可是……里头的異兽不会吃了他们吗?” “人挑食,異兽也挑食,记得,脏兮兮的食物吃了要倒胃!”朱哲将俩孩子带回屋子里疗伤,幸运的是他们都顽强的活了下来。 马九均试图了解两人会沦落至此的原因,但无奈他们记不起以前发生的事。他提出收留这对可怜的孩子,朱哲也没反对。 时间过去大约有一年,某天他一早醒来,发现床头放着信,信上写道: 小九……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了。过往的记忆在脑海里浮现,每到夜里我们都要被恶梦折磨,仿佛有千把利刃插在心头上,痛不堪忍!很抱歉未能跟你好好告别,感谢你和哲叔这一年来的照顾,愿光明照耀善良的你,有缘再见!爱你的乔媃和江一凡! 信还被保留在工作台下的抽屉里,自那后马九均便再没见过两人,也不知道如今他们身在何方。 “再发呆,菜可就凉了!”朱哲解下围裙,手里拿着一盆小碟走到餐桌旁。 马九均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面前摆放着三菜一汤,分别是黎蒿炒腊肉、三色炒虾仁、糖醋鱼块和玉米排骨汤。他瞧着手中的粉色盒子,问道:“里面装的是啥?” “蛋糕!” 马九均将盒子里的蛋糕取出来放在桌子上,他拍拍脑袋,这是十年来管家第一回给自己买蛋糕,大大疑惑:“哲叔……不会连你也是幻觉吧!” “幻觉中可吃不上一口管饱的饭!”朱哲手中的小碟子装着姜黄和椰子油调和成的黏液,他点了一滴在马九均的额头中间,说:“降临于这个悲哀的世界并不值得庆祝,不要误会,今儿是你迈向成人阶段的重要时刻,吃下这顿晚宴,挥手告别过去的童稚后,你便是一个成人了!” “成人……”马九均倒没有想到今天还是如此特殊的日子,不过他并没觉得自己不是孩子了,“有礼物吗?以前姑爷会在生日的时候给我送。” 朱哲琢磨了一会,才说:“你要什么?” 马九均拿起筷子夹块腊肉放到嘴里,他也不缺啥,只是始终对废墟外面的世界感兴趣,他轻声道:“可以离开这里吗?” 朱哲随即脱口而出:“不可以!” 马九均有些许不悦,他都在这里关十余年了:“不是……都成人了还不可以离开吗?” 朱哲态度强硬地说“外面危险,换一个!” “切!”马九均沮丧地埋头吃起饭来,这晚宴管饱也没啥用,吃的他心里怪憋屈的,“礼物的话顺便都行!” 他还记得有一次朱哲说过,只要等到长大成人就能够离开这里,所以他对于十八岁的生日的到来十分期待。但朱哲食言了,他讨厌食言的人。 “礼物我迟些再给你!”朱哲拿来厨刀将蛋糕切成八块,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叮嘱:“你明天待在屋里别出门,知不知道?” 马九均没好气道:“连门都不给出?” “在东面的瓦砾堆里,我刚刚买东西回来的时候,瞧见有三个形迹可疑的浪人在烤火取暖,还不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所以你在家里待好,别随便乱跑!” “知道知道,我又不是一个孩子了!” “那就好,从明天开始,作为一个成年人,”朱管家放好厨刀,解下围裙,“你需要学会管理生活,做饭、洗衣服、清扫屋子……” 马九均自顾自的吃,心里好生埋怨:真是啰嗦! 夜深,无月,小蓝屋外狂风怒号,紧闭的玻璃窗咯吱咯吱作响。 回到工作室,马九均站在猴形机械前,械甲上的油漆早已干透,他从抽屉里面拿出来一张硬卡,卡到它胸口的空槽中。卡片上工整地写着两个字,作为猴形机械的名字。给它起名是必要的,因为闲来无事时,他可以叫上一声,也可以诉说一天发生的大小事。 “如果那不是幻觉该多好!”对着冰冷的机械,他不禁一声感叹,“不知道他俩过的还好吗?”今夜他居然觉得些许孤单,不见那幻觉倒好,见了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困在这片废墟里整整有十二个年头,说不想出去是假的。他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瞧瞧,想要去找乔媃跟江一凡玩,想要知道姑爷和姑姑如今是否安好。可想也白想,无论跑到哪,朱哲都会将抓他回来的! 到卧房里搬来被褥和枕头,他就地躺下,每当心中存有困扰,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加紧进入下一轮机械的制作。花费一周构思新的设计,一个月绘制机械设计图,最后数月煅烧与拼装零部件等。只要陷入绞尽脑汁的漩涡中,哪里还有时间考虑外面世界的缤纷多彩! 马九均呆望着天花板的眼睛略显无神与呆滞,睡意很快席卷而来,他缓缓地闭上了眼…… 咔咔! “好吵!谁呀?” 轰轰! 金属质感的摩擦声犹如海水般将马九均的耳朵浸没,他扑腾一下坐起来,捂住耳朵,大叫了一声:“这是什么怪声音?” 他抬头向上看去,不由咋舌,这里不是小蓝屋,而是一条幽深的狭道,立在两边的不是石墙,而是层层堆叠的凹凸不平的铜板。板上的阴暗处,隐约可以看见数十只鸟的身影,怪叫正是从它们的嘴里发出来。 但细听,哪里会有鸟发声如同金属般刺耳,他心里瘆得慌,莫不是遇到異兽了?突然嘈杂声移动起来,鸟群扇动翅膀一跃而下。 马九均一哆嗦,忙揉了揉眼睛,它们的躯体由机械构造而成,在胸腔的位置,有个圆圈,圈中刻着不同的数字。他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眼前根本就不是什么異兽,那独特的标记方式,正是他制作的机械鸟。 还没搞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为何机械鸟也在?为何它们还会动?几秒的功夫,他便被鸟群团团围住,他不敢动,生怕被它们攻击! 胸前标记着数字0的机械鸟停在马九均的肩膀上,它并没有啄食爪子下的脖颈,反倒是唇齿发出嘎嘎的咬合声,像是在跟其余的机械鸟交流一样。他想要搞明白它们谈话的内容,但这声音如同鸟语般,他是一句没有听懂! 大约两分钟后,嘎声止住,面前的机械鸟向两边退开,让出一条路,似乎在示意马九均往前走!他咽了口唾沫,见没有危险,便爬起身来。 狭道里黑黝黝的,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他一边小心地挪动脚步,一边在心揣摩着逃跑计划。0号机械鸟应该是鸟群的头头,说不定只要抓住它,就可以找到离开的方法。想到这里,他心一横,果断下手,一把抓住肩膀上的玩意。 机械鸟没有反抗,直接被他的左手逮住,他暗自高兴。突然,青光闪烁,只见一扇古老的石门立在十米外,紧接着一个鬼魅的黑影带着煞气从石门后探了出来。 谁愁一眼黑影,都知道这家伙绝对不是人,往前走果然有问题!马九均瞪大了眼,脑子里一片空白,抓着0号机械鸟的手也松了开来。 0号机械鸟飞起来,啄住马九均的衣袖口,示意他继续向前,但此刻他没这胆子,他只想逃,逃离这个鬼地方!可奈何身体不受自己控制,怎么都无法挪动,一股怪异的力量将他朝门所在的方向扯了过去。 黑影发出一阵咯咯声,马九均被定在石门前。他注意到石门上刻着一些古老的文字,晦涩难懂,但他似乎在哪里见过,有种熟悉的感觉。 0号机械鸟从后面托起他的左手,再托起右手,马九均低声说:“要我推开这扇门吗?”它点了点头,这灵性的模样让他非常吃惊,难不成这小家伙能够听懂他说的话? 望着石门,他轻轻吸了一口气,再缓缓的吐出来。大脑转过十秒,他快速地梳理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一路走过来机械鸟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虽然突然冒出来的黑影着实吓人,但这怪东西身上并没有杀意,所以……马九均没有犹豫,选择相信机械鸟,他将双手贴着石门,用力推开! 门里散发出青色的光芒,光瞬间将他笼罩起来。突然他下意识的回头,光照亮的狭道里,他瞧见了成群的机械……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马九均看到了天花板,他摇摇有些昏沉的脑袋,反倒是轻吐一口气,还好刚刚的一切都是一场梦而已。 月光照在地板上,墙上的时针指着数字十一,原来他入睡不过三个小时。一阵冷风呼呼地吹着裸露出来的肚皮,他打个寒颤,望向敞开的窗户,心里纳闷:这窗是何时开的?他走过去准备关掉,突然,窗外五十米远的小白屋台阶上打开的门引起了他的注意,一股恐惧涌上心头! 小白屋以前是姑爷住的,在姑爷离开以后,那大门便一直锁着。如今会打开,那极有可能是今夜朱哲说过的,出现在这附近那三个可疑的浪人干的。他心中燃起一团怒火,但凡有人敢打那间小白屋的主意,即便是危险的浪人,他都不会轻易放过的! 他操起墙壁上的银棒,冲出了房间! 第三章 八角太阳和古书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不喜欢被人算计,也不喜欢算计别人。——马九均 过道上的灯已经熄灭,马九均轻声地挪动手脚,生怕小蓝屋中也有浪人潜入。 他提防的浪人,是一个庞大的散群,没有固定居住地,长期活动在安第斯洲各地,以乞讨的形式向人索要食物与钱财。 朱哲说过,遇到浪人就赶紧打发走,因为他们性情多变,如若被惹毛,凶狠起来堪比異兽! 这些说辞不过是警戒小孩的把戏,毕竟人哪里干得过異兽呢!浪人确非善类,可他纳闷,若是来乞讨,直接敲门不就好了。 过往也有遇到过登门的浪人,但像这样半夜偷偷摸摸的还是第一回,莫非……不是为食物与钱财而来的? 想到来者不善,他变得警惕了些,看来在行动之前,还需找人帮忙。眼下对方有三人,真要爆发冲突,自己哪是对手。 朱哲的卧室就在存储室的旁边,他往左手边走去,来到过道最里头的房间前,轻声地说:“哲叔!你睡了没有?我有事找你!”见没有人回应,他敲了敲门,但门并没关,咯吱一声缓缓地被推开。 此时卧室空无一人,他不由地咋舌:“关键时候,哲叔跑哪里去了?” 他悄悄地溜到客厅里,看到紧闭的大门,便松了一口气,屋里暂时算是安全的。侧过身,他扫了一眼凌乱的餐桌,上面居然还有没收拾干净的剩饭菜! 饭后必须立即洗碗,这是哲叔定下的规矩。眼下,这碗还搁着没洗,说明一定有事让哲叔抽不出身!他握紧银棒,咬着嘴唇,夺门而出,心想:“不妙,哲叔有危险!” 漆黑的天空悬挂着一轮圆月,皎洁的月光倾泻于起伏不断的小山丘上。 马九均耐心地匍匐于丘顶,三刻钟过后,四周除了飒飒的风声外,没有任何可疑的动静,也不见朱哲身影,更别提所谓的浪人!他寻思着进屋偷东西不应该无声无息的,莫不是进去睡觉不成? 小白屋的大门口有三级台阶,他屏住呼吸,一溜烟的功夫便躲在台阶旁。 他似土坡鼠般探出头,木地板积累着浓厚的沙尘,上面有三个大小不一的脚印,果然,浪人来过这里! 沿着脚印移动的方向,他望向玄关里,却疑惑为何印迹在进入大门的瞬间便断了!抬起头,一股夹杂着物品陈旧多年的异味随风迎面吹来,他猛地一吸,肺部一阵难受,不由地咳嗽起来! “该死!这屋里怎么会有风?”他捂住嘴巴,使劲憋住,但咳嗽声已经沿着走廊传到小白屋里。 潜伏在周围时,他留意过两侧的窗户,都是紧闭的,按理来说应该是风从外头吹到里头,但现在的情况确是相反的!想到这,他汗毛直立,这阵怪风有问题! 他握紧银棒,双腿不断地颤抖,生怕里面蹦出危险的浪人来,逃避的念头一闪而过。 但……哲叔可能就在里面,真要是浪人自己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咬咬牙,管他是浪人还是異兽,他大叫一声:“我……已经看到你了……赶快出来!躲着算什么本事!” 一通喊叫过后,屋里回荡着马九均的声音,却不见有人回应!他不敢泄气,提着胆子迈入玄关,玄关一侧的开关年久失效,但没关系,他按下左手手腕上改装电子表的开关,表面如同灯泡一般亮起。 灯光照过客厅和厨房,始终不见人影,他依靠着墙壁坐到了地上,叹了口气说:“原来没有人,搞得我一直提心吊胆的!” 气还没呼完,突然一道青光闪过,他一愣,揉眼片刻,那光已经消失不见。马九均皱着眉头,想起在梦中初见黑影时的那道光芒,竟与这青光有几分相似!直觉告诉他,按照梦境的遭遇,继续往前走肯定有问题! 突然,过道上的怪风刷的一下停住,整个屋子安静的十分诡异! 有风奇怪,没风也奇怪。今天怪事连连,下一秒有鬼冒出来也由不得马九均信了!果然,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低鸣声响起,如同深渊中爬出的鬼魂一般叫得凄惨。 他浑身冒冷汗,声音是从走廊转角的房间里传出来的,而那正是姑爷的书房! 他硬着头皮走到门边,将耳朵贴在门上,里面却没有任何声音了,只有门缝中窜出冷风,大腿上的四袋工装裤被吹得鼓鼓的。 遇到不敢做,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有一个办法,能够给他十足的勇气。他将右手放在胸前,低声呢喃道:“一切顺利!” 随后,他猛地一推,门开启的瞬间,一股强风犹如一个巨大的巴掌甩在他的身上,将他重重的砸到墙上! “我就知道……”背部的疼痛让他在过道躺了好一会儿,原来怪风不是消失了,而是在门后伺机埋伏着,等哪个倒霉蛋一开门,就狠狠地来上一下,有够人好受的! 马九均勉强抬起头,正看见一本古老的书悬浮在桌上,而怪风绕在四周,似乎是在保护着它! 月光透过窗户照进这间不足十五平米的书房里,他忐忑地走进去,背后满是虚汗,仔细地检查各个角落后,并没有发现哲叔的身影。 为避免被人偷袭,他还特地排查了剩余的两个卧房,最后得到一个结果:小白屋没有人。 他松了一口气,门口的脚印让自己误以为这屋里有浪人,现在看来他们应该是先一步走了,碰巧没有撞到一起而已。 回到书房里,他拨弄着卷发,来回渡步,思索怪声和青光的来源,既然房间没有人,哪里又能够发声呢?期间他不敢去触碰那本古书,地上散落的笔、拖鞋、字典、水杯等都是他测试怪风威力的实验品,结果无疑是像他开门时的遭遇一样,都被弹飞出去。 胡乱捣鼓一通无果后,他只有将现场恢复原样,碰运气看是否还会产生怪声,门被带上,自己则贴墙壁站着,静待五秒后,房间再次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低鸣声! 马九均锐利的眼珠子打转了一圈,他迅速走到门边,一来一回的地开关门,低鸣声随之一响一合,他高兴地喊道:“小意思,原来不过是唬人的小把戏而已!” 不妨假想书房是口腔,门缝是中间留了孔隙半拢着的双唇,房间里不规则摆放的物品就是大舌头,关上门,桌面上的怪风向外吐气,借助于唇、舌通过气流而发出声音。 怪声寻到了原因,至于青光,他老琢磨不透,或许是什么奇怪的異兽,类似于萤火虫能够在尾部发光的! 他猜测二者是姑爷不愿意外人进来而设置的手段,只不过……古书躺在怪风的旋涡之中,他纳闷,难不成姑爷是在保护它? 在脑海里面搜索久远的记忆,他对这本古书并没有印象。罢了,瞎揣测姑爷做事的目的,无疑是白费力气,当年他没唠一句话便消失不见,留下仅有八岁的他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废墟之上,哪里也不允许去,十年来他也没想明所以然! 小白屋的情况等找到哲叔的时候再来解决,他打算到外头再找找,刚迈起脚,那桌上的怪风突然跃起,一把将他给罩住。他下意识伸手试图逃离,但指尖瞬间被刮出一道血痕,这会,四面皆已无退路! 他心想这怪风怕不是要动手宰人了吧,吞咽了口唾沫,他颤颤巍巍地举右手说:“我认识姑爷……有话好商量!” 不知道是话起到了作用,还是姑爷的面子大,只见刹那间怪风便消散开来,皎洁的月光直落在脚边,整个房间变得格外的透亮、格外的安静! 没想到说自己认识姑爷还挺好使,他放下手,刚想离开,突然觉得手掌有东西,低头一看,那本古书居然出现在自己手里!他左右凝望,怀疑真是有人恶作剧,敢情触碰古书就是解除怪风的开关呗? 他叹了口气,怪风过后,又来本怪书。书大约有两厘米厚,封皮是淡褐色的牛皮纸,正中间印着一个轮廓模糊的暗红色八角太阳! 这东西……他记得陆军标志上也有,不同的是,这八角太阳的颜色像鲜血一样,怪诡异的很! 他好奇地翻开到第一页,上面空白一片,啥也没写,接着往后翻,后面的纸张却像是被胶水黏住一样,怎么掰都掰不开。 还真是奇了怪?这书有问题吧!就在马九均诧异之时,空白的第一页散射出青光,原来是躲在书页里,害他以为是異兽在作怪。光迎面而来,他见情况不妙,但根本来不及躲避,忙大喊:“又来!这一晚都多少次了?” 他只感觉脑袋充斥着耳鸣嗡嗡的声音,眼睛险些被闪得失明,等青光褪去,再次睁眼的时候,周围竟是一个纯白色的世界。 与夜里睡觉时梦到那条昏暗的狭道不同,他确定这里不是梦,因为被怪风撞到墙上的背部还在隐隐的阵痛。 他想起哲叔以前督促他学习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书中自有黄金屋。说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莫不是来到书的“黄金屋”里?但这里一无所有……不对,他摇了摇头,心里盘算起第一次见到虚幻的乔媃和江一凡、第二次梦境里的机械鸟和黑影,那么这次必定不会这么简单。 环顾四周一圈,果然,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一扇缠绕着铁链的巨型石门! 第四章 石门和白煞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总算是又见到了你,即便是虚假的也很开心。——马九均 “又是石门!”马九均下意识的后退两步,并在心里默念着一切顺利,这阴魂不散的东西出现就准没好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顺着石门上弯曲的纹路看去,其上铭刻着一个个古老而又神秘的文字,仔细揣摩,他总算是想起在哪里见到过,就是在姑爷的书房里! 姑爷以前是做文字研究的,在这里度过的两年时间里,除了陪他玩耍之外,便是终日关在房间里潜心专研。只可惜马九均并不知解读的方法,因为姑爷离开时将所有相关资料一应焚烧,“都是些垃圾!”这句是姑爷的原话。满是笔记的纸张变成一缕缕黑烟,现在回忆起来任然记忆犹新,姑爷一边烧一边留着眼泪,他一再对年仅八岁的他叮嘱道:“衡儿,无论过去发生如何悲伤的事情,都要好好的活着!”(马九均的小名叫做衡儿。) 大人的做法总是让人捉摸不透,他遵守姑爷的要求一直生活在这里,倒也不觉得哪里悲伤了。反倒是今夜让人恼火,接二连三的将他卷入一些莫名其妙的鬼地方去。 他从裤袋里拿出笔和纸,准备将石门上的东西都临摹下来,回去好好研究一番,说不定就能知道搞明白这石门究竟是何物了!突然嗤嗤的几声从上头传下来,他忙抬头,只见到一个留油腻的大背头、穿着格子衫的男人坐在石门顶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男人俯视着马九均,开口说:“真是迟钝,来的怕不是傻子吧?我坐了半天,不开口,你都注意不到我!卷发小毛孩,报上你的名来?” 马九均激动地喊道:“姑……爷?”他揉揉眼睛,那张死鱼目眼再搭配上大背头,虽然十年未见,但他肯定这就是姑爷! 他继续说:“姑爷!你是姑爷吗?我是马九均呀!马衡!衡儿?你不记得了吗……” 这位被称作姑爷的男人,似乎想起了什么,一跃从数十米高的门上跳下,落到马九均的跟前:“哦……衡儿,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这卷发我有印象,只不过多年未见,我一时间没认出来!” 他抱住了姑爷,眼睛里面满是相逢时的欢喜,心里积压了很多话想要说,但眼下如何离开这里才是关键,他牢牢的抓住姑爷的手,这一次说啥也绝不会让这个男人走:“姑爷,你知道要怎么离开这里吗?” 大背头露出不易察觉的浅笑,脸上却装作愕然,他指着巨门上的铁链,略带叹息的说道:“我被困在这里多年,只有破坏铁链,打开石门,我才可以离开!” 马九均明白姑爷被困在这里其中必然有诸多缘由,但现在不是细问的时候,忙说:“姑爷,你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大背头抬了拍他的肩膀,指着石门上凹陷的纹路,低声说:“咬破你的手指,滴一滴血进去,石门自然就会打开了!” “就……这么容易?”马九均还以为需要用上扳手剪断铁链,或者用焊具熔断,这样倒省下不少麻烦,“这不难,姑爷你等着,我马上把门打开!”他撸起袖子朝着石门走去。 大背头难以掩饰内心的喜悦,满意地笑着:“快去,卷毛小子,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会会外面的世界了!”话音刚落,突然一个拳头落在他脸颊的右侧,在哀嚎声中,他的身体翻滚了两圈,四肢摊开,平躺在地上,他怒不可遏地吼道:“卷毛小子,你找死是不是?” 马九均平静地站着,眼神冷漠,淡淡地说:“你是谁?” 大背头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无缘无故居然被打了一拳:“你敢动手打我?我可是你姑爷!” 马九均这辈子最讨厌的便是被人欺骗,还是以他最爱人的模样欺骗自己,这点无论如何他都无法接受,他吼道:“别骗人了,姑爷可从来不会叫我卷毛小子,你究竟是谁?为什么假冒姑爷?” 大背头双手撑在地上,仰头大笑,说道:“还是有点脑子的!既然不想看想看的,那就睁大眼睛看好了!”他身体的轮廓逐渐变得模糊,皮肤与衣服融化成为一团白色的黏液,悬在空中来回地飘,一边发出“嗤嗤”骇人的笑声,“我叫白煞,是看守石门一条可怜的虫,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借别人的双手打开那扇石门,找回虫子的自由!哎呀,谁把我阴险的目的泄露出来?既然是我!怎么办?我好担心呀!嗤嗤,我好担心呀!” 马九均没说话,也不轻举妄动,这个叫白煞的家伙兴奋的异常,莫不是在这里关得性情都扭曲了?至于那扇门,他是绝对不可能去打开的,谁知道后面蕴藏着什么恐怖的东西! 白煞将没有五官的脸怼到马九均的面前,随后脸的正中间裂开一条缝,缝张开,竟是一张大嘴,大嘴吐出血色的舌头,而马九均看见舌尖后长出一颗大眼珠子,顿时头皮发麻、双腿瘫软下来。白煞装着“爱护弱小”的样子嘲讽着马九均,说道:“卷毛小子,卷毛小子,卷毛小子……你不是很威水的么?快去把门给我打开!” “你话还真多!开门你就甭想了,要开自己去!”马九均虽然害怕着这家伙,但极其不喜欢受人要挟,哪怕是…… 白煞裂开大嘴叫喊:“哪怕是死,你也不愿意吗?” 他伸展双手,一呼吸间,只见数百只半截长握紧拳头的手臂将马九均团团包围,“卷毛小子,这里可是我的地盘,想活命就按照我说的做!” 马九均额头上冒着冷汗,眼前的这家伙绝对是个怪物,他颤抖着声腔说:“可怜虫,你……想要出去……就还不能够杀我,你一个人可没法开门吧!杀了我,你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关到何年何月!” “找死!”白煞见他还耍嘴皮子,操纵拳头如雨般落下。马九均眯着眼,双手抱头,趴在地上,等待死亡地降临,但耳边却传来了金属移动的声音,期间嘈杂着一阵惨叫声。他抬头望去,铁链像蛇一样蜿蜒而来,迅速将白煞牢牢地缠绕住,链头一扯,整个白色的身影被重重地甩到石门上。 “看来束缚你的东西还挺多!”马九均后退几步,呼出一口气,头上的拳头随即消失不见,他站起来,“我之前好像见到过你,但印象里……你应该是黑色的才对?” “你说的那家伙叫黑煞,原来你们已经碰过面了,我猜你们没说过话,毕竟那家伙可是一个哑巴。”白煞拼命想要挣脱开拉,他暴躁地说,“我本就是白的,这代表着纯洁与高尚,卷发小子,可别拿我跟那种污浊的东西相提并论!” 原来是两只不同的怪东西,而且关系还很糟糕。马九均琢磨着白煞虽被困住,但长留危险依旧很大,他要想法子离开这里。在石门附近兜转了一圈,左看右看,并没有找到一个可以逃离的通道口。 白煞不耐烦地说:“地上是有好吃的吗?你在我面前转的我都头晕了!” “只要你告诉我离开的办法,我就停下来!” “离开?随时都可以!瞧你那样,这里是精神世界,你现在是精神体,肉身并不在这里!” 这说法倒是新奇,马九均半信半疑,莫非这又是梦?他试探地问:“办法是什么?” 白煞再次试图挣脱铁链,却于事无补,没好气地说:“想着‘离开’就可以了!” “就这么简单?你怎么这么好心直接告诉我方法,你是在盘算如何让我开门吧?” “我最讨厌的就是暗里算计别人,那是黑煞才会干的事情。你也看的到,我全身都动不了,被绑在这上面可不好受,我真是可怜啊。再说我又伤不到你!” 哲叔说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马九均咬牙堵一把,将就试试,他闭上眼睛,“离开”两字从嘴巴准备流到大脑里,这个时候,白煞突然大叫一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卷毛,你等等!别走,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很快,不耽误时间的!” 这称呼听得马九均心里痒痒的,他看到缠绕在白煞身上的铁链勒得很紧,几乎要硬生生勒成两半了,他啊了一声:“什么事?开门的话就免了!” 白煞张大嘴巴,舌头上的眼珠子瞪得老大:“你是不是……要找你的姑爷?” 马九均眼睛里冒着光,十年来他可是第一次听到有人面前提及姑爷,更别说知道姑爷下路的家伙了(即便眼前的白煞极其像大骗子),他顿了顿说:“是!是!你知道他在哪吗?你和姑爷是什么关系?” 白煞话开始说不利索,勉强吐出了关键的几个字:“按照……书……八角太阳……指示……可……找到……” 马九均冲过去想把铁链掰开,让他细细说来,但脑袋毫无征兆地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整个人无力地瘫倒在地上,眼前的白色世界被黑暗笼罩,他眯着眼,逐渐昏睡过去…… 晨光透过窗户倾泻在工作台上,一只鸟儿停在窗沿的墙边,一声剧烈的震动将它惊走。 马九均再次睁开眼,映入眼帘是熟悉的天花板!他勉强地坐起身,摸了摸脑袋,额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砸到,肿起一个小包。“不会又是梦吧?”他心里还在纠结着白煞说的话,明明已经快打听到知道姑爷的下落了,就在他以为梦总归到关键时刻就会断片的时候,他看到枕头旁边立着本古书。 这时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怪异之感,突然古书挪动起来,从书上发出一个声音,咬字很清晰,传到马九均的耳朵里。 这个声音说道:“你好!我叫乌巴里!” 第五章 会说话的古书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就是不回答你的问题。——乌巴里·因散 “我叫乌巴里!”古书逐个咬字,清晰地说道。 马九均吓得缩到角落里躲着,昏沉的睡意瞬间消失,他抱着被褥挡住自己的头,仅露出一只眼睛打量着它。 乌巴里立着地上,与他昨晚见到的不同,封面上多了一张小嘴、两颗眼珠子,额头上顶着令人胆寒的暗红色八角太阳。 马九均确定自己的双耳没有毛病——它会说话,仿佛像是活过来般,而且还说的是人话,真是不可思议! 遇事先别慌张,他安抚着焦躁的心,试图跟上搅乱内心的快节奏,还好以前就被哲叔打过预防针。 在哲叔的带领下,怪异的事他已经品尝过不少了,西边甘渊里的超大型嗜血鲨,北边甘山里的凶猛长舌蛙,前者直接成为童年的阴影,后者险些夺走自己的小命。 虽说都是见过“蛇拉屎”的人,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唯独这会说话的书,还真是第一次见,难免不慌了手脚。 他想到两个来解释“书会说话”的猜想:第一,这本书其实是異兽,属于极其罕见的品种,不仅拥有非肉身的躯体,还能够掌握人类独特的言语技巧。 但这个猜测站不住脚,他读过哲叔买来关于记载異兽起源的史书,最早可追溯到新纪元300年左右。世界各地陆续出现了异常生物伤害人类的事件,这些生物拥有庞大的体型与极强的破坏能力,被人统称为“異兽”。 異兽,异于兽也!但前提是野兽,有血有肉的才叫野兽。他曾经在小蓝屋的杂物房里,找到过姑姑收藏的一个名叫“高宝罗·凡”的画师所作的《異兽图鉴》,其中有世界各地绝大多数異兽的画像,他都一一看过,长了印象,哪里有书本模样的怪东西。 第二,这本书被人动过手脚,昨晚他记得自己明明还拿起来琢磨过,很普通,也不见得那会它能够动。再者自己又是如何回到这个房间里的,他一点都不记得,总不能梦游走回来吧? 他仔细一想,不排除有人耍把戏!例如利用发声装置跟远程遥控的技术。但这方圆十里都没有一个外人,昨夜徘徊在附近的浪人也没被他瞧见……突然他发现端倪,因为浪人的消息是从哲叔嘴里说出来的,平日里哲叔作为管家也没少给他找“乐子”,加之这片面之词根本就无从验证真实性……莫不是哲叔搞的鬼? 马九均清了清嗓子,用力吼道:“哲叔,我要死了!快来救我!”声音穿透厚实的墙壁,传到走廊,经过客厅,穿过大门,沿着小土丘往上爬,惊扰了正在采蜜的野蜂群,它们停下劳作往东边飞去。 “因散!因散!”乌巴里用轻松的口气说:“不用喊了,我都检查过,外面没有坏人!”它一跃御风飞起,在工作室里乱窜,像一只许久没在树上攀爬的猴子,模样很是调皮!“因散,真是奇妙!我想一直飞下去,直到浑身都没了力气为止!” 马九均的目光不敢从书上挪开,眼下无人应答,他便可以排除哲叔作怪的可能。但情况已经朝着麻烦的一边发展,只能按照第一个猜想,将乌巴里暂定为異兽,极为特殊的那种。说来让人难以相信,他能够在乌巴里身上感受到生命的迹象,这家伙有名字、懂“检查”、会“分坏人”,配合说话的口吻,竟跟人类如此相似。按例異兽一贯都凶猛厌人,可他分析乌巴里说话的语气,倒无敌对的意思。 乌巴里悬停在沉默的马九均面前,打断了他的思绪,轻声地说:“因散,你怎么都不说话?”它瞪着眼,黑色瞳孔里不掺杂任何杂质,净如孩童一般。刚开始没有感觉,现在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仿佛马九均跟乌巴里已经相熟多年,他平淡地回问了一句:“因散是谁?”语气间竭力掩藏自己的不安,说起话来不敢不小心,他生怕惹怒了乌巴里,毕竟还没有搞清楚对方的来历。 “因散就是因散,是我的因散!”乌巴里乐呵呵地黏贴在他抱紧的被褥上,心情很是愉悦,“给予我向这个虚无的世界表达存在的因散,让我触摸附着在万物上脆弱的生命,驱散世间所有的不公,直到光明笼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用我额头上的八角太阳起誓,永远追随你、保护你,我的因散!” 这段突如其来的誓言与不对等的关系让马九均听得一阵玄乎,这家伙还神经叨叨的不知在乐乎啥,他莫名感觉到怀揣恐惧的自己与之一对比,显得就是个傻瓜。他着实沉不住气了,背靠木门一脸疑惑与不满地说:“我叫马九均,不叫什么因散。如果是为昨夜闯入书房打扰你休息而来声讨我的,我承认确实鲁莽了些。但你究竟是谁?为何会出现在姑爷的书房里?熟悉的人我记得的就那么几个,可没有一个叫乌巴里的。” “你凶我?”乌巴里的语调蔫了些,热情被泼了一盆冷水,换谁都难免不失落。它摆着一副委屈的模样,飞到工作台上,躺着不动,沉默十秒后,才老老实实地回答马九均的提问:“我叫乌巴里·因散,这个名字是姑爷给我起的——我很喜欢。现在是多少年?(马九均说是1934年。)那也就是说……九,不对,已经过去十年了,具体的日子我记不清,姑爷临走前,将我留在了书房里,还嘱咐说如果某天有人要去找他,书里会提供线索的。(马九均惊讶原来它居然和姑爷有这种因缘。)姑爷人很好,只是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他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听完它的一番解释,马九均突然想起被绑在石门上的白煞也说过相同的话,如果想找姑爷,可以从古书中挖掘信息。 他露出一抹微笑,身体每一寸肌肉如同体验全身按摩般舒适,将心头悬着的巨石切掉半截,此刻格外的宽心。 姑爷他肯定是会去找到,实话说,世界不太平,报纸上的新闻三天两头也没少渲染废墟外的残酷与混乱,期间他也不断的拜托哲叔去打探姑爷下落,结果都是一无所获。他一度都以为十年了无音讯的姑爷,可能已经……没了!然而,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往好点想,姑爷一定还生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许是出于难言的原因不能够回来吧!但没有关系,他是懂得变通的,既然姑爷不能回来,那么他可以去找呀! 回忆起小时候与姑爷、姑姑在这里度过短暂的两年,时间不长,但马九均却十分的快乐。他渴望能够回到那个有人陪伴的午后,三人一起躺在小土丘上,一边观赏着从甘山落下的斜阳,一边在柔美、多彩的晚霞衬托下品尝着甜美的茶点。他们已经是无可替代的存在,是世界上于马九均而言最亲、最爱的人了。想到这,他迫不及待的期望着相逢那天的到来。 乌巴里侧身翻开书的第一页,本该空白的纸上赫然写着“乌巴里·因散”五个隽秀的大字。他靠近细看,伸手触摸字体的纹路,果然与姑爷的字迹一模一样,看来它并没有骗人,姑爷早就留下了线索,定是预料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 但眼尖的他发现有古怪的地方,明明书皮与纸张都已经泛黄(部分有变脆的迹象),为何这五个字看起来还像刚写上去的那样,根本没有藏匿十年的老旧感。他准备研究一下上面的墨水,但乌巴里可受不了被他如此抚摸,书也是它躯体的一部分,挠起来也痒的不得了。它从马九均手下折腾开来,还以为是他在折磨自己,便没好气地说:“如果因散讨厌我,那就解除能力吧,不要这样玩弄我!” 马九均被它说的这一句话搞懵了,忙说:“解除能力?什么意思?” 它转过身,生气地问:“因散是在装糊涂吗?” “你看我像是装糊涂的人吗?”马九均摆着一副认真的模样,每次琢磨想不透的事物,他都会十分较劲,就像是在攻克机械制造的难关一样,“再说我也没在玩弄你,我是诧异那几个字体为何新的像是刚写上去的一样……” 确实没说谎,它不用看就知道马九均说的是真话,等会,它想起一件关键的事情,忙打断他的话,说道:“因散……你之前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是一本普通的书,是这样没错吧!”马九均点点头,与一本会说话的书相比较,之前的怪风、青光、白煞确实普通。“莫非你……不知道我为何什么会说话吗?” 马九均很自然地说出自己的猜想:“知道,你是異兽!只不过是属于比较独特的那种,我也是第一次见,即便是在甘山、甘渊,也难以找到第二个能够说话的異兽出来。” 听到異兽两个字眼,乌巴里反倒乐乎起来,对他道:“嘻嘻,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感觉你一直提心吊胆的,我还特地去排查了周围的情况,原来我才是让因散一直戒备的原因呀!” 他微微皱了皱眉头:“我说错了吗?” 乌巴里冷冷道:“我不是異兽!” 第六章 马九均的異能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有强大的能力又如何,我依旧为不能见到你而闷闷不乐!——马九均 听到它的回答,马九均突然愣住,瞪大眼睛,除了異兽,他根本找不到其他原因来解释为什么书会说话,一下他为之语塞,支吾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不到几秒钟的功夫,他就恢复了正常,惊讶地问:“那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嗯……说不清楚,直接演示一遍你就知道了!”乌巴里果了片刻,马上飞到墙边的架子上,推下一只站立的机械鸟。 马九均踉跄的过去接住,标记在机械鸟胸口的数字是零,按照制作的先后顺序来编号,零号早在六年前就已经做好了,到如今已经有数百只机械鸟折叠成球状存放在隔壁的储藏室里。“按照我说的做,慢慢闭上眼睛,在你的身体里寻找一份神秘的能量,将它牵引到你的双手上。” 马九均按要求闭上眼睛,除了感知到自己的四肢、躯干、还有脑袋以外,也没察觉哪里不对劲。他耸了耸肩,表面看起来友善的乌巴里,实际上却借口耍人,归根到底異兽终究是厌人的。 还寻找神秘的力量,这种云里雾里的说法,像极了哲叔在授课晦涩难懂的哲学与猜人心思的心理学,他茫然不知如何达到与潜在意识中的另外一个自我进行交流的方法。简单地说,他悟不到。倒是机械设计与钢铁冶炼相关的书籍,他颇有兴致,能够在短时间内搞明白复杂的计算和原理。 乌巴里的话,还不值得信以为真,除非真的存在所谓神秘的力量。现在他越想越觉得姑爷留下线索的说法其实也有待商榷,一切都只有等到哲叔回来以后再做定夺。 忽然马九均“咦”了一声,他注意到一个白色浓雾模样的能量团,不知何时将心脏包裹起来。 他咽了口唾沫,人体构造自己可是研究的再熟悉不过了,房间的猴形机械就是按照人的骨骼架构来制作的,突然间身体内多这么个怪东西,他怎么可能会相信呢?他确定直到昨天吃饭的时候还是正常的,难道这就是乌巴里所说的神秘力量? 他将注意力放在心脏的位置,这时耳边传来乌巴里的声音,“试一试挪出来一部分。” 马九均皱着眉头照做,就像猴子能够控制自己的尾巴在树上攀爬一样,如同沙粒般的大小的白色能量团被摘取下来,随后顺着筋脉里的血液直接流淌到手掌的位置。 乌巴里又道:“可以睁开眼睛了!” 眼前,他看到零号机械鸟被双手的白团覆盖,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甚至比几年前为救一直野兔险些被甘山里凶猛的长舌蛙所杀害来的还要刺激。 白团慢慢地融入机械鸟的躯体里,他浑身起鸡皮疙瘩,站着都觉得不自在,耳边响起一阵机械摩阻的声音“咯吱咯吱”。他头皮发麻,瞳孔放大,双手立马甩开,迅速转身,麻利地打开木门,朝外面逃了出去。而在他的身后,那只零号机械鸟扇动着翅膀,像一只麻雀一样,飞在乌巴里的身边。 “鬼!有鬼!见鬼了!”马九均箭步如飞,从房间里闷头冲了出去,这种情况,任谁都无法平复内心的不安与躁动。他大喊大叫,“哲叔!哲叔!”这一刻,他感觉到不只是乌巴里和机械鸟,连同自己也加入了異兽……不对,准确说应该是怪物的行列。 来到客厅里,就像乌巴里先前所说的,屋子里根本就没有人,无论马九均怎么喊叫都是白费。幸运的是,他发现餐桌上的碗筷已经被收拾的一干二净,说明哲叔是回来过的,桌面上还留着一张便利贴,他撕下来,上面有哲叔的留言:“我去买菜,八点回来做早餐!” 他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吊钟,此刻是早上七点三十分。看着飞到面前的乌巴里跟机械鸟,他额头直冒冷汗。还需要支撑半小时,才能够等到哲叔来支援。在那之前,他要想办法对付这两只小怪物。 “因散,你这是怎么了?”乌巴里有点不明白,他咋突然就变得如此急躁了。 马九均朝着它大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对我做了什么?” 它委屈地说:“冤枉呀,我啥也没做,零号你说是吧!”机械鸟叽叽喳喳地叫,先是点头依附着乌巴里说的话,随后又看着马九均一眼,便一直摇摇头。“不是,你啥意思?我本来就没干啥呀!你这只坏鸟,这是污蔑我!”零号冲着乌巴里呱叫一声后,便落到了马九均的右肩上,还用小巧的机械脑袋磨蹭着他的脸颊,一时间模样甚是可爱。 马九均见势,连忙追问:“现在你作何解释,连你的新帮手都说是你干的。” 它叹了一口气,没想到零号这厮出来竟是来帮倒忙的,根本就没让因散明白事情的起因,它想了想说:“因散呀,我还是解释给你听会清楚一点。瞧见我古老的身子骨没有,虽然现在记性不太好,有些事情也忘的七七八八了,但我曾经可是无所不知的大智者呀!”零号在一边叽喳的叫了几声,意思是让它少吹牛皮,直接说重点。“你这头死鸟,回头看我不拿螺丝批卸了你的嘴巴!” 马九均表情严肃,他隐约能够感觉到,接下来听到的内容绝对超乎他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乌巴里看了看四周,松了一口气,说:“因撒,你了解世界吗?” 话才说完,马九均就直摇头。世界,对于他而言太远了!他了解的“世界”都是通过看哲叔带回来的报纸才有一知半解的,据说外面的世界出现了危险的異兽,他不断地被哲叔告知要留在小蓝屋里。 在这里居住的十二年期间,他是安全的,并且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一片荒凉之地,期间他也曾产生离开的想法并且付诸行动,但往往都是好奇害死猫,要么是被哲叔逮住,要么是被異兽猎伤,要么是被浪人扒走了衣服,久而久之,离开这个地方也变成了奢望,也就再没敢想过了。 “因散跟这个世界算是真的脱节了!”乌巴里还在感慨着他悲惨的他逃生经历,突然它觉得有一个说法挺奇怪的,“哲叔带回的报纸说,世界出现在了大规模的異兽?”马九均点点头,表示那是刚来这里没两年的事情了。乌巴里察觉到异端,忙吼道:“报纸还在吗?报纸给我看看!” 马九均不明所以,从客厅的柜子里面拿出了一叠老旧的报纸,都是闲置了几年的,因为现在他都不喜欢看,所以也再没让哲叔带报纸回来了。他疑惑地说:“这些报纸有问题吗?” 乌巴里一张张翻阅报纸,脸色逐渐难看起来,本就淡褐色的脸变得更加的阴沉,他冷冷说:“大问题!因散,这些都是一百年前的报纸,跟现在相差十万八千里了!你说的那个哲叔可能在骗你!” “怎么可能?哲叔带回来的报纸都是全新的,哪里会是一百年前的老古董呢!你是不是记错了,不信你看这个专栏里面写着的,‘在安第斯洲各地都发现了异常的生物’,这明显说的就是異兽呀!” 乌巴里说:“異兽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大幅度的减少活动,现在世界各地,除了海洋、深山老林、还有死亡之海中还存在異兽,其他的地方的几乎都被人类给消灭殆尽了!” “怎么可能!你看这报道上说的,‘人类即便是使用火器也不是異兽的对手’,我也见过異兽,那样的庞然大物,哪里是人类能够战胜的!” “有可能!就是现在的这个世界!”乌巴里眼神直直地盯着他看,并甩过一道风怼到他的胸口,“世界的‘異’,不光只有兽,还有人!” “人?”马九均沉思片刻,从这一刻开始,他将要接触到世界被隐藏起来的另外一面。横行肆虐在世界各地的異兽,遇到了能够与它们庞大的体型与强大的力量相媲美的存在,他的大脑飞速地打转,构建在脑海里模糊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难道……” 乌巴里深吸一口气,人往往难以接受突如其来打破世界观的信息,但无奈因散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停留在几百年前,也难怪刚刚的做法会让他费解与害怕,它轻轻地说:“没错,我的因散,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世界上不只是存在异于野兽的異兽,还存在异与常人的人,这些人被称为‘異人’!” 马九均站在原地,凝视自己的双手,愣住发呆,他知道乌巴里接下来要说什么,他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信。 ‘異人’这个说法,确实能够作为解释古书和机械鸟能够维持着生命的迹象而行动起来的原因。 乌巴里在犹豫要不要将显而易见的结论说出来,这个十八岁的男孩眼神在恐惧与不畏中间徘徊,看来它必须说点什么去引导一下,舒缓一下紧张的气氛。 它轻松间夹杂着调侃说:“我的因散,你是異人。你对我和死鸟使用的是称为‘異能’的能力,这份能力是異人所独有的。人们也正是利用了这份力量,才足以与異兽抗衡,单从这方面来看,并不是什么坏事呀!” 第七章 踏上寻找的旅程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踩着你留下的脚印,向旋涡的中心走去。——马九均 “好像……也有道理!” 话虽这么说,但马九均却提不起劲,将乌巴里的话转化的更易解读些就是——他不再是正常人了。 地上的旧报纸里铺天盖地的充斥着人们对于異兽存在的恐惧,这么多年下来,在他的内心已经将異兽与野兽区分为两种生物来看待。如今他成为了“異”字当头的人,唯一与自己相处的哲叔又将如何看待的自己,见到如此不正常的人,任谁第一反应也该是害怕吧! 马九均去倒了杯水喝,舒缓一下自己的心情,想到哲叔,他倒是有点搞不清楚的地方:“为什么哲叔要隐瞒異人存在的信息,还瞒了近十年,甚至连报纸都需要动手脚。” 回想起哲叔第一次带回报纸的时候,借以学习的名义给他讲述世界各地的爆发的混乱,还形象生动的描绘異兽的凶残与人类力量的弱小,所以他对于異兽是一种害怕与敬畏的态度。他与哲叔都是以普通人的姿态在这里活着的,哪里有能力对抗那些庞大的異兽。 报纸的事,他信以为真,一直以来,从未产生要离开这片废墟的念头。突然,有一个猜想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他正准备开口,乌巴里就带着怀疑的口气说:“有没有这种可能……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呢?” “不清楚,我也不知道哲叔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但至少,他并没有伤害我!”他摇摇头,好歹哲叔也是照顾了自己十年的人,他怎么也不会去想哲叔的不好,或许大人做事就是有难隐之情的。 乌巴里说:“算了,这件事有机会你自己当面问问,或许你的哲叔有他自己的原因。” 马九均摸了摸自己的身体,他还有一个疑问:“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发现自己身体的异样,为何今天却突然拥有了能力,变成了異人。因散,你不是什么都知道吗?给我解释解释。” 乌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听到有人自己渊博的知识,它怪高兴的:“人身体的构造十分复杂,关于異能的来源,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就知道了。就拿你跟哲叔作为例子,有什么是你不会但是哲叔会的。” 马九均怪不好意思说出来,不是他都会,恰恰相反,哲叔每一件事都干的很好,他不会的东西可多了,但如果非要说一点的话那就是:“做饭!这个算不算?” “算!”乌巴里继续说,“我问你,你为什么不会做饭!” “我学过了,可能是哲叔做的太好吃了,反正我怎么做都不像是在做饭。这件事跟我異能的来源有何关系?” “别着急!你不会做饭的原因有很多,年龄、生活环境和接触的人等等都有关系。一个人不可能身来就会做饭,包括哲叔也是。你有没有询问过他厨艺的由来?” “在我抱怨自己做的不好地时候,我问过几次。” “说说看!” “哲叔告诉我,好像是跟一个叫阿霞的人有关。在他小的时候,生活艰苦,连一点能吃的东西都没有,不像现在食物充沛,即便是乞讨,都不会饿死。他每天要在很多地方寻找食物维持生命,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他不忍看到别人被饿死,于是就多找来一份食物,但奇怪的是阿霞挑食!吃不下那些能够充饥的‘食物’。” “在饥荒年代挑食?听起来感觉很奇妙呢!然后哲叔是怎么解决的?” “他就开始料理那些难以吞咽的食物,像泥饼这种,都能够在哲叔手中变得异常美味。最后那个叫阿霞开始进食,也活了下来。这就是哲叔厨艺之所以好的原因。” “哲叔真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有机会我也想要尝尝他的手艺。” “这件事跟我異能的来源有何关系?” “你都已经知道。” 马九均摇摇头,他都知道什么了? 乌巴里看着他依旧一脸疑惑的表情,接着说:“任何事物从无到有都有一个过程,今天你掌握不了厨艺,未来某天你就可能会精通;以前你是一个普通人,现在因为某些事变成了一个異人。一个人的遭遇、所处的大环境或者其他不确定的因素、在这些作用下,产生变化的过程,才导致了你的身体发生变化,成为一个异于常人的異人。” 马九均听这话觉得有一点深奥,但细细一想,能够抓住其中的一点奥妙,他说:“概括一下,是不是我经历了特殊的事情,才拥有異能的?” 乌巴里说:“是这样的!” 马九均脑海里浮现起一件关键的事情,那就是遇到的黑煞跟白煞,在白煞哪里倒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是在黑煞所处的空间,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他打开了那扇石门!难道说自己異能的来源与那扇石门有关?但现在他不知道要如何找到黑煞,这下可让人头大了。 乌巴里笑着说:“不用着急,你的疑问还有很多,很多问题我也没有资格为你解答,但我想有一个人能完全的解决你的问题!” 马九均说:“谁?” “对于这个世界的所存在的“異”,至今只有一个人能够解释清楚,当然,不是我。”乌巴里晃了晃他的身体,“去寻找你的姑爷,他能够给你一个答案!” “姑爷?可他都十年没有回来了,我去哪里找呀?” 乌巴里摊开书,示意马九均过来,“我刚刚发现可以看下一页了!” “下一页?不是根本都掰不开吗?”马九均在触摸乌巴里身子的时候就先检查过,刚刚只能够翻开第一页而已,后面似乎某股力量牢牢的封锁住了。 他翻到第二页,纸上写着:到汤谷的千年古树下。“汤谷?姑爷在这里吗?”这个地方,他记得在安第斯洲的地图上是在东边的位置。 “不确定,但这里或许有关键的线索。”乌巴里说,“因散,哲叔的事先搁置着,光靠猜也不是办法!既然事情都已经发生,再纠结也没有意义,如果你担心,只要隐藏自己是異人的身份,别人也难以发现。” 哲叔身上有太多的疑点,昨夜关键时候人不在场,又买来旧报纸隐藏異人的信息,还将他“禁锢”在这里十年那都不给去。如果时间允许,他希望能够造哲叔当面对质,但诸多信息都向哲叔有所隐瞒,如果贸然冲动的话,指不定会被他关起来。马九均握紧拳头,心中好是不悦,好歹也是有十年感情的人,仅次于他对姑爷与姑姑的喜爱,却不肯开诚相待,没好气地对乌巴里说:“走,我们去找姑爷!” 墙壁上的时钟指向七点四十,再过二十分钟,哲叔就要回来了,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他动身要回房间里面收拾东西,却被乌巴里给拦住了,它说东西太多,带在身上只会影响行动的速度。 马九均来到储藏室里,房间内堆满了已经完工的机械品,他落寞得看着,心想着要暂时委屈这些“好伙伴”看守一下小蓝屋,待他回来,会给它们进行全套器械护理的。这时,在他身后的乌巴里却突然笑了起来,它说:“虽然不可以带着身上,但没说不能够带走呀!” 马九均听到高兴极了:“真的吗?” 它自信地说:“那是当然,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白界里,正躺在地上睡觉的白煞突然被一颗机械圆球砸到脑袋,他顿时惊醒,以为又是铁链要攻击他。他捡起圆球一脸疑惑,“这是什么东西?”抬头一看,漫天落下一大堆机械,他顿了三秒,马上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大声吼道,“马九均,终有一天我要杀掉你!”声音还没说完,整个身体便被埋没起来。 马九均看着乌巴里笑得不怀好意,也不知道它要如何把这么多的东西一起带走。“对了,我有几次想要溜走都被抓回来了,哲叔可不好对付!” 它冷笑一声,论出主意,谁也没有它储备的知识多:“我有一个计划!”它低声在马九均的耳边说,“是这样的……”马九均一边听一边点点头,觉得可行。 他按照乌巴里的要求准备好以后,便从工作室的窗户溜走。最后看一眼小蓝屋,他此去不知道何时能够回来,不舍地说:“再见了,下次见面的时候,希望能够将姑爷和姑姑平安带回来,到时候这里一定又会变得热热闹闹的!” “等等,因散!”乌巴里刚刚从工作室里面出来,“给你的異能起个名字呗!” “还需要起名字的?嗯,我想一下……”马九均思考片刻,“就叫‘万物拟人’吧!” “嘻嘻!”乌巴里笑着飞了出去,它兴奋地喊道,“走咯,开始我们未知的冒险!” “小点声……你小点声!”马九均轻声喊道,零号机械鸟站在他的右肩叽喳欢快地叫着,“你也小点声!” 与此同时,在东边不远处的土丘上,野蜂群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块比较安静的花圃,正在愉快地采蜜,突然一个穿着燕尾服、拎着菜篮子的男人快速穿过花圃,惊的野锋四处逃窜。阳光落在男人的脸上,来者正是朱哲,他放眼望去,已经能够看到小蓝屋的屋顶了。 他浅浅一笑!大步向前走去! 第八章 三个浪人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乞讨粮食以温饱,乞讨衣物以御寒,乞讨尊严以苟活!——陶吉什 把时间调回到十二小时前,将位置锁定在小蓝屋往东走十公里的一处瓦砾堆上。 有个矮子左手举着块肮脏的木板,挡住迎面被寒风卷起的细沙颗粒,右手则牢牢地抓了把能够以素代荤的羊肚菜,脚踩凹凸不平的石块,沿着陡坡下到底部一面残存、坍塌的墙壁前。 一个包裹着火焰的土窑砌在墙脚边,窑上架好一口破旧的铁锅,锅旁端坐个穿风衣、扎丸子头的女人,她正掀开锅盖检查里头的水温,见水面仅有少许的气泡浮起,她眉头微皱,继续添加本就剩余不多的木条。 矮子把木板丢在地上,这里地势低洼,外加立着有不少的断壁,给闯入此处的浪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避风口。 他朝地上吐出两口淡黄色的痰,抹干净嘴巴,一边看着女人,嘴里一边骂骂咧咧地说:“奥娜莎,你调查‘禁地’的情报是从垃圾桶的纸团上摸来的吧,这天气哪里适合行动了?瞧我的皮肤,被寒风吹开多大一道口子,说真的,再待多一会,你就要失去一位得力同伴了。” “死了可好,至少我们能够吃上一顿好的!”奥娜莎白了他短小的双腿一眼,没好气的语调中,似乎在为什么事情生气着。 矮子脾气可不好,要换做是在早上他是会还口的,但现在自己理亏,他知道女人生气的原因。下午通过东边绝缘峡谷上的吊桥,进入这片“禁地”的时候,谷底横向吹来的穿堂风猛的砸在身上,导致他险些跌落谷底,虽然人最后得救,安全通过了吊桥,但是背包里的粮食都被风卷落到谷底去了。 所以现在锅里面只见半沸腾的水,一星半点吃的都捞不出。这人一没吃的,肚子填不饱,就会闹脾气,几千年来都是这样。 矮子浑身哆嗦地在女人对面坐下,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他伸手就要将羊肚菜直接丢到锅里,手腕却被奥娜莎迅速地抓住,他短叫一声,立马缩回来,手里的东西已经被她给夺了去。矮子的手腕上红了一片,心想这女人的力气可不小,埋怨地说:“还不让人吃了?” “沙粒吃得嫌少是吧?下锅之前洗洗最好,别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奥娜莎转过身,走到身后几块大石头旁边,下面掩埋着一条不易发觉沟渠,渠中有流水通过。她把食材洗了一遍以后,丢到铁锅里。 矮子拿走放在女人脚边的短斧,把带来的木板劈开成条。四下大作的狂风中,火焰在竭尽全力的燃烧着,却不足以提供抵御入夜的寒冷。他继续把刚才女人没有回答的问题多问一遍:“这鬼地方本来风就大的离谱,一到晚上还格外的冷,咱们就不能挑白天的时间来吗?” 奥娜莎拿着一根木条,搅拌着入锅的菌类,她平淡地说:“除非你想在白天被一群疾狼撕成碎片,届时连甘山外围都进不去,就反手把自己贱命给赔了。只有避开疾狼,我们才有机会完成任务。” 她口中提及的“疾狼”是一种白天活跃在丛林里的異兽,它们拥有一对一尺长锋利的獠牙,而且奔跑起来的速度极快,即便是在地形复杂的丛林里。“不过……这天气确实跟我调查的情报大有不同!” 她皱起眉头凝望着天空厚重的云层,进入禁地之前,她曾经找过自己的好友打探过消息,因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那人常会来此寻找一味重要的佐料——现在浸泡在锅里面的羊肚菜,一种能够提高鲜味的高级食材。这不过并没有如此深入。这次来这,她也准备给好友带一些回去当谢礼。 “除了盘踞在甘山外围的異兽以外,这片‘禁地’也没有什么危险。我得到的消息简单说来就是这样,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天气恶劣了些而已,你可不要打退堂鼓呀!” 奥娜莎话才说完,就看到矮子一副落寞失望的样子,与昨天信誓旦旦的夸海口相比简直判诺两人。矮子靠着满是涂鸦的墙壁,眼神闪过一丝失落,他轻声地说:“奥娜莎,老天不站在我们这边。咱丢了粮食,顶多只能够坚持到明天中午,如果没有找到目标,我们就提前撤退吧!” “说一套做一套,亏你昨天还口嗨,在那么多人面前说你能够找到甘山里头的野人,这下可好办,我看你怎么跟金大水解释!”奥娜莎早就知道他是一个只会耍嘴皮子的人,眼下连甘山的山脚都瞧不见影子,这家伙就一个劲的卸别人的信心,真叫人讨厌!要她说着就是那群家伙设的骗局,甘山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野人了,真要有人,那也是一堆尸骨才对! 矮子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长嗯了一声说:“没关系,我跟他有些交情,办不妥还能怎么办,自罚三杯就得了!” 他们主动接受金大水的委托,去甘山里找野人,这件事还要从昨天夜里他和奥娜莎还有另外一个同伴罗切,三人“应邀”参加金大水的酒宴开始说起。 绝缘峡谷东南方向不远的半坡上,有一个名叫阿土列尔的小村落。村落里有一间酒馆,酒馆老板便是金大水。昨天下午他们流浪到村里寻找食物,恰好赶上了金大水举办的生日酒宴,宴请村落所有的男女老少一同欢庆。 矮子得知这个消息,大喜,着急拉着奥娜莎和罗切一同前往。但奥娜莎觉得不妥,哪里有浪人去人家酒宴摸鱼的做法,这传出去岂不是要丢了自己的饭碗。浪人不能够以尊严来乞讨,这是他们加入浪人这个大家庭以后必须遵守的三大规则之一。 矮子一向不喜欢框框条条的东西,明明是浪人,干的就是没有尊严的活,何来谈尊严不尊严的。但他想要说服两人陪同自己,就要换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那个金大水是我的老战友,十年前我曾经参加过贝夏大战,在征兵的时候认识的,只不过后来我因为身体的原因没能去到前线,而金大水就带着我的那份奔赴利刃去。我一直都以为金大水死在了战场上,没有想到这家伙居然还活着。” 奥娜莎半信半疑地说:“原来是认识的人呀!那就没关系了,希望等会不是被扫地出门!”她认识矮子这么长的时间,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一个参加过战争的士兵,这倒是新鲜事。 于是在矮子的带领下三人混迹到人群中,进入金大水的酒馆里找到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奥娜莎询问为何不去跟老战友相认,矮子激动的神情中夹杂着一丝的羡慕,他解释说两人保持这种距离就足够,再多是奢侈。三人享受美味的食物,期间没有与金大水有任何交流,饭饱后准备悄悄离开,但是却被一人给拦下来,矮子抬头,拦者是金大水。 矮子一时间还很紧张,以为自己是被认出来了,但不过虚惊一场,金大水说宴席还没结束,接下来要安排个有趣的环节,需要在场心中怀揣勇气的人参加,当然有相应的报酬。 一听到有报酬,矮子立马扯过奥娜莎跟罗切回到座位上。只见金大水举着酒杯,顶着大肚腩,站到圆桌上,豪爽地说:“感谢各位父老乡亲前来赴宴,我金某人在此谢过诸位。希望咱们阿土列尔村能够一直和平的生活下去,也希望诸位保重身体,光明会永远护佑着你们!” 他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紧接着说道:“今天不瞒各位,我金某其实还有一事相求。大家都知道我有一个女儿,不幸的是她在甘山中被野人掳走了,而我侥幸苟活下来。那是多年前的旧事了,我祈求军方的人帮我,找回我那宝贝女儿,但是他们却以甘山中没有野人为由拒绝营救我的孩子。无论我怎么祈求,他们都不愿派兵。甘山是个危险的地方,我明白进去的人难免九死一生,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要见到我的女儿,即便是仅剩尸骨也无妨!肯请有勇气之人,替我去甘山中寻找野人的下落,如果能够得到线索,我将能说服军方进山讨伐異兽。” 他示意手下从房间里抬出一个宝箱,宝箱打开后,金光闪闪,里面是满当当的金币。“我将给予一百金币的报酬,堵上你们的性命,有哪位勇者愿意出手相助?” 一番话说完,在场的村民都陷入沉默,随后相继离去,无人愿意接下桩危险的活,毕竟甘山可不是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的地方。突然角落里啪的一声站起个矮子,他举起手,大声喊道:“我们愿意一试!” 金大水满怀感激地走过去抱起矮子,他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矮子很眼熟——是恩人的气息,不过倒未认出此人是自己曾经的战友,便欣然将这个重任交予三人,还特地备好三天的粮食。 下午出发前,他在村口含泪送别:“万分感谢,我金某将牢记你们的恩德,还望保重,光明护佑你们,一路顺风!” 第九章 禁地的变化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虽然是矮子,但也喜欢俯视别人。——陶吉什 矮子眯着眼睛,这天气冷的想让人打瞌睡,他低声喃喃自语:“一百金币,有这么一大笔钱,去找个地,过上清闲的日子,也不用一直借着浪人的名义,每天四处混迹,谋口饭吃!” 这段时间浪人的生活是越来越难过了,不仅如此精神上要死死遵守“不抛弃尊严的乞讨”这条累赘的条规,腰包上终年屯不了一块金币。 矮子早有退出的意思,毕竟随着年龄增长,一味地乞讨绝对不是好的结果。他将自己的想法告知了同是浪人的奥娜莎和罗切,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于是三人便开始长达两年的存钱计划,只不过至今没有一分收入。 奥娜莎不知是听没听到,暼了他一眼后,继续给土窑添加木条。烧掉一段木头后,她才说:“罗切怎么还没回来,你们不是一起的吗?” “放哨,说是传闻游荡的鬼怪出现了。要我说他就是一个傻子,都什么年代,哪里会有那种东西存在。我是不信的,撇下他就先回来了。”矮子浑身哆嗦的厉害,他靠在土窑边上,“我受不了,快先给我盛一碗来,我要暖和暖和身体。”女人递了一碗热汤到他的手中,矮子喝上一口,顿时身子都轻飘了些许,“干完这单,我们的计划就可以兑现了。一想到能够离开让人窒息的安第斯洲,我的脑瓜子就无比兴奋!” 奥萨娜倒不觉得计划有这么容易,她说道:“想得美,让你去找能赚钱的方法,谁想到你口嗨接下酒馆的金大水这么危险的委托,光凭我们三,哪里能够在甘山里找到活着的野人呢?如果出现什么意外,到时候没找到野人,反倒是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矮子喝完最后一口,对她说:“一百金币!我们去哪找这么多钱!有那个傻胖子的钱,还怕不能够找不到营生吗?早点筹齐,早点离开,早点摘掉浪人的帽子,这一年下来,我们都快把安第斯洲的南部跑了个遍,到头来还是只能够填饱自己的肚子而已,何苦呢?去贝夏洲挣钱,至少也比这里过的滋润。” 奥娜莎不想搭理他,这个矮子就喜欢钱而已,那贝夏洲真适合他。 矮子话音刚落下,墙后突然钻出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长脸男,怼在他的脸上,着实吓了矮子一跳,他骂道:“该死的罗切,你要吓死我吗?” “怎么才回来?”奥娜莎瞧见长脸手上并没有拿着羊肚菜,倒是有些不满,“食物呢?” “先不要提食物了,我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和你们说!”长脸左顾右盼,确定自己并没有被跟踪后,他板着脸,一脸的严肃劲,“我发现这块地不对劲,真有人!我看的清清楚楚!” 矮子哈哈大笑,根本不拿长脸的话当回事:“得了,见过饿坏肚子的,没有见过饿坏脑子的!” 奥娜莎白了矮子一眼,问:“是野人吗?是的话我们可就省掉去甘山的麻烦了!”矮子听到不用进甘山,倒是提起精神,饶有兴趣,竖起耳朵认真听。 只见长脸男摇了摇头,他描述方才在土丘上见到的人大致的模样:“他是男人,穿着一身精致的燕尾服,右手提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左手托着一个粉色的盒子。我蹲在地上收集羊肚菜的时候发现的,那人似乎注意到我们三个的存在,我感觉,那是禁地的‘幽灵’。之前就听到不少传闻,说禁地不简单,常有幽灵出没,没准此刻我们已经被监视了!但我也是不信邪的,一股脑跟上去,要摸个究竟,是鬼怪还是有人作怪,但一溜烟的功夫,只见那人朝着东边甘渊所在的方向跑走了!速度很快,我跟不上!” 长脸的话,说的像极了恐怖的故事,矮子抖动着身体说:“这荒无人烟的禁地,怎么可能会有人呢?你一定是看错了!别说幽灵也要开生日宴会?扯谈呢!” 奥娜莎冷静地说:“那倒不一定!”她扭过头看着墙壁上的涂鸦上,彩色的字迹上写着“滚出安第斯洲”、“祸害世界的疯子”等字样,联想脚下这片禁地骇人的过去,她觉得或许还有人生活在这里,而且绝对不是一般人!“关于禁地的传闻想必大家听得不少吧!如果太过于接近禁地的内部,也就是靠近甘渊的那头,人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有去无回!我一直觉得是異兽所为,但却遗漏了另外一种可能!” 矮子吞咽了一口唾沫,看着罗切与奥娜莎一致的点了点头,两人异口同声地说:“看来这片禁地还有人在!” 矮子听了,也实在不敢再休息,二话不说立直腰杆,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这么说来他倒是想起之前关于浪人离奇消失的事情,恰好奥娜莎接下来说的就是这件事:“还记得以前有在禁地消失的浪人吗?” 罗切点点头,他有一个好友就曾经结队来过禁地,一行五人,最后只有两个活着回去,那活下来的人精神恍惚,一口咬定是異兽所为,他一直都是半信半疑,直到见到那个怪异的男人开始,他觉得事有蹊跷,绝不简单,心中联想到另外一种骇人的可能。 风声中犹如夹杂着亡魂的哀悼声,矮子浑身哆嗦,他尤其害怕妖魔鬼怪一类的,他心里止不住的紧张:“难道不是異兽干的吗?毕竟北边就是甘山了!” “不排除,但眼前有第二种可能。如果能够调查清楚,说不定还能回去邀功呢!我的眼睛可不会看错,即便这里能见度这么低!”罗切双眼的视力比一般人好上一倍不止,再加上悬挂在脖子上面的橘色望远镜,他能够看清楚一公里以内的东西,“所以……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矮子见到奥娜莎摇摇头,自己也摇摇头,他说:“禁地可是带给世界诅咒的地方,能在这里头住下来的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再说,我们是要到甘山去找野人存在的线索,可不能……” 他话说到一半,却停住了,愣在原地,若有所思,间隔十秒后,他灵机一动,露出了诡异的笑容,“我有一个点子,你们听听怎么样?” 他在两人的耳边低语,罗切跟奥娜莎一边听一边点头,似乎觉得他的在这个说法有些可行。 “主意倒是不错!”奥娜莎掀开锅盖给长脸盛了一碗菜汤,矮子说得也有道理,如果到时被一群疾狼包围,情况也是比较麻烦的。“但是我保留意见,毕竟传言不假,或许‘燕尾服’比疾狼来的更加危险!指不定是个疯子,如果形势不妙,就我们立马跑!” 矮子伸手也要来一碗:“如果运气好的话,不用进入甘山,就能够完成金大水的委托!反正进甘山也是九死一生,倒不如去碰碰运气。如果说真是危险,有我在,逃跑不出问题。届时正好顺势北上,反正距离目的地也不远!可进可退,能行!” 他在地上拿过一根木条画了大致的地形图。东边是一道深达数百米的绝缘峡谷,西边是潜藏深海異兽的甘渊,北边是埋伏異兽绵延不绝的甘山,南边则是一条湍流不息的甘渊支流。至于他们脚下,则是被安第斯洲贴上危险标签的“禁地”。 他们此次行动的路线,便是通过绝缘峡谷的吊桥,一路向西北方向而去,那里有一处适合作为驻地的岩石区,选作进入甘山的入口,一来借助巨石掩藏身影,二来周边没有水源,異兽出没较少,可以有效地避免被埋伏。他继续说:“燕尾服往哪边去了?” 罗切在地上画了一个点,点十分靠近甘渊。 矮子吸了一口冷气,实话说,鲜有人会深入到废墟的腹地。但正因如此,才极有可能有人存在。三人沉默了一会,将铁锅里的菜汤喝到见底。土窑里的火被一抔土熄灭,坡上的风力不减反增,天黑地暗,仿佛马上就有灾难要降临在这片土地之上一样。 长脸走在最前头,奥娜莎居中走,矮子垫后,三人每走一步都格外的艰难。他带上橘色的望远镜,不断留意着前方的动向,警惕着潜藏与黑暗中的異兽和燕尾服。一路上三人没有交流,走了约有两个半钟,索性借恶劣的天气打掩护,直到他们翻过数十个土坡都没有受到任何異兽的威胁。 在远处约有一公里的地方,长脸看到凸起的两栋屋子模糊的轮廓,他转过身,伸手示意两人停下,右手竖起拇指指着背后,说道:“你们看,就在前面!” 矮子跟奥娜莎眼力远不及他,双目望去,黑蒙蒙一片,啥也瞧不见,突然两人脸上的表情凝固,面容变成青光色,瞳孔放大,下颚松弛,嘴巴张开,犹如见到死神一般。 长脸摘下眼镜,想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却见矮子的手指向自己背后,他转过身,看到了一束青光从屋子所在的方向直接射入天空,就像是一根顶天立地的玉柱一样。 第十章 燕尾服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大家都揪着你的丑不放,却忽略你美的一面!——奥娜莎 天上的乌云以光束为中心,如同水中泛起的涟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四周扩散,取而代之铺陈在三人头顶之上的是一片璀璨的星空。 星空净若水面,不掺一点杂质,其中无数的星星像鱼儿一样探出水面,吐出一粒粒的水珠,水珠自上而下倾泻而来,落在漂浮于空中的尘埃上,化身为点点星火。 一轮皎洁的明月当空照下,世界的轮廓依稀可见,肆虐在禁地之上的狂风已经不知所踪,星火乘坐着一条又一条的光束,悠哉悠哉的自由下落,落在土丘上、落在废墟里、落在杂草间、落在三个浪人的头顶里。 天地间在一刹那改变了面貌,整个过程持续不到十五秒,罗切愣住,然后“啊”一声打破这片瘆人的宁静。 他揉了揉眼睛,确定此刻已经是星空万里。老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今夜所发生的一切真叫人难以置信! 矮子双腿一软,啪的瘫坐在地上,远处屋子的轮廓他也看清了,他吓的大叫:“有鬼!这禁地有鬼呀!那束光就是从屋子那头射出来的,那边一定有危险,我改变主意了,咱们还是不要过去……去甘山吧!” 他嘴里开始嘀咕着,“嘿嘿……我不怕異兽,也不怕野人,全都放马过来!” 奥娜莎心里确实受惊了,不过冷静下来看,这里美丽的让人陶醉,她惊叹于如此混沌的世界居然还有这样一块掩藏于狂风之下的宝地,繁星点点的夜空,将这片被世人恐惧的禁地点缀的美若仙境,恰如抿上一小口醇香的特拉密,使得人心陶醉!关于这点情报,她倒是没有从友人口中打听到,对了,她下一次要捎上友人,这样的美景一定要分享给别人才好。 长脸戴上眼镜,警惕的说:“别自己吓自己了,啥情况没见过。都小心一点,我们要过去了!” “喂!罗切,你摆明是让我们去送死!你个混蛋,要去你们去,反正我不去!”矮子试图劝下两人,趁现在还没有被燕尾服发现,逃走是上策,但他的话没有作用,两人头也不回,话也不说,丢下矮子继续向前走,他一人也没有办法,只有紧跟上去。 再翻过几个土丘,徒步约四公里,三人来到两栋屋子前,月光下屋子的轮廓清晰可见,一个小蓝屋,一个小白屋,其中小白屋的表面还有残存的青光冒出。 三人敢明目张胆的站在站出来,是因为罗切已经排查过周围,并没有发现燕尾服的身影,甚至连人和異兽的的脚印都没有翻出来半个。 罗切抛个眼神,示意奥娜莎去检查右边破旧的小蓝屋,他自己则负责白屋子,小心翼翼地环绕一圈,屋子所有的窗户都从里面反锁着,还拉上窗帘,没法看到里面的模样,唯独大门他还没有检查。此时小白屋上的青光一点一点退散,很快就完全消失了。 矮子站位离两边都很远,他可不想被卷入麻烦之中,禁地里有房子可真是一个笑话!如果他活着出去讲给人听,论谁都会觉得他是傻子,躲过了异兽的血盆大口,没能躲过禁地亡魂的折磨。他轻声地说:“我就留这里就好了!你们快点啊!” 另外一边,奥娜莎环绕小蓝屋一圈,她发现左上角有个房间的窗户既没关也没有拉上窗帘,她垫脚探头,轻轻的拉开窗户,瞧见里边是个类似于工作室的地方。 风轻轻的吹,一股浓重的机油味扑鼻而来,她呛了一口,赶紧捏住鼻子,不能作声。待气味稍微消散些,她敏捷地爬进窗户,脚踩着工作台,一跃轻落在地板上。台边立着个精致的猴形机械,浑身散发着机油味,地板上也没有厚重的灰尘,细细想来这里果然居住有人。 她正有到门外边看看的打算,脚边一阵呢喃声传到耳边,冷不防吓的她额头直冒冷汗,低下头,有个人正裹着被子盖着头在睡觉。她咬住牙齿,后退两步,方才光线不好,她硬是没留意到! 不过此人并未被惊醒,睡中妮妮呓语,话听着模糊,奥娜莎定在原地三秒,知道自己没有暴露。 怎料,地上这人一个转身,面部的被褥滑落下来,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她惊呼,并不是长脸所说的燕尾服,而是一个少年!她挪动脚步蹲在一旁,看着少年皱着眉头熟睡的模样,想来他一定是做了恶梦。 “这怎么可以呢?”奥娜莎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额头,用指尖缠绕着少年的卷发,慢慢平复少年的情绪,直到少年面容舒缓下来才停下自己出格的举动,“这个世界唯独梦里是最美好的,眉纹是要皱给醒来后世界理不断的无奈的。” 这时矮子的声音从窗户外传来,奥娜莎爬进去待的时间未免太久了些,他试图到窗台上,但奈何自己个子不高,即便踮起脚尖也够不到窗延,他喊道:“奥娜莎,怎么样?有野人吗?” 她起身压低声音说:“没呢!不过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架子上标记的零号机械鸟被她顺手带走。矮子瞧见她从窗里跳下来,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机械制品,暗中窃喜,这玩意摆在金大水面前,保准有说服力。 两人准备喊长脸撤退,现在没必要去甘山了,因为线索已经到手:“赶紧走,乘着燕尾服还没有回来!” 但长脸站在小白屋前,凝视着木门,他颤抖着嘴唇说:“这扇门后面有古怪,刚刚那道青光就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门后散发出一股强大的能量,不知怎的,他有一种想要探个究竟的欲望。 言毕,他迈开脚步走上了三级台阶,伸出手放在门锁上。矮子见状一把拉着他的手,怒吼:“罗切,别做多余的事!你这是要害死我们呀!” 奥娜莎显得有点担心,这屋里似乎有中说不出的怪异感,但她没有阻止,因为她也想要看个究竟! 罗切倒吸一口凉气,转过头道:“没有关系,有危险跑就是了!”矮子苦口婆心的劝解无效,准备躲远一点,奥娜莎则站在罗切背后看着他拧开门把手,门咯吱一声拉开,三人都惊讶原来门是没锁的,走廊里漆黑一片,还没等人反应过来,突然一股怪风猛地砸到他们胸口上,直接将三人甩出二十米远! 矮子倒在地上,嘴里闷出一口血,浑身酸痛,他不停谩骂着长脸:“出的都是什么馊主意!这鬼屋子,明显的就有问题,我都说快走……”这时他感觉背后怪阴凉的,浑身不自在,猛地抬起头,正巧跟头上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对上眼,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心想,坏了,最麻烦的家伙出现了! “屋里的东西可不能随便拿,盗窃的行为是可耻的!”燕尾服手中拿着零号机械鸟,和善的一笑:“作为客人,你们登门的方式未免太过于粗鲁了。” 矮子嘿嘿一笑:“大人,我们不知道这里是您的住所,知道的话怎敢拿这里的东西呢?现在东西也回到你手上了,放我们走如何?” 他看着燕尾服的眼睛,眼神里面没有意思的情感,他已经知道燕尾服的意思是什么了。 话音刚落,燕尾服抬起脚,精准的朝矮子的小头颅落下,只见长脸咬牙及时赶到,拖着矮子的双脚向后扯。原本躺着人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坑,坑里稳住一只穿皮鞋的脚,燕尾服有点不满地说:“客人怎么不接下我的见面礼?拒绝别人的好意可是粗鲁的!” 矮子吓得心脏都快蹦哒出来,自己险些就嗝屁了,他总算是知道禁地有去无回的原因,根本就不是異兽在搞鬼,全是燕尾服干的,刚刚这一脚明摆着就是下杀心的。 罗切从侧面冲出来,他双手握着一根铁棍,猛地朝燕尾服的头部砸下去。他意外这家伙不由分说的就要杀人,这下他们可是碰上一个狠角色了。他吼道:“是你先动手的,就别怪我没有手下留情了!” 铁棍挥下,却停在半空,燕尾服抬起右脚,弧度一百七十,将罗切的攻击轻松的拦下来。他说:“手下留情?客人说话与做事一样,让人厌恶,想来你们是浪人吧!” 燕尾服敏锐的觉察力让罗切感到意外,他不喜欢这家伙对浪人的侮辱,气愤地说:“看来你对浪人有很大的意见,也好,让我来给你点教训,教导你浪人可不是好惹的!” 罗切用力压弯燕尾服的右腿,眼下形势大号,他向前挪动脚步,燕尾服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罗切,你坚持住,我来帮你!”奥娜莎从腿上抽出匕首,朝着燕尾服的背面冲过去。 燕尾服笑出了声,说道:“还真以为你能够压制我吗?”他右脚发力,直接将长脸朝着女人的方向踢去。 罗切砸在奥娜莎的身上,两人在地上翻滚了数圈后倒在地上。此时两人明白,他们的实力过于悬殊,是不可能有赢面的。 第十一章 逃跑吧浪人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论逃跑,没有人比我更擅长了。——陶吉什 矮子跑到两人背后躲着,眼下如果是要对付燕尾服的话,他是帮不上忙的,他着急的说:“你们没事吧?现在我们怎么办才好?” 罗切拍拍裤子上的尘土,他说:“别急,再看看有没有周旋的余地,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就按照遇到異兽的情况来处理!” 奥娜莎眼睛盯着燕尾服,提防着他出其不意的攻击。她觉得与燕尾服周旋不太容易,对矮子说:“你准备一下,见情况不妙你就行动!” 矮子点点头,他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了。但是实话说,他也没保证能够活着从燕尾服手下活着逃走,从见到那束怪异的青光开始,就知道他们卷入了危机之中。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两栋完好的屋子,想想都不正常。什么人会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活?他有答案,那绝对是怪人! 远处传来燕尾服的声音:“你们嘀咕好了没有?是准备一起过来给我一锅端走,还是自行了结,你们看着办?” 奥娜莎从罗切身后走上前,她身上有多处的擦伤,她盯着燕尾服喝道:“就是你把闯入这里的浪人给收拾掉的是不是?”她将左手放在背后,乘机给两人用手指比划个三,这是浪人遇到危机时的特殊交流暗号,意思是:我来拖延时间,你们找机会! 燕尾服扫了三人一眼后摇摇头:“伤天害理的事情是粗鲁的人才会做的,而我只不过是个管家,客人登门,我就尽责招待好而已!” 奥娜莎打量着燕尾服,此人年龄约四十,衣服的款式与举止行为倒像是操持家务的,但拥有此等脚力的管家,可不是常能见到的,突然,她心中有生起一个不妙的猜想。过去禁地常有谣言传出,吃人的異兽、游荡的幽灵、怪异的歌声、不明机械生物等所指极有可能就是眼前的燕尾服。 阿土列尔的村民们跟她提及过禁地诡异的天气,就是但凡有人进入禁地,这里必定会飞沙走石、烟尘漫漫。一开始她还觉得不可能,因为中午准备出发前,天还是晴空万里,连一片乌云都没见着,但却在三人穿过绝缘峡谷的吊桥后,走了几公里,正式进入禁地的时候,顿时毫无征兆的卷起风沙。难不成……这个燕尾服是个连天气都可以控制的異人? 将诡异的气候、骇人的青光、无形的怪风和燕尾服联系起来,奥娜莎的头皮发麻,明白已经没有必要跟这家伙进行周旋了。她收起手中过的匕首,脸上当即挂好笑脸,耸了耸肩说::“方才同伴的行动有些鲁莽,我在这里道歉。您看起来就是一个善人,哪里会干毫无人性的事情。我们不过是路过此处,准备到北部的甘山去,打扰您休息真是抱歉。”她的一只手放在背后笔了个“1”,继续说,“我们做错了事情,又偷了东西,可以任由你处置,这样也又会为浪人丢脸。” 燕尾服倒是诧异这个长发女人明些实力,在气质上就与浪人有些许的不同。 奥娜莎接着说:“但在那之前,请您至少告诉我们,为何一定要将进入禁地的人置于死地呢?” 看着她半弯腰表示自己的歉意,燕尾服也没有隐瞒的意思,他眼里充满悲悯,轻声说道:“因为现在不杀你们,不久的的将来,你们也将死于非命!” 燕尾服的话到底有没有传入浪人的耳朵里,他也不知道。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就听到三人中的那个矮子用尽全力喊道:“快跑!” 他叹了一口气,问题也是三个浪人提的,现在不听完就跑,真是怪不尊重人的,是要好好教育一下才好。 奥娜莎的腰被矮子搂住,顺势翻转抗在他的左肩膀上,而罗切早已被放在对称位置上了。 她将眼睛望向燕尾服的时候,发现那人早已不在原地,顿时她的脸色阴沉,下一秒有个东西从自己脸上划过——那是燕尾服的脚!“快跑!快跑,跑呀!”矮子抓稳两人,飞速的逃离此处,朝着北边跑去。 燕尾服略显惊讶,放下右脚,自己的第二次攻击竟然也被躲开了。他注意到矮子原本仅有半米长的腿,竟然瞬间拉长约一米,此刻他意识到这个矮子并非普通人! 他没有立马追上去,而是回到小蓝屋的房间里,将被偷的机械鸟放回原来的架子上。少年在地上好好的躺着睡觉,没被吵醒,燕尾服倒是松了一口气,心里想:关键时候,总有人添堵!桌子上的碗还搁着,本来该是整洁的时间,却被外人打扰,碗都没有洗!他可不能轻易放走那三个家伙,从窗户一跃而出,朝着浪人拼命逃亡的方向跑去。 此时在五公里外,罗切带着望远镜观察着后方,四下宁静,不见屋檐,也不见到燕尾服影子,他拍拍陶吉什的后背说:“不用跑了,那怪物没有追来!” 陶吉什依旧自顾自的往前跑,他喘着气说:“我不放心!我们怕是闯入不得了的地方,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有那种怪物,想想都觉得不对劲!”他迈开足足有一米的长腿,每跨一步都能达到两米的距离。 “直接去岩石区,如果被追上,我们顺势可以躲到林中。我还以为交涉的余地,不想险些就被杀掉。”奥娜莎想到那一脚还后怕着,不过也多亏陶吉什行动敏捷,才得以活命,“多谢了!” 罗切泄了口气说:“要慢上一秒,咱都得玩完!多谢你的大长腿,论保命的手段,陶吉什最在行了!” 陶吉什听到两人的赞扬,心里头美滋滋,下午食物的丢失一度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拖油瓶。他说:“人可是比異兽还要可怕的存在,要不是我,这片禁地就是大家的葬身之所,那变态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突然百米外的草坪上站着一个人,他当即刹住,这倒是让奥娜莎有点疑惑,忙问:“怎么停了?累了吗?” 陶吉什浑身不自在,他话都说不连贯:“那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不可能……他怎么可能会比我们快?” 罗切感觉到陶吉什的大腿都在发抖,他扭过头,看见百米远的草坪上赫然站着身着黑白燕尾服的男人,他握紧拳头,拍打了陶吉什的脑袋,大喊:“快跑!别愣着了!” “在别人背后谁坏话,可是不对的!”燕尾服捡起地上一块石头,朝三人抛去。 石头的速度极快,陶吉什压根就没有反应,但好在罗切的眼睛可不比一般人,他示意陶吉什跳起来,三人刚离地,地面立马凹陷一大块,一块小石头在燕尾服手中竟有如此威力!“杀人了!我们什么都没有干呀!”陶吉什扛起两人用尽全力的朝东边跑,他的身后不断投射来石头,但在罗切的指挥下都勉强的避开了! 见投石没有取得效果,燕尾服反倒自己追了上来。罗切一气之下从背包里掏出一架连弩,瞄准燕尾服,吼道:“还追,就休怪我不客气!”连弩射出一只锋利的短箭,短箭飞到燕尾服面前,却轻易的被他扭身躲开,罗切再尝试三只,全部落空!“陶吉什,脚步迈大点,要被追上了!” “别喊了,你俩可不轻!”陶吉什翻过两座小土丘,穿过长满羊肚菜的荒地,幸运的是他已经能看到甘山边缘的丛林,只要躲进去,任他是谁也不敢在異兽纵横的甘山中肆意喧闹。“都抓紧点,我要甩开那家伙!” 奥娜莎见到地上一片的羊肚菜,如果有机会她想要回来取一些,但现在不是时候,她大叫不妙,使劲拍打着陶吉什的后背。 “没关系,罗切会给我指示该躲哪头跳!” “不是……”奥娜莎喊了一声,“石头,全是石头!” 陶吉什等不到罗切说话,他回头瞄一眼,顿时脱皮发麻,半空中飞来数百块石头,根本没有地方给他躲,此刻速度就是生还的要点,他咬牙,一股脑的往前冲! 一颗石头落在地上成一个坑,两颗石头落在地上成一个洞,连续落下的石头在地上连成一条深沟,一直紧跟在陶吉什背后!他不敢回头看,哪怕一秒,都会要他们的命!连续奔跑了数十里,他的大腿就要失去知觉了。他一路大叫,试图给自己续力,赶最后五百米!但一块碎石击中他的小腿,险些导致他失去平衡。 奥娜莎见状喊道:“加把劲!”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快跑!”。 罗切也喊道:“加把劲!如果活下来,一百金币都归你了!” “你们可不要骗我呀!一百金币,等我!活下去,陶吉什,我可是要好好享受的人!”在两人的鼓舞下,陶吉什仿佛在燃烧生命,两只长腿既还增长了一尺,速度快到刚好躲过石头的攻击,一跃冲进甘山之中。 第十二章 朱哲与马九均的邂逅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喜欢孩子,每当看着他们温柔的脸庞,我的心仿佛融化一般。——朱哲 暗渠的水哗哗的流,一双沾满淤泥的手浸泡其中,朱哲半蹲着,搓揉掉甲沟里的残渣后,把手抽出水面。从衣袋里掏出一条白帕,朱哲把手掌正反两面的水分吸干。在确定双手没有一点污垢后,他起身,踩着地上的瓦砾堆爬到丘顶。 望向侧面甘山的树林,林间漆黑一团,他打消了继续追击的念头。夜里的甘山潜藏着危机,三个浪人贸然闯入其中,免不了要吃点苦头的。浪人见过青光,能处理掉是最好,但经过精确计算的碎石并没有留住长腿男,这倒是让他感觉到很意外。 从小蓝屋一路到这,约有二十公里的路,长腿男扛着两人跑,速度一直在减慢,他想不明白,那家伙最后哪里掘来的动力。或许是他小看了长腿男——这是最忌讳的,人濒临死亡,往往有超越极限的潜能,毕竟能够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混着的,都不是泛泛之辈。 朱哲转身原路折返,途中经过被踩踏的羊肚菜园地时,他停下脚步,弯腰拾了些散落的,攥在手中打算带回去料理,他自言自语地说:“方才赶路,一时间分神,不小心波及到你们,我道歉!”他在附近一块破旧的木板下面翻出把锄头来,给地松了松土,还用个破桶盛了水,浸湿泥土,好利于菌类的生长。 这地是几年前他出远门时意外寻得的,环境适合菌类,早先只能看到零散的几朵,后来他抽空栽培,才有了如今这么大的一片。他在翻土时注意到右上角的羊肚菜数量明显偏少,地上有被刀割过留下的基部,切割手法娴熟,基部附近的净是些尖顶肉薄、香味不浓郁的品种,看来来者是个行家,不仅仅懂这玩意如何吃,还懂得挑选优质的。 “羊肚菜,个大为优,圆顶为上品。”他嘴里念着的这句话,是三年前他光顾阿土列尔村一家新开的饺子店时,店里的钟老板告知的。钟老板店里所用的饺子馅里便有羊肚菜,入口味道甚好。回来后他学着做给小子吃,味道被赞许。在见到这块宝地的瞬间,他便萌发搞个菜园的想法。如果是另有他人,朱哲耸耸肩,也不介意,地不归他管,地上长的便是野生的,食物不能浪费,有的吃就要吃。 他从裤袋里面掏出一块带金色链条的老旧怀表,翻开表盖,表盖的背面是一张合照,照片里面他和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并肩站在一起。今夜等事情都办妥当,他们便可以一直住在一起了。表盘的时针已经指到数字十二上,朱哲心头一紧,在这耽搁的太久,差点忘记重要的事。他收起怀表,迅速赶回小蓝屋。 等回到屋前,他看到敞开的大门,站在门口,沿走廊望去,转角处工作室的门是开着的,而原本躺在地上的小子已经不见了踪影。他赶忙朝一旁的小白屋跑去,走上三级台阶,那股劝退三个浪人的怪风早已消失不见。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穿过客厅,走廊左侧的书房门没关,里头似乎有人。 朱哲走到门口,一束明亮的月光点亮了昏暗的书房,落在一张毫无戒备的脸庞上,伴随着轻轻的一阵呼吸声,他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喊了两声:“小子?小子?”但小子在地上睡的很沉、很沉,根本不会被吵醒。 他发现在小子的的怀中有本古老的书,在入眼的那一刻,他从书上感觉到一股很强的力量在不断地吸引着自己,他不自觉的伸出手想要拿过来看看,手指还没碰到就被弹开,指尖上的皮都烫掉了一块,这本书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 小子被朱哲抱回到小蓝屋的工作室里,他先前就提醒过不适合在工作的地方睡觉,这里机油味道大,对身体也不好,但小子听不进去,已经习惯找个枕头、裹上被褥躺地上睡。也罢,他揉揉一下小子的卷发,今夜将是两人相处的最后一晚。他尊重小子的选择,拿到这本书,也就意味着小子的离开将成为必然,最好的事情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也发生了。说实话,他希望明天回来给小子做早餐的时,他还在,若真要走,也应该吃上最后一顿。他心有不舍,却也要说离别。 朱哲拿起小子的手,言道:“十年,一晃而过。与你相处的这些年头,哲叔我感到很快乐,不知你是否满意我交的这份案卷?如果可以,希望你能给我打个分,满分十分,来评评我的工作。” 他放下小子的手,继续说,“请原谅我一直以来对你隐瞒禁地外的情况,借口外面異兽横行来打消你的好奇心。按照那群疯子的指示,你还不被允许接触与有外界有关的种种。如今时机成熟,世界在那场大战中已经恢复了元气,当下相对是安全的环境,你可以离开了,多年里埋藏在心头的困惑,要你自己用双手去寻找答案。我尊重今夜你的选择,但我极度的厌恶那群疯子,是他们将整个世界搅成了烂稀饭,将无辜的人困在犹如废墟的世界里。如今他们拿你作为赌注,将未来都压在你的身上,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太过于残忍与不公……今夜,我的故事宣告结束,你的故事悄然开始。未来的路要你自己走,唯有一点请别忘记——我们的手,生来便不是用于杀戮的。” 朱哲弯下腰轻吻小子的额头,在他的眼里,早已将小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不是亲人,甚是亲人。他给小子盖好被褥,起身时留意到架台上悬吊一架栩栩如生的猴形机械,他用手敲了敲机械的躯体,整的很结实,仿佛像是会动起来一样,他感叹:“小子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他顺便将板上散落的工具都收拾好,站在门口最后看一眼马九均,便悄悄的关好门。 来到客厅里,他把来不及收拾的桌面清理干净,将摘来的羊肚菜浸泡在水里,洗掉表面的淤泥后,晾晒在厨房的灶台上。东西收拾完毕,他擦干双手,再看一眼周围的陈设,沙发、餐桌、厨房、工作室、卧室……物还是物,历时十年之久,承载着他与小子从相遇伊始到如今挥手告别的回忆。离别伤,离别难免不勾起往岁的事。 在十年前,大约是初春的某个傍晚,他至今印象依旧十分深刻。他提着行李箱来到小蓝屋,见到一个小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不对,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子,而小子是在四天后才见到他的。 “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他走上前礼貌的问好,但孩子低着头,没有予以理会。他以为是自己说话太小声,于是再重复一遍,“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重复说这句话五次过后,眼前这孩子依旧没有回应他。 他心想莫非这孩子是个问题儿童,故意在这里跟他闹脾气。这可不行,他摇摇头,见面不打招呼是对人不尊重的。朱哲蹲下身,拍了拍孩子的肩膀,示意他抬起头,但孩子无动于衷。没办法,他弯腰,却在看到孩子脸的一刹那,心头倍感震惊! 这是一张本不该出现在八岁孩子身上的脸,发黑的额头、空洞无神地眼瞳、两侧颧骨凹陷的脸颊、停止呼吸的鼻孔和盈满口水的嘴巴。朱哲不知道一个人究竟要经历什么,才会变成这副在死亡边界徘徊的模样。 啊,他愣在原地,脑袋卡顿,搞不清楚现状,自己在哪里?为何而来?这个孩子叫什么?孩子死了没有?整个过程持续了仅有一分钟,然后一个男人的脸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伴随着低沉的声音,“去禁地照顾一个孩子十年。” 这话简洁明了,地点、人物、时限交代的清清楚楚。朱哲提着备好的行李箱,赶在太阳落山前来到了禁地,然后见到一个半生不死的小孩,过程很快,不过十分钟,结果出人意料,他失败了,还没开始就失败了。 “开什么玩笑!”朱哲心里燃起一团怒火,他知道男人的处事风格,也知道这个孩子是何身份,眼下他应该做的是救活这个孩子!他将孩子抱到客厅的沙发上,平躺放好,仔细检查孩子的身体一通,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只有体温是正常的,仿佛生命被定格在死亡的前一秒。他这一辈子怪事遇到的不少,但这还是头一桩。他在行李箱里找到医疗包,食物和水都没有办法喂给孩子,只剩下打营养点滴这个办法了。 一天过去,孩子没有动静;两天过去,孩子依旧没有动静;三天过去,孩子保持原样;直到第四天的早上,躺在地上睡觉的朱哲听到沙发上传来动静,他睁开眼,一张鲜活的脸怼在面前,孩子带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用沙哑的声线说道:“你……怎么哭了呢?” 第十三章 意外的来客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只不过是泪腺比较发达罢了!——朱哲 朱哲抹掉眼角的泪水,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将孩子抱在怀里。他成功了,光明庇佑,孩子没死,一切将重新开始。 他掀开被子,换好一套整洁干净的燕尾服,整整齐齐的站在孩子的面前,深吸一口气后,他半蹲在地上,眼睛与孩子平视,进行第六次自我介绍:“孩子,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负责照顾你的生活起居。孩子,能告诉我你叫什么的名字吗?” 孩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眼前的人对他来说浑身都是好奇点,他伸手抚摸着朱哲那身硬亮的燕尾服,摆出那张干瘦的脸,费力的提起下颚,兴奋的笑着说:“马是马克牌水果刀刀柄上的马字,九是九个苹果的九字,均是将九个苹果平均分成十八份的均字。” 他试图站起来,比划用刀切开苹果的手势,但双脚才落地,却无力维持平衡,哐当一下倒在朱哲身上,紧接着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声音萎靡的说:“我叫马九均……我肚子饿了!” 朱哲哈哈大笑,将马九均抱回沙发坐好,他系上围裙,走进厨房,说:“小子,你坐好,等会儿,我给你做顿好吃的早餐!” 厨房的灶火点着,厨刀落在垫板上哒哒的响,不一会儿,香气弥漫在整间客厅里,马九均顺着气味爬到餐桌上,桌上摆满了美食,四块三厘米厚包裹着火腿的鸡蛋卷、沉浸着皂角米和桃胶甜蜜的银耳羹、圆圆扁扁沾着六只肉质鲜嫩大虾的培根披萨、盛满瘦肉与青葱清淡的皮蛋粥、表面散发奶酪香气的千层面,最后还有朱哲刚刚端上来的热牛奶,马九均口水都溢到了嘴边,第一次见到如此美味的食物。 朱哲把插在他手上的输液针拆下来,给他系上餐巾,马九均伸手就要吃,却被他给制止了。 马九均疑惑地看着他,朱哲解释说在用餐以前要进行祷告,这是规矩,“跟着我默念:感谢光明给予我食物,感谢光明保佑我生命,我发誓不会糟践食物!” 马九均双手合十,照着默念,后来等到他长大一点,明白祷告不过是警醒自己不要浪费粮食的手段而已,久而久之也变成自己的一个习惯。他大口的吃,盘里的东西很快就见底,连一点残渣都没有留下。四天没有吃东西的孩子,能吃多少的量,朱哲把握的来。 马九均靠着椅子,捂着腹部,憨憨地笑着说:“我可以叫你哲叔吗?”朱哲点点头,哲叔这个称呼听起来还不错。 “哲叔,我想要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他们?他们是?” “姑爷和姑姑!” 朱哲在这里没有见过除了男孩以外的其他人,他摇头表示不知。 “这样吗?他们去哪里了呢?” 朱哲感觉到马九均的语气夹杂着落寞,眼神中带着些许的悲伤,或许在自己到来之前,就是孩子口中所说的姑爷和姑姑在照顾着他!亲人的离别是伤感的,换作是自己也一样会不开心。 他起身抚摸着马九均的卷发,安抚孩子孤独落寞的内心:“他们一定是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小子,未来的时间还很长,路还很远,哲叔相信,在某一天,你们会再见面的。” 过往的开心快乐都是过去式,重要的是当下以及未来如何应对。朱哲无法代替马九均内心缺失的洞口,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会避免提及这两人。 他相信,十年的时限,自己能够成为这个孩子心头无法替代的一部分,总有一天大到能够掩盖他内心的缺口,因为他掌握了一项重要的技能。 这个世界抛给人们无数苦恼的时候,也留下了一味解药,那便是美食。美食可以人们改变糟糕的心情,在心情低落失望、在意志消沉沮丧、在孤身无助的时候,都是一剂良药。 他继续说道:“而那之前,你要好好的吃,好好的睡觉,好好的学习,等到相遇的时机来到,你做好了准备,就能够见到他们了!” 往后很长的时间里,朱管家每天都会给马九均准备三餐,贯穿他做饭的原则,每一次的菜色都不重复,即便重复,也会是在一个月以后才做多一遍。有一点让他觉得不可思议,马九均从不挑食,无论摆在餐桌上的是什么,马九均都会吃的一干二净。 “没有不喜欢吃的吗?” “做的都很好吃!” “有没有比较想要吃的?” “嗯,我中午在甘渊看到了一条很漂亮的大鱼,我跟它招手,它还会朝我摇摇尾巴,我们今晚可以不吃鱼吗?” “可以,我们今晚就吃素一点的。但你要跟我保证,下次不要太靠近那边,水中藏有十分危险的生物,很危险。还有北边的山区,有传言山中住着一群未经教化的野人,他们可是会吃小孩的!” 马九均双手搁在后背,频频点头,脸上一边挂着好奇、一边写着害怕,有件事他没有告诉朱管家,野人——是不是野人他不确定——实际上他见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就在甘渊里肆无忌惮的游泳。只不过在哲叔到来后,他就再没有见过。 孩子天性多顽皮,三翻四次就会闯祸。朱哲跟马九均相处时间不长,但都摸透了,孩子睡一觉,明天就会把话都抛到脑后的。后来他想过不少的法子,皆在制造外面世界是異兽横行的假象,效果不错,十年来,小子都未曾离开过这片禁地。 朱哲拍拍手,耸耸肩,把走廊侧边的灯关好,带上木门告别了小蓝屋。 在广袤无垠的荒地上,他朝着东面绝缘峡谷的方向快速地奔跑而去,他现在有件事需要去办妥。翻过凹凸不平的土丘,穿过断壁残垣的废墟,夜空下禁地的景给人一种平静、心如止水奇妙的感觉,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 朱哲的脑子还未做出判决,脚步却赶在大脑前停了下来,不过并非是为美景,而是身体本能察觉到危险而做出的反应,此时两个白袍着装的怪人拦住他的去路!左边那人一手拿着支三角旗帜扛在肩膀上,一手摸着下巴上黑色的胡茬,脖颈处纹刻着一匹紫色的骏马,眼睛死死的盯着朱哲看。 朱哲浑身不自在,仿佛有上千把利刃刺入身体中,从皮肤溢出的鲜血一点一滴被这家伙用舌头舔入嘴巴里,还摆出一脸享受的恶心模样。 在这家伙的右手边,站着身高一米六、留锅盖头的青年,他带着白手套,手里拿着张白纸,纸上画着一个穿燕尾服的男人,他抬起头,用被头发完全遮盖的双眼瞟了朱哲一眼,再看一眼画像,他咧嘴笑道:“平头、小眼、燕尾服,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旁边的白袍胡茬应声点点头,舌头在嘴唇边舔一圈,不怀好意地对着朱哲笑。 这个笑,让朱哲毛骨悚然,当下赏月的雅致都让这两家伙破坏殆尽。他提起右脚,摆出防御的姿势。眼下二对一,他处于劣势,对方还掌握着自己的信息,可他连这两人是谁都不知道。他皱起眉目,小心提防着说:“你们是谁?” 白袍锅盖头从腰间掏出一柄白色的手枪,枪口直指燕尾服,一旁的白袍胡茬嘟着嘴巴,跟儿童耍不到玩具时倔脾气一样,紧接着枪口飞出的子弹回答了朱哲的问题:“是敌人!” 朱哲双脚发力,预判子弹的行径,普通的枪可没有杀他的本事,侧身轻巧地躲开后,他附下身,形如一只敏捷的猎豹,只不过这次不当狩猎者,而是逃命的猎物。他转身,面朝北边,撒腿要跑,却没想到眼前的夜空与山丘一个翻转,自己就躺到了地上。 背部被重物压着,他回头一看,不知何时,白袍胡茬的大屁股就坐在自己身上。白袍胡茬用手上的三角旗帜的杆头,敲打着燕尾服满是肌肉的双腿,口气略带不悦地说:“逃跑不好,我们不是坏人!” 朱哲没有想到这个胡茬男个头虽大,移动速度却快的惊人,他说:“你们到底想干吗?” 白袍锅盖头收起手枪,走到燕尾服面前蹲下,他说:“有人要见你。” “有人要见我?”朱哲再看一眼两人的白袍衣服,顿时联想到十年前要他来这片禁地的男人。 白袍胡茬一脚踩着燕尾服的腹部,拿着三角旗帜,在地上画一个圆,将三人圈在圆内,随后他把旗帜插在地上,突然眼前的青草、断墙、土丘、星空、明月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光滑平整的水泥地板、悬挂在铁栏杆上的彩色霓虹灯以及一栋有数百层的高楼大厦。 朱哲环顾周边,他并不惊讶,因为这地方他来过,而上一次是在十年前。 白袍胡茬拔起插在地上的另外一把三角旗帜,他手上拿着两把旗帜,扭过头看着燕尾服,没好气地说:“快起来!若是让老板等久,我要你好受!” 第十四章 天宇大厦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在安第斯洲,不做亏本的买卖!——朱哲 朱哲站直,荡掉衣服上的尘土,刚才胡茬男在地上画下的圈有类似传送的功能,而那两杆三角旗帜就是媒介,他意识到这个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突然站在背后的锅盖头推了他一把,示意跟上不要拖拉,他脸部阴沉,冷漠地说:“你的眼神真是许久未见,像看怪物一样。实话告诉你,我们,都是,異人!” “啊,我要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胡茬男也注意到,他笔画两根手指,指着燕尾服的眼睛,做弯曲的手势,但他不过是呈口舌之快,并没有动手。 “刚才你干了什么?”朱哲见识过胡茬男的能力,他这话是对锅盖头说的,因为他方才明明有机会逃走,却瞬间被胡茬男抓走,没有任何反抗余地,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注意到锅盖头腰间的那柄手枪,难道是这不是普通的枪……自己中弹了? 锅盖头嘿嘿的笑:“我的爱枪,可不是有子弹的俗物,真以为自己有能力躲开?可笑,你好好想想究竟发生了什么。” 掏枪、枪响、躲避、被抓,朱哲重新捋一遍,突然他找到一点眉目,子弹不是子弹,而是……他惊讶地说:“声音!” “大聪明,大大的聪明!”锅盖头公开手枪的情报,“在听到枪响的那一刻,你就已经中弹了。子弹能够减慢你的移动速度,我们实力悬殊越大,效果就越强。” 胡茬男也嘿嘿的笑:“弱者,弱者!”五分钟前,他就慢慢走过去,将燕尾服压在屁股下,不费丝毫力气。 朱哲不再多说,在这里,他是弱者,弱者要懂得服从。他踏上台阶,两人跟在身后,台阶上是一扇无人看守的玻璃门,门上的大理石镶嵌着四个楷体大字“天宇大厦”。玻璃门自动向两侧推开,一条幽暗的通道出现在三人面前,两侧悬挂着暗紫色的灯让朱哲背脊发凉,他看不清尽头的路,忐忑地向前走十余步,却被身后的锅盖头叫停。 朱哲转身,看到一个拉闸门不知何时出现在左手边,锅盖头正站在门内朝他挥挥手,他踱步跟上。这是二乘二宽的电梯房,拉闸门关闭后,朱哲感觉到脑袋昏厥,电梯向上攀升,门顶的显示器从001、002、003……一直上升……212、213、214,叮咚一声,数字终于停在215上。 拉闸门开启,朱哲被带到走廊尽头的房间前,胡茬男敲两下门,说道:“老板,人带来了!” 门咯吱一声推开,朱哲独自走进去,视线沿着笔直的方向看,依次是一套摆在正中间的花雕办公座椅、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和一面玻璃壁。 月光透过玻璃,落在男人手中的红酒杯上,酒面被晃的泛起波纹,男人一边欣赏外面五彩斑斓的霓虹夜景,一边品味着酒杯中浓香醇厚的美酒,他用低沉地声音说:“今夜真是美呀!朱先生也是这样觉得吗?” 借着月光,朱哲看见男人脸上多了几道皱纹,黝黑的板寸头发中藏匿着几根白色的银丝,十年不见,岁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他没有看玻璃外的景色,便说:“今夜确实很美!如果你抓我来的方式再温柔些的话。” “‘抓’说的太难听了,我再三强调要‘请’,但他们都是粗人。这件事,我道歉,希望朱先生不计小过。” “不碍事!”朱哲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男人着急请他过来的原因,“你要我做什么?” “讲讲今夜都发生了什么吧?” “小子?” “没错!” 朱哲心想这个男人真奇怪,过去十年里,小子的事他从未追问过,而且他知道男人早已知晓古书的存在,否则古书的出现为何会与自己任务的时间恰好吻合。但这都不是朱哲应该思考的,男人的算盘他不清楚为好。他把今夜所发生的一五一十地说给男人听,包括突然出现的三个浪人和小子怀中的那本古书。“最后,我把餐桌收拾了一遍,关好灯便离开了。再后来,你也知道,就是遇到你那两可爱的手下。” 男人沉默的凝望着玻璃外的繁华,然后他询问了朱哲一个问题:“现在是凌晨三十分,有一部分人已经结束一天辛勤的劳作,进入梦里享受甜蜜与美满;还有一部分人依旧醒着,在刀剑上行走,在黑暗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还有少部分的人半醒半睡,丝毫不理睬、不关心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因为无论好坏,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都是不变的。朱先生,如果有一天你要为这些人铤而走险,却又不得不牺牲其中的一部分人,你作何选择?” 问题背后的问题是什么?朱哲首先没有做选择,这三类人活不活于他而言都无所谓,他花了十秒钟在想男人出于何种目的要提这个问题,但没有一点头绪。 “不用紧张,我只是问问而已,不知道、不作回答也没有关系!”男人转身将手中的酒杯放到桌面上,拿来一支中性笔在纸条上写了个地址,然后交到朱哲的手里,“朱先生,你要的东西都在这里,明天拿走,然后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出现在安第斯洲!” 朱哲接过纸条,紧紧攥在手中,虽然没有换来男人的一句感谢,但到手辛勤工作十年的报酬,也算是值得的。他弯腰道别,却在转身的一刻,听到男人在背后说道:“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夜幕逐渐褪去,天空开始微亮。 朱哲离开天宇大厦后,赶着山路来到一个破落、偏僻的村庄里。村民都还在睡梦中,太阳没有完全升上来,就不到开始一天劳作的时候。 他走到一扇破门前,小力地敲两下,低声说:“是我!”门咯吱一声打开,一只纤细的手将他拉进屋内。还没等他站稳脚跟,怀中就扑上个穿花格连衣裙的女人。 她用力地抱紧朱哲,脸上不是欢喜的笑容,而是哗啦啦地眼泪,哽咽地说:“昨晚来了两白袍人,一高一矮,他们直言要找你,可把我吓一跳,我以为……以为……” “阿霞,我没事的,好着呢!那两人没有杀我的理由。”女人的名字叫给映霞,是朱哲的爱人,也是他随身带着的那块怀表表盖背面图案里的那个美丽的女人。朱哲抚摸着她的头发,擦拭掉她眼角的泪珠,他知道阿霞这段时间睡的不踏实,一来是因为自己,二来是因为孩子,这种担忧给本就瘦小、苍白的脸多添两个灰黑的眼圈。 “我带你先看看孩子!”给映霞拉着朱哲进入卧室里,此时在摇篮上躺着一个婴儿。婴儿约莫7个月大,正摊开小手,叼着奶嘴,发出轻柔的呼吸声,脸靠在软绵的枕头上睡觉的模样让人看到后心都会融化。朱哲俯身亲吻了婴儿的额头,那双小眼微微张开一下,又闭上,并没有被吵醒。两人没有在房间里带着,害怕把孩子吵醒。 “十年期限到了吗?” 朱哲点头:“从明天开始,我就不需要到禁地去了!” 这个消息一下让给映霞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总算是熬到这一天。从跟随朱哲来到安第斯洲,到如今有第一个孩子,整整过去了十年!十年来,她一直生活在村里,在太阳从山里头升起来时,跟村民到地里浇水收菜;在太阳挂在头顶时,到厨房里生火烧菜;在太阳落山以后,她喜欢借着烛火一个人坐在客厅的竹椅上看书。她有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每到夜深人静时,客厅的火不会熄灭,一直点亮,为等她的男人随时回来。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不知不觉中,十年也过去了! “你收拾好行李,在中午之前离开这里!” “离开?为什么?” “安第斯洲已经不安全了!” 给映霞犹豫了一会,这里生活平淡、宁静,她一度觉得将这里作为余生最好的归宿也是不错的选择。她不知道村子外面即将发生什么,安第斯洲又会面临何种危险,她只关心家究竟要在世界的哪里扎根才能永远避免被战乱所波及,这个问题她没有解决办法,但朱哲有,她相信这个男人:“我们去哪?” “去西海岸的海滨小镇,乘坐摩斯号列车离开这里,落脚的房子我已经提前准备好了!” “你……不一起来吗?” 阿霞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看到朱哲攥在手中的纸条,她明白想要离开这里还需要去拿关键的东西。 “如果我没有赶上列车,你就先走,去到那边,有人会接应你的。” 阿霞抱着朱管家,嘱咐他多加小心。 “好好照顾孩子,如果我……” 阿霞垫起脚,用嘴唇堵住了他的嘴,离别前避忌说不吉利的话,这一吻别就当做饯别礼,她会在车站等着朱哲,然后三人一起前往新的家园。就在朱哲准备出门时,她说:“你还没有跟那个孩子好好道别吧?” 朱哲点头,他没有回去见小子的打算。 “去看一眼吧,离别是难免的,但是要好好的道别,别再把他蒙在鼓里了!” 第十五章 告别小蓝屋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离别与我而言,不过是出趟远门罢了。——朱哲 当太阳升到半山腰,朱哲勉强赶在八点回到了小蓝屋。他手里提着一袋食材,早餐要吃的菜品他在路上就已经想好了。 走到三级台阶上,站在门口,他察觉到屋子给人的感觉与平时不同,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让他浑身不自在,仿佛有东西正在注视着自己。 他刚准备扭开门把手,门却咯吱咯吱的自动打开,过道昏暗无关,客厅里所有的窗帘都被拉上。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喊了一声:“小子?是你吗?是的话就出来,早餐你想要吃什么?”无人应答,反而门哐当一下关上,他啥也看不到了。他摸着墙壁,按下灯的开关,却不见灯亮。 朱哲摸黑走到客厅,将袋子放到餐桌上,他迈腿就要走到工作室里,却他不知被什么东西拌到,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他转过头,看到餐桌两只桌角站直,一只桌角提着袋子。他吓的坐在地上,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多出这么一个怪东西,比见到胡茬男和锅盖头都还让他不知所措:“你是什么鬼玩意?” 餐桌的桌角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紧接着出现了让朱哲难以置信的一幕!沙发、抱枕、地毯、椅子、花瓶、拖把……客厅的所有摆件都动起来围在他的身边。“小子?小子?”他试图喊马九均出来,却始终不见人影。这时他意识到马九均或许早就离开了,而眼下糟糕的情况就是拜那小鬼所赐! 他一跃翻过餐桌,落到厨房里,拉上厨房的平推门,将那些怪东西隔绝在门外。靠着灶台边,他寻思着小子何时拥有此种能力,藏匿多年竟也没被他发现。想着想着,心里反倒安心,如果说小子是異人,那在外拼搏是多一种手段就多一条命的,也是好事!就在他做复杂心理活动的时候,摆放在上面橱柜里的刀悬浮着在他后背,锋利的刀刃乘机直指朱哲的脖颈,光影略过,未见鲜血,朱哲弯腰轻松地躲过,他抬头一看,橱柜里的刀具、碗筷等一应上阵,来势汹汹。 “还玩真的?” 厨房爆发出一声巨响,平推门直接被推倒,朱哲跳到客厅里,还没落地就被餐桌一撞,又回到包围圈里。他站在圈内,只要他不动,厨房里飞出来的刀具也不攻击。但他一旦迈出圈子,家具门发疯似的砸向他,他不得已又退缩回来。 “原来是这样!好,我哪也不去行了吧!” 朱哲笔直的站在圈内,他算是明白小子是何居心了,打从他进门那一刻起就中了埋伏,用这种拖延时间的伎俩,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天被小子算计。那他就老实呆着,这些个家具们可没有本事留住他,他妥协,是因为只要他动一下,就会对这间屋子造成极大破坏,他可不想看到小蓝屋最后是毁在自己手里的。 他闭着眼睛等待,时间缓慢的流逝,到烈日当空时,耳边传来重物砸到地板上稀里哗啦的声音,束缚的时间结束了,他睁眼看到客厅一片凌乱的模样,离开包围圈,推开工作室的门,除了桌台与架子,工具、图纸、机械品都被搬走,还有隔壁的储藏间,已经空无一物! “走了!都走了!” 朱哲有点失望,因为他难得想要给小子好好做个饯别之行,却没想反被算计。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他会好好给小子上一课,教他什么是最基本的礼仪。 “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 朱哲撸起袖子,开始收拾这副惨状。如果小子换一种方式,他可能真会动身去把小子给拎回来,然后就狠狠的教训一顿,不说一声就告辞的方式,是不礼貌的,也是最伤人心的。 厨具乱七八糟的散落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台方方正正满是铁皮补丁的洗碗机。平日里都是放在洗碗台下面的,他也没太注意到,算上今年,这台机械已经使用使用了整整七年,原来小子给这台机械修理过这么多次。 他蹲下身,抚摸着粗糙的修理痕迹,洗碗机如果老老实实的蹲在厨房里,哪里会伤痕累累的?关键是小子就喜欢给厨房的东西加点花里胡哨的功能,有时自己心情愉悦的在厨房里面做饭,突然被洗碗机莫名的举动惊着,免不了踢上一脚。阿霞对于这件事,提了一个解决办法,这个办法让洗碗机制造的麻烦画上了句号。 那是1928年的春天,朱哲将做好三明治、鲜牛奶和水果沙拉端到餐桌上,喊还在工作室里的小子出来。 小子从房间欢腾地奔跑到椅子上,说道:“哲叔呀,我有样东西想要给你看看!” 朱哲知道小子一定又是准备了什么,每次有新的作品出炉,从小子的脸上都能够看出答案,他满怀期待地询问:“我想猜猜看?” 小子托着下巴说:“嗯嗯,你觉得是什么?” 朱哲佯装不知,其实在厨房的时候,他就发现洗碗机又不见了,他说:“是不是沙发或者椅子?” “哈哈,错啦,是第三代洗碗机!”小子身后摆着一台方方正正的机械,看上去没有什么不一样,“哲叔你等等可以试试看!” 朱哲点点头,心想着这调皮的孩子又在整蛊些什么玩意。等到两人吃过早餐之后,他在厨房准备使用这台被加工过的洗碗机时,一按开关,附着在两边的喇叭就震耳欲聋,从里头传出了小子预先备好的声音:“哲叔,请问你要洗碗吗?” “洗,当然洗。”比起上一代五音不全的歌曲来说,这次倒是整的有模有样。二代是会唱歌的洗碗机,那着实吓人,根本挡不住他脚尖的问候,还不到一天就报废了。 他把碗都放到机器里,带上门后,按下开关。他已经抬脚,如果这次还唱歌,他就要永远抹去这台机器。机械运转了两分钟,并无异样,他才松了口气,突然洗碗机就发出呱噪刺耳的声音,他抬腿准备破坏喇叭,谁知洗碗机长出两只手挡住攻击,紧接着盘底伸出两只脚来,起身从灶台底下爬出,一跃跳出窗户,朝北边的土丘跑去! 朱哲拍了拍额头,没想到小子这次玩这么一出。他去到工作室想让小子把洗碗机弄回来,却在门上看到小子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也不知道洗碗机会去哪里!”后面还画了一个笑脸。 他没法子,只能自己出去找回来,一路北上,跟着洗碗机来到了甘山外围的树林里。与此同时,他看到了被数只疾狼包围的小子,小子怀中还抱着一只浑身是血的兔子。 “净会闯祸!”他算是搞明白小子打的算盘,原来是想要把他支走,自己好来甘山耍耍。他双脚发力,直接踹飞了准备攻击小子的疾狼。 他抱着小子准备离开,这时树丛间飞出一条粉色的长舌卷走了小子怀中的兔子。后来他了解到,兔子是小子在北边的野菜地里发现的,本想送它回来却遇到了異兽的攻击。至于洗碗机,留在林间,被疾狼当做发泄怨气的沙包整的支离破碎。 经过了这次的事件,后来新的洗碗机来到厨房,虽然还是逃不过小子两次的修整,但也点到为止。阿霞说的没错,小子想要做就让他做,一台洗碗机哪里够他折腾,几次过后就要厌倦。 朱哲地上的洗碗机搬回灶台下,再收拾起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头尾花了一个小时,才勉强将客厅恢复原样,变得干净整洁。 呼呼,他双手叉腰,小作休息。墙上的时针落在数字十二上,窗外是猛烈灼热的太阳。小子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离开禁地,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吧! “该来的总要来,该走的总要走!” 他脱掉身上的燕尾服,折叠整齐,放在沙发上,然后换上一套简便的服装。 这身衣服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了,既然小子已经离开,他也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小蓝屋里,十年的任务,到该说结束的时候,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小蓝屋的管家了。 以后某天,小子或许还会回到这里,当他开门看到布满灰层的客厅还有这套燕尾服时,过往的回忆会像水流般,一半流向他的大脑,一半流向他的泪腺,勾起他于此经历的那些平静、闲适的生活景象,这也算是朱哲留给小子的最后一份礼物了。 现在,朱哲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从衣袋里掏出从男人那得到的纸条,将纸上的地址在心里默念一遍,牢牢记住,他要去拿回属于自己的第二条命! “我也该走了!” 朱哲关好大门,朝着南边甘渊支流处疾速地奔跑而去,他翻过一座座低矮的土丘,最后消失在天地交汇处。 老旧的小蓝屋被留在荒无人烟的废墟里,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某天归来的人们,再次书写属于它的故事! 第十六章 陶吉什不是矮子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每一次死里逃生,都会让人有新的收获!——陶吉什 甘山的夜是漫长和寂静的,在月亮的位置被太阳替代之前,树木后、灌木丛里,流淌的小溪下都有可能隐藏着夺命獠牙。 无论是生活在山里的、还是闯入山里的生物,老老实实的遵守“静默”这一条潜规则是保命的关键,然而,并不是所有生物在骨子里都会将敬畏死亡提到最高的优先级,比如此刻正趴在地上大口喘气的三个浪人,俨然已经忘记自己身处何地。 “真是一个怪物!”罗切瞪大眼看着他们逃来的方向,在确定没有燕尾服追踪的身影后,才放心的坐在地上稍作休整。 方才威力惊人的碎石头,只要被砸中一下,脑壳都会爆一地浆,结束自己匆匆一瞥的人生。 过往从禁地不时传出人会诡异消失的谣言,今天已被三人破除,根本不是妖魔作祟,而是穿燕尾服的变态所为。 这次若成功逃离,他会将禁地的真相告知其余的浪人,也算是给那些死在禁地的同胞们一个交代了。 他将手放在背后支撑着,却不小心碰到了陶吉什,引来一阵哀嚎声。扭头看去,地上摆着陶吉什的两条长一米五的腿,腿部的皮肤大面积微裂,流出一颗一颗的血珠来,他吓一跳,手迅速地缩回来:“陶吉什……你的脚受伤了?” 一副痛苦的模样挂在陶吉什的脸上,他咬着牙齿,额头冒着冷汗,能够看出双脚给他来带莫大的伤害,不过陶吉什反倒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刚刚你那一碰,我觉得怪舒服的,如果你再用点力,我可就能够摆脱这副难受的身体,离开叫人厌恶的这个糟糕的世界了!” 他话说完,大腿上的血珠流更加的汹涌,紧接着森林里面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喊叫声。 月下甘山寂静无声,声音穿过树木枝条的间隙,像一滴墨混进洁净的水源中,不断的扩散到林间深处,黑暗中亮起数双犀利的眼睛,悄无声息地朝着声源靠近。 喊叫声持续仅仅不到五秒,因为奥娜莎掏出一条白色的手帕把陶吉什的嘴巴给堵住了。 “想死你就多说一点,腿上血管到时候爆裂开,可有你好受的!”她打量着陶吉什腿上的伤口,这是超负荷运转所带来的副作用,可见他当时为保住所有人的命得有多拼。 她示意罗切按陶吉什的身子,别给他乱动,她要开始处理伤口了,奥娜说对陶吉什说:“你把腿先变回去,我好给你包扎起来!”她从背包里翻出止血药草时,注意到一种违和感,她转过头喊停陶吉什。 陶吉什一脸疑惑地说:“怎么了?” “你的腿……是不是变长了?”奥娜莎觉得自己没有感觉错,这双腿比以往任何时候来的都跟长一些。她一米六的身高,侧过身体,刚好到他的腰间而已,现在陶吉什估计得有两米高呀! 罗切探过头,方才被腿上的伤口吸引了注意力,没注意到原本是最高的自己居然都比陶吉什矮了!没错,他可是有一米九的身高,矮这个字还是第一次用在自己身上。 他大笑起来,轻揉陶吉什的肩膀,乐呵呵地说:“以后谁敢说你是矮子,咱就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是不是呀,矮子奥娜莎!哈哈!” 陶吉什即便是嘴巴被堵上,也发出“呜呜呜”的笑声。笑声起伏一段,随后音调辗转,期间夹杂着哭鸣声,他的眼里流出了一抹泪水,常言说“大男人落泪,必定是感性的。”但这话用在他身上并不适用,他抬起头,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他不是感性,而是过去因为身高而被羞辱的记忆再一次浮现在脑海里,恍如昨日,历历在目。 陶吉什是土生土长的安第斯洲人,出生在南部地区一个穷苦、落魄的村庄里。他对村庄没有一点印象,他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邻居,也不知道自己的家在村里的哪个角落里,当然是不是角落他不确定,他猜是,因为只有角落的位置,才能生出他这种活在世界边缘的人。后来他通过一个关键人的嘴巴,确定村庄的四个角落里,有一个就是自己的家。 大约是……很多年前(陶吉什记不清楚了)夏天里的某一个傍晚,在途经南部一个繁荣的村落时,遇到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老太婆刚与他对上眼,张口就说:“原来是你,居然还活着,真是被光明庇佑的孩子呀!” 陶吉什顿时一脸困惑,他可不记得自己认识嘴巴如此不干净的老家伙。 老太婆拄着一支拐杖,慢慢悠悠的走到他的面前,尽管已经年迈衰老,腰杆支棱不直,但站在陶吉什身边,却还是可以用俯视的姿态与他说话:“这张丑陋的方块脸、短小的手脚、还有这对死鱼目眼,我虽老,但是不会记错的,你叫陶吉什吧!” 那个短暂的傍晚,是这个身高只有一米三的矮子一辈子过的最清醒的时候,他搞明白过去一直藏在心中的无数疑惑——关于自己的“生”。接生婆对他说,打从母亲双腿间“爬”出来开始,他就是个怪婴,仅仅只有手掌大小的婴儿,面相丑陋,四肢比例不协调,让有数十年接生经验的她都目瞪口呆,惊呼:“这哪里是生人,分明就是拉屎。” “我当时是这样跟你母亲建议的,分两步走,‘用纸包好,用水冲走!’” 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伟大的存在,除了陶吉什的母亲以外。他并不憎恨,也不埋怨,因为终究是赋予自己生存权利的人,否则连见识世界的荒诞与复杂的人性的机会都没有。结果他知道,自己确实是被丢了,至于怎么活下来的,没有必要赘述,因为往后的生活千篇一律,谩骂与饥饿永远都是他每天睁眼闭眼需要面对的难题。 “后来在你知道怎么了吗?下雨了!下雨了!” 屋顶上破开的洞流进雨水来,细微的雨拍打着母亲的脸,融进她的早已消退的泪痕中。按照接生婆的意思,她将婴儿用白布裹好,放在竹篮里,将一块写好的名字的铁片链条放在他的怀中。母亲翻身下床,诞下这个婴儿并没有消耗她多少的力气。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服推开门走出屋外,冒着细雨来到横穿村庄的河道边,河道里水流湍急,就像一条蟒蛇张开的血口般,凡是被河水卷入的,皆是死亡。母亲站在岸边,轻轻地哼唱起轻柔的摇篮曲:“我亲爱的宝贝/闭上眼/睡吧/太阳是你的指路灯/梦里有温暖的怀抱/我用双手轻轻摇着/我亲爱的宝贝/闭上眼/睡吧……”母亲的歌谣没能安抚怀中哭啼的婴儿,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竹篮落在水中飘向下游。村庄里的人聚拢在周围,将母亲弑子的雨幕深深印刻在脑海里,随着持续不多的落雨成为村庄永不褪去的伤痕。 “你的母亲呀,就像拉屎一样,把你用水冲走!” 接生婆发出咯咯的笑声,笑着笑着,她就喘不过气,猛地咳嗽起来,惊起傍边一棵枯藤老树上的乌鸦,远处山半腰照射下的夕阳落在她逐渐扭曲的脸庞上,光芒由淡黄变成殷红色,逐渐渲染了她的衣服。陶吉什蹲在地上,看着接生婆痛苦的表情,他瞪大的瞳孔里,没有一丝怜悯,他张开嘴巴也发出咯咯的笑声。 一根半银半红色的锋利钢针上流出一串鲜血,鲜血滑过他的鞋底,穿过凹凸不平的地面,向地势低洼的地方流淌而去,最后落流入小溪里,被溪水冲散。 自那以后,因为接生婆,他知道了自己并不是像那些嘲弄自己身高与身世的人所说,是从垃圾桶里诞生、吃垃圾长大的侏儒,他接受了自己是一个矮子的现实,为此过的十分轻松自在。也正是因为接生婆,他开始漫无目的的逃亡,为躲避军方的追捕,他加入了浪人这个大家庭,成为在安第斯洲乞讨的一员。 之后认识了同为浪人的奥娜莎与罗切,期间他还根据接生婆生前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家的位置,只不过物是人非,入眼的不是袅袅炊烟,而是被河水冲刷殆尽的沼泽之地。 他笑了,笑家的结局终究抵不过时间的冲刷。现在来看,母亲当时将他送走,未必不是一个好的决定。他觉得让人难以忍受的不是旁人对自己的冷嘲热讽,而是受到来自于至亲至爱之人的嫌弃。 他释怀了。接生婆也好,母亲也罢,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如今他不是矮子,他有能够将双脚自由伸缩的能力,拥有接近两米的身高。再也不会有人俯视他,看不起他,辱骂他是侏儒。关键是,他还有可以依靠的人。关键是,他还有命活下去。 “你们看到了吗?我活下来了,比你们谁活得都要更久!” 第十七章 異兽出没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浪人每天都在绞尽脑汁,为了活着。——奥娜莎 “别闹了,动作快点,把腿缩回去,这里可不是能久待的地方!”对于罗切的嘲弄,奥娜莎狠狠瞪了他一眼,她将草药用碎石碾碎,由于这附近没有水源,她便用口水代替。“一个大男人,我都还没有涂药,你哭什么!罗切,把他按紧一点,不要让他蹦跶起来!” 她搅拌好药草,直接抹在陶吉什的伤口上,在连续声惨叫中,她迅速撕下自己的外衣当做纱布,将他的缩小成两尺的腿包裹的严严实实,她拍了两下,微笑地说:“包扎好了,下次可不要拿我开玩笑,要不然有你们好受的!” 陶吉什拿掉嘴里的手帕,咧嘴悻悻地点点头,他想站起身来,双脚却瘫软无力,这种感觉是每一次过度使用異能“长腿”时所伴生的。 罗切立马过去搀扶住他,他翻手将陶吉什依在背上,用老大哥的口吻说道:“你好好休息,这一次换我来背你!” 陶吉什还是第一次被人抗在肩膀上,这种温暖的感觉……仿佛是躺在母亲的怀抱之中。与罗切和奥娜莎待在一起,让他感觉到这就是光明用自己糟糕、可悲的一生回报的最宝贵的礼物。他不需要家,他不需要有人补偿自己,只要跟这两人永远呆在一起,他就很满足了,当然,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做浪人。 他眯上眼睛,调整呼吸,毫无生气地说:“这次就好好依靠你们,拿到一百金币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 话音刚落,罗切就听到背部传来的呼噜声,他摇摇头:“嘿,这家伙,都累成了软泥,还心心念念那箱金币呢?” 奥娜莎在一旁偷笑:“他就这样,认定好的目标就不会更改。眼下,寻找野人的任务就只能够由我们自己来完成了!” “对了,你不是在小蓝屋拿到了能欧证明有野人的线索吗?” “早被那个变态燕尾服给夺了去,你什么记性,当时不是在场吗?那个燕尾服乘我被怪风击倒在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硬生生扒开我的手,夺走了机械鸟!” “我搞忘了……当时只顾着想如何对付燕尾服。如果没有的话,这林子鬼死的大,我们上哪里去找有关于野人的线索,倒时线索没找到,就要给異兽当果腹的早点了!” “这点你放心,我知道从哪里着手,你跟我来!” 奥娜莎领头走在前面,她找来一条粗大的木棍拨开地上的杂草,一排排高大而古老的树木犹如栅栏立在两人眼前,地上粗大的藤蔓攀沿着树身向上攀爬,将树木缠绕的死死。 她向前走,并不时的蹲下身抓起一抔土在手中揉搓。罗切跟在她后边,看了几次都看不懂,纳闷她为什么这么做的理由。 奥娜莎解释说:“我在找水源,生活在山中的野人必定是靠水而居,只要找到水源,沿着水源往上游走,就能找到野人活动的轨迹。罗切,你留意看看四周有没有奇怪的脚印,这也是重要的线索。” 罗切戴上放在额头上的橙色望远镜,他的眼睛并不普通,如陶吉什的双脚一样,有远超普通人极限的能力——远视。在这个世界里,凡是拥有超越普通人极限能力的人,都被称为“異人”。 但是罗切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因为过去这个称呼一度给他和身边人的生命带来了威胁。如果用“大眼睛”或者“长脸男”来称呼他,他是很乐意听到的。 他的眼珠子开始打转,不放过地上任何一个角落,沿着山坡爬了很久,却始终没有见到一个脚印。突然他察觉到不对劲,摘下眼镜,勒令走在前头的奥娜莎赶快停下,他说:“你不觉得不对劲吗?” 奥娜莎表情古怪的看着他说:“哪里不对劲?” 罗切指了指地上,说道:“一路上走过这么多地方,我并没有看到类似野人的脚印。” “说明野人并不在这一带出现,我检查过地上的泥,含水少,干的很!”奥娜莎拍拍手,搭理一个哈欠,现在约莫是凌晨一点的时间,她许久没有熬夜,身体有点吃不消,“这附近没有水源,我们朝东北的方向走走看,最好赶在天亮前离开!” 但是罗切的手依旧没有拿开,一直指在地上奥娜莎留下的脚印上,说道:“我刚刚就觉得奇怪,如果说我没有看到野人的脚印也就罢了,关键是我连一个脚印都没有找到,这么大的林子,按理说应该有活跃的異兽,它们多少都会留下些印子来。但是,奥娜莎你看看我身后……” 在罗切的背后,约为三十度的斜坡上,除了落叶、枯树枝、碎石头外,缺少最后关键的一样东西。奥娜莎脸色大变,她已经察觉了,地上缺少的正是“脚印”! 她马上蹲到罗切指着的脚印边上,眼睛死死的盯着刚才自己踩过的地方,停止动作,脑子里充满疑惑,心想这么大的一个印子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但五分钟后,诡异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地面原本凹下五厘米的土块,就像是充了气一样,慢慢地鼓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复原状。 奥娜莎傻了眼,这怎么可能呢?这还是土地吗?她掏出腰间的匕首,猛的往下插,刀尖却没有传来与碎石碰撞的坚硬感,而是伴随一声锐利的惨叫,从刀口处喷涌而出紫色的黏液。 她反应过来,立马朝罗切大喊:“快走!地下有異兽!” 逃命这话不用人说,两秒前罗切就已经本能的反应过来了,跟在陶吉什身边这么久,鼻子探出死亡气息的本领也有所长进。他俯身猛地冲过去,在紫色粘液还未撒下前,及时将奥娜莎抱走。 粘液落在地上,呲呲哒哒,连石头都被融化。 空中些许液滴飞溅到奥娜莎单薄的淡黄色上衣表面,直接烧出数个洞,洞里露出的洁白皮肤险些要被殃及。 奥娜莎嘴里骂骂咧咧,她可心疼这件衣服了,昨天到达阿土列尔村里时,难得与友人相聚,人家送的见面礼,这才穿上不到一天就遭重了,她能不生气吗? 与此同时,地面皲裂,缝隙里挪动着一条橄榄色蚺蛇,它扭动带着圈圈黑纹斑点的身子冲出土层,嘴巴咬住背部插着的刀柄,拔出匕首,朝逃跑的两人用力甩过去。 罗切下蹲,脚踩结实的树根,借力向前一跃,麻利地躲开。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蚺蛇,浑身直冒冷汗,大喊一声:“这地方怎么会有塞雷洪西斯?” 塞雷洪西斯是这头蚺蛇的名字,它还有一个被阿土列尔的村民们口口相传的恶名——泰坦蟒!泰坦蟒通体长约十五米,体宽约一米四,拥有一对异常锋利的牙齿。 奥娜莎在决定来甘山之前,跟阿土列尔村里的老猎人们交谈过,打听到几只尤其需要提防的異兽,林间结群的“疾狼”、水中食人的“暴殄鱼”以及空中猎手“惊骇鸟”,但没有人提及过塞雷洪西斯。 因为泰坦蟒一般生活在水路交接的地底,它们以灵活的移动速度,在地下谋得一席生存空间。它们常年不见光,也极少会露面,所以奥娜莎根本没有想到一路上给他们制造麻烦的竟然就是塞雷洪西斯。 奥娜莎用力拍打罗切的后背,大叫:“跑快点,要被追上了!” “我已经尽全力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多重!” “你说什么?你居然说我重?你再说一次?难道不是因为你总是依赖陶吉什,现在才慢的跟兔子一样吗?”奥娜莎极度厌恶有人评论自己的体重,何况还是在这种生死关头。 “你是不是对兔子的速度有什么误解?那能慢吗?” “我现在没空跟你瞎扯,跑不快我们都得死!” 塞雷洪西斯在地下和水里移动过的速度可能不容小觑,但在陆地上,尤其还是在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树木里,它动起来都十分费劲,加之背部的伤口不断在冒出黏液,限制了它移动的速度,仅仅勉强能够不跟丢眼前这两只狡猾的猎物。 两人朝着东北的方向逃跑。奥娜莎翻身坐在罗切的肩膀上,把手深入他后背的装备包里,本想找武器,却摸到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原来罗切把陶吉什装到了背包里,才好空出双手来救自己。 “你跑的平稳一点,我要给它点颜色瞧瞧!”她找半会才摸到一把双发短弩,给利箭箭头套上燃烧药,擦着一根火柴点燃箭头,她瞄准蛇眼准备来上一发,但如此火光才刚刚发亮,就引的塞雷洪西斯脾气爆裂。 它张嘴嘶吼,吐露出的蛇信子不断的抖动着,它忌讳任何带火的东西,猛的甩动尾巴横扫而去,高大的树木被截成两半,这攻击的力道,只要打在两人身上,保准不死也残! “再等一下!”奥娜莎的视线被迎面而来的巨尾挡住,她在寻找机会,双手保持平稳,空气中散发着死亡的气息,侧面树木倒坍,罗切没有回头,他在等奥娜莎的指令,生死全掌握在她的手中。 第十八章 一百金币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只要坚持,钱终有一天会从别人口袋来到你的手里。——陶吉什 奥娜莎屏住呼吸,视线上碍眼的蛇皮一点一点挪开后,等到她与蛇眼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右手松开,利箭飞速射出,与此同时塞雷洪西斯的尾巴一并落下,地面的落叶和沙尘漫天飞扬,紧接着塞雷洪西斯发出锐利的尖叫声,它的右眼上插着两支利箭,痛苦不堪,尾巴乱甩,搅得林间都不安分起来。 罗切率先从沙尘里翻滚出来,他的双手和膝盖都磨破皮,流出些许的血来,但他并不在意,反倒是在肩膀上的奥娜莎被击落,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 他面容焦虑,大喊:“奥娜莎!奥娜莎!” 烟尘里传出奥娜莎喘气的声音:“我没事……成功了吗?”她从地上爬出来,浑身落满碎石块,嘴里吐出一口鲜血,费力地站起身来。 “干的漂亮!听到它的叫声没有,我们的奥娜莎可不是好惹的!” “别废话!乘这家伙还没回过神来,快走!” 罗切搀扶着她朝着林间走去,搞这么大动静,莫不是要把甘山里的異兽都给招来,在那之前,离这条疯蛇越远越好,以免被殃及。 但越是不想来什么,就来什么。两人后背突然汗毛直立,一股阴寒的气息席卷而来,塞雷洪西斯的惨叫声戛然而止,一切仿佛被定在原地。 罗切咽了口唾沫,他与奥娜莎缓缓的转过身,抬起头,正好看到黑暗中伸出一条粉色的长舌将塞雷洪西斯的头部牢牢地勒紧,两颗眼珠子从它脸部脱离掉落在地上。可怜的泰坦蟒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宣告死亡了。 粉色的长舌将塞雷洪西斯卷入一张大嘴里,蛇被吞到肚子里,让人惊讶的是,明明有十五米长的蛇身居然全都能塞进去! 奥娜莎脑袋一片空白,就这样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浑身从头皮麻到后脚跟,她不知道这条长舌是何来历,可从来没有听人提及过甘山有这种东西存在。 远处光线昏暗,她没法看清长舌是连接在什么異兽上面,但能够轻松的虐杀塞雷洪西斯的绝对是更加高级的異兽!现在有一个字,在她的脑海里浮现——跑! 她靠在罗切身边,拉着他的衣角,两人脚步放轻,一点一点的向后回退,悄悄的融入黑暗中,并没有惊起正在享受美食的长舌的注意! 塞雷洪西斯尾巴的最后一小节完全被长舌卷入大嘴里,一个响亮的饱嗝拉了三秒。 长舌舔干净嘴角的紫色粘稠液体,紧接着在距离地面约有五米的高度上出现一对青睛,青睛左右打转,方才这里除了塞雷洪西斯外,还有其他的生物存在的气息。 长舌在空中蔓延,寻找下一个猎物,舌尖触碰倒塌的树木,再碰碰破碎的地面,然后停在一滩新鲜的血液上,蘸取一滴缩回大嘴里。 黑暗中,大嘴发出一阵“呱呱呱”的声音,长舌在空中跳舞,朝着甘山里头走去…… 天空开始微微发亮,陶吉什被身上的重物压的喘不过气,他猛地睁开眼,从背包里爬出来,吸上一口新鲜的空气后,心还没有平静下来,就被眼前的怪异的一幕整的稀里糊涂的。 奥娜莎跟罗切双手护住膝盖,浑身大汗淋漓的同时还大口的喘着气,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过身看着陶吉什,奥娜莎说道:“你醒啦!腿好些没有?” 陶吉什倒是一脸疑惑,点点头表示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他说:“你们怎么这副精疲力竭的模样?野人找到了吗?” 罗切一屁股坐到地上,将上衣脱了挂在肩膀上,露出干瘦的胸腔骨,他说:“别提了,野人还没没开始找。”他简单将方才发生的事情说给陶吉什听,还有为了躲避长舌的追击,他俩跑个不停,这会才累到不得不休息一会。 罗切质问奥娜莎:“不是说夜间没有異兽出没的吗?” 先是泰坦蟒,然后是长舌怪,奥娜莎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按照村民的话来说,是不应该在晚上出没的,但并不代表没有!我想应该是塞雷洪西斯的叫声把那家伙引出来的,总之,从现在开始,我们说话小声一点为妙。” 陶吉什不禁对两人的表现赞许有佳,因为在缺少逃跑能手的时候,两人还能够从凶猛的異兽口中活下来,实属不易。陶吉什是两人的第二条命,只要有他在,说什么都不会让两人出事的。 奥娜莎说:“天快亮了,准备离开吧,野人就不要找了。” 不找野人,陶吉什可不甘心呀!这相当于对金大水手里的一百金币说:“对不起,我不是一个爱钱的男人!”在陶吉什的字典里面,永不放弃是放在“钱”的注释里的。 他抬头看着亮起一半的天空,估摸现在是凌晨四点左右,他说:“一个小时,如果我找不到咱们就回去!” 眼下三人的位置大概是甘山的中圈靠里,距离内圈也就是山脚的位置也不远了。 内圈是潜藏有更加危险的異兽,但相对来说也是一个供異人藏匿的好地方。既然都经历过两次的死结,毫无收获的回去,实话说就连奥娜莎都觉得这桩买卖是亏损的。在安第斯洲,不懂得交易的人是不存在的。 奥娜莎同意了,一百金币能不能到手先不说,证实野人的真实性是当下她最想解决的。于是三人乘着太阳还未爬到半山腰的时候,继续向东北边的群山脚下走去。 即便光线充裕,林间有阴影的地方,似乎也蕴藏着危机,他们小心的穿梭在林间。行走大约二十分钟后,奥娜莎算是发现了一个好消息,她搓揉地上的含水饱满泥土,总算是能够与野人建立联系的水源。 果然,向前拨开草丛后,一条小河出现在三人的视野里。小河约有三米宽,水流缓缓,河边铺满鹅卵石。陶吉什略有点激动,他兴奋的跑到河边,弯下腰大口饮水。想找甘山里的水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嘴里咕噜着水,还一边喊他们过来,水流甘醇清甜,对于口感舌燥的山外异客而言,仿佛就是治愈病人的一剂良药。 奥娜莎脚步轻巧地走到他的身边,没说一句话,也没有喝水。 “都站着干嘛呢?喝呀……” 她拍拍陶吉什的肩膀,示意他抬头看对岸。 此时在河道的对面,有一个穿着棕色干皮兽衣、留着纯白短发的少女正好与他四目相对。对视良久,场面一度像是静止的画面,这头三人与对岸的一人都愣在原地。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过去从接生婆以及多数嘴脸丑恶、喜欢低头说话的高人眼里,陶吉什学习到如何以眼辨人的技巧。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拥有黑色瞳孔与红色巩膜的一对双眼,在这里他没感觉到威胁和羞辱,反倒是有惊喜、好奇和警惕的奇妙的感觉,犹如捧着手中的溪水般,干净、纯洁和清甜,不对他外貌有异样看法,是不应该存在于安第斯洲的眼睛。 于是,他得到一个结论,这个少女就是他们在苦苦追寻的甘山野人! 大脑里思考时间约有十秒后,他大喊一声:“一百金币!” 罗切率先行动,脱下背包,一跃跳到河里,目标直指少女。河道很深,脚踩不到底;河道一般宽,约有五十米。他翻腾双手,瞬间来的河中央。 陶吉什在岸边大叫:“她跑了!她跑了!” 少女被惊动,起身朝河道下游跑去,速度并不慢。他注意到少女的跑姿有点不平衡,看来天助浪人呀!少女的脚是受伤的,鲜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正是他们追击的好机会。 他也一跃跳进水里,紧跟在罗切背后。 奥娜莎见到两人如此的冲动,着急地大喊:“你们两个等等!先别追!” 陶吉什说:“一百金币近在眼前,哪有不出手的道理!” 罗切很快来到岸边,而少女已经跑远了,短时间内可不容易追上。他朝还在水中的陶吉什挥挥手,眼下要想找到野人,就要依靠陶吉什的異能,他大喊:“还能跑吗?” 陶吉什已经来到了河道中间,他回应:“咕……咕噜……十分钟!” “真是猴急。”奥娜莎捡地上的背包,沿着河道先行往下跑。她并不主张如此明目张胆的对疑似野人的少女展开追击,因为这里是甘山,是野人的地盘,指不定在附近的草丛中已经埋伏着数十名彪悍的野人。 但她的担忧是徒劳的,陶吉什已经游到了对岸,他双腿上包裹的衣服被撕裂开来,抖掉皮肤上干瘪的药草,他使用異能“长腿”准备开始抓捕行动。 罗切朝对岸挥了挥手:“奥娜莎,如果我们走散了,就在河道下方集合!” 奥娜莎点点头,予以回应。看着两人消失在河道的转角处,她叹了口气,心在也只有期盼自己是想多了。 第十九章 追捕野人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在钱和命里,我优先选命。——陶吉什 她快步沿着岸边往下走,这时林间刮起一阵风,她听到灌木丛里窸窸窣窣的声音。 女人的直觉告知她,麻烦先找上门了。她从包里掏出双发短弩,并将箭筒绑在大腿上,装到发射装置里箭头对准右侧的树丛。 “来呀!老娘在这里候着你们呢!” 粗大的树木底下传来骚动,紧接着走出一头灰白色的疾狼,它体长约莫有一米,四肢着地的毛发是鲜艳的蓝色,嘴巴摩擦着一对约有一尺长的獠牙,它渡步环绕在奥娜莎周围,并且一点一点的缩短距离。 奥娜莎缓慢的向后退,疾狼没有着急行动,也在警惕着她。双发短弩的箭头已经对准这头疾狼的眼睛,只要这家伙敢跳上来……奥娜莎眼睛对准的地方突然不见疾狼的踪影,她心想不好,这家伙的速度快的离谱,立马朝侧边扑倒。 疾狼出现在她的左侧,利爪划过,在她的右臂上留下一道刮痕,鲜血从伤口里流出,沿着她的纤细的手臂滑落。她将双发短弩换到左手,朝疾狼的腹部扣下一发。疾狼在空中可没有躲避的条件,它哀嚎一声,落到地上挣扎了十秒,便歇气了。 “这衣服还真是不吉利!”奥娜莎撕下右臂的长袖,绑住伤口,她还挺喜欢这件衣服的,不过今天并不适合穿出门。 她给双发短弩填好利箭,随后奔跑起来。她不能继续待在那里,疾狼是群体活动的異兽,现在出没一只,就意味着这附近还有更多的疾狼。 果然,就在她跑开约有三百米远的时候,身后传来悲鸣的呜呜声,五只疾狼将已经死亡的同伴围住,它们用鼻子在尸体上磨蹭了三下,然后仰天长啸,它们的眼睛凶狠,充满杀意,转而朝奥娜莎所在的方向追赶而来。 另外一边,陶吉什气喘吁吁,他的身体还没痊愈。在使用了六分钟的異能后,身体开始吃不了。沿着地上的血迹跑,却还是没有看到少女的背影,他说:“一百金币逃跑的速度未免太快了吧?”一百金币是他对少女的称呼,他喜欢这样叫。 “换我来吧,你身体就要倒了!”罗切从他的将肩膀上跳下来,转手顺势将已经解除“长腿”的陶吉什抗在肩膀上。 “追!无论如何都要抓到这个小妮子!” 罗切没法在蜿蜒曲折的河道和复杂的林间使用“远视”来捕捉移动中的人影,因为那样会使得他的脑袋产生眩晕感,加之地面起伏不定,摇晃的他更加难受。 跑了一段路还是没有见到“一百金币”,他开骂一通:“跑的倒是快,明明腿都是受伤的!” 陶吉什示意罗切停下来,因为地上的血迹已经断开,转而沿着林间而去。这是最糟糕的情况,要在野人和異兽的地盘偷人,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该死,看来是溜到林子里了,我们还要不要追?” “追,必须追!她脚上还有伤,走不远的,只要我们动作麻利一点,一百金币想逃都没有办法。” 将视线往林间深处挪动,白色短发的少女正用左手支撑在树上,勉强站稳脚,她的面色发白,腿上的伤口逐渐麻痹她的感知,连呼吸都开始紊乱。 她的眼皮瘫软无力,换做任何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孩子,此刻都应该是皱着眉头喊疼才对,但她没有,在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她的脸上却挂着一副满意的笑容,仿佛像是见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一样。 少女究竟在乐呵什么呢?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追捕者急促的脚步声逐渐向她靠近,她轻轻推一下树,借反力向前多迈两步。 右小腿上有一个很大的口子,是被林间摆放的捕兽夹给夹伤的。原本她打算去河边清理一下伤口,却没想到被人看到,伤口还没来得及处理,就要逃跑。 她此前并没有见过这三人,但他们却像看待猎物般朝自己扑腾而来,何故要冲自己来,她搞不明白。 少女用左手在地上摘了些地锦草放在嘴里嚼碎,然后简易地涂在伤口上将血止住。 没了地上血的痕迹,那些家伙段时间里难以追上她。不过有个坏消息,她的身体很虚弱,连移动的力气都没有,伤口在侵蚀她的精神力,困顿乏力充斥着整个大脑。 她蹲在地上,利用仅剩不多的精力思考如何去躲避追捕。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棕褐色大刀螳螂从她的面前飞过,落在脚边的枯叶堆上。 少女的看了它两眼,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脑海中飘过,她知道如何避免被抓捕,虽然冒险,但必须一试。 在附近找到隐蔽的地方,她躲好,不作声,悄悄地等着“猎人”追上来。 陶吉什骑在罗切的肩膀上,手拿着这木棍,来回甩动,拨开遮挡视线的树枝。沿着血迹来到林间,十分钟跑的路程里,却依旧不见一百金币的踪影。 他毛躁地说:“看着就不像是受过伤的,一只脚是怎么跑这么快的?她会飞呀?倒是往我口袋里飞呀!” “别说骚话了,想想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罗切翻过挡住道路的粗大树根,在两人与一百金币之间建立的纽带——血迹——已经断开,他们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陶吉什的脸色拉黑,急忙从罗切的肩膀上跳下来。果然,一百金币的线索在一片枯叶上就打住,他伸手想拾起枯叶,怎料这不是枯叶,竟然是只大刀螳螂。 螳螂受到刺激,一跃在他的手指上留下深深的一道刮痕,便逃窜到草丛里去。 他沮丧的啊了一声,破口大骂诸事不顺,还直跺双脚,眼下去哪里找一百金币他也没有头绪。 罗切留意周遭的情况,当下的他两快要深入到甘山的内圈,再往前走,将会异常的危险,再加上留在河道的奥娜莎,还不知道她的情况如何,所以他觉得离开为妙,便对陶吉什说:“要不我们离开,先去与奥娜莎汇合,这样盲目的找下去过于危险。” “也好!”他拿着手中的木棍在四周胡乱的搅和,突然他的视线捕捉到一团白色的东西,他兴奋冲上前,拨开杂草丛,里面躺着一只半死不活的兔子。 他一度还以为是一百金币的老窝,今天运气算是背到极点,还好过没在河岸边见到,明明都是到嘴的肥肉,却飞到了天边。 “小兔子,对不住了,爷爷我今天心情不好,要拿你来涮铁锅,在你死掉之前,发挥你生命最后的价值!” 他把奄奄一息身上还带了血的兔子装到麻袋里,挥手示意罗切原路折返。 相比一百金币,他此刻更希望奥娜莎平安无事。反正这一趟下来并非没有收获,甘山确实有野人,金大水想要寻找女儿的证人有了,就是他们仨。接下来只要派人来这一代继续搜刮,野人藏匿的位置必定能够找到。可惜的是没有拿到证物,要不然还能捞一半的金币。 他面容惆怅,离开安第斯洲的计划继续向后无期限的延伸。 就在他俩准备掉头回去的时候,河道方向传来了女人的求救声。两人面面相觑,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是奥娜莎的呀! 两人异口同声大喊:“不好!” 陶吉什咬牙忍痛,使用異能“长腿”,拉着罗切,一路向河道火速飙去。 林间寂静无声,天上云朵的夹层里射出一道晨光,晨光将善于藏匿危机的黑暗驱散。褪去黑暗的外衣,显露出甘山内圈的大致轮廓。内圈的树木干瘪,绿意被抽干殆尽;土地贫瘠,养分流失殆尽。 此时一只通体亮呈、散发绿色油光的異兽,在浪人前脚刚离开,后脚便跟上。 它张开厚唇大嘴,伸出数十米长的粉色舌头在空中来回的扭动,顶着个大肚子,发出“呱呱”的低鸣声,声音打在树木上,粗大的树身断裂开,成片倒地。它锁定了本次的猎物,并带着欢腾的模样,朝着河道的方向蹦蹦跳跳而去。 河道边现在是个喧闹的地方,一来是奥娜莎喉咙里发出的求救声与惊吓声,二来是紧跟在她身后三只疾狼口中的咆哮声。 奥娜莎手中的双发短弩已经没有可以填充的利箭,她在刚才的逃跑过程中仅仅干掉两只,移动过程中想要对它们造成伤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在她正与这三头疾狼对峙,而背包里除了帐篷、铁锅、还有从村民家里讨来的调味料品,就没有防身用的武器了。腿上的匕首,找不到机会抽出来,因为她担心这会诱导疾狼主动发起攻击。 疾狼鼻子里吐出热气,一步一步向她逼近。奥娜莎背靠河道,没有退路。这算是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与疾狼对峙,突然她想到这些小家伙鼻头大,嗅觉必然相当灵敏。 她急中生智,从包里掏出一瓶辣椒粉,拧开瓶盖,抓了一把朝空中洒下。 三只疾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本能的回退两步,等到鼻头上滴落辣椒粉的时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已经晚。 奥娜莎撒腿就跑,留下它们在原地拼命的打喷嚏! 第二十章 黄拐子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若一分钟后你要死了,在这期间你会做什么?——奥娜莎 人的一生,风光时刻少有。 当自己站在一辈子最为闪耀的舞台上,要尽情的得意与喝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次聚光灯落在头顶上是何时,也不知道在混乱的世道当下,自己能否被光明眷顾,幸运的活下去。 所以你会看到奥娜莎十分出格的举动,主要还是陶吉什和罗切不在,否则如此羞耻的事情,她只会在脑海中臆想,以达到愉悦自我的目的。 “嘿嘿,瞧你们的衰样,異兽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奥娜莎朝三只面容褶皱的疾狼拍拍屁股,邋遢不堪的身体左右挪动,沾满泥土的花脸吐出舌头,啦啦啦,模样像极那些调皮的野孩子。 在击退塞雷洪西斯的时候,她就想要跳舞,但突然出现的长舌让她毛骨悚然,压抑住欢呼雀跃的内心。 等到此次平安回到浪人组织里,她必定个要跟大伙讲述一个弱女子是如何击退那些庞大的異兽的离奇故事,届时有罗切跟陶吉什作证,哪里会有人觉得她夸大其词,因为这本来就是事实。 三只疾狼朝着奥娜莎大声嚎叫,若不是眼睛与鼻子都受到严重的损伤,一个普通的人类在它们的利爪下是绝不可能活过一分钟的。 它们四肢稳稳抓地,视线里奥娜莎身体的轮廓模糊,还在进行怪异的扭曲动作,一度让这些可怜的小家伙们觉得是眼睛出了毛病,加之暂时失去嗅觉的鼻子,它们心里涌现怒火,决定要跟这个人类决一死战,便发疯子似的朝着奥娜莎胡乱扑上来。 现在奥娜莎可以轻松过的躲开,甚至于花费一点力气,就能够利用匕首杀掉它们。但眼下最好的选择是赶快离开,因为莫大的甘山中,肯定不止这点疾狼,再多来一两只就有她好受的。 她沿着河道往下跑,试图甩掉身后的三只疾狼。 才跑数百米,她听到对岸的树林里传来陶吉什的呐喊声:“快蹲下!” 蹲下?为什么?疾狼就在身后,这个时候蹲下来不是给机会吗?奥娜莎心想或许是他有对付的办法,索性听令,急转下蹲。 身后的疾狼一瞬间懵圈,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怎么猎物自己就蹲在原地了?既然给机会,它们也不放过,后腿蓄力、发力,向空中跃起,利爪直指奥娜莎的后颈处。 就在这个时候,奥娜莎看到对岸急速窜出一条粉色的长舌,“唰”的一声,在河面上划开一道割痕,直接卷住三只疾狼,并拖回林间深处。 紧接着使用“长腿”異能的陶吉什拉着罗切一跃冲出,然后二话不说跳到水里。 奥娜莎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冲他俩喊:“会什么长舌会在这里?” 罗切在水中朝奥娜莎摆摆手,示意她赶快下来,但奥娜莎却一直盯着对岸看。 陶吉什见她动作缓慢,心里干着急,然后怒吼:“你别问了,再不跳下来,我们都得死!” 此时奥娜莎看见对岸走出一只巨大的青蛙,它舌头卷着已经奄奄一息的三只疾狼,并没有吞下肚子,而是将舌头高高举起,再重重地砸到地上,鲜血飞溅,可怜的疾狼们变成了肉泥。 奥娜莎算是明白躲进水里的意思,眼前的大青蛙可不普通,是甘山叫人最为忌惮的異兽之一,名曰“黄拐子”。 先前那条泰坦蟒“塞雷洪西斯”就是被这家伙生吞下去的,它的肚子里存储着强力的胃酸,拥有变态的消化能力,凡是进入黄拐子嘴巴里的猎物,连同骨头和鳞甲都能统统消化。 阿土列尔的村民们并没有提及黄拐子的存在,并不是他们不知,而是不想说。万一碰到,极大概率都是自身难保,与其说出来让人担惊受怕,不如想想如何逃命才是上策。 奥娜莎憋口气,迈步跳下河里,利用背包的重量,迅速潜入水中与两人汇合。 陶吉什用手指了指左边,意思是往下游逃走。 三人保持着安静,竭力不被黄拐子发现。 但黄拐子可不是善茬,宁愿杀死猎物也绝对不会放走。它跳到岸边,用长舌直接戳到水中,第一下落空,接着续上第二下,速度很快,在水中激起层层浪花。 如果三个浪人还待在这个位置,身体就要穿孔,死相不见得比疾狼优雅多少,要么变成糖葫芦串,要么变成吸水的海绵。三人已经尽可能甩动双臂,潜泳一百米后,用自由泳浮出水面换气,快速的与黄拐子拉开距离。 “呱呱!”黄拐子注意到出现在下游的猎物,立马沿着河岸一边跳一边往水中串葫芦。 长舌朝陶吉什攻击过去,但他收回长腿,躲过一劫。攻击落空,又把目标转向一旁的罗切,罗切的眼睛可细腻了,长舌落下水面的时候,他侧身灵活躲过,还一掌打在舌侧上,不过似乎没有什么作用。 连续两次的攻击都不见效,它甩动长舌,拦在三人面前,索性直接将路给堵死。 陶吉什说道:“潜到水里!” 落入水底,原本他想从河道底面穿过,奥娜莎却急忙拉住他,脸色难看,拼命的指着身后。陶吉什回头一看,心想不妙,今天将是三个浪人的死期,天要他亡呀。 一大群暴殄鱼密密麻麻的出现在身后,是水中的骚动将它们吸引过来的! 陶吉什抓着脑袋,这下可好,上不是,下不是,进退两难。本来黄拐子就难以对付,现在还多这么多的暴殄鱼。 暴殄鱼是水中的最难处理的異兽,没有之一,比起林间喜欢结群的疾狼来说,它们个头只有巴掌大小,却拥有一排锋利的牙齿以及高强度的咬合力。 如果仅仅是对付一只暴殄鱼,到不成问题,匕首挥两下便可以抓来烧烤。可如果是一整群,即便是塞雷洪西斯,瞬间也会被啃得仅仅剩下骨头而已。 奥娜莎已经握着匕首,打算殊死一战,罗切正在背包里找他的铁棍,而陶吉什却啥都没有做,愣在原地,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他看着挡在前头的长舌,心中萌生一个计划,如果成功,就能帮助他们脱离险境。他握紧拳头,对准长舌,二话不说就冲上去。 奥娜莎一脸懵圈,眼下先行上岸才是最优的决定,她就看看罗切,罗切用手指指着陶吉什,意思很明确,跟上就对了。 她收起匕首,或许是陶吉什想到什么好的法子,毕竟论逃跑的技巧,还是陶吉什更胜一筹。 陶吉什在距离长舌一米远的地方停着,他挥手示意两人也过来,三人手拉手,动也不动。 陶吉什看着仅有一百米远的暴殄鱼群,正用极快的速度缩短这个距离,他不慌不忙,伸出手掌,比划五个数,“五、四、三……”鱼群已经来到他们面前,而陶吉什恰好数完最后两个数,“二、一……” 陶吉什一把拉住长舌,舌头将三人一同卷住住。岸上的黄拐子并没有注意到河底有暴殄鱼的存在,它还在为抓到猎物而欢呼,刚准备收起舌头,舌尖上传来的刺痛感就让它痛不欲生。它想缩回舌头,却怎么也拉不动,只能够纵身跳进河里。 它的身体犹如一枚炮弹,在水中掀起巨大的浪花,将河道一分为二,鲜血淋漓的舌尖上布满了暴殄鱼,却不见那三个人类的踪影,它四脚震地,水流横断无法汇集。 它把舌头收回嘴里,解决碍事的杂鱼后,大肚子发出震耳欲聋的“呱呱”声,以它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河道、河岸已经附近的林间都被摧毁殆尽,留下一片空旷的土地以及暴怒的黄拐子而已。 晨曦从半山腰探出头来,将一天最美好的光照耀在甘山的森林上。 光透过茂密的树木,从间隙穿过,落到地面一张方正的大脸上。大脸的眼睛微微颤动,随后慢慢地睁开。 他没有死,真是幸运,虽然身上有数十道咬痕,但好在伤口不深,那些傻鱼都先去处理那条长舌,长舌的肉多,他肉不多,还长的丑,确实没有理由先吃他。 他起身开始寻找另外两人,喊道:“奥娜莎、罗切,你们在哪?” 罗切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在这呢!” “你没事吧?” “还好,没什么大碍。” “奥娜莎呢?” “在那边清理背包里的水。” 陶吉什四周环顾一圈,发现有条断流的小瀑布,想必他们就是从这里被冲下来的,奥娜莎在一块能够照到太阳的大理石上晒太阳,他慢悠悠的跑过去。 他问:“东西都还在吗?” 奥娜莎的衣服破烂不堪,她用罗切的外套裹住胸部:“装帐篷还有衣服的背包不见了,没有衣服换。不过,你这个办法倒是出人意料,利用黄拐子来对付暴殄鱼。” 陶吉什得意,他的鬼点子一向很多。 奥娜莎沮丧地说:“野人的事我听罗切说了,这一趟下来没有任何收获。” “害,活着就好,活着就还有机会。再说我们也不是毫无收获,你看,我可是抓到一只兔子,等会可以加菜。” 他拿出腰间的麻袋,却感觉重量不对劲,提起来一看,麻袋破了个大口子,里面兔子早已消失不见。 第二十一章 白发少女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是个能持之以恒的人,仅限在钱与命里。——陶吉什 “气死人!怎么就没有了呢?” 陶吉什使劲地甩麻袋,甚至是在附近搜索,都没有见到兔子。 罗切说:“算了,本来就是奄奄一息的,刚才在水里泡那么久,想必已经淹死了!” 三人正沿着南边的方向走,计划离开甘山后,回到禁地休息一会,再回阿土列尔。 奥娜莎拍拍背上的包说:“别丧,我在瀑布下抓到几条暴殄鱼,等会做给你们吃!” 陶吉什走在前面,只要有肉吃,其实是不是兔子都无所谓,只不过这一趟下来,死里逃生,还一无所获,真是一次失败的交易。早知道当时,他就应该跟金大水要十个金币作为委托费,也不至于一点好处都没有捞到。 他踢走前踩断一根树枝,突然地上一滩新鲜的血液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蹲下身,检查血液,血迹很新鲜,是不久前才滴落的。 罗切弯腰在一侧,说:“怎么了?” “你们看!” “是血?这里怎么会有血?”奥娜莎检查过他们身体上伤口,暴殄鱼所咬的口子都不严重,不可能会出这么多的血。 陶吉什也不清楚出,反正都是要南下的,他说:“小点声,我们上前看看!” 往前走约有一百米的时候,罗切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他示意两人躲好,并且低声地说:“一百金币!” 再次听到一百金币的线索,陶吉什眼睛发光,希望之火还没有熄灭,离开安第斯洲的海上列车还没有发动。他躲在草丛里,借助罗切头上的橙色望远镜,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和白色短发。 他露出浅浅一笑,兴奋地说道:“这次一定不会让你逃走了!我的一百金币!” 少女浑身沾满水珠,白色的短发下是一张憔悴的瓜子脸,她拖着受伤的右脚费力地往前走,移动速度比自己预期的还要慢。 继续这样下,她可要被身后那三个坏人给追上了。刚才这么想,一根铁棒突然出现在她唯一支撑身体平稳的左脚后,并且用极强的力道重重地砸下来。 她向前扑腾,在地上翻滚了一圈,恰好躲过了铁棒的攻击。 那双握住铁板的手有些停滞,罗切大吃一惊,他的攻击已经避开了少女的视线,为何会被躲开呢?紧接着,他与落地的少女双目对视,他笑着说:“我还以为很快就能解决呢?” 少女握着伤口,这一下让她十分痛苦,她警惕眼前这个脸长的男人,这个家伙初心在这里她的另外两个同伙一定也在附近,她说:“你是谁?为什么平白无故地攻击我?” 在罗切身后,传出一个声音:“安第斯洲有两种人,一种是抬头与人说话的人,一种是低头与人说话的人。”陶吉什走到少女面前,他的个头还不到少女手肘的位置,“恰好,你是其中一种,我是另外一种。我叫陶吉什,对你比并无恶意。” 少女往后退,她猛地回头,此时奥娜莎堵在她的身后,自己已经被包围,无路可逃。她侧身,左右看着这三个一路上追着自己不放的人,她试探性地问:“我不认识你们!你们为什么对我穷追不舍?” 陶吉什大笑:“这个问题好回答,我问你,你知道疾狼吗?或者甘山里任何的異兽都可以。” 少女迟疑片刻才点点头,她知道,但不明白这与自己被针对有何联系。 陶吉什继续抛出问题:“疾狼为什么见到人要不停地追赶?” 少女沉默片刻,道:“是……肚子饿……吗?” “不用怀疑,你答对了,这就是问题的答案!” 少女不知道这个矮子究竟是什么意思:“答对你们就会放我走吗?” 罗切朝她吼道:“想的美!老实待着!” 奥娜莎怒怼:“你小点声,等会又把異兽招引过来,我们可吃不消。” 陶吉什走到少女跟前,他抬起头,方正、丑陋的脸上有一双真挚的双眼,他坦诚地说:“我们肚子饿了。” 奥娜莎在她耳边低语:“抓你去换钱,但请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只要乖乖跟我们走,事情达成后,自然有人会送你回来!” 陶吉什叹口气说:“野人哪里知道钱的概念,要不然我那个举例子干吗?” 少女轻咬嘴唇,并没有想要配合他们的意思。她用左手抓起地上一根粗大的树枝,做出防御的姿态,她态度坚决地说:“我是不会跟你们走的!” 这种不愿屈服的做法,都是让奥娜莎有些欣赏,她掏出手中的匕首,说道:“骨子倒是挺硬的。这个女孩就交给我来解决,你们等我一下。” 陶吉什跟罗切退到一边,袖手旁观,这场是女人之间的战斗,身为浪人的男子,是不被允许与异性进行决斗,所以就交给同为女人的奥娜莎来了解。 奥娜莎舒展筋骨,绕个圈,走到少女面前,略带怜悯地说:“拿好你的武器,只要你战胜我,你便可以离开!” 少女的伤阻碍她正常的行动,勉强在用一只左脚站稳。而让人觉得诧异的是,她的右手不知为何一直缩在兽衣长袖下,不愿显露出来,仅仅只用左手握紧树枝。 就这种局面而言,奥娜莎让一只手,都能够轻松解决她,也根本没有必要用上匕首。 少女质问奥娜莎:“不骗人?” “当然!” 树林间吹起一阵清凉的风,风轻抚少女苍白的面容,并停留在她的背后,化作一只无形的手,助推着少女向前走去。 但一颗鸡蛋无论以多快的速度砸向石头,最后的结果都是自身爆炸和破裂。奥娜莎一脚踢掉少女手中过的树枝,紧接抓住她的左手,反手扭转扣在她的背上,一把将少女压在地上。 陶吉什拍拍手,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胜负已分,带走,回去交差!” 罗切用绳子将少女绑起来,装在背包里背着。三人沿着干枯的河道走,直到离开甘山外圈,他们都没有被異兽袭击。至于那骇人的黄拐子,也不知所踪。 进入禁地时,太阳悬在山顶上,地表的温度直线攀升,热的陶吉什都将上衣脱掉,露出腹部结实的肌肉。 奥娜莎建议先找地方休息,她要给少女处理脚上的伤口,否则可能支撑不到见金大水的时候。 再次回到昨夜烧土窑的地方,借助断墙的阴影纳凉,奥娜莎将少女绑在石柱上,她说:“你安分一点,我给你处理伤口。” 少女没有回应,她的眼神迷离,眼皮下垂,身体软弱无力,状态极其虚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会产生逃跑这个念头。 奥娜莎将找来的枯草拧成一股绳索,勒紧在少女的伤口上。她用打火石点着土窑,烧了锅沸腾的水,她对半昏睡的少女说:“会有点疼,你忍耐一下!” 她用半温的清水冲洗伤口表面的异物,再用沸水烫过的匕首割掉局部暗紫的肉块,从医疗包里抽出一盒针线,对约有十厘米的口子进行缝合。 少女全程没有喊叫,不过她瞪大的眼睛里却充满了泪水,这倒是令奥娜莎感到惊讶,心中不免对少女和甘山野人有全新的看法。金大水想要寻找到自己女儿的下落,难免不与甘山野人作对,但他们可不是善类,连随便一个女孩都能够忍受这样强烈的疼痛,可以想象甘山野人是一个坚韧与强大的族群,难怪军方从来没有理睬过金大水的请求。 奥娜莎在铁锅里加入大青叶,搅拌均匀,打捞出来研磨成泥状涂抹在伤口上,用破烂不堪的衣服进行包扎。 少女用沙哑的声音说:“谢……谢……” “倒是一个有礼貌的野人。” “你对我的称呼还真是奇怪……为什么叫我野人?” “住在山中,与世隔绝,外加落后的衣着,用野人对你们合适,用文明人显得做作。” “你刚才说要抓我去换钱,但你看起来并不像是……坏人。” “每一个人心中都有幽暗的成分,表现出来的就是坏人,没表现的出来的就是准坏人。我不是坏人,也不是准坏人,我是一个浪人。” “浪……人?” “就是乞丐,讨吃、讨穿、不讨尊严的叫做乞丐。” “好复杂。你们要抓我去哪里换钱?” “去见一个叫金大水的富商,是个中年死胖子,每天都念叨着他失踪的宝贝女儿,听说是在甘山被野人抓到走的,所以现在抓你回去偿命。” “野人抓走的?这不可能,他们从来没有抓过孩子。” “别扯了,难不成金大水骗人不成?” “他们从来不抓孩子,我保证,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奥娜莎动摇了,少女的态度诚恳,在那张小巧美丽的脸庞和一对干净纯洁的眼睛下,任谁都无法怀疑她是会撒谎的孩子。 此时她冷静下来,会过神来梳理整件事的流程,她心中生出一个猜想,难不成金大水真的在骗人? 第二十二章 浪人的矛盾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无论身处何地,都遵守自己的原则。——奥娜莎 “扯淡!” 陶吉什直接否定了奥娜莎的猜想,因为事情原由的真与假对于他们并不重要。“奥娜莎,我问你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是一百金币没有错吧!这就足够了,管金大水究竟在打什么算盘,都不管我们的事。人交过去,拿走一百金币,潇洒离开就可以了。” 奥娜莎担忧的并不是这个,她感觉金大水有什么事情在瞒着他们:“是这样没错,但是……” 罗切附和说:“我们只要钱,如果你是担忧金大水不付钱的话,这点可以放心。我调查过,他在阿土列尔的声誉还不错,从来没有失信的行为发生。在那么多村民面前许诺以一百金币作为报酬,他必定会对此负责的。” 陶吉什念叨着说:“金大水就是个憨厚、老实的笨酒桶,以前跟他在部队的时候,每天早上分配一个馒头,金大水是个胖小伙,体能消耗大,一个馒头哪里管饱,我便分一半给他。今天他发家致富,在安第斯洲站稳脚跟,念在我与他的一点旧情上,怎么都应该遵守约定。” 这样的理由说服不了奥娜莎,但她暂时保留意见。 陶吉什走到少女面前,说道:“她的情况如何?” 奥娜莎回应:“没大问题,右脚似乎是被捕兽夹伤到的,好在没有伤到脚筋,我已经的包扎过了!” 陶吉什托起少女的下巴,左右摆弄,他问:“你有名字吗?” 少女没回答他的这个问题,继续说:“你们被骗了,甘山里的野人是不会抓孩子的。” “我问的不是这个问题,你叫什么?” 她见自己的话没人信,生气地说:“我没有名字,你爱叫什么叫什么。” “嘴还挺硬!” 陶吉什狠狠地抽了一巴掌下去,打的少女的嘴唇出了血。 奥娜莎见状赶紧上前拦住他:“喂!陶吉什,打人就过分了!” “你走开!”他一把推开奥娜莎,抓起坐在地上的少女的白色短发,狠狠地说道,“我只有一个要求,金大水的女儿就是被你们抓走的,并且现在就关在野人的部落里,只要你照这个意思说,就可以少受些皮肉之苦。” “呵!”少女瞪大眼睛看着他,露出笑容,脸上不见一丝畏惧,在她眼里,无非就是从被異兽威胁,变成被人威胁,结果都是一样,无非是饥饿感罢了,“不可能!” 啪!一个响亮的巴掌接着甩下来,少女闭着眼睛,但脸上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她睁开眼,看到奥娜莎用自己的肩膀接下这重重过的一掌。 掌击落空,陶吉什气愤地说:“没关系,等到了阿土列尔再给你颜色瞧瞧!” 他挪动脚步,却踢到了一块碧绿虎符。他捡起来,看到符上正面刻着一个“黎”字,背面则是一个八角太阳。 少女突然激动地喊道:“快还给我!” 虎符品质上乘,拿去卖能换到不少的金币,陶吉什露出一个不怀好意地笑:“不可能!” “你快还给我!” 奥娜莎伸出手想要帮助少女拿回来,但虎符却被陶吉什放到腰间挂着,她微微皱眉说:“陶吉什,我们不是强盗,也不是绑匪,你把东西还回去,有一百金币还不够吗?” “不用担心,只要我拿到一百金币,我就还回去。在那之前,只要她说出对于我们不利的话,导致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那么,”陶吉什拍拍腰间,“这块虎符你下辈子再来我拿吧!” 奥娜莎握紧拳头,这矮冬瓜对钱的喜爱真是到了疯魔的程度,她转身擦掉少女嘴角的血,安慰地说:“那块绿玩意对你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东西吧?” “能还给我吗?” “我会找机会拿回来给你的。在那之前,老实待着,别跑,别乱说话。” 少女无奈地点点头,即便是把自己卖掉,她也要想法子把虎符拿回来。 罗切自始至终都站在一边看,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两人吵架的情景,除非真打起来,他才会开口拦一下,其余的都是小摩擦,无伤大雅。 他对奥娜莎说:“算了,他就是那样!你这里如果处理好了,我们要不就启程离开吧,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到阿土列尔,说不定还能吃上一顿丰盛的大餐呢!” 奥娜莎收拾工具,准备离开。突然周遭安静的异常,陶吉什跟罗切都杵着不动,她四处张望,却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影。 紧接着远处土丘上传来“沙沙”的声响,三人迅速掏出武器,进入防备状态。 罗切握着铁棍,轻声说:“有东西!” 陶吉什想到了昨夜那个礼仪变态,他说:“难道是……燕尾服?” “不确定,但应该不是,那家伙没必要遮遮掩掩!”罗切朝着上头喊道,“谁在那里?快出来!” 无人回应,一阵沉寂过后,“沙沙”声愈来愈响,并且开始沿着土丘做环绕运动,三人被围在圈中,眼珠子跟着转,五圈过后,声音停在正前方丘顶的石块后。 “装神弄鬼!”罗切见没人露面,抄起家伙,带着陶吉什一起过去看个究竟,“奥娜莎你在这里看好一百金币,不要让她跑了!” 两人离开以后,奥娜莎迅速的将最后一点工具收好,刚背上包,她就听到少女朝着自己大喊:“快趴下!”她犹豫了一下,还以为少女是在吓唬自己,直到她的双脚被一个极其结实的硬家伙砸到,整个人被掀翻在地上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袭击了。 “什么东西?”她忍痛爬起来,发现空中飞着一只黑色的怪鸟,高度不低,在阳光下照耀下看不清楚轮廓。她想不会这么背,前有疾狼、暴殄鱼,后有青蛙、惊骇鸟,什么都被他们给遇上了。 待到怪鸟飞到眼前,她才看清楚,心头不免大惊,因为这并不是惊骇鸟,甚至都算不上異兽。这只鸟通体由精致的机械构造而成,难怪刚才她被撞击时,听到了奇怪的齿轮磨合声。 奥娜莎还看到纹刻在它胸口的数字零,这勾起昨夜在小蓝屋中见到卷发少年时的情景,摆放在架子上的就是这只机械鸟。难怪眼熟,她快跑藏在断壁后,躲开机械鸟的掠击。 这附近必定有人在操控这只机械鸟,她试图找出控制者,但凹陷的丘底有大量的石墙存在,短时间里难以扑捉到对方的行踪。 奥娜莎无暇顾及其他,头顶的机械鸟开始进行第二轮的攻击,她陷入了被动躲避的局面。 于此同时,有个身影悄无声息地来到绑住少女的石柱后,用介刀割断绳子,给她松绑,身影说:“不要说话,我是来救你的!” 少女听着声音感觉似曾相识,她扭过头,看到留着一头卷发的少年,他的身边悬浮着一本古书,古书上站着的两个大眼珠子着实吓人,她警惕地询问:“你们是谁?” 卷发少年直言:“我叫马九均,路过的!” 古书斜眼看着少女,低声说:“我叫乌巴里,实话告诉你小妹妹,他不是路过的,他就是一个多管闲事的老好人!半小时前,他看到三个浪人抓着你,就嚷嚷要英雄救美。我当然是阻止的,他几斤几两我不知道,能少惹一点事就少惹一点。” 马九均一把推开嘴碎的乌巴里,他动作利落地给少女松绑,准备搀扶她朝土丘上跑。但少女下意识的回退,躲开马九均的双手,继续靠着石柱蹲在地上。 她撇过头说:“你不用帮我,我还不能走!” 乌巴里像是在为一场极具戏剧性的表演进行解说,它张开高亮地声调说:“前有痴情男子一厢情愿,后有绝情女子半推半就。大敌当前,有来有回,接下来两人是否能够战胜敌人,脱离危险,让我们拭目以待!” “你搞什么鬼!太大声了!”马九均立即捂住它的嘴巴,将他塞回衣服里面! 少女的眼睛里写满难以置信,会说话的书她还是第一次见,难道是異兽?她心里有这种猜想。在往后马九均所经过的每一次地方,每一个见 到乌巴里的人,在得知它能够说话的瞬间,都萌生了乌巴里是異兽的想法。 少女疑惑地问:“你是異兽?” 乌巴里纠正说:“我不是,别拿我跟那种没脑子的家伙相提并论!” “都先别吵!”马九均的计划都被乌巴里这个混蛋给搅黄了,再这样争辩下就会被浪人发现的,“有什么原因等我们离开这再说好不好?” 他注意到少女抬着头盯着自己看,那对红色的眼睛格外诱人。红眼眼珠向左边瞟了一下,紧接着又瞟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少女似乎是在暗示什么。 马九均顿了两秒,侧过脸时,突然一张方方正正的扑克脸怼在他的面前,嘴巴都快要跟他亲上了。 那人模样凶神恶煞,说道:“离开?要离开去哪里?” 第二十三章 暴打马九均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我旅程的第一站,便是拳脚相向。——马九均 陶吉什怒目瞪着马九均,他对突然出现想要打一百金币主意的卷发小子十分的厌恶,尤其是这一头卷发,看着扰乱难得的好心情,他恶狠狠地说道:“你小子要带她去哪里?” 他伸出右腿,变长到一米五,大腿上的肌肉饱满充实、强而有力,直接朝着马九均的腹部横扫而去。 一言不合就打人,浪人比马九均想的要危险的多。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双臂还未完全护在胸前,腹部就传来一阵剧痛。 一口胃液从嘴里吐出来,此时,他脑海中没有思考接下来的应对措施,而是在埋怨自己走的太仓促,搞忘要吃点早餐,这一脚下来,踢着他肚子饿了。 少女见状,急忙说:“喂!你快起来,快走呀!不用管我!” 陶吉什瞪了她一眼,说:“东西不想要了是不是?” 少女张开的樱桃小嘴自觉地合上,她撇过头,只要不看这个叫马九均的好人,她的心就不会觉得难受。 马九均捂着腹部,蹲在地上久久不能站起来。他难受的看着陶吉什那怪异的右脚,明明是个一米三的矮冬瓜,为何那只右脚长的离谱。 乌巴里躲在马九均的衣服里,小声地说:“是異人,你个傻瓜!” 異人?对哦,马九均想起乌巴里介绍过在世界上还存在的另外一种名为“異人”的特殊人群。没想到在离开这片荒地之前,就给他遇上了,运气属实背。 陶吉什一把抓着马九均的卷发,抬起手下这张陌生的脸,他说:“长得倒是挺俊的,却喜欢干偷鸡摸狗的事情。” 马九均抓着他的手,求饶:“能不能别抓头发,疼!” 陶吉什没好气地问“你是谁?” “路过的!” “这一毛不拔的鬼地方,你跟我说你是路过的,你骗谁呀?” 突然奥娜莎在后面大声喊道:“陶吉什快趴下!” 陶吉什回过头,机械鸟重重地砸到他的脸上,他在地上滚了两圈,倒在奥娜莎的脚边,他捂住鼻子,鲜血流满了他的双手,他气愤地说:“那是什么东西?” “机械鸟,就是我们在小蓝屋准备拿走的东西!”奥娜莎看着机械鸟落在一个卷发少年的肩膀上,看着卷发下的那张脸,她禁不住的啊了一声,惊呼,“是你!” 陶吉什捂着鼻子,他倒是好奇奥娜莎跟这卷发小子还认识?“他是你远方亲戚呀?” “昨夜我在小蓝屋里发现这个小子,那事他就睡在地上。” 陶吉什爬起来,紧接着他好像想起些什么,“你说的小蓝屋?那不是变态燕尾服出没的地方吗?你怎么不早说!” 他警惕地看向四周土丘的丘顶处,在没有瞧见穿着黑白衣服的男人后,松了一口气。他用衣服擦拭掉鼻孔附近的鲜血,并且不悦地看着卷发小子,鼻子上的账等会他要好好算回来! 奥娜莎走到他的旁边说:“罗切人呢?” “听到这里有动静,我就先回来看看情况!他还在寻找上边动静的来源,估计很快就会过来的!” 陶吉什起身,握紧拳头,冲马九均喊道:“喂!卷发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马九均弯着腰,摸着头,打架抓头发是最过分的,好在小零(他对零号机械鸟的爱称)帮他解围,要不然头发都要被扯完了。他看着前方的大脸,他耿直地回应:“我叫马九均,刚好路过看到你们三欺负一个女孩,怎么说都太过分了!” 听到马九均说的话,陶吉什与奥娜莎互相看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这个笑不是笑马九均略带傻气的耿直感,而是自从十年前贝夏大战结束后,在安第斯洲就难在碰到拥有正义感的人,当然除了嘴上挂着宣扬正义的军人除外,别说成年人,连孩子都少见。所以,两人在听到三个浪人欺负一个野人时,觉得尤其好笑! 奥娜莎的眼角都笑出了泪珠,一时间她倒是觉得与“一百金币”相比,这个卷发小子才更像是野人!她伸出手,温柔地说道:“真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孩子。你叫马九均是吧,我叫奥娜莎,想要跟你做一个朋友!” “你脑子秀逗了么?”陶吉什拍下她的手,吼道,“玩什么花样?赶快收把他拾掉,我们好离开这里!” 奥娜莎低声在他耳边低语:“这家伙或许跟燕尾服有关,交好关系对我们有利,如果等会燕尾服出现,瞧见我们欺负他,要想活着离开禁地是不可能的,而且还会被折磨到死!” 陶吉什在脑补自己被燕尾服拿着鞭子使劲抽打的画面,画面过于美丽,笔者在这里不过多描述。听她分析来,他觉得说的有道理,大脸上立即挂上一道违和、勉强的弯月形笑容,他客气地说:“马小弟,我们之间缺乏认识与交流,你说我们欺负一百金币,但言过其实,光明能够证明我们不是坏人。要不然你可以亲自问问她,看她愿不愿意离开这里?” 机械鸟落在马九均的肩膀上,他转过身看来一眼这个叫做“一百金币”的女孩,他开说道:“一百金币,他说的是真的吗?” 少女白了马九均一眼,心想果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本来身体就有些虚弱,还尽遇到些糟心的事,她没好气地说:“你个白痴!我不想离开这里,你快走!” “但是……你不是说有东西在他们手上吗?如果我帮你拿回来,你是不是就可以说真话了!” 少女不知道马九均如此坚持帮助自己是为何,她话说的有些疲惫了,有气无力地回上一句:“这件事跟你无关!” 陶吉什得意地说:“看到没有!马小弟,你就让我们离开,彼此相安无事,怎么样?” “没门!”马九均双手握拳,小零飞在他的旁边,嘴巴发出叽叽的机械声,“把一百金币的东西还回来,威胁别人算什么本事!” 奥娜莎见到卷发小子依旧没有让步的打算,忙说:“马弟弟,你听姐姐说,我们需要这个女孩帮我们一个忙,你放心,事成之后会将她完好无损的送回来……” “不要跟他客气了,敬酒不吃吃罚酒!”陶吉什忍耐到了极点,他直接朝着马九均跑去,手上的拳头毫不留情地砸到他的脸上。 马九均的目光还一直留在那对可以伸长和缩短的长腿上,这个矮冬瓜移动的速度太快了,他只能够被动防御。这一拳直接将他摔到倾斜的端墙上,疼痛感从背部传来,在小白屋时就被怪风甩在墙上,疼了好一会,现在又来! 小零见状,扑腾双翅,向上空跃起,紧接着长嚎一声,朝陶吉什俯冲而去。 “杂鸟一只!”陶吉什站在原地,丝毫躲避的意思,他仰头,眼睁睁看着,实话说,他一向不喜欢做仰视这个动作。 小零犹如一支利箭,瞄准他的大脸,方才马九均被揍脸,它也要予以同样的手段! 马九均的脸青紫一块,嘴里吐出一口鲜血,他靠着墙躺着,意识有点迷糊,他拍拍脑袋,调整状态,却看到从空中直线落下的小零,他大喊:“快住手!” 他的声音落下,但为时已晚。罗切不知何时出现在陶吉什身边,他紧握一根铁棍,横向甩到小零的面前。 “不!”马九均看着小零瞬间散成一堆零件碎屑,他想冲过去,却被乌巴里给制止住。 “别着急,笨鸟没死!”乌巴里依旧没有露面,一直躲在马九均的衣服里。 “什么意思?明明都被打碎了,怎么可能还没死呢?” “别怪那个女孩说你白痴,我都要说你白痴,小零是你用異能创造出来的。准确点说,只要你不死,笨鸟就不会死,它不过是身体坏掉了而已!” 马九均还是一脸疑惑,不明白乌巴里说一长串话的意思。 “真是服了你,你安静看着就知道了!” 小零散开的机械碎片里,冒出一团白色的能量团,能量团没有消失,而是飘到了马九均的胸口处,紧接着融入他的身体里。 他抚摸着胸口,能够感觉到寄宿在身体里的小零的气息,他兴奋地说:“小零真的没事!” 乌巴里轻叹口气说:“好了,眼前这两个家伙可不好对付!叫你不要多管闲事,你不听。” 罗切扛着铁棍,走到陶吉什面前。 陶吉什拍了拍身上的机械碎屑,说道:“其实你不用出手,我都可以收拾那只杂鸟!你信不信?” “当然相信!你的鼻子都歪了,如果你不介意直接割掉的话?” 被他这么一说,陶吉什才摸了摸鼻子,果然鼻梁骨断了一节,他疼得直跺脚,嘴里骂骂咧咧。是不是要将所有 奥娜莎走上前对罗切说:“土丘上的动静查清楚没有?” 罗切抬起他的手,手中拎着一只机械狸猫,他盯着马九均说:“这些东西的操控者就是这个卷发小子,他是一个異人! 第二十四章 万物拟人 /291949往岁无歌最新章节! 主人在哪里,我就在那里。——支奇 “难道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手段吗?”陶吉什感到意外,“还记得我们去安第斯洲北边见到的那些怪玩意吗?” “那不一样!”罗切提起手中的机械狸猫,一把将它撕裂成两半,狸猫内部只有单一的机械零部件,“这里面没有芯片,刚才我击碎那只怪鸟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些机械不像是机械,倒像是真的。” 机械狸猫的残骸里冒出白色的能量团,三人似乎没有注意到能量团的流向,是汇聚到马九均的身体里的。 “管他是不是異人,这都不重要,你有没有发现燕尾服?” 罗切摇摇头:“放心,我检查过了,燕尾服不在这附近!” 燕尾服对于三人是最大的威胁,现在危险不在,他们便无所忌惮。陶吉什用手挡住鼻子,他对奥娜莎说:“直接把一百金币带走,速战速决。” 奥娜莎朝少女跑去,但是马九均横跨一步拦在中间,他赤手空拳,摆出一副要单挑的架势。 马九均吼道:“先把东西交出来,否则休想带走一百金币!” “就凭你一个小鬼,连武器都没有,能躲过三次大浪吗?”罗切作为第一浪,挥着铁棍出现在他的面前,铁棍迎面重力劈下,棍头擦过马九均的发梢,落在地上砸出个大洞来。 马九均退后两步,被突然出现在脚边的长腿绊倒,紧接着陶吉什在地上以左脚为轴,旋转一圈,右脚横扫踢到马九均肉质肥嫩的屁股上,将他踢到罗切面前。 两块屁股上的脂肪减少了力的冲击,使得马九均足以承受长腿的攻击。他“呲”一声,皱起眉目,他们攻击衔接的时间过于紧凑,而自己反应总要慢上半拍。 直到这一刻,马九均才格外感激哲叔给自己增加体能与格斗的训练。多年前的洗碗机事件,导致自己险些在甘山北部落入“大青蛙”和“大野狼”口中,好在哲叔来的及时,索性逃过一难。自那以后,他便没少挨哲叔的打,身体的反应能力也有所提高。 眼下这两人有丰富的格斗经验,如果只对付一个人,他还有一战的可能,可这两斯一起上,丝毫没有放水的意思,无奈至极落入挨打的局面。 乘着马九均还没有落地,长脸男人罗切再次挥着铁棍垂直砸来,他与马九均之间的距离仅有三米。 马九均心想这长脸也是个狡猾的家伙,抓住自己在空中无处可躲的间隙,发起第二波攻击。没得躲,他只有张开两个手掌硬生生地接下铁棒来。 咬牙忍着掌间传来的刺痛感,马九均落地站稳,牢牢抓住罗切的铁棍,他的力气勉强能够抵抗一会儿。 罗切兴奋地说:“真有够硬的!我还以为一瞬间就会结束,没想到你瘦小的身子骨挺有力气的。” “可别小看我,你们不把东西交出来,休想走!” 罗切质问马九均为何如此执着,明明他与一百金币也并为有过交情,为了一个陌生人多管闲事,在安第斯洲可是一大禁忌。 “我没有想过那么复杂的事情。哲叔告诉过我,如果今后别人遇到危险,就要伸出援手。无论自己强或弱、贫穷或富裕,我应当力所能及,即便……”马九均眼神坚定的看着他,然后说出最后一个字,“死!” 罗切惊叹于卷发小子不畏死亡的勇气,想要逞能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即便结果是被打的鼻青脸肿,也丝毫不退然。现在,连他都想要跟这个卷发小子交个朋友,甚至于邀请他加入浪人组织,成为他们的一员。他欣赏对方,也重视两人交手的机会,他会用尽全力去回应卷发小子的执著,就用手中的铁棍来表达自己的敬佩。 奥娜莎惊叹于卷发小子不大的年纪,却用有一个十分难得的价值观。安第斯洲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混乱的阶段,任何宣扬所谓正义的人或者有类似于拔刀相助的行为,都被人们戏称为政府的走狗亦或是疯子。她在安第斯洲南部流浪了相当长的时间,也见过打抱不平的人,但他们一致的结局都是被武力所折服,眼前这个卷发少年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这回轮到他们充当起施暴者,践踏内心一直憧憬的正义,却丝毫不觉得有所不妥。她的心里泛起一丝的悲悯,是为卷发小子,也是为自己。 陶吉什惊叹于卷发小子身上存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光芒,就像是庇佑人类得以在新纪元中存活下来的光明一样,在未来某天将引导着世界走向崭新的。但十年前,他就已经见识过被人类给予厚望的人最终是何下场,正如不远处断墙上“疯子”字样的涂鸦所示,与其等到悲惨的结局到来,倒不如现在就将这团光芒磨灭在黑暗之中! 他一跃而起,目标对准马九均左侧的肋骨,右脚收缩、蓄力,狠狠地飞踢过去。 少女见状大喊:“危险,快躲开!” 马九均听到她的提醒,但为时已晚,他斜眼注意到出现在左边的陶吉什,身体被罗切的铁棍限制住,他没法躲开,只能够眼睁睁看着陶吉什的右脚脚掌落在左腹的位置。 咔嚓……他感觉到腹部肋骨断了至少有两根,紧接着失去重心,双手无力抵御铁棍,任由铁棍砸在左肩上。 又一声咔嚓……他的左手脱臼,然后身体侧翻,在地上滚了两圈,面朝地下,便趴着一动不动。 少女目瞪口呆,心想这傻小子不会死了吧?明明都叫他离开,为什么就是不听呢? “看你还得意!让你还嚷嚷正义,全是世界就你丫最正义,我们全是坏人!顶你个肺!”陶吉什跑过去,用脚猛踢马九均的身体,直到奥娜莎过来制止他,否则马九均就要被活活踢死了。 奥娜莎拉走他,一边安慰说:“够了,你消消气,我们不杀人!” 陶吉什收起长腿,吐了一口唾沫,说:“算你好运,下一次见到我们,绕远点走,否则见一次就打一次!” 三个浪人收拾东西,少女被罗切抗在肩膀上,他们准备离开时,却听到背后传来马九均的奄奄一息的声音:“不把东西交出来……你们休想走!” 陶吉什转过身,没好气地说:“你小子有病是不是?” 马九均的嘴里吐出一口鲜血,他低着头,捂着左腹,勉强站起来,身体摇摇欲坠。他抹掉嘴巴周围的血迹,露出不为人觉察的浅笑。 看着马九均的模样,少女想起多年前对自己有恩的那个孩子,两人竟颇有几分相似。她皱着眉头劝说:“你快走吧,再这样下去,你会被打死的!” 马九均笑着说:“我既然说够要帮你,就一定会帮到底的!” 突然一道光从他的胸口冒出,一直巨大的猴形机械拿着银棒站在他的面前。 三个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疑惑这样大的东西马九均是从哪里掏出来的?在他们还没回过身的时候,又看到马九均将双手放在猴形机械的后背,似乎要进行什么奇怪的仪式。 “这是我最后的武器,请你们好好品尝!”马九均接着说,“万物拟人,苏醒吧,支奇!” 他的双手冒出一股巨大的白色能量团,这比用在零号机械鸟与机械狸猫身上的能量团大上数倍不止,白色能量团融入到猴形机械身体之中,刹那间,空气凝固,强大的能量波动如同涟漪般向四周扩散开来。 紧接着,名为“支奇”的猴形机械睁开眼,以它为中心卷起一阵狂风,狂风推着三个浪人不断地后退。 陶吉什躲在罗切背后,他大声吼道:“那机甲是什么鬼玩意?” 罗切没有作声,猴形机械散发出一股强大的能量,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異能。他咽了口唾沫,知道即便是三人一起上,也难以对付它。 他对陶吉什说:“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快走!” 言毕,三个浪人转身撒腿就跑。 马九均看在眼里,却不慌不忙。 站在他面前的猴形机械支奇正在舒展四肢,喀嚓喀嚓……躯体不间断地发出机械零部件的摩擦声。 支奇嘴里吐出一口白烟,它拍拍胸膛,哐当一声响,它紧握手里的银棒,迫不及待想要去试试这副躯体的结实程度,它低声沉稳地说:“主人有何吩咐?” 马九均眼睛有些睁不开,他平静回答:“帮我夺回一百金币!” 应声落下,支奇消失在原地。 “你还好吧?”乌巴里从马九均的衣服里钻出来,看着脸色苍白的他瘫坐在地上,浑身邋遢的模样,不免有些心疼。 “还好,只不过身体突然像是被抽空了,有点虚。” “正常,毕竟猴子是个大家伙,不比那只笨鸟和傻狸猫。”乌巴里在马九均倒在地上的时候给他想了个能够获胜的法子,便是使用储藏空间里的猴形机械。 “接下来就交给支奇了,我休息一下!” 马九均说完,闭上眼睛,倒在了乌巴里身上。